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诉讼法学考研历年真题,刑事诉讼法考研复习重点
北京市考研法学科刑事诉讼法与民事诉讼法重点条文解读

北京市考研法学科刑事诉讼法与民事诉讼法重点条文解读一、引言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法律的进步,刑事诉讼法与民事诉讼法作为我国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起到了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合法权益的重要作用。
本文将重点解读北京市考研法学科中刑事诉讼法与民事诉讼法的关键条文,以期为考生提供参考。
二、刑事诉讼法重点条文解读1. 刑事诉讼主体刑事诉讼法第一章第二节规定了刑事诉讼的主体,包括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等。
其中,公安机关负责立案、侦查等刑事诉讼活动,人民检察院负责检察刑事案件,而人民法院负责审理刑事案件。
这些主体的职责分工明确,确保了刑事诉讼活动的有序进行。
2. 刑事诉讼程序刑事诉讼法第四章规定了刑事诉讼的程序,包括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审判等。
这其中,审查起诉程序是至关重要的环节,它是刑事案件是否能够进入审判阶段的决定性程序。
3. 刑事责任刑事诉讼法第五章规定了刑事责任的认定和追究,明确了罪刑法定原则、法律适用和量刑等相关内容。
只有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才能进行刑事追究和判决。
4.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刑事诉讼法第七章规定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程序,即在刑事诉讼中,可以同时解决与刑事案件有关的民事纠纷。
这一程序具有很大的实际意义,能够有效解决犯罪行为对被害人造成的损失。
三、民事诉讼法重点条文解读1. 民事诉讼主体民事诉讼法规定了民事诉讼的主体,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明确了他们在民事诉讼活动中的权利和义务。
2. 民事诉讼程序民事诉讼法第二章规定了民事诉讼的程序,包括起诉、受理、审理、判决等。
其中,判决程序是民事诉讼的关键环节,法院根据事实和法律对纠纷进行判决。
3. 民事责任民事诉讼法第三章规定了民事责任的认定和追究,明确了侵权行为的类型、赔偿责任等内容。
这些规定为受害人提供了有效的法律保护,保障了他们的合法权益。
4. 仲裁程序民事诉讼法第四章规定了仲裁程序,即在民事争议中可以通过仲裁解决纠纷。
这一程序灵活高效,为当事人提供了更便捷的解决途径。
北大法学院历年综合卷真题启示录:(3)刑事诉讼法学

北大法学院历年综合卷真题启示录:(3)刑事诉讼法学1997刑事诉讼法学(15分)一、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对基本原则的规定增加了哪些新内容?(7分)二、刑事诉讼的被告人有哪些诉讼权利?(8分)1998刑事诉讼法学(15分)1、根据1996年3月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哪些情况下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对于这些不起诉的决定,该法规定了哪些制约措施?(5分)2、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哪些情况下应当终止诉讼的进程?在哪些情况下,它们应当分别作出哪几种决定?(5分)3、某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张某涉嫌抢劫一案,经过认真审理,认定检查官指控被告人有罪的关键证据--证人证言、书证、物证等已达到确实充分的程度。
但是,被告人在整个审判过程中始终保持沉默。
