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及采购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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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和招标管理办法

采购和招标管理办法

采购和招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各类采购和招标工作,切实强化管理,理顺关系,明确职责,提高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所称采购和招标,是指本单位各单位使用各类资金采购本办法规定的工程、货物和服务的行为。

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采购对象。

第三条采购和招标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

应当符合采购价格低于市场平均价格、采购效率更高、采购质量优良和服务良好等要求。

第四条采购和招标工作坚持在质量和服务相等、性价比最优的前提下,低价和本国货物优先。

因教学、科研等需要而必须选用外国产品的,按政府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第五条采购和招标工作应坚持节俭办学、资源共享、计划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

采购项目须通过归口管理部门论证审批并经财务部门核实经费来源后方可实施;各单位应加强采购工作的计划性,定期集中、汇总采购计划,认真做好前期调研,尽可能压缩采购批次,避免重复购置和盲目购置,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六条采购和招标工作坚持决策、执行、监督分开,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

决策部门、执行部门和监督部门相互配合,各司其职,共同完成采购和招标任务。

第七条采购和招标工作应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第八条按规定应通过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或招标代理机构采购的项目,均应按规定程序办理。

对于个别特殊的项目,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采购人可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实施。

第九条为规范各类评审活动,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维护采购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建立本单位招标采购及项目论证评审专家库(简称“专家库”)。

评审专家按工程、货物和服务分为三类,工程类有工程咨询类,工程施工类,其他工程类;货物类有物理电子类,实验仪器设备,生化类仪器设备、材料,通信、计算机设备及软件,多媒体、电化及音体美教学仪器、设备,后勤保障及安防类,家具用具类,图书教材类,医疗器械,药品,建筑材料等;服务类有公共服务,公共咨询,经济管理,工商管理,金融,法律,修理维护,租赁等。

招标采购管理办法及细则

招标采购管理办法及细则

招标采购管理办法及细则一、引言招标采购作为一种常见的采购方式,对于有效控制采购成本、提高采购效率、维护公平竞争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招标采购管理,制定本文档,以确保采购过程的公正、透明和高效。

二、适用范围本文档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招标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材料采购、设备采购、服务采购等。

三、招标采购流程1. 项目准备阶段在项目准备阶段,需要明确采购需求,并编制相关文件,包括采购方案、招标文件等。

采购方案应明确采购目标、技术要求、预算及招标结果评定方法等内容。

招标文件应包括招标公告、投标邀请函、技术规格书、投标文件格式等。

2. 招标公告发布招标公告可通过公司内部渠道发布,也可以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通过外部媒体发布。

招标公告应包含采购项目的基本信息、投标截止日期、文件获取途径等内容。

3. 投标准备与递交潜在投标人在投标准备阶段,应获取招标文件,并进行详细研究和准备。

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中的要求填写,并按时递交。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4. 投标文件评审经过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将进入详细评审阶段。

评审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分,并选出最终中标人。

5. 中标与合同签订评审结果确定后,中标人与招标人将进行商务洽谈和合同签订。

合同内容应包括采购物品的数量、质量标准、价格、交付方式、索赔条款等。

6. 履约与验收中标人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履行合同义务,完成采购任务,并按照合同约定的要求进行验收。

招标人在验收合格后支付采购款项。

四、质量控制为确保采购物品的质量,招标文件应明确质量要求,并对投标人进行资质审查。

中标人应提供质量控制计划,并按计划进行质检,确保交付物品的符合要求。

五、费用控制招标文件应明确预算限额,并要求投标人提供符合要求的报价。

评审过程中,将综合考虑质量、价格、交付时间等因素,选择最具性价比的中标人。

六、合规要求招标采购活动必须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定,不得违法乱纪。

工程采购招标管理办法(范本)

工程采购招标管理办法(范本)

工程采购招标管理办法1.目的2.为规范公司工程采购招标工作, 确保采购招标工作合法、有效进行, 保证采购招标质量, 维护公司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 特制定本办法。

3.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的所有工程、项目采购招标行为, 包括(但不限于):1)工程分包(包括安装、土建及调试等);2)设备材料采购;3)设计、勘测分包;4)其它工程(类)采购行为。

其他类采购行为可参照此规定执行。

4.定义3.1 邀请招标以招标邀请函的方式邀请一些合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意向、索取或购买招标文件进行投标的招标形式。

