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内政治生活制度
四项制度具体内容

四项制度具体内容四项制度是指中共中央在2024年11月13日召开的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二次集体学习时提出的四个具体要求,目的是为了加强党的领导、增强党的战斗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党的组织建设。
具体内容如下:1.党的政治生活制度化:党的政治生活是党内的至高活动准则,是全党共同遵循的政治法则。
党的政治生活制度化是要求全党干部按照制度化的要求进行政治生活,做到政治上讲原则、在政治上讲规矩、在政治上讲纪律,严格遵守党章和党的各项规定。
在这一制度下,各级党组织要定期召开党的会议,对重大问题进行集体讨论,增强党内民主。
同时,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纪律,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和监督管理,确保党风廉政建设的落实。
2.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化:干部是党和人民事业的中坚力量,干部选拔任用是党内重要的治党之策。
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化是要求全党按照制度化的要求进行干部选拔任用,并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党组织要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机制,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准则和程序,强化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和评估机制,确保干部选拔任用的公平性、公正性和科学性。
3.党的纪律执行制度化:党的纪律是党的生命线,是党内正常秩序的基础。
党的纪律执行制度化是要求全党干部按照制度化的要求遵守党的纪律,增强党内纪律约束力。
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纪律教育和监督管理,加强对党员干部违纪行为的查处和处理,确保党的纪律执行的严肃性和效果性。
同时加强党纪法规的宣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党的纪律。
4.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化:党的组织生活是党的基本活动形式,是党组织进行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方式。
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化是要求全党干部按照制度化的要求进行组织生活,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
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党的组织生活的组织、领导和监督,组织开展丰富多样的组织生活形式,鼓励党员干部积极参与党的组织生活,提高党员的思想觉悟和组织认同感。
四项制度的提出,是为了加强党的领导核心地位,深化党内,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党的组织建设。
如何规范基层党组织党内政治生活制度

如何规范基层党组织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基层党组织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要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将全面从严治党延伸到基层,规范到支部,落实到党员,营造良好的党内政治生活新常态。
那么,到底应该如何规范基层党组织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我们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落实组织生活会制度。
组织生活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以适当增加会议次数。
党员领导干部都要以普通党员身份积极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带头交流思想,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执行党支部决议,带头遵守各项纪律和规矩,充分发挥示范表率作用。
二、落实“三会一课”制度。
党支部必须定期召开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党课,推行党员固定活动日,每月定期组织党员开展活动。
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党小组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落实讲党课制度。
三、落实民主评议制度。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每年开展一次,可与支部组织生活会、年底评优评先相结合。
民主评议党员要对照“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标准,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组织评定的程序,对党员进行评议。
四、落实谈心谈话制度。
党支部要结合组织生活会、民主评。
党内政治生活现存问题及规范对策研究

党内政治生活现存问题及规范对策研究【摘要】本文针对党内政治生活现存问题展开研究,通过对党内政治生活现状进行深入分析,提出了规范对策,包括加强监督、教育以及制度建设。
在加强党内政治生活监督方面,应建立健全监督机制,提高透明度和效力;在教育方面,要加强理论学习和思想教育,培养党员良好政治素质;在建立制度方面,应完善相关政策法规,确保党内政治生活的规范化进行。
通过对党内政治生活现存问题和规范对策的探讨,本文总结了存在的问题并展望了党内政治生活规范化发展的前景,有助于提升党内政治生活质量,推动党的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关键词】党内政治生活、现存问题、规范对策、监督、教育、制度、发展、规范化、研究、背景、意义、总结、展望。
1. 引言1.1 研究背景随着我国改革开放进程的不断深化,党内政治生活显得愈加重要。
党内政治生活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党的生死存亡、事业兴衰,关系到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当前党内政治生活中存在着一些问题,严重影响了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不正常,不仅容易导致党内产生腐败现象,还会影响到党内成员的积极性和凝聚力,甚至可能引发党内分裂和动摇。
