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守儿童”安全管理制度正式版
留守儿童学校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留守儿童学校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留守儿童学校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留守儿童学校的安全,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留守儿童学校,包括学校内外各个区域和各个环节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学校应当加强安全教育,培养留守儿童的安全意识和自护能力。
第四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留守儿童学校安全管理机构,明确安全管理责任。
第五条学校应当加强与家长沟通,共同关注留守儿童的安全问题。
第六条学校应当根据留守儿童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的具体实施办法。
第七条学校应当建立留守儿童学校安全档案,记录安全事件和事故的处置情况。
第二章建设安全环境第八条学校应当对学校内外的各个区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九条学校应当建立学生住宿区的门禁系统,保证留守儿童的居住安全。
第十条学校应当在学校周边建立安全警戒线,划定安全区域。
第十一条学校应当配备安全设施,如灭火器、应急灯具等,并定期维护检查。
第十二条学校应当制定应急预案,加强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
第十三条学校应当定期组织防灾演练和安全知识教育,提高留守儿童的应急能力。
第三章安全管理措施第十四条学校应当建立完善的留守儿童档案管理制度,准确记录留守儿童的基本情况、家庭背景和特殊需求等。
第十五条学校应当定期进行学生的健康体检,及时发现并治疗学生患有的疾病。
第十六条学校应当建立留守儿童的照护制度,保障留守儿童的基本生活和学习需求。
第十七条学校应当建立学生安全出行制度,确保留守儿童在学校外的出行安全。
第十八条学校应当建立学生安全返乡制度,确保留守儿童的回乡安全。
第十九条学校应当建立留守儿童心理辅导制度,及时解决留守儿童的心理问题。
第二十条学校应当建立留守儿童安全纪律教育制度,加强对留守儿童的安全教育。
第四章安全巡查及事故处理第二十一条学校应当每日进行安全巡查,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隐患。
第二十二条学校应当建立安全事件报告制度,及时上报安全事件和事故。
第二十三条学校应当建立安全事故调查及处理制度,依法处理安全事故责任人。
2024年留守儿童管理制度8篇

2024年留守儿童管理制度8篇目录第1篇学校关于留守儿童管理制度第2篇“留守儿童”安全管理制度第3篇留守儿童安全管理制度第4篇留守儿童活动室安全管理制度第5篇留守儿童管理规章制度第6篇某小学留守儿童档案管理制度第7篇小学留守儿童之家管理制度第8篇留守儿童管理制度留守儿童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是社会永恒的主题,安全是亲人的期盼与祝福,因此,安全管理也是留守儿童管理的重中之重,学校为此专门建立了留守儿童安全管理制度,将安全教育列入日常教育教学,每天都要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教育,时刻观察和记录他们的安全动态,学校定期召开留守儿童家校联系会议.在留守儿童之家学习活动期间,监护人和学生严格遵守以下条款。
一、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管制刀具进入校园。
二、严禁去河、塘等危险区域游泳、玩水等。
三、加强自我防范安全意识,保管好自己的财物。
坚决与偷窃、敲诈等坏人坏事作斗争。
发现情况,及时报告老师。
四、禁止进入营业性电子游戏室,禁止看不健康的音像、书画等。
五、往返学校途中,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六、低幼年级儿童家长(监护人)必须按时接送。
七、高年级学生必须遵守路队长制度,排队有序行走。
八、当天值班班主任和科任教师必须将学生护送过马路到安全地带。
九、讲文明卫生。
团结友爱。
不骂人,不吵架,若闹纠纷的,立即报告相关老师。
十、注意生活保健,若遇病例,及时请假。
十一、参加社会实践和体育活动时,遵守有关秩序,严格按老师的要求有序参加活动。
九台区城子街镇中心学校二〇一五年八月留守儿童活动室安全管理制度为切实做好留守儿童活动的安全管理工作,使留守儿童在留守儿童之家活动室里能进行安全、欢乐、有序的活动,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1、对留守儿童要加强安全教育,安全工作要齐抓共管,经常查,防止和杜绝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2、严禁留守儿童携带易燃、易爆、易伤害等能造成事故的器械和玩具。
活动室管理员要对来参加活动的儿童进行检查,学生之间要互相监督,发现后要及时查收,严防事故发生。
中学留守儿童安全管理制度

一、制度背景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至城市,导致农村留守儿童问题日益突出。
为了保障留守儿童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我校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二、制度目标1. 建立健全留守儿童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留守儿童在校期间的生命安全。
2. 加强留守儿童心理健康教育,培养留守儿童独立自主、乐观向上的生活态度。
3. 提高留守儿童的安全防范意识,降低意外事故发生率。
三、制度内容1. 建立留守儿童信息档案(1)各班主任负责收集、整理留守儿童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年龄、家庭住址、监护人联系方式等。
