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保险的基本原则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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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的基本原则介绍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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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保险利益的转移和消灭 (1)保险利益的转移 保险利益的转移是指在保险合同有效期间,投保人将保险利益转移给 受让人,而保险合同仍然有效。保险利益发生转移的原因主要有继承、 让予、破产等。 (2)保险利益的消灭 财产保险中,保险标的灭失,则保险利益随之消灭;人身保险中,被 保险人因非保险事故死亡的,保险利益消灭。
保险利益原则的意义
1、使保险在本质上与赌博划清界限。 2、防止道德风险的发生。 3、限制保险赔偿的最高限度。
3.最大诚信原则
诚信即诚实、守信。 诚实:就是合同双方当事人一方对另一方不得隐瞒、欺骗; 守信:就是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都必须善意地、全面地履行自己的义务。 最大诚信原则: 保险合同当事人在订立保险合同当时及在合同的有效期内,应依法向对方 提供影像对方做出是否缔约及确定缔约条件的全部实质性重要事实,同时 信守合同订立的约定与承诺。否则,收到损害的一方,可以此为由宣布合 同无效或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责任,甚至对因此而受到的损害还可以 要求对方予以赔偿。
案例
演艺人员在其演艺生涯高峰时期,也是演艺收入的高峰时期而买 下各种保险,是海外演艺人员的通常所为。一是为防不测,二是为未 来收入锐减时或年老退休后能获得必要的保障。梅艳芳也不例外,在 其演艺事业高峰时期的1990年前后,便买下了一份2000万港元的高额 保险。 而在2002年梅艳芳得知子宫颈长出肿瘤后,情况虽未致恶化, 但受到姐姐梅爱芳死于子宫癌的影响,担心自己亦会步其后尘,便找 了保险界朋友又买了一份保额高达1000万港元的保险。总保额达到 3000万港元。
三、最大诚信原则的基本内容
1、告知(Disclosure) — 投保人和保险人 保险合同在订立前、订立时及在合同有效期内,投保人对已知或应知的 与危险和标的有关的重要事实据实向保险人做出口头或书面申报,保险 人也应将与投保人利害相关的实质性重要事实据实通告投保人。 2、保证(Warranty) — 投保人或被保险人 保险人要求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某一事项的作为或不作为,某种事态的 存在或不存在作出许诺。 3、弃权与禁止反言(Waiver & Estoppel) — 保险人 弃权是保险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放弃其在保险合同中可以主张的权利,通 常指保险人放弃合同解除权和抗辩权。 禁止反言指合同一方既已放弃其在合同中的某项权利,日后就不得再向 另一方主张这种权利。

保险的基本原则教学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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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保险的定义与目的保险的基本原则人寿保险财产保险保险合同保险公司的运营与管理
01
CHAPTER
保险的定义与目的
保险是一种经济行为,通过集中风险、分摊损失的方式,为被保险人提供经济保障。
保险合同是保险关系的基础,由保险公司和被保险人共同签订,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保险的本质是互助共济,通过集体的力量来分散风险。
如果合同终止,保险公司不再承担保障责任。
06
CHAPTER
保险公司的运营与管理
保险公司组织结构概述
介绍保险公司组织结构的基本概念、特点和作用,为理解保险公司运营和管理提供基础。
介绍保险产品的开发流程,包括市场需求分析、产品策划、条款设计等环节,以及如何进行产品创新和差异化竞争。
保险产品开发
分析保险市场的营销策略,包括目标市场选择、产品定价、渠道建设、促销活动等,以及如何制定有效的营销计划和评估营销效果。
风险控制与缓解
分析风险监控的体系和方法,如何定期进行风险评估和报告,以及风险管理绩效的评价和改进。
风险监控与报告
THANKS
感谢您的观看。
营销策略
介绍保险公司客户服务的内容、标准和流程,如何提高客户满意度和忠诚度,以及客户关系管理的策略和实践。
客户服务
1
2
3
阐述风险识别与评估的方法和流程,包括风险因素分析、风险评估指标的确定和风险等级的划分等。
风险识别与评估
介绍风险控制和缓解的策略和措施,如再保险、风险分散、风险自留等,以及如何制定风险管理计划和应对突发风险事件。
保险利益原则的目的是为了防止道德风险和过度投机,确保保险合同的正当性和合法性。
在签订保险合同时,投保人或被保险人需要提供与保险标的相关的证明文件,如房屋所有权证、车辆行驶证等,以证明其对保险标的具有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保险学课件:保险的基本原则