3.2 询比价招标人以邀请函的方式邀请至少三家及以上的合格或候选合格供应商通过邮箱或传真的方式向招标人提交报价文件的招标形式。

对于通用类标的,原则上应邀请三家以上的单位参加投标报价。

3.3 定向议标招标人以邀请函的方式邀请三家以内特定的合格或候选合格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协商谈判的招标形式。

5.各部门管理职责4.1 设计研究院4.1.1 负责《设备材料采购需求计划》初始编制;4.1.2 负责技术规范书编制并对其准确性负责;4.1.3 负责根据具体的标的制订详细、合理、具有可操作性的技术评标标准;4.1.4 负责设备类招标技术标评标工作;4.1.5 负责审核设计人员与中标人签订的技术协议, 并对其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4.2 经营计划部4.2.1 负责工程分包招标申请和《工程分包采购需求计划》初始编制;4.2.2配合项目经理编制招标文件;;4.2.3配合项目经理根据具体的工程情况制订详细、合理、具有可操作性的技术评标标准;4.2.4负责工程类评标工作;4.2.5 负责工程类合同的编制及合同谈判工作。

4.3 项目经理4.3.1 负责向设计研究院和工程管理部提供工程进度计划;4.3.2 负责协调完成《设备材料采购需求计划》、《工程分包采购需求计划》的编制和审批。

招标采购管理办法

招标采购管理办法

招标采购管理办法招标采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招标采购工作,提高招标采购的透明度和公平性,促进资源的合理配置和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招标采购是指按照法定程序,通过公开竞争的方式采购货物、工程、服务等的活动。

第三条招标采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依法选择供应商,确保项目的质量、价格和交付期。

第四条招标采购应当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和采购预算制定相应的招标文件,并进行公告发布。

第二章招标文件准备第五条招标文件应当包括项目情况介绍、技术规范、验收标准、合同条款、评审办法等内容。

第六条招标文件应当明确招标项目的要求和条件,包括但不限于:规格、数量、质量、性能、价格等。

第七条招标文件还应当包括评审办法,明确评审的标准和程序,以确保公正、公平。

第八条招标文件还应当说明投标人应当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和要求,并明确投标截止日期和地点。

第三章招标文件发布第九条招标文件应当通过适当的媒介公开发布,以保证广大供应商的知情权和平等参与竞争的权利。

第十条招标文件的公告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基本信息、投标截止日期和地点、联系方式等。

第十一条招标文件的公告应当在招标开始之日起至少公告7个工作日,确保供应商有足够的准备时间。

第四章投标评审第十二条投标评审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评审办法进行,严格按照评审标准和程序进行评审。

第十三条投标评审应当以透明、公正、合理为原则,避免任何形式的人为干预和不公平行为。

第十四条投标评审结果应当及时公示,并通知投标人,确保评审结果的公平和透明。

第五章合同签订第十五条根据招标委托方的要求,投标人和招标委托方应当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六条合同应当明确货物、工程、服务的具体要求、数量、价格、交付期限等内容。

第十七条合同签订后,投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附件:招标文件样本法律名词及注释:1.招标采购:按照法定程序,通过公开竞争的方式采购货物、工程、服务等的活动。

招标及采购管理办法

招标及采购管理办法

招标及采购管理办法招标及采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招标管理,加强内部控制,有效降低经营成本,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用材料设备采购、服务性招标和工程招标。

第三条公司采购部负责全公司范围内的招投标管理和各类招标工作。

第四条公司招标、采购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诚信、择优、效率的原则和反不正当竞争原则。

第二章招标第五条公司下列项目必须实行招标:1、一次性购买在 2万元(含)以上的材料、设备;2、单项在 10万元(含)以上的工程;3、服务类项目;第六条因政策、法规规定或受其他条件限制不适宜招标的项目需报公司领导批准可免于招标。

标的物估算价值未达到第五条金额要求的由物控部自行组织询价,询价单价需报公司领导审批后执行。

预算部、工程部、项目管理部等相关部门应配合物控部完成招标和询价所用的技术和商务资料提供工作。

第七条招标方式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10万元(含)以下工程(材料设备为2万元)邀请的企业应不少于 3 家,10万元以上(材料设备为2万元以上)工程邀请的企业应不少于 5 家。