(2)定期更新留守儿童信息档案,确保信息的准确性。
2. 加强安全教育(1)学校定期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包括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防溺水、防欺凌、防拐卖等。
(2)班主任结合实际案例,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
3. 严格寄宿管理制度(1)学校设立留守儿童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确保留守儿童的人身安全。
(2)宿舍内配备必要的生活用品,定期检查宿舍设施,确保宿舍安全。
(3)宿舍管理员负责日常管理,确保留守儿童按时作息、遵守纪律。
4. 加强家校联系(1)班主任定期与留守儿童监护人沟通,了解留守儿童在家的学习和生活情况。
(2)学校设立留守儿童家长热线,方便家长咨询和反映问题。
(3)定期召开家长会,增进家校之间的沟通与合作。
5. 建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学校制定留守儿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包括火灾、地震、溺水等意外事故的应急处理措施。
(2)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师生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6. 加强心理健康教育(1)学校设立心理咨询室,为留守儿童提供心理咨询服务。
(2)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关注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培养他们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
四、制度执行1. 学校成立留守儿童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度的实施和监督。
2. 各班主任、宿舍管理员、心理咨询师等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制度要求,履行职责,确保留守儿童的安全。
3. 学校定期对留守儿童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留守期间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为加强留守儿童寄宿期间的安全管理,保障留守儿童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寄宿生活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目标1. 建立健全留守儿童寄宿安全管理体系,确保留守儿童在寄宿期间的生命财产安全。
2. 提高寄宿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增强安全防范能力。
3. 营造安全、舒适、温馨的寄宿环境,促进留守儿童身心健康发展。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留守儿童寄宿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寄宿安全工作的全面领导、组织、协调和监督。
2. 设立寄宿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制定寄宿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并监督执行;(2)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3)制定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4)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提高留守儿童和教职工的安全意识;(5)协调处理安全事故,保障留守儿童权益。
四、安全管理措施1. 安全设施(1)寄宿楼内设置消防设施、紧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确保留守儿童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疏散;(2)定期检查消防设施,确保其完好有效;(3)安装监控设备,实时监控寄宿楼内情况。
2. 安全教育(1)开展安全知识讲座,提高留守儿童的安全意识;(2)组织应急演练,提高留守儿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3)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关注留守儿童的心理需求。
3. 生活管理(1)制定寄宿管理制度,规范留守儿童作息时间;(2)加强寄宿楼内卫生管理,保持环境整洁;(3)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确保留守儿童饮食卫生。
4. 监护责任(1)寄宿管理人员要定期与留守儿童监护人沟通,了解留守儿童在寄宿期间的生活状况;(2)对留守儿童进行家访,指导监护人开展家庭教育;(3)建立留守儿童监护联系制度,确保监护人及时了解留守儿童在校情况。
五、事故处理1. 事故报告:发生安全事故后,立即向寄宿安全管理委员会报告,并启动应急预案。
2. 事故调查:组织相关人员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查明责任。
3. 事故处理:根据事故调查结果,对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留守儿童假期安全管理制度

