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 第三章

合集下载

道德经第三章的原文内容

道德经第三章的原文内容

道德经第三章的原文内容为:
大道废,有仁义;智慧出,有大伪;六亲不和,有孝慈;国家昏乱,有忠臣。

翻译:
大道被废弃了,才有提倡仁义的需要;聪明才智出现了,才有克服阴谋诡计的必要;当家庭、家族发生纠纷时,才能显示出孝子和慈惠;国家陷于混乱时,才能显出忠臣。

个人理解:
首先从治理天下的角度来谈论:“大道废,有仁义”,此处所说的“大道”,老子用来指的是“天之道”,即自然无为。

如果帝王能本着“无为”的原则治理天下,则不需仁义教化。

因为,天之道是任物之自然,人只须加以保护而不须加以扰费。

但是天下大乱之后,仁义便出来了。

仁义是扰民之政,是站在统治者的立场强迫百姓必须接受的。

如果百姓不接受,则统治者便要动用暴力镇压。

这样,仁义便成了统治者压迫百姓的工具。

其次从个人修养的角度来谈论:“智慧出,有大伪”,老子认为“大道”是虚无清静的,虚无清静则不需要智慧。

智慧是扰乱人的清静心,使人迷惑困扰的东西。

一个人若拥有了智慧,便可以伪装自己,使人看不出他的真实面目。

这是对人的一种约束和规范。

人若受到约束和规范,便会失去自由。

因此,“智慧出”便是“有大伪”。

总之,“大道废,有仁义;智慧出,有大伪”这一章通过论述大道被废弃后,仁义、智慧产生的社会根源,说明当时社会政治的弊端已十分严重。

主张复归到清静无为、虚无自然的状态中去。

老子认为只有复归到朴素的自然本性去,去掉人为的私欲和机心,才能与天地并列,称得上“天德”了。

以上就是道德经第三章的原文内容和我的理解,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我读《道德经》第三章有感

我读《道德经》第三章有感

我读《道德经》第三章有感1、我读《道德经》第三章有感《道德经》第三章原文:不尚贤,使民不争。

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

不见可欲,使民心不乱。

是以圣人之治,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常使民无知、无欲,使夫智者不敢为也。

为无为,则无不治。

读《道德经》仿佛有点儿读微博段子的感觉,因为老子惜字如金,一章就那么百来个字,恰恰符合今天微博、微信、说说的特点,但是千万别误解,其实不是那么回事。

老子所著道德经通篇的连贯性非常强,前后之间的衔接天衣无缝,藉此可见,老子绝对是文章高手。

在第二章中,老子第一次抛出了“无为”以及圣人(得道高人、明道之人)的行为准则,紧跟着在第三章中老子进一步深入地继续深度、广度地阐述了这两点。

此外,精致短小的章节,通常都有两部分构成,一部分是论道或者论德,另一部分则是给出了圣人行为准则(当然偶尔也来个反面典型),藉此告知世人,这些道该如何去实践。

事实上,这也就是《道德经》历经数千年依然经久不衰,受到追捧的原因之一。

《道德经》的这种伟大,就是从“道”与“德”的角度出发,见微知著地、一针见血地指出了某些一定会发生的现象。

于是,老子虽然生活在春秋时期,但是却于数千年之前就知道今日世界会发生的一切。

当网络上的几个小红人为了博取眼球制造热点在不遗余力地折腾着的时候,老子骑在了牛背上,慢慢悠悠地道出了“不尚贤,使民不争”(不尊尚虚名,民众就不会攀比相争)。

其实老子在数千年之前先知先觉所预见的现象,不仅仅只是发生于互联网上,在学术界,在知识分子层面,这一现象或许更为突出。

少数颇受社会尊崇的高级知识分子,也常常语不惊人死不休,而他们这些行为的核心动机,大概也是博取知名度,以期进而扩大影响力,从而在商业社会的洪流中可以攫取一些利于自身的方方面面的利益。

