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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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规章制度范文(三篇)

事业单位规章制度范文(三篇)

事业单位规章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管理,维护组织的正常运转,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事业单位的管理应遵循依法管理、民主管理、科学管理的原则,注重公平、公正、公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各项管理制度。

第三条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公开、公平、公正的招聘、晋升、奖惩等工作程序,确保人事制度的顺利运行。

第四条事业单位应当注重员工的培训和发展,提供良好的学习成长环境,培养专业素质,提高工作能力。

第五条事业单位应当坚持先进科学技术的引进和应用,推动工作的创新和进步。

第六条事业单位应当加强与相关单位和社会各界的联系与合作,充分利用外部资源,提高工作效益。

第七条事业单位应当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国家和社会的利益,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事业单位应当加强对员工的政治思想教育,提高员工的思想觉悟和道德素质。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九条本单位设立总经理一人,负责全面组织协调工作,对外代表本单位。

总经理由本单位领导小组推荐,经厅局级以上单位审核批准任命。

第十条本单位设立若干个部门,负责具体的业务工作。

各部门的设置、调整由总经理决定,并报厅局级以上单位备案。

第十一条各部门设立部门经理,由总经理任命。

部门经理负责本部门的管理工作,对本部门的工作结果负责。

第十二条本单位设立纪检监察室,负责监督本单位的纪律检查和内部监督工作。

纪检监察室的设置、调整由总经理决定,并报厅局级以上单位备案。

第十三条本单位设立人力资源部,负责人事工作和员工的培训发展。

人力资源部的设置、调整由总经理决定,并报厅局级以上单位备案。

第三章人事管理第十四条本单位的招聘、选拔、晋升、奖惩等人事管理工作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公开、公正、公平,确保人事制度的公正透明。

第十五条本单位招聘和选拔人员应当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进行面试、考试、测评等程序,确保人员的能力和素质。

事业单位规章制度范本

事业单位规章制度范本

事业单位规章制度范本《事业单位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管理,保障员工合法权益,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事业单位全体工作人员,所有员工都应当遵守。

第三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管理制度,保障规章制度的执行。

第四条事业单位应当定期对规章制度进行评审和修订,以适应实际工作需要。

第二章工作纪律第五条事业单位全体员工应当遵守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工作时间,不得迟到早退。

第六条员工在工作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必须履行好自己的工作职责。

第七条员工应当按照规定着装,保持个人形象整洁。

第八条员工不得擅自私用公物,必须合理使用单位资源。

第三章人事管理第九条事业单位应当依法开展人事管理工作,建立完善的人事管理制度。

第十条员工应当遵守人事管理规定,不得进行违反规定的人事活动。

第十一条事业单位应当实行正当的岗位竞争制度,公平选拔人才。

第四章奖惩制度第十二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奖惩制度,奖励优秀员工,惩罚违纪行为。

第十三条员工应当在工作中积极进取,为事业单位做出贡献。

第十四条违反规定的员工将受到相应的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章安全管理第十五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保障员工安全。

第十六条员工应当遵守安全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七条事业单位应当定期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第六章福利待遇第十八条事业单位应当保障员工的基本福利待遇,如社保、医疗保险等。

第十九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职工福利制度,给予员工适当的福利待遇。

第二十条事业单位应当关心员工的身心健康,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第七章绩效考核第二十一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绩效考核制度,及时评估员工工作表现。

第二十二条员工应当按照规定参加绩效考核,接受公平的评定。

第二十三条绩效考核结果将影响员工的晋升、奖金等方面的待遇。

第八章附则第二十四条本规章制度由事业单位制定,并经员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事业编单位规章制度范本

事业编单位规章制度范本

事业编单位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事业单位管理,维护事业单位正常运作秩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在编人员,包括科研、教学、行政和后勤等各个岗位的人员。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内容包括组织管理、工作纪律、职务责任、薪酬福利、安全保障等方面的规定。

第四条本规章制度经本单位领导班子讨论通过,由负责人签署,并向全体员工公布执行。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本单位实行领导负责制,负责人主持全院工作,全面负责本单位各项事务。

第六条本单位设立各部门,各部门负责人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合理安排人员、办事制度、工作任务,组织部门内部工作。

第七条本单位各部门间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完成本单位工作目标。

第八条本单位要建立健全绩效考核制度,对各部门、各岗位的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并据此确定奖惩措施。