对于党内政治生活现存问题及规范对策的研究已迫在眉睫。
在这样的背景下,深入探讨党内政治生活的现存问题并提出有效的规范对策,对于维护党内政治生活的正常秩序、提高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就当前党内政治生活的现存问题进行分析,并结合相关理论探讨党内政治生活的规范对策,以期为党内政治生活的健康发展提供参考和建议。
部分到此结束。
1.2 研究意义党内政治生活是党内政治生态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着党的政治生命力和先进性。
当前,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不断进步,党内政治生活也面临着一些新情况、新问题。
深入研究党内政治生活现存问题及规范对策,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加强党内政治生活的研究,有助于更好地发现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加以解决。
只有深入了解党内政治生活的现状,才能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方案,进一步提高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三会一课”制度是党内组织生活的基本制度,是党的基层支部应该长期坚持的重要制度,也是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制度,是我党经过长期实践证明的一种行之有效的党内组织生活制度。
“三会”即: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一课”即:按时上好党课。
一、“三会一课”制度的形成和发展早在1847年,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主义者同盟章程》中对党内的权力机关、权力关系、组织原则和基层支部的活动方式等进行了明确规定。
要求“支部、区部委员会以及中央委员会至少每两周开会一次”,“盟员至少每三个月同所属区部委员会联系一次”等。
这是关于党的会议制度的最早规定。
纵观我党发展历史,“三会一课”制度大体上经历了以下几个重要的发展时期。
一是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是“三会一课”制度的确立与成熟时期。
党的二大通过的我党第一部党章就对党小组、党支部、地方全体党员会议和全国代表大会召开的期限作出了具体规定,如各组,每星期由组长召集会议一次。
此后,毛泽东同志提出“着重从思想上建党”的伟大构思,标志着中国特色党的建设新思路的开启。
1929年《古田会议决议》要求“从党内教育做起”,通过党报、简报、小组会、支部会、党员大会、政治讨论会、参加实际工作等教育方法,来解决“思想上建党”的问题。
同时特别强调,“红军党内最迫切的问题,要算是教育的问题”,这是我党党课制度的最初文献和最早实践。
之后,党中央先后于1931年、1932年、1940年通过若干决议和指示,对党内教育的意义、内容作出规定。
这些制度和要求,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党的思想统一和行动一致。
最后,党的七大全面总结了延安整风经验,对如何通过正常党内民主生活、加强党内教育,来提高党的建设整体水平作了更为具体的规定,成为我们党走向成熟的一个重要标志。
二是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是“三会一课”制度的丰富与完善时期。
新中国成立后,如何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领导社会主义建设的战斗堡垒,是执政党建设面临的一个崭新课题。
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将全党工作的着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
在新的历史时期,必须认真维护党规党法,切实搞好党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在全党和全国范围内造成一个既有民主又有集中,既有自由又有纪律,既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又有统一意志、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只有这样,才能充分发挥广大党员的革命热情和工作积极性,团结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胜利实现社会主义四个现代化的伟大任务。
我们党在长期的革命斗争中,特别是经过延安整风运动和党的第七次代表大会,全面总结了处理党内关系的正反两方面的经验,逐步形成了以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党员和领导密切联系群众、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民主集中制为主要内容的党内政治生活准则。
全党同志遵循这些准则,空前团结,步调一致,取得了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的胜利。
全国解放以后,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中,广大党员基本上坚持了党的好传统好作风。
但是,由于革命斗争胜利和党在全国处于执政党地位而在一部分同志中产生的骄傲自满情绪,由于党和国家的民主集中制不够健全,由于封建阶级和资产阶级思想的影响,党内脱离实际、脱离群众、主观主义、官僚主义、独断专行、特权思想等不良倾向有所发展,同时在党内斗争的指导上发生了一些缺点和错误,党内正常的政治生活在一定程度上受到损害。
特别是在文化大革命期间,林彪、“ 四人帮” 出于篡党夺权的需要,利用当时党所犯的严重错误,大搞封建法西斯主义、无政府主义和派性分裂活动,肆意践踏党规党法,取消党的领导,使党的组织,党员的党性观念,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都遭到了极其严重的破坏。
粉碎“ 四人帮” 以来,党中央大力整顿党风党纪,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已经有所恢复。
但是,治愈林彪、“ 四人帮” 给党造成的创伤,还需要进行广泛深入的教育和艰巨复杂的斗争。
为了全面恢复和进一步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健全党的民主生活,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增强党的团结,巩固党的组织和纪律,提高党的战斗力,中央根据目前党的状况,向全党重申党内政治生活的下列准则。
党内政治生活开展的重要制度保障【民主集中制是开展好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制度保障】