服务类招标均需在3家以上。

第八条公司招标应遵循以下流程:招标文件编制、发布招标信息、资格预审(含考察拟投标单位,相关部门出具考察报告)、发售招标文件(含答疑、踏勘等)、投标人投标、开标、评标(含商务标评审和技术标评审,相关部门提交评审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报批、定标、签订合同。

第九条项目部或工程部应将材料、设备采购计划提前20个工作日报采购部招标,工程招标计划应提前40个工作日报采购部招标。

并附招标项目范围、技术要求、数量清单、施工或供货日期等要求,预算部价要求及结算方式,以便采购部合理地安排招标时间,保证招标工作质量。

1、简单材料为5个日历天;2、技术较复杂的设备为7个日历天;3、建筑安装工程、需要二次设计的专项工程等为15-20个日历天。

第十七条招投标费用1、物控部招标时,可根据标的额的大小向投标人收取招标文件工本费,最高不应超过每份300元,售后不退;2、工程招标中,需向投标人发放设计图纸的,可根据图纸的数量酌情收取图纸保证金,投标人完整地返还图纸的,全额退还;3、招标时,应按不超过标的额的 0.5%向投标人收取投标保证金;招标结束且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投标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

企业招标与采购管理办法

企业招标与采购管理办法

企业招标与采购管理办法目录• 1. 引言• 2. 定义与范围• 3. 招标流程• 4. 采购流程• 5. 招标与采购风险管理• 6. 供应商管理•7. 监督与验收•8. 结语1. 引言企业招标与采购管理是企业运营中重要的一环,对于控制采购成本、提升供应链效率具有重要作用。

本文档旨在制定一套规范的招标与采购管理办法,帮助企业实现高效、透明和合规的招标与采购流程。

2. 定义与范围2.1 定义: - 企业招标:企业通过公开、公正、公平的方式向外部供应商公开采购需求信息,以期获取最佳的供应商报价和服务条件的过程。

- 企业采购:企业通过与供应商达成协议,购买所需的物资、设备、服务和工程等的过程。

2.2 范围:本文档适用于企业在采购物资、设备、服务和工程等方面的招标和采购活动。

3. 招标流程3.1 需求确认: - 内部各部门提出采购需求,并填写采购需求申请表; - 采购部门对采购需求进行评估和审核,确认需求的合理性。

3.2 招标准备: - 采购部门根据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合同模板等; - 内部相关部门审核招标文件,确保文件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3 招标发布: - 采购部门依据招标文件,选择合适的媒介发布招标公告; - 招标公告至少在两个以上的媒介上发布,确保公告的广泛传播。

3.4 报名与资格审查: - 招标人收集供应商的报名文件,并进行资格审查; - 对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进行资格预审,并生成资格预审报告。

3.5 技术评审: - 招标人组织评标委员会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进行技术评审; -根据招标文件的评标标准,对供应商的技术方案进行评估和打分。

3.6 报价评审: - 招标人组织评标委员会对供应商的报价进行评审; - 根据招标文件的评标标准,对供应商的报价进行评估和打分。

3.7 中标确定: - 根据技术评审和报价评审的结果,确定最终的中标供应商; -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与中标供应商进行合同谈判。

公司采购和招标管理办法

公司采购和招标管理办法

公司采购和招标管理办法1. 背景和目的在现代商业环境中,采购和招标管理对于公司的运营和发展至关重要。

良好的采购和招标管理能够确保公司获得优质的产品和服务,提高效率和竞争力。

因此,公司制定了本《公司采购和招标管理办法》以规范和优化采购和招标流程,确保公平公正和合规性。

2.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的所有采购和招标活动,包括物资采购、服务采购以及工程项目招标等。

3. 采购和招标程序3.1 采购程序公司按照以下程序进行采购活动: 1. 制定采购计划:根据公司业务需求和预算,制定采购计划,并提前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

2. 采购需求确认:采购部门与业务部门共同确认采购需求,明确产品或服务的规格、数量、质量要求等。

3.供应商选择: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或询价等方式,选择合适的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或报价。

4. 评标和选定供应商: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由评标委员会对供应商进行评审,并最终确定中标供应商。

5. 合同签订:与中标供应商进行合同谈判,达成一致后签订正式合同。

6. 履约管理:对供应商的履约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交付和质量符合要求。

3.2 招标程序公司按照以下程序进行招标活动: 1. 招标公告发布:根据项目需求,发布招标公告,并在合适的媒体平台上进行广而告之。

2. 投标文件准备:供应商准备并提交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包括详细的技术和商务方案等。

