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公司法之股东会表决
印尼公司管理制度

印尼公司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管理行为,增强企业内部管理,促进公司健康发展,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董事会、高管人员和基层员工。
第三条公司领导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切实履行企业责任,带领全体员工共同发展。
第四条公司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尊重员工、客户和合作伙伴的利益。
第五条公司管理应当遵循科学、合理、高效的原则,注重风险管控,提升管理效能。
第六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公司组织架构、职权职责和工作流程。
第七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促进员工职业发展,提高员工绩效。
第八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公司内部监督,防范权力滥用和腐败行为。
第二章公司治理第九条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负责决定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重大事项。
第十条公司董事会成员应当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第十一条公司董事会应当建立健全的决策机制,保障决策科学、合理、权威。
第十二条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公司高管人员进行规范管理,定期评估高管人员绩效,提升公司管理水平。
第十三条公司董事会应当建立健全的财务风险管理制度,加强对经营风险的监督和预警。
第十四条公司董事会应当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项,保障股东和投资者的知情权。
第十五条公司董事会应当加强对公司内部监督,防范腐败、权力寻租行为。
第十六条公司董事会应当建立健全的股东利益保护制度,加强与股东的沟通和互动。
第十七条公司董事会应当建立健全的公司治理规定,保障公司治理的规范运作。
第三章高管人员管理第十八条公司高管人员是公司的管理骨干,应当具备丰富的管理经验和专业知识。
第十九条公司高管人员应当忠实履行职责,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管理制度执行管理工作。
第二十条公司高管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的团队管理机制,提升团队凝聚力和执行力。
第二十一条公司高管人员应当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关心员工利益,积极参与企业社会责任活动。
印度尼西亚的公司治理

印度尼西亚的公司治理作者:龚敏陈维娟张振皞来源:《董事会》2013年第12期印度尼西亚的法律体系总体上讲属于民法法系,也就是大陆法系,其现代法律体系具体包括:宪法、国家最高权力机关(人民协商会议)通过的决议、国家立法机关(人民代表会议)通过的法律、总统批准的法律、由总统颁布的政府法规、总统决定、地方法规以及部门规章等。
就公司的分类而言,印度尼西亚的公司分为有限责任公司(perseroan terbatas或PT)、股份两合公司(CV)和合股股份公司(Fa)。
从法律性质和地位上来看,股份两合公司和合股股份公司相当于我国的合伙企业,只是被冠以“公司”的名称而已。
有限责任公司是印尼最为普遍、规范最健全的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资本划分为股份,注册资本不少于5000万印尼卢比(约合3.32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中的25%必须被发行并全部实缴,这是对有限责任公司最基本的要求。
此外,当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达到30亿印尼卢比,且股东数达到300人以上时可以作为发行人公开发行股份或进行IPO成为上市公司(TBK.PT)。
由此可见,TBK.PT公司为PT公司的一种特殊形式,类似于我国股份有限公司的上市或募集设立。
对比中国来看,印尼的有限责任公司相当于中国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结合体,与我国股份有限公司更相似。
印尼公司的治理架构印尼《公司法》强制规定,印尼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是必设机关,采用“管理—监督”的双板块公司治理架构。
各治理机关的主要构成如下:股东大会。
一般情况下有限责任公司至少由两名股东发起设立,可以都是外国投资者。
董事、监事及公司法特殊规定人员的选举、任免和解聘由股东大会决定,这是股东大会的专属权力。
若公司章程未规定董事、监事的任期,也可由股东大会决定。
在印尼,股东若自行召集股东大会,需向当地法院申请,得到法院令后方可召集并主持股东大会。
董事会。
印尼有限责任公司至少有1名董事,上市公司(TBK.PT)及从事信贷工具发行、基金流转的公司应有两名以上,董事经股东大会选举并任命。
印尼与中国《公司法》主要内容的比较

