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及劳动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签订劳动合同七大注意事项8篇

签订劳动合同七大注意事项8篇篇1一、明确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务必明确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避免产生歧义。
工作内容应具体明确,包括职位、职责等;工作地点应详细到具体的城市、区域,如涉及多个地点工作,应在合同中注明。
二、关注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期限是双方协商一致后达成的约定。
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注意合同期限是否符合自己的需求。
同时,要关注试用期、转正时间等细节问题,确保合同内容符合法律法规。
三、工资待遇及支付方式工资待遇是劳动者最关心的问题之一。
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明确工资待遇、支付方式及支付周期等。
要确保工资待遇与招聘信息一致,支付方式应明确为现金或银行转账,并注明支付周期。
此外,还要关注加班工资、奖金、津贴等福利待遇。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关注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条款,确保自己的权益不受侵害。
要注明每天的工作时间、每周的工作天数以及加班的相关规定。
同时,要明确带薪年假、病假等休息休假的具体规定。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社会保险和福利是劳动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要确保合同中明确注明社会保险的种类及缴纳方式,如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
此外,要关注员工福利政策,如住房补贴、医疗保险等。
六、保密条款和竞业限制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注意保密条款和竞业限制条款。
如从事涉及商业秘密的岗位,应明确保密责任和义务。
竞业限制条款应注明限制期限、限制范围等,确保合法合规。
七、违约责任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明确违约责任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违约责任应明确违反合同的一方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应包括双方协商一致、单方解除权等情形,并注明相应的程序和条件。
注意事项总结:一、务必认真阅读劳动合同全文,确保理解合同内容。
如有疑问,应及时向用人单位或法律顾问咨询。
二、签订劳动合同时,要确保合同内容符合法律法规,避免签订违法合同。
三、签订合同前,应充分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合同内容能够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签订注意事项「必知」6篇

劳动合同签订注意事项「必知」6篇篇1一、引言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双方应充分考虑自身的权益,注意相关事项,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本文旨在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关于劳动合同签订注意事项的必知内容。
二、合同基本信息1. 双方基本信息:确保合同中明确双方全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2. 合同签订日期和地点:明确合同签订的日期和地点,以便日后产生纠纷时作为证据。
1. 合同期限:明确合同起止时间,包括试用期。
确保双方对合同期限有清晰的认识。
2. 工作内容和地点:详细列明工作岗位、职责以及工作地点,避免模糊描述。
3.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明确工作时间、加班政策、休假制度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4. 薪酬和福利待遇:确保合同中明确基本工资、奖金、津贴、社保、公积金等福利待遇。
5. 培训和晋升机会:劳动者应关注培训、调岗、晋升等相关条款,用人单位应提供平等机会。
6. 保密和竞业限制:对涉及商业秘密的岗位,应约定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条款。
7. 违约责任:明确违约情形及违约责任,确保双方在违约时能够依法追究。
8.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约定合同变更、解除的条件和程序,遵循国家法律法规。
9. 劳动争议处理:约定劳动争议处理的方式,如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
四、合同签订流程1. 双方充分了解:在签订合同前,劳动者应充分了解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工作岗位、职责等。
2. 合同初稿协商:双方就合同初稿进行充分协商,确保合同内容符合双方意愿。
3. 签订合同:经协商一致后,双方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4. 合同备案:用人单位应在合同签订后,将合同文本交给劳动者一份,并办理备案手续。
五、注意事项的特别强调1. 避免空白条款:合同中应避免空白条款,确保所有约定明确具体。
2. 遵守法律法规:合同条款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
3. 审慎签署:双方在签订合同前应认真阅读合同条款,确保理解并同意合同内容。
员工入职后签订合同时间

正文:一、引言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企业对人才的渴求日益增强。
员工入职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环节,签订劳动合同是保障企业和员工合法权益的关键。
本文将就员工入职后签订合同的时间规定及注意事项进行详细阐述。
二、员工入职后签订合同的时间规定1. 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2. 实践操作在实际操作中,员工入职后签订合同的时间规定如下:(1)入职当天:对于一些简单岗位,用人单位可以在员工入职当天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2)入职一周内:对于一些较为复杂的岗位,用人单位应在员工入职一周内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3)入职一个月内:对于一些特殊岗位或需要经过培训的岗位,用人单位应在员工入职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三、员工入职后签订合同注意事项1. 合同内容(1)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劳动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如工资、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保护、社会保险等。
(2)约定试用期: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3)保密条款:对于涉及企业商业秘密的岗位,应在合同中约定保密条款。
2. 签订程序(1)双方协商:用人单位与员工应就合同内容进行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2)审查合同:用人单位应审查合同内容,确保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
(3)签订合同:双方在合同上签字盖章,合同生效。
3. 保留证据用人单位应妥善保管劳动合同及相关证据,以备不时之需。
四、结语员工入职后签订合同是企业和员工共同关注的问题。
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注意事项,有助于企业和员工在签订合同过程中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用人单位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确保合同签订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劳动合同有试用期吗