3. 投标文件评审: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按照评标标准进行打分。

4. 中标结果公告:根据评审结果,发布中标结果,通知中标供应商并进行合同谈判。

5. 合同签订:通过与中标供应商的合同谈判,达成一致后签订正式合同。

6. 履约管理:对供应商的履约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交付和质量符合要求。

4. 采购和招标的原则公司在采购和招标过程中,遵循以下原则: 1. 公开透明:采购和招标活动应公开透明,确保所有潜在供应商都有平等的机会参与竞争。

2. 平等待遇:公司对所有供应商一视同仁,不歧视任何供应商的国籍、地区或其他身份特征。

招标采购管理办法

招标采购管理办法

招标采购管理办法一、目的与依据为规范企业招标采购活动,保障公平竞争和资源利用效率,依照《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招标采购管理办法。

二、合用范围本办法合用于企业内所有部门的招标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物资采购、工程建设、服务采购等。

三、基本原则3.1 公开、公正:招标采购活动必须在全社会公开公正进行,确保竞争的公平性和透明度。

3.2 经济、高效:招标采购活动必须以节约成本、提高效率为目标,实现资源的最大化利用和财务支出最小化。

3.3 规范、专业:招标采购活动必须按照规定的流程和标准进行,具备专业的采购经验和技能。

3.4 管理、监督:招标采购活动必须建立健全的管理和监督机制,确保活动合法合规进行。

四、招标采购流程4.1 市场调研:采购部门根据需求,进行市场调研和信息搜集,了解市场行情和供应商情况。

4.2 采购需求确定:采购部门根据市场调研结果和业务需要,制定采购需求计划和相关技术要求。

4.3 招标文件编制:采购部门根据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投标文件、标书样本等。

招标文件必须满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4.4 公告发布:采购部门通过政府采购网或者其他媒体,发布招标公告,向社会公开招标信息,吸引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预竞标。

4.5 投标评审:采购部门根据招标文件和投标情况,对参投供应商进行评审,筛选出符合要求的候选供应商,进行报价和谈判,并最终确定中标人。

4.6 合同签订:采购部门与中标人进行合同签订,约定采购事项和双方权利义务,确保采购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五、供应商资质审查5.1 供应商资质要求:为了保证招标过程中的公平性和真实性,采购部门对参投供应商的资质要求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的经营规定。

5.2 供应商资料核查:采购部门对参投供应商进行资料核查和调查,包括企业资质、产品资料等,确保供应商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5.3 供应商信用评估:采购部门对参投供应商的信用状况进行评估,包括企业信誉、经营状况等,确保供应商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经济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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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及采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招标管理,加强内部控制,有效降低经营成本,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用材料设备采购、服务性招标和工程招标。

第三条公司采购部负责全公司范围内的招投标管理和各类招标工作。

第四条公司招标、采购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诚信、择优、效率的原则和反不正当竞争原则。

第二章招标第五条公司下列项目必须实行招标:1、一次性购买在 2万元(含)以上的材料、设备;2、单项在 10万元(含)以上的工程;3、服务类项目;第六条因政策、法规规定或受其他条件限制不适宜招标的项目需报公司领导批准可免于招标。

标的物估算价值未达到第五条金额要求的由物控部自行组织询价,询价单价需报公司领导审批后执行。

预算部、工程部、项目管理部等相关部门应配合物控部完成招标和询价所用的技术和商务资料提供工作。

第七条招标方式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10万元(含)以下工程(材料设备为2万元)邀请的企业应不少于 3 家,10万元以上(材料设备为2万元以上)工程邀请的企业应不少于 5 家。

服务类招标均需在3家以上。

第八条公司招标应遵循以下流程:招标文件编制、发布招标信息、资格预审(含考察拟投标单位,相关部门出具考察报告)、发售招标文件(含答疑、踏勘等)、投标人投标、开标、评标(含商务标评审和技术标评审,相关部门提交评审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报批、定标、签订合同。

第九条项目部或工程部应将材料、设备采购计划提前20个工作日报采购部招标,工程招标计划应提前40个工作日报采购部招标。

并附招标项目范围、技术要求、数量清单、施工或供货日期等要求,预算部价要求及结算方式,以便采购部合理地安排招标时间,保证招标工作质量。

第十条招标工作开始前,采购部应针对拟招标项目制订招标工作方案,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实施。

