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校院二级管理体制实施办法
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实施办法

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科学发展观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切实推进内涵式发展,进一步理顺学校与学院的责权利关系,充分发挥学院办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科学规范校院两级管理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施校院两级管理,就是要以责权划分为核心,整合优化学校教育教学资源,形成学校学院两个管理层级。
通过学校分权和管理重心下移,转变部门管理职能,明确学院的办学主体地位,形成学校宏观决策、部门协调配合、学院实体运作的管理模式。
第三条学校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办学单位,依法享有教学、科研、行政及财务自主权,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学院是学校党政领导下的二级管理单位,负责教学、科研、学科等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统筹管理,依照规章制度享有相应的办学和管理自主权。
第四条学校对学院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以考核评估为主要方式管理学院工作,以发展规划和资源配置为主要手段引导学院发展,以制度监督为主要途径规范学院管理权力的运行,形成科学决策、职责明确、规范管理、权责统一、有效监督的运行机制。
第五条为促进有组织的重大科研和交叉学科研究,学校设立若干独立建制的研究中心(院、所)、工程中心和重点实验室等研究机构,享有与学院同等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六条学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党委会是学校的最高决策机构,学校的重要决策、重大事项、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涉及“三重一大”的问题由党委会集体讨论决定。
第七条校长是黉舍的法定代表人和行政主要负责人,对外代表黉舍,对内全面负责黉舍的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科扶植、社会效劳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
第八条黉舍职能部门代表黉舍在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教学管理、科学研究、学科扶植、队伍扶植、学生管理、对外合作与交流、专项经费管理等方面制定政策、构造协调、进行监督评估、提供效劳保障。
第九条学校根据工作需要成立发展规划、经费预算、人事编制、资源建设、学生工作、教师与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等若干专门委员会,负责研究提出工作方案,贯彻和落实学校党委和行政的决定。
校院系二级管理方案

校院系二级管理方案校院系的二级管理方案是基于校院系的特点和需求制定的一套管理体系和措施,旨在提高校院系的管理效果和水平。
二级管理方案包括组织管理、教学管理、科研管理、财务管理和人力资源管理等多个方面。
首先,组织管理是二级管理方案的核心内容之一、在组织管理方面,需要明确校院系的组织结构和职责分工,明确各职务的权责和内外部沟通渠道。
同时,建立健全决策机制和流程,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效率。
另外,还需要建立完善的制度和规章,明确各项管理制度和管理规范,提高校院系的文化建设和凝聚力。
其次,教学管理是校院系二级管理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教学管理主要包括课程管理、教师管理和学生管理等方面。
在课程管理方面,需要从课程设置、教材选用、教学方法等方面进行规范和监管。
在教师管理方面,需要制定教师职称评定制度、教师教学质量评估制度等,提高教师的专业水平和教学质量。
在学生管理方面,要建立学生激励机制、学生评价机制等,引导学生积极参与学习。
科研管理是校院系二级管理方案的另一个重要方面。
科研管理主要包括科研项目管理、科研人员管理和科研成果管理等方面。
针对科研项目,需要加强项目的申报和审批管理,提高项目的质量和效益。
对科研人员,要建立科研绩效评价制度、科研经费管理制度等,激励科研人员的创新和发展。
对科研成果,要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推动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财务管理是二级管理方案的一个重要方面。
财务管理主要包括经费管理、资产管理和财务报表管理等方面。
在经费管理方面,要加强预算编制和执行,提高经费使用效率和透明度。
在资产管理方面,要建立资产清查和管理制度,保护和合理利用校院系的资产。
在财务报表管理方面,要建立规范的财务核算和报表制度,提高财务管理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人力资源管理是二级管理方案的另一个重要方面。
人力资源管理主要包括招聘、培训、考核和激励等方面。
在招聘方面,要建立招聘标准和程序,吸引和选拔合适的人才。