党内政治生活开展的重要制度保障【民主集中制是开展好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制度保障】坚持民主集中制——开展正常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保障州纪委派出第二纪工委副书记*** 2016年10月27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指出,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是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开展的重要保障。
本文试从三个方面进行解读学习。
一、什么是民主集中制。
马克思恩格斯在创建共产主义者同盟和第一国际时,就尝试按照民主和集中相结合的机制开展组织领导,列宁在创建俄共部的过程中发展了马克思恩格斯关于党的组织领导原则的思想,面对沙皇的专制和党内存在的涣散状态,列**调要实行与民主原则相融通的集中制,在1905年12月召开的党代表会议上,列宁首次提出民主集中制概念。
1906年4月,在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第四次代表大会上,又把民主集中制作为组织原则载入党章,此后加入共产国际的政党纷纷接受列宁的提议,使之成为必须遵循的组织原则。
中国共产党是按照马克思列宁主义建党思想建立的政党,自成立之日起就把民主集中制作为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和组织制度。
党的一大纲领指出中国共产党采取苏维埃的形式鲜明地体现了民主集中制的思想,党的二大首次确认了民主集中制的建党原则;党的六大修改和通过的党章第一次明确规定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此后,中国共产党历次党的代表大会通过的党章都明确规定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
(一)民主集中制的过程民主集中制有两个过程,第一个过程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另一个过程是集中指导下的民主,这两个过程必须紧密联系缺一不可。
第一个过程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在字面上讲,在集中的前面有个民主基础上的限定词,就是说集中必须是适合民主相联系的民主,从属于民主制度的集中,也就是民主的集中,党内比须充分开展民主,然后才能在民主基础上进行集中。
在实行民主的基础上,进行集中的时候必须实行多数决定的民主原则和民主程序,也就是要求少数人服从多数人的主张,同时多数人也要保障少数人的权利,不能发生多数人的暴政。
落实党建制度要求 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皋兰县地税局深入推进“

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首要条件 。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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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来 , 皋兰县地税局 四个党支 位 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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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采取 多种 形 式广 泛 学习。围 部组 织全体 党 员认 真开 展 了每月 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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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微信公众号“ 共产党员” 、 甘肃省公 近年来基层 党建存在的突 f “问题 , 皋
务 员网络 培训 平 台和税 务 网络大 学平 兰县 地税局 把 “ 两 学一 做” 学 习教 育和 台等 , 时时 学 习 了解 “ 两 学 一做 ” 的特 落实 党 内制 度 、严肃 组织 生活 等要 求
手, 切实规范党总支 、 党支部 的政治生 好学习记录 , 撰写心得体会 。
活和 各 类学 习教 育活动 , 严 格约 束 党
二、 突 出细 做 , 有 效 发 挥 党 员 带
二是 利 用各 类媒介 随 时 学 习。党 头 作 用 知 是 行之 始 , 行 是 知 之 成 。而 坩
员 日常言 行 , 把 党要 管党 、 从 严治 党 的 员通 过兰 州市 “ 两 学一 做 ” 学 习教 育平 鲜 明导 向 ,通 过 常态化 制度 化 的学 习 教育 延伸 到 每一 个支部 、 每一 名党 员 , 不 断推动 全 面从 严治党 向纵 深发 展 。
务 落 实
一
化, 及 时提 醒工 作不 到位头 讲 党 课 、 谈
是 建 立 完善 问 题 清 单 和 整 改 步促进 了基层党建 各项工作 的规范 心得 、 说体会 , 带头宣传党的十九大精
台账 。把 落实全 面从 严 治党 要求 与省 化 、 常态化 、 制度化 。
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全文)

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全文)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二、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是党和国家的生命线、人民的幸福线,也是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开展的根本保证。
因此,必须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把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这两个基本点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任何时候都不能有丝毫偏离和动摇。
为了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党必须毫不动摇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聚精会神抓好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努力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打下坚实物质基础。
