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新种子法心得体会(3篇)

合集下载

关于学习《种子法》、全面加强依法治种能力建设的思考

关于学习《种子法》、全面加强依法治种能力建设的思考

入 户。现阶段 ,要重 点对 立法精神和原则 、 具体 法律条 文等 内容进行系统讲授 , 提 高各级种子管理执法人员的知法 、用
法意 识 ;要分批推进涉种单位 的法律宣贯工作 ,加强对科研
育种 单位 、种子企业 、生产基地等涉种 人员的培训 ,提升 守 法 自觉性 和源头风险控制水平; 重点做好对种子 经销商和种
业体制改革 , 确立种业企业创 新主体地位 , 强化产 学研协作 , 激发种业 科技创新活力 , 集 中力量 培育一批适应现代农业 发
展 、综合性状 突出的新 品种 ,加快实现新一轮 品种 更新。 2 提 高认识 ,切 实抓 好 《 种子 法》 学习 宣传工 作 《 种 子法) ) 的修 订实施 是贯彻 中央全面深化 改革 、 依法治 国战略布局要 求以及落实党 中央 、 国务 院现代种业发展决策 2 . 1 高度 重视 种 子法) )学 习宣传
植大户 、 专业 合作社的法规培训工作 , 突 出新法 的新要求 、 新
发市场活力 ,提高种业科技创新能力 、企业竞争能力和市场
监管能力 ,加快构 建统一开放 、竞争有序 的种子市场体 系。
1 . 2 重 点 任 务
规定 ,规范销售和用种行为 ;要加 快推 动 《 种子法》进村入 户, 普 及用种知识和维权常识 ,强化消费权益保 障和社会监 督 ,增 强用种者风险防范意识和 自我保护能力 。
2 . 2 分 级 、分 类推 进 宣传 贯 彻 工 作 ’
年1 1 月 4日修订通过 ,自2 0 1 6 年1 月 1日起施行 。为认 真贯
彻 实施新修 订的 《 种子 法 , 全面提升浙江省依法 治种能力 ,
加快推动现 代种业发展迈上 新台阶 , 根 据农业部 关于贯彻

种业种植培训心得体会范文

种业种植培训心得体会范文

时光荏苒,转眼间种业种植培训已经结束,这段时间的学习让我受益匪浅。

在此,我想分享一下我的心得体会。

首先,这次培训让我对种业种植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在培训中,我们学习了各种农作物的种植技术,包括选种、播种、施肥、灌溉、病虫害防治等。

这些知识让我对农作物种植有了全面的认识,也让我明白了种业种植的重要性。

其次,培训过程中的实践操作让我更加熟练地掌握了种植技巧。

在培训老师的指导下,我们亲自动手进行播种、施肥、灌溉等操作,通过实践,我深刻体会到了种业种植的艰辛和乐趣。

同时,我也学会了如何根据不同农作物的生长特点,调整种植策略,提高产量和品质。

此外,培训还让我结识了许多志同道合的朋友。

在交流学习中,我们相互分享种植经验,共同探讨种植难题,这让我受益良多。

同时,我也认识到了自己在种植方面的不足,激发了我要不断学习、提高自己的决心。

以下是我对种业种植培训的几点感悟:1. 种业种植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产业,需要我们不断学习、积累经验。

只有掌握了科学的种植技术,才能提高产量和品质,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

2. 种业种植需要我们关注农作物的生长特点,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种植策略。

这样才能确保农作物健康成长,提高产量。

3. 种业种植过程中,病虫害防治是关键。

我们要掌握病虫害防治知识,做到早发现、早治疗,减少损失。

4. 种业种植需要我们具备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在培训过程中,我们互相帮助、共同进步,这让我明白了团队协作的重要性。

5. 种业种植要注重生态环境保护。

我们要在保证产量的同时,关注土壤、水资源等生态环境的保护,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总之,这次种业种植培训让我收获颇丰。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继续努力学习,提高自己的种植技能,为我国农业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同时,我也将加强与同行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共同推动种业种植技术的创新与发展。

