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守儿童之家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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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之家_安全管理制度

儿童之家_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确保儿童之家的安全,保障儿童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责任1. 儿童之家全体工作人员应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明确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措施。

2. 家长或监护人应履行监护职责,确保儿童在儿童之家期间的安全。

三、安全措施1. 人员管理(1)工作人员需经过专业培训,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

(2)工作人员需熟悉儿童之家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3)工作人员应佩戴工作牌,确保儿童之家秩序井然。

2. 物品管理(1)儿童之家内的物品应分类存放,标识清晰。

(2)定期检查物品,确保其安全、完好。

(3)禁止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进入儿童之家。

3. 活动场所管理(1)活动场所应保持整洁、通风,定期消毒。

(2)活动场所设施设备应安全可靠,定期检查、维护。

(3)活动场所应设置警示标志,防止儿童发生意外。

4. 食品安全(1)儿童之家提供的食品应保证新鲜、卫生、营养。

(2)食品加工、储存、运输等环节应严格执行食品安全规定。

(3)禁止提供过期、变质、有毒食品。

5. 应急处理(1)建立健全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理流程。

(2)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工作人员和儿童的应急处理能力。

(3)发生安全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措施,确保儿童安全。

四、安全教育与培训1. 定期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提高儿童的安全意识。

2. 对家长、监护人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增强其监护能力。

3. 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其安全操作技能。

五、监督与检查1. 定期对儿童之家安全工作进行自查、抽查。

2. 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3. 对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儿童之家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儿童之家安全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

学校留守儿童之家管理制度

学校留守儿童之家管理制度

一、指导思想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关爱留守儿童,营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促进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原则1. 坚持以人为本,关爱留守儿童,关注他们的身心健康,尊重他们的合法权益。

2. 坚持科学管理,建立健全留守儿童之家管理制度,确保留守儿童之家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3. 坚持家校合作,加强与社会、家庭的沟通与联系,形成关爱留守儿童的良好氛围。

4. 坚持全面教育,注重留守儿童的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知识教育和身心健康教育。

三、管理制度1. 管理机构学校成立留守儿童之家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留守儿童之家的全面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和协调各项工作。

2. 管理人员留守儿童之家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热爱教育事业,关爱留守儿童,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事业心;(2)具备一定的教育管理能力和心理辅导能力;(3)熟悉留守儿童之家管理制度,能够严格执行各项规定。

3. 管理内容(1)建立留守儿童档案,全面了解留守儿童基本情况;(2)开展学习辅导,帮助留守儿童提高学习成绩;(3)开展心理辅导,关注留守儿童心理健康,解决心理问题;(4)开展文体活动,丰富留守儿童课余生活;(5)加强家校联系,定期召开家长会,汇报留守儿童在家的表现;(6)加强与社会的联系,争取社会各界的关爱和支持。

4. 管理措施(1)实行班导师制度,每位留守儿童配备一名班导师,负责留守儿童在学校的日常管理;(2)定期组织留守儿童开展主题教育活动,提高他们的思想道德素质;(3)设立心理咨询室,为留守儿童提供心理辅导服务;(4)开展关爱留守儿童志愿者活动,让社会各界人士参与到留守儿童关爱工作中来;(5)建立健全留守儿童之家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资金合理使用。

四、考核与评价1. 定期对留守儿童之家工作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管理人员工作、留守儿童之家活动开展情况等;2. 考核结果作为评价管理人员工作绩效的重要依据,对考核优秀的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进行批评教育。

校内留守儿童之家管理制度

校内留守儿童之家管理制度

校内留守儿童之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留守儿童之家的管理,保障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留守儿童之家是指专门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学习、生活、心理关爱等服务的场所。

第三条留守儿童之家的管理应遵循以人为本、关爱成长、规范管理、安全第一的原则。

第四条留守儿童之家的管理工作由学校负责组织实施,班主任、辅导员等相关人员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章人员管理第五条留守儿童之家的工作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责任心和爱心,具备相关的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

第六条工作人员应定期接受培训,提高自身素质和服务水平。

第七条留守儿童之家应建立学生档案,详细记录学生的基本信息、家庭情况、学习情况、心理健康状况等,以便于开展针对性的关爱和服务。

第八条学生进入留守儿童之家应遵守相关规章制度,服从管理,积极参与各项活动。

第三章日常管理第九条留守儿童之家应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确保学生有充足的学习时间,提供必要的辅导和帮助。

第十条留守儿童之家应定期组织学生参加各类文体活动,丰富学生的业余生活,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和团队协作精神。