全党必须毫不动摇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根本是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做到头脑清醒、立场坚定,矢志不移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全党必须毫不动摇坚持改革开放,发挥群众首创精神,勇于自我革命,勇于推进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文化创新以及其他各方面创新,坚定不移实施对外开放基本国策,决不能安于现状、墨守成规。
新形势下,党领导人民全面深化改革,是为了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
全党必须把坚持党的思想路线贯穿于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全过程,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一切从实际出发,在实践中检验真理和发展真理,既反对各种否定马克思主义的错误倾向,又破除对马克思主义的教条式理解。
坚持从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基本国情出发,不断研究新情况、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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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组织生活制度为了进一步落实中央关于推进“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内制度,不断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工作,使党员永葆先进性,现结合我院实际,制定如下制度。
一、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是党支部以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中心内容的组织生活制度。
(一)党支部每年召开一至两次组织生活会,会前要认真做好准备工作,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地确定好组织生活会的重点议题。
(二)组织生活会的主要内容是:检查支部党员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在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坚持党性原则,密切联系群众,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以及其他重要问题。
(三)组织生活会要遵循“团结—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实事求是地总结经验教训,通过交换意见、沟通思想、互相帮助,达到纠正缺点、错误,消除思想和工作上的分歧,增进团结,加强自身建设,增强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的目的。
(四)针对组织生活会上提出的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措施,每次组织生活会都要切实解决一两个实际问题。
二、党员汇报制度党员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是党内生活的一项重要制度。
每个党员都发自觉地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特别是领导干部党员要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主动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
(一)汇报的主要内容:自己的学习、思想和工作情况,特别是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思想和活动,也可以汇报其他党员的模范事迹不良倾向或问题。
党员汇报要抱着对党负责的态度,忠诚老实,实事求是。
(二)汇报的形式:一般在会上口头汇报,也可以单独找党组织汇报。
长期外出的党员,可以书面形式,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
(三)党组织要认真听取党员的思想工作,对于党员的书面汇报要妥善保存。
(四)对长期不参加党组织生活、不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的党员,要进行必要的批评、教育,必要时要给予一定的处分。
三、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就是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通过对党员的教育和评议,以及党组织的考核,对党员的表现和作用做出客观评价,并通过组织措施,达到严格党内生活,增强党员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纯洁党员队伍,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的目标。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以党支部为单位,每年开展一次。
各支部对民主评议党员的各种文件、材料等,按规定妥善保管,以便查阅。
离退休党员按要求参加民主评议活动,不评定档次;长期生病、行动不便、卧床不起的可暂不参加评议活动;预备党员参加评议,不评定档次。
临时外借的党员回单位参加民主评议活动。
(一)民主评议党员的原则和实施步骤1. 实事求是原则。
与日常管理相结合,以事实为依据。
以党员标准为准绳,力求反映全面、真实情况。
2. 民主公开原则。
广泛听取党员、群众意见,公开评议办法、定档标准和评议结果,接受党内外监督。
3. 以教育为主原则。
把学习教育贯穿评议工作全过程,通过自我教育和正反两方面教育,使党员整体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
(二)民主评议党员的实施步骤1. 学习教育阶段。
着重进行党章、理想宗旨教育、党风党纪教育。
2. 自我评价阶段。
对照党员标准和评议内容,联系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写好个人自评材料,并主动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
3. 党内、党外评议阶段。
召开组织生活会,党员汇报学习、思想、工作、遵纪守法、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等方面情况,开展自我批评。
党员之间互评,认真开展批评。
党内互评后,可采用座谈会或民意测验的方式,听取党内外群众对党员的意见。
4. 组织考察阶段。
召开支部委员会,对评议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提出初步意见。