《道德经》的第三章,在深入阐述“无为”、“无为而治”以及如何实现无为而治的圣人行为准则。

老子除了强调不要尊宠虚名,以免让天下人为此不择手段地追逐之外,还提出了另外非常重要的一点:不要搞出一些稀奇古怪的东西,让其顺着物以稀而贵的方向,影响了社会风尚。

道德经第三章感悟分享

道德经第三章感悟分享

道德经第三章感悟分享道德经第三章以“不尚贤”、“不尚功”、“不尚名”为主题,呼吁人们不要过于追求个人才华、功绩和声名,而应谦逊退让,保持谦虚低调的品德。

这使我想到以下几点感悟:首先,追求谦逊。

今天的社会注重竞争和个人荣誉,人们常常以功成名就为目标,追逐权势和权威。

然而,道德经告诉我们,过分追求个人优越感和虚荣心可能带来内心的痛苦和不幸。

相反,谦虚退让可以使人更加平静和满足。

因此,我要谨记道德经的教诲,努力追求谦逊和平淡,以此来拓宽自己的人生视野。

其次,看重内心的美德。

道德经认为,外在的功利和名声并不能带来真正的幸福和满足。

相反,内心的美德和品德修养才是真正重要的。

这给予我一个警示,提醒我要重视自己的道德修养,培养良好的品格和行为习惯,而不是单纯追求物质成就或外在表现。

第三,关注他人的价值。

道德经告诫人们不要剥夺他人的自由,不要通过强制和控制来满足自己的利益。

这让我想到,在与他人相处时,我们应该注重对方的尊重和价值,尊重他人的自主权,关心他人的利益。

只有通过合作和相互尊重,才能实现和谐共处。

最后,不追求完美。

道德经第三章中提到,“白昼不盈,百谷王;中道而废,百川纷纷。

”这句话告诉我们不要追求完美和绝对的优势,而是要寻求平衡和中庸之道。

我理解为,人生没有完美的状态,不同的事物和人都有其独特的价值。

我们要学会接受和欣赏这种多样性,不要盲目追求一种单一的标准。

总的来说,道德经第三章教导我们要追求谦虚、内心的品德修养,注重他人的价值,并摒弃对完美和个人利益的过度追求。

在现代社会中,这些价值观仍然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帮助我们保持正确的人生导向,追求真正的幸福和满足。

道德经第三章原文

道德经第三章原文

道德经第三章原文
《道德经》第三章原文:
“不尚贤,使民不争;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不见可欲,使民
心不乱。


道德经第三章原文总让人们对其内涵深深吸引。

它表达的“不尚贤,
使民不争;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不见可欲,使民心不乱”,
是一种实现和谐世界的智慧要义。

首先,“不尚贤,使民不争”,意指不要让社会上出现太多高位、太
多职位,只要大家都在同一水平线上,权力就不会出现分歧,民众也
就没有争斗的必要。

尊重每一个人,保证每个人过着平等和谐的生活,也就可以实现社会各阶层之间的和融融。

其次,“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是说社会上不要出现太多无
法买得起的贵重物品,这样才能保证民众的生活不会太艰辛,也不会
出现太多的违法行为。

有人贪慕虚荣,想要占有贵重之物甚至去从事
盗窃等偷窃行为,这在追求合理的社会中是可以避免的。

最后,“不见可欲,使民心不乱”,是指人们不要总拼命追求万般精
致的物品以及无止境的奢华,而是应该安心于自己目前的生活,只要
满足当下的需求就可以了,也不用焦虑太多,这样才能使心境保持平静,让自己不会受到太多的影响。

总之,《道德经》的第三章原文可以指导我们如何创造一个和谐平衡
的、安宁宁静的社会环境。

我们都应该遵循其中的要义,不断为社会和谐和繁荣而努力,共同营造美好的生活空间。

《道德经》原文及白话译文

《道德经》原文及白话译文

《道德经》原文及白话译文《道德经》原文及白话译文第一章:道可道,非常道。

名可名,非常名。

白话译文:道可道,不是永恒的道。

名可名,不是永恒的名。

第二章: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已;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已。

