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中存在问题及对策(压缩)
基层干部实际情况个人反思刨析材料

基层干部个人工作反思与实际情况刨析一、自我定位及工作现状作为一名扎根基层的干部,我始终坚守在服务群众的第一线,承担着政策宣传、矛盾调解、项目实施等重要职责。
目前,我在基层工作中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如成功推动了多项惠民工程落地实施,得到了广大村民的认可和支持。
但同时,我也深刻认识到自己在实际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挑战。
二、工作反思与问题剖析1. 理论学习与实践结合不够紧密:尽管我注重理论知识的学习,但在将党的方针政策与具体工作实际相结合的过程中,尚存在一定的脱节现象,未能做到灵活运用政策指导解决实际问题。
2. 服务群众的精细化程度有待提高:虽然我对群众的基本需求能够及时回应,但在深入挖掘和解决群众深层次需求上做得还不够细致,比如对特殊困难群体的关注度和帮扶措施需要进一步加强。
3. 沟通协调能力需提升:在处理复杂村务时,尤其是在涉及多方利益调整的问题上,我的沟通协调能力和技巧还有待提升,以更好地凝聚共识,推动工作的顺利进行。
4. 创新意识和工作方法略显保守:面对新时代基层治理的新要求和新挑战,我现有的工作模式和方法显得较为传统,对于利用现代科技手段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方面,还需要积极学习并引入创新思维。
三、改进方向与行动计划1. 提升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定期参加专题培训和研讨活动,将理论学习与业务实践紧密结合,确保政策落实不走样,解决问题更精准。
2. 加强对群众需求的深入了解:制定详细的走访调研计划,定期到群众家中了解他们的实际需求,尤其关注特殊困难群体,力求做到精准帮扶。
3. 提高沟通协调艺术:通过阅读相关书籍、参加培训课程等方式,提升自身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策略,以期在处理复杂问题时能更加从容有效。
4. 积极探索和引进新的工作方法和技术手段:紧跟时代步伐,研究和应用现代化管理工具和信息平台,提升基层治理的科学化、智能化水平。
总结,作为基层干部,我将持续深入剖析自身在工作中的优点与不足,秉承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更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努力成为符合新时代要求的优秀基层工作者。
03浅谈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查处方法

03浅谈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查处方法浅谈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查处方法内容摘要:本文从提高党员干部忠诚度、建设清廉党员干部队伍、维护党的组织公信力的视角,分析阐述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的重要意义,并结合工作实践,举例剖析领导干部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原因,就违纪行为的构成要件、核查方法及定性处理等方面,提出针对性建议。
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是党中央作出的重要决定,是加强领导干部管理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重要举措。
2010年7月,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要求各级领导干部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自觉接受监督。
2015年10月18日,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简称“新党纪处分条例”),明确提出对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情节严重的要给予纪律处分。
从纪律审查实践看,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存在问题比较突出,成因也比较复杂,在调查处理上需要审慎对待,确保纪律审查质量和效力。
一、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的重要意义(一)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是检验党员干部对党忠诚的有效手段党章规定,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是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
每个党员在入党时,都庄严宣誓对党忠诚、永不叛党。
如果背离了入党时立下的誓言,党员就不成其为党员,党的领导干部也不成其为领导干部。
当前,—1—少数单位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从严治党不力,导致部分党员宗旨意识不强、对党组织的认同感和归属感淡化,对党的忠诚度大打折扣。
因此,通过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让党员干部向组织讲实话、道真情,有利于提高党员思想觉悟,自觉用党员标准衡量自己;有利于促进党员对党忠诚,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二)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是建设清正廉洁党员干部队伍的重要措施领导干部如实向组织说明婚姻变化、配偶和子女从业、收入和房产、亲属经商等情况,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可以减少个别领导干部的侥幸心理,促使领导干部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自警自律、坚守底线。
领导干部个人事项疏漏反思书

领导干部个人事项疏漏反思书
1. 引言
在担任领导干部的过程中,我们时常会面临各种各样的个人事项,而有时候由于疏漏或不妥善处理,会带来不良后果。
本文旨在反思这些个人事项的疏漏,以便从中吸取教训,避免类似错误的再次发生。
2. 问题分析
首先,我们需要对个人事项的疏漏进行深入分析。
具体而言,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思考和反思:
- 原因分析:什么原因导致了个人事项的疏漏?是因为自身疏忽大意,还是因为其他外在因素干扰?
- 影响评估:个人事项的疏漏给工作和组织带来了什么样的影响?以及这些影响是否可以通过其他手段进行弥补?