请问:人民法院能否对被告人张某定罪判刑?为什么?(5分)1999刑事诉讼法学(共15分)1、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91条的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现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审理有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情形的,应当裁定撤消原则,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请问:该条所说的情形主要有哪些?法律为什么作此规定?(8分)2、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42条的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请问:该条所说的不起诉的实质和法律后果是什么?法律为什么作此规定?(7分)XX年的试题中均有涉及,或考法条内容,或阐述其背后的程序正义内涵,起码可以说明两点:(1)刑事诉讼法和刑法学的考试内容都有可能重复出现,换汤不换药,要注意对历年真题的学习。
(2)程序正义的内容是重点。
2.不起诉的相关内容在98、99、04年的试题中均有考察,虽然是不同的方面,但我们可以看到:不起诉是刑诉考察的重点,还有可能重现。
3.我估计:出刑诉题的老师可能喜欢研究刑事诉讼法的法条,在98、99、00、01、02、04年的历年试题中均涉及到对相关具体法条的记忆和理解。
北大法学院考研真题(五)

北大法学院考研真题(五)北大法学院考研宪法1:简述我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10)2:谈谈我国2004宪法修正案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重大深远意义(10)北大法学院考研行政法1:论行政法是规范和控制行政权的法(20)2:案例:(10)A获得了5年期限的狩猎许可证,3年后颁发此证的S县政府因为环境保护的原因撤消此许可证,A不服,故向S 县所属的D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问:1)S县的行为是否违法?为什么?2)D市中级人民法院是否应该受理此行政诉讼?为什么?北大法学院考研刑事诉讼法:1:述检察院在刑事诉讼中的监督作用并给予评论(15)2:为什么刑事逼供在刑事诉讼实践中屡禁不止?结合有关规定分析原因,并给予评论(15)北大法学院考研刑法:1:简述我国刑法对于教唆犯的处罚规定(15)2:案例:李明(1985年1月8日出生)和孙洪斌(1973年8月出生,后因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2年1995刑满释放),1999年1月8号晚10时许两人借了一把猎枪准备出去打狗,但没有打到,于是两人窜到村民张立东家偷鸡,孙进屋盗窃,李持猎枪在门外望风,孙刚偷了2只鸡,被张发现,张正要走出门,李往门口开了一枪,正中门框,于是孙趁机逃走,张发现地上有一丢失的枪托,于是在门旁守侯,后来李与孙发现枪托丢失,担心无法归还,于是决定回去寻找,刚走到张门口,张刚一起身,李于是向张开了一枪,正中头部,张因而死亡(1)李与孙是否构成犯罪(2)如果构成犯罪,应当如何量刑(只答量刑原则,不答具体量刑)(25)北大法学院考研民法2,简述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10)3,简述物权变动的公示公信原则(15)4,论述民法的基本原则及相互关系(20)北大法学院考研民诉5,简述督促程序概念和特点(15)6,案例(15)A向B借款8万元,B在到期后,向法院提出诉讼,出示了A的一张收条“等到今年年底生意盈利后,连本带利共付给10万元”。
用司法解释和证明责任的原理分析A抗辩所应承担的证明责任。
2020年北京大学诉讼法学考研真题(回忆版)及考研参考书

2020年北京大学诉讼法学考研真题(回忆版)及考研参考书育明教育506大印老师北外教授、北大教授、人大教授、中财教授、社科院教授联合创办2020年1月1日【2021年考研温馨解析:考研失败的7大原因】根据育明教育过去12年对10000多名考研学员的分析发现,大多数考生之所以考研失败,主要是基于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第一,准备的时间太晚,在育明教育咨询的考生,很多都建议大三或者大二就开始准备,并且最好是大三就尝试考一次,但是大多数考生的复习时间也就是几个月,这么短时间,怎么能和准备了一两年的考上相比呢,除非你是神通。
第二,院校选择和专业选择不合理。
当然,很多考生也不知道怎么选择专业和院校,因为信息太少了,又缺乏相关的经验,这点可以咨询育明教育咨询师,由十余年考研咨询经验的高级咨询师给大家答疑解惑。
第三,复习规划不合理。
自上学以来,很多考生就是在家长和老师的安排下进行学习的,上大学以后大家就失去了学习安排的能力,导致考研不知道如何安排,这点可以根据育明一对一的复习进度进行解决。
第四,复习技巧。