第九条本单位要建立健全信息化管理系统,提高工作效率,保障信息安全。

第十条本单位要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员工素质和技能水平。

第十一条本单位要重视对员工的安全保障,保障员工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本单位要建立健全各种制度与规定,保障单位正常运转。

第三章工作纪律第十三条本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不得违法违规。

第十四条本单位各部门要按照工作计划,合理安排工作任务,保证工作质量。

第十五条本单位要严格遵守工作制度,不得拖延工作时间,不得擅自调整工作任务。

第十六条本单位要保持工作场所整洁,保护单位公共财物,不得私自占有。

第十七条本单位要保守单位机密,不得泄露单位重要信息。

第十八条本单位要尊重同事,遵守公序良俗,不得有不良行为。

第十九条本单位要遵守劳动纪律,不得迟到早退,不得偷懒瞎忙。

第二十条本单位要加强对员工的考勤管理,严格按照规定进行考勤记录。

第四章职务责任第二十一条本单位要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职责,做到责任明确,权责一致。

第二十二条本单位要落实领导责任制,对领导履行职责不力的进行追责。

规章制度管理规定事业单位

规章制度管理规定事业单位

规章制度管理规定事业单位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事业单位管理,确保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事业单位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内所有工作人员,包括管理人员、职工以及实习生等。

第三条本规定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作纪律、劳动规范、保密制度、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管理规定。

第二章工作纪律第四条上班时间为每天早上8:00至下午17:00,中午12:00至13:00为午休时间。

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不得迟到早退。

第五条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应集中精力完成工作任务,不得在工作中进行无关工作、聊天或玩手机等。

第六条假如工作人员确因事务需要加班,需提前向主管汇报并获批准。

加班工作应当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第三章劳动规范第七条工作人员应当按照单位规定的岗位要求履行职责,不得擅自脱岗或者私揽业务。

第八条工作人员应当遵守单位相关工作流程和规定,认真负责地完成工作任务。

第九条工作人员应当遵守职业操守,不得在工作中接受他人礼品或其他财物。

第十条工作人员应当尊重同事和上级,保持良好的工作关系,不得进行恶意攻击或造谣诽谤。

第四章保密制度第十一条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接触到的与单位相关的信息属于商业秘密,不得泄露给外部机构或个人。

第十二条工作人员应当遵守保密规定,妥善保管单位资料和文件,不得私自复印、外传。

第十三条工作人员应当加强信息安全意识,不得随意访问无关的文件或系统。

第五章安全生产第十四条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应当遵守安全生产规定,正确使用劳保用品,不得擅自解除安全设施。

第十五条工作人员应当定期参加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增强安全生产意识。

第十六条工作人员在发现安全隐患或事故应当及时报告,积极配合处理。

第六章处分措施第十七条对于违反本规定的工作人员,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警告甚至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理。

第十八条对于严重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规定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第十九条本规定由本单位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

事业单位规章制度(共13篇)

事业单位规章制度(共13篇)

事业单位规章制度(共13篇)篇1:事业单位规章制度第一章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健全财务制度,杜绝违纪违法行为,从源头上预防腐败,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我市经济有序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是单位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规范单位经济活动和社会经济秩序的重要手段。

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单位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内部监控制度,防止财产、资金流失、浪费或被贪污、挪用。

第三条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包括: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采购管理、资产管理、往来资金结算管理、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财务监督和财务机构等项管理。

第四条财政部门负责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

审计、税务、物价、监察、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应当依据各自职责做好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监督工作。

第二章预算管理第五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编制年度部门预算,报同级财政部门按法定程序审核、报批。

部门预算由收入预算、支出预算组成。

第六条行政事业单位依法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款和罚没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捐赠、其他收入等必须列入收入预算,不得隐瞒或少列。

行政事业单位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实物),要据实及时入账,不得隐瞒,更不得另设账户或私设“小金库”。

按规定纳入财政专户或财政预算内管理的预算外资金或罚没款,要按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及时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不得滞留在单位坐支、挪用。

第七条行政事业单位编制的支出预算,应当保证本部门履行基本职能所需要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对其他弹性支出和专项支出应当严格控制。

支出预算包括:人员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专项支出。

事业单位制度规章制度范本

事业单位制度规章制度范本

事业单位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事业单位的管理,规范事业单位的运作,提高事业单位的服务质量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是指以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为主要目的,由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举办的非营利性单位。