在培训方面,要建立培训计划和制度,提高员工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
校院二级财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我校院的财务管理工作,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学院教育教学、科研和公共服务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高等学校财务制度》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体制1. 我校院财务管理实行校院二级管理体制,学院作为二级财务管理主体,对学院财务工作进行统一管理。
2. 学院财务部门是学院财务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学院财务工作的组织实施。
3. 学院其他部门、教研室、实验室等机构,按照各自职责,配合财务部门做好财务管理工作。
三、财务管理职责1. 学院财务部门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学校财务管理制度;(2)编制、执行学院年度财务预算;(3)管理学院各项经费,确保资金安全、合规、高效使用;(4)负责学院固定资产的购置、使用、报废和处置;(5)负责学院财务报表的编制和上报;(6)负责学院财务人员的培训和考核;(7)完成学校财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2. 学院其他部门职责:(1)按照预算执行要求,合理编制本部门年度预算;(2)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3)配合财务部门做好财务报表编制和上报工作;(4)完成学院财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财务预算管理1. 学院年度财务预算由学院财务部门编制,经学院领导批准后执行。
2. 学院财务预算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依法合规原则;(2)统筹兼顾原则;(3)节约使用原则;(4)效益优先原则。
3. 学院财务预算执行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预算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报批。
五、资金管理1. 学院资金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合规合法原则;(2)安全可靠原则;(3)效益优先原则;(4)责任到人原则。
2. 学院资金收支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得违规操作。
3. 学院资金使用应当合理、节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六、财务监督与审计1. 学院财务部门应当加强对财务工作的监督,确保财务制度的执行。
学生工作院系二级管理方案

学生工作院系二级管理方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生工作院系二级管理,指的是学生科作为学校的一级学生管理机构,代表学校对学生工作进行统一规划,在班主任队伍建设、学生思想教育、素质拓展、日常管理等方面履行监督、检查、指导、协调、服务等职能;各系作为二级学生管理机构,是学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单位,根据学校学生工作的总体安排,全面负责本系的学生工作。
第二条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激发各系活力为核心,以目标管理为导向,以绩效考核为重点,降低管理重心,下放管理权力,调整管理跨度,规范管理行为,紧紧围绕学生发展为中心,充分调动各系学生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升学校学生工作整体水平。
第三条工作体制:实行党委领导,行政实施,党政齐抓共管,院系二级管理,以系为主体的领导体制和管理机制。
建立二级学生管理与责任分担机制,实行管理重心下移,充分发挥系的作用。
第四条工作理念:立德树人。
第五条工作目标:培养有专长有特长、个性健康鲜明、遵规尚德的学子,推动平安、和谐、文明校园建设。
第六条工作标准:制度规范、流程简便、执行到位、保障有力。
第二章具体职责第七条各系职责(一)体系、制度建设1.每学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学生工作。
2.定期召开学生工作会议。
3.负责制订本系学生工作计划,做好本系学生工作的总结。
4.执行学校的学生管理制度,落实学生管理的各项措施。
5.按时按质完成学校安排的各项工作,按要求上报材料。
(二)班主任队伍建设1.负责本系班主任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
2.负责本系班主任管理、绩效考核。
3.制定本系班主任队伍培训计划。
4.定期召开班主任例会,传达学习上级文件和会议精神,研究学生工作,分析存在的问题,部署工作任务。
5.负责本系学生干部队伍的建设,加强对本系学生干部的教育指导与培训工作。
6.每学期召开一次系学生工作经验交流总结会。
7.建立家校联系制度,负责本系学生家长来访接待等工作。
(三)教育和管理1.班级管理(1)执行学校的各项学生管理制度,负责本系系风、学风、班风建设。