很多辅导机构都会给大家讲解一些技巧,但是这些技能很难在考场上应用的,真正的技巧是要通过长时间的练习和备考磨炼出来的。
第五,答题技巧。
育明教育每年都会聘请具有5年以上公共课和专业课阅卷经验的老师对学员进行一对一指导的,这点是育明教育高通过率的秘诀,要知道,很多题目都是主观题,你能回答上来和你能得高分是两码事。
第六,复习重点。
考研考的就是心态,很多考生往往容易贪多,再加上把握不住重点,所以,越往最后越是急躁,越是觉得需要记忆的内容多,其实核心问题就是没有掌握住重点。
第七,很多考生初试后,对复试不够重视,尤其是MPAcc的考生,报考人大、北外、北语等院校的考生,现在复试的比例越来越高了,所以一定要重视复试,育明教育的复试保过班次,大家可以考虑。
一、2020年北京大学诉讼法学考研真题回忆版育明教育一对一学员回忆整理试从证据法学和民事裁判方法的角度,简述当事人陈述。
2014年北京大学878法学综合(刑事诉讼法部分)考研真题及详解

2014年北京大学878法学综合(刑事诉讼法部分)考研真题及详解北京大学法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考试科目:878法学综合刑事诉讼法12.《刑事诉讼法》第118条规定:“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
”试从刑事诉讼法理论、立法、实践角度评价这一规定。
13.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对审查逮捕程序是怎样规定的?与1996年刑事诉讼法相比,有哪些进步之处?又有哪些不足之处?参考答案北京大学法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考试科目:878法学综合刑事诉讼法12.《刑事诉讼法》第118条规定:“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
”试从刑事诉讼法理论、立法、实践角度评价这一规定。
答:本条是关于讯问程序的规定。
(1)从刑事诉讼理论角度进行评价《刑事诉讼法》第118条规定,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
对于如何如实回答,我国法律并没有相关明文规定。
一般应理解为,侦查人员讯问犯罪嫌疑人时,首先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既让他陈述有罪的情节,也要听他作无罪的辩解,以防止主观片面,先入为主。
然后根据犯罪嫌疑人供述的情况提出问题。
犯罪嫌疑人对于侦查人员提出的问题应当如实回答,既不能夸大,也不能缩小;既不能隐瞒,也不能无中生有,或者避重就轻。
这一规定是犯罪嫌疑人的义务,要求犯罪嫌疑人如实陈述。
然而,要求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实际上就是否定了被追诉人拒绝供述或者保持沉默的权利。
犯罪嫌疑人的权利在侦查过程中也应该受到合理的保护,这一规定理论上权利与义务存在矛盾。
(2)从立法角度进行评价现行《刑事诉讼法》第118条规定:“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
但是对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
”我国立法规定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的义务,其立法理由是为了有利于发现侦破案件的事实、线索或者是案件的真实情况,重视供述在查明案件事实方面的证据价值,注重被追诉者对国家权力的屈服,有利于提高诉讼效率。
北京大学法学考研真题及考试重点分析 (1)

北京大学法学考研真题及考试重点分析凯程为同学们提供北大法学考研真题及北大法学考研考试重点, 希望对16年北大法学考研学子有所帮助.2015年考研真题凯程点评:1、重点恒重!15年真题综合卷考试内容80%以上是凯程老师强调的北大法学院考研重点,如独立审判制度(也是热点)、公民权利、行政程序、预告登记、审判程序种类等等。
2、不回避热点。
2015年真题重点考察了中国的依法治国、独立审判、行政诉讼法的修订等等内容。
3、考察灵活,死记硬背题目大幅减少。
根据凯程北大法学三级法标准,今年考察的很多综合卷题目已经达到了专业卷的要求水平,如宪法第一题、行政法第二题、刑诉第一题等,考试难度和灵活性明显加强。
4、凯程2015真题押题卷成果显著,详见具体题目分析。
宪法:1、根据十八届四种全会精神,请谈谈如何保障独立审判制度在我国得以落实以及对应的改进措施有哪些。
(凯程考前押题卷二宪法第二题原题)2、我国宪法中关于隐私权保护的规定有哪些。
