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单位保密自查自评标准[详]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附件

机关、单位自查自评标准

填报单位(公章):年月日

1 / 10

2 / 10

3 / 10

4 / 10

5 / 10

6 / 10

7 / 10

8 / 10

9 / 10

说明:

1.本自评标准的评分项目根据《机关、单位自查自评工作规则》设置,共59小项。其中,第1至50小项设置总分值为100分;第51至58小项为加重扣分项,不设分值;第59小项为否决项。

2.根据《机关、单位自查自评工作规则》确定机关、单位及其设部门实有项目后,在“实有项目”一栏中标注“★”号,并在实有项目总分值栏目中注明总分值。

3.机关、单位及其设部门对照确定的实有项目自评,未达到实有项目要求的扣除相应分值,在得分栏中注明得分分值;累计扣分超过项目分值的,扣分分值不超过项目分值上限。

4.发生第51至58小项严重违规行为和泄密事件的,直接扣除相应分值;发生第59小项严重泄密案件的,直接评定为不符合要求。

5.计算出总得分与实有项目总分值百分比,并在相应应考评结果栏后划“√”。

10 / 10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