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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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

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

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借款费用是指企业为融资目的而从金融机构或其他债权人处取得的贷款所支付的费用,包括各种形式的利息、佣金、担保费用等。

它是企业融资活动中的一项重要成本,对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有着直接而重要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的规定,借款费用应当按照发生制进行会计处理。

在发生制下,借款费用应当在取得借款时计入当期损益,且借款费用必须与借款直接相关,能够可靠计量。

首先,借款费用的计提应该符合准则规定的相关要求。

根据准则规定,借款费用包括利息费用和其他费用,企业在取得借款时,应当计提利息费用。

利息费用的计提应当是根据借款利率、借款金额和借款期限等因素确定,借款费用的计提往往需要依赖于借款合同、借款审批文件等资料作为依据。

其次,借款费用的划分和分摊也是一项重要任务。

通常情况下,借款费用的直接发生对象是借款本金,但有时也会包括其它的相关费用。

借款费用应当按照相关的会计政策和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的划分和分摊。

对于长期借款,借款费用的分摊应当结合借款期限和还款方式,进行合理的计算和分摊,确保借款费用的划分分摊合理而准确。

再次,借款费用的会计处理需要遵循相关的会计原则。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借款费用应当按照交易金额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

在实际会计处理中,借款费用通常是以费用的形式计入损益,与相关的借款金额进行对冲,从而反映了借款费用对企业经营业绩的影响。

最后,借款费用的确认和披露也是准则规定的重要内容。

根据准则规定,企业应当按照实际发生的借款费用计提相关费用,并在财务报表中明确进行披露。

借款费用的披露通常包括借款利率、借款期限、借款金额、发生的借款费用等相关信息,以便用户理解和评估企业的借款活动和借款费用。

总结起来,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对企业借款活动中的费用计提、划分、分摊、会计处理和披露等方面做出了具体的规定。

企业应当按照准则的要求,合理计提借款费用,并进行合理划分、分摊和会计处理,同时在财务报表中明确披露相关信息,以便用户理解和评估企业的借款活动和借款费用对经营业绩的影响。

【税会实务】《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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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会实务】《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解析
一、新准则的主要内容
1.借款费用的概念及范围。

所谓借款费用,是指企业因借款而发生的利息及其他相关成本,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

2.借款费用的处理方法。

企业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应当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应当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具体规定如下:
(1)借款利息。

在资本化期间内,专门借款和一般借款的利息应当予以资本化,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成本。

但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资本化金额,不应当超过当期借款实际发生的利息金额。

(2)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

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应当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3)辅助费用。

专门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前发生的,应当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予以资本化,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成本;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发生的,应当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一般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应当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进行确认,计入当期损益。

(4)外币借款汇兑差额。

在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

《企业会计准则第17 号——借款费用》解释

《企业会计准则第17 号——借款费用》解释

《企业会计准则第17 号——借款费用》解释为了便于本准则的应用和操作,现就以下问题作出解释:(1)符合借款费用资本化条件的存货;(2)借款利息费用资本化金额的确定;(3)借款溢价或者折价的摊销采用实际利率法;(4)借款费用资本化的暂停。

一、符合借款费用资本化条件的存货根据本准则规定,符合借款费用资本化条件的存货包括:如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用于出售的房地产开发产品、机械制造企业制造的用于对外出售的大型机械设备等。

这些存货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建造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

其中“相当长时间”,是指为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所必要的时间,通常为1 年以上。

如果由于人为或者故意等非正常因素导致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时间较长的,不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存货。

二、借款利息费用资本化金额的确定(一)专门借款利息费用的资本化金额本准则第六条(一)规定,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应当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金额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者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

专门借款发生的利息费用,在资本化期间内,应当全部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成本,不计算借款资本化率。

专门借款应当有明确的专门用途,即为购建或者生产某项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专门借入的款项。

通常签订有标明该用途的借款合同。

(二)一般借款利息费用的资本化金额本准则第六条(二)规定,在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内,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应当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一般借款是指除专门借款以外的其他借款。

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所占用一般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之和÷(所占用一般借款本金加权平均数)例如,某公司于20×7年1月1日动工兴建一幢办公楼,工期为1年,工程采用出包方式,分别于20×7年1月1日、7月1日和10月1日支付工程进度款1500万元、3000万元和1000万元。

