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资金管理制度(6篇)全面版完整篇.doc
2024年劳动防护用品专项经费管理制度(6篇)

2024年劳动防护用品专项经费管理制度一、目的为强化劳动防护用品专项经费的管理,确保经费的合理、规范使用及严格监管,充分发挥其使用效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明确适用于公司劳动防护用品专项经费的提取、支出及管理过程。
三、职责分工3.1 安全科职责:负责制定年度及月度劳动防护用品的预算。
3.2 安全科制定的劳动防护用品专项经费支出具体管理及使用办法,需经财务部门审核签字后生效。
3.3 财务科职责:负责按劳动防护用品专项经费明细项目分别设立专户,实施专户核算,确保专款专用,并实施严格管理。
四、程序及要求4.1 劳动防护用品专项经费实行包干制,必须在财务科单独核算,确保专款专用,严禁任何部门截留、挤占、挪用。
4.2 在编制安全生产专项费用计划时,必须纳入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经费计划。
4.3 劳动防护用品专项费用主要用于(此处原文未具体列出用途,故保持原状)。
4.4 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专项经费时,需编制详细计划,并及时提交公司负责人审批,审批权限及资金限额依据相关制度执行。
4.5 劳动防护用品专项经费的支出由总经理最终审批。
4.6 财务科需对劳动防护用品专项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统计、汇总,以评估资金的有效实施情况;安全科应督促相关部门按计划实施;物资部门需确保采购的劳动防护用品合格有效。
4.7 相关部门需确保在劳动防护用品专项经费使用上实现“三到位”,即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资金到位。
4.8 公司对劳动防护用品专项经费的投入,由总经理负责确保资金的及时到位。
4.9 劳动防护用品专项经费的提取标准应不低于国家及地方政府的相关规定,以满足公司劳动防护需求,确保职工安全,避免职业危害。
五、附则5.1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财务科所有。
5.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2024年劳动防护用品专项经费管理制度(二)安全生产工作规范一、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1. 安全生产例会由企业负责人定期召集,确保全体成员参与。
专项资金的规章制度

专项资金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规范专项资金的使用,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所有拨款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专项资金,是指为特定目的而在预算中规定的资金。
第四条专项资金的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确保专项资金的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第五条本单位设立专项资金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专项资金的管理细则,监督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二章专项资金的拨款、使用和监督第六条本单位应根据需要,设立专门的专项资金账户,由专门的专项资金管理人员负责日常账务处理。
第七条专项资金的拨款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必须经过相关主管部门审批后才能使用。
第八条专项资金的使用应按照预算和计划进行,不得私自挪用或挪作他用。
第九条专项资金的使用必须符合专项资金的支出要求和政策规定,不得向个人或私人账户划拨。
第十条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应及时通报相关主管部门和专项资金管理委员会,确保专项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规范性。
第十一条专项资金的监督应当加强,建立健全专项资金使用的内部审计机制,保证专项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第三章专项资金的评估和验收第十二条专项资金的使用应定期进行评估和验收,确保专项资金使用效果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第十三条专项资金的评估和验收应当由专门的评估机构和验收组织进行,结果应当向专项资金管理委员会报告。
第十四条专项资金的评估和验收结果应当作为专项资金使用的重要依据,对使用效果进行调整和改进。
第四章专项资金的监督和责任第十五条专项资金的监督责任由专项资金管理委员会和相关主管部门共同承担,必须做到明确责任,严格监督。
第十六条专项资金管理人员必须遵守相关规定,合理使用专项资金,维护财产安全,如有违规行为应受到相应的处理。
第十七条对于违反专项资金管理规定的行为,应给予相应的处罚,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八条对于涉嫌贪污、挪用专项资金的行为,应予以严厉打击,对相关人员追究刑事责任。
专项资金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专项资金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专项资金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一、总则
