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论述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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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2公司法与企业法论述题

11002公司法与企业法论述题

1、监事会的职权。

1、查公司财务;2、监督董事、高管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提出罢免建议;3、当董事、高管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其纠正;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5、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6、对损害公司利益的董事、高管提起诉讼;7、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2、个人独资企业与一人公司的异同。

相同点:1、投资者均为一个主体; 2、两者均是营利性经济组织不同点:1、前者没有法人资格,后者有;2、前者没有注册资本,后者有;3、前者业主承担无限责任,后者股东只负有限责任;4、前者不是独立纳税主体,后者是。

3、企业设立登记的意义。

1、从法律上确认企业设立的事实,尤其是能够确认具备一定条件的企业的法人资格的事实;2、可以确认企业的注册管辖地,进而确认企业住所经营场所及司法管辖;3、以保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为确定投资人的责任范围提供依据;4、可以使国家掌握企业的行业和区域分布,便于国家实施宏观调控经济政策、资源配置,促进经济的稳定可持续发展;5、制止和打击非法经营活动,依法保护登记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4、《合伙企业法》对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规定。

1、在执行业务活动中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承担无限责任或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承担有限责任;2、合伙人在执行业务活动中非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以及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3、合伙人在执行业务活动中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的,同样承担个人赔偿责任;4、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必须建立执业风险基金、办理职业保险。

5、《公司法》对一人公司的规定。

1、限于有限责任公司,不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2、股东包括自然人、法人;3、法定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一次足额缴纳;4、一个自然人只能设立一个一人公司;5、股东只有一人,公司章程由一人股东制定,不要求组成股东会;6、为保障与一人公司交易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一人公司的股东承担证明自己的财产与公司的财产分别独立的举证责任;不能证明的,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7、顺应公司法自身的逻辑体系,而不是谁轻谁重的问题。