印尼与中国《公司法》主要内容的比较印尼现行的《公司法》于2007年颁布,该法对公司的设立、章程、资本和股份、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公司合并、解散、接管和分离、清算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为更好地了解印尼公司法,本文将从有限责任公司的角度对中国《公司法》与印尼《公司法》进行比较。
一、股东会(一)股东会的会议类别中国公司法: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
印尼公司法:年度股东会和其他股东会。
年度股东会的召开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
(二)股东会的召开条件中国公司法:1.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2.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
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印尼公司法:1.单独或者合计持有10%以上表决权的1个或多个的股东(公司章程确定更小比例时除外),或监事会(监事)可提议召开股东大会。
2.若公司董事会或监事会不在规定的期限签发召开股东会的通知,股东可以向公司注册地有管辖权的地区法院院长递交召开股东会的申请,该地区法院可以签发一个法院通知,批准申请人签发召开股东会的通知。
(三)股东会的召开地点中国公司法:无此类规定。
印尼公司法:股东会应在公司章程确定的公司住所地或在公司主营业务所在地召开。
(四)股东会的表决权比例中国公司法:1.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2.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印尼公司法:1.以下事项需要有表决权的股东过半数通过,公司章程可规定更高的比例:(1) 聘任、更换或解聘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2) 决定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的任期;(3) 决定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的薪酬和津贴;(4) 批准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资产或收入超过50亿卢比等公司必须编制经审计的财务报表);(5) 批准公司的年度报告;(6) 在法定资本范围内增加公司已发行股份和实收资本;(7) 决定净利润的使用,包括分配给储备基金的数额以及股息的数额;(8) 依据公司章程或法律法规的规定批准工作计划。
印尼公司法现有版本详细介绍

印尼公司法现有版本详细介绍印尼公司法是指印度尼西亚的公司法律体系,用于规范和管理印尼境内的公司组织和运营。
印尼公司法经历了多个版本的修订和更新,其中最新的版本是2018年颁布的《公司法》(Law No. 40of 2007 concerning Limited Liability Companies)。
印尼公司法的主要目标是保护投资者权益、促进经济发展、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运营,并提供一套适用于不同类型公司的法律框架。
以下是印尼公司法的一些重要内容:1. 公司类型,印尼公司法规定了不同类型的公司,包括有限责任公司(PT)和合伙公司(CV)。
其中,有限责任公司是最常见的公司形式,其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2. 公司组织,印尼公司法规定了公司的组织结构,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董事会负责公司的管理和运营,监事会负责监督董事会的行为。
3. 股东权益,印尼公司法保护股东的权益,包括股东的投票权、股东之间的平等待遇原则、股东的股权转让权等。
4. 公司注册,印尼公司法规定了公司的注册程序和要求。
公司需要向印尼工商登记机构(BKPM)提交注册申请,并提供必要的文件和资料。
5. 公司治理,印尼公司法强调公司治理的重要性,要求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机制,确保公司的合规性和透明度。
6. 公司合并和分立,印尼公司法规定了公司合并和分立的程序和要求,以促进企业重组和业务扩张。
7. 公司财务报告,印尼公司法要求公司定期编制和公布财务报告,以提供透明度和信息披露。
总之,印尼公司法是一套为印尼境内公司提供法律指导和规范的法律体系。
它涵盖了公司的组织结构、股东权益、公司注册、公司治理、合并和分立等方面的内容,旨在促进印尼的经济发展和保护投资者权益。
以上是对印尼公司法现有版本的详细介绍。
股东会的表决权和股东表决权的行使方式

股东会的表决权和股东表决权的行使方式这篇股东表决权的行使方式股东会的表决权是一篇神奇的文章,当你看到股东表决权的行使方式股东会的表决权的时候,说明你的好运即将来临,为你加油!✅股东表决权的行使规则是什么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原则上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四十二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2、法律分析:股东表决权行使原则为一股一表决权原则。
依股份平等原则,每一股份所蕴含的表决权和表决力是完全平等的,为便于计算和比较诸股东表决权之大小,遂有一股一表决权原则之承认。
3、第有限公司:有限公司的表决,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章程可以自由作出约定。
持有1/10表决权即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议。
持有1/10表决权即可召集和主持股东会。
4、在股东权益中,对股东最有价值的是股利分配请求权和董事、监事选举权,前者可以满足股东的经济需要,后者则可满足股东对公司经营阶层的人事控制需要。
而这两种权利的实现必须以股东表决权的行使为前提。
公司法中表决权的行使方式有哪些公司法中表决权的行使方式有:一人一票和一人多票结合的方式;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一人一票的表决方式;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其他方式。
公司法中表决权的行使方式有哪些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公司法》规定,股东会作出决议时,按股东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一人一票的表决方式。
《公司法》规定,董事会在议事时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方式。
法律分析: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一人一票。
一人一票并经全体过半数通过。
累计投票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二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法律分析: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如甲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可以规定“股东会分红方案,采取一人一票的表决方式”。
印尼注册公司条件

