咳嗽基层合理用药指南
中国儿童咳嗽诊断与治疗临床实践指南(2023基层版)

【标准·方案·指南】中国儿童咳嗽诊断与治疗临床实践指南(2023基层版)咳嗽是儿童呼吸系统疾病的常见症状和就诊原因。
我国基层医疗机构限于诊疗技术和条件,对儿童咳嗽诊断和治疗等方面的认知普遍不全相同,且具有一定的特殊性。
由此,中华医学会儿科学分会临床药理学组等联合制订“中国儿童咳嗽诊断与治疗临床实践指南(2023基层版)”,通过前期调研,充分征询基层医生的意见,针对儿童咳嗽评估、诊断、用药、转诊和健康教育等方面9个迫切关注的重要问题,形成17条循证推荐意见和建议,旨在指导基层医务工作者规范、科学地诊治儿童咳嗽,同步提升对儿童咳嗽的管理水平。
咳嗽是呼吸道对各种刺激的保护性生理反射,但剧烈或长期咳嗽不仅影响患儿的生活质量,也会给家庭和社会带来相当的负担[1]。
无论在基层医疗机构还是上级医院呼吸专科,咳嗽均是儿童就诊的常见原因[2],据估计我国儿童慢性咳嗽患病率高于成人,约为7.67%[3]。
中华儿科杂志于2008、2013年分别推出了两版儿童慢性咳嗽诊治指南,2021年发表了基于循证方法制订的“中国儿童咳嗽诊断与治疗临床实践指南(2021版)”(以下简称“2021专业版指南”)[4, 5, 6],紧接又适时推出了“中国儿童咳嗽指南(2021患者版)”[7]。
多部指南的推广和应用有效提升了儿科医生对咳嗽相关疾病的诊疗水平,也促进了家长对咳嗽症状的认知和对咳嗽患儿的合理照护与共同决策,促成了医患沟通诊治疾病的新模式。
但是,我国幅员辽阔,医疗技术资源分布并不均衡,基层医生对咳嗽关注的问题与上级医院不全相同,为解决这一现实矛盾,进一步提升基层医疗机构对儿童咳嗽的管理水平,中华医学会儿科学分会临床药理学组、国家儿童健康与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中华医学会儿科学分会呼吸学组、中国医师协会儿科医师分会儿童呼吸专业委员会、中国妇幼保健协会儿童变态反应专委会呼吸学组、中华儿科杂志编辑委员会历时1年联合制订“中国儿童咳嗽诊断与治疗临床实践指南(2023基层版)”(以下简称“本指南”)。
《急性气管-支气管炎基层合理用药指南》(2020)要点

《急性气管-支气管炎基层合理用药指南》(2020)要点一、疾病概述(一)定义急性气管-支气管炎是由感染、物理、化学刺激或过敏等因素引起的急性气管-支气管黏膜炎症,常发生于寒冷季节或气温突然变冷时。
(二)诊断与鉴别诊断诊断:急性起病,主要症状为咳嗽,可伴有其他呼吸道症状如咳痰、气喘、胸痛,上述症状无其他疾病原因解释,可对本病作出临床诊断。
鉴别诊断:急性气管-支气管炎需与肺炎、变应性鼻炎、急性上呼吸道感染、流行性感冒、支气管哮喘、肺癌、百日咳、充血性心力衰竭等疾病鉴别。
二、药物治疗原则(一)镇咳对于频繁或剧烈咳嗽造成的不适,影响学习、生活、工作和睡眠,甚至可能引起气胸、肋骨骨折、晕厥等并发症的患者,可酌情应用右美沙芬、喷托维林或苯丙哌林等镇咳药。
痰多者不宜使用可待因等强力镇咳药。
对于白天工作需要精神警觉(如驾驶员)的患者,慎用可待因或其他含阿片镇咳药。
可待因和右美沙芬使用时间不宜过长。
(二)祛痰溴己新、氨溴索、乙酰半胱氨酸和标准桃金娘油等均具有化痰作用。
(三)解痉抗过敏对于支气管痉挛(喘鸣)的患者,可给药解痉平喘和抗过敏治疗,如氨茶碱、沙丁胺醇和马来酸氯苯那敏等。
(四)抗感染治疗不推荐对无肺炎的急性单纯性气管-支气管炎进行常规抗菌药物治疗。
对存在过去一年曾住院治疗、口服皮质类固醇、糖尿病或充血性心力衰竭其中一项且年龄≥80岁的患者,或者存在两项且年龄≥65岁的患者,可酌情使用抗菌药物。
急性气管-支气管炎的常见治疗药物见表1。
三、治疗药物(一)溴己新祛痰药。
用于慢性支气管炎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伴有痰液黏稠不易咳出者的祛痰治疗。
禁忌证:对盐酸溴己新或其辅料成分过敏者禁用。
不良反应及处理:用法和用量:(1)成人:8~16mg/次、3次/d,餐后口服。
(2)儿童:(3)特殊人群用药:老年人用药无特殊;有胃溃疡或胃溃疡病史者慎用;肝功能不全者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药物代谢动力学:药物相互作用:(二)氨溴索祛痰药。
咳嗽诊疗方案用药指导方案

