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五四评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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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范学院五四评优

师范学院五四评优

师范学院关于开展2011年“五四”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各系、各支部:为了贯彻落实《关于开展2011年“五四”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纪念建团八十九周年和五四运动九十二周年,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共青团师范学院委员会决定在2011年“五四”期间开展2011年成都大学“五四”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评选目的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增强团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形成团内创优争先的良好氛围。

二、评选奖项1、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十佳共青团员,十佳共青团干部;2、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团组织生活;3、青年志愿者先进个人,青年志愿者标兵,十佳青年志愿者集体;4、自强之星;5、五星级学生社团,四星级学生社团,学生社团先进个人,学生社团优秀指导老师,学生社团优秀指导单位。

三、评选条件(一)优秀共青团员评选条件1.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决拥护党的领导,思想积极向上,不参加与迷信活动有关的任何组织或活动;2.在团员青年中起到表率作用,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违法行为;3.关心集体,热心为同学们服务,积极参加社会实践;4.学习认真,勤奋刻苦,学年总评成绩在70分以上,无不及格科目。

获此荣誉且特别优秀的学生,可推选参评同类校级“十佳”。

(二)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条件1.具备“优秀共青团员”的基本条件;2.担任团干部至少一学期以上;3.工作踏实,锐意创新,有较强的工作能力,成绩突出。

获此荣誉且特别优秀的学生,可推选参评同类校级“十佳”。

(三)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条件1.班级团支部机构健全,能发挥积极的作用;2.团支部认真开展引领团员思想、服务团员成长工作;3.支部成员学习成绩整体良好,无违纪行为;4.积极开展各项具有特色的支部活动。

(四)优秀团组织生活评选条件参评的组织生活具有深刻的教育意义和示范性,能充分展示大学生风采,内容健康,有特色,有创意。

(六)青年志愿者先进个人评选条件1.成都大学正式注册并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的志愿者;2.在参与抗震救灾、文明城市创建、社区服务、环境保护、帮残助老、大型社会活动等社会公益活动中成绩突出。

关于评选 “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

关于评选 “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

关于评选“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五四红旗团支部”的通知各基层团委:为纪念建团88周年和五四运动91周年,大力弘扬“五四”精神,选拔树立优秀典型,充分发挥各级团组织和团员青年的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鼓舞和激励广大团员青年和团干部爱岗敬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推动我校共青团事业科学发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建和谐校园做出积极贡献,校团委决定在“五四”前夕,评选和表彰一批“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五四红旗团支部”。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1、优秀共青团员(含团员标兵):校团委在册的所有共青团员。

2、优秀共青团干部(含团干部标兵):校团委在册的担任团支部以上职务(含支委)满一年的所有团干部。

3、五四红旗团支部:校团委在册的所有团支部。

二、评选条件(一)优秀共青团干部(标兵)1、理想信念坚定,思想品德高尚,尊敬师长,关心集体,团结同学,积极向上;2、学习勤奋努力,成绩优异;3、工作尽职尽责,踏实肯干,朝气蓬勃,富有创新精神,热心为青年服务,成绩突出;4、积极推进“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表现突出;5、2008年以来连续担任团支委以上干部;6、团干部标兵应同时具备:模范履行西北师范大学团干部“五个一”的要求,2008年以来累计获得两项以上校级奖学金。

(二)优秀共青团员(标兵)1、理想信念坚定,思想品德高尚,尊敬师长,关心集体,团结同学,积极向上;2、学习刻苦努力,成绩优异;3、认真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参加团的各项活动,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表现突出;4、积极参加“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训练项目,成绩突出;5、2008年以来累计获得两项以上校级奖学金者;6、团员标兵应同时具备:模范履行团员义务,2008年以来连续获得两项以上校级奖学金。

(三)五四红旗团支部1、积极开展五四红旗团支部创建活动,经基层团委考核,成绩优异者;2、在推进“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工作中,支部作用突出,在本学院具有示范带动作用。

五四表彰通知

五四表彰通知

关于做好五四表彰申报工作暨团支部达标升级工作总结工作的通知各二级团委、各团支部:为表彰先进,加强基层团组织的经验交流、相互学习,进一步深入推进我校共青团各项工作,尤其是团支部达标升级工作,经研究,校团委决定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评比奖项的设置(一)、先进集体类:1、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十佳团支部;2、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红旗团支部;3、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先进团支部。