白话译文:全世界都知道美的美,那恶的就会自然而然地出现;全世界都知道善的善,那不善的也会自然而然地出现。

第三章:不上贵高,不下贱底,故无羡情。

白话译文:不把自己当做最高贵的,也不把自己看作最卑贱的,就不会被嫉妒和羡慕所困扰。

第四章:道沖,而用之或不盈。

渊兮,似万物之宗。

锉其锐,解其纷,和其光,同其尘。

湛兮,似或存。

吾不知谁之子,象帝之先。

白话译文:道通透,但使用它并不会减少它的力量。

它像万物的根源。

它可以削减它的锋芒,解决它的纷争,调和它的光彩,与尘埃相同。

它深不可测,但似乎永远存在。

我不知道它是谁的孩子,仿佛是上帝的前身。

第五章: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

白话译文:天地没有情感,把万物看作是谷物;圣人也没有情感,把百姓看作是谷物。

第六章:谷神不死,是谓玄牝。

玄牝之门,是谓天地根。

绵绵若存,用之不勤。

白话译文:谷神不会死亡,这是所谓的玄牝。

玄牝是天地的根源之门。

它看似如果不断赖以存在,但一旦觉得不重要时,我们不需要注意它。

第七章:天长地久。

天地所以能长且久者,以其不自生,故能长生。

白话译文:天地长存而永久。

天地之所以能够长存而永久,是因为它们自己不生、不灭,因此它们才能够生生不息。

第八章: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处众人之所恶,故几于道。

白话译文:最高的善类似于水一样,水善于造福万物,而不争不抢,处在所有人不喜欢的位置,这就有点类似于道。

第九章:持而盈之,不如其已;揣而锐之,不可长保。

金玉满堂,莫之能守;富贵而骄,自遗其咎。

功遂身退天之道。

白话译文:持有并积聚,不如安然满足;摩挲并磨砺,难以保持长久。

金玉簇满,没有人能守护它;富贵慢慢上升,会自断勾连。

圆满完成活动之后,就自然离开了,这就是天的道。

《道德经》注译析——第三章

《道德经》注译析——第三章

《道德经》注译析《道经》第三章不尚贤,使民不争;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不见可欲,使民心不乱。

是以圣人之治也,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

恒使民无知无欲。

使夫智者不敢为也。

为无为,则无不治矣。

【注】尚:崇尚,重用。

【译】不崇尚重用贤能之士,以使众人不相互攀比争宠;不以稀少的东西为贵重,则可使人不生据为己有之心;不刻意培养人的无端需求,则可使得民心不迷失。

因此,圣人治国安邦,应该使得百姓身康体健,而不是促使他们彼此勾心斗角。

使民众一直保持顺其自然的状态,则那些心有机巧之人就不敢违背天道。

有顺其自然的方法,则没有不可被治理的地方。

【析】“不尚贤”句,让我们觉得很不可思议。

这与我们一直提倡任人唯贤的观念太冲突了,治理国家怎么能不任用贤才呢?其实任人唯贤的“贤”和不尚贤的“贤”不是一回事。

不尚之“贤”乃是引起人争得根源。

老子乃至整个道家,也都是主张圣人顺其自然治天下的,此处的圣人就是大贤之人。

那他既然主张圣人大贤治天下,为何又说不能“尚”呢?老子说的是“不尚贤”不是不用贤能,而是说不给予贤人什么特殊待遇。

这与社会风气与人类需要有关系。

什么意思呢?遍观当今,普遍的一个现象就是人的职位越高待遇越好,越能受到别人的尊重。

人是有需求的,其实任何生物,乃至万物都是有需求的。

人类价值体系存在两类不同的需要,一类是沿生物谱系上升方向逐渐变弱的本能或冲动,称为低级需要和生理需要,一类是随生物进化而逐渐显现的潜能或需要,称为高级需要。

马斯洛人类需求层次理论认为,需求是分五个层次的,即生理需求、安全需求、情感需求、尊重需求和自我实现的需求,只要下一层次的需求与满足矛盾得到缓解,自然会产生高一层次的需求,即“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

