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国家级远程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备案表
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举办流程

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举办流程一、会前备案:各申办单位要主动接受项目举办地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的监管。
申办单位应在项目举办2周前将项目编号、办班通知、日程等相关资料报项目举办地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备案(各地具体要求有差异,请电话咨询当地继续教育委员会,按要求办理), 自觉接受项目举办地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的监管。
二、项目举办:项目申办单位要严格遵照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得随意更改项目编号、名称、内容等项目相关信息;举办项目收取费用要符合相关部门的规定,不得以营利为目的;项目举办过程须规范、守法,要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培训质量,并规范发放学分。
所有从医促会申报的项目,应按照医促会学术活动管理规定,从医促会完成会前申请立项,项目相应的财务收支核算单位应为中国医疗保健国际交流促进会。
三、举办后执行汇报:于项目举办结束后2周内通过“国家级CME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报送项目执行情况,主要包括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汇报表、项目活动日程表、考试试题、学员通讯录(请使用系统提供的Excel模板建学员通讯录)及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教材使用情况简介表。
项目执行情况审核单位须在申办单位汇报执行情况后2周内,对所汇报的项目执行情况予以审核。
审核通过后,可获得电子学分,无需再领取纸质学分证书。
四、学分授予:自2019年8月1日以后举办的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可申领电子学分,操作步骤如下:(一)完成上述“一、二”步骤。
(二)下载新的学员通讯录模板:各项目申办单位须在系统首页的“举办项目时,请下载此Excel模板建学员通讯录”处下载Excel模板并按模板要求建立学员通讯录。
(三)上传执行汇报情况,并接受审核:在项目举办结束后的2周内认真填报学员通讯录等执行情况。
具有审核职能的行政用户收到申办单位报送的项目执行情况数据后,在2周内完成对所报数据的审核确认相关工作。
(四)打印电子学分证:项目执行情况经审核通过后,在系统首页“学分查询”处,输入相应的学员姓名、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便可查询打印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学员学分证书。
远程项目申报表

附件1申请代码: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远程项目)申报表项目名称所在学科(二、三级学科)申报单位(盖章)邮政编码申报日期填表说明一、项目的申请代码系网上申报时自动生成。
二、项目网上申报后,点击项目的申请代码可显示所申报的项目并可打印生成纸表(授课教师需在纸表的授课教师签字栏签字),纸表也需按相关要求逐级上报。
三、本表填写具体要求如下:1.本表所列内容必须实事求是、逐项认真填写,必填项不要漏填,表达要简单、明确。
2.填写思路:⑴体现本申报项目在理论、知识、方法和技术上的新颖性;⑵分析本申报项目的培训需求;⑶介绍远程继续医学教育培训的具体考核方法。
3.项目负责人至少应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负责的项目内容须是其所从事的主要专业或研究方向,其当年新申报的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最多不超过2项。
4.教学对象须符合该学科继续教育对象的要求。
5.学分计算方式:国家级远程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参加者经考核合格,按课件的学时数每3学时授予1学分;主讲人每学时授予2学分。
每个项目所授学分数最多不超过5学分。
附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部直属单位及有关学(协)会等单位代码代码名称代码名称01 北京市 29 宁夏回族自治区02 天津市 3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03 上海市 31 重庆市04 河北省 32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学院)05 山西省 33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6 内蒙古自治区 34 北京医院07 辽宁省 35 中日友好医院08 吉林省 36 卫生部医药卫生科技发展研究中心09 黑龙江省 37 卫生部干部培训中心10 江苏省 38 卫生部卫生统计信息中心11 浙江省 39 国家医学考试中心12 安徽省 40 卫生部国际交流中心13 福建省 41 卫生部人才交流中心14 江西省 42 中华医学会15 山东省 43 中华护理学会16 河南省 44 中华口腔医学会17 湖北省 45 中华预防医学会18 湖南省 46 中国医院协会19 广东省 47 卫生部远程医学教育中心20 广西壮族自治区 48 中国医师协会21 海南省 49 卫生部医院管理研究所22 四川省 50 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23 贵州省 51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4 