学校二级院系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学校二级院系的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管理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院系组织架构1. 院系设立院长1名,主持院系全面工作,对上级主管部门负责。
2. 院系设立副院长若干名,协助院长工作,分管具体业务。
3. 院系设立教务科、学生科、科研科、办公室等职能部门,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4. 院系设立教学系(部)若干,负责具体教学、科研工作。
三、院系工作职责1. 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方针和政策,贯彻执行学校各项工作部署。
2. 负责制定本院系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3. 负责本院系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各项工作。
4. 负责本院系学生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5. 负责本院系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6. 负责本院系财务管理,确保资金合理使用。
7. 负责本院系后勤保障工作,为师生提供优质服务。
四、教学管理1. 严格执行教学计划,确保教学进度和质量。
2. 加强课程建设,提高课程质量。
3. 优化教学资源配置,提高教学效果。
4. 加强实践教学,提高学生动手能力。
5. 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确保教学质量。
五、科研管理1. 积极开展科学研究,提升学术水平。
2. 鼓励教师参与科研项目,提高科研项目质量。
3. 加强科研成果的转化与应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4. 建立健全科研管理制度,确保科研工作规范有序。
六、学生管理1. 严格执行学生管理规定,确保学生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规范化。
2. 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培养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3. 重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关注学生心理健康。
4. 完善学生资助体系,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5. 加强学生就业指导,提高学生就业竞争力。
七、财务管理1. 严格执行国家财务制度,确保财务工作规范有序。
2. 加强财务管理,确保资金合理使用。
3. 定期进行财务审计,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2023年校院系二级管理方案

2023年校院系二级管理方案一、引言校院系二级管理是高校组织资源,提高教学科研水平的重要组成部分。
随着科技的迅猛发展以及高校社会责任意识的提升,2023年将迎来校院系二级管理的全面升级与创新。
本文将就如何建立高效、协调、创新的校院系二级管理方案进行详细阐述。
二、背景分析2023年,高校的发展面临数字化、国际化和创新的挑战。
二级管理作为高校组织体系的重要环节,必须与时俱进,适应新的环境和要求。
同时,学院内部的竞争激烈,各院系对于财力、人力和资源的争夺也日益激烈。
因此,建立高效的校院系二级管理方案至关重要。
三、目标及原则1. 目标:建立高效、协调、创新的校院系二级管理方案,提高教学与科研质量,培养高素质人才,提升学院的声誉和竞争力。
2. 原则:(1)科学合理:依据高校发展需求和内外部环境变化,制定具有前瞻性、可操作性的管理方案。
(2)公正公平:确保资源分配和管理过程公正、透明,公平对待各院系,充分考虑个体差异和特殊需求。
(3)开放合作:加强院系之间的交流与合作,促进资源共享与优势互补,形成协同效应。
(4)激励机制:建立激励机制,激发教师和学生的创新潜能,提高工作积极性和质量。
(5)持续改进:不断总结经验,及时调整和完善管理方案。
四、主要措施与方法1. 人才培养(1)完善培养方案:根据行业需求和学生的发展需求,不断优化专业设置,设立核心课程,提高教学质量和学生综合素质。
(2)拓宽就业渠道:增加实践环节,积极与行业企业合作,提供实习、就业机会,综合考核与评估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就业竞争力。
(3)加强创新教育:设立创新实践平台,开展创新创业课程,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创业精神。
2. 教学质量提升(1)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招聘和培养高水平、创新型的教师,建立鼓励教师教学研究和创新的机制。
(2)提供教学资源支持:加强教师培训,推广先进教学方法和技术,提供教学资源和支持,满足教学需求。
(3)加强教学评估与反馈:建立科学、客观的教学评估机制,对教学质量进行评估和反馈,及时调整教学策略和方法。
校院系二级管理方案

对于校、院(系)二级教课管理实行方案为加强学校、院(系)二级教课管理职能,促使教课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依据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联合我校实质,特拟订本实行方案。
学校推行校、院(系)二级管理系统,教务处是学校教课管理工作职能部门,代表学校执行各项教课管理的职能,拟订各项教课规章制度,进行宏观管理调控、监察指导。