- 后果分析:个人事项的疏漏是否造成了经济损失、声誉损害或其他不良后果?如果是,我们应该如何弥补这些损失?
3. 反思总结
在进行问题分析的基础上,我们需要做出反思总结,并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
具体步骤如下:
- 反思教训:针对个人事项的疏漏,我们应该从中吸取何种教训?如改变工作方法、加强时间管理等。
- 制定改进措施:为了避免类似错误的再次发生,我们应该制定哪些具体的改进措施?例如,建立更有效的提醒机制、加强团队合作等。
- 贯彻执行:制定改进措施之后,我们应该积极贯彻执行,确保其落地生根,并建立监督机制,使改进措施能够持续有效。
4. 结语
领导干部个人事项的疏漏是我们工作中不可避免的一部分,但通过反思和改进,我们可以减少这些疏漏带来的不良后果。
希望我们能够从中吸取教训,不断提升个人能力和工作水平,为组织和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以上是对领导干部个人事项疏漏的反思书的简要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做好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不足整改措施

1. 提高认识:首先要认识到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重要性,明确报告的目的和意义,增强自觉性和主动性。
2. 加强学习:深入学习有关政策法规,掌握报告的基本要求、程序和内容,提高报告的质量和准确性。
3. 完善制度:建立健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明确报告的时间、内容、格式等要求,确保报告的规范性和完整性。
4. 加强沟通:与相关部门和人员保持密切沟通,及时了解报告的要求和动态,确保报告的时效性和针对性。
5. 严格审核:对报告的内容进行严格审核,确保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合规性,避免因报告不实或不准确而引发的问题。
6. 及时整改:对报告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要及时进行整改,确保问题得到解决,不断提高报告的质量。
7. 加强监督:对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对存在问题和不足的地方进行督促整改,确保报告工作的有效性。
8. 建立奖惩机制:对于报告工作表现优秀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于不按要求报告或报告不实的个人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理。
9. 培训教育:定期组织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培训,提高员工的业务水平和报告能力,确保报告工作的顺利进行。
10. 不断完善:根据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经验教训,不断完善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和方法,提高报告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2010年年7月,中央出台了《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具体明确了领导干部须向组织报告的个人有关事项,这是新形势下加强领导干部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又一新举措。
本文通过对《规定》落实现状进行分析,找出《规定》贯彻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进行进一步分析,探讨治理对策。
一、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中存在的问题落实好《规定》,真正把对领导干部的监督进一步落到实处,要着重解决三个方面的问题:(一)全面性问题。
《规定》明确了领导干部应当报告本人婚姻变化和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从业等八个方面的事项,以及收入、房产、投资等六个方面的事项。
领导干部报告这十四个方面的实际情况,能够及时发现可能存在的问题,引起警觉和重视,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中,不致星火酿祸,变成大灾。
但从操作层面来讲,如果一个领导干部这十四项都有涉及,而他本人并没有全面报告时,我们的上级组织或管理部门如何来确认这一情况。
在应当报告范围内的领导干部有这么多,应当报告的事项也有这么多,如果一个一个、一项一项来核实,这个工作量是巨大的,也是不容易到位的。
(二)真实性问题。
《规定》要求领导干部应当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自觉接受监督,不如实报告的、隐瞒不报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责令作出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免职等处理;构成违纪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现实问题是,如果领导干部隐瞒不报或不如实报告,怎么办?或者说怎么确认,怎么查实?谁来确认,谁来查实?打个比方,某领导干部当年有从事讲学、写作、咨询、审稿、书画等获取了劳务所得的事实,他人不太了解,组织上也不太清楚,而本人不报告,遇到这种情况怎么办?遇到这种状况,《规定》的执行必然大打折扣。
如果这个问题不解决好,“报告”就可能流于形式,就会失去应有的作用,达不到预期目的。
浅析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压缩)

浅析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制度”,是加强领导干部管理和监督,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党的先进性建设,保持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有效措施。