云南省 52 卫生部国外贷款办公室25 西藏自治区 53 好医生医学教育中心26 陕西省 54 北京双卫医学技术培训中心27 甘肃省 55 中国执业药师协会28 青海省 56 中国健康教育中心附2 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学科分类与代码代码学科名称代码学科名称01- 基础形态06- 儿科学01-01- 组织胚胎学06-01- 儿科内科学01-02- 解剖学06-02- 儿科外科学01-03- 遗传学06-03- 新生儿科学01-04- 病理学06-04- 儿科学其他学科01-05- 寄生虫学07- 眼、耳鼻喉学科01-06- 微生物学07-01- 耳鼻喉科02- 基础机能07-02- 眼科学02-01- 生理学08- 口腔医学学科02-02- 生物化学08-01- 口腔内科学02-03- 生物物理学08-02- 口腔外科学02-04- 药理学08-03- 口腔正畸学02-05- 细胞生物学08-04- 口腔修复学02-06- 病生理学08-05- 口腔学其他学科02-07- 免疫学09- 影像医学学科02-08- 基础医学其他学科09-01- 放射诊断学03- 临床内科学09-02- 超声诊断学03-01- 心血管病学09-03- 放射肿瘤学03-02- 呼吸病学09-04- 影像医学其他学科03-03- 胃肠病学10- 急诊学03-04- 血液病学11- 医学检验03-05- 肾脏病学12-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03-06- 内分泌学12-01- 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03-07- 神经内科学12-02- 营养与食品卫生学03-08- 传染病学12-03- 儿少卫生与妇幼卫生学03-09- 精神卫生学12-04- 卫生毒理学03-10- 内科学其他学科12-05- 统计流行病学04- 临床外科学12-06- 卫生检验学04-01- 普通外科学12-07-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其他学科04-02- 心胸外科学13- 药学04-03- 烧伤外科学13-01- 临床药学和临床药理学04-04- 神经外科学13-02- 药剂学04-05- 泌尿外科学13-03- 药物分析学04-06- 显微外科学13-04- 药事管理学04-07- 骨外科学13-05- 药学其他学科04-08- 肿瘤外科学14- 护理学04-09- 颅脑外科学14-01- 内科护理学04-10- 整形、器官移植外科学14-02- 外科护理学04-11- 麻醉学14-03- 妇产科护理学04-12- 皮肤、性病学14-04- 儿科护理学04-13- 外科学其他学科14-05- 护理其他学科05- 妇产科学15- 医学教育与卫生管理05-01- 妇科学15-01- 医学教育05-02- 产科学15-02- 卫生管理05-03- 妇产科学其他学科16- 全科医学与康复医学。
关于印发《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认可办法》和《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与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认可办法》和《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与管理办法》的通知全继委发[2006]1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有关部属单位及学术团体,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为不断完善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继续医学教育管理,提高继续医学教育的质量,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组织有关专家,对2001年颁发的《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认可办法》和《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办法》进行了修改。
现将修改后的《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认可办法》和《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与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认可办法2.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与管理办法二○○六年十二月十八日附件1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认可办法根据卫生部、人事部《继续医学教育规定(试行)》(卫科教发[2000]477号)和《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章程》(全继委发[2001]第01号),制定本办法。
一、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包括:经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评审、批准并公布的项目;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申报,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公布的项目。
二、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应以现代医学科学技术发展中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为主要内容,注重项目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先进性,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本学科的国际发展前沿;2、本学科的国内发展前沿;3、边缘学科和交叉学科的新进展;4、国外先进技术、成果的引进和推广,国内先进技术、成果的推广;5、填补国内空白,有显著社会或经济效益的技术和方法。