院(系)全面负责院(系)的教课管理工作,执行和落实学校、院(系)相应的规章制度。
同时,院(系)要依据学校教课管理的整体要求,联合院(系)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实行细则,主动地、创建性地做好院(系)的教课管理工作。
一、专业建设(一)教务处职责1.依据经济社会需乞降学校发展需要,负责拟订学校专业发展规划;依据上司主管部门要求,负责每学年度学校新设专业的申报及初审工作;2.负责拟订学校各年度专业建设计划,负责拟订对各专业(含新建设专业)的评估指标、查收方法,负责对各专业的检查和评估工作;3.负责校级特点专业、综合专业改革项目等的立项、检查、评估和省级特点专业等的介绍工作。
(二)院(系)职责1.依据院(系)专业发展规划,拟订院(系)专业建设规划;2.依据专业发展规划,负责组织拟申报专业的调研、论证工作,并组织草拟新设专业的申报资料,同时做好申报专业的培养方案、师资队伍、实验室、实习基地、图书资料等有关筹办和建设工作;3.组织院(系)专业建设项目的介绍、申报工作,并依据专业建设要求,负责做好专业建设的组织和实行工作;4.依照院(系)人材培养目标规格的要求,实时调整专业课程构造和系统,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创新人材。
二、培养方案及教课纲领(一)教务处职责1.从人材培养目标规格出发,负责拟订并下达全校培养方案、教课纲领编制的基来源则;2.组织审察院(系)拟订的培养方案、教课纲领,提交学校教授议事委员会议论,通事后报主管校长审批,负责培养方案更改的审核并报主管校长审批;3.汇编全校各专业培养方案及教课纲领。
校院系二级管理方案

校院系二级管理方案一、前言高校教学管理是高校教学质量的保证,其核心是对学生的全过程管理,包括学籍管理、教学进程管理、成绩管理、综合素质评价等。
本文将从校院系二级管理的角度出发,结合国内外的先进经验和实践,提出一些可行的管理方案,以提高校院系教学管理水平。
二、校院系二级管理的职能校院系是高校教学管理的基本单位,其职能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制定本系学生管理规章制度。
明确本系学生的权利和义务,及其违纪处分规定,健全学生管理制度。
2、组织本系的教学工作。
包括教学计划的制定、考试组织和管理、学生学籍的管理、教师教学质量监控等。
3、对本系学生的学籍管理。
包括学生的入学、注册、休、退、转等全过程的管理。
4、教育引导本系学生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科学的思维方式。
5、搭建校内、外交流平台,组织本系学生参加科技竞赛和学术活动。
三、校院系二级管理的制度建设(一)学生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1、明确学生违纪处分规定。
学生违反校规、校纪,经学院或学校审查属实者,给予相应的处分,如口头警告、书面警告、严重的撤销优秀学生评定、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等。
2、明确学生评定方法。
对学生的进步情况达到一定标准的,要评定优秀学生,对优越学生评定优秀学生称号;对学生的不认真学习、治安违法行为严重,要进行评警告、留校察看等处理。
3、明确留学生管理规定。
针对留学生管理过程中的问题,建立和完善留学生的管理制度和考核体系,规范管理行为。
4、建立毕业生管理制度。
管理毕业生的在校表现,包括综合测评、通过论文答辩、申请毕业、领取毕业证书等内容,并将毕业生信息录入信息平台。
5、明确实习生管理规定。
实习生管理应做好考核制度的建立,对实习生的管理要树立容错思想、因材施教并优化管理方式。
(二)教学计划的制定1、按照中国高等教育的目标安排课程并编写教材。
开展课程改革,将单一教学形式变革为多元化教学形式,提高课程质量,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积极性。
2、建立学分制,制定课程和教学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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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校院二级管理体制实施办法
厦门大学校院二级管理体制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理顺学校与学院(研究院)的权责利关系,充分发挥学院(研究院)办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并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学院(研究院)(以下简称“学院”)指学校直属的二级学院、研究院。
第二章学校与学院的定位
第三条学校是具有法人资格的办学单位。
学校依法享有自主设置和调整内设教学、科研机构的权力,依照学校相关规定对学院工作进行宏观管理、领导协调和监督检查。
第四条学院是学校下属的内部办学实体。
学院在校党委和校行政的领导下,履行本学院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职能。
学校可以根据事业发展的需要,适时调整校院之间的权责利关系。
第三章学院及其内设机构的设置
第五条学校对学院设置进行统一规划,决定学院设置或撤销。
第六条学院所属系(所)是学院领导下的教学科研基本单位,学院可根据具体情况决定设置或撤销并报学校批复。
第七条系(所)所属教研室(研究室)由学院决定设置或撤销。
第四章学校与学院的权责利关系
第八条事业发展规划
(一)学校负责:
1.制定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和专项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和总结评估。