第十一条留守儿童之家应定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帮助学生建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提高学生的心理素质。

第十二条留守儿童之家应定期组织家长座谈会,加强家校联系,共同关注学生的成长。

第十三条留守儿童之家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学生的安全。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四条留守儿童之家的财务应实行独立核算,专款专用,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

第十五条留守儿童之家的财务收支应定期向学校和家长公示,接受监督。

第十六条留守儿童之家不得挪用、侵占、私分、贪污留守儿童之家财产,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八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学校所有。

第十九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留守儿童”安全管理制度范文(4篇)

“留守儿童”安全管理制度范文(4篇)

“留守儿童”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留守儿童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留守儿童的安全管理,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的留守儿童管理工作。

第三条留守儿童包括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因父母双方外出打工等原因而留守在农村家庭自行生活的儿童。

第四条留守儿童的基本权益包括生命权、人身权、受教育权、健康权、幸福权等。

第五条留守儿童应当受到社会和家庭的关爱和保护,享有与同龄儿童相同的权益。

第六条留守儿童的安全管理工作应当落实责任到人,保障留守儿童的身心健康成长。

第七条本制度的宗旨是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合力打造一个安全、温暖的留守儿童成长环境。

第二章留守儿童的人身安全保障第八条社区、学校等单位要建立健全留守儿童的登记制度,掌握留守儿童的基本信息和居住情况。

第九条社区、学校等单位应当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负责留守儿童的日常管理和照料工作。

第十条留守儿童的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责任,保障留守儿童的基本生活需求。

监护人要定期与留守儿童进行交流,了解他们的生活状况和心理状态。

第十一条留守儿童应当按照规定时间上学、放学,不得在无人陪伴的情况下外出,不得接触危险物品或与陌生人发生接触。

第十二条留守儿童的饮食卫生保障应当得到重视,保证他们的饮食安全和营养均衡。

第十三条社区、学校等单位要加强对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教育,提供相应的咨询和心理支持。

第三章留守儿童的教育保障第十四条政府应当加大对农村教育的投入,建设完善的教育设施,保障留守儿童的受教育权益。

第十五条学校应当积极配备专职教师,负责留守儿童的教育工作,并制定留守儿童的学习计划和管理规定。

第十六条学校应当加强对留守儿童的心理辅导和矫正工作,帮助他们培养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

第十七条学校应当与留守儿童家长加强联系,定期向家长反馈孩子的学习和生活情况。

第四章留守儿童的健康保障第十八条医疗机构应当配备专职医生和护士,负责留守儿童的健康体检和日常照料工作。

中小学留守儿童之家管理制度

中小学留守儿童之家管理制度

中小学留守儿童之家管理制度第一篇:中小学留守儿童之家管理制度中小学留守儿童之家管理制度一、黟县中小学留守儿童之家运行管理办法为确保全县农村留守儿童之家规范、有序、健康地运行,发挥实效,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留守儿童之家坚持属地管理原则,遵循政府主导,教育部门主管,各有关部门配合,学校负责落实的运行管理机制。

第二条成立以乡镇党委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学校一把手为副组长的留守儿童之家管理运行领导小组,强化指导,协调解决有关事宜。

第三条留守儿童之家配备的设施器材属国有资产,由当地政府和县教育主管部门监管,学校统一造册登记,加强管理和使用。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调用。

第四条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有效的工作、学习、活动等计划、规划,丰富关爱活动,扎实抓好落实。