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遏制腐败现象的蔓延,中央先后进行了系列探索,并于2010年7月11日印发了《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延伸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视角和监督途径,促进党员领导干部进一步廉洁从政。
但基层在落实过程中,尚存在一些突出问题,须引起高度重视。
一、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制度》的重要性(一)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制度》,是建设高效廉洁干部队伍的需要。
把领导干部的婚姻变化和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从业及收入、房产、投资等基本情况全部“晒”出来,这不仅是党务公开的需要,更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需要.只有自觉接受监督,才能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防线”,始终保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清正廉洁,一身正气,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之中。
(二)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制度》,是保护领导干部健康成长的需要。
根据领导干部报告的个人事项变化,可以定性定量地分析领导干部可能出现的腐化堕落情况,提前介入,打好“预防针”,增强免疫力,让那些思想上认识不够、行动上小错不断的领导干部悬崖勒马,真正回到健康的轨道上来。
(三)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制度》,是塑造领导干部良好形象的需要。
实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制度,不仅可以揭开领导干部财产等情况的“神秘面纱",还可让诸如“十官九贪"之类的不良舆论不攻自破,维护党的形象,维护干部形象,拉近干群距离,提高党的威信,得到更多群众的信任与支持。
二、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制度》主要做法和成效(一)广泛宣传,统一认识。
坚持将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过程作为领导干部自我教育、自我监管、自我提高的过程,充分利用干部培训、领导干部座谈会、召开专题会议等时机,深入学习宣传落实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自觉性,连续两年报告工作都在规定的“10日内”完成。
个人有关事项问题原因剖析及整改措施

虽然整改措施在短期内可能产生一定的成本和不便,但长期来看 ,整改措施对于个人和组织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可持续性发展
整改措施不仅仅是一次性的行动,而是需要长期坚持和持续推进 的计划,以确保个人有关事项问题的持续改善。
个人有关事项问题的未来发展趋势预测
问题复杂化
随着个人有关事项问题逐渐受到重视,其表现形 式和影响范围可能会更加复杂和广泛。
及时反馈进展情况
在整改过程中需要及时向上级组 织和领导反馈进展情况,让领导 及时了解整改工作的进展情况, 给予指导和支持。
针对问题及时调整
如果在整改过程中遇到问题,需要 及时调整方案和计划,针对问题进 行整改,确保整改工作的有效性和 可行性。
05
结论与展望
整改措施的实施成果总结
成果显著
通过针对性的整改措施,个人有关事项问题得到了显著改善,表 明整改措施的有效性和针对性。
VS
背景
个人有关事项问题的背景可能涉及个人的 家庭、教育、职业、社会环境等方面。了 解问题的背景有助于分析问题的成因和影 响因素,为采取有效的整改措施提供参考 。同时,了解问题的背景也有助于个人更 好地理解自己的行为和决策,为未来的成 长和发展提供借鉴。
02
问题原因剖析
内部原因
个人责任心不强
在工作中,有时会疏忽大意,对待工作不 够认真负责,导致问题出现。
上级领导不力
如果上级领导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可能 会对下级工作产生负面影响。
同事不配合
同事之间如果缺乏配合,可能会导致工作 无法顺利进行。
工作压力过大
过大的工作压力可能会影响个人的工作效 率和质量。
03
整改措施设计
针对内部原因的整改措施
当前党员领导干部监督方面存在问题及对策

当前党员领导干部监督方面存在问题及对策近几年,中共中央加大了干部制度改革力度,先后出台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关于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暂行办法》、《关于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暂行规定》、《党政领导干职务任期暂行规定》、《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暂行规定》等,进一步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的监督,有力地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
但从目前了解情况看,在对党政领导干部监督方面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部门权力过于集中,监督缺乏有效性。
当前,从一些官员腐败案件揭露的情况看,国家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个人化,个人权力商品化是其大肆敛财的体制原因。
一些财权、物权、人事权较集中的机关和部门,已成为腐败案件的高发区,主要官员“前腐后继”。
外部监督不力,相互制衡不够,内部监督虚位,是当前我国一些党政部门的普遍现象。
一些职能交叉的部门,又相互扯皮,对自己有利的抢着干,无利的互相推诿,损害的是国家和公民的利益,谋取的是个人和小团体的利益。
二、对领导干部特别是行政"一把手"的实施有效监督不够。
一是缺乏同级和自上而下的监督制约机制。
某些监督环节的空档和误区,使一些本该受到严格监督的领导干部往往得不到有效监督。
一些地方主要领导身居要职,个人逃避监督,组织上的监督很不到位,有关制度也形同虚设。
二是集体领导流于形式。
一些领导干部独断专行,不尊重班子成员的意见,任意越权包揽;有的班子成员原则性差,看领导眼色行事,使一些错误意见也能通过合法程序。
三是维护党内制度的严肃性失之于宽,失之于软。
对抵制、干扰和破坏党内监督的行为,目前尚无可操作的规定及检查的标准。