(二)、先进个人类:4、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十佳团员标兵;5、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优秀共青团干部;6、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优秀共青团员;(三)、先进活动类:7、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十佳团日活动。

二、评比说明和要求1、表彰对象包括共青团员和28周岁以下的党员(28周岁以内(包括28周岁)保留团籍)。

所有奖项包括本科生和研究生。

3、各项奖项的申报条件、产生和奖励办法见附件1至附件7。

5、各团支部要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团支部达标升级工作”、“创先争优”活动和争创主题团日活动认真总结,做好评选推荐工作,严格推荐程序,积极宣传动员,及时上报材料。

学院在做好学校五四表彰的同时,将进行学院的五四表彰工作,评选院级先进集体和个人。

6、学院评审工作初步定于4月9日,各支部都要进行工作总结和PPT汇报,将根据汇报情况确定学校推优名额。

7、各团支部所有材料电子版统一放入1个文件夹,文件夹名称为“班级+2010五四表彰申报”,文件夹内各项评优材料建立子文件夹,申报文件压缩成rar格式。

8、各团支部要全面总结本年度工作情况,无论是否申报先进集体,均需按时提交2000字以上的2010-2011年度共青团工作总结报告。

三、联系人各年级团总支书记、团委书记附件2: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十佳团支部、红旗团支部申报条件1、凡2009-2010年度被学校评为“先进团支部”的团支部均可申请本年度的“红旗团支部”,其他事迹特别突出的团支部也可申请。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全国青联秘书处关于印发《“中国青年五四奖章”评选表彰办法(试行)》的通知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全国青联秘书处关于印发《“中国青年五四奖章”评选表彰办法(试行)》的通知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全国青联秘书处关于印发《“中国青年五四奖章”评选表彰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公布日期】2010.03.17•【文号】中青办联发[2010]2号•【施行日期】2010.03.17•【效力等级】团体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全国青联秘书处关于印发《“中国青年五四奖章”评选表彰办法(试行)》的通知(中青办联发[2010]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委、青联,解放军总政治部组织部,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青联,中直机关团工委、青联,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青联,中央金融团工委、青联,中央企业团工委、青联:现将《“中国青年五四奖章”评选表彰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全国青联秘书处2010年3月17日“中国青年五四奖章”评选表彰办法(试行)一、评选宗旨“中国青年五四奖章”是共青团中央、全国青联授予中国优秀青年的最高荣誉。

旨在树立政治进步、品德高尚、贡献突出的优秀青年典型,集中反映当代青年的精神品格和价值追求。

二、评选条件1.年龄为14至40周岁的中国公民。

2.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品德高尚,作风正派。

4.勤于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取得突出成绩,具有良好的社会影响。

5.获得过省级“青年五四奖章”或其他省级以上荣誉。

三、评选机构设立“中国青年五四奖章”初评委员会,负责提出建议人选名单。

每届的初评委员会成员从“评委库”中随机产生。

“评委库”由党政机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新闻单位、企业等各方面代表,以及往届“中国青年五四奖章”获得者代表和团中央机关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团中央书记处在建议人选中确定表彰名单。

团中央组织部负责评选表彰的具体工作。

四、工作程序1.提名。

推荐人选由省级团委、青联共同提名,每个省份(系统)提名不超过2人,且提名人选必须为主要工作或定居在本省份(系统)的人员。

【东林】五四评比红头文件

【东林】五四评比红头文件

东林团发[2013]7号关于评选2012—2013年度“五·四红旗团委”、“十佳大学生”等奖项的通知各学院、研究生院团委:为更好地鼓励青年团员蓬勃发展,充分调动基层团组织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强基层团组织间的经验总结和学习交流,及时挖掘、树立、表彰在过去一年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切实推动共青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按照校团委工作安排,现将2012—2013年度“五〃四红旗团委”、“五〃四单项奖”、“优秀团员、模范团干部、先进团支部、红旗团支部”、“十佳大学生”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五·四红旗团委1.各申报单位按照《共青团东北林业大学委员会“五四红旗团委”评比条例》(试行),对本单位团的工作进行全面自检。