种子法则心得体会

种子法则心得体会

种子法则心得体会种子法则是一种哲学思想,也是一种生活方式,其核心理念是把种子种下,然后等待自然生长的力量。

在我看来,种子法则这一哲学思想既简单又深刻,非常适合我们日常生活中的应用。

首先,我要说的是种子的意义。

种子是一种纯粹的力量,它们代表着生命的力量和生命的延续。

种子在土地里安静地休息,等待最佳的时机生根发芽,从无到有地创造出新的生命。

我们的生命也一样,我们需要将精力投入到那些具有生命力且具有成长潜力的事情上,等待自然的生长和收获的到来。

其次,种子法则提醒我们要有耐心。

在等待新的岁月到来时,我们需要有耐心,等待事情自然地发展。

没有一颗种子懒得等待它的成长的过程,更没有一颗种子会自己把自己变成成熟的果实。

时间和自然,这是“种子”这个比喻的两个重要组成部分,我们需要让这两者相融合,从而让我们的生命变成一段真正有价值的旅程。

再次,种子法则告诉我们要有信心。

每一颗种子都是相信自己的力量和生命的力量。

我们需要相信自己内在的力量,发挥自己的潜力,让自己变得更加强大。

不要怀疑自己的价值,不要被别人的想法所左右。

种子法则提醒我们反省自己的信念,不被其他人的想法所左右,真正保持自己的信念。

最后,种子法则告诉我们要学会享受与感悟生命的”种种美好。

我们需要学会对于事物从不一样的角度去看待,去欣赏和领略生命之美。

我们可以通过观察、学习和领悟来去汲噸生活的滋味,让这些滋味变成内在的优雅和生命的底蕴。

人类的天性是追求自我价值,找到和平、如意和满足,它们都有着根深蒂固的社会和文化背景。

而种子法则则为我们提供了一种全然不同的文化和哲学思想,更为简单和深刻,同时也更加适合我们的生活。

通过种子法则,我们能够积极地生活、养成坚韧的意志力和技能、培养自己的美感和文化品位,从而成为一名真正的灵魂之旅者。

种子的力量学习心得体会范文(精选3篇)

种子的力量学习心得体会范文(精选3篇)

种子的力量学习心得体会范文(精选3篇)种子的力量学习心得体会范文(精选3篇)当我们心中积累了不少感想和见解时,通常就可以写一篇心得体会将其记下来,这样能够让人头脑更加清醒,目标更加明确。

是不是无从下笔、没有头绪?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种子的力量学习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种子的力量学习心得体会1 我已经是四年级的学生了,但我总是怕写作文,为了应付老师的作业总是东凑一句,西抄一句,所写的作文既不具体,也不生动,老师看了要么摇头,要么叹息。

老师经常叮嘱我多与好书交朋友,多积累,学会灵活运用,可是我老是把老师的话当作耳边风,作文水平也总是不尽人意。

有一次,我看了一篇文章,叫《种子的力量》,里面说的一个小故事:一颗小草被一块大石头给压在下面,可是小草不放弃,一直生长,后来从大石头的旁边悄悄地钻出来,看到了光明的世界。

虽然小草生长时挺不直腰板,歪歪扭扭地、一个劲地长,可最终,它成功了,见到了灿烂阳光,美丽的景色。

这篇文章,给我的启发很大,从中我感悟到,只要我们发扬顽强拼搏、坚持不懈的精神,最难的事也能办到,何况是写作文这样的事呢?从此以后,我精心体会老师语重心长的教诲,常常与好书交朋友,认真学习写作的.技巧,我的写作水平在较短的时间内就有长足的提高,这不,我写的《新学期的打算与决心》,还被老师当作范文读呢!我也深深体会到:有付出就有回报这个道理。

同学们,行动起来,让我们一起加入读书活动的行列吧!!种子的力量学习心得体会2 读了这篇文章,谁都会情不自禁地发出赞叹。

文章一开始就告诉人们,世界上力气最大的不是大象,也不是狮子,而是被人践踏、无人注意的小草!读到这儿,我吃惊地想:“这可能吗?”我继续读:“人的头盖骨结合得非常致密,非常坚固。

”后来,有人想出一个办法把它分开,然而分开头盖骨的不是机械力,而是被人忽视的种子的力。

哇!植物种子竟有这么大的力!我信服了。

被压在石块下的小草为了生长,不管石头有多重,石块与石块之间有多窄,总要曲曲折折、顽强不屈地挺出地面来。

学习新种子法心得体会(3篇)