第三条事业单位应当坚持依法依规运作,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四条事业单位应当坚持以人为本,注重人才培养和科技创新,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促进事业单位的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五条事业单位应当设立决策机构、执行机构、监督机构等,明确各自的职责和权限,相互制衡,确保事业单位的良性运行。

第六条事业单位的决策机构应当由具有代表性的成员组成,决策机构的成员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能力。

第七条事业单位的执行机构应当负责组织实施决策机构的决策,确保决策的落实。

第八条事业单位的监督机构应当负责对事业单位的运行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决策机构,确保事业单位的运行合规。

第三章人员管理第九条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岗位需要,合理配置人员,实行竞聘上岗,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促进职工的全面发展。

第十条事业单位的职工应当具备相应的职业道德和业务能力,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的规章制度。

第十一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工培训制度,定期组织职工参加培训,提高职工的素质和能力。

第十二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工福利制度,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三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财务报表的真实、完整、准确。

第十四条事业单位的收入和支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保证收支的合规和透明。

第十五条事业单位的资产和负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保证资产的安全和有效利用。

第五章业务管理第十六条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自身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应的服务活动,满足社会需求。

事业单位 工作规章制度

事业单位工作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事业单位工作秩序,加强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事业单位工作规章制度适用于全体职工,包括聘用人员、劳务派遣人员等,凡工作与事业单位有关的行为,均应遵守本规章制度。

第三条职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维护单位形象。

第四条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宣传教育制度,定期组织职工学习掌握相关规定,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

第五条本规章制度由事业单位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由人力资源部门组织实施,负责具体管理和维护。

第二章职工行为规范第六条职工应当遵守单位的工作纪律,保持工作秩序,不得迟到早退、旷工擅离职守,不得违反规定在工作时间内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第七条职工应按照单位规定着装得体,不得穿着不整洁或不符合职业规范的服装,不得擅自变更工作场所或调动座位。

第八条职工应遵守单位的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单位机密信息,不得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

第九条职工应自觉维护单位形象,不得在公共场合说些影响单位声誉的言论或行为。

第十条职工应遵守单位的财经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单位的经费预算,不得挪用单位资金进行个人活动。

第十一条职工应尊重单位领导,服从领导安排,不得在工作中出言不逊或违抗领导命令。

第三章岗位职责规范第十二条职工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照单位规定完成工作任务,不得擅自脱岗或拒绝执行工作安排。

第十三条职工应认真完成工作,不得出现拖延现象,不得偷懒敷衍,严禁错漏报告,对工作应认真细致。

第十四条职工应遵守单位的工作制度,不得违反工作纪律,建立正确的工作态度,提高工作效率。

第十五条职工应积极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为单位的发展贡献力量。

第十六条职工应遵守单位的卫生安全规定,保持工作环境整洁,注意劳动保护,确保工作安全。

第四章奖惩制度第十七条对于认真履行职责、工作出色的职工,事业单位将给予适当奖励,如表扬、记功、发放奖金等。

事业单位规章制度模版(3篇)

事业单位规章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管理,保障单位的正常运转及员工的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所有员工,在本单位工作期间应遵守本规章制度。

第三条本单位的员工在执行工作任务时,应遵循公正、廉洁、忠诚的原则,不得损害单位的利益和声誉。

第四条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本单位所有。

第二章员工入职与离职第五条员工入职1. 员工应提交个人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经过单位面试及审查合格后方可入职。

2. 入职后,员工应接受相关培训,熟悉本单位的业务及规章制度。

第六条员工离职1. 员工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本单位,经单位同意后方可离职。

2. 离职的员工应办理交接手续,将工作内容、文件资料等妥善交接给新任员工。

第三章职责与权利第七条本单位的各级员工除法定职责外,还应按照本单位的下达的工作任务进行工作。

第八条各级员工有权享受合理的工作环境、公平的福利待遇以及相应的培训和晋升机会。

第九条各级员工有权参与单位的决策及民主管理;同时,员工也有义务服从单位的指挥调度,保守单位的商业机密。

第四章工作纪律第十条准确填写、保管事业单位相关文件和资料,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办理,不得损坏、篡改或泄漏相关文件和资料。