三、医疗卫生、教学、科研机构可按申报程序申报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其他机构须先经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批准获得申报资格。
四、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负责人至少应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负责的项目内容须是其所从事的主要专业或研究方向;其当年申报的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最多不超过2项。
五、各单位应将拟举办的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按统一要求,先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经核准后,由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负责向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推荐。
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异地举办备案表

单位意见
盖章年月日
举办地
省市继续
医学教育
委员会意见
盖章年月日
备注
说明:、本表由项目主办单位负责填写;、请在项目举办周前,将此备案表和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公布的项目编号复印件报送项目举办所在地的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异地举办备案表
填表人:电话:填表日期:年月日
项目编号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
联系电话
联系人
主办单位
联系电话
联系人
举办起止日期
年月日——年月日
举办期限
(天)
举办地点
应授学分
外省市项目合作举办单位
异地举办起止日期
年月日—年月日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举办期限(天)
异地举办地点
拟招人数
拟授学分
招收对象
2018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公布项目表备案项目374

张青松 027-83353525 张克惠 伍仕敏 宋红萍 王岚 15927206820 15327193358 13407115402 15871716656
2018-13-01-253 (国) 镇痛药物临床规范化使用学习班 2018-15-01-297 (国)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临床技能训 练管理学习班
杨顺实 027-82211696 艾芬 卢忠心 13006191071 2782211532
邓艾平 027-82211237 许琍文 许琍文 李谆 张晴 15971450081 13554495062 18696178903 15337278298
李亚兰 027-82211606 陈锐 李亚兰 丁琳 027-82211436 18627023988 18627191017
2018-13-05-064 (国) 2018-13-05-065 (国)
2018年《中国医院药学杂志》学 术年会-互联网下的药师地位及 药学服务 常见慢性病的预防控制与用药管 理研讨会 医疗卫生行业从业人员健康管理 服务技能培训班
《中国医院药学杂志 》编辑部 《中国医院药学杂志 》编辑部
张玉 张玉
神经重症早期康复护理管理培训 班 专科护理质量监控体系建立与应 用研讨班 医院预约诊疗服务流程优化的研 2018-15-02-432 (国) 讨班 2018-15-02-437 (国) 2018-15-02-438 (国) 2018-17-00-332 (国) 病案首页数据填报质量与应用 医学装备价值采购与战略保障 衰老与老年性痴呆相关疾病中西 医诊疗进展学习班
王筱雯 027-82433457 刘智胜 027-82433254 刘汉楚 15335893568
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请表

甘肃省继续医学教育 委员会审批意见
备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注
(盖章) 年月日
附件 1
项目编号
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申报表
项目名称 所在学科 申报单位 邮政编码 申报日期
国内本领域的最新进展 本领域存在的问题 项目的目标
项目的创新之处
项目培训需求及效益、效果分析
主办单位近几年与项目有关的工作概况 (包括开展的培训、科研工作及师资队伍情况)
姓名 职称
性别 职务
工作简历
年龄 最高学历
教学对象
拟招生人数
教学总时数
讲授理论时数 实验(技术示范)时数
举办地点
拟授学员学分
主办单位
联系电话
联系人
申报单位
联系电话
联系人
项目负责人通讯地址
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
市、州继续医学教育领 导小组或厅直单位、医 学院校及有关学会意见
邮政编码
(盖章) 年月日
甘肃省继续医学教育委 员会学科组 审查意见
签字
年月日
教育经历
项
目
负
本曾开展过哪些相近的培训
责
人
简
况
本曾开展过哪些相近的研究
本曾发表过哪些相近的文章
讲授题目
项目讲授题目及内容简要
内容
授课教师 学时 教学方法
姓 名 专业技术职务 主要研究方向 所在单位 签字
主 要 授 课 教 师
举办方式
举办起止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日
举办期限(天)
考核方式
中国医师协会继续教育项目申报书及填报注意事项