一、指导思想为了切实保障留守儿童在假期期间的人身安全,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加强留守儿童假期安全管理,提高留守儿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原则1. 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牢固树立安全意识,把预防工作放在首位,确保留守儿童假期安全。
2. 责任到人,协同配合:明确各部门职责,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3. 家校联动,共筑防线:加强家校沟通,共同关注留守儿童假期安全。
4. 突出重点,注重实效:针对留守儿童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活动。
三、管理制度1. 建立留守儿童假期安全档案。
学校要对留守儿童进行摸底排查,建立假期安全档案,记录留守儿童的基本信息、家庭情况、监护人联系方式等。
2. 开展假期安全教育。
学校要利用班会、家长会等形式,对留守儿童进行假期安全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 加强家校沟通。
学校要定期与留守儿童监护人联系,了解他们在假期期间的生活和学习情况,及时掌握他们的动态。
4. 举办假期关爱活动。
学校要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假期关爱活动,丰富留守儿童的精神文化生活,帮助他们度过一个快乐、安全的假期。
5. 强化假期安全管理。
学校要加强对校园、宿舍、食堂等场所的安全检查,确保设施设备安全可靠。
6. 开展假期安全巡查。
学校要成立假期安全巡查小组,对留守儿童居住地、活动区域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7. 加强交通安全教育。
学校要教育留守儿童遵守交通规则,不乘坐非法营运车辆,不乘坐超员、超速车辆。
8. 加强防溺水教育。
学校要教育留守儿童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
9. 加强防火、防电教育。
学校要教育留守儿童不玩火、不乱拉电线,不私自使用电器设备。
10. 加强食品安全教育。
学校要教育留守儿童不购买“三无”食品,注意饮食卫生,预防食物中毒。
四、责任追究1. 对因工作失职、管理不善导致留守儿童发生安全事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学校留守儿童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学校留守儿童的安全管理,保障留守儿童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留守儿童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副校长、德育主任、班主任、生活老师等担任成员,负责制定、实施、监督和检查留守儿童安全管理工作。
2. 班主任是留守儿童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班级留守儿童的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
3. 生活老师负责宿舍留守儿童的生活管理和安全检查。
4. 德育主任负责协调各部门工作,对留守儿童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三、安全管理制度1. 建立留守儿童信息登记制度。
各班级对在校留守儿童进行全面登记,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家庭住址、监护人信息等,建立留守儿童信息档案。
2. 加强安全教育。
班主任定期组织留守儿童开展安全教育课,包括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防溺水、防欺凌、防拐骗、防自然灾害等方面的知识。
3. 实施寄宿管理制度。
学校为留守儿童提供寄宿条件,确保留守儿童在校期间的生活安全。
生活老师负责宿舍留守儿童的安全管理,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
4. 严格执行请假制度。
留守儿童请假需经班主任批准,生活老师登记备案。
未经批准擅自离校的,班主任要及时通知家长。
5. 加强家校联系。
班主任定期与家长沟通,了解留守儿童在家情况,共同做好留守儿童的安全管理工作。
6. 建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针对可能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如自然灾害、火灾、溺水等,制定应急预案,确保留守儿童在紧急情况下得到及时救助。
7. 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
学校定期对校园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留守儿童在校期间的安全。
四、奖惩措施1. 对在留守儿童安全管理工作方面表现突出的班级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因工作失职、管理不到位导致留守儿童发生安全事故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校留守儿童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学校留守儿童安全管理制度

一、制度目的为了加强学校留守儿童的安全管理,保障留守儿童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内所有留守儿童,包括寄宿制学校和走读制学校。
三、管理制度1. 安全教育(1)学校定期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包括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防溺水、防欺凌、防拐骗等,提高留守儿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班主任每月至少组织一次班级安全主题班会,教育留守儿童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养成良好的安全习惯。
