PPP项目社会资本投资回报的合理性与合规性及机制设计实务研究
PPP投资回报案例分析.doc

PPP投资回报案例分析那么PPP投资回报主要的计算公式有哪些,PPP投资回报案例分析该如何分析呢,在此下面为你带来PPP投资回报案例分析的相关介绍以供参考。
基于财金21号文的公式计算政府付费时,公式里两个合理利润率其本质上是两个概念。
下面我们来聊聊PPP投资回报该如何进行案例分析。
PPP投资回报案例分析:基于21号文计算公式下的合理利润率此验证将以幸福市水环境治理PPP项目为例。
1)PPP投资项目背景:近年来,随着幸福市城市化步伐不断加快,城市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先后建成幸福市第一、二、三污水处理厂和第一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工程。
针对目前污水处理厂原部分构建设计标准偏低,部分水处理设备能耗大、效率低、自控程度低导致的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不稳定等问题,幸福市政府制定了《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按照规划要求,幸福市的三个污水处理厂均需要进行提标改造,使出水水质均提高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一级A标准。
2)PPP投资项目概况:合作期:25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23年;项目估算总投资:20804.16万元;运作模式:“BOT+ROT”。
回报机制:政府付费基于等额年金计算公式下的项目收益率1)PPP投资项目背景:此处的项目收益率不同于方案一的合理利润率,项目收益率作为一个动态财务指标,测算时,应参照《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这里以某市土地平整及园区道路PPP项目为例。
2)PPP投资项目概况:合作期:15年,建设期1年,运营期23年;项目估算总投资:84453.36万元;运作模式:“BOT”。
回报机制:政府付费参照《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项目基准收益率为6%,基于此,初次将项目收益率定为6%,按照上述理论,通过等额年金公式计算政府付费数额,测算项目内部收益率小于基准值,且税前财务净现值小于0,因此指标选择不可行,基于此继续调整项目收益率,经调整,将项目收益率调整为 6.5%,测算的项目投资内部收益率为6.08%,高于基准值,在这里,可以通过分别调整项目收益率与折现率使税前财务净现值大于0。
PPP项目合法合规性探讨

PPP项目合法合规性探讨一、PPP项目合法合规性概述PPP项目是指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共同投资兴建基础设施或提供公共服务的项目。
在PPP项目的合作过程中,涉及多方的合作与协调,需要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确保项目的合法合规性。
保障PPP项目的合法合规性,既是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者的法律责任,也是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稳定的需要。
只有遵循法律法规,确保项目合法合规性,PPP项目才能有效地推动社会经济发展,实现共赢局面。
1. 法律法规不够完善当前我国的PPP法律法规体系还不够完善,存在一些法规不够细化,导致在PPP项目中的具体操作过程中可能存在法律空白和不确定性。
2. 信息透明度不足在PPP项目的合作过程中,信息披露和公开透明度不足是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
一些PPP项目缺乏对外信息公开,导致社会资本无法有效监督、参与项目决策,也给了一些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3. 合同风险管理不到位PPP项目的合作离不开法律合同,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一些PPP项目的合同设计和管理并不完善,存在一些风险隐患。
一旦发生纠纷,可能导致项目合作关系破裂,给各方带来损失。
4. 政府监管不力由于PPP项目涉及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需要政府部门进行有效监管。
但由于一些地方政府监管不力,导致PPP项目出现各种乱象,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针对PPP项目合法合规性存在的问题,应当加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使其更加细化、完善。
加强对PPP合作中的各个环节的法律法规约束,规范PPP项目的合作行为,建立健全的法律框架。
在PPP项目合作过程中,应当加强信息披露和公开透明度,建立健全的信息披露制度。
通过公开招标、公开审批程序和结果、公开项目进展情况,增加对PPP项目的监督和参与,确保项目公平公正地进行。
加强对PPP项目合同的管理,完善合同的风险防范和处理机制。
建立健全的合同标准化模板,加强对合同履行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各方权益得到保障。