学习新种子法心得体会(3篇)

学习新种子法心得体会(3篇)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已于xx年7月8日经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并于当年12月1日起实施,这是我国第一部关于农作物种子的专门立法,标志着我国种子产业的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

种子是农业生产中最基本的生产资料,种子产业直接关系到农业增产、农民增收、生态环境及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近几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特别是我国加入WTO在即,《种子法》的颁布实施,为种子培育、生产、经营提供了法律保证,这对于促进种子产业按照市场要求发展,与国际市场接轨,促进我国种业更上新的台阶是非常必要,也是非常及时的。

通过认真学习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现在执行的《种子管理条例》,结合我们进行种子经营的实践,谈几点体会。

一、政、事、企分开,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创造良好种子产业发展环境的客观要求长期以来,受计划经济影响,我国种子机构政、事、企分家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

国家有关部门也多次要求站和公司分家,管理和经营分开,但由于分家方法的导向和分后双方职能、生存等问题没有很好的解决,致使分家后双方矛盾重重,有的种子管理站直接插手种子经营,更有甚者组建新的种子公司进行竞争。

面对这些问题,有的地方出现分后又合,合后又分,也有的地方为了应付上边,只把种子管理和经营业务分开,采取站长兼经理,一套班子两个牌子,致使某些县以上种子单位"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既有审批权,又有经营权,这是严重违反市场经济规则的。

新颁布的《种子法》第九章第五十六条明确规定:"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参与和从事种子生产、经营活动;种子生产经营机构不得参与和从事种子行政管理工作,种子的行政主管部门与生产经营机构在人员和财务上必须分开"。

这就要求,我们的种子机构"政、事、企"必须分开,只有这样,种子产业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农业行政执法部门要根据市场经济需求制订和执行宏观调控政策,积极培育市场体系,完善健全法制,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让种子生产经营企业在同一起跑线上进行平等竞争。

农民的保护神——学习贯彻《种子法》的体会

农民的保护神——学习贯彻《种子法》的体会

农民的保护神——学习贯彻《种子法》的体会
伍精华
【期刊名称】《农村百事通》
【年(卷),期】2001(000)005
【摘要】@@一、《种子法》的制定具有重大的意义 rn 《种子法》的制定不仅使我国种业有法可依,而且对我国农业和林业的发展、农民的增收、生态环境的改善、整个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都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种子乃一切生命之源,是决定农林产品的品质和数量的内因。

如果没有好种子,水、肥、土等外因条件再好也不行。

国民经济的基础是农业,而农业生产中最基本的生产资料是种子。

从一定意义上说,抓好了种子就是抓住了农业、林业的根本。

如果没有好种子,农民就不能【总页数】2页(P3-4)
【作者】伍精华
【作者单位】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3
【相关文献】
1.推进种子法治建设着力服务农民增收--对十堰市《种子法》贯彻落实情况的调查与思考 [J], 饶波;汪建敏
2.学习贯彻落实《种子法》促进科研和科技产业的新发展 [J], 顾双平;成辉
3.深入学习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努力提高我区林木种苗行政执法工作水平 [J], 莫钊志;班汉珍
4.以学习贯彻《种子法实施办法》为契机,全面提升林木种苗管理水平 [J], 佟俐
5.政策和法律是农民的保护神——农民张德安的减负实践与思考 [J], 西乌拉帕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对新种子法看法--胡旺

对新种子法看法--胡旺

聚焦新种子法,展望未来种子发展(胡旺2012级种子科学与工程一班201241531120)前言:种子是每一个植物品种都具有的,用来繁殖后代的根本,是每种作物新的一生开始的起点。

作为品种的基础,其来源、选育、生产经营和保护等各个方面都应当受到国家法律保护,只有在保护下,种子市场才不会混乱,大家才可以有据可依,有章可循,种子法就是在以上的基础上建立,为了保证种子市场稳定,保证品种选育人、品种选育技术持有人、农民、以及种子公司各方面利益。

下面通过我国2016年新种子法条例来看我国关于种子相关内容的管理以及国家新改变点与关注点,并从新种子法看出未来种子市场走向。

关键字:种子种子法种子未来2015年11月4日,十二大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种子法修订案,新种子法将于2016年1月1日正式实施。