公司法论述题及答案

公司法论述题及答案

公司法论述题及答案(4题)1.试论中国现行公司法(de)特色.答案要点:我国公司法大胆借鉴别国立法经验同时,充分考虑到本国(de)国情和现实条件,形成了一些特色:1、确立了一系列社会主义(de)法律原则,包括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de)原则,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de)原则,保护职工合法权益原则等.2、选择了两种公司形态,考虑到无限公司,两合公司可通过合伙企业法规范,只规定了世界上最成熟(de)且被普遍用(de)公司形态,即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3、严格控制股份有限公司(de)设立、股票(de)发行及上市,为了有效实行国家宏观调控,对于股份公司(de)设立、股票(de)发行和上市规定了严格(de)条件和程序.4、从资产规模和公司性质上限制债券发行主体.公司法规定股份公司发行公司债券(de)净资产额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有限责任公司只限于国有投资(de)有限责任公司等.5、有自愿清算,强制清算之别,无任意清算,法定清算之分.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统一(de)法定清算程序,清算时依法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等.6、专章规定法律责任,公司法对违反公司法律(de)责任作了专章规定,责任主体涉及公司、发起人、股东、董事等.7、明显带有转轨时期(de)烙印,如国有企业改建,国有资产(de)管理等2.试比较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de)特点.答案要点:有限责任公司特点:(1)人资两合性;(2)封闭性;(3)设立程序简单;(4)组织设置灵活;(5)股东参加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特点:(1)具有最典型(de)资合性质;(2)股东人数有法定最低限额,但无最高限额;(4)公司全部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股份(de)表现形式是股票;(5)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6)具有开放性.3.试论董事(de)民事责任.答:董事违反了法律、法规和章程规定(de)各项义务就要承担相应(de)法律责任.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及刑事责任三个方面.就公司法作为民商法(de)特别法而言,董事(de)民事责任应予特别关注.一般来说,董事承担民事责任有四个要件:(1)对公司或股东负有义务;(2)有违反义务(de)主观过错行为;(3)对公司造成了损害;(4)不属于股东会可豁免(de)范围.董事(de)民事责任包括两方面内容:董事对公司(de)责任.董事与公司之间是建立在信赖关系(de)基础之上(de),董事管理公司事务,应以善良管理人(de)注意以及对公司(de)忠诚为其行为之自律要求,同时应遵守法律、章程及股东会(de)决议.否则,董事应对公司承担责任.我国公司法对董事对公司(de)民事责任作出了规定:一般来说,董事对公司(de)民事责任应包括如下几个方面:1)董事参与董事会决议而产生(de)对公司(de)民事责任.2)董事违反董事会合法、有效(de)决议而产生(de)对公司(de)民事责任.3)董事越权行为而产生(de)对公司(de)民事责任.4)董事违反竞业禁止(d e)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而产生(de)民事责任.5)董事对其在管理公司事务中故意或过失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de),应负赔偿责任.董事对第三人(de)责任.对于董事滥用权力致使第三人(包括股东和公司(de)债权人)遭受损害(de)行为,董事应承担责任.然而,我国公司立法没有关于董事对第三人(de)规定.排除董事对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de)做法不符合市场经济(de)客观要求,不利于规范董事(de)行为,不利于保护社会交易(de)安全,因此,我国公司立法在当作适当修改明确董事对第三人应负(de)民事责任,使董事(de)民事责任体系化、规范化、完整化,以便切实保护公司、债权人及股东(de)合法权益和维护第三人(de)交易安全.4.试论公司债债权人(de)保护.答:公司债债权人属于对公司拥有一定数额(de)债权、有权在该债权到期时请求公司偿还本息(de)债权人.公司债债权人(de)基本权利,是就所认购(de)公司享有本金偿还请求权和利息支付请求权.此外,由于公司债是表现为公司债券(d e)证券性权利,因而,公司债债权人有权自由转让公司债,或者以公司债为标(d e),设定权利质押.就公司债债权人整体来说,是一类特殊(de)债权人,具有着特殊(de)地位.这种特殊性,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公司债债权人具有利益上(de)一致性.各个公司债债权人有着共同(de)债务人即发债公司,并且就同一(de)公司债适用同一(de)偿还期限、偿还方式及利率,享有同等(de)权利,因而,各公司债债权人有着共同(de)利害关系.(2)公司债债权人具有权散(de)团体性.利益上(de)一致性,使全体公司债债权人能够形成类似于股东(de)利益共同体.(3)公司债债权人具有行为上(de)统一性.鉴于公司债债权人所具有(de)上述特殊性,对于公司债债权人(de)保护,就需要有特别(de)法律措施.然而目前,在我国公司法中,尚未对有关公司债债权人(de)保护作出明确规定,从国外立法来看公司债债权人(de)保护措施有两方面:(1)设置公司债管理人公司债管理人是为保护公司债债权人(de)利益,而由法律规定设置(de)全体公司债债权人(de)法定代理人.在通常情况下,仅限于银行、信托公司或者其他经许可从事信托业务(de)金融机构,才能作为公司债管理人,承担相应(de)管理任务.公司债管理人对全体公司债债权人,负有公平、诚实管理公司债(de)义务,同时也负有善良管理人(de)注意义务.公司债管理人怠于执行其职务,对公司债债权人造成损害时,必须承担损害赔偿责任.(2)设置公司债债权人会议公司债债权人会议,是由全体公司债债权人组成(de)临时性合议机关,是对与公司债债权人有重大利害关系(de)事项,依公司债债权人(de)综合意志作出决定(de)机构.通过公司债债权人会议,公司债债权人可以就有关公司(de)事项,形成共同意志,采取必要(de)处置,从而维护公司债债权人(de)共同利益,同时,对于发债公司来说,也可以就公司债债权人会议(de)决议,采取相应(de)措施,从而避免与每个公司债债权人个别解决问题而发生(de)麻烦.。

《公司法》试题及答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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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试题及答案《公司法》试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本人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正确选项前的字母填在题后的括号内。

1、公司股东与公司对公司债务所承担的责任分别是()A、有限责任、无限责任B、无限责任、有限责任C、有限责任、有限责任I)、无限责任、无限责任2、公司的法律特征不包括()A、合法性B、营利性C、集团性D、独立性3、根据我国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中请人是()A、全体股东(发起人)B、全体发起人指定的代表C、全体发起人共同委托的代理人I)、B或C4、下列关于股东出资的说法错误的有()A、以高新技术成果出资入股,作价金额可以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20%B、我国公司法规定可以以劳务或信用出资C、承诺出资而未出资应承担违约责任D、对于股东出资,公司在成立后以公司名义发出出资证明书5、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公司法是()A、《奖励公司章程》B、《公司律》C、《商律草案》D、《私营企业暂行条例》6、公司合并时,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