三、权力运行过程缺乏有效的程序制约和保障。
目前,随着《行政许可法》的贯彻实施,行政审批过多过滥的现象有所遏制,但一些地方和部门审批程序、办事程序仍然存在不规范、不健全的问题,譬如有关法律法规相对滞后,多数属于内部规章,对执行者缺乏强有力的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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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制度”,是加强领导干部管理和监督,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党的先进性建设,保持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有效措施。
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遏制腐败现象的蔓延,中央先后进行了系列探索,并于2010年7月11日印发了《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延伸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视角和监督途径,促进党员领导干部进一步廉洁从政。
但基层在落实过程中,尚存在一些突出问题,须引起高度重视。
一、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制度》的重要性(一)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制度》,是建设高效廉洁干部队伍的需要。
把领导干部的婚姻变化和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从业及收入、房产、投资等基本情况全部“晒”出来,这不仅是党务公开的需要,更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需要。
只有自觉接受监督,才能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防线”,始终保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清正廉洁,一身正气,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之中。
(二)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制度》,是保护领导干部健康成长的需要。
根据领导干部报告的个人事项变化,可以定性定量地分析领导干部可能出现的腐化堕落情况,提前介入,打好“预防针”,增强免疫力,让那些思想上认识不够、行动上小错不断的领导干部悬崖勒马,真正回到健康的轨道上来。
(三)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制度》,是塑造领导干部良好形象的需要。
实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制度,不仅可以揭开领导干部财产等情况的“神秘面纱”,还可让诸如“十官九贪”之类的不良舆论不攻自破,维护党的形象,维护干部形象,拉近干群距离,提高党的威信,得到更多群众的信任与支持。
二、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制度》主要做法和成效(一)广泛宣传,统一认识。
坚持将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过程作为领导干部自我教育、自我监管、自我提高的过程,充分利用干部培训、领导干部座谈会、召开专题会议等时机,深入学习宣传落实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自觉性,连续两年报告工作都在规定的“10日内”完成。
(二)突出重点,完善程序。
对家庭、婚姻、住房(建房、买房、装修)和办理红白喜事等情况的填报提出了具体要求,进行重点填报。
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实施办法,对报告对象、报告内容、报告程序、组织审核、监督检查等主要环节作出了明确规定,并针对干部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充实完善部分报告内容。
(三)严格审核,确保质量。
组织人员对报送的表册认真审核,避免漏报、错报现象的发生,对必须报告事项未填报、报告事项内容含糊不清的报表,责令报送人限期补报或者重新填报。
对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及时报送的个别单位,反复督促落实,并要求报送单位说明情况。
(四)强化措施,狠抓落实。
要求各单位“一把手”带头执行并切实承担领导责任。
定期通报执行情况,并把报告情况纳入考核范围,与干部的使用、提拔、奖惩相挂钩。
定期督查,强化考评,建立约束机制和落实机制,确保制度规定的事项落到实处。
三、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初始报告不主动。
一些新任的党员领导干部主动报告的意识不强,初始报告滞后,甚至有漏报的现象发生。
二是即时报告不及时。
少数党员领导干部对初始报告、即时报告、集中报告三类报告时间要求不掌握,存在以集中报告代替即时报告现象,造成即时报告不及时。
三是报告内容不真实。
存在不愿报告、在填报时避重就轻或干脆不填等现象,报告内容真实度不高。
四是报告结果难运用。
对领导干部违反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处理手段比较软弱,很多地方只是例行公事,不了了之。
(二)原因分析一是个别领导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不浓、报告的主动性不强。
有的领导干部认为个人事项是自己的事,组织不应该管得过宽;有的认为实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与保护公民生活自由和隐私权相矛盾;有的没有充分认识到实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是加强组织监督,防止领导干部犯错误的重要举措,认为报不报无关紧要等。
二是制度不健全,报告的主体、内容有待进一步规范。
报告的主体范围面比较窄,未将市、县级法院、检察院、公安、金融、税务、财政等关键岗位上的中层领导干部以及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等人纳入报告范围。
在报告的内容上缺乏针对性,未把一些容易发生腐败现象的个人事项列入报告的范围。