保险学课件:保险的基本原则
保险的基本原则
汇报人:第一PPT
保险的基本原则Βιβλιοθήκη 第一节:保险利益原则第二节:最大诚信原则第三节:近因原则第四节:损失补偿原则第五节:损失补偿原则的派生原则
保险的基本原则
第一节 保险利益原则
第一节 保险利益原则
一、保险利益及其成立要件(一)保险利益的含义 保险利益(insurable interest)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经济利益,这种经济利益因保险标的完好、健在而存在,因保险标的被毁损、伤害而受损。例如,某人拥有一套住房,如果房子安全存在,那么他可以居住,或者出租、出售以获得利益,但是,如果房子被毁损,那么他不仅无法居住,而且谈不上出租、出售,经济上显然要遭受损失。又如,若某家庭的主要工资收入者身体健康,能正常上班,他就能为家庭带来一定的经济收入,但是,如果他不幸遭受意外事故而伤残或死亡,则不仅其家庭经济收入会减少,而且由于治疗还要增加其家庭的经济支出。所以,保险利益体现的是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与保险标的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
第二节 最大诚信原则
案例4-2 是否履行了如实告知义务?2010年5月,某公司42岁的业务主管王某因患胃癌(亲属因害怕其情绪波动,未将真实病情告诉本人)住院治疗,手术后出院,并正常参加工作。8月24日,王某经同事推荐,与其一起到保险公司投保了人寿险。王某在填写投保单时并没有申报身患癌症的事实,也没有对最近是否住过院及做过手术进行如实说明。2011年7月,王某病情加重,经医治无效死亡。王某的妻子以指定受益人的身份,到保险公司请求给付保险金。保险公司在审查王妻提交的有关证明时,发现王某的死亡病史上,载明其曾患癌症并动过手术,于是拒绝给付保险金。王妻以丈夫不知自己患何种病并未违反告知义务为由抗辩,双方因此发生纠纷。请问:王某是否履行了如实告知义务?

第六章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1) - 副本

第六章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1) - 副本

案例 甲公司以FOB贸易条件进口一批玉米,与 承运人A船运公司签订运输合同,甲为保障 该批货物的安全,又与保险公司B签订了海 上货物运输保险合同,投保一切险,双方约 定保险金额为102万美元。后货物在海上运 输途中货物遭到海水湿损,货损比例为40%。 经各方的联合勘察,货物遭遇海水湿损的近 因是由于船舱盖严重腐烂,稍遇一般大浪就 导致海水的大量涌入,属于船舶不适航,承 运人不能享受运输合同所规定的免责条款, 必须承担违反运输合同的赔偿责任。
例:假定甲分别与 A 、 B 、 C 三个保险人 签订火灾保险合同,保险金额分别为4万 元、6万元、15万元。现保险标的遭遇火 灾受损,损失金额为 13 万元。则 A 、 B、 C三位保险人按照上述几种分摊方法各自 承担的赔款为多少?
六、近因原则
所谓近因(Proximate Cause)是指在效果 上对损失最有影响的原因,而不是在时间 上或空间上最近的原因。在损失发生时, 应考虑造成损失的有效的和有支配力的原 因,将远因派出在外。
外来风险 (Extraneous Risks)
二、海洋运输货物保险保障的损失
实际全损(Actual Total Loss)
全部损失 (Total Loss) 推定全损(C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nstructive Total Loss)
部分损失 (Particular Total Loss)
共同海损(General Average) 单独海损(Particular Average)
补偿原则的意义
1、损失补偿原则保障了保险关系的实现, 能维护保险双方的正当权益,真正发挥 的经济补偿职能。 2、损失补偿原则有利于防止被保险人从 保险中盈利。 3、损失补偿原则有利于减少道德风险。 4、避免将保险演变成赌博行为