()八、20 B、60 C、90 1)、307、普通清算清算组的一项最基础的工作和职能是()A、了结公司业务B、收取债权C、申请破产D、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8、依照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的出资方式不包括()八、劳务B、工业产权C、土地使用权I)、非专利技术9、下列不属于侵害破产债权人利益的不法行为的是()A、隐匿、私分或无偿转让财产B、破产清算前抵销债务C、非正常压价出售财产D、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10、某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公司债券。

该公司净资产额为4亿元人民m,以前未发行过公司债券。

此次发行债券额最多不得超过()A、4亿元B、2亿元C、1、6亿元D、1亿元11、下列不属于从世界各国来看,有限责任公司组织设置灵活性的表现的是()A、董事会不是必设机构B、设股东会,可不设董事会C、往往设立一名独立董事1)、可不设监事会而只设监事12、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可以提取任意公积金,但要()A、经股东会(股东大会)作出决议B、经董事会作出决议C、经监事会作出决议D、经职工代表大会作出决议13、对于合资有限公司的设立申请,审批机构自接到报送的文件起()内决定批准或不批准。

公司法考试试题及答案

公司法考试试题及答案

公司法考试试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 根据《公司法》,下列哪项不是公司的法定资本?A. 发起人出资B. 注册资本C. 实收资本D. 预期资本答案:D2.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什么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A. 个人全部财产B. 出资额C. 公司股份D. 公司债务答案:B3. 下列哪项不是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具备的条件?A. 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B. 发起人必须认购全部股份C. 有公司名称D. 有公司章程答案:B二、多项选择题4. 根据《公司法》,公司的组织形式包括哪些?A. 有限责任公司B. 股份有限公司C. 个人独资企业D. 合伙企业答案:A, B5. 下列哪些属于公司章程应当载明的事项?A. 公司的名称和住所B. 公司的经营范围C. 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D.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答案:A, B, C, D三、判断题6.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可以不是公司股东。

答案:正确7. 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必须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答案:错误四、简答题8. 简述公司设立的条件。

答案:公司设立的条件通常包括:- 有符合规定的公司名称;- 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注册资本;- 有符合规定的股东人数或发起人人数;- 有符合规定的组织机构;- 有公司住所;- 有公司章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 什么是公司的法人资格?公司法人资格的获得对公司有何意义?答案:公司的法人资格是指公司作为法律上具有独立人格的实体,能够以自己的名义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公司法人资格的获得意味着公司可以独立于其股东对外承担民事责任,股东的责任限于其对公司的出资额,这有助于吸引投资,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五、案例分析题10. A公司是一家有限责任公司,B公司是一家股份有限公司。

A公司与B公司签订了一份供货合同,约定由A公司向B公司提供价值1000万元的货物。

合同签订后,A公司发现B公司的注册资本并未实缴,且B公司的财务状况不佳,可能无法支付货款。

请问A公司应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答案:A公司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保护自己的权益:- 要求B公司提供履约保证,如银行保函或第三方担保;- 对B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进一步调查,确保其具备履约能力;- 考虑要求B公司预付部分货款或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 在合同中设置履约保证金条款,确保B公司违约时A公司的利益得到保障;- 如果B公司确实无法履约,A公司可以依法解除合同,并要求B 公司赔偿损失;- 如果B公司已经违约,A公司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追回货款及违约金。

公司法试题及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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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试题及答案解析一、单项选择题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设立的法定资本最低限额是多少?A. 100万元B. 200万元C. 300万元D. 500万元答案:A2. 以下哪项不是公司法规定的公司类型?A. 有限责任公司B. 股份有限公司C. 合伙企业D. 个人独资企业答案:C二、多项选择题1. 根据公司法,以下哪些行为属于公司董事会的职权范围?A.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B.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C. 决定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D. 决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答案:A, B, D2. 公司股东大会的职权包括以下哪些内容?A. 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B.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C.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D.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答案:A, B, C三、判断题1.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答案:正确2.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持有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答案:正确四、简答题1. 简述公司法中关于公司设立的条件。

答案:公司设立的条件主要包括:(1)有符合规定的公司名称;(2)有符合规定的注册资本;(3)有符合规定的公司章程;(4)有符合规定的经营范围;(5)有符合规定的公司住所。