1.用人单位在招聘时,应明确告知劳动者是否设有试用期,以及试用期时长、工资待遇等相关事项。
2.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有权了解试用期相关事宜,并对不合理的试用期约定提出异议。
3.双方在签订劳动合同前,应充分了解彼此的需求和条件,以免在试用期内因不符合录用条件而解除劳动合同。
4.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应遵守法律法规,维护合法权益。
单位与劳动者在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前,为互相了解、考察对方是否符合双方需求而约定的不超过六个月的考察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但并非必须设定。
二、试用期相关规定
1.试用期时长:根据劳动合同的期限不同,试用期的时长也有所区别。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4.试用期内社会保险:劳动者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应当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三、劳动合同是否必须约定试用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试用期并非强制性条款,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也可以不约定试用期。如果双方约定试用期,则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无试用期劳动合同的签订
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同意不设试用期,可以直接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此时,双方应当按照正式劳动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义务。
2.试用期工资: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3.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认为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需提供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证据,否则需承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责任。
劳动合同的试用期怎么约定

4.试用期考核:用人单位应在试用期内对劳动者的能力、品行等进行考核,并作为是否转正的依据。
5.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三天通知劳动者,并说明理由。
6.转正:试用期满,用人单位应按照约定及时为劳动者办理转正手续,不得无故延长试用期。
2.公平公正原则:试用期的约定应保证公平、公正,用人单位不得滥用试用期侵犯劳动者权益。
3.合法合规原则:试用期约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超过法定期限。
三、试用期约定要点
1.试用期限: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具体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并在劳动合同中明确。
2.试用期工资: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且不得低于正式工资的80%。
劳动合同的试用期怎么约定
一、试用期概述
劳动合同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正式建立劳动关系前,为互相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六个月的考察期。试用期的约定旨在保障双方权益,用人单位在此期间可对劳动者的能力、品行等进行考核,劳动者亦可了解工作内容、环境等因素,以便决定是否继续工作。
二、试用期约定原则
1.双方自愿原则:试用期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任何一方不得强迫对方接受试用期。
四、试用期注意事项
1.用人单位不得在试用期内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执行。
2.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
3.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履行劳动合同的各项约定。
4.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收取其他财物。
五、试用期纠纷处理
如双方在试用期内发生纠纷,可先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移动公司员工试用期劳动合同

移动公司员工试用期劳动合同一、引言劳动合同是雇佣关系的法律依据,旨在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和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
试用期劳动合同作为一种特殊形式的劳动合同,为雇主和雇员提供了一种相对灵活的雇佣方式。
本文将探讨移动公司员工试用期劳动合同的相关问题,旨在为雇主和雇员提供一定的指导。
二、试用期劳动合同的定义和特点试用期劳动合同是指雇主与雇员在雇佣关系开始时,约定一定的试用期,在此期间评估雇员的工作能力和适应能力,以决定是否正式雇佣雇员。
试用期劳动合同具有以下特点:1. 时间有限:试用期劳动合同的期限一般不超过六个月,根据实际需要可以适当延长,但总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2. 权益保护:试用期劳动合同应保障雇员的基本权益,包括工资、工时、休假等,但相应的权益可能会有所限制。
3. 相对灵活:试用期劳动合同给予雇主在一定程度上解雇雇员的权利,同时也给予雇员在试用期结束前解除合同的权利。
三、试用期劳动合同的内容试用期劳动合同应包含以下内容:1. 合同期限:明确试用期的开始和结束时间。
2. 工作内容:明确雇员的工作职责和任务。
3. 工资待遇:约定试用期期间的工资待遇,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奖金等。
4. 工作时间和休假:明确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
5. 工作地点:明确工作地点。
6. 保密义务:约定雇员在试用期期间和试用期结束后对公司的商业秘密和机密信息保密的义务。
7. 解除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结束后双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和条件。
四、试用期劳动合同的解除试用期劳动合同的解除应符合以下原则:1. 试用期结束:试用期劳动合同的最终目的是评估雇员的工作能力和适应能力,试用期结束后,雇主应根据雇员的表现作出是否正式雇佣的决定。
2. 双方协商解除:试用期劳动合同可以在试用期结束前双方协商解除,双方应友好沟通,达成一致意见。
3. 解除通知期限:根据劳动法的规定,试用期劳动合同的解除通知期限一般为三天,但双方也可以约定不同的通知期限。
4. 违约责任:试用期劳动合同的解除应根据合同约定和劳动法的规定,双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试用期能签劳动协议吗