第十一条公司招标采用的招标文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投标邀请书;2、投标须知3、技术条款(含图纸)4、合同条款5、投标文件格式6、评标方法7、其他第十二条招标文件应对下列内容作详细规定或说明:1、材料、设备类招标:标的物名称、技术规格参数、数量、质量要求、验收标准、包装、运输、保险、装卸、仓储、保管、交货时间地点、支付方式、安装调试、安装辅料、专用工具、易损备件、操作培训、技术资料、保修期限、合同主要条款、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地点、投标资格条件、投标文件编制要求、报价要求、评标方法等。

2、工程类招标:工程名称、地点、规模、施工范围及内容、承发包方式、结算办法、甲供甲指甲分包项目清单、施工图纸、质量标准、工期进度要求、付款方法、双方责任、违约责任、投标人资质、报价方法、投标有效期、投标保证金额、履约保证金、现场踏勘及答疑时间地点、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地点、评标方法等。

3、服务类:第十三条招标文件必须经有关部门审阅会签后才能发放。

工程技术、物控部、经营管理部、财务等相关部门责任人、公司主管领导,应分别对有关条款内容审核到位,并会签具体意见。

第十四条投标截止前, 物控部应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有关问题进行澄清(相关部门配合),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到每个投标人;或根据投标人的提问根据实际需要,约定时间、地点组织答疑会,以书面形式予以统一交底、答疑,必要时应组织现场踏勘。

第十五条资格审查应采用预审方式。

资格预审时,应认真审核投标人出具的由国家行政机关颁发的各种资质证书和业绩文件并考察相关项目,确定合格投标人。

第十六条自招标文件发出至投标截止,时间应不少于以下规定:1、简单材料为5个日历天;2、技术较复杂的设备为7个日历天;3、建筑安装工程、需要二次设计的专项工程等为15-20个日历天。

第十七条招投标费用1、物控部招标时,可根据标的额的大小向投标人收取招标文件工本费,最高不应超过每份300元,售后不退;2、工程招标中,需向投标人发放设计图纸的,可根据图纸的数量酌情收取图纸保证金,投标人完整地返还图纸的,全额退还;3、招标时,应按不超过标的额的 0.5%向投标人收取投标保证金;招标结束且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投标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

4、材料设备、工程招标,无论招标过程和结果如何,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参与投标的全部费用,招标人不作费用补偿;但项目规划设计、园林景观设计、装饰设计、弱电系统设计等招标,可对方案优胜但未中标的单位给予适当补偿,但补偿金额额需事前报公司领导批准确定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第三章投标第十八条本章适用于公司组织的招标中对投标的规定。

第十九条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1、资信文件:投标函、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ISO 体系认证书、产品 CCC 认证、生产许可证、商标权证、专利证、特殊行业资质证、售后服务记录、用户回访记录、产品在用情况说明、企业财务运营情况表、最近 2 年的销售业绩表、获奖证书等。

如为经销商投标,还需提交厂家颁发的授权证书。

2、技术文件(技术标):材料、设备类:主要技术性能描述、技术规格偏离表、产品检测报告、产品图片、质量保修及售后服务承诺、合理化建议等;工程类:施工组织设计、保修及售后服务承诺、主要材料的检测报告等;包设计的工程投标文件还应提供设计成果及计算书等。

服务类:服务内容、进度计划说明、人员配备说明、主要人员的资格及业绩证明、售后服务承诺、合理化建议等。

3、商务文件(商务标):开标一览表、报价组成一览表、交货一览表、投标响应说明等;工程标还应包括预算书或工程量清单、主材一览表等。

4、所有投标书均需提供电子版一套。

工程类预算均要求采用广联达软件编制。

第二十条自递送投标文件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不得少于以下天数:1、一般材料、服务产品为 90 天;2、成套设备及工程为 180 天。

第二十一条投标文件的签署、装订、密封1、投标文件应不少于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均须有投标人授权代表的签字。

2、投标文件应使用文件袋密封,密封处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授权代表印章。

第二十二条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对投标文件以书面形式进行修改或撤销,修改文件需与投标文件同等级别密封和盖章,并注明修正字样。

投标文件不得以电子邮件或传真形式递交。

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第二十三条公司应根据具体项目情况,根据技术和商务要求,由物控部组织投标人的授权代表、技术人员、商务人员对投标书进行答辨。

