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公司在华研发本土化动因及其对策分析

跨国公司在华研发本土化动因及其对策分析
跨国公司在华研发本土化动因及其对策分析

跨国公司在华研发本土化动因及其对策分析

跨国公司在华研发本土化动因及其对策分析

摘要:随着中国经济持续、稳定、快速增长,尤其是中国入世以来,世界知名跨国公司纷纷在华设立研发机构,这是跨国公司在华投资战略的重大调整,是伴随着生产本土化、管理本土化、品牌本土化和采购本土化而出现的新趋势。本文以跨国公司在华研发本土化的现状与趋势为基础,剖析了跨国公司研发本土化的内在本质动因及外在推动因素,并就此提出了针对性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跨国公司;研发;本土化

自1994 年北方电讯投资成立了北京邮电大学――北方电讯电信研究开发中心以来,微软、西门子、IBM、英特尔、宝洁、杜邦、朗讯等公司相继在华投资研发中心、技术开发中心和实验室,或宣布大型的研发投资计划,这是跨国公司在华投资战略的重大调整,是伴随着生产本土化、管理本土化、品牌本土化和采购本土化而出现的新趋势。有数据表明,目前,全球500 强企业中的400 多家已在中国建立了700 多个研发机构,中国已经成为外资设立研发机构最多的发展中国家。研究跨国公司在华研发本土化加速

发展的深层动因,对于我们采取积极应对措施,有效利用跨国公司技术转移与溢出效应将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跨国公司在华研发本土化的现状及发展趋势

1、投资国母国相对集中。在华设立研发机构的跨国公司主要集中在美、欧、日等发达国家和地区,其中又以美国为最多。从中国82 家较大规模跨国公司研发机构的情况来看,公司总部设在美、欧、日的总共有70 家,其中美国32 家,占总量的45.7%;欧洲20 家,占总量的24.3%;日本18 家,占总量的22%,三者合计,共占总量的92%。这种比例关系基本上与跨国公司在华直接投资的状况相符。

2、在华投资区域明显集中。跨国公司在华设立的研发机构具有明显的集中性,主要分布在北京、上海和广东三地。从跨国公司在华82 家主要研发机构的地区分布情况来看,北京49 家,占总量的59.8%;上海15 家,占总量的18.3%;广东7 家(其中广州2 家,深圳5 家),占总量的8.6%,三者合计,共占总量的86.7%。应该说,跨国公司在华研发机构呈现的这种集中

性,是与这三地的经济实力、科技实力和开放度密不可分的。

3、研发投资主要分布在高新科技领域。跨国公司在华设立的研发机构,主要涉及计算机、软件、通讯、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领域以及汽车、化工等市场规模大,附加值高的制造业领域,其中又以电子信息行业为最。根据薛澜(2002)对299 家跨国公司驻华机构的调查,在其中的70 家中,有19 家在中国设立了22 家研发机构,占被调查的全部独立研发机构的67%。其它如化工,生物医药、汽车等行业也占有一定的比例,但在规模和数量上都与电子信息行业有较大差距。

4、未来发展趋势。随着中国研究与开发环境的不断改善,跨国公司在华设立研发机构的数量与研发投入经费将会不断增加,设立研发机构的地域以及研发投资涉及的行业将逐渐扩大。已经有越来越多的跨国公司开始把他们新产品的研发和试验机构建在中国的西部和其它地区,而作为21 世纪最有前途的行业,生物医药及化工等行业的研发机构的数量也在迅速增加。目前,跨国公司也正在将一部分基础研究放到中国的研