2. 安全排查(1)学校定期对留守儿童宿舍、教室、食堂、操场等场所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学校对留守儿童进行定期家访,了解家庭环境,确保留守儿童在家庭中的安全。
3. 安全保障(1)学校加强校园周边巡逻,确保校园安全。
(2)学校建立健全校园安全应急预案,确保在发生安全事故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置。
4. 疾病防控(1)学校建立健全疾病防控制度,定期开展卫生消毒工作,预防传染病的发生。
(2)学校对留守儿童进行健康体检,及时发现并处理健康问题。
5. 紧急联系(1)学校建立留守儿童紧急联系制度,确保留守儿童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得到家长或监护人的帮助。
(2)学校开通留守儿童家长(监护人)热线,及时沟通留守儿童在校情况,共同关注留守儿童的安全。
6. 家校合作(1)学校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共同关注留守儿童的安全。
(2)学校定期召开留守儿童家长会,向家长宣传安全知识,提高家长的安全意识。
四、责任追究1. 学校对留守儿童安全管理工作负有主体责任,学校领导、班主任、教师等相关人员要切实履行职责,确保留守儿童安全。
2. 对因管理不善导致留守儿童发生安全事故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校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留守儿童”安全管理制度范文(4篇)

“留守儿童”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留守儿童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留守儿童的安全管理,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的留守儿童管理工作。
第三条留守儿童包括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因父母双方外出打工等原因而留守在农村家庭自行生活的儿童。
第四条留守儿童的基本权益包括生命权、人身权、受教育权、健康权、幸福权等。
第五条留守儿童应当受到社会和家庭的关爱和保护,享有与同龄儿童相同的权益。
第六条留守儿童的安全管理工作应当落实责任到人,保障留守儿童的身心健康成长。
第七条本制度的宗旨是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合力打造一个安全、温暖的留守儿童成长环境。
第二章留守儿童的人身安全保障第八条社区、学校等单位要建立健全留守儿童的登记制度,掌握留守儿童的基本信息和居住情况。
第九条社区、学校等单位应当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负责留守儿童的日常管理和照料工作。
第十条留守儿童的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责任,保障留守儿童的基本生活需求。
监护人要定期与留守儿童进行交流,了解他们的生活状况和心理状态。
第十一条留守儿童应当按照规定时间上学、放学,不得在无人陪伴的情况下外出,不得接触危险物品或与陌生人发生接触。
第十二条留守儿童的饮食卫生保障应当得到重视,保证他们的饮食安全和营养均衡。
第十三条社区、学校等单位要加强对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教育,提供相应的咨询和心理支持。
第三章留守儿童的教育保障第十四条政府应当加大对农村教育的投入,建设完善的教育设施,保障留守儿童的受教育权益。
第十五条学校应当积极配备专职教师,负责留守儿童的教育工作,并制定留守儿童的学习计划和管理规定。
第十六条学校应当加强对留守儿童的心理辅导和矫正工作,帮助他们培养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
第十七条学校应当与留守儿童家长加强联系,定期向家长反馈孩子的学习和生活情况。
第四章留守儿童的健康保障第十八条医疗机构应当配备专职医生和护士,负责留守儿童的健康体检和日常照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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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是社会永恒的主题,安全是亲人的期盼与祝福,因此,安全管理也是留守儿童管理的重中之重,学校为此专门建立了留守儿童安全管理制度,将安全教育列入日常教育教学,每天都要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教育,时刻观察和记录他们的安全动态,学校定期召开留守儿童家校联系会议.在留守儿童之家学习活动期间,监护人和学生严格遵守以下条款。
一、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管制刀具进入校园。
二、严禁去河、塘等危险区域游泳、
玩水等。
三、加强自我防范安全意识,保管好自己的财物。
坚决与偷窃、敲诈等坏人坏事作斗争。
发现情况,及时报告老师。
四、禁止进入营业性电子游戏室,禁止看不健康的音像、书画等。
五、往返学校途中,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六、低幼年级儿童家长(监护人)必须按时接送。
七、高年级学生必须遵守路队长制度,排队有序行走。
八、当天值班班主任和科任教师必须将学生护送过马路到安全地带。
九、讲文明卫生。
团结友爱。
不骂
人,不吵架,若闹纠纷的,立即报告相关老师。
十、注意生活保健,若遇病例,及时请假。
十一、参加社会实践和体育活动时,遵守有关秩序,严格按老师的要求有序参加活动。
九台区城子街镇中心学校
二〇一五年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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