劳动协议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3.劳动协议的签订流程
(1)双方当事人就劳动合同的主要条款进行协商,达成一致;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供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确认无误后签字;
(3)用人单位签字盖章,劳动合同成立并生效。
4.注意事项
(1)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协议期限不得超过试用期期限;
(2)用人单位不得在试用期内随意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应当符合《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3)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享有法定的权益,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劳动者的工资待遇。
四、总结
试用期能否签订劳动协议,答案是肯定的。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协议有利于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同时,双方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法履行劳动合同,共同维护和谐的劳动关系。
试用期能签劳动协议吗
一、背景分析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试用期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前,为了相互了解、考察而约定的不超过六个月的期间。然而,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是否可以签订劳动协议,成为许多企业及求职者关注的焦点。
二、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按照本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应当即时订立的外,可以在试用期内订立。”
试用期签订劳务合同的时间

一、试用期概念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与新员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用以考察新员工是否具备劳动合同规定的岗位要求的期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二、试用期签订劳务合同的时间1. 劳务合同签订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因此,试用期签订劳务合同的时间应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
2. 试用期劳动合同签订时间(1)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试用期劳动合同的签订时间如下:①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视为劳动合同的生效日期。
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试用期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试用期劳动合同的签订时间应当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2)试用期劳动合同的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试用期劳动合同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但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3. 试用期合同到期后签订正式劳动合同(1)试用期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试用期满后未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视为自试用期满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视为劳动合同的生效日期。
(2)试用期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时间应在试用期满后一个月内。
三、注意事项1. 用人单位应在试用期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确保双方权益。
2. 用人单位应按照法律规定,在试用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但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3.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时间应在试用期满后一个月内。
4. 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过程中,应充分了解劳动者的工作能力和岗位要求,以确保双方权益。
总之,试用期签订劳务合同的时间应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试用期劳动合同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转载:原文广东瀚宇律师事务所李迎春律师)一、试用期的概念及期限规定根据《高级汉语词典》的解释,“试用”是使某人受到一段时期的检验或试工以便能确定这人是否适合于做某事,“试用期”是指在正式使用之前的应用期间,看是否合适。
《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劳动用工管理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对试用期作了如下的定义: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六个月的考察期。
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354号)中规定:“按照《劳动法》第21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不超过六个月的试用期。
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试行期不得超过三十日;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十日。
”《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期限规定得更加具体,《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另外,除了企业员工试用期外,还有两种试用期,一是国家公务员的试用期,按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规定,机关新录用的国家公务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间实行试用期工资标准。
期满合格正式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二是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
期限一般不超过三个月,特殊情况可以延长,但最长不超过六个月;被聘人员为大、中专应届毕业生的,可延长至十二个月,该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
二、试用期和见习期、学徒期的区别关于学徒期与试用期,根据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劳动用工管理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劳办发〔1996〕5号)的规定,学徒期是对进入某些工作岗位的新招工人熟悉业务、提高工作技能的一种培训方式,在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后,这一培训方式仍应继续采用,并按照技术等级标准规定的期限执行。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六个月的考察期。
试用期和学徒期包含在劳动合同的期限内,试用期和学徒期可以同时约定,但试用期不得超过半年。
见习期是对应届毕业生进行业务适应及考核的一种制度,不是劳动合同制度下的概念,而是人事制度下的做法。
劳动部办公厅对《劳动用工管理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劳办发〔1996〕5号)中规定:大中专、技校毕业生新分配到用人单位工作的,仍应按原规定执行为期一年的见习期制度,见习期内可以约定不超过半年的试用期。
随着毕业分配制度的变革,企业用工制度的变化,实践中见习期制度已经不多见,将慢慢退出历史舞台。
三、新、旧法关于试用期规定的细微变化(一)试用期期限的变化。