2. 简述公司法中关于公司合并的规定。

答案:公司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合并为一个公司。

合并应当遵循以下规定:(1)合并各方应当签订合并协议;(2)合并协议应当经合并各方的股东大会或者股东会通过;(3)合并后公司的注册资本应当符合公司法的规定;(4)合并后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

五、案例分析题案例:A公司与B公司签订了合并协议,合并后成立了C公司。

合并协议中规定,A公司和B公司的所有债权债务由C公司承担。

合并后C公司发现,B公司在合并前存在一笔未披露的巨额债务。

C公司是否需要承担这笔债务?答案:根据公司法规定,合并后新设立的公司应当承担合并前各公司的债权债务。

公司法考试试题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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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考试试题及答案一、选择题(每题2分,共30分)1. 下列关于公司法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A. 公司法是规范公司组织和经营行为的法律体系。

B. 公司法规定了公司的设立、组织、运营和解散等方面的规则。

C. 公司法是适用于所有类型的公司,包括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

D. 公司法规定了公司董事和股东的权利与义务。

2. 公司法规定了以下哪些公司的设立要件?A. 股份有限公司B. 有限责任公司C. 国有企业D. 混合所有制企业3. 公司股东具有的权利包括:A. 确定公司董事和监事B. 获得公司的股息分红C. 参与公司事务决策和监督D. 请求公司提供财务信息4. 公司董事的责任包括:A. 代表公司进行经营活动B. 组织召开股东大会和董事会C. 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D. 编制公司财务报表5. 公司法规定了以下哪些情况下公司可以解散?A. 董事会决定解散B. 股东大会决定解散C. 公司财产全部损失D. 公司期限届满6. 公司法规定了下列哪些公司作为非法公司?A. 未经法定程序设立的公司B. 以欺诈、胁迫等手段设立的公司C. 没有合法营业执照的公司D. 未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进行注册的公司7. 公司债权人的权益保护方式包括:A. 请求公司支付债务B. 请求董事提供担保C. 请求法院裁决公司清算D. 请求股东提供财务补偿8. 公司法对于公司破产清算的程序和规定包括:A. 债权人会议的召开和审议B. 销售公司财产和清偿债务C. 冻结公司股东的财产D. 解雇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9. 公司法规定了以下哪些情况下公司董事会可以解散?A. 公司董事会无法形成决议B. 公司董事会决议违法或违反公司章程C. 公司董事会决议被股东会否决D. 公司董事会成员辞职10. 公司法对于公司经营范围的限制包括:A. 禁止公司从事违法犯罪活动B. 禁止公司从事高风险经营活动C. 禁止公司开展与其注册资本不相适应的经营活动D. 禁止公司向非法公司提供资金或担保11. 公司法规定了以下哪些公司的财务报告必须经过审计?A. 上市公司B. 混合所有制企业C. 外资企业D. 所有公司都必须审计财务报告12. 公司法对于公司的经营方式包括:A. 股份制B. 合资经营C. 独资经营D. 所有经营方式都被公司法规定13. 公司法规定了以下哪些公司的董事会可以由少数股东组成?A. 上市公司B. 限制竞争关系的公司C. 国有企业D. 所有公司都可以由少数股东组成董事会14. 公司法规定了以下哪些情况下公司股东会议可以决定对公司董事提起民事诉讼?A. 公司董事违反法律规定B. 公司董事违反合同约定C. 公司董事滥用职权损害公司利益D. 公司董事侵犯他人知识产权15. 公司法规定了以下哪些情况下公司董事会可以决定对公司股东提起诉讼?A. 公司股东违法经营B. 公司股东损害公司利益C. 公司股东拖欠对公司的债务D. 公司股东违反公司章程二、简答题(每题10分,共20分)1. 简述公司的设立程序和法定要件。