2.在自检基础上,进行总结,形成有特色的申报材料。

3.校团委将对各单位进行基础工作检查,确定各单位基础工作分,4月下旬举行评比。

4.校团委将组建由学校有关部门组成的“五〃四”评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评比。

二、五·四单项奖1.单项奖设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奖、组织工作先进奖、宣传工作先进奖、网络工作先进奖、学生团体工作先进奖、素质拓展工作先进奖、科技创新工作先进奖、社会实践工作先进奖、文艺工作先进奖、体育工作先进奖等十项。

2.各单位要认真准备申报材料,要求内容充实,特色鲜明,具有先进性,每单位限报两项。

三、优秀团员、模范团干部、先进团支部、红旗团支部1.优秀团员和模范团干部的评选参照《共青团东北林业大学委员会优秀团员、模范团干部评选条例》(试行)进行推荐;先进团支部的评选参照《共青团东北林业大学委员会先进团支部评选条例》(试行)进行推荐;红旗团支部的评选参照《共青团东北林业大学委员会红旗团支部评选条例》(试行)进行推荐。

2.评选工作要通过申报形成正确导向,激励和调动各级团组织和全体团员、团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把评优工作进一步推向深入。

3.“先进团支部”、“红旗团支部”的评选实行团支部腾讯微博建设工作一票否决制。

五四评奖)

五四评奖)

青字【2012】13号关于举办宿州学院2012年五四评比表彰工作的通知青字【2012】13号签发人:刘文波各团总支、团支部: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调动我校基层团组织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增强广大团员青年的荣誉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教育引导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积极投身学校中心工作,推动团的各项工作深入稳步发展,充分发挥团内先进典型的模范带头作用,校团委决定全面启动2012年五四评比表彰工作。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评选类别及名额(一)先进集体1、宿州学院“五四红旗团总支”3个;2、宿州学院“五四红旗团支部”12个;3、宿州学院共青团工作特色项目奖6个;(二)先进个人4、宿州学院优秀共青团干部(团总支干部)3名;5、宿州学院优秀团员标兵12名;6、宿州学院优秀团干部标兵12名;二、申报条件(一)宿州学院“五四红旗团总支”的申报条件1.有健全完善的组织机构和制度,学生会和团总支按规定的建制运行;2.工作思路清晰,工作计划明确,措施落实到位,能够积极围绕校团委的工作要点开展工作,注重总结工作经验,不断提升工作水平;3.注重教育管理,能够结合校团委的总体安排制定并落实本单位团内教育和团组织生活的计划,做到团组织生活有记录、有考核、有成效;4.按时交纳团费和年度团员证注册,团内年度统计数据准确;5.认真指导广大团员青年学习党的基本理论知识,积极配合办好星火团校、青马工程培训,申请入党的人数超过60%,团内推优工作规范;6.认真组织开展青年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大学生创业活动、学生科研立项、校园文化活动、社会实践及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做到有计划、有组织、有总结、有成效;扎实开展增强共青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并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组织各项竞赛活动获得校级以上奖励者优先;7.积极参加上级团委例会,不无故缺席校共青团工作例会,及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8.积极参加并承办或协办全校性活动,积极配合全校性工作;9.结合本学院实际,积极开展共青团工作,具有自身实际的二级学院特色文化品牌;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工作有特色、有影响、有成效、有推广价值;10.申报材料能全面详实地反映本单位工作,工作成效突出;11.认真组织开展学雷锋系列活动,情况属实,无弄虚作假现象。

五四评优 重师青发[2011]7号

五四评优   重师青发[2011]7号

重师青发…2011‟7号关于组织开展纪念“五四”运动系列活动的通知各分团委、团总支:为弘扬“五四”精神,教育和引导广大团员青年树立理想,立志报国,增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努力把青年大学生培养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值此“五四”青年节之际,校团委决定在全校团员青年中组织开展纪念“五四”运动的系列活动。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主题团日活动创意设计大赛以“与信仰对话,为青春导航”为主题开展设计大赛。