然后提交党员大会讨论,形式正式组织意见。
5. 表彰、处理阶段。
对表现好的党员进行表扬。
对优秀党员给予表彰或报上级党委表彰。
不合格的党员,院党委将按照党章和有关规定,区别不同情况,妥善做出处理。
评议工作结束后,各支部形成总结材料报院党委,并接受检查和验收。
(三)评议档次及标准民主评议党员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
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平的原则,对党员按照优秀、合格、不合格3个等次进行评议。
其中,参加评议人员在填写测评表中,要把握好优秀等次的比例不超过支部党员数的20%。
(四)不合格党员的主要表现1. 共产主义信念发生了动摇,不愿履行党员义务。
2. 组织观念淡薄,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
不做党组织分配的工作。
3. 忘记了党的宗旨,对群众疾苦漠不关心,利用职权或工作之便谋取私利,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
4. 工作不积极、不认真;疲沓拖拉,敷衍了事;或长期旷工,消极怠工。
完不成本职任务。
5. 在大是大非面前不敢坚持原则,对坏人坏事和歪风邪气不敢开展斗争;甚至当国家和集体财产以及人民生命财产遭受严重威胁时,袖手旁观或临阵脱逃等等。
(五)不合格党员的组织处置处置不合格党员,要采取“坚持标准,立足教育,区别对待,综合治理”的方针。
1. 清除腐败分子。
对违法违纪、贪污腐败、敲诈勒索、腐化堕落、以权谋私、严重侵害国家和群众利益,损害党的形象,在人民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的党内腐败分子,必须采取坚决清除的方针,发现一个清除一个。
对违犯党纪的,要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给予党纪处分,不能以组织处置方式代替党纪处分。
2. 劝退。
党员缺乏革命意识。
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应对其进行教育,要求其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应当劝其退党。
劝党员退党,要经过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报院党委和上级党组织批准。
3. 自行脱党。
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应经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报院党委和上级党组织批准,给予除名处理。
4. 限期整改。
适用于虽然属于不合格党员,但本人有继续留在党内的强烈愿望,愿意就受党组织的教育帮助,有改正错误的决心和行动的人。
对不合格党员作为期限改正的处置,必须经过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并报院党委批准。
期限改正的时限为一年。
5. 对不具备党员条件的预备党员,不能做劝退处理,根据具体情况,有的可以进行批评教育,帮助其在预备期内改正错误;有的可以延长预备期;有的可以在预备期满时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6. 退党。
党组织对党员的退党要求应按以下原则处理:(1)尊重党员的退党权利,允许党员有退党的自由。
(2)党员要求退党,应书面向党组织提出。
(3)党组织应弄清原因,区别处理。
对于平时表现很好,只因有模糊认识或一时冲动提出退党,事后又主动撤回退党申请的,可以不做退党处理。
但应对其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
是预备党员的,可延长其预备期。
对于那些缺乏革命意志,对共产主义事业丧失信心,或者消极落后,或个人主义膨胀,不愿接受党的监督和纪律约束的党员要求退党,应当及时作出批准退党的处理,对犯有严重需要开除党籍的,尽管本人提出退党,也不能按退党处理,而应按照党的纪律开除其党籍。
(4)党员要求退党,党组织不要强行挽留,应尊重其意愿予以批准。
(5)对要求退党的党员,必须召开党员大会讨论决定,报院党委备案。
党员退党以后,党组织仍应从政治上关心帮助他们,不要歧视和排斥,要鼓励他们做个好公民。
(六)处置不合格党员的程序处置不合格党员要做到“事实清楚、理由充分、处理恰当、手续完备”。
一般应遵循以下程序:1.对初定为不合格党员的主要问题进行核实,并形成综合性写实材料,包括:党员简况、主要问题、评议意见、本人态度等。
2.支委会提出初步处置意见,并听取被处置对象的意见。
3.召开党员大会,讨论并表决通过处置决定,并将处置决定、核实材料报院党委审批。
4.院党委认真审查党支部上报的材料,经过充分讨论后作出决定。
5.党支部收到院党委批复后,要及时找被处置对象谈话,做好思想工作。
召开党员大会,宣布院党委决定。
(七)民主评议党员材料的处理被上级党组织表彰为优秀党员,不合格党员受到组织处置的,违纪党员受到纪律处分的,有关材料应及时存入本人档案;其他党员的有关评议材料不存入本人档案,由党支部保存一段时间后销毁。
四、“三会一课”制度“三会一课”指定期召开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议,按时上好党课。
我院党组织设置无党小组,因此不设党小组会议。
(一)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主要任务是:讨论和批准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讨论、决定本支部的重大问题,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选举新的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会代表,增补和撤销支部委员;接收新党员;提出对党员的奖励和处分意见,决定职权范围内的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
(二)支部支委会每月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主要议题是: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和指示,讨论制定完成工作任务的方针办法,研究党的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方面的问题,研究有关干部选拔、调整方面的问题,研究培养、发展新党员方面的问题,讨论研究协调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工作方面的问题。
(三)支部书记讲党课每季度上一次党课,围绕当前的形势和任务,结合本支部实际,对党员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政策、基本知识和科技文化知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法律法规等知识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