三是职责不明确,监督不到位。
中央规定由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纪委负责受理本级领导干部的报告,现实中往往由于同级监督难以奏效而不能达到预期目的。
另外,由于怕给领导干部造成一些不必要的麻烦,一般情况下对报告的内容都予以保密,不向群众公开,导致大部分是以组织监督为主,群众监督的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四是程序不够规范,缺乏可操作性。
由于没有明确相关程序,没有区分清楚哪些事项是须事先报告、事先审批的,哪些事项是只须组织备案的,执行起来有一定难度。
单位对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执行情况也无法把关,报告的真实性和时效性难以准确把握。
另外,报告通常的做法是领导干部每半年例行填一张报表,仅此而已,给申报者留下了太多的游移空间。
如果错过了报告时间,而又没有及时补报,就出现了报告真空。
五是惩戒措施缺乏应有的刚性与威慑力。
目前,对违反《制度》的申报人,主要采取批评教育为主、纪律处分为辅的方式,过于“温柔”。
此外,由于受管理体制的影响,使得《制度》的检查、核实工作在面对县(处)级机关领导时,纪检监察机关难以开展此项工作。
四、落实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制度》的对策和建议(一)提高认识,增强领导干部接受监督的自觉性。
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各级领导干部认真学习《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制度》,充分认识实行报告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主动性,做自觉接受监督的表率。
一是认识到实施个人事项报告制度是依法监督领导干部的必要手段。
二是认识到实施个人事项报告制度是加强领导干部生活圈、社会圈监督的现实选择。
通过加强干部生活圈、社交圈的监督,能及早发现倾向性和苗头性问题,预防腐败现象的发生,增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
三是认识到实施个人事项报告制度是关心爱护干部的有效举措。
实行报告制度,变事后监督为事前、事中监督,能防患于未然,真正关心和爱护干部。
(二)规范程序,增强落实个人事项报告制度的操作性。
一是操作中报告的主体范围应扩大到乡镇(科)级以上。
乡镇(科)级领导干部处在我国政权的最基层,直接和人民群众打交道,他们的一言一行,直接影响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
当前乡镇(科)级领导干部的腐败问题频发、多发,其危害不容忽视。
二是根据形势变化细化充实报告内容。
三是规范报告程序。
对哪些事项需要事前报告的、哪些事项需组织审批答复的、哪些事项需在一定范围内公开的,都应作出明确规定。
对重点报告事项,还可以根据实际设计制作表格,明确纪律规定,提出具体要求。
(三)明确责任,增强各级领导干部落实制度的实效性。
一是要明确提醒责任。
在对新任领导干部进行任职谈话和廉政谈话时,要及时提醒报告个人有关事项,防止初始报告不主动的情况发生;要加强对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学习宣传,发生即时报告事项时,应予以提醒,杜绝即时报告不及时的情况发生。
二是要明确核实责任。
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时,所在单位的组织人事和纪检部门对报告内容应进行初步核实,并由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
集中报告时,应将初步核实情况写进综合报告,为单位党组织进一步的调查核实提供依据,切实解决报告不真实问题。
三是明确处理责任。
在考察考核领导干部时,把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情况明确写进考察材料;对不按时报告、不如实报告、隐瞒不报或不按党组织答复意见办理的,要把处理结果存入个人廉政档案,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依据。
同时,对不提醒、不核实的单位直接责任人和主要负责人要给予相应的处理。
(四)强化督查,确保领导个人事项报告制度的严肃性。
各级党委、政府及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要加强对领导干部执行个人事项报告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要把领导干部执行个人事项报告制度情况作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和考核干部的一项重要内容,定期不定期地开展检查活动,以保证此项制度顺利贯彻执行。
三是严明纪律。
对不按规定报告个人事项的,要严格执行纪律,严肃处理。
同时,要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不认真履行职责,把关不严,监督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追究班子主要领导的责任。
(五)加强监管,解决个人事项报告制度落实中的问题。
增强行政监察部门的垂直领导和在人事、财政等方面的独立性,加强对申报项目的审查。
进一步明确纪检监察机关在银行进行个人存款查询的权利与职责,必要时可以与各级人民检察院共同进行,解决实际工作中可能遇到的银行不提供存款个人情况及相关资料的问题。
完善相应的规章制度,允许纪检监察机关在必要时,将负有收入申报责任的领导干部的配偶、家人的收入情况及其家庭收入情况列入检查、核实的范围,增加违纪、违法官员隐蔽非法收入的难度,减少其规避检查、核实的可能性。
为防止受理机构对同级党政主要负责人“网开一面”,同级党政一把手、检察长、法院院长、行政监察部门主要负责人应由上一级受理机构受理财产申报。
(六)积极探索,逐步推行个人事项报告公示和社会监督。
一是对报告与申报档案进行分类、分级管理。
当申报人超出本地区范围调动时,在离职申报结束后,及时将申报人的申报档案转送至申报人新单位所在地的相应行政监察机关,保证连贯性。
二是更新申报和报告手段,通过建立廉政电子档案、个人财产申报接收、处理系统等,实现网络事项报告与财产申报。
三是适度公开个人事项报告信息。
在对个人事项报告材料的公开范围和细节进行必要的限制后,采取将领导干部的申报材料整理成册置于法定场所,或在法定刊物或政府网站上公布等方式进行公开。
既保证领导干部的个人隐私,又能使个人报告相关信息能够保真、透明和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