加强对PPP项目的政府监管,建立健全的监管体系。
PPP项目社会资本投资回报的合理性与合规性及机制设计实务研究

PPP项目社会资本投资回报的合理性与合规性及机制设计实务研究随着近来PPP项目的大爆发,具体项目推进实务中的诸多细节问题也暴露出来,比较有代表性的诸如社会资本合理回报机制问题、发改部门负责的项目立项与财政部门主导的PPP立项的冲突问题等等。
其中,社会资本合理回报是当下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的痛点、痒点。
2016年4月1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司还专门召开了PPP项目投资回报机制研究座谈会。
笔者基于相关现行规定和PPP示范项目案例实践尝试对社会资本投资回报的合理性、合规性边界以及具体机制设计等问题作一探究。
致上谈兵是以致金研究团队为主的实务研究型自媒体平台,成员全部为PPP、不动产、地产、银行、信托、私募、证券、保险、律所、会计所等方向的专业精英人才。
平台以投融资、风控、法务、财务、税务为专业依托,主攻不动产、PPP、军民融合、文化娱乐及资本市场的PE/VC、IPO、新三板、并购重组、银行、证券、信托、债市、项目融资、资产管理、资产证劵化、基金管理、融资租赁、财富管理等业务方向的政策分析及法律、财税实操研究,研究成果(各平台号:致上谈兵/搜索关注zhijinyanjiu)目前在业内已广为传播。
社会资本投资合理回报问题的提出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关系下,探讨社会资本投资合理回报机制问题,需要兼顾政府代表的公共利益和社会资本自身利益,至少体现以下几方面的价值趋向与平衡:(一)从利益内涵角度讲政府在PPP项目中负有代表公众维护秩序、改善民生的公益性诉求,诸如增加提升基础设施功效、改善环境以及防止经营管理者暴利等;另一方面,社会资本在PPP项目的主要目的为实现企业投资运营的经济效益,这一点是毋庸讳言的。
这两方面价值取向存在冲突,需要平衡兼顾。
而当前在推进PPP过程中,由于在设置涉及社会资本投资回报的核心遴选条件时过于强调公益性,使PPP项目成了国有企业的盛宴,民营企业在这些“玻璃门”、“隐形门”前,多数只能望洋兴叹。
PPP项目的合规性风险与财务风险分析

PPP项目的合规性风险与财务风险分析引言概述:PPP(政府和私营部门合作)项目是一种公私合作模式,旨在通过整合公共和私人资源,实现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的合作。
然而,PPP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面临一系列的合规性风险和财务风险。
本文将对PPP项目的合规性风险和财务风险进行详细分析。
一、合规性风险分析:1.1 法律法规合规性风险:PPP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否则可能面临合规性风险。
例如,合同条款的合法性、土地使用权的合规性等都需要仔细审查,以避免法律纠纷。
1.2 政策合规性风险:政策的变化可能对PPP项目的合规性产生影响。
政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会调整相关政策,如补贴政策、税收政策等,这可能增加项目的风险。
1.3 环境合规性风险:PPP项目往往涉及土地使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合规性要求。
如果项目未能满足环境保护要求,可能面临处罚或项目停工等风险。
二、财务风险分析:2.1 资金流动性风险:PPP项目通常需要大量资金进行建设和运营,如果项目资金流动性不足,可能导致项目无法按时完成或无法正常运营。
2.2 利率风险:PPP项目通常需要借款进行资金筹措,如果利率波动较大,可能导致项目的融资成本增加,进而影响项目的盈利能力。
2.3 汇率风险:如果PPP项目涉及跨国合作,汇率波动可能对项目的财务状况产生影响。
汇率波动可能导致项目的收入和成本发生变化,从而影响项目的盈利能力。
三、风险防范措施:3.1 建立合规性管理体系:PPP项目应建立完善的合规性管理体系,确保项目在法律法规、政策、环境等方面的合规性。
3.2 做好风险评估和管理:项目方应在项目实施前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计划,包括资金流动性管理、利率风险管理等。
3.3 加强合同管理:项目方应严格履行合同约定,确保各方权益得到保障。
同时,合同应包含相应的风险分担机制,以减轻风险影响。
四、案例分析:4.1 深圳某PPP项目的合规性风险:该项目在土地使用权合规性方面出现问题,导致项目面临法律风险,最终被迫停工整改,给项目方带来巨大损失。
PPP项目合法合规性探讨

PPP项目合法合规性探讨合法合规性是指PPP项目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是否符合商业道德和合法合理性,其中合法性包括依法取得资格、签订合同和办理手续;而合规性包括遵纪守法、合同执行、管理运作。
在PPP项目中,合法合规性问题主要包括政策风险、法律风险、合同风险、经济风险等方面。
政策风险是指PPP项目是否符合国家政策要求,是否得到政府的支持和保护。
政策风险主要包括政府政策的变化、政策扶持力度不足、政策执行力度不够等问题。
法律风险是指PPP项目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是否符合民事和商事法律的规范。