发中心来进行,如IBM 公司将其中文语音识别技术放在中国进行,朗讯、摩托罗拉等公司也开始了这一类的研究与开发。

二、跨国公司在华研发本土化的深层动因分析

1、内在本质动因。

(1)维持技术优势,抢占中国市场份额。跨国公司着眼于中国的巨大市场,有针对性地研究和开发满足中国市场需要和消费者偏好的产品,提高在华市场的技术与产品的竞争力,以支持其产品的先进性和在行业的垄断地位,占领更多的市场份额。比如在通讯网络市场,目前,中国已经成为仅次于美国的全球第二大互联网市场,而朗讯公司在上海和北京设立贝尔实验室,瞄准的就是中国这个充满诱惑力的市场。从一定程度上讲,跨国公司子在华建立研发机构,是跨国公司应对中国市场激烈竞争的手段,是其通过本土化扩大在我国的市场份额,从而扩大其全球市场份额的一种重要手段。在中国建立的研发机构的发展以及在研发本土化方面的竞争,也是跨国公司在中国市场的竞争进入更高阶段的表现。

(2)支撑当地生产,实现技术本地化。跨国

公司在东道国研发的投资规模深受其在东道国直接投资规模的影响,两者的关系呈正相关。北京和上海是中国最大的两个综合工业基地,有着良好的工业发展基础,拥有众多的跨国公司生产基地,一直是吸引国外直接投资的最主要城市之一,自然也就有较大的跨国公司研发投资规模。为了接近当地市场,跨国公司海外附属公司的生产需要在当地开展研发活动,以开发设计出适合当地市场条件的产品和生产工艺。在华研发机构充分利用母公司研究机构已有的科研成果,技术条件,针对该地区市场和用户需求、技术差别、材料性能差异等对原有技术进行改良和革新,以实现母国科技成果的本土化。

(3)获取中国的低成本高素质人才,提高竞争实力。寻求低成本的研发资源,特别是人力资源一直是跨国公司海外研发投资的主要动机,大量低成本高素质的科技人才对于跨国公司在华投资研发机构有很大的吸引力。中国人才资源丰富使人才的供给具有很大的弹性,中国研发人员的平均工资水平远远低于发达国家的同类人员。例如,美国软件人才的使用成本是中国的9 倍,印度软件人才的使用成本是中国的 2 倍。在信

息技术领域,人才供给方面的比较优势尤为显著。这种比较优势不仅体现为人才规模较大,人才的市场价格较为低廉,而且体现在当地技术人才拥有中国本土市场知识,与市场和科技共同体之间关系更加紧密。应该说充分利用高素质、低成本的中国高科技人力资源是跨国公司提高竞争力的战略选择。

(4)获取中国的互补性技术资源或知识性资源。Dunning 指出,愈来愈多的企业进行海外研发投资,并不完全是为了扩大现有的竞争优势,而是为了获取新的优势或补充性资产,以维持或加强它们的全球竞争力。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企业的技术创新水平不断提升,中国的基础研究也得到了迅速发展,虽然与发达国家的研发水平相比尚有很大差距,但仍有许多发达国家所不具有的差异性技术或互补性知识资源,这对于发达国家的跨国公司具有很强的吸引力,可以弥补其技术缺陷,生产适应中国市场的产品,增强其在中国市场的技术竞争力。如飞利浦公司在上海和西安建立的两个实验室,其主要研究目的就是开发适合中国及东南亚市场特有标准及概念的数字电视、无线通讯、光学存储及用户接口、网

络信息家电等领域的产品。

2、外在推动因素。

(1)优惠政策和经济开放度的不断提升。近年来,中国政府的优惠政策也成为吸引外商对华研发投资的重要因素。以北京、上海两地为例,2002 年,北京市政府出台了新的鼓励研发机构落户政策,对来京设立研发机构的大型高新技术企业一视同仁,并在自主创新、降低研发成本等方面提供支持。上海公布了《外商投资优惠产业目录》,鼓励外商来上海直接投资或进行项目合作,并出台了一系列包括税收减免以及进出口方面的特惠等针对外商投资的优惠政策,为外商投资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另外,得益于中国20 多年的改革开放,中国经济保持了持续快速增长,经济开放度不断提升。加入WTO 后,中国坚持按照国际规则和惯例管理经济活动,这意味着中国的经济运行环境将进一步市场化、国际化,这大大增强了跨国公司在华投资的信心,加快了其在华研发投资的步伐。