第十一条员工应保守事业单位的商业秘密,不得散布、泄露商业机密和单位的其他重要信息。

第十二条员工离岗时应关掉电脑、锁好文件柜等个人财产,维护单位及个人财产的安全。

第十三条员工上下班时间应按照规定时间准时到达或离开工作岗位,不得迟到早退。

第十四条未经批准,禁止在工作时间私自进行个人事务,如与他人聊天、浏览娱乐网站等。

第五章奖惩制度第十五条对于表现优秀、工作成绩突出的员工,本单位将通过表扬、奖金等方式进行奖励。

第十六条对于违反单位规章制度、工作不认真负责、严重失职的员工,本单位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

第十七条严禁以任何形式进行贪污、受贿、挪用单位资金、物品等违法违纪行为,对于发现的将依法处理,必要时追究刑事责任。

事业单位规章制度范文(三篇)

事业单位规章制度范文(3000 字)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规章制度依据《事业单位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单位的组织机构、职责和实际运作情况制定。

第二条本单位的规章制度是对事业单位从业人员行为的规范,必须严格遵守,并对违反规定者进行相应的处罚。

第三条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工作时间制度、考勤制度、职务职责制度、奖惩制度、培训制度、保密制度、财务制度、安全制度等。

第四条本单位的职工必须遵守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并以此为依据认真履行职责。

同时,本单位也应当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

第五条对于本单位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属于本单位的管理层,如有需要,可以通过制度修订的方式进行修改和完善。

第二章工作时间制度第六条本单位的工作时间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一般为每周五个工作日,每天工作8小时,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中午休息2小时。

第七条部分职位的员工需按照具体工作需要进行调整工作时间,如有需要加班的,应事先向上级汇报并审批通过。

第八条职工在工作时间内禁止从事与本单位工作无关的事务,禁止私自离岗、旷工等行为,如有特殊情况必须请假或提前汇报。

第三章考勤制度第九条本单位实行机械化考勤制度,所有职工必须按照规定使用考勤卡进行刷卡签到。

第十条职工应按照本单位规定的考勤时间参与考勤,迟到、早退、旷工等将根据违纪程度进行处罚。

第十一条职工请假需提前提出申请,并由上级批准后方可休假,未经批准擅自离岗或旷工的将按照规定记入违纪记录。

第四章职务职责制度第十二条本单位的职务职责制度根据各职位的需求,详细规定每个职位的工作内容、权限、责任等。

第十三条职工应按照职务职责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确保单位的正常运转和工作任务的完成。

第十四条职工在工作中应当积极配合上级的工作安排,不得违反职责,不得擅自调整工作内容或权限。

第五章奖惩制度第十五条本单位将根据职工的工作表现、工作态度、工作成绩等因素进行评定,并根据评定结果给予相应的奖励或惩罚。

事业单位工作规章制度范本

事业单位工作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工作行为,加强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事业单位全体工作人员必须遵守本规章制度,严格执行,不得违反。

第三条事业单位工作规章制度是对工作人员从事工作活动行为的准确规范。

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工作效果的确切。

第四条事业单位的领导人员应该起带头作用,并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

并做到以身作则,为员工树立榜样。

第五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积极主动地向事业单位所属单位报告、反馈和协商取得工作计划和落实执行计划之间的协调并提供有效的支持。

第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具备优秀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责任心。

认真负责,努力工作,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

第七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滥用职权,不得违法乱纪,不得徇私舞弊,不得私自决定事业单位工作的重大问题。

第八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要保持积极的工作态度,团结协作,发扬团队精神,不得懒惰消极,不得挑拨离间。

第九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尊重客户和同事,做到礼貌待人,确保工作环境良好。

第十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保护国家和单位的财产,杜绝浪费,严禁私吞公款。

第十一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保守单位内部信息和客户信息,不得泄露。

第十二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各项活动,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第十三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作计划要按照年度和月度计划的要求,组织实施,并及时报告汇总。

第十四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要严格遵守单位的工作纪律,不得违反或者规避工作纪律。

第十五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要做到安全第一,注意工作环境的卫生和安全。

第十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要发挥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为单位发展提供更好的服务。

第十七条事业单位的领导人员要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订和完善本规章制度。

确保单位工作的持续稳定。

第二章工作制度第十八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要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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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规章制度事业单位规章制度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事业单位健康发展的需要,保障事业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各方和谐,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__程。