为规范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障专项资金的合理利用和监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管理权限
1.专项资金的管理权限归财务部门负责,具体落实在各部门和
单位的财务人员,由财务部门进行监督和指导。
2.使用专项资金需经相关部门审批,未经审批不得擅自使用。
三、资金来源
1.专项资金的来源包括政府拨款、捐赠和其他合法渠道。
2.使用专项资金必须按照资金来源的规定使用,不得挪作他用。
四、资金管理
1.专项资金必须进行专账核算,严格分别存放,以保证资金的
安全和利用有效性。
2.专项资金的使用必须严格按照预算进行,不得超支或变相挪用。
3.对专项资金的使用各部门和单位需要进行定期的汇报和公开,接受监督。
五、资金使用
1.专项资金的使用需要经过多方审批,按照相关规定使用,确
保资金的使用合法合规。
2.使用专项资金需要制定详细的使用计划和报销材料,保留完
整的单据和凭证。
六、监督管理
1.财务部门对专项资金的使用进行日常监督和检查,确保资金
使用的合理性和规范性。
2.利用媒体和社会监督,加大专项资金的监督力度,对专项资
金管理违规行为实行严肃处理。
在专项资金管理方面,要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加强人员队伍建设,提高管理水平,确保专项资金的使用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和监督。
专项资金审批支出管理制度范本

专项资金审批支出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为规范专项资金的审批和支出管理,保障专项资金的合理使用,维护公共财务的安全和稳定,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涉及专项资金的审批和支出管理工作。
三、审批程序1. 资金申请(1)各部门或项目负责人需编制资金申请书,明确申请目的、用途、金额和时间节点等信息。
(2)申请书需提交财务部门审查,并附上相关佐证材料。
2. 资金审批(1)财务部门对申请书进行审核,确保申请内容与相关法规和政策要求相符。
(2)财务部门将审核结果报送单位领导审批,由领导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审批决策。
3. 财务出纳(1)在获得经领导批准的资金申请后,财务部门将相应的资金划拨给申请部门。
(2)财务部门应及时将资金划拨情况报告单位领导,确保信息透明和流程规范。
四、支出管理1. 资金使用(1)资金接受单位应按照批准的资金用途进行使用,并确保合理性、合规性。
(2)资金使用单位应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专项资金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2. 资金监督(1)财务部门应对专项资金使用进行定期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2)其他部门或单位也有权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并及时向财务部门报告问题。
3. 资金结算(1)在专项资金使用完毕后,资金接受单位应及时向财务部门提供相关支出凭证进行结算。
(2)财务部门负责审查结算凭证的真实性和合规性,并进行财务记账和核算。
五、违规处理1. 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根据相关法规和规定进行相应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停职和追究法律责任等。
2. 对于严重违反财经纪律和纪律规定的行为,单位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确保公共财务的安全和稳定。
六、附则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我单位财务部门所有,并在实施过程中根据需要进行修订和完善,修订后的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为《专项资金审批支出管理制度范本》。
金管管理制度15篇2023年

金管管理制度15篇【第1篇】平安资金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保证平安生产资金的投入,加强平安生产专项资金的管理,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进一步推动平安生产工作的全面开展,依据《平安生产法》的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其次条各单位、项目部应保证平安生产专项资金的投入,并单独建立台帐,实行专项存储、专项核算、统筹支配、保证重点,严禁挪作他用。
行政一把手为该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并担当由于资金投入不足导致事故发生的责任。
第三条平安生产专项资金应用于施工平安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选购和更新、平安施工措施的落实、平安生产条件的改善等。
详见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平安生产管理制度》汇编、《平安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方案编制制度》。
第四条公司平安生产专项管理费,按年方案产值的0.5‰提取;各单位、项目部平安专项经费按方案产值的1%~2%提取,不足部分在成本中列支。
第五条各单位、项目部要依据公司《平安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方案编制制度》的规定,编制平安生产专项资金投入方案,平安生产检查所发觉的平安隐患的整改措施、针对造成死亡事故和职业危害的主要缘由所实行的整改和防范措施、危急源监控点所实行的监控措施一并编入平安防护、文明施工方案。