由于职位的越高,越能给人带来高一层次需求的满足,所以这就产生了对于高职位的明争暗斗,从而社会就会变得不和谐。

这是不可取的。

然而道家又不是“存天理灭人欲”的,怎样才能解决这个问题呢?顺其自然合乎大道即可。

道德经第三章原文及解释译文

道德经第三章原文及解释译文

道德经第三章原文及解释译文
《道德经》第三章原文及解释译文如下:
原文:不尚贤,使民不争;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不见可欲,使民心不乱。

是以圣人之治,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

常使民无知无欲。

使夫智者不敢为也。

为无为,则无不治。

译文:不推崇有才德的人,使百姓不相争;不珍爱难得的财物,使百姓不去偷盗;不炫耀可引诱人的财物,使民心不被迷乱。

因此,圣人的治理原则是:排空百姓的心机,填饱百姓的肚腹,减弱百姓的竞争意图,增强百姓的筋骨体魄,经常使百姓没有智巧,没有欲望。

使那些有智巧的人也不敢妄为。

按照“无为”的原则办事,没有不成功的。

解释:此章讲的是无为而治,不尚贤使民不争,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不见可欲使民心不乱。

是以圣人之治,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常使民无知无欲,使夫知者不敢为也。

为无为,则无不治。

意思是,尽力使百姓的思想清静,使他们的肚子填饱,减弱他们的欲望,强健他们的筋骨,经常使老百姓没有智巧,没有欲望。

让那些有智谋的人也不敢妄为,按照“无为”的原则去办事,没有做不成的。

《道德经》第三章无为而治的读后感

《道德经》第三章无为而治的读后感

《道德经》第三章无为而治的读后感《第三章无为而治的读后感》小朋友们,我最近读了《道德经》的第三章,叫做“无为而治”,心里有好多想法,想和你们说一说。

你们知道吗?这一章里讲了一些很有意思的道理。

它说不推崇有才能的人,这样大家就不会争着去表现自己,也不会互相嫉妒和争斗啦。

就好像在我们的班级里,如果老师总是表扬一个同学特别聪明,其他同学可能就会不服气,心里不舒服,然后就可能会闹别扭。

但是如果老师不特别推崇谁,大家就会友好相处,一起开开心心地学习。

还有呀,不让大家看到那些珍贵的东西,大家也就不会想着去争抢了。

比如说,如果有一个很漂亮很珍贵的玩具,很多小朋友都想要,那就可能会吵架甚至打架。

但是如果没有这样特别吸引人的东西,大家就会玩自己手里有的玩具,也会很快乐。

这让我明白了,有时候简单一点,不那么贪心,反而会更快乐呢。

我们不要总是去争去抢,要学会满足,这样才能过得开心哟!《第三章无为而治的读后感》亲爱的小朋友们,我读了《道德经》第三章的无为而治,感觉收获满满,快来听我讲讲吧!这一章里说,不要让人们心里产生欲望。

我就在想啊,就像我们有时候看到别人有新的漂亮衣服或者好玩的玩具,自己就也想要,心里痒痒的。

可是如果我们不去想这些,就不会总是缠着爸爸妈妈买这买那,也就不会因为得不到而不开心啦。

还有哦,不推崇有才华的人,人们就不会争着出风头。

比如说在运动会上,如果大家都争着当第一名,可能会有人作弊或者故意捣乱。

但要是大家都觉得参与就好,尽力就行,那比赛就会更公平更有趣。

读完这一章,我知道了要学会控制自己的欲望,不要总是和别人比,做好自己就行了。

小朋友们,你们觉得呢?。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道德经》第三章道可道,非恆道①;名可名,非恆名②。