(通知另发)二、第十四届“五四杯”演讲比赛以“坚定信念,永跟党走”为主题开展演讲比赛。

(通知另发)三、团内民主生活会即日起至4月21日,参照《重庆师范大学关于团员民主评议及年度注册工作的意见》,召开一次团内民主生活会,认真总结前一学年度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下一阶段整改的目标及措施,并根据评议情况开展团籍年度注册。

团内民主生活会开展情况纳入支部达标定级及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团员民主评议和团籍年度注册汇总表》于4月21日前上交。

纸质版交至大学城团委办公室(二食堂三楼),电子版传至csdtw@。

民主评议及年度注册相关的文档资料保存在学院备查。

四、达标创优系列工作(一)优秀青年评选1.在团内民主生活会的基础上,评选产生2010-2011学年度优秀青年及标兵。

评选标准及办法参照《重庆师范大学共青团系统优秀青年评选办法》。

同时各学院在每个评奖类别中分别推荐一名为校级标兵候选人,并在推优表的推荐类别中注明“标兵”字样。

2.科技学术创新先进个人、体育活动先进个人、文艺活动先进个人的评选在《重庆师范大学共青团系统优秀青年评选办法》基础上作如下修订:科技学术创新先进个人、体育活动先进个人、文艺活动先进个人按照《重庆师范大学共青团系统优秀青年评选办法》界定的标准进行推荐,如符合该推荐标准的学生人数不足学院总人数的1%,可降低标准按学院学生总人数的1%推荐;如符合该标准的学生人数达到或超过学院总人数1%,按实际人数推荐。

【免费下载】五四评优通知

【免费下载】五四评优通知

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关于开展2011-2012学年学生“创先争优”活动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各系(部、院):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充分发挥正面的激励导向作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根据市教委、团市委评选表彰普通高校学生先进集体和个人的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11-2012学年重庆第二师范学院“三好学生”等14个类别的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评选表彰的类别及名称(一)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十佳学子(二)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先进班集体(三)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学生文明寝室(四)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先进团支部(五)重庆第二师范学院三好学生(六)重庆第二师范学院优秀学生干部(七)重庆第二师范学院优秀团干部(八)重庆第二师范学院优秀团员(九)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学生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十)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学生科技创新先进个人(十一)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学生体育活动先进个人(十二)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学生文艺活动先进个人(十三)重庆第二师范学院青年志愿者先进个人(十四)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学生自立自强先进个人二、评选表彰对象和范围1.个人为我院全日制具有正式学籍的非毕业年级学生。

2.集体为学校正式建制的非毕业年级教学班。

3.学生寝室为学校正式建制的非毕业年级学生寝室。

三、评选表彰的条件、名额及程序评选名额和程序按照原《重庆教育学院学生管理制度汇编》(2011年9月版)相关管理制度执行;评选条件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有关制度灵活调整。

十佳学子的评选参照附件1,不占其他评选名额。

四、评选表彰的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一)评选表彰学生先进是在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学校教育管理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系应高度重视,坚持标准,严格审核,严格把关,宁缺勿滥,坚决杜绝评选表彰和推优工作中的不正之风。

(二)推荐为院级先进的,应按规定认真填写推荐审核表(标题按需替换)。

推荐审批表应由系统一组织填写,一式一份,打印上报。

主要事迹及获奖情况应以组织名义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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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球科学学院关于开展“五月的鲜花”2011-2012年度五四评优工作的通知地学院团学联、各团支部:青年是祖国的未来,五四是青年的节日。

在纪念中国共青团建团九十周年、喜迎十八大和校庆六十周年之际,为不断增强基层团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创造力,进一步做好党的青年群众工作,带领广大青年主动跟党走,在学校团委的统一部署下,我院决定在基层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中开展“五月的鲜花”共青团五四评优活动,对一批组织建设好、战斗力强、学风优良的基层团组织和一批思想进步、工作积极、学习优秀、示范作用强的青年学生和共青团干部给予表彰。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优项目及指标五四红旗团支部(10个)、十佳大学生(10人)、百名好支书/好班长(共20人)、优秀共青团员(40人)、优秀共青团干部(30人)。

标兵学生会、十大标兵社团、大学生优秀志愿服务团队以及优秀文艺骨干、优秀信息员的评选分别由校学生会、大学生社团联合会、校志愿者协会、大学生艺术教育基地具体负责,请相关组织和个人关注通知并积极申报。