第二条单位全称:社会发展综合实验区人民医院(实验区中心卫生院)。

第三条单位住所:__市实验区__镇中梁大道。

第四条本单位是经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批准设立的全额拨款类事业单位,隶属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管理。

第五条单位设立、变更、注销,应当依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之规定向本辖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

第二章事业单位的宗旨和业务范围第六条单位的宗旨:为人民的身体健康提供医疗与护理保健服务。

第七条单位的业务范围:预防保健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医疗服务,受卫生局和所在乡政府委托,承担辖区内公共卫生管理。

第三章事业单位的组织机构及法定代表人第八条本单位是经实验区编制委员会;毛编字[]9号《关于实验区乡镇卫生院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文件批准成立,配有编制50名,现有50人。

分13个内设科室。

第九条x年1月12日根据毛组字[]59号《关于纪正式任职的通知》文件任命纪为本单位负责人,主持全面工作,实行法人代表负责制。

第十条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是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是本单位的主要行政负责人,是代表本单位对外开展活动,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责任人。

第十一条本单位的拟任法定代表人,经本辖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准登记,方取得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

第四章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和使用的原则第十二条按照《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及有关财经法规,认真做好本单位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将资产管理的责任落实到有关科室和个人。

第十三条单位对所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要定期清查,做到家底清楚、账账相符、账卡相符、账实相符,防止资产流失。

第十四条优化资产配置,做到物尽其用,发挥资产的最大使用效益。

第十五条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用于本单位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盈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五章事业单位终止程序和终止后资产的处理办法第十六条本单位因宗旨业务已经消失、事业性质改变等原因,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分立、合并、撤销的,到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十七条本单位在申请注销登记前,应当在举办单位和其他有关机关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并提交清算报告,完成清算工作。

清算期间,本单位不得开展有关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十八条本单位终止后的资产应经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国资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准后按有关规定妥善处理。

第六章事业单位章程的修改程序第十九条本单位章程由本单位负责起草或修改,经举办单位同意后生效。

第七章第二十条__程由本单位制定并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__程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举办单位签字盖章生效。

第二十二条__程一式三份。

本单位和举办单位各一份,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一份。

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主管部门(章):年月日年月日附则事业单位规章制度2第一条为加强中心站档案的科学管理,保护和利用档案信息资源,为中心站各项事业发展服务,根据《档案法》以及国家档案管理部门有关规定,结合中心站档案工作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档案,是指中心站在各项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书、基建、资料、业务等不同载体和内容的文件材料,它是中心站在各项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历史记录,反映中心站不同时期的历史面貌,是中心站工作查考、制定决策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中心站档案工作是中心站相关工作的组成部分,是提高中心站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的必要条件,是维护中心站历史面貌的一项重要工作,必须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将其列入中心站的工作计划,统筹安排,保障档案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中心站档案工作接受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第六条中心站在各项工作中形成的所有档案,包括文书、基建、资料、业务等档案,均由中心站综合档案室统一保管,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留存,以确保档案的完整和安全。

第七条中心站在各项工作中形成的各种门类、载体的档案材料,由各部门初步整理后,及时向综合档案室移交;业务档案则由业务部门整理完毕之后,再向综合档案室移交。

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齐全、完整、准确。

第八条综合档案室负责档案材料接收后的归档、管理工作,对各门类、载体的档案,都要进行系统化整理,保持归档材料之间的历史联系,区分保存价值,便于利用管理,并编制各类档案的检索工具,积极主动提供档案利用,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为本单位各项工作服务。

第九条综合档案室要建立档案的统计制度,对档案的收进、移出、保管、利用等情况进行统计,并按规定准确编制档案工作统计报表,及时上报档案行政管理部门。

第十条综合档案室要定期对已超过保管期限的档案进行鉴定,对确无保存价值的档案进行登记造册,经档案鉴定领导小组审核、分管档案领导批准后方可销毁,任何人不得擅自销毁档案。