无③,名天地④之始;有⑤,名万物之母。

故恒无欲,以观其妙⑥;恒有欲,以观其徼⑦。

此两者同出而异名⑧,同谓之玄⑨。

玄之又玄,众玅⑩之门⑪。

译文真理法则(母法、道法、道纪、大法、大制、始制)可以用语言阐明陈述,必须通过因袭效法大道(自然),但是我们不可能完全懂得大道,在科学探究中必然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实在法(法律制度、名分制度)可以制定出来公布,必须通过效法自然法(母法、道法、道纪、大法、大制、始制)。

无形的大道,称作世界的本元;大道作为本元,称作万物之母(本源、本原)。

所以总是辩证统一的以务虚、思想实验、思辩的方法探究宇宙万物的根本法则;总是辩证统一的以务实、实验、实证的方法探究实践,掌握适度原则把握分寸解决实际问题。

这两者同是来效法道而各自占有不同的范畴,同称为辩证探究。

辩证探究又辩证探究,是发现众物规律(相对真理)的法门。

注释①“道可道,非恆道”:真理法则(母法、道法、道纪、大法、大制、始制)可以用语言阐明陈述,必须通过因袭效法大道(自然),但是我们不可能完全懂得大道,在科学探究中必然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第一个“道”指:真理、法则、母法、道法、道纪、大法、大制、始制。

从法的分类上,法则、母法、道法、道纪、大法、大制、始制是自然法。

第二个“道”指说、阐述、阐明、用语言表示出来。

第三个“道”指自然,自然指具有无穷多样性的一切存在物,与宇宙、物质、存在、客观实在等范畴同义,包括人类社会;通常分为非生命系统和生命系统。

被人类活动改变了的自然界,通常称为“第二自然”,或“人化自然”。

【例】大自然。

回归自然。

事物按其内部的规律发展变化,不受外界干预。

从物理学角度看,道就是场,场就是道。

非:必须,非得……不可。

[方言]∶必须。

下决心一定要;坚决要——常与“不”相呼应。

如:非说不可;要学好一种语言,非下苦功夫不可。

在口语中,“非”后也可以不用“不可”等词,表示一定要…不可。

常用于承接上文或反问句中。

如:他不来就算了,为什么非叫他来;干这活非得胆子大。

同时,非还含有否定词“不”的意思。

真理法则(母法、道法、道纪、大法、大制、始制)可以用语言阐明陈述,必须通过因袭效法大道(自然),但是我们不可能完全懂得大道,在科学探究中必然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真理,即永恒不变唯真正理。

真理亦可分为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即绝对真理是不受任何限制的广义的道理;相对真理是在特定条件下成立的有局限性的道理。

真理,最纯真,最符合实际的道理,即客观事物及其规律在人的头脑中的正确反映。

真理也是哲学名词,它指客观事物及其规律在人们意识中的正确反映,科学则是由实践检验且无限趋近于真理的方法。

真理是指人们关于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认识。

绝对真理指对无限发展着的客观世界的完全正确的认识。

这种认识是通过整个人类无限发展的认识过程而不断接近的。

相对真理指在一定条件下对有限的客观事物的相对正确的认识。

相对真理和绝对真理是辩证统一的,绝对真理寓于相对真理之中,在相对真理中包含有绝对真理的成分,无数相对真理的总和就是绝对真理。

绝对真理由发展中的相对真理的总和构成,并通过相对真理表现出来;相对真理都含有绝对真理的成分、颗粒。

两者相互联结,相互转化。

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是同一真理的两种不同属性,任何客观真理都是绝对和相对的统一。