公司法试题及答案

公司法试题及答案

3、下列关于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BCDE )。
A.发起人为公司设立中的机构;B.发起人的行为即为设立中的公司的行为;C.公司成立后,发起人即转为公司股东;D.发起人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自然人;E.发起人对外代表设立中的公司;
4、下列关于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撤销说法正确的是(ABCE)。
15.下列选项中,股份有限公司不能对其投资入股的企业有( CD )C.普通合伙企业 D.个人独资企业E.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16.公司成立后,发现下列哪些出资形式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补交责任?( B D )B.土地使用权 D.商标权
17.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的法定职权有(ABCDE)A.检查公司财务B.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C.在董事会不履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D.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建议E.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11.外国公司是指( C )C.依照外国法律在中国境外登记成立的公司
12.中外合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合营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其股权时应遵循的原则是( A )A.必须经合营他方同意、并报审批机构批准、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二、多项选择题
13.公司法人代表可以由( ABC ) A.董事长担任B.执行董事担任 C.经理担任
4、下列不属于公司监事的义务责任的是( D )。 D.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同类的营业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
5、下列可以兼任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的是( D )。 D. 职工
6、下列股票不能直接依据我国公司法发行的是(B )。 B. 无额面股
7、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其公司股本总额不得少于( C )。 C.人民币5000万元

公司法大学试题及答案

公司法大学试题及答案

公司法大学试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列哪一项不是公司的设立条件?A. 股东符合法定人数B. 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C. 有公司名称D. 有公司住所答案:D2.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的责任是什么?A. 无限责任B. 有限责任C. 连带责任D. 无责任答案:B3. 根据《公司法》,股东大会是公司的什么机构?A. 最高权力机构B. 执行机构C. 监督机构D. 咨询机构答案:A4. 下列哪一项不是公司章程应当载明的事项?A. 公司的名称和住所B. 公司的经营范围C. 公司的注册资本D. 公司的股东姓名答案:D5.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由谁承担?A. 合并后的公司B. 合并前的公司C. 合并各方共同承担D. 合并各方分别承担答案:A二、多项选择题(每题3分,共15分)1. 下列哪些情形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回购其股权?A. 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B. 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C. 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D. 股东对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决议投反对票答案:ABD2. 根据《公司法》,下列哪些属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A. 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B. 维护公司利益C. 保守公司商业秘密D. 定期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答案:ABC3. 根据《公司法》,公司可以采取哪些方式进行利润分配?A. 现金分红B. 股票分红C. 资产分配D. 债权分配答案:AB三、简答题(每题5分,共10分)1. 简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主要内容。

答案: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主要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经理层是公司的执行机构。

2. 什么是公司资本维持原则?答案:公司资本维持原则是指公司在存续期间,必须维持与公司资本相适应的财产,以保证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和公司的正常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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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人人格制度必须具备以下三个要件:第一,主体要件:适用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主体要件包括两个方面。

一是,公司人格的滥用者;一是因公司人格被滥用而受到损害并有权提起公司人格否认之诉的当事人。

(1)公司人格的滥用者应将公司人格滥用者限定在公司法律关系的特定群体中,也就是说应限定为有实质控制能力的股东。

这里的实质控制能力并不一定必须持有公司多数的股份,而应以实际对公司的控制为表征。

(2)公司人格否认的主张者通常应是法人人格滥用的受害者。

是公司的自愿债权人和非自愿债权人,有时是代表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部门,必须明确这些受害人是因股东的滥用公司人格行为而受到损害。

第二,行为要件:即支配股东实施另外滥用公司人格的行为。

滥用行为成立与否的认定应以客观主义为准,而不采取主观主义,即不必要考究滥用者的主观心态是否有利用法人人格加害他人之故意。

第三,结果要件:公司人格滥用者的滥用行为必须客观上损害了债权人或社会利益。

这里要强调的是,公司外部关系人利益受损的事实与股东滥用控制权行为之间必须存在因果关系。

也就是说这种行为与相对人受损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否则也谈不上公司法人人格的滥用。

1.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公司法人人格否认是指当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来逃避债务时,法律否认公司的独立人格与股东的有限责任,责令滥用公司独立人格的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法律制度。

(1)特征:A.公司具有独立法人人格B.只是在特定法律关系中否认公司的独立人格C.其实施必须有当事人通过司法程序来启动D.公司法人人格被否认后需要承担责任的范围只是有过错的股东E.适用上的谨慎性(2)适用:①滥用公司法人人格的情形A.公司独立法律人格似有实无;B.注册资金不实,法人人格自始不完整C.章程违法,组织机构不完备;D.其他滥用法人人格规避法律义务的情形②适用要件A.公司设立合法有效,且已取得独立人格B.股东实施了上述滥用公司法人人格之行为C.滥用公司人格之行为造成了损害后果(3)我国公司法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立法A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券人的利益的,应当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B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结合公司法运作实践目前我国滥用公司法人人格的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①注册资金不实使公司法人人格自始不完整。