劳动合同法对于试用期的期限较以往的规定更加具体:1、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下的试用期限:旧法: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试行期不得超过三十日;新法: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2、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的试用期限:旧法: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十日。
可得出结论,二年以上的,试用期最长可达六个月。
新法: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二)有关试用期适用的变化1、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的试用期限:旧法:没有具体规定,可以约定试用期。
新法: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
2、不能重复约定试用期的适用旧法:试用期适用于初次就业或再次就业时改变工作岗位或工种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对工作岗位没有发生变化的同一劳动者只能试用一次。
新法: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即使工作岗位或工种发生变化,或者劳动者离职后重新入职,都不得再约定试用期。
四、用人单位以其它形式或口头约定试用期而未签订劳动合同的问题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口头或以其他形式(如在入职登记表或员工手册中载明试用期)与劳动者约定三个月或六个月试用期,但不签订劳动合同。
这种口头或者以其它形式约定的试用期满后,用人单位认为该劳动者试用合格,就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认为不符合录用条件,就解除劳动关系。
笔者认为,用人单位该做法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在发生劳动争议时往往会处于被动地位而导致败诉。
劳动部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八条规定,劳动者被用人单位录用后,双方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根据该规定,我们可以知道试用期存在的前提是劳资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试用期存在于劳动合同期限中,双方没有订立劳动合同,试用期当然不可能存在,所谓皮之不附,毛将焉存?案例:张某于2007年1月份入职深圳某电子厂,该厂未与张某签订劳动合同,但张某入职时填写的入职登记表下面有一行备注:新入职员工试用期为三个月。
另外电子厂的《员工手册》中也规定:凡是新入职的员工,试用期均为三个月。
张某工作二个多月后,公司以张某试用期不合格为由将张某辞退,张某不服,提起劳动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认为,根据法律规定,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电子厂虽在入职登记表及员工手册中规定试用期,但并未与张某签订劳动合同,因此,该试用期不存在,双方为事实劳动关系,电子厂将张某辞退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解析:劳动合同法施行后,用人单位如果还在入职登记表或员工手册中载明试用期,而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将面临很大的法律风险。
首先,在入职登记表或员工手册中载明的试用期无效,视为无试用期,其次,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超过一年仍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五、用人单位只签订单独的试用期合同的问题司法实践中大量用人单位为了避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往往在招用劳动者时与劳动者签订一个单独的试用合同,期限一般为三个月到六个月不等,在试用期合同期满后再决定是否正式聘用该劳动者。
用人单位这样做的目的往往是为了规避法律,在试用期使用廉价劳动力,方便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案例:小王新入职某贸易公司,公司人事主管告诉小王,为了考察小王的工作能力,先签订一个三个月的试用合同,试用期间月薪1500元,三个月试用期满,如果小王能够为公司带来新的订单,公司将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正式合同期工资为2000元。
如果三个月试用期小王没有达到公司规定的业绩,公司将不正式聘用小王,公司的做法是否合法?解析:劳动合同法为了制止用人单位滥用试用期损害劳动者的权益,规定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本案中公司与小王签订的是一个单独的试用期合同,按照法律规定,该试用期是不成立的,视为公司与小王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为三个月。
六、试用期内是否需缴纳社会保险试用期内不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这是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的习惯性做法,劳动者由于法律知识的缺乏,也常常错误认为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可以不缴纳社会保险费,导致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劳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一)退休;(二)患病;(三)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四)失业;(五)生育。
实际上,劳动关系一旦建立,用人单位就应当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试用期并非独立于劳动关系外的“特殊期”,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拒绝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造成劳动者损失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七、试用期工资如何确定由于劳动法对试用期的规定非常原则,缺乏具体的可操作条款,实践中用人单位往往利用试用期的“模糊规定”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试用期演变成了“白干期”“廉价期”,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获得的劳动报酬非常低廉,严重损害了劳动者的利益。
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合同法规定了两个“不低于”原则,首先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这是试用期工资的最底线,其次,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即如果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则二者取其高。
八、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限制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能否随时辞退员工?很多用人单位均存在一个错误的认识,认为在试用期内完全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这种认识是极其错误的,不单单损害劳动者的权益,也会给用人单位带来法律风险。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可见,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仅限于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除上述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负有举证义务,需举证证明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否则,需承担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所带来的法律后果,即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经济补偿金两倍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值得注意的是,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依据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并且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另外需注意,试用期满后,用人单位不得再以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而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