第六条各单位应在每年元月上旬和12月下旬,分别将平安专项资金方案和全年实施状况报公司;项目部在工程开工一个月内和结束后的半个月内分别将方案和整个项目实施状况报公司。
每月经费使用状况按月上报。
第七条公司工程部负责督查平安生产专项资金的使用状况,并作为考评各单位、项目部工作的内容之一。
各单位、项目部平安管理部门负责平安专项资金的监督使用,其经费报销需经平安管理部门审核。
第八条本方法由工程部负责解释。
【第2篇】公司现金管理制度怎么写公司现金管理制度公司建立现金库存限额的管理制度,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应准时存入银行。
公司必需依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状况,确定本单位现金的开支范围。
不属于现金开支范围的业务应当通过银行办理转帐结算。
安全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范文

安全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范文【引言】安全专项资金管理是企业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确保员工人身安全和保护企业财产安全而设立的一种特殊资金。
有效的安全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对于企业的安全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资金获取、资金使用、资金监督、资金使用效果评估等方面,阐述一套完整的安全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一、资金获取】1.资金申请:企业应设立专门的安全专项资金管理部门或负责人,建立资金申请制度。
申请部门应根据实际需要编制详细的资金申请报告,说明资金用途、金额、时间等,同时附上必要的材料和证明文件。
2.资金审批:资金申请报告由安全专项资金管理部门或负责人进行审核并向上级领导提交审批。
上级领导应在一定时间内作出审批决策,并将决策结果及时告知申请部门。
【二、资金使用】1.资金支付:经审批通过的资金申请,申请部门应按照要求进行资金支付。
支付时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内部管理规定,确保支付的金额、对象和时间的准确性。
2.资金核销:资金使用部门在完成资金使用后,应及时进行资金核销。
核销时应按照实际使用情况填写核销清单,并附上相关的收支凭证和票据。
【三、资金监督】1.日常监督:安全专项资金管理部门应进行日常监督,包括资金支出的合理性、真实性和准确性等方面。
对于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应及时跟踪整改,并进行记录和报告。
2.内部审计:定期对安全专项资金进行内部审计,确保资金的合规性和效益性。
审计部门应在内部审计报告中明确发现的问题、整改意见和责任人,并将报告上报给上级领导及时处理。
【四、资金使用效果评估】1.目标设定:在资金申请阶段,申请部门应明确资金使用的目标和预期效果。
目标可以是减少安全事故数量、提高安全技术水平、改善安全生产环境等。
2.效果评估:资金使用部门应定期对目标进行效果评估。
评估时应采取科学的方法和指标体系,如安全事故统计分析、员工满意度调查等。
评估结果需要及时反馈给上级领导和安全专项资金管理部门。
【结论】本文从资金获取、资金使用、资金监督、资金使用效果评估等方面,阐述了一套完整的安全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参考范本(6篇)

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参考范本____省中小学校长培训____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规范____管理制度,保障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范围为____师范学院承接的“教育部—中国移动中小学校长培训项目”。
第三条____师范学院对____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以及____的安全完整负责。
第二章基本原则第四条移动项目____提取和使用都必须符合国家统一规定,实行“专账核算、专项使用”第五条移动项目____的拨付本着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执行项目资金批准的使用第六条移动项目____使用计划和项目批复内容,不准擅自调整、不准拆借、挪用、挤占和随意扣押,第七条移动项目____报账拨付要附真实、有效、合法的凭证。
第三章资金支付程序第八条移动项目____使用部门每月填报资金使用计划,提交有关领导批准后方能生效。
第九条移动项目____使用时,由____师范学院指定专人根据审批后的预算表进行审核无误后,根据学校相关财务制度办理相关手续后支付。
第十条移动项目____使用后,应及时办理报销手续,前账不清,后账不借。
第十一条____师范学院每月初,检查上月的资金计划执行情况。
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如有与学校财务管理规定相冲突之处,按学校规定执行。
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参考范本(二)____省中小学校长培训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规范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保障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范围为____师范学院承接的“教育部—中国移动中小学校长培训项目”。
第三条____师范学院对专项资金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以及专项资金的安全完整负责。