《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的理解与分析

《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的理解与分析

《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的理解与分析:2006年2月,我国在2001年8月首次发布了《准则-借款费用》(以下简称旧准则)的基础上,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以下简称新准则)。

新准则扩大了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资产范围,明确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资产包括需要相当长时间才能达到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以及存货等。

现在本人就新准则的理解与阐述如下:一、新准则的主要1、借款费用的概念:借款费用是指企业因借款而发生的利息及其他相关成本,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着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

2、借款费用的确认与计量确认计量借款费用时,是否为符合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资产是一个重要的条件。

符合资本化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或存货等资产。

资本化期间,是指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专门借款,是指为购建或着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专门借入的款项。

(1)对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生产的,应当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

借款费用只有在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时,才能开始资本化:毕业论文①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②借款费用已经发生;③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须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其他借款费用,应当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其他借款费用,应当区别情况进行会计处理:①如果该借款费用在筹建期间发生的,应当根据其发生额先计入长期待摊费用,然后在开始生产当月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管理费用);②如果该借款费用属于在生产经营期间、为生产经营而发生的,应当根据其发生额全部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财务费用)。

《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解释

《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解释

《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解释准则17号明确了借款费用的定义、确认、计量及报告等方面的要求。

首先,借款费用是指企业以获取借款而发生的与借款相关的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如手续费、附加费用、担保费用等。

借款费用应当与相关的借款金额一起确认,并通过摊销等方法分摊到相关的会计期间。

借款费用的确认和计量应当符合先成先取、实际发生和经济利益能够量度的原则。

根据准则17号,借款费用的确认主要是通过费用的正确认定和实际发生来实现的。

费用的正确认定指的是确认借款费用应当具备的条件,包括借款费用与借款的发生直接相关、费用金额能够可靠计量和费用已经发生等。

实际发生是指费用已经实际支付或者承担的情况下方可确认为借款费用。

借款费用的计量主要是通过摊销来实现的。

根据摊销的原则,借款费用应当按照相关借款的期限进行平均分摊,即费用摊销期限越长,每个会计期间摊销的费用越少;费用摊销期限越短,每个会计期间摊销的费用越多。

在进行费用的摊销时,企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确保费用的摊销能够准确反映借款费用的实际情况。

准则17号还规定了企业应当如何报告借款费用的要求。

根据准则17号的要求,企业在其财务报表中应当明确列示借款费用,并将其列为与借款直接相关的利息费用或者其他应付款项。

同时,企业还应当在相关的财务报表附注中对借款费用的确认、计量以及摊销等情况进行详细披露,以提高财务信息的透明度和可理解性。

总之,准则17号对于企业在借款时产生的费用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和解释,包括借款费用的定义、确认、计量和报告等方面的要求。

企业应当根据准则17号的规定,合理识别、确认、计量和报告借款费用,以确保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可比性,提高财务报表的质量和透明度。

同时,相关财务报表的用户也应当了解准则17号的要求,正确理解和分析企业的借款费用情况,以做出明智的经济决策。

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

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

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企业在融资活动中常常会选择借款来筹集所需的资金。

借款费用是企业为了使用外来资金而必须支付给借款人的成本。

借款费用是一种重要的资金成本,在资金运作中占有很大的比例。

因此,借款费用的计算和核算对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济效益有重要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的规定,计算借款费用的方法主要有两种:按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和按摊销法计入损益。

按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的方法适用于借款费用的实际发生额易于确定的情况。

按摊销法计入损益的方法适用于借款费用的实际发生额难以确定的情况。

借款费用的会计处理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借款费用的确认、借款费用的计量和借款费用的核算。

首先,借款费用的确认。

借款费用应当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企业从金融机构处借款时,应当确认借款费用。

借款费用应当作为可计量的资产或负债确认,并作为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其次,借款费用的计量。

借款费用的计量应当以实际发生额为依据。

具体计量方法根据实际情况采用按摊销法或其他合理的计量方法。

最后,借款费用的核算。

企业应当建立相应的会计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借款费用的核算程序和责任。

借款费用应当按照会计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进行核算和处理。

总之,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对企业借款活动产生的费用进行了规范和明确。

借款费用的计算和核算对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济效益有重要的影响。

企业应当根据准则的规定,合理计算和处理借款费用,建立相应的会计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借款费用的准确和真实反映。