法律风险主要包括法律合规性、法律文件完备性、法律责任界定不清等问题。
合同风险是指PPP项目合同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具备法律效力。
合同风险主要包括合同缔结、履行和解决合同争议等方面。
经济风险是指PPP项目是否符合商业道德和合法合理性,是否合理合法、可行可持续。
经济风险主要包括项目盈利模式、资本效率、风险回报等方面。
二、PPP项目合法合规性存在的问题在当前PPP项目开展的过程中,存在着一些合法合规性问题。
政策环境不稳定,政策法规不够完善,导致PPP项目的政策风险较大。
PPP项目参与主体众多,复杂的合约关系和利益格局使得项目合同风险难以把控。
PPP项目资金来源多样,社会资本参与度高,但资本市场不够规范,经济风险较大。
PPP项目在规划、审批、立项、评估、招投标等环节中存在着不规范的行为,法律风险也随之而来。
以上问题的存在,影响着PPP项目的进展和成效。
政策风险的存在会导致政策变动带来的不确定性,增加项目运行成本、降低投资者的投资积极性。
合同风险的存在会导致投资者和政府双方因合同纠纷,造成项目运转受阻。
经济风险的存在会导致项目运行的不稳定性,增加项目的运营成本、降低项目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法律风险的存在则会导致投资者和政府双方因法律问题产生纠纷,影响项目的正常运作。
为了提升PPP项目的合法合规性,应在以下几个方面采取相应的对策:1.加强政策法规的完善。
科学制定PPP项目的合理投资回报率

科学制定PPP项目的合理投资回报率PPP项目的合理投资回报率(本文所称财务内部收益率或投资回报率均指全部投资所得税后内部收益率)是社会资本方作出投资决策和政府制定投融资政策的重要依据。
对使用者付费的PPP项目,现阶段的合理投资回报率可以定在7.0%~8.0%左右,而对政府付费项目最好设定为5%~6%左右。
建议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发布PPP项目财务基准收益率。
1、PPP模式下项目投资回报率是社会资本方关注的核心问题PPP项目的目标是提供公共服务,公共服务的数量和质量等完成情况也仍是政府对PPP项目进行业绩考核评价的重点。
需要引起注意的是,对于以营利为主要目的的社会资本方来说,其投资建设或运营PPP项目就是一种投资行为,与其投资产业项目甚至金融投资活动没有本质区别,最终目的都是要获得合理的投资回报。
因而,PPP项目投资回报率的基准值或合理取值问题,无疑是社会资本方作出投资决策时的重要依据,是其关注的核心问题之一;对政府来说,也是研究策划PPP项目、制定PPP项目实施方案时要确定的重点内容,是政府为PPP项目配置相关投融资政策的重要依据,当然也是其与社会资本方进行PPP协议谈判时要回答的一个关键问题。
对社会资本方来说,PPP项目的投资回报率当然是“多多益善”;对地方政府来说,则无疑是“越低越好”,这意味着使用者付费额或政府补贴、付费额可以越低,同时政府承受的来自社会公众的压力也越小。
问题是,目前PPP项目或社会资本方的投资回报率到底多少才算合理?或者说,基准投资回报率多少是地方政府和社会资本都可以接受的?然而,目前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缺乏针对PPP项目的财务基准收益率规定,有关部门发布的主要适用于“公建公营”模式下的相关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行业领域的财务基准收益率也滞后于现实情况。
实践中,政府和社会资本方经常就投资回报率问题“谈不拢”或扯皮,从而在很大程度上影响PPP项目“落地”。
从更快更好地推动PPP 项目“落地”的需要看,确定PPP项目合理的投资回报率,从而为地方政府和社会资本方建立一个谈判的“基准”,是十分必要的和有意义的。
PPP项目投资效益分析研究

PPP项目投资效益分析研究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PPP项目得到了政府的支持与广泛的市场认可。
PPP(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指政府与私人企业之间合作共建的项目,它是通过政府和私人企业的合作,共同利用资金、技术和管理经验等资源,实现国家和社会发展目标的一种形式。
PPP模式作为一种新兴的投资方式,具有资金募集灵活、风险分摊、资源优化配置等特点,因此被广泛应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管理领域。
一个成功的PPP项目需要详细的投资效益分析研究,既要考虑项目的财务效益,也要考虑社会效益。
1. PPP项目的定义和特点PPP项目是指政府与私人企业之间合作共建项目,包括建设、运营和维护等。
它是政府与企业共享风险和盈利的合作模式,旨在降低政府财政压力,提高项目效益和效率。
PPP项目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政府和私营部门各自发挥自己的优势与资源,共同实现项目目标。
2)政府财政承受能力有限,通过PPP项目可以有效降低政府的财政压力。
3)PPP项目有利于激励企业创新,提高经营效率。
4)PPP项目能够最大限度地利用现有资源,避免浪费。
2. PPP项目投资效益分析研究的重要性一个成功的PPP项目需要详细的投资效益分析研究,这对于政府和企业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
对于政府来说,通过投资效益分析研究,可以了解项目的投资收益率、资本金回收时间、利润率以及卫生、安全、环境等社会效益。