(凯程VIP强化班重点考点第11题)行政法:1、重大的行政决策的做出需要经过哪些程序?(凯程VIP强化班行政法重点考点)2、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规定对于明显不当的行政行为,人民法院可以判决撤销。
请对此进行分析。
(凯程考前冲刺班行政诉讼法新修订考点总结第3题)民法:1、法条分析:预告登记。
(凯程VIP强化班:民法重点考点)2、案例:甲将电脑交给乙保管,乙谎称电脑丢失,并给予甲1000元经济补偿。
后乙将电脑以市场价5000元买给丙,丙对电脑真实归属并不知情并向乙支付了首付款2000元。
后甲知道了乙的相关行为,后来丙也知道了实情。
于是丙向乙主张合同无效,并拒付剩余的3000元。
(凯程VIP强化班:民法重点考察案例)第一问:甲是否有权向丙索要电脑。
第二问:(忘记)第三问:丙主张合同无效是否有法律依据。
民诉:1、民诉中规定了哪些审判程序,并对应哪类民诉案件。
(凯程VIP强化班:民诉重点考点)2、证人、鉴定人、专家辅助人的区别。
刑事诉讼法专业综合(法理学、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国际法学、经济法学)试题

北京大学刑事诉讼法专业综合(法理学、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国际法学、经济法学)试题一、法理学(共计20分)阐述下列问题1.法的普遍性、明确性和肯定性。
(10分)2.民法法系与普通法法系的融合。
(10分)二、民法学(共计45分)1.简述违约金的性质及其法律适用。
(15分)2.简述债务承担的条件与效力。
(15分)3.案例分析作家刘某受作协委托从事一文学作品创作,以当地著名人物张某为原型创作并发表一长篇小说,名《沉重的十字架》。
创作过程中刘某数度采访张某,张某将自己当初的日记等材料提供给刘某参考。
小说中涉及张某当初与初恋情人的恋情等情节,属首次公开,张某的妻子及子女都从未知晓,故颇为震惊与气愤,家庭关系趋于紧张。
张某认为刘某的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而刘某认为其并未构成侵权。
现张某将刘某起诉于法院。
请分析本案的法律责任与处理意见,并说明理由。
(15分)三、民事诉讼法学(共计30分)1.简述我国民事诉讼法中各种审判程序的审判组织形式。
(15分)2.试述我国民事审判程序与民事执行程序之间的关系(15分)四、国际法学(共计25分)1.结合我国关于涉外侵权行为法律适用的一般规定,请阐述国际私法对侵权行为之债的法律适用原则以及新的发展。
(8分)2.请阐述《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关于卖方权利担保的规定。
(9分)3.阐述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中投资与提供合作条件的区别。
(8分)五、经济法学(共计30分)1.简述经济法的体系。
2.简述税法的基本原则。
3.简述合伙人与合伙企业执行事务方面享有哪些监督权。
北京大学2003年刑事诉讼法专业(含刑法)试题一、我国刑事诉讼法在哪些方面体现了无罪推定原则的精神?(15分)二、英国法中有一句法谚“迟来的正义为非正义”。
请运用刑事诉讼法学理论谈谈你对这句话的理解。
(15分)三、简论我国刑事诉讼法中建立证据开示制度的理论根据。
(15分)四、我国《刑事诉讼法》第42条规定:“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
北师大刑事诉讼法考研真题

博联教育
专注于北师大刑事诉讼法考研专业课辅导
始于2006,八年辅导经验
博联教育张老师赠言:你若盛开,清风自来
北师大刑事诉讼法考研真题
本资料由博联教育提供。
2014年北师大刑事诉讼法考研真题:
一、名词解释(每题5分,共30分)
1. 刑事诉讼价值
2. 刑事诉讼终止
3. 补强证据规则
4. 刑事法律援助
5. 当事人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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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补充侦查
二、简答(每题12分,共60分)
1. 程序公正的具体要求
2. 逮捕的适用条件
3. 简易程序的特点
4. “证据确实、充分”的理解
5. 刑事审判监督程序的提起主体
三、论述(每题30分,共60分)
1. 如何理解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则?