这样才能保证企业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为企业的经营和发展提供准确的参考依据。

经济论文—解读《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

经济论文—解读《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解读《企业会计准则第号——借款费用》【摘要】本文主要对新《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进行分析、讲解。

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了1项企业会计基本准则及38项企业具体会计准则这标志着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的基本建成并逐步实现了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并轨真正实现了会计语言的国际化财务信息的通用化。

由于大量新准则以及修改的准则的颁布给企业实务工作者带来了一定的困难为使该准则于2007年顺利实施有必要进行相关准则的讲解。

一、借款费用准则的比较分析一扩大了核算的范围原准则规定只有借款进行的固?ㄗ什ㄉ璨旁市斫薪杩罘延玫淖时净渌淖什辉市斫薪杩罘延玫淖时净怼?新修订的借款费用准则规定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均可以按照借款费用准则加以处理。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资产包括固定资产和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的存货、投资性房产等。

新准则把核算范围扩大到存货以及投资性房地产等。

这样一些商品生产周期较长、需要靠借款进行生产的企业其借款费用也允许进行资本化了。

如船舶制造业、大型设备加工企业等在生产商品时发生的借款符合要求的也可以将借款费用资本化确认为相关资产的成本使资产的核算更加准确。

二新准则不再强调“专门借款”的概念原准则在强调“借款费用”概念的同时还强调“专门借款”的概念。

即为购建固定资产而专门借入的款项。

由此可以看出原准则强调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前提是企业为固定资产建设取得了专门的借款即强调借款用途的确认。

新修订的借款费用准则将专门借款的概念作为借款费用资本化的一个内容加以处理该准则在涉及专门借款的同时还涉及一般借款的处理。

三对工程项目占用一般借款做了明确的规定原借款费用准则规定工程的支出款超过专门借款的部分不允许进行资本化。

新借款费用准则第六条明确规定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了一般借款的企业应当根据累计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超过专门借款的部分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利息中应予资本化的金额。

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

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为借款费用提供了具体的规定和指导,旨在确保企业在借款活动中合理计提和确认借款费用,以准确反映企业的经济事项和财务状况。

本文将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进行详细解读,包括其适用范围、计提和确认方法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等方面。

首先,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适用于企业在借款活动中产生的费用。

借款费用包括发行或获得债券、贷款和其他借款所支付或产生的一次性费用,如手续费、中介费、保荐费、担保费等。

对于借款费用的计提和确认,企业应根据实际发生的费用金额进行确认,同时应当将费用与相关借款的期间相匹配,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具体来说,在借款活动开始时,企业应将实际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这些费用可以是由借款本身产生的,也可以是与借款相关的费用,如律师费、审计费等。

对于一次性支付的借款费用,企业应当在确认时予以计提。

而对于借款期限较长且包含利率差异的情况,企业在确认借款费用时应按照利率差异法或摊销法进行处理。

利率差异法是指将借款费用与借款利率的差额分摊到借款期间,并按照确定的分摊方法计提;而摊销法是指将借款费用按照合理的期间分摊到借款期间内。

此外,在借款费用的会计处理中还涉及到借款相关费用的资本化。

企业在确认借款费用时,如果发现有可能获得未来经济利益,且费用金额较大、受益期较长,可以将部分或全部费用资本化,并在未来的会计期间按照摊销方法进行分摊。

总之,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为借款费用的计提和确认提供了明确的规定和指导。

企业应在借款活动中合理计提费用,按照相关要求进行会计处理,以准确地反映企业的经济事项和财务状况。

这样有助于企业对借款费用进行全面、准确的核算和报告,提高财务信息的可靠性和可比性。

新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

新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
借款费用是公司融资活动中产生的费用,包括利息费用、手续费、折扣以及其他与借款相关的费用。