两者的辩证关系表现为:第一,具有绝对性的真理和具有相对性的真理是相互渗透和相互包含的。

第二,具有相对性的真理和具有绝对性的真理又是辩证转化的。

科学是由实践检验且无限趋近于真理的方法。

科学,指的就是分科而学,后指将各种知识通过细化分类(如数学、物理、化学等)研究,形成逐渐完整的知识体系。

它是关于发现发明创造实践的学问,它是人类探索研究感悟宇宙万物变化规律的知识体系的总称。

科学是一个建立在可检验的解释和对客观事物的形式、组织等进行预测的有序的知识的系统。

在一个旧的,密切相关的意思,“科学”还指可合理解释,并可靠地应用型知识的主体本身。

科学的专业从业者习惯上被称为科学家。

自古典时代,科学作为一种知识已紧密联系在一起的理念。

科学的方法奠定了基础,强调实验数据及其结果的重现性。

在西方世界在近代早期的话:“科学”和“自然哲学“有时可以互换使用。

在西方世界直到西元17世纪,自然哲学(自然科学)被认为是哲学的一个独立的科学分支,与唯物同源。

在现代用法中,“科学”经常指的是追求知识,不但对知识本身的一种方式,它也经常受限于研究这些分支寻求解释物质世界的现象。

在西元17世纪和西元18世纪的科学家越来越多地寻求在自然法则,如牛顿运动定律方面制定知识。

而在西元19世纪的过程中,“科学”一词变得越来越与科学方法本身相关联,以研究自然世界有纪律的方法,包括物理、化学、地质学和生物学。

它是在西元19世纪也使科学家一词是由博物学家区分自然知识和知识创造。

然而,“科学”还继续使用在广义上表示可靠,可教的知识的一个话题,反映在现代术语如图书馆学和计算机科学。

这也反映在学术研究的某些领域,如“社会科学”或“政治学”的名称。

科学是使主观认识与客观实际实现具体统一的实践活动,是通往预期目标的桥梁、是联结现实与理想的纽带。

也可以说科学是使主观认识符合客观实际(客观事物的本来面貌,包括事物的本质属性、实际联系、变化规律)和创造符合主观认识的客观实际(使主观认识转化为客观实际事物、条件、环境)的实践活动。

这是科学的内涵。

不去探索追求主观与客观的具体统一,没有充分地根据却固执地坚信主观认识符合客观实际、能转化成客观实际,这样的思想认识就是迷信。

科学是使主观认识与客观实际实现具体统一的实践活动,它是通往预期目标的桥梁,也是联结现实与理想的纽带。

也可以说,科学是使主观认识符合客观实际(客观事物的本来面貌,包括真实的联系与变化的规律。

)和创造符合主观认识的客观实际(事物、条件、环境)的实践活动。

科学性就是符合客观实际的真实属性,它是主观认识与客观实际能够实现具体统一的属性(是否科学,科学的是指科学性。

),它使主观认识符合客观实际和探索创造符合主观认识的客观实际的实践活动过程是科学研究;创造符合主观认识的客观实际(实现预期目标)的方法、措施、手段是科学技术;创造符合主观认识的客观实际的实践活动是运用科学;符合客观实际的主观认识是科学知识;符合客观实际的普遍规律是科学理论。

“道可道,非恆道”兼容统一了可知论和不可知论。

不可知论的论据是不确定性、测不准。

西元1926年,海森堡任聘为哥本哈根大学尼尔斯·玻尔研究所的讲师,帮尼尔斯·玻尔做研究。

在那里,海森堡表述出不确定性原理,从而为后来知名为哥本哈根诠释奠定了的坚固的基础。

不确定性原理表明:一个微观粒子的某些物理量(如位置和动量,或方位角与动量矩,还有时间和能量等),不可能同时具有确定的数值,其中一个量越确定,另一个量的不确定程度就越大。

测量一对共轭量的误差(标准差)的乘积必然大于常数h/4π(h是普朗克常数)是海森堡在1927年首先提出的,它反映了微观粒子运动的基本规律——以共轭量为自变量的概率幅函数(波函数)构成傅立叶变换对;以及量子力学的基本关系(道德经<wbr>第三章),是物理学中的一条重要原理。