根据申报考核情况,将推荐1个团支部参评“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3个“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其他为“院级五四红旗团支部”;根据申报考核情况,“十佳大学生”中推荐1名申报学校“十大标兵学生”评选;若评选上“校级十大标兵学生”,则学院仅给予荣誉奖励。

往年获评过此奖项的同学原则上不再评选。

根据申报考核情况,在推荐“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的所在集体评选出“校级好支书/好班长”7名,其他由团学联学生干部考核为依据推荐作为院级好支书/好班长。

所有项目比照评优条件可自行申报,以班级为单位提交团学联组织部。

二、评优条件1.五四红旗团支部(1)团支部凝聚力强。

团支部核心作用充分发挥,支委和班委紧密团结,带领和组织团员青年在思想政治教育、社区建设及早操锻炼、班风学风建设、文体活动开展等方面亮点突出、效果良好;团支部成员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党员比例高;(2)团支部战斗力强。

团支部学习科研氛围浓厚,坚决杜绝学术不端行为,无违纪现象;团支部成员学习成绩优良率高、年度平均学分绩点不低2.5,不及格率(年度有不及格课程学生占班级人数的比例,下同)低,CET4、CET6通过率高;团支部成员积极参加学校李四光计划、创新性实验计划、英才计划、创新人才、科技立项等各类培优项目,获资助比例高;团支部成员积极参加“挑战杯”竞赛、数学建模竞赛、大学生英语竞赛、电子设计大赛等各类学科竞赛,取得良好成绩。

(3)团支部影响力强。

团支部注重团建经验积累与总结,工作有计划,有总结,注重团建资料收集与整理,注重团建成果展示与宣传,能够在学院(课部)或学校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团支部及成员宣传意识强,主动利用报刊、广播、网络等校内外主流媒介,借助“第三只眼”社会观察活动等项目平台开展主动宣传。

(4)着重考察课程学习、基础文明、支部特色活动及参与科研情况,以及工作难点及对策等。

2、十佳大学生()(1)政治思想品德端正,群众基础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拥护和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热爱地球科学事业,注重德、智、体全面发展。

(2)学习成绩优秀,年度平均学分绩点3.0以上,无不及格课程;事迹特别突出者学习成绩可适当放宽。

学习成绩优秀,年度学分绩点在本年级(或专业)排名前列;(3)综合素质良好,学习之余能积极参加科研立项、社会活动等,有标志性的奖项或者成果;在某一领域(如学习、科技、社会工作、自强自立、志愿服务等)成绩显著、事迹突出,各方面表现突出,在年级、班级、党支部以及宿舍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4)为学院、班级做出突出贡献,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优先考虑:①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获得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或获省市级各类学科竞赛奖项;②专业成绩突出,在省级、市级以上专业比赛获奖;能从事本专业的理论研究或实践,参与挑战杯、学术创新活动成果显著或在重要学术期刊上发表研究论文,有较为广泛影响。

③具有组织特长,担任各级别主要学生干部满1年,工作期间表现突出,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党支书”、“优秀党员”等荣誉称号;④实践能力突出,积极参加学院和各系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作为主要负责人获得校级及以上社会实践奖励或荣誉称号;⑤乐于助人、见义勇为、诚实守信、自立自强、热心学校学院班级、社团工作、志愿服务工作,或有其它突出事迹或好人好事,表现突出,事迹感人;⑥具有某一方面特长,在相关领域取得突出成绩,为学院做出突出贡献的学生。

例如参加省、部级以上单位组织的英语、计算机等知识竞赛类活动或才艺展示、体育竞技,并能够取得较好名次。

3.百名好支书/好班长(1)思想好。

政治立场坚定,道德品质良好,思想积极进步,主动向党组织靠拢,敢于制止不当言论传播,在团员青年中能起到良好的示范作用;注重理论知识学习,政治理论水平较高,能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保质保量完成上级党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2)学习好。