印尼注册公司条件在印尼注册一家公司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程序。
本文将介绍印尼注册公司的条件,并详细解释每个条件的要求。
1. 公司名称:在印尼注册公司时,首先需要确定公司的名称。
公司名称必须唯一且不与已有公司重复。
同时,名称中不得包含敏感词汇或违禁词汇。
注册公司名称时需要提供备选名称,以便在必要时进行更改。
2. 股东和董事:印尼注册公司至少需要一个股东和一个董事。
股东可以是个人或法人,不受国籍限制。
董事必须是印尼公民或拥有有效的印尼居留许可。
3. 注册资本:印尼注册公司需要有一定的注册资本。
注册资本金额的具体要求根据公司类型和业务范围而定。
一般来说,有限责任公司(PT)的最低注册资本要求为1000万印尼盾。
4. 公司地址:注册公司时需要提供公司的经营地址,该地址可以是办公室、工厂或其他合适的场所。
同时,需要提供场所的租赁或拥有证明文件。
5. 公司章程:公司章程是注册公司的法律文件,其中包含了公司的目标、组织结构、经营范围等信息。
公司章程需要遵守印尼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规。
6. 商业许可证:根据公司的业务范围,可能需要获得特定的商业许可证。
例如,金融、教育、医疗等行业需要获得相应的行业许可证才能合法经营。
7. 税务登记:注册公司后,需要向印尼税务局进行税务登记并获得税务登记号。
税务登记是公司合法经营的前提,也是纳税义务的基础。
8. 银行账户:注册公司后,需要在印尼银行开设企业银行账户。
银行账户用于处理公司的资金流动和交易,也是满足税务要求的必要条件。
9. 员工注册:如果公司拥有员工,需要依法进行员工注册,并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和福利。
同时,公司还需要遵守劳动法规定的员工权益和劳动条件。
10. 公司注册程序:注册公司的具体程序包括准备文件,提交申请,支付费用,等待审核和领取注册证书等环节。
整个过程需要按照印尼商业注册局的要求进行。
通过以上条件的满足,可以成功在印尼注册一家公司。
注册公司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可能会根据当地政策和法规的变化而有所调整,请在注册前咨询专业机构或律师以获得最新的信息和指导。
印尼公司法中文版

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法律2007年第40号关于有限责任公司全能上帝的恩赐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总统考虑到:a.在创造繁荣社区的背景下,国民经济需要强有力的经济实体的支撑,其实现基于社区、公平效率、可持续性、环保意识、独立、保障平衡发展和国家经济实体等经济民主的原则; b.在促进国家经济发展的背景下,在即将到来的全球化时代下,面对世界经济的发展与科学和技术进步,同时为商业世界提供一个强有力的基础,需要制定一项法律规范有限责任公司,以保证良好的商业氛围的实现;c.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国家经济发展的支柱之一,需要赋予其法律基础以促进基于家庭精神原则的共同努力组成的国家发展;d.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的1995年第1号法律被认为已经不再符合法律的发展和社会的需要,因此其需要被一部新的法律所取代;e.基于上述的所提及a项、b项、c项、d项的考虑,需要制定一部规范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律。
考虑到: 1945年印度尼西亚宪法第5条(1)项,第20条以及第33条的规定以下各方已一致通过:众议院以及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总统已经决议以确定: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律第一章总则第1条在本法中,如下的术语具有下列的含义: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指的是一个由资金的集合构成,基于一项协议建立法人实体,以开展商业活动,其公司的法定资本划分为股份,并且满足本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
1.公司机构指股东大会,董事会以及监事会。
2.社会与环境责任指公司参与可持续经济发展所承担的义务,以提高生活和环境的质量,其对公司本身、当地社区和社会也是有价值的。
3.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指的是享有未赋予给董事会和监事会权力的公司机构,收到本法及章程的规定的限制。
4.董事会指,依据公司的目的和目标,具有为了公司的利益而管理公司的权力和全面责任的公司机构,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其能在法庭内外代表公司。
5.监事会和从事一般和/或特殊的监管责任的公司机构,按照公司章程,也向董事会提供建议。
印度尼西亚公司法教材总结