不确定性原理为许多重要科学成就铺平了道路,其中最著名的或许就是发展了光的波粒二象理论~即光子同时具有波和粒子的行为。

尽管不确定性原理使我们对宇宙有了越来越多的认识,它还是预示着我们决不能达到完全的认识。

西元1949年数学家库尔特、哥德尔“不完备性定理”,预示逻辑学和计算机科学领域困境。

不确定原理粉碎了人类有朝一日会变得无所不知的梦想。

它迫使许多科学家同意不可知论者的观点~科学确实永远不能完全解释我们的世界。

正当我们越来越接近确定我们宇宙的真实本质时,海森伯的理论指出,我们在探索过程中总会遇到某种程度的不确定性。

R.L.韦伯著《诺贝尔物理学奖获得者(西元1901~1984年)中介绍玻尔时说:“玻尔的名字是与下面两个原理分不开的。

一个是‘对应原理’(西元1916年),它是说原子的量子力学模型,在线度很大时,必然逐渐趋于经典概念;另一个是‘并协原理’(西元1927年),这指的是在不同实验条件下获得的有关原子系统的事实,未必能用单一的模型去解释。

电子的波动模型就是对电子的粒子模型的补充。

”玻尔的“并协原理”是在法国年青物理学家路易斯·德布罗意于西元1924年发现电子的波动性之后,以作用量子个体化的海森堡的测不准关系为基础而提出来的。

董光璧《易图的数学结构》中说:“玻尔认为,量子论的认识问题在中国古代哲学家--老子那里早已碰到了。

他一生反复阐述的‘并协’观念,在中国也有它的先河。

玻尔亲自设计了自己家族的族徽,把太极图作为图案核心,以象征‘并协’”。

②“名可名,非恆名”:实在法(法律制度、名分制度)可以制定出来公布,必须通过效法自然法(母法、道法、道纪、大法、大制、始制)。

第一个“名”指有名、实在法(法律制度、名分制度);第二个“名”指说讲、制定、用语言阐述出来;第三个“名”无名、自然法、母法、道法、道纪、大法、大制、始制。

实在法必须根据自然法制定,否则为非法的恶法。

恶法非法,恶法不可具有法律效力。

自然法是万物行为或运动的母法(大法、根本法、宪法)。

自然法是永恒的、绝对的。

人的理性可以认识、发现自然法。

自然法超越于实在法之上,实在法必须服从自然法。

根据自然法的伦理学说,在某种意义上,支配人类行为的道德规范,起源于人类的自然本性或和谐的宇宙真理;而依照自然法的法学理论,法律准则的权威,至少部分来自针对那些准则所具道德优势的思量。

自然法主张天赋人权,人人平等,公正至上。

自然法是整个科学的思想基础和各种具体法规的指导原则,它高于一切人定法和人为权利。

古希腊哲学高度关注“自然(physis,φúσις)”与“风俗(nomos,νóμος)”之间的差异。

法律支配的内容因地而异,然而“生而具者”却应该是处处相同的,这与后来的哲人们倾力追求的真理是一致的。

自然法提醒我们,法律不仅仅是命令抑或意志,而应当更多地体现正义抑或理性。

自然法原理在英国《权利法案》和美国《独立宣言》中表露无遗,人生而平等,造物者赋予他们若干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

名:名象(泛指称谓、法制、器物等。

③无:道,无形的大道。

无形指某事物的存在不能被人的眼、耳等感觉器官感知。

这种事物可以是客观存在的物质,也可以是意识层面的非物质或者是以能量等形式存在的概念。

④天地:(1)天和地。

指自然界和社会。

(2)指天地之间,自然界。

(3)【近义】苍穹、宇宙、乾坤。

⑤有:始有,道。

道是始有、始基,道是世界的本原,⑥“恆无欲,以观其妙”:总是辩证统一的以务虚、思想实验、思辩的方法探究发现宇宙万物的根本法则。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