这些都是制定投资策略和管理PPP项目的关键因素。
对于企业来说,通过投资效益分析研究,可以评估PPP项目的可行性、风险和投资回报率,以此为依据制订PPP项目的商业计划和投资决策。
3. PPP项目投资效益分析需要考虑的因素PPP项目的投资效益分析需要同时考虑项目的财务效益和社会效益。
在财务效益的分析中,分别考虑项目的各项费用、项目现金流量以及投资回报率等。
同时还要综合评估项目的风险和长期收益。
在社会效益的分析中,应考虑项目的公共服务水平、环境质量和社会福利等。
PPP可融资性评估体系及合规性分析

PPP可融资性评估体系及合规性分析PPP(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政府和私营部门合作伙伴关系)是政府与私营部门合作的一种模式,旨在通过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促进经济发展。
在PPP项目实施过程中,融资是一个至关重要的环节,融资性评估体系和合规性分析对项目的顺利推进和成功运行至关重要。
一、PPP融资性评估体系1.项目风险评估:对PPP项目的各项风险进行评估,包括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技术风险等,确定项目的整体风险水平,为融资提供参考。
2.融资需求评估:根据项目规模、周期、性质等因素,确定项目的融资需求规模和结构,包括债务融资、股权融资等。
4.融资成本评估:评估项目的融资成本,包括融资利率、融资费用等,确保项目的融资成本能够在可接受范围内。
5.融资安排评估:评估项目的融资安排,包括融资周期、还款方式等,保证项目的融资安排合理可行。
PPP项目的合规性分析是指对项目的法律、政策、财务等方面进行审查,确保项目的合规性和可持续性。
一个完善的PPP合规性分析体系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法律合规性:评估项目的立项、审批、合同签订等环节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避免项目发生法律风险。
2.政策合规性:评估项目是否符合国家政策和地方政策规定,确保项目能够顺利实施。
3.财务合规性:审查项目的资金流动和财务状况,确保项目的财务合规性和透明度。
4.环保合规性:评估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确保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符合环保规定,避免环境风险。
5.社会合规性:评估项目对社会的影响,确保项目的合规性和可持续性,避免社会风险。
通过融资性评估体系和合规性分析,可以有效降低PPP项目的融资成本和风险,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和成功运行。
同时,加强监督和审计,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体系和合规框架,为PPP项目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更重要的是,政府和私营部门应加强沟通和合作,共同推动PPP项目的发展,促进经济繁荣和社会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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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项目社会资本投资回报的合理性与合规性及机制设计实务研究随着近来PPP项目的大爆发,具体项目推进实务中的诸多细节问题也暴露出来,比较有代表性的诸如社会资本合理回报机制问题、发改部门负责的项目立项与财政部门主导的PPP立项的冲突问题等等。
其中,社会资本合理回报是当下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的痛点、痒点。
2016年4月1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司还专门召开了PPP项目投资回报机制研究座谈会。
笔者基于相关现行规定和PPP示范项目案例实践尝试对社会资本投资回报的合理性、合规性边界以及具体机制设计等问题作一探究。
致上谈兵是以致金研究团队为主的实务研究型自媒体平台,成员全部为PPP、不动产、地产、银行、信托、私募、证券、保险、律所、会计所等方向的专业精英人才。
平台以投融资、风控、法务、财务、税务为专业依托,主攻不动产、PPP、军民融合、文化娱乐及资本市场的PE/VC、IPO、新三板、并购重组、银行、证券、信托、债市、项目融资、资产管理、资产证劵化、基金管理、融资租赁、财富管理等业务方向的政策分析及法律、财税实操研究,研究成果(各平台号:致上谈兵/搜索关注zhijinyanjiu)目前在业内已广为传播。
社会资本投资合理回报问题的提出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关系下,探讨社会资本投资合理回报机制问题,需要兼顾政府代表的公共利益和社会资本自身利益,至少体现以下几方面的价值趋向与平衡:(一)从利益内涵角度讲政府在PPP项目中负有代表公众维护秩序、改善民生的公益性诉求,诸如增加提升基础设施功效、改善环境以及防止经营管理者暴利等;另一方面,社会资本在PPP项目的主要目的为实现企业投资运营的经济效益,这一点是毋庸讳言的。
这两方面价值取向存在冲突,需要平衡兼顾。