新会计准则第17号对借款费用的会计处理作出了详细规定,主要包括借款费用的认定时机、借款费用的计量以及借款费用的会计确认等方面。

首先,根据新会计准则第17号的规定,借款费用的认定时机是在公司实际开始通过向债权人融资来获取借款资金时。

认定时机确定后,公司需要开始计算借款费用,并将其作为贷款的一部分,计入长期借款或短期借款的金额。

同时,公司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将借款费用按照合理的方式进行分配。

其次,借款费用的计量主要是根据借款费用的性质进行衡量。

利息费用是最常见的借款费用,一般按照借款利率进行计算。

对于手续费、折扣以及其他与借款相关的费用,公司需要按照相应的规定进行计量。

例如,手续费可以在借款期间内按月摊销,折扣可以在发生时立即计入成本,其他与借款相关的费用在实际发生时进行计量。

最后,借款费用的会计确认主要是进行费用的分摊和会计处理。

根据新会计准则第17号的规定,借款费用应该按照借款期间的实际利息支出进行分摊。

具体分摊方法可以根据融资合同的具体约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确定。

在每个会计期间结束时,公司需要在财务报表中确认借款费用,并按照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披露。

综上所述,新会计准则第17号对借款费用的会计处理作出了明确规定,主要包括借款费用的认定时机、借款费用的计量以及借款费用的会计
确认等方面。

公司在进行借款融资活动时,应该遵守这些规定,合理计量和确认借款费用,以保证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企业会计准则第 17 号——借款费用

企业会计准则第 17 号——借款费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是指规定了借款费用的会计处理原则的规范性文件。

借款费用是指企业在借用资金时(借款、账户透支等)所需要支付的各种费用,包括利息、手续费、担保费、承诺费等。

这些借款费用直接影响了企业的资金使用成本,因此会计准则的处理方式也十分重要。

一、借款费用的确认标准企业借款时所需要支付的费用分为两种性质:一种是直接与借款金额相关的,如利息等;另一种是与借款用途相关的一些费用,如担保费用、审查费用等。

在确认借款费用时,需要参考以下标准:1.合理性:借款费用必须是合理的,不能超出了一般业务中合理的费用范围。

2.直接性:与借款利用的相关费用才能作为借款费用,不能将与借款没有直接关系的费用,如押金、保险、物业费等记为借款费用。

3.可确认性:借款费用需要满足相关会计确认条件,如与借款相关的费用需要以适当方式进行确认和核算。

二、借款费用的核算在借款期间,企业需按照资金实际的使用情况将所支付的借款费用计入资本化成本,用于计算借款的期间费用,并在相关期间内按照资本化成本进行折旧或摊销,从而被体现在当期的企业会计报表中。

三、借款费用的会计处理方式1.直接确认法直接确认法是指直接确认企业在借款期间所支付的利息等费用,并在当期进行贷记账户,并记入当期损益表中。

2.资本化处理法资本化处理法是指将借款费用确认为无形资产,并在借款期间在相关账户或库存表中体现。

四、借款费用的重要性借款费用是企业在借款过程中必须要承担的资金成本之一,对于企业的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都有着重要的影响。

因此,在借用资金时,需要对借款费用进行认真的规划和管理,合理地控制借款成本,同时也需要关注借款费用的会计处理方式,保证正确地进行核算和报表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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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解析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是中国会计准则第17号,是关于企
业借款费用的会计处理规定。

企业借款费用是指企业借入的资金相应缴纳
的费用,主要包括登记费、手续费、利息等。

本准则规定了企业借款费用
的计量、计提与核算要求。

一、计量
1、借款费用的计量,应以实际发生的费用为基础,计量时应折算为
实际发生的金额。

2、利息费用的计量,应根据按日计息原则,按实际发生的金额计量。

3、登记费用的计量,应根据签订的合同约定,按实际发生的金额计量。

二、计提
1、借款费用在借款发放时,应一次性计提费用,作为本次借款成本
的一部分。

2、计提的借款费用,应过分计提,对期限超过一年的借款,应按其
期限分摊计提。

3、对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借款,应按固定比例计提,不得另行确定借
款费用的计提比例。

三、核算
1、核算借款费用,应当将其分账归成以“借款费用”科目,具体分账内容应当以合同约定费用为准,可分为服务费、账户管理费、处置费等子目。

2、借款费用应当以借款期限为期限,按照借款期限计提,余额结转至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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