附件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指南为规范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加强项目管理,提升培训质量,根据《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认可办法》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制定本指南。
一、申报要求(一)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标准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应以现代医学科学技术发展中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为主要内容,注重项目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先进性,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本学科的国内或国际发展前沿;2.边缘学科和交叉学科的新进展;3.国内先进技术、成果的推广,国外先进技术、成果的引进和推广;4.填补国内、外空白,有显著社会或经济效益的技术和方法;5.当前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传染病防控或突发应急事件等重点工作领域的研究成果。
(二)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备案)表填报要求1.申办单位须为医疗卫生或相关的教学、科研等机构;2.项目的申办单位须由其行政管辖的上级部门予以建立申报用户(立项用户)并通过该用户申报项目。
不可重复申报;3.填表前须认真阅读申报(备案)表中的填表说明;4.填写申办单位、项目负责人及授课教师工作单位名称时,需完整填写单位的标准名称(与单位公章相一致);5.根据所报项目内容正确选择相应的学科专业,学科专业的详细分类与代码见申报(备案)表;6.按要求选择相应的申报(备案)表,如实、准确、认真填写其中的各项内容。
如有不实、虚假、错误信息及未按要求填写,一经发现,将不予通过;7.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负责的项目内容须是其所从事的主要专业或研究方向。
其当年负责的新申报项目最多不超过2项且需承担项目的授课任务(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项目的负责人不受此限)。
项目负责人须为在职(岗)工作人员;8.项目理论授课教师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实验(技术示范)教师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其专业应符合授课内容的学科专业;9.项目的举办地点须在中国内地,严禁在国家明令禁止举办会议的风景名胜区举办;10.严禁组织与项目无关的参观、考察等活动,严禁组织学员旅游观光;11.每项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每年举办的期(次)数不得超过6期(次);12.申报(备案)远程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⑴须符合申报(备案)远程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资质要求;⑵远程项目设有学术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
2019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表

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表一、项目名称:《医学影像技术继续教育》项目简介:本项目旨在为医学影像技术人员提供系统全面的继续医学教育,包括影像学基础知识、常见疾病影像诊断、先进影像技术应用和临床实践等内容,帮助参与者提高专业水平,提供更优质的医疗服务。
二、项目名称:《临床药物治疗继续教育》项目简介:本项目旨在针对临床医生开展继续医学教育,涵盖了临床药物治疗的前沿技术、新药研发动态、药物不良反应处理等内容,以提高临床医生的处方能力和用药安全意识。
三、项目名称:《心血管疾病防治继续教育》项目简介:本项目旨在系统培训心血管内科医生和护士,内容包括心血管病预防、诊断和治疗的最新进展、急危重症护理等,以提高医护人员对心血管疾病的认识和应对能力。
四、项目名称:《妇科疾病诊疗继续教育》项目简介:本项目旨在为妇科医生和护士提供系统继续医学教育,涵盖了妇科疾病的诊断、治疗和手术技术等内容,以提高医护人员对妇科疾病的认识和诊疗水平。
五、项目名称:《儿科疾病及新生儿护理继续教育》项目简介:本项目旨在为儿科医生、护士和保健人员提供系统的继续医学教育,内容包括常见儿科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新生儿护理知识及儿童健康管理等内容,以提高医护人员对儿科疾病的认识和护理水平。
六、项目名称:《精神疾病诊疗继续教育》项目简介:本项目旨在为精神科医生和护士提供系统的继续医学教育,内容包括精神疾病的诊断、治疗和康复护理等内容,以提高医护人员对精神疾病的认识和治疗水平。
七、项目名称:《老年疾病诊疗及护理继续教育》项目简介:本项目旨在为老年医学科室的医生和护士提供继续医学教育,内容包括老年疾病的诊断及治疗、老年护理知识和老年营养健康等内容,以提高医护人员对老年疾病及老年护理的认识和水平。
八、项目名称:《急重症医学继续教育》项目简介:本项目旨在为急诊医学科室的医生和护士提供系统继续医学教育,内容包括急重症医学的最新进展、急诊判读技术、危重症抢救等内容,以提高医护人员对急重症医学的认识和处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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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2016年国家级远程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备案表
填表说明
一、远程项目申报备案的条件:国家级远程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不含已备案过