②虚设股东以公司形式获取不法利益。

即公司的实质股东仅有一人其余股东仅为挂名股东以符合法定的公司股东的最低人数应使实质上的股东对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③非法人以公司名义进行经营活动。

④利用公司的设立、变更逃避债务。

⑤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无度操纵、干预。

⑥财产混同、业务混同造成人格混同。

公司财产与股东财产的混同主要表现在公司的营业场所与股东的居所混合使用或者子公司与母公司的营业场所为同一场所。

另外股东没有严格区分公司财产与个人财产公司财产被用于公司以外的事务或股东个人支出而未作适当记录没有保持完整的公司财产记录等都可视为财产混同。

公司业务与股东业务发生混同的主要表现是两者从事同一业务活动而且公司业务经营常以股东个人名义进行以至与之进行交易的对方根本无法分清是与公司还是股东进行交易。

此外还有一些其他特征如高级管理人员互相兼任特别是在母子公司中等。

2.公司资本原则答:公司法上的资本三原则---- 资本确定原则、资本维持原则和资本不变原则(1)资本确定原则,又称为资本法定原则,是指公司资本必须在公司设立时由公司章程明确规定其数额,由股东认足并按期缴纳,否则公司不能成立;公司成立后若发行股份,则必须依法履行增资程序、修改章程。

其基本含义有:①公司资本必须由公司章程明确规定,并且不得低于法定最低注册资本限额;②公司章程规定的公司资本必须由股东认足,按期缴纳;③出资方式具有法定性。

(2)资本维持原则,又称资本充实原则,是指公司应当维持与其资本总额相当的财产,即在公司存续期间,应当经常维持与其资本总额相当的财产,以具体财产充实抽象资本。

体现:①禁止股东退股、抽逃出资;②不得折价发行公司股份;③对非货币出资的条件予以限制;④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公积金;⑤禁止回购公司自身的股份、禁止接受以本公司股份提供的担保;⑥没有盈利不得分配公司股利。

(3)资本不变原则,是指公司资本已经确定,不得随意改变,如需增减,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A.资本三原则的制度设计不符合交易自由原则,有悖于公司自治的理念B.公司资本三原则不符合交易效率原则,有悖于促成交易的理念C.资本三原则以抽象的资本信用为理论基础,难以实现其保护债权人利益、维护交易安全的立法目标1、从合伙与公司的演进看有限责任制度变迁2、公司资本制度与公司信用的关系4、隐名出资的法律分析一、隐名投资的含义、出现原因及表现形式隐名投资,是指投资人由于种种原因,以他人名义出资或借用他人名义设立公司、合伙企业或个人独资企业,记载于工商登记材料上的股东为显名出资人,实际出资人为隐名出资人。

投资主体上,隐名出资人可以为自然人或公司;投资形式上,隐名投资人可能附著于一个或几个显名股东身上;在经营方式上,不管隐名出资人是否控制、参与管理,或只是纯分享股东的权益与分担股东的风险,都属于隐名投资。

隐名投资出现的原因,主要是由于法律、法规对投资的限制,出于规避法律的需要,或者投资者的身份不宜公开,或者为享受国家某些优惠政策等等,投资者不得不采取隐名的方式。

隐名投资的具体表现形式现以内资企业及外资企业为例进行说明。

●在内资企业中的存在的隐名投资表现形式:1、在国有企业转制过程中,享有购买股权资格的人没有足够的经济能力,而拥有经济能力的投资主体不享有购买资格。

2、公司股东之间存在高度的信任关系,一定程度上也缺乏法律意识,投资人认缴股份或者增加投资后未到工商部门办理股权登记。

3、公司法规定未上市发行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在一定年限内发起人股份不得转让,据此,原投资人有意提前转让股权时无法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因此用私下的协议转让形式进行变通。

4、境外投资者用国内投资者的身份设立生产性企业的情况也有存在,原因为设立外商投资企业购买土地使用权时需受到注册资金限制,并且在购买集体土地使用权方面也有诸多困难,而内资生产性企业在受让集体土地使用权方面受到的限制较为宽松。