而当前在推进PPP过程中,由于在设置涉及社会资本投资回报的核心遴选条件时过于强调公益性,使PPP项目成了国有企业的盛宴,民营企业在这些“玻璃门”、“隐形门”前,多数只能望洋兴叹。
笔者认为,这不符合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初衷,社会资本(private)的主要构成应当是民营资本、社会资本,这才能保证PPP项目投资需求的最大化;而且从长期来看,社会资本遴选规则只有使不同禀赋的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均可以公平参与,才能走的更长远。
(二)从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项目管理手段角度讲社会资本回报合理性也体现了行政管理与市场机制的博弈。
在PPP项目中,政府应退出具体投资运营事务,专注履行法定或合同约定的行政监管与绩效考核职责;而社会资本则自主发挥其在投融资、运营维养管理方面的经验特长,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
社会资本通过多元融资、精细管理追求投资回报,须在政府对公共产品有关服务和价格的监管之下。
由此很容易产生的情形便是:社会资本认为其通过正当努力取得的合理回报,在政府看来却是涉嫌危及公共利益的暴利。
良性的PPP规则也应当能够对此加以辨别,而不仅仅是从利润数量上认定社会资本回报的合法性、正当性边界。
(三)从有效降低政府负债与保证社会资本投资收益最大化角度讲PPP项目得以大行其道,自然是这种合作模式确实能够大量减少地方政府财政支出,有效降低政府负债;而另一方面,尤其对于涉及政府付费的PPP项目而言,社会资本回报的增加势必会部分抵消上述功效。
那么,PPP项目中社会资本的回报也应在最大程度的有效降低政府负债与保证社会资本投资收益最大化之间寻找平衡点。
(四)从风险分担和利益共享上讲PPP项目强调的风险分担和利益共享是一个问题的两面,即风险分担应与所获得的收益相匹配。
因此,不能仅从社会资本收益高低评判其所获得回报的正当性,还要考虑社会资本为此承担的风险和付出的代价。
综上,笔者认为,对社会资本回报是否合理的评判,应在能否兼顾平衡政府方和社会资本方价值取向与利益诉求及实现社会资本与政府代表的社会公众的共赢的基础上进行,过于强调任一方诉求或将政府与社会资本的社会地位轻重不同作为主要评判依据,均有失偏颇。
社会资本合理回报合规性边界前述探讨了社会资本合理性的基本内涵,若能明确相应的合理区间,则更有实践意义。
(一)社会资本回报合理区间确定原则和基准1社会资本回报合理区间PPP项目鼓励建立合理的利益共享机制。
通过政府核定经营收费价格以及以购买服务、可行性缺口补助等方式,实现项目建设运营的自我平衡,既要保障公共利益,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又要避免企业出现暴利和亏损,实现“盈利但不暴利”。
设置社会资本合理回报,稳定社会资本收益预期。
既要充分调动社会资本积极性,又要防止不合理让利或利益输送。
这是对社会资本回报合理区间的笼统描述。
2社会资本合理回报之基准参照财政部《PPP项目合同指南(试行)》中对公共交通类项目“保证合理回报原则”的规定:项目公司在收回投资成本后,应获得与同行业平均收益率相适应的合理收益回报,并强调收费不得过分高于使用可承受的合理范围。
由此,PPP项目中社会资本投资合理回报的基准为PPP项目所属相同行业的平均收益率。
因PPP项目投资期限长,在具体计算社会资本投资回报时,有两项关键系数:折现率和合理利润率(含资金使用收益率)。
根据财金[2015]21号《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指引》规定:政府每年直接付费金额包括社会资本方承担的年均建设成本(折算成各年度现值)、年度运营成本和合理利润,再减去每年使用者付费的数额。
其中:年度折现率应考虑财政补贴支出发生年份,并参照同期地方政府债券收益率合理确定;合理利润率应以商业银行中长期贷款利率水平为基准,充分考虑可用性付费、使用量付费、绩效付费的不同情景,结合风险等因素确定。
(二)社会资本回报有关边界和限制从现行规定看,社会资本回报至少存在以下几方面边界限制:1社会资本回报应透明合规,接受政府审计监督PPP项目基本为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等公益性项目,涉及政府财政支出或者公共利益,若社会资本投资回报不够透明合规,难以保障国家财政和公共利益。
为此,政府依法对该类项目进行审计监督,即政府审计机关依法独立检查被审计单位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以及其他与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和资产,监督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真实、合法和效益。
政府审计监督方式包括跟踪审计和竣工决算审计。
根据《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各地政府的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以及《交通建设项目审计实施办法》等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业审计实施办法等规定:政府投资项目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参与投资项目建设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采购等单位的财务收支都应接受审计部门进行审计监督。
