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燃气体浓度报警器定期检验制度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编号:SY-AQ-08714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可燃气体浓度报警器定期检验
制度
Regular inspection system of combustible gas concentration alarm
可燃气体浓度报警器定期检验制度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汽车用燃气加气站技术规范
范要求设置的可燃气体浓度报警器每三年应定期检验一次。检验使 用中的检漏装置是否符合检定规程要求,是否处于良好工作条件, 使用是否正确、可靠。 1.加气站可燃气体浓度报警器的检定工作按照有关要求由银川市质 量技术监督局授权的检验机构进行。 2.加气站根据加气站可燃气体浓度报警器的使用情况,依照有关规 定制定年度检验计划,报请授权检验机构申请检验。 3.加气站可燃气体浓度报警系统的日常维护、保养、效验事宜由纳 入加气站设备月度保养工作之中。 4.加气站可燃气体浓度报警系统在日常使用中发现异常情况,应及 时进行检修,对已失去功能的气体报警探头必须进行更换,并由加 气站报请检验机构进行复查检验。 5.加气站可燃气体浓度报警器检定的有关书面资料,由专人保存、备查。 这里填写您的公司名字 Fill In Your Business Name He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