印度尼西亚公司法教材总结
印度尼西亚公司法教材总结如下:
1. 公司类型:印度尼西亚的公司法规定了多种类型的公司,包括有限责任公司(PT)、分公司、外资公司等。
2. 公司设立:设立公司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如注册资本、董事会成员数量等,并按照相关程序进行注册和登记。
3. 公司治理:公司治理是指公司内部的决策、管理和控制体系。
印度尼西亚公司法规定了公司董事会成员的职责和权利,以及股东权益和责任。
4. 公司合并与分立:印度尼西亚公司法允许公司之间进行合并或分立,但需要遵守相关的程序和法律要求。
5. 公司资本市场:印度尼西亚公司法规定了公司在资本市场进行融资和交易的规定,包括股票发行、股东权益保护等。
6. 公司破产与清算:公司破产是指公司无法偿还债务或资不抵债的情况。
印度尼西亚公司法规定了公司的破产程序和清算程序。
7. 公司税法:印度尼西亚公司法规定了公司应缴纳的各种税费和税务程序,包括所得税、印尼增值税等。
总的来说,印度尼西亚公司法是一套针对公司设立、运营和治
理等方面的法律规定,旨在保护投资者利益、促进企业发展,并保持公司与政府之间的良好合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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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 provision.
Quorum: upon request from the company, shall be decided by the Chairman of Bapepam.
Voting: approved by independent shareholders representing more than 50% of the total number of shares with valid voting rights owned by independent shareholders.
First Meeting:
Quorum: at least 2/3 of the total shares having valid voting rights.
Voting: at least 2/3 of the total votes lawfully cast.
Second Meeting:
Voting: more than by 50% of the total votes lawfully cast.
Third Meeting:
No provision.
Quorum: upon request from the company, shall be decided by the Chairman of Bapepam.
Quorum: at least 2/3 of the total shares having valid voting rights.
Voting: approved by majority vote lawfully cast.
Third Meeting:
No provision.
Quorum: upon quest from the company, shall be decided by the Chairman of Bapepam.
Quorum: shall be decided by the Chairman of the District Court.
Voting: simple majority votes of the total votes lawfully cast.
Amendment to Articles of Association
Voting Requirements for specified Reserved Matters
* A "Second Meeting" or "Third Meeting" may be held where the quorum for the "First Meeting" or "Second Meeting", respectively, is not met and such meeting is adjourned.
Company Law
BapepamRegs
General Purposes
First Meeting:
Quorum: more than 50% of the total of all shares having valid voting rights.
Voting: simple majority votes of the total votes lawfully cast (simple majority votes shall mean a vote which is bigger than the vote of other groups without an obligation to reach more than half of all-vote in).
Voting: more than by 50% of the total votes lawfully cast.
Third Meeting:
No provision.
Quorum: upon request from the company, shall be decided by the Chairman of Bapepam.
Voting: approved by independent shareholders representing more than 50% of the total number of shares with valid voting rights owned by independent shareholders.
Voting: upon request from the company, shall be decided by the Chairman of Bapepam.
Disposing or Encumbering Assets
First Meeting:
Quorum: at least 75% of all shares having valid voting rights.
Material Transactions
First Meeting:
No provision.
Quorum: more than 50% of the total of all shares having valid voting rights.
Voting: simple majority votes of the total votes lawfully cast
Voting: upon request from the company, shall be decided by the Chairman of Bapepam.
Bankruptcy, Dssolution or Liquidation
First Meeting:
Quorum: at least 75% of all shares having valid voting rights.
Voting: at least 75% of the total votes lawfully cast.
Second Meeting:
No provision.
Quorum: at least 2/3 of the total shares having valid voting rights.
Voting: upon request from the company, shall be decided by the Chairman of Bapepam.
Conflict of Interest Transactions
First Meeting:
No provision.
Quorum: attended by independent shareholders representing more than 50% of the total number of shares with valid voting rights owned by independent shareholders.
Third Meeting:
No provision.
Quorum: shall be decided by the Chairman of the District Court.
Voting: simple majority votes of the total votes lawfully cast.
Second Meeting:
No provision.
Quorum: at least 1/3 of all shares having valid voting rights.
Voting: simple majority votes of the total votes lawfully cast.
Voting: at least 75% of the total votes lawfully cast.
Second Meeting:
No provision.
Quorum: at least 2/3 of the total shares having valid voting rights.
Voting: upon request from the company, shall be decided by the Chairman of Bapepam.
Mergers, Acquisition or Consolidation
First Meeting:
Quorum: at least 75% of all shares having valid voting rights.
Voting: at least 75% of the total votes lawfully cast.
Second Meeting:
No provision.
Quorum: at least 2/3 of the total shares having valid voting rights.
Voting: approved by independent shareholders representing more than 50% of the total number of shares with valid voting rights owned by independent shareholders.
Voting: more than by 50% of the total votes lawfully cast.
Third Meeting:
No provision.
Quorum: upon request from the company, shall be decided by the Chairman of Bapepam.
Second Mee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