时代在改变,科技在进步,同样也需求我们从事农业的学生和工作人员秉承着与时俱进的精神,不断学习。

法律也是一个在不断完善的过程,新种子法以前为解决的种子问题现在有法可依,新种子法分别在以下几个方面对种子做出转变和强调。

1.通过简政放权来激发市场活力。

为了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关于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更好地发挥市场作用的精神,新修订的种子法对种子生产经营管理进行了重要修改。

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改革完善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制度。

二是针对生产经营相结合、育繁推一体化的大企业,对其自主研发的主要农作物品种设立“绿色通道”,将这些育繁推一体化大企业的生产经营许可证审批权,下放到省一级农业林业主管部门。

三是完善了省级同一适宜生态区引种的规定,由要经过引种所在的省区市农业、林业部门同意改成备案。

四是取消了种子质量检验机构检验员的资格许可。

这些举措对激发市场活力有很大的推动作用。

值得一提的是,改革完善品种审定制度是此次体现简政放权的尤为突出的一点。

品种审定制度是现行种子法品种管理的一个基本制度,此次修改缩小了主要农作物品种的审定范围,取消了农业部及各省对主要农作物的确定权,减少了品种管理的行政许可事项,将绝大多数不再实行品种审定的农作物纳入了品种登记管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

2023年学习种子法的心得体会

2023年学习种子法的心得体会

2023年学习种子法的心得体会____年学习种子法的心得体会序言:在过去的几年里,我一直在追求更高效,更有成效的学习方法。

我试过了各种各样的学习技巧和方法,但总感觉效果并不明显。

直到2023年,我偶然听说了一种被称为“种子法”的学习方法,据说可以帮助人们更有效地学习和记忆。

于是,我决定在____年实践这种方法,并记录下我的心得体会。

以下是我对种子法学习方法的心得总结,希望对后来的学习者有所启发。

一、了解种子法:种子法是一种基于记忆联想的学习方法。

它的原理是将所学知识与已经熟悉并记忆深刻的事物相联系,通过这种联想关系来加深对知识的印象和记忆。

这个“已熟悉并记忆深刻的事物”就是所谓的“种子”。

通过将种子与知识相结合,我们可以在学习的过程中更好地理解、记忆和应用所学内容。

二、选择种子:选择一个适合自己的种子非常重要。

一个好的种子应该具备以下几个特点:1. 个人熟悉度:种子应该是你非常熟悉、了解的事物。

这样可以更容易地与所学知识进行联系和联想。

2. 情感联系:种子应该能够引发你情感上的共鸣。

情感联系可以帮助你更深刻地记忆和理解知识。

3. 多义性:种子应该具有多重意义或可以被引申为其他概念。

这样可以更好地与不同的知识进行关联。

在选择种子的时候,我经过慎重考虑,最终选择了自己小时候最喜欢的一本童话故事《小王子》作为种子。

这本书让我有很多美好的回忆,故事中的主人公也是我非常喜欢和敬佩的人物。

三、实施种子法:1. 学习笔记:在学习过程中,我根据自己的学习内容和《小王子》的故事情节制作了一些学习笔记。

通过把知识点和《小王子》中的情节相联系,我可以更快速地理解和记忆所学内容。

2. 关联观念:在学习过程中,我发现有很多知识点可以与《小王子》中的观念相联系。

例如,在学习数学时,我可以将数学公式与故事中的星星和行星联系起来,通过这种联系我更容易地掌握和记忆数学公式。

3. 情景模拟:通过模拟《小王子》中的情景,我可以更好地应用所学知识。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学习新种子法心得体会(3篇)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已于xx年7月8日经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并于当年12月1日起实施,这是我国第一部关于农作物种子的专门立法,标志着我国种子产业的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

种子是农业生产中最基本的生产资料,种子产业直接关系到农业增产、农民增收、生态环境及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近几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特别是我国加入WTO在即,《种子法》的颁布实施,为种子培育、生产、经营提供了法律保证,这对于促进种子产业按照市场要求发展,与国际市场接轨,促进我国种业更上新的台阶是非常必要,也是非常及时的。

通过认真学习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现在执行的《种子管理条例》,结合我们进行种子经营的实践,谈几点体会。

一、政、事、企分开,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创造良好种子产业发展环境的客观要求长期以来,受计划经济影响,我国种子机构政、事、企分家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