保险学第6章

保险学第6章

几种特殊情况
保险人不得以被保险人破坏保证为由使合同无 效或解除合同的几种情况:
(1)因环境变化使被保险人无法履行保证事项
(2)因国家法律、法令、行政规定等变更,使被保 险人不能履行保证事项,或履行保证事项就会违 法时
(3) 被保险方破坏保证由保险人事先弃权所致, 或保险人发现破坏保证仍保持沉默,亦视为弃权
……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 务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或者 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 费。 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 告知义务,……保险人……不承担 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 应当退还保险费。
1995年(第16条) 2003年(第17 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可以 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 提出询问,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不履行如实告知义 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 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 解除保险合同。
案例
1、2013年3月,某厂45岁的机关干部龚某因患胃癌(亲属 因害怕其情绪波动,未将真实病情告诉本人)住院治疗, 手术后出院,并正常参加工作。8月24日,龚某经同事吴 某推荐,与之一同到保险公司投保了简身险,办妥有关手 续。填写投保单时没有申报身患癌症的事实。2014年5月, 龚某旧病复发,经医治无效死亡。龚某的妻子以自己受益 人的身份,到保险公司请求给付保险金。保险公司在审查 提交有关的证明时,发现龚某的死亡病史上,载明其曾患 癌症并动过手术,于是拒绝给付保险金。龚妻以丈夫不知 自己患何种病并未违反告知义务为由抗辩,双方因此发生 纠纷。
2、2010年12月,某保险公司承保了某纺织品公司企业财 产险,保险金额10亿元。保险期限从2010年12月31日 到2011年12月31日止。保险公司在承保时曾以风险询 问表的形式询问纺织品公司是否安装消防自动喷淋设 备,纺织品公司告知“已安装”。2011年2月,纺织品 公司告知保险公司其存放成品的仓库未安装消防自动 喷淋设备,但纺织品公司强调,根据产品特性其仓库 不能安装该设备,按照惯例也不需要安装。同时声称 ,已经采取了其他有效的消防措施,足以保证仓库安 全,请求保险人按原保险条件承保。保险公司接到该 申请后,随即以批单的形式同意按原保单条件继续承 保。2011年9月,该纺织品公司发生火灾,其存放成品 的仓库损失严重。纺织品公司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请 求,要求保险公司赔偿人民币4000万元。

保险的基本原则

保险的基本原则

二、最大诚信原则的内容
(一)告知时及在合 同有效期内,投保方对已知或应知的危险和标 的有关的实质性重要事实向保险方作口头或书 面的申报;保险方也应将对投保方利害相关的 实质性重要事实据实通告投保方。
具体来讲,主要有:
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申请投保、订立保险合
(一)违反告知的法律后果
1.投保人、被保险人违反告知的法律后果 投保人、被保险人违反告知的表现形式有以下四种:
(1)不告知,是指由于无意或疏忽,或者对重要事实误以 为是不重要事项而遗漏,或不进行告知。
(2)误告,是指对重要事实告知不准确,但并非故意欺骗。 (3)隐瞒,是指对重要事实故意不作申报,或只申报次要
同时,应把有关投保标的的风险情况、上述当 事人是否具有保险利益及其自身的一些事实情 况主动如实地向保险人申报;同时,保险人应 就保险合同的条款内容、费率以及其他可能影 响投保人作出投保选择的事实情况作如实告知。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如果保险标的的风险 发生变化,或保险人承担的责任范围有所扩大时, 被保险人必须履行告知的义务,以便保险人决定 是否继续承担保险责任,或以什么条件继续承保。
承租人的保险利益 4. 经营者对合法的预期利益有保险利益
(二)责任保险的保险利益
• 责任保险的保险利益是投保人(被保险 人)对其所应负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
• 根据责任保险险种划分,责任保险的保险利益主要 包括:
1.各种公共场的负责人对其顾客、观众具有保险利益
2.制造商、销售商、修理商对其产品的损害赔偿责任 具有保险利益
(4)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受益人采用欺诈形式 违反告知义务的法律后果
如果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保险人有权解 除合同,不承担保险赔付责任,并可依法向对 方索赔;