第二十四条如发现投标文件有疑点,招标人可向投标人质疑并要求澄清,投标人须按通知的时间、地点派技术和商务人员答疑或澄清,必要时应作书面回答并签字盖章,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但澄清内容不得改变投标实质内容。

第四章开标、评标、定标第二十五条公司招标应成立评标委员会。

第二十六条投标文件送达后,由物控部组织开标,参与开标人员由公司领导,经营管理部共同参与,并同时填写开标记录表。

开标后,由物控部将商务标书送达经营管理部,技术标书送达工程部或项目部。

进行商务和技术评审。

第二十七条评标标准:招标文件、设计图纸、技术规范、行业标准等。

第二十八条评标方法:1、简单材料设备、小型工程、简单劳务招标原则上采用最低价法;2、除上述内容外,其他招标均应采用综合评估法,即以招标文件为依据,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价,评出最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3、综合评估法应量化评分,并根据标的物的具体情况,分别对资信业绩能力、技术标、商务标设定分值和权数,由各评委独立判断和打分后综合评定。

4、由物控部对资信业绩、技术标、商务标的评标权数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进行设定,遵循原则:商务标造价权重占60-70%,资信占5%,技术标占25-35% 。

第二十九条评标程序1、开标时对投标文件进行初审, 主要内容为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内容是否完整、有无计算错误或重大遗漏、文件签署盖章是否齐全有效等,并淘汰不符合招标要求的投标人,;2、开标后应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的评审,并排出名次;3、招标前由采购部组织 3 名以上的评委对拟投标人进行实地考察,主要考察内容为:投标人办公地点、资质证书原件、产品检测报告原件、售后服务记录、加工厂或样品间、典型工程项目,走访用户等,考察是评审的内容,考察完成后,填写考察报告报公司领导审核,确定合格投标人。

考察评价意见纳入评标报告。

第三十条决标前,预算部分别与入围的投标人进行末轮商务谈判,谈判不得降低标的物的质量水平、档次,不得减少投标人的服务内容、责任、义务等。

第三十一条各项评审结束后,由采购部根据技术评审报告、商务评审报告、考察报告情况填写项目评标报告,将各投标人的最终价格、评审得分按顺序排名,对名列前茅的投标人应作出综合评价意见,并推荐出拟中标单位报公司领导审核。

第三十二条中标通知1、定标后,可直接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

第三十三条合同签订1、原则上应按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样本签订合同。

2、合同文本应采用国家有关部门推行的示范文本,也可以采用公司成熟合同范本;正式合同须按规定流程会签后才能签订。

第三十四条采购部将招标文件、答疑文件、投标文件、开标记录、评审记录、评分表、谈判记录、相关会议纪要、评标报告及批复等文件资料,按商业文件的管理标准及时收集、整理、存档备查,确保文件的可追溯性;其中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资料保存年限不得少于6年。

第三十五条没有达到限额规定或因条件限制不适合招标的,采取以下方法采购,但事前应报公司领导审批: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必须与原有采购项目保持一致或配套的,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2、估算价值2万元以下的材料设备、零星工程、服务,工程造价低于10万元的项目,应由采购部进行询价比价。

询价比价必须坚持"货比多家"(三家以上)的原则,比资质、比能力、比质量、比价格、比付款方式、比售后服务、比优惠条件等,采购部将满足询价要求的询价结果(材料、设备价格及工程价格在1万元以上)报预算部进行商务审核,低于1万元的由采购部进行商务审核,预算部和采购部需对询价材料、设备或工程进行反复洽谈比较后再签订合同;招标或询价的商务谈判应由主管负责人和业务人员共同参与,询价比价应有书面评审意见报公司领导审批。

第六章招投标纪律与监督第三十六条公司的所有招标受集团、公司领导和相关部门的监督。

第三十七条参加招标工作人员必须廉洁奉公,不准串通舞弊,不准索要回扣,不得与投标人串通谋取中标,无正当理由,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歧视潜在投标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参加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其他招标投标信息,不得泄露标底,不得私自开启投标书。

评标委员会成员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向公司声明并全程回避。

第三十八条开评标纪律评标委员会成员应独立判断、独立评分。

第三十九条评标过程应严格保密,最终定标前,任何人不得将投标人的商务文件、技术文件、评委的评价意见、投标人的得分、名次等信息等向外泄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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