第二章基本原则第四条移动项目专项资金提取和使用都必须符合国家统一规定,实行“专账核算、专项使用”第五条移动项目专项资金的拨付本着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执行项目资金批准的使用第六条移动项目专项资金使用计划和项目批复内容,不准擅自调整、不准拆借、挪用、挤占和随意扣押,第七条移动项目专项资金报账拨付要附真实、有效、合法的凭证。
专项资金使用规章制度

专项资金使用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专项资金的使用,提高资金利用效率,保证专项资金按照规定用于相应的项目或活动,并确保专项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使用国家财政拨款的专项资金,并适用于各部门、单位及项目组织的专项资金管理。
第三条专项资金是指由国家财政或相关部门拨款用于特定项目或活动的资金。
第四条专项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财政规章,坚持节约用钱,审慎用钱原则,确保专项资金用于公益事业和合法用途,防止浪费和滥用。
第五条各部门、单位及项目组织应当建立健全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明确部门、单位及项目组织的专项资金使用权限和责任,严格执行专项资金使用程序,确保专项资金安全和合理使用。
第六条各部门、单位及项目组织应当建立专项资金使用监督和检查制度,配备专门的监督人员,定期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专项资金使用合规。
第七条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应当注重实效和效益,确保资金使用符合项目要求,能够取得预期的效果,提高专项资金的利用效率。
第二章专项资金拨付与支出第八条专项资金的拨付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执行,由财政部门或相关部门进行专项资金的拨款,明确拨款用途和金额。
第九条专项资金支出应当按照项目需求和合理用途进行支出,严格控制资金支出,杜绝超支和不当支出。
第十条专项资金支出应当经过审批程序,明确支出项目和金额,由相关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方可执行。
第十一条专项资金支出应当按照审批程序和相关规定进行,报销单据应真实可靠,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合规性。
第十二条专项资金支出应当注重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确保资金支出符合项目要求,能够取得预期的效果和效益。
第三章专项资金使用监督和管理第十三条专项资金使用监督应当建立专门的监督机构或监督人员,定期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四条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应当建立健全的制度和流程,制定明确的岗位职责和权限,确保专项资金使用程序的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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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资金管理制度(6篇)全面版1 《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一):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为切实规范专项资金管理,保障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一、专项资金实行专人管理、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专项使用。
二、资金的拨付本着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执行项目资金批准的使用计划和项目批复资料,不准擅自调项、扩项、缩项,更不准拆借、挪用、挤占和随意扣压;资金拨付动向,按不同专项资金的要求执行,不准任意改变;特殊状况,务必请示。
三、严格专项资金初审、审核、审核制度,不准缺项和越程序办理手续,各类专项资金审批程序,以该专项资金审批表所列资料和文件要求为准。
四、专项资金报账拨付要附真实、有效、合法的凭证。
五、加强审计监督,实行单项工程决算审计,整体项目验收审计,年度资金收支审计。
六、对专项资金要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督查,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要全程参与项目验收和采购项目接交。
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二):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一、职责单位和职责人职责单位:黑河学院财务处。
职责人:承办人(A角、B角)、分管副处长、处长、分管副校长、校长、校长办公会成员。
二、权力行使依据经费支出审批按黑河学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黑院政发〔2015〕91号)执行。
三、审批条件和标准(一)第四条各类专项资金在学院统一安排下,由财务处负责资金管理和日常核算工作,项目资金务必按来源渠道和建设项目分别设账,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学校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截留、挪用和挤占。
(二)黑河学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第六条学院专项资金主要用于重点学科建设(包括平台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包括网络建设、图书信息建设)、基础设施建设。