2.对学院事业发展规划的编制和实施进行指导、审定和监督,对学院规划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
(二)学院负责:
1.根据学校的事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和自身实际,制定学院事业发展规划并报学校审定。
2.组织实施学院事业发展规划,自觉接受学校的检查、评估和监督。
第九条学科建设管理
(一)学校负责:
1.制定学校学科建设发展规划和相关规章制度。
2.承担学校学科建设的资源配置、组织协调和工作指导等职责。
3.制定学科建设评估和考核体系以及相关的奖惩制度。
4.组织、协调学校重点学科的申报和校内审核工作。
(二)学院负责:
1.制定和组织实施本学院学科建设发展规划。
2.统筹和协调本学院学科资源分配。
3.根据学校有关办法开展本学院学科的检查、评估工作。
4.组织、协调本学院重点学科和博、硕士学位授权点的申报和推荐工作。
第十条队伍建设和干部管理
(一)学校负责:
1.制定和组织实施学校队伍建设整体规划,核定学院各类人员的编制数和岗位数,规定各类各级岗位的基本职责和任职条件。
2.制定教职员工聘任办法和考核条例。
3.对学院整体工作和领导班子进行绩效考核、监督检查。
4.根据学校相关
规定实施对全体教职员工的奖惩。
5. 聘任和考核正高级职务岗位人员,聘任和考核六级及以上职员职务岗位人员。
6. 任免和考核学院党委(党总支)书记、副书记、院长、副院长等中层领导干部。
7.核定和调整国家政策性工资、各类保险、津(补)贴;制定学校的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审定各学院的绩效工资分配办法。
(二)学院负责:
1.根据学校队伍建设整体规划及学校确定的编制数和岗位数制定和实施本学院队伍建设规划。
2.制定学院内部聘任和考核的实施细则,并按规定的权限负责本学院教职员工的聘任和考核工作。
3.确定专业技术系列副高级及以下职务岗位聘任人选,确定七级及以下职员职务岗位聘任人选;向学校推荐正高级职务岗位拟聘人选和六级及以上职员职务岗位拟聘人选。
4.按照学校干部选任规定,确定系主任(所长)、副系主任(副所长)、相关科级干部人选,并报学校批复。
5.制定学院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并报学校审定。
第十一条教学工作管理
(一)学校负责:
1.制定学校教学工作的总体要求、改革模式和目标规范,对全校范围内教学工作进行统筹规划、协调和管理。
2.制定跨学科、跨学院的教师教学、科研和指导研究生工作量的考核办法与标准,并监督实施。
3.认定学校教学成果,组织优秀教学成果和优秀教师的评选。
4.制订全校教学评估标准,组织开展全校性教学评估工作。
(二)学院负责:
1.制定本学院学科专业人才(学生)培养规划。
2.制定和组织实施教学计划,按照教学资源共享的原则,组织本学院所辖学科面向院内外的各类课程教学。
3.组织开展本学院教学改革和质量监控工作。
第十二条科研工作管理
(一)学校负责:
1.制定学校科研工作的总体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建立和完善学校科研评价体系。
2.协调学校重点实验室、科研平台、研究基地建设有关工作。
3.组织国家和地方纵向科研项目的申报、中期检查和评估,负责校级科研项目的申报和管理工作。
4.认定和评估学校所属知识产权,负责学校知识产权的保护和管理。
5.组织校级重要学术会议,协调各学院学术活动。
(二)学院负责:
1.根据学校科研工作规划和本学院实际,制定和组织实施学院科研工作规划,完成学校下达的科研任务。
2.建立本学院科研成果的申报、认定机制和相应的奖励办法。
3.统一管理本学院所属的科研机构,组织、指导、协调本学院申报各级各类科研项目。
第十三条学生工作管理
(一)学校负责:
1.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管理体制,制定学校学生思想教育、管理和服务的
规章制度,统一领导全校学生工作,对学院的学生工作进行督促和检查。
2.组织全校性学生思想教育活动,并指导学院开展学生思想教育活动。
3.负责组织开展校级各类评奖评优工作,负责学生违纪的处分工作。
4.组织开展毕业生就业、学生资助和心理健康教育等服务学生的工作。
5.制定并组织实施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统一规划和相关政策。
(二)学院负责:
1.制定本学院学生思想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的实施细则。
2.组织开展本学院学生思想教育工作。
3.组织开展本学院毕业生就业、学生资助和心理健康教育等服务学生的工作。
4.组织开展本学院学生的评奖评优推荐工作,以及对本学院违纪学生提出处理建议意见。
5.组织实施本学院辅导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
6.做好本学院在校学生档案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对外交流与合作
(一)学校负责:
1.制定学校对外交流与合作总体规划和规章制度。
2.开展校际战略合作交流,协调各学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为各学院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搭建平台。
3.根据国家规划,组织建设海外孔子学院。
4.做好学校外事管理工作以及学校师生因公出国(境)的派出工作。
5.组织中外合作办学及境外办学项目的申报工作。
(二)学院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