2. 刑事证明责任的转移和倒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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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明教育·北大法学院考研攻略
刑事诉讼法学(1996-2004)
00年刑事诉讼法学专业卷
1、理论简析题(10分)
1990年哈瓦那第8届联合国预防犯罪与罪犯待遇大会通过的《关于律师作用的基本原则》(我国是成员国)第8条规定:遭逮捕、拘留或监禁的所有的人应有充分机会、时间和便利条件,毫不迟延地……接受律师来访和与律师协商。
这种协商可在执法人员看得见但听不着的范围内进行。
问:请从理论上简析上述规定中加着重点的一句话(最后一句话),并结合这句话对我国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的律师会见权进行简要的评析。
2、论述题(25分)
从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关系看刑事诉讼法的价值。
3、案例分析题(15分)
被告人x是m市质量监督站站长,1997年在m市兴建一座高塔时,承担对该塔的质量监督职责,并签订了质量监督协议书。
但是,x在该塔施工过程中,不严格履行职责,致使不合格的钢筋、水泥等建筑材料投入使用中,并最终导致该塔跨塌,造成40余人死亡,上百人受伤的重大伤亡事故。
事故发生后,m市公安局对案件立案侦查,侦查终结后,将案件移送给m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m市人民检察院经过审查,认为此案符合起诉条件,以玩忽职守罪向m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追究x的刑事责任,并向法院移送了案件的全部卷宗材料。
起诉书制作后,m市人民检察院向被告人x送达了起诉书,并告知x可以委托辩护人。
x委托律师l担任其辩护
人,出庭为其辩护。
m市人民法院受理m市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后,对案件进行了认真审查,除了审查卷宗材料以外,还提审了x。
经审查,认为符合开庭审理的条件,于是作出了开庭审理的裁定,并在开庭前两天向被告人、被害人送达了出庭通知书,向鉴定人等其他诉讼参与人送达了传票。
法庭审理过程中,x的辩护人认为被告人x不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符合玩忽职守罪的犯罪主体要件,因而做了无罪辩护。
法庭经过审理,认为x虽然不构成玩忽职守罪,但却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于是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被告人x有期徒刑5年,案件定期宣判后第8天向被告人x送达了起诉书。
被告人x于接到判决后立即要求上诉,并委托其律师向省高级人民法院递交了上诉状。
省高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该案一审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确实,程序合法,但是本案后果严重,一审量刑过轻。
于是做出了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的决定。
m市人民法院由原审合议庭成员对该案进行了重审,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被告人x有期徒刑9年,法庭宣判时,明确宣布重审后的判决为终审判决,被告人不得上诉。
问:请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和所掌握的诉讼理论,分析此案的处理在诉讼程序上存在哪些问题?
01刑事诉讼法学专业卷
1、理论分析题
马克思曾经指出:“在刑事诉讼中,法官,原告和辩护人都集中到一个人身上,这种集中是和心理学的全部规律相矛盾的。
”
问:请运用所学过的刑事诉讼理论解释这句话。
2、基础知识题
试述我国刑事诉讼中两种抗诉的相同点和不同点。
3、论述题
客观真实,法律真实及其与刑事诉讼证明标准的关系。
02刑事诉讼法学专业卷
1、理论分析:
有学者提出,我国司法改革的目标之一是:“检察官应从‘法官之上的法官’走向‘法官之前的法官’。
”请评论这一观点。
10分
2、基础综合题:论刑事二审程序和再审程序的关系。
15分
3、论刑事诉讼中的人权保障。
25分
03刑事诉讼法学专业卷
1,我国刑事诉讼法在哪些方面体现了无罪推定原则的精神?
2,英国法中有一句法谚“迟来的正义为非正义”,请运用刑事诉讼法学理论谈谈你对这句话的理解。
3,简论我国刑事诉讼中建立证据开示制度的理论根据。
4,根据刑事诉讼法第42条的规定:“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
证据有下列七种:(一)物证、书证;(二)证人证言;(三)被害人陈述;(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五)鉴定结论;(六)勘验、检查笔录;(七)视听资料。
以上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请从理论上阐释在刑事诉讼中证据材料是如何转化成定案根据的。
5,论侦查与起诉的关系。
6,简答。
(1)论刑法中的不作为及其义务来源
(2)论我国刑法中的一般自首与特别自首及其区别
7,试论社会危害性与刑事违法性的关系
应用法学之刑事诉讼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