(三)黑河学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第七条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为完成该建设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等支出。
(四)黑河学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专项资金不得用于各种罚款、还贷、捐赠赞助、对外投资、发放各种劳务奖金以及与建设项目无关的其他开支。
四、所需资料(一)项目申请书;(二)项目计划任务书;(三)黑河学院预算分配方案;(四)可行性研究报告。
五、受理专项资金支出受理时间按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发布时间确定。
承办人(A角、B 角)对各部门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贴合相关规定,予以受理,要求经办人现场登记。
材料不齐全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单位需要补正的资料。
不贴合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六、核准与决定(一)受理后,承办人(A角、B角)按要求审核申报材料后,报分管副处长;分管副处长同意后报处长审定,处长同意后报校长审定;(二)承办人(A角、B角)根据处长意见,确定专项经费支出日程,由分管副处长审核,处长审定,报请校长确定后,支付中心电话通知各部门经办人。
七、审批时限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并在7个工作日内召开校长办公会组织审核,在审核后的一周内,正式通知各部门。
八、公开公示本管理办法在黑河学院印发的财务处工作管理条例中长期公布,专项经费支出将在校内办公网上长期公布。
九、监督检查按照《黑河学院关于执行规范权力运行制度监督检查办法(试行)》执行。
十、职责追究按照《黑河学院关于违反规范权力运行制度职责追究办法(试行)》执行。
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三):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增强财政专项资金分配、使用的科学性和公正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财政专项资金是指本级财政安排、上级财政补助用于我县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各类专项资金。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使用本级财政预算内外安排、政府性融资安排、上级财政补助资金安排的各类建设资金的所有部门和单位。
第四条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是指对财政专项资金设立、分配、使用状况进行的管理、监督和绩效评价。
第五条县财政局管理全县财政专项资金,并会同各主管部门分别制定各类财政专项资金具体管理办法,明确各项资金的使用范围、支持对象、补助标准、申报审批程序、验收检查、绩效评价等要求。
第二章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与申报第六条使用财政专项资金实行项目准入制度,建立项目库实施管理。
第七条申报专项资金的项目准入条件为:基本建设类:指按国家关于基本建设的规定,经各级发改委批准立项纳入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的项目。
包括:房屋建筑屋购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交通工具购置、基础设施建设、大型修缮、信息网络购建、其他基本建设。
其他项目类:指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实施的项目。
包括:房屋建筑屋购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交通工具购置、基础设施建设、修缮、信息网络购建、大型会议(全县性的会议)、大型活动、专项业务活动(指各单位在日常基本事务外开展的专业性较强、涉及面广、耗时较长的专项工作项目)、其他。
第八条单位申报财政专项资金程序为:项目实施单位于每年10月底以前写出专题报告,并附财政专项资金审核意见表,报送县政府审批。
财政专项资金审核意见表由财政局统一制定。
第九条县财政局凭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审批文件,将项目录入项目库。
对纳入项目库的项目,根据财力可能,按照保证重点、兼顾一般和轻重缓急的原则安排资金。
未纳入项目库的项目,县财政一般不得安排资金,对确需安排资金的,务必按规定程序先纳入项目库。
第十条向县以上部门申报财政专项资金的项目一般应在项目库中筛选,并以财政、主管部门联合文件形式申报。
如项目库未纳入的项目,务必按规定程序将项目纳入项目库后申报。
第三章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实施第十一条所有项目实施务必坚持公开透明原则,凡在当年政府采购目录范围内及招标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务必实行政府采购,统一到县政府采购中心实行公开交易。
第十二条所有项目务必实施工程监理制,项目监理机构透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
项目监理机构按其职责对工程进度及质量等实行全过程的监督和管理。
第十三条实施项目主管部门应严格实行合同管理,要与项目单位的法人代表或负责人签订目标职责书,明确各自的权利和职责。
第十四条项目实施完工后,项目承办单位应组织邀请相关项目管理职能部门参与项目验收,并构成规范的项目验收报告。