●在外资或者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的存在的隐名投资表现形式:1、境外投资者在国内设立外资企业通常采取授权资本制,分期进行出资,有些境外投资者第一次在国内投资失败后,第一个设立的外资公司的注册资本金尚未出资到位,债权人往往会采取追诉股东的形式主张其债权,境外投资者在设立第二个公司时,为了规避补足注册资金的偿付责任往往利用隐名投资的方式进行变通。

2、境外实际投资者不经常到国内,或者基于信任关系将股权交给另一名境外投资者管理,在香港地区通常采用信托管理的方式,这种情况还往往涉及到信托投资法律关系。

3、中外合资企业或者外商独资企业可以享有某些税收优惠政策,为此一部分国内投资者借用国外投资者的名义设立中外合资企业或者外商独资企业。

4、出于招商引资的需要,有些地方政府在土地政策方面对中外合资企业或者外商独资企业实施重大倾斜,并相应规定了大量优惠政策,国内投资者为了能够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及相关优惠,采取了借用境外投资者的名义设立企业的方法。

5、在中外合资企业中不允许个人成为中方投资者,所以产生了在外资企业中有国内个人充当隐名投资人的现象。

二、隐名投资的法律性质与产生的法律纠纷的处理隐名投资性质上实际是隐名出资人与显名出资人之间的一种内部契约关係,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不由法律规定,而由契约内部规定,管理机关和第三人无从知晓。

从法律特征来看,该内部契约属合同之债的关系,属民法的意思自治范畴,并非无效契约,是否需要隐名投资是隐名投资人的自由,法律亦应尊重当事人之间的契约自由。

但是,隐名投资存在的固有风险是不容忽视的。

在实践中,因隐名投资造成企业产权不明而产生的纠纷大量存在,并且通常较为棘手。

常见的因隐名投资引起的法律纠纷为两类:一类为隐名投资人与显名投资人之间的确权纠纷、利润分配纠纷;另一类为隐名或显名投资人因股权转让、公司经营与第三人之间的纠纷。

对隐名投资法律纠纷的处理主要有以下两种观点:1、实质说。

认为无论出资人是谁,事实上做出出资行为者应当成为权利义务的主体,即实际出资人视为公司的股东。

此观点系以意思主意为其理论基础,主张探求与公司构建股东关系的真实意思人,而不以外在表示行为作为判断股东资格的基础,是由民法的真意主义导源出来的。

2、形式说。

即认为在借用名义出资的情形下,应将名义上的出资人(即名义出资人)视为公司股东。

此观点以表示主义为理论基础。

因此,在解决隐名投资法律纠纷的问题上应当采用实质与形式相结合。

真实主义是适合民法等个人法的立法理念;而表示主义则与商法等团体法立法理念向吻合。

公司法属于典型的团体法,但也有个人法上的规范,在与公司法相关的法律关系中,有的属于个人法上的法律关系,应当优先考虑个人法规则的适用。

显名投资人与隐名投资人之间的契约属于个人法上的法律关系,收该契约影响的只是该契约的双方当事人,所以就其之间产生的争议,应当用个人法则进行调整。

而就公司债权人而论,为保护善意第三人,应按照形式主义规则,其对公司股东资格的认定,则属于团体法上的关系,应适用团体法进行调整。

6、独立董事问责机制独立董事虽然具有独立性,但不是断线的风筝,必须对公司与股东利益负责,并关怀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利益。

中国证监会《指导意见》第1条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50条均确认,独立董事对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

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上市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上市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一样,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义务(含忠实义务与勤勉义务)。

独立董事维护的公司整体利益既不完全等同于大股东利益,也不完全等同于股东利益。

大中小三类股东的利益都蕴涵于公司利益中,不允许大股东利益凌驾于中小股东利益之上。

公司利益也不等同于大股东利益与中小股东利益的简单相加,或股东近期利益与股东长远利益的简单相加。

现代公司法认为,公司利益既蕴涵股东利益,也蕴涵其他利害关系人利益,如消费者利益、职工利益、债权人利益、供应商利益、环境利益、公司所在社区利益。

独立董事既应追求股东利益最大化,也应关心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利益。

这才是独立董事对公司利益负责的全面含义。

独立董事仅对中小股东利益或仅对股东利益负责的观点有失偏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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