第五条每所留守儿童之家确定2名以上具有爱心、责任心强的学校管理人员,负责开展管护、教育和管理工作。

协调各有关部门、基层单位、五老人员等组建管护能力强、相对稳定的志愿者队伍,深入细致地开展关爱活动。

第六条开通网络和电话,开展留守儿童与父母的亲情视频、电话沟通交流,保证信息畅通,反馈及时。

第七条加强对留守儿童的道德品格培育、健康文化熏陶、体质体能锻炼、社会实践活动、独立合作能力培养和心理健康疏导,提高留守儿童的综合素质。

第八条组织课外活动安排辅导,有计划地在节假日、寒暑假开设符合少年儿童特点的兴趣爱好、技能特长培训,培养留守儿童的精神文化生活情趣。

第九条充分发挥家长学校平台作用,有针对性地开办留守儿童监护人培训班,每学期不少于1期。

抓住外出务工人员返乡的时机,加强对留守儿童家长的集中辅导,强化家长家教意识和责任意识,督促其履行监护义务。

第十条活动场所及设施保证在课余和节假日经常对留守儿童开放,有计划开展活动,保证留守儿童充分受益,场所设施不得长期闲置、挤占或挪用。

二、留守儿童之家创建标准(一)硬件五有标准: 1.有不低于20m2的室内场地:要有能满足留守儿童活动的教室,桌凳齐全,有课外学习、功课辅导、心理疏导场地。

留守儿童之家安全管理制度

留守儿童之家安全管理制度

留守儿童之家安全管理制度
开发区向前小学
“留守儿童之家”安全管理体系
一、全体教师对留守儿童要加强安全教育,安全工作要齐抓共管,天
日常谈话和定期检查,防止和消除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严禁留守儿童携带易燃、易爆,易伤害等能造成事故的器械和玩
工具。

班主任和学科教师应定期检查,学生应相互监督。

发现后应及时检查,防止事故发生。

三、安全工作要做到“七防”:防火、防水、防电、防中毒、防跌伤、
防止车辆碰撞和事故。

四、教育留守儿童放学回家路途要站好队、走路靠右行,不玩耍,过
注意十字路口的交通。

路政队负责留守儿童在家的安全。

五、体育课、课(间)外活动教师紧跟学生、严格管理,若发生不安
所有的意外。

体育教师、当班教师和利益集团导师应承担全部责任。

对于学校安排的所有工作,班主任必须配合班主任和学科教师,精心组织,共同努力,防止事故发生。

发生事故的,由班主任和学科教师共同负责。

六、课间活动由科任教师组织管理,不准学生随意走出校门,若发生
不安全事故要按规定严肃处理。

七、上下楼梯分别靠右边走,不拥挤,不打闹,不设置障碍,不准从
滑下扶手等。

八、对于违犯上述规定,酿成事故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视其情
第二节,给予行政和经济处罚。

小学留守之家管理制度

小学留守之家管理制度

小学留守之家管理制度一、总则小学留守儿童之家作为一个专门为留守儿童服务的机构,其管理制度必须严格执行,以确保留守儿童的安全、健康和全面发展。

此管理制度为小学留守儿童之家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的行为准则,必须严格遵守,并不得违反。

二、管理人员职责1. 守护留守儿童的安全。

管理人员必须确保留守儿童在小学留守之家内的安全,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措施,保障留守儿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2. 照顾留守儿童的生活。

管理人员需按时为留守儿童提供三餐及营养食品,确保留守儿童的饮食均衡,生活舒适。

同时,保持室内环境的清洁和卫生。

3. 关爱留守儿童的情感。

管理人员需要关心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及时发现并解决留守儿童的心理问题,帮助他们建立自信、自尊。

4. 教育留守儿童的学习。

管理人员需协助留守儿童完成作业,监督他们按时复习,并激发他们的学习兴趣,提高学习成绩。

5. 协助留守儿童进行社交。

管理人员需要组织各种活动,促进留守儿童之间的交流和合作,帮助他们建立正确的人际关系。

6. 协助留守儿童维护健康。

管理人员需协助留守儿童进行健康管理,及时发现并处理健康问题,帮助他们保持健康的生活方式。

7. 协助留守儿童维护家庭关系。

管理人员需要帮助留守儿童与家人保持联系,促进家庭关系和睦,帮助解决家庭矛盾。

8. 享有教职员工应对留守儿童应发挥的作用及其权利的有关事宜,将向管理人员提供专业培训,提高服务质量。

三、工作人员行为规范1. 工作人员需尊重留守儿童的人格和权利,不得侵犯留守儿童的合法权益。

2. 工作人员需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做到守时守纪,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离职守。

3. 工作人员需保守留守儿童的隐私,不得随意向他人泄露留守儿童的个人信息。

4. 工作人员需关心留守儿童的生活和学习,积极帮助他们解决困难,促进其全面发展。

5. 工作人员需积极参与培训和学习,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素养和服务水平,为留守儿童提供更好的服务。

6. 工作人员需维护小学留守儿童之家的形象,不得损害机构的声誉,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违法活动。

留守儿童之家管理制度

留守儿童之家管理制度

留守儿童之家管理制度1. 前言留守儿童是指因父母长期外出工作或其他原因无法陪伴儿童成长的情况下,留守在家中的儿童。

为了确保存守儿童得到良好的关爱和教育,供应一个稳定和谐、安全的生活环境,订立本管理制度。

2. 目标2.1 确保存守儿童的身心健康成长。

2.2 供应全面关怀和教育,促进留守儿童全面发展。

2.3 维护留守儿童的权益,保障其生活福利。

2.4 建立留守儿童之家的和谐、稳定、安全的工作氛围。

3. 组织架构3.1 留守儿童之家建立独立的管理机构,由一名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构成管理团队。