(2)研发环境良好,创新资源丰富。良好的研发环境是跨国公司在华开展研发投资的另一重要影响因素。仍以北京、上海两地为例,这两

个地区基础设施良好、信息通畅、科研院所集中并拥有大量优秀的高科技人才。近年来,随着科研经费投入的不断增长,研发投入全面提升,两地企业的自主创新意识和能力不断增强,从而成为跨国公司在华研发本土化的重点选择地区。此外,中国政府不断加强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措施鼓励跨国公司在华研__发本土化。进一步改革科研制度,加强与国际研发机制接轨,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制定和完善有关知识产权等法律法规。多项研究表明,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每增强1%,外来直接投资存量将增加0.45%,技术转移将增加0.69%。因此,这对于跨国公司在华投资研发机构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三、中国的对策

1、政府应完善鼓励跨国公司在华投资研发机构的优惠政策。根据国际经验和实践,市场准入、税收政策和人才条件是影响跨国公司在华投资研发机构和进一步发展的主要制约因素。因而,在当前国际国内背景下,制定相关政策应该从营造更有利于研发活动的政策体制的大环境入手,包括减少跨国公司研发性机构进入的限制、给予

非营利性法人地位的认定、进出口优惠、大力培养国际化科技开发和管理人才以及进一步减少人才流动的限制等政策。在鼓励性政策体系设计中,应该特别强调研发环境总体改善的重要性。政策特征体现在:从政策的使用范围及相关内容上体现全球科技一体化思想,对跨国公司在国内进行的科技开发活动一视同仁。通过政策的引导鼓励跨国公司研发机构与我国的大学、科研院所和企业技术部门进行多种形式的合作,如项目委托、建立联合实验室,通过合作弥补中国研发资金的不足,提高本土研发水平,并借此与跨国公司组建技术共享机制。

2、健全与完善知识产权的保护体系。虽然中国政府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客观的讲,中国知识产权制度尚不完善。随着跨国公司在华投资的增长及其技术含量的提高,对于知识产权保护的要求也更加迫切。知识产权保护不利,不仅使在华外资公司受损,而且中资公司也将受损。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政府有责任进一步健全完善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体系,为企业创造一个鼓励创新的社会环境。高科技企业间的竞争更多地体现为技术标准上的竞争,政府应

当倡导企业主导的产业技术标准制定。企业是创新的主体,也是技术标准制定的主体,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健全法律体系,一方面可以保护跨国公司的研发成果不被竞争对手模仿、窃取,避免其利益受损,使其在华进行研发活动没有后顾之忧,另一方面可以防止国内研发成果被海外跨国公司轻易获取,减少技术逆向扩散的可能。

3、鼓励国内企业加大研发投资力度,增强自身技术创新能力。虽然中国企业的研发资金这几年的投入增长很快,但研发经费占产品销售的比重仍然远低于发达工业化国家。而且国内企业对海外引进的技术过度依赖,很少掌握产品的核心技术,大量关键设备依靠进口,自身技术创新能力不足。经验表明,东道国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越强,跨国公司在该国的研发投资意愿也越强烈。因而,要吸引更多的跨国公司来华进行研发投资,就要鼓励国内企业加大研发投资力度,增强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建立和巩固自身技术开发优势。此外,企业通过加大研发投入,充分重视人力资源的培训和开发,能够提高企业员工的整体素质,不断增强企业技术学习和吸收的能力,从而更加有效地利用跨国公司技术转移与技术

溢出效应。4、组建战略联盟集合体,形成强大的协同优势,防止过度竞争。中国企业与跨国公司相比较,规模较小、科技资源有限,而通过组建战略联盟,能够形成一种协同优势,其着眼点在于在经营活动中积极利用外部规模经济,通过战略联盟实现企业间的资源共享,相互弥补资源的不足,避免对已有资源的过度浪费和重复建设。海尔从1995 年就开始先后与荷兰飞利浦公司、美国C-MOLD 和NET-SCREEN 公司等15 家公司和研究机构建立了研发联盟,极大增强了其研发能力。同时,建立联盟还可以防止过度竞争,改变恶性竞争状态。另外,建立战略联盟还可以通过技术的互补增强对跨国公司先进技术的消化吸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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