国家有关部门也多次要求站和公司分家,管理和经营分开,但由于分家方法的导向和分后双方职能、生存等问题没有很好的解决,致使分家后双方矛盾重重,有的种子管理站直接插手种子经营,更有甚者组建新的种子公司进行竞争。

面对这些问题,有的地方出现分后又合,合后又分,也有的地方为了应付上边,只把种子管理和经营业务分开,采取站长兼经理,一套班子两个牌子,致使某些县以上种子单位"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既有审批权,又有经营权,这是严重违反市场经济规则的。

新颁布的《种子法》第九章第五十六条明确规定:"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参与和从事种子生产、经营活动;种子生产经营机构不得参与和从事种子行政管理工作,种子的行政主管部门与生产经营机构在人员和财务上必须分开"。

这就要求,我们的种子机构"政、事、企"必须分开,只有这样,种子产业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农业行政执法部门要根据市场经济需求制订和执行宏观调控政策,积极培育市场体系,完善健全法制,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让种子生产经营企业在同一起跑线上进行平等竞争。

二、强筋壮骨,在机遇和挑战中发展壮大《种子法》第五章第二十六条至第三十八条对种子经营活动的区域、范围、方式及种子经营者的条件做了明确的规定。

国营种子企业如何在激烈竞争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发展壮大自身实力,促进种子工程的实施,是一个严俊的挑战。

但也应该看到,《种子法》对种子经营的有关条文规定,对有势力、有技术人才的国营种子企业也是一个很好的机遇。

《种子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种子经营实行许可证制度,种子经营者必须先领取种子经营许可证后,方可凭种子经营许可证向工商机关申请办理或者变更营业执照"。

第二十九条规定:"申请领取种子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应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与经营种子种类和数量相适应的资金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能够正确识别所经营的种子、检验种子质量、掌握种子贮藏、保管技术的人员;(三)具有与经营种子的种类、数量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及加工、包装、贮藏保管设施和检验种子质量的仪器设备;(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这些规定,对种子经营者的加工贮藏条件、人力(主要是种子的辩认、质量检验等技术条件)、物力(包括资金、检测仪器等)都有一定的要求。

国营种子公司经过多年的积累,不论在技术、设施上与大多数个体经营者相比都占有一定的优势。

种子企业在依据《种子法》从事种子生产经营活动中,必须根据市场经济规律和种子这个特殊商品的特点,树立信誉、质量、服务、现代信息和开拓创新等观念,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加快企业发展。

三、实行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对提高种业水平、促进种子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随着我国经济逐渐融入世界经济体系,农业也将面临着更为激烈的市场竞争,而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在很大程度上就是良种和品质的竞争,没有新品种、优良品种就不可能生产出国内外有竞争力的农产品。

《种子法》第三章第十二条规定:"国家实行新品种保护制度,对经过人工培育的或者发现的野生植物加以开发的植物新品种,具备新颖性、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的,授予植物新品种权,保护植物新品种权所有人的合法权益。

具体办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选育的品种得到推广应用的,育种者依法获得相应的经济利益"。

依据这一规定,对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和广大育种者的科研成果从法律上予以肯定和保护,可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发挥他们在培育、繁殖和推广优良品种中的作用。

而种子企业要获得新品种的生产经营权,就必须与种子培育者"联姻",利用自己的人、财、物优势,建立农作物良种示范基地,共同开发和培育新的品种,以争取种子生产经营的主动权,使自己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学习新种子法心得体会2围绕"法治宣传年"活动,腾冲县种子管理站认真学习各种法律法规,增强依法行政的能力,重点学习《农业法》、《农业技术推广法》、《种子法》、《农业保险条例》。

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法治建设进程,围绕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大力推进依法治理工作,进一步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为全县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营造更加优良的社会法治环境。

通过学习,结合实际现就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心得体会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已于xx年7月8日经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并于当年12月1日起实施,这是我国第一部关于农作物种子的专门立法,标志着我国种子产业的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

种子是农业生产中最基本的生产资料,种子产业直接关系到农业增产、农民增收、生态环境及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近几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特别是我国加入WTO在即,《种子法》的颁布实施,为种子培育、生产、经营提供了法律保证,这对于促进种子产业按照市场要求发展,与国际市场接轨,促进我国种业更上新的台阶是非常必要,也是非常及时的。