3.2 负责人负责具体管理留守儿童之家的各项事务,并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和协调。

4. 留守儿童管理4.1 留守儿童入住 4.1.1 通过调查和评估,确定符合留守儿童之家入住条件的儿童。

4.1.2 与儿童的监护人签订入住协议,并确保监护人理解和同意留守儿童之家的管理制度和责任规定。

4.1.3 对入住的留守儿童进行身体健康和心理健康检查,并建立个人档案,记录健康情形和个人情况。

4.2 留守儿童日常生活 4.2.1 供应良好的生活环境,保持秩序乾净。

4.2.2 供应健康饮食,并依据儿童的特殊需求订立饮食计划。

4.2.3 定期组织儿童参加身体磨练和文体活动,促进身心健康。

4.2.4 组织儿童参观教育,开拓视野,拓宽知识面。

4.3 留守儿童教育 4.3.1 订立并执行教育计划,满足儿童的学习需求,供应合适的学习资源。

4.3.2 鼓舞儿童参加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培养其综合素养。

4.3.3 定期开展学习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儿童的学习问题。

4.3.4 建立家庭作业制度,监督儿童完成学习任务,与学校保持良好的沟通。

4.4 留守儿童心理健康 4.4.1 重视儿童心理健康教育,供应心理咨询和支持。

4.4.2 建立儿童情感表达机制,留守儿童可以自由表达情感和想法。

4.4.3 关注儿童的情绪变动,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干涉和疏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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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条孙镇“留守儿童之家”安全管理制度
一、全体教师对留守儿童要加强安全教育,安全工作要齐抓共管,天
天讲、经常查,防止和杜绝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严禁留守儿童携带易燃、易爆,易伤害等能造成事故的器械和玩
具。

班主任、科任教师要经常检查,学生之间要互相监督,发现后要及时查收,严防事故发生。

三、安全工作要做到“八防”:防火、防水、放电、防中毒、防倒塌、
放跌伤、防车撞、防意外事故。

四、教育留守儿童放学回家路途要站好队、走路靠右行,不玩耍,过
十字路口时要注意来往车辆,路队包干教师要负责留守儿童回家的安全。

五、体育课、课外活动教师紧跟学生、严格管理,若发生不安全事故。

体育课教师,各兴趣小组辅导教师要负全部责任。

学校安排的各项劳动,班主任必须跟班指导、科任教师协同参加,精心组织,一同劳动,严防事故发生。

若出了事故由班主任与科任教师共同负责。

六、课间活动由科任教师组织管理,不准学生随意走出校门,若发生
不安全事故,按“前七分后三分”的规定,严肃处理。

七、上下楼梯分别靠右边走,不拥挤,不打闹,不设置障碍,不准从
扶手上滑下,不得随意开楼上后窗。

八、对于违犯上述规定,酿成事故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视其情
节,给予行政和经济处罚。

一、全体教师对留守儿童要加强安全教育,安全工作要齐抓共管,天
天讲、经常查,防止和杜绝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严禁留守儿童携带易燃、易爆,易伤害等能造成事故的器械和玩
具。

班主任、科任教师要经常检查,学生之间要互相监督,发现后要及时查收,严防事故发生。

三、安全工作要做到“八防”:防火、防水、放电、防中毒、防倒塌、
放跌伤、防车撞、防意外事故。

四、教育留守儿童放学回家路途要站好队、走路靠右行,不玩耍,过
十字路口时要注意来往车辆,路队包干教师要负责留守儿童回家的安全。

五、体育课、课外活动教师紧跟学生、严格管理,若发生不安全事故。

体育课教师,各兴趣小组辅导教师要负全部责任。

学校安排的各项劳动,班主任必须跟班指导、科任教师协同参加,精心组织,一同劳动,严防事故发生。

若出了事故由班主任与科任教师共同负责。

六、课间活动由科任教师组织管理,不准学生随意走出校门,若发生
不安全事故,按“前七分后三分”的规定,严肃处理。

七、上下楼梯分别靠右边走,不拥挤,不打闹,不设置障碍,不准从
扶手上滑下,不得随意开楼上后窗。

八、对于违犯上述规定,酿成事故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视其情
节,给予行政和经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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