第四章资金拨付第十五条财政专项资金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财政专项资金要严格按预算、按进度、按程序拨付和使用,坚持先批后用,先审后用。
第十六条财政部门按照已确定的年度部门预算,将年度专项资金项目支出预算指标下到达项目主管部门和具体使用资金的单位。
第十七条项目单位根据下达的专项资金预算、用款计划、项目实施进度,按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规定,向县财政局提出拨款(支付)申请。
县财政局审核后,由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将财政专项资金直接支付到项目成交商或劳务带给者账户。
第十八条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实行保证金制度管理,以保证项目按计划、按预算实施。
财政在拨付专项资金时,按项目投资总额的10%预留作为项目保证金。
工程交付使用一年之后,项目主管部门组织技术质量监督等部门进行复查,工程质量无问题的,项目质量保证金全额拨付;工程质量有问题的,财政将10%的质量保证金作为专项维修费,并按工程建设施工合同有关条款进行相应处置。
实施的农、林、水、畜、环保等工程项目,按前中后三阶段检查验收,同时也按30%、40%、20%的比例分期拨款。
有偿资金工程项目在拨款前先在总投资额中预留20%的还款准备金,然后再按上述比例分期拨款。
第十九条财政专项资金支出按项目实际支出列入当年财政支出。
项目单位要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严格遵循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专账核算、专人管理的原则,加强项目成本核算和资金管理。
第二十条项目的结余资金由县政府统筹安排。
项目结余资金主要包括以下四种类型:(1)项目当年已完工交付使用并办理竣工决算后的结余资金;(2)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项目中止或撤消构成的结余资金;(3)项目当年已执行但尚未完成而构成的结余资金(包括项目需跨年度执行,但项目支出预算已一次性安排而构成的结余资金);(4)项目因故当年未执行,需要推迟到下年度执行构成的结余资金。
上述第(1)项、第(2)项规定的项目结余资金统称为净结余资金,净结余资金由县财政统一平衡使用。
第(3)项、第(4)项规定的项目结余资金统称为结转结余资金,实行县财政局审核备案管理,单位结转使用。
第二十一条县财政局在拨付专项资金或有关部门在监督检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有权暂缓或停止拨款:(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弄虚作假,骗取国家资金的;专项资金管理制度(6篇)全面版1第2页(二)自筹资金未能落实,影响项目建设的;(三)资金未按本办法规定实行专款专用、擅自改变资金用途和项目建设资料、截留、挪用项目资金或提高建设标准的;(四)不按规定向县财政局或主管部门报送财务报表和有关资料的;(五)拒不理解各级财政或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六)应纳入政府采购但未纳入,自行采购物资和设备的;(七)未按规定进行专账核算的;(八)不贴合合同条款规定的;(九)有重大工程质量问题,造成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的;(十)结算手续不完备,支付审批程序不规范的;(十一)未按规定要求报送季度(分月)用款计划或信息资料严重失真的。
第五章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考核第二十二条县财政局、主管部门应建立专项资金绩效预算审查制度。
主要评审项目资金管理执行制度状况,包括审查资金的到位是否与工程建设进度相适应;资金的使用及管理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转移建设资金;项目招标资金支付是否按政府采购和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进行招标和拨付资金。
对虚报项目资料,夸大项目投资额的;配套资金不到位,留有缺口的;资金管理不力,上年度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差的;多头重复安排的项目,要坚决予以制止。
第二十三条县财政局和主管部门共同对财政专项资金进行跟踪问效,实行财政专项资金支出的绩效评价制度。
对绩效良好的项目通报表扬,并对下年度的同类项目优先安排。
对绩效评价不合格的项目,暂停下一年度项目实施单位专项资金申请资格。
第六章财政专项资金监督检查第二十四条县财政局和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实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程监督管理,审计部门负责财政专项资金的审计监督。
第二十五条财政、审计、监察部门每年应抽查财政专项资金投资项目不少于一次,抽查的面也不得少于当年立项的30%,其目的是遏制项目建设中的高估冒算、截留挪用、弄虚作假现象,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合规、有效使用。
第二十六条财政专项资金监督检查的主要资料如下:(一)资金来源是否合法,配套资金是否落实到位;(二)有无截留、挤占和挪用;(三)有无改变项目资金用途;(四)有无计划外工程和超标准建设;(五)工程项目是否按规定采取招、投标并进行评估;(六)工程项目所购原材料和设备是否按规定纳入政府采购;(七)内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八)是否建立并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九)其他违规、违法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