国际贸易实务第六章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国际贸易实务第六章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5.基本险的索赔时效
24
我国海洋运输货物保险的险别与条款
二、我国海洋运输货物保险的附加险别与条款 1.一般附加险
负责赔偿一般外来风险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具 体险别参见教材P148。 2.特殊附加险 承保特殊外来风险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具体险 别参见教材P149。 注意:战争险下,保险公司仅仅承保水上风险。
2)特殊外来风险:由于政治、军事、国家法令、政策及 行政措施等特殊外来原因所造成的风险称为特殊外来 风险。例如战争、罢工等。
注意:海上运输货物风险主要是指海上所发生的风险, 但又不局限于海上所发生的风险。
12
海上损失
1. 海上损失按照损失的程度不同,一般可分为全部损失 和部分损失:
1)全部损失(Total Loss ),简称全损,是指在运输 过程中,整批货物或不可分割的一批货物的全部 灭失或等同于全部灭失。全部损失可以分为实际 全损和推定全损。
国际贸易实务第六章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名词
货物运输保险是指被保险人(Insured, 卖方或买方)就其所发运的货物按一定金额 向保险人(Insurer,即保险公司)投保一定 的险别,并缴纳保险费。
投保后,保险人出具保险单,若被保险 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承保责任范围内的损 失,保险人应按照其出具的保险单上的规定 给予投保人经济上的补偿。
21
我国海洋运输货物保险的险别与条款
一、我国海洋运输货物保险的基本险别与条款 2.水渍险 (With Particular Average, W.P.A.或W.A. ) 承保的主要责任范围:
平安险承保范围 + 自然灾害造成的部分损失
即货物投保水渍险后,保险公司对于海上风险(包括自 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导致的全部损失和部分损失都承担 赔偿责任。 3.一切险 (All Risks, A.R.) 承保的主要责任范围: “水渍险承保范围” + “一般外来原因造成的全部或

《保险的基本原则》课件

《保险的基本原则》课件

1 保险的作用与意义
保险是风险管理的重要工具,能有效保护个 人和企业的财产和健康。
2 未来保险业的发展趋势
保险业将向多样性、科技化、智能化发展, 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3 如何合理利用保险保障自己
4 真正的保险究竟应该是什么?
了解自身风险和需求,选择适合的保险产品, 合理规划保险保障。
保险应该是一种温暖和安全感,能够在关键 时刻给予支持和帮助。
国际保险市场
国际保险市场竞争激烈,各大保险公司积极拓展海 外市场。
保险发展趋势
多样化产品
科技创新
保险公司将推出更多针对不同风 险的保险产品,满足个性化需求。
保险公司将借助科技手段提升风 险评估、理赔处理效率。
智能化服务
保险公司将通过智能化技术提供 更便捷的保险服务,提高客户满 意度。
保险知识小常识
商业保险规划
为企业提供全面的风险保障和理财规划,保护企业利益。
互助保障计划
参加互助保险计划,通过共同分摊风险来互相保障。
如何选择合适的保险
选择保险公司的注意事项
选择专业、信誉好的保险公司,了解其理赔服务和 客户评价。
选择保险产品的注意事项
根据自身需求,选择保障范围广、保费合理的保险 产品。
总结与展望
1
保险需要防范的风险
车辆事故、意外伤害、财产损失是常见
保险理赔流程
2
的需要保险防范的风险。
投保人在发生保险事故后,需要按照保
险公司的要求进行理赔申请。
3
保险索赔套路
保险公司可能会使用不同的策略拖延、 拒绝理赔,投保人应提高警惕。
保险解决实际问题
家庭保险规划
购买适合家庭需求的保险产品,保障家庭成员的健康和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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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订立保险合同的时候必须具有保险利益,而索 赔时不追究有无保险利益。
13

人身保险保险利益的时效规定

五、保险利益原则的意义

避免赌博行为的发生。
防止道德风险的产生 便于衡量损失,避免保险纠纷


14
第二节 最大诚信原则 Utmost good faith

含义


诚信:诚实和恪守信用,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 人不得隐瞒、欺骗,做到诚实;任何一方当事人都 应善意的、全面的履行自己的义务,做到守信用。 起源于罗马法,“善意” 最大诚信:是指保险合同当事人在签订保险合同和 履行保险合同的过程中,务必做到最大限度的诚实 和恪守信用,不得隐瞒与保险标的有关的重要事实, 以及逃避或减少按合同规定对另一方应承担的责任。
9
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的确定原则

英、美:利害关系论。 德、日、瑞士:同意或承认论。 我国:限制家庭成员关系范围并结合被 保险人同意的方式。《保险法》53条
10
责任保险的保险利益



公众责任:各种固定场所的所有人或经营者 (如饭店、商店、电影院)对其顾客、观众等 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依法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的,具有保险利益。 职业责任:医师、会计师、律师等由于工作上 的疏忽或者过失致使他人遭受损害而依法承担 经济赔偿责任的。 产品责任:制造商、销售商因商品质量或其他 问题给消费者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依法 承担经济赔偿责任的。
第六章
保险的基本原则
1
学习目的