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年度平均学分绩点3.0以上,无不及格科目。

二、三年级学生CET4成绩425分以上,四年级学生CET6成绩425分以上;所在集体获省级以上奖励者学习成绩可适当放宽。

(3)作风好。

密切联系同学,积极并负责任的做好相关工作,竭诚服务同学,不计较个人得失,有强烈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工作中够顾全大局,公道正派,光明磊落,不彻私舞弊,不弄虚做假,不沾染官僚习气,敢于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接受同学监督,在同学中起到表率作用。

(4)班子好。

坚持民主集中制,注重团支部(班级)委员会建设,打造凝聚力强、战斗力强的支委(班委);带领支委(班委)成员围绕学习氛围浓厚、搭建成长服务平台、促进同学成长发展、引导同学追求进步等方面,开展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5)班级好。

所在团支部(班级)在思想建设、班风学风建设等方面成效显著,团支部(班级)成员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党员比例高;团支部(班级)成员学习成绩优良率高,不及格率低,4.优秀共青团员(1)政治素质高。

政治立场坚定,思想积极进步,认真学习政治理论知识和时事政策,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主动向党组织靠拢,争做新时期好青年。

(2)团员意识强。

热爱团的事业,遵守《团章》规定,履行团员义务,按时缴纳团费,自觉执行团的各项决议,主动为团的工作献计献策,积极参加团的各项活动,认真完成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3)同学威信高。

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以身作则,模范遵守校纪校规,勇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无考试舞弊等违纪处分记录,在团员青年中具有较高的威信。

(4)学习成绩优。

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学年综合测评班级前三,学分绩点3.0以上,无不及格科目;二、三年级学生CET4成绩425分以上,四年级学生CET6成绩425分以上。

5.优秀共青团干部除具备优秀共青团员评选条件1-3条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1)工作能力强。

热爱团学工作,在学生会、社团联合会、班级(团支部)等各级各类学生组织担任学生干部半年以上,工作中讲究工作方法与工作技巧,群众工作能力强,恪尽职守,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工作成效显著;所在集体获校级以上集体奖励者可优先考虑。

(2)工作作风好。

密切联系同学,竭诚服务同学,不计较个人得失,有强烈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工作中够顾全大局,公道正派,光明磊落,不徇私舞弊,不弄虚做假,不沾染官僚习气,敢于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接受同学监督,在同学中起到表率作用。

(3)学习成绩好。

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学年综合测评班级级前30%,无不及格科目;二、三年级学生CET4成绩425分以上,四年级学生CET6成绩425分以上;所在集体获省级以上奖励者学习成绩可适当放宽。

三、表彰、奖励办法1.召开全校性表彰大会,以学校名义对获评集体与个人进行表彰;获评集体颁发奖金和奖牌;获评个人颁发荣誉证书或奖金,并填写登记表归入档案。

2.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奖励标准为500元,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奖励标准为200元,院级五四红旗团支部奖励标准150元,十佳大学生(十大标兵学生)奖励标准为1000元/人,百名好支书/好班长奖励标准为200元/人,院级好班长/好支书100元/人,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以精神奖励为主。

标兵学生会、十大标兵社团、大学生志愿服务先进集体奖励标准为300元/集体,优秀信息员、优秀文艺骨干奖励标准为50元/人。

四、评优程序、办法和时间安排1.由学院党委领导,德育工作组和团学联主席团组成学院“五·四”评优工作组,负责各评优项目的组织、答辩和审核工作。

2.各班级成立“五·四”评优工作小组,以团支部书记为组长,党员必须参与指导评优工作,负责本班级各项目宣传动员、申报、推荐工作,学院审核,张榜公布,网上公示,接受反馈,调整修改,公示上报。

3.规范填写、按时提交各奖项申报表(学工主页网站下载)与申报材料,其中个人奖项提交纸质文档(申报表)一式两份,集体奖项提交纸质文档(申报表+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一式一份,倡导节约资源、绿色环保。

以班级为单位提交各项目申报材料(包括电子版材料)4、各项目申报材料请于日前提交至团学联组织部,学院将在4月20日前组织五四红旗团支部、十佳大学生等部分项目的申报答辩,交流学习,共同提高。

其他个人项目暂不进行答辩,但随后可能组织交流座谈活动。

4月20日公示三天,4月23日上报学校团委。

5.评优咨询与意见反馈:德育工作组67883007,龙眉副书记67883004。

特此通知!地球科学学院团委2012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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