的国家级远程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举办完成并网上汇报执行情况后,拟下一年度继续举办同一项目,可填此表申报下一年度备案。
二、项目的申请代码系网上备案时自动生成。
三、项目网上备案后,点击项目的申请代码可显示所备案的项目并可打印生成纸表,
纸表也需按相关要求逐级上报。
四、本表填写具体要求如下:
1.本表所列内容必须实事求是、逐项认真填写。
2.教学对象须符合该学科继续教育对象的要求。
3.学分计算方式:
国家级远程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参加者经考核合格,按课件的学时数每3学时授予1学分;主讲人每学时授予2学分。
每个项目所授学分数最多不超过5学分。
4.填写项目备案表时,表中的不可变更项“网上申报系统”已进行了必要的控制,特此说明。
如项目名称中的期(届、次)数或年份需调整时,请在备注中予以说明。
附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单位及有关学(协)会等单位代码
代码名称代码名称
01 北京市 31 重庆市
02 天津市 32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学院)
03 上海市 33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 河北省 34 北京医院
05 山西省 35 中日友好医院
06 内蒙古自治区 36 国家卫生计生委医药卫生科技发展研究中心
07 辽宁省 37 国家卫生计生委干部培训中心
08 吉林省 38 国家卫生计生委统计信息中心
09 黑龙江省 39 国家医学考试中心
10 江苏省 40 国家卫生计生委国际交流中心
11 浙江省 41 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中心
12 安徽省 42 中华医学会
13 福建省 43 中华护理学会
14 江西省 44 中华口腔医学会
15 山东省 45 中华预防医学会
16 河南省 46 中国医院协会
17 湖北省 47 卫生部远程医学教育中心
18 湖南省 48 中国医师协会
19 广东省 49 国家卫生计生委医院管理研究所
20 广西壮族自治区 50 国家卫生计生委卫生监督中心
21 海南省 51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22 四川省 52 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外贷款办公室
23 贵州省 53 好医生医学教育中心
24 云南省 54 北京双卫医学技术培训中心
25 西藏自治区 55 中国执业药师协会
26 陕西省 56 中国健康教育中心
27 甘肃省 57 北京华医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8 青海省 58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
29 宁夏回族自治区 59 国家心血管病中心
3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60 国家卫生计生委能力建设和继续教育中心
附2 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学科分类与代码
代码学科名称代码学科名称
01- 基础形态06- 儿科学
01-01- 组织胚胎学06-01- 儿科内科学
01-02- 解剖学06-02- 儿科外科学
01-03- 遗传学06-03- 新生儿科学
01-04- 病理学06-04- 儿科学其他学科
01-05- 寄生虫学07- 眼、耳鼻喉学科
01-06- 微生物学07-01- 耳鼻喉科
02- 基础机能07-02- 眼科学
02-01- 生理学08- 口腔医学学科
02-02- 生物化学08-01- 口腔内科学
02-03- 生物物理学08-02- 口腔外科学
02-04- 药理学08-03- 口腔正畸学
02-05- 细胞生物学08-04- 口腔修复学
02-06- 病生理学08-05- 口腔学其他学科
02-07- 免疫学09- 影像医学学科
02-08- 基础医学其他学科09-01- 放射诊断学
03- 临床内科学09-02- 超声诊断学
03-01- 心血管病学09-03- 放射肿瘤学
03-02- 呼吸病学09-04- 影像医学其他学科
03-03- 胃肠病学10- 急诊学
03-04- 血液病学11- 医学检验
03-05- 肾脏病学12-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03-06- 内分泌学12-01- 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
03-07- 神经内科学12-02- 营养与食品卫生学
03-08- 传染病学12-03- 儿少卫生与妇幼卫生学
03-09- 精神卫生学12-04- 卫生毒理学
03-10- 内科学其他学科12-05- 统计流行病学
04- 临床外科学12-06- 卫生检验学
04-01- 普通外科学12-07-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其他学科04-02- 心胸外科学13- 药学
04-03- 烧伤外科学13-01- 临床药学和临床药理学
04-04- 神经外科学13-02- 药剂学
04-05- 泌尿外科学13-03- 药物分析学
04-06- 显微外科学13-04- 药事管理学
04-07- 骨外科学13-05- 药学其他学科
04-08- 肿瘤外科学14- 护理学
04-09- 颅脑外科学14-01- 内科护理学
04-10- 整形、器官移植外科学14-02- 外科护理学
04-11- 麻醉学14-03- 妇产科护理学
04-12- 皮肤、性病学14-04- 儿科护理学
04-13- 外科学其他学科14-05- 护理其他学科
05- 妇产科学15- 医学教育与卫生管理
05-01- 妇科学15-01- 医学教育
05-02- 产科学15-02- 卫生管理
05-03- 妇产科学其他学科16- 康复医学
17- 全科医学
申请代码:
申报单位:(公章)填表人: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