对于纳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应在项目基本完工后,及时向审计部门报送工程决算的有关资料,由审计部门安排审计。
未经竣工决算审计,不得办理工程价款的最终结算和验收手续。
[1] 2社会资本投资回报涉及的财政支出不应超出财政支出责任上限根据财金[2015]21号《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指引》规定:每一年度全部PPP项目需要从预算中安排的支出责任,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例应当不超过10%。
省级财政部门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确定具体比例,并报财政部备案,同时对外公布。
社会资本当年度投资回报涉及政府付费、可行性缺口补助等财政支出的,对应的政府财政支出应在政府方当年度财政预算支出责任上限范围之内。
3政府不能通过保底承诺、固定回报等变相融资方式承诺社会资本投资回报根据国务院国发〔2014〕43号《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规定:政府对PPP项目的注资、财政补贴等行为必须依法合规,不得承诺固定投资回报;同时,政府不得违法为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债务以任何方式提供担保[2]。
《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也明确规定:政府不得承诺固定投资回报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事项。
财政部财金[2015]57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示范工作的通知》规定:严禁通过保底承诺、回购安排、明股实债等方式进行变相融资,将项目包装成PPP项目。
国办发〔2015〕42号《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指导意见的通知》规定:由社会资本提供公共服务,政府依据公共服务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资本支付相应对价,保证社会资本获得合理收益。
可见PPP项目中政府给予社会资本回报,系基于其提供符合条件或要求的公共产品或服务。
从民事法律关系上讲,这是买卖关系,而非资金借贷关系。
保底承诺和固定回报的回报机制因会导致PPP项目中的社会资本投资转为政府与社会资本之间的借贷关系,构成变相融资,违背了PPP初衷以及减轻地方政府债务的精神主旨,故被明令禁止。
社会资本合理回报机制设计要点在前述关于社会资本投资回报合理性界定和相关规制框架下,笔者建议,在PPP实务运作中,设计社会资本回报机制应注意以下要点:(一)社会资本投资回报系社会资本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的对价无论是使用者付费、政府付费或是可行性缺口补助,社会资本得以收回投资成本以及获得合理回报系基于其按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协议约定,提供了相应的公共产品或服务,故社会资本投资回报应当是社会资本提供公共服务按一定绩效评价结果所获得的相应对价。
对此,国办发〔2015〕42号文的表述是: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下,政府以运营补贴等作为社会资本提供公共服务的对价,以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对价支付依据,并纳入预算管理、财政中期规划和政府财务报告。
财政部财金〔2014〕113号文《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明确政府付费的定义为政府直接付费购买公共产品和服务,并根据付费依据分为:可用性付费(Availability Payment);使用量付费(Usage Payment);绩效付费(Performance Payment)。
付费依据依次为设施可用性、产品和服务使用量和质量等要素。
以固定回报或保底承诺等方式变相向社会资本融资的,实质上是政府假借PPP模式向社会资本借款,相应社会投资回报的实质仅为社会资本投资本金和利息,并非社会资本提供公共服务或产品的对价。
原因为:基于买卖标的品质价值的买卖关系;基于资金转移占用的借贷关系。
社会资本回报机制设计应注意回避涉及资金借贷关系,而必须强调政府采购款项的支付与社会资本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的可用性、使用量和绩效挂钩,必须清晰设定相应的公共产品标的物规格及标准,并设计相应交付范围以及流程、可用性检验、绩效考核、质量瑕疵担保以及基于此对支付采购款项请求的抗辩机制等。
(二)合理设计项目保底量与超额收益分配机制1保底量机制设计为稳定项目运营预期,多数经营性项目设有政府方保底量承诺,诸如收费公路中的车流量保证、地铁项目中的客流量保证、电厂项目的购电量保证、垃圾及污水处理项目中的垃圾或污水处理量保证等。
保底量机制是可行性缺口补助付费机制中的一种特殊形式,在实务中较为常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