通过认真学习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现在执行的《种子管理条例》,结合我们进行种子管理的实践,谈几点体会。

一是政、事、企分开,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创造良好种子产业发展环境的客观要求。

长期以来,受计划经济影响,种子机构政、事、企分家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

新颁布的《种子法》第九章第五十六条明确规定:"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参与和从事种子生产、经营活动;种子生产经营机构不得参与和从事种子行政管理工作,种子的行政主管部门与生产经营机构在人员和财务上必须分开"。

这就要求,我们的种子机构"政、事、企"必须分开,只有这样,种子产业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农业行政执法部门要根据市场经济需求制订和执行宏观调控政策,积极培育市场体系,完善健全法制,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让种子生产经营企业在同一起跑线上进行平等竞争。

二是强筋壮骨,在机遇和挑战中发展壮大。

《种子法》第五章第二十六条至第三十八条对种子经营活动的区域、范围、方式及种子经营者的条件做了明确的规定。

国营种子企业如何在激烈竞争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发展壮大自身实力,促进种子工程的实施,是一个严俊的挑战。

但也应该看到,《种子法》对种子经营的有关条文规定,对有势力、有技术人才的国营种子企业也是一个很好的机遇。

《种子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种子经营实行许可证制度,种子经营者必须先领取种子经营许可证后,方可凭种子经营许可证向工商机关申请办理或者变更营业执照"。

第二十九条规定:"申请领取种子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应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与经营种子种类和数量相适应的资金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能够正确识别所经营的种子、检验种子质量、掌握种子贮藏、保管技术的人员;(三)具有与经营种子的种类、数量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及加工、包装、贮藏保管设施和检验种子质量的仪器设备;(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这些规定,对种子经营者的加工贮藏条件、人力(主要是种子的辩认、质量检验等技术条件)、物力(包括资金、检测仪器等)都有一定的要求。

国营种子公司经过多年的积累,不论在技术、设施上与大多数个体经营者相比都占有一定的优势。

种子企业在依据《种子法》从事种子生产经营活动中,必须根据市场经济规律和种子这个特殊商品的特点,树立信誉、质量、服务、现代信息和开拓创新等观念,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加快企业发展。

三是实行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对提高种业水平、促进种子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随着我国经济逐渐融入世界经济体系,农业也将面临着更为激烈的市场竞争,而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在很大程度上就是良种和品质的竞争,没有新品种、优良品种就不可能生产出国内外有竞争力的农产品。

《种子法》第三章第十二条规定:"国家实行新品种保护制度,对经过人工培育的或者发现的野生植物加以开发的植物新品种,具备新颖性、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的,授予植物新品种权,保护植物新品种权所有人的合法权益。

具体办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选育的品种得到推广应用的,育种者依法获得相应的经济利益"。

依据这一规定,对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和广大育种者的科研成果从法律上予以肯定和保护,可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发挥他们在培育、繁殖和推广优良品种中的作用。

而种子企业要获得新品种的生产经营权,就必须与种子培育者"联姻",利用自己的人、财、物优势,建立农作物良种示范基地,共同开发和培育新的品种,以争取种子生产经营的主动权,使自己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学习新种子法心得体会3《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已于xx年7月8日经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并于当年12月1日起实施,这是我国第一部关于农作物种子的专门立法,标志着我国种子产业的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

种子是农业生产中最基本的生产资料,种子产业直接关系到农业增产、农民增收、生态环境及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近几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特别是我国加入WTO在即,《种子法》的颁布实施,为种子培育、生产、经营提供了法律保证,这对于促进种子产业按照市场要求发展,与国际市场接轨,促进我国种业更上新的台阶是非常必要,也是非常及时的。

通过认真学习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现在执行的《种子管理条例》,结合我们进行种子经营的实践,谈几点体会。

一、政、事、企分开,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创造良好种子产业发展环境的客观要求长期以来,受计划经济影响,我国种子机构政、事、企分家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

国家有关部门也多次要求站和公司分家,管理和经营分开,但由于分家方法的导向和分后双方职能、生存等问题没有很好的解决,致使分家后双方矛盾重重,有的种子管理站直接插手种子经营,更有甚者组建新的种子公司进行竞争。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