解释保险利益的含义 阐述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 解释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的 时效界限 理解最大诚信原则的含义 理解违反最大诚信原则的法律后果
2
学习目的(续)



理解近因原则的含义 掌握近因的认定和保险责任的确定 掌握重复保险的分摊的计算方法 掌握代位求偿原则的含义 掌握委付原则的含义和确定条件 理解委付原则和代位求偿原则的区别


基于自己的生命、身体而产生的保险利益。 基于血缘关系产生的保险利益。 基于婚姻关系产生的保险利益。 基于其他扶养、赡养、抚养关系而产生的保险 利益。 基于雇佣关系产生的保险利益。 基于债权债务关系产生的保险利益。 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投保的,可视为投保 人对被保险人的生命和身体具有保险利益。
11
信用保证保险的保险利益

信用保险:权利人对义务人信用具有保 险利益。
保证保险:义务人对自身的信用具有保 险利益,可以按照权利人的要求投保自 身信用的保证保险。

12
四、保险利益的时效和数量界限

财产保险保险利益的时效规定


要求保险合同订立到合同终止,始终都应存在保险 利益。 例外:海洋运输货物保险规定投保时可以不具有保 险利益,但索赔时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必须具有保 险利益。


无限告知:保险人对告知的内容没有明确规定,投保 人主动将保险标的的状况及有关事实如实告知保险人。 《海商法》222条 询问告知:投保人只对保险人的询问如实告知,对询 问以外的问题投保人无须告知。《保险法》17条
18
保险人的告知


含义: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向投 保人说明保险合同的条款内容,特别是 免责条款。同时对投保人有关保险合同 的询问做出直接真实的回答。 我国《保险法》17条有相关规定


确定性

5
保险利益的成立条件(续)
注意:投保时,现有利益和期待利益都 可作为确定保险金额的依据;但是在 受损索赔时,期待利益必须已经成为 现实利益才属索赔范围,保险人的赔 偿或给付,以实际损失的保险利益为 限。 保险利益应为具有利害关系的利益。
6
三、保险利益的种类

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
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 责任保险的保险利益 信用保证保险的保险利益
7



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

基于所有权产生的保险利益。 基于使用权和经营权而产生的保险利益。 基于担保权产生的保险利益

即抵押权、质押权和留置权

基于保管权、承运权、租赁权产生的保险利益 经营者对其合法的、合理的预期利润或收益具 有保险利益。

利润、租金、运费
8
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


投保人、被保险人都有告知义务人 告知的时间:合同成立前。若承保前发生重要 变化,则要追加告知。
20
《中国保险报》相关文 章
保证

含义

是指在投保时和履行保险合同过程中对某一事项作为或不作为, 某种事态存在或不存在所做出的承诺。
确认保证: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过去或现在某一特定事实的 存在或不存在的保证。

对保险人采取严格责任原则,即无论是否存 在过错

保险人要对说明的内容负责,而且对代 理人所作的说明负责。
19
投保人告知

含义:是投保人在订立合同时对保险人的询问 所作的说明或陈述。 告知的内容:重要事项


影响保险人是否承保和确定费率的事项 两个判例

1879年伦敦保险公司诉曼索尔案(投保) 1952年纽约综合人寿保险公司诉安大略金属制品公司案 (轻微病症)
3
第一节 保险利益原则 insurable interest

含义

是指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必须具有 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保险利益是保险合同成立的前提。无保 险利益,保险合同无效。
4
二、保险利益的成立条件

合法性 经济性

财产保险:用货币计量; 人身保险:利害关系 现有利益:客观上或事实上已经存在的经济利益 期待利益:在客观上或事实上尚未存在,但根据法 律、法规、有效合同的约定等可以确定在将来某一 时期内将会产生的经济利益。
15
存在原因


投保人对保险标的的价值及风险状况最 为了解 保险条款一般由保险人拟订或由管理机 关制定,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和技术性。
16
二、最大诚信原则的主要内容

告知 保证 弃权和禁止反言
17
告知


含义:
当事人双方在订立合同前或订立合同时互相据实申报和陈述。
告知是合同前义务。 口头和书面告知都算履行告知义务 形式


确认保证和承诺保证

举例:某人保证从未得过某种疾病

承诺保证:是指投保人对将来某一事项的作为或不作为的保证, 即对该事项今后的发展作保证。

某人承诺今后不从事危险性运动
21
保证

明示保证和默示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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