第十一条中心站的档案库房应做到有防盗、防火、防虫、防鼠、防潮、防尘、防光、防高温高湿等设施。

要定期检查档案保管状况、对破损的档案应及时修补、复制或作其他技术处理。

第十二条综合档案室要建立健全档案的借阅制度,根据档案的机密程度,确定不同的利用范围,规定不同的审批权限。

第十三条档案人员要忠于职守,遵纪守法,具备档案管理的有关专业知识,熟悉业务技能,能胜任本职工作。

档案工作岗位人员要相对稳定,确因工作需要调动时,应在离职前办好交接手续。

第十四条综合档案室应按时向上级机关移交由本单位制发的、或由本单位收到的省级以上(含省级)政府及政府部门颁发的正在执行的非秘密现行文件;在本单位保管已超过的永久、长期文书档案,连同档案目录和有关的检索工具一并向上级机关移交。

事业单位规章制度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__程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省政府有关政策制定。

第二条单位名称:__省文化厅机关服务中心。

第三条单位住所:__市历下区历山路112号第四条__省文化厅机关服务中心是经__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鲁政办发【】125号)批准设立的事业单位,隶属__省文化厅管理。

第五条单位设立、变更、注销,应当依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申请登记或者备案。

第二章事业单位的宗旨和业务范围第六条单位的宗旨:为进一步提高省文化厅机关行政效率,保证政令畅通提供有效的服务。

第七条单位的业务范围:从事机关后勤工作,为机关办公和职工生活提供服务。

第三章事业单位的组织机构及法定代表人第八条__省文化厅机关服务中心设置行政科、财务科、车管科三个科室,各科室的主要职责是:行政科负责厅机关行政后勤等管理服务工作;财务科负责厅机关、服务中心财务及资产等管理服务工作;车管科负责厅机关车辆调度、维修及保险等管理工作。

第九条单位的拟任法定代表人,经__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核准登记,方取得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

第十条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是代表事业单位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责任人。

第四章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和使用的原则第十一条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及时向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申报、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第十二条认真做好本单位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将资产管理的责任落实到有关科室和个人。

第十三条单位对所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要定期清查,做到家底清楚、账账相符、账卡相符、账实相符,防止资产流失。

第十四条优化资产配置,做到物尽其用,发挥资产的最大使用效益。

第十五条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用于本单位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盈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五章事业单位终止程序和终止后资产的处理办法第十六条本单位因宗旨业务已经消失、事业性质改变等原因,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分立、合并、撤销的,到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十七条事业单位在申请注销登记前,应当在举办单位和其他有关机关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

清算期间,事业单位不得开展有关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十八条单位终止后的资产收归国家所有,并按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事业单位章程的修改程序第十九条事业单位章程由本单位修改,经举办单位同意,报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审核后,方可生效。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条事业单位章程由本单位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事业单位章程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主管部门签字盖章生效。

负责人签字:主管部门(章):年月日年月日事业单位规章制度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调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严明纪律,教育和监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遵纪守法,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人事部《关于加快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专项奖励,按国家和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平合理、奖励得当;二奖励及时、注重实效;三奖励与惩戒相结合;四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

第四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行政处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惩处与教育相结合;二坚持惩处与奖励相结合;三坚持惩处公平得当;四坚持惩处及时公开。

第五条市和区县(自治县、市)政府人事部门主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工作。

第六条市和区县(自治县、市)政府人事部门综合管理行政惩戒工作。

第二章奖励第七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奖励:一忠于职守,积极工作,成绩显著的;二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办事公道,起模范作用的;三在工作中有发明、创造或者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国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四爱护公共财产,节约国家资财,有突出成绩的;五在移民、扶贫、再就业等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六在增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七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八防止或者挽救事故有功,使国家和人民利益免受或者减少损失的;九在抢险、救灾等特定环境中奋不顾身,做出贡献的;十见义勇为,舍己救人,维护社会公德和社会治安,表现突出的;(十一)同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有功绩的;(十二)在对外交往中,为国家争得荣誉和利益的;(十三)有其他功绩的。

第八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的种类为:授予荣誉称号、记一等功、记二等功、记三等功、嘉奖5种。

第九条奖励的基本标准:对在工作中取得优良成绩,在年度考核中被评为优秀或者在其他方面做出成绩的,应当给予嘉奖;对在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在本单位表现突出的,应当给予记三等功;对在工作中做出较大贡献,在本系统具有一定影响或者有其他突出事迹的,可以给予记二等功;对在工作中做出重大贡献,在全市或者全国具有重大影响的,或者有其他显著事迹的,可以给予记一等功;对功绩卓著,有特殊贡献的,可以授予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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