咳嗽(感冒后咳嗽或感染后咳嗽)诊疗方案中药合理用药指导方案(绿色为诊疗方案内容)二、风寒恋肺证治法:疏风宣肺,散寒止咳推荐方药:1)小青龙汤加减【方剂出处】小青龙汤出自张仲景•《伤寒论》。
原方为:麻黄三两(去节)芍药三两五味子半升干姜三两甘草三两(炙)细辛三两桂枝三两(去皮)半夏半升(洗)。
主治“伤寒表不解,心下有水气”的外寒内饮证。
【药物组成】炙麻黄、干姜、细辛、五味子、杏仁、桔梗、白前、苏叶、紫菀、甘草【饮片要求】处方中各饮片均应符合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以下均称《药典》)中相关的要求。
(有特殊要求的列出,未有特殊要求的遵照《药典》规定)【随证加减】气虚者可加党参、黄芪、人参等,咳吐黄痰者可加入黄芩、胆南腥等;阳虚畏寒可加入制附子、肉桂等,阴虚有热者可加入天花粉等。
肾虚者加入杜仲、桑椹子等。
【煎煮及服用方法】诸药混合,置入煎煮容器内,加水超过药材表面2-3公分,浸泡20-30分钟,大火煮开后,文火煎煮40分钟后将药汁沥出。
药渣加水后煮开,文火煎煮30分钟后,沥出药汁。
将两次的药汁合并,分早晚两次服。
【禁忌】气虚多汗、阴虚咳嗽及虚炎上炎者忌用【注意事项】1.麻黄中含有麻黄碱和伪麻黄碱。
在国外,麻黄及其制剂所引起的不良反应较多,除了心血管系统和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外,还可能引起严重的肝损害。
因此,在使用时请注意辨证使用。
2.苦杏仁有小毒,药典规定用量为3-10克。
过量服用可发生中毒,轻者可表现出现头晕乏力,吐泻,腹痛、上腹部烧灼感,血压升高,呼吸加快;严重者,呼吸明显减慢而表浅,昏迷,并可有强直性、阵发性痉挛,瞳孔散大,血压下降,若不及时抢救,最后因呼吸衰竭而死亡。
3.细辛:药典规定用量为:1-3克;自古以来有“细辛不过钱”的说法。
现代临床上有经验的医生并不囿于“不过钱”的说法,用量有所增加。
本品服用剂量过大,可发生面色潮红,头晕、多汗,甚则胸闷、心悸、恶心、呕吐等副作用。
细辛反藜芦,两药如有同用,请注意。
咳嗽基层诊疗指南(实践版)完整版

咳嗽基层诊疗指南(实践版)完整版一、概述在内科门诊,咳嗽是最常见的求诊症状,对患者工作、生活和社会活动有负面影响,需要规范诊治。
按病程咳嗽可分为急性咳嗽(<3周)、亚急性咳嗽(3~8周)和慢性咳嗽(>8周),按性质又可分为干咳与湿咳(每天痰量>10 ml)。
根据X线胸片检查结果可将慢性咳嗽分为两类:一类为X线胸片有明确病变者,如肺结核、支气管肺癌等;另一类为X线胸片无明显异常,以咳嗽为主要或唯一症状,即传统概念的慢性咳嗽。
慢性咳嗽在社区人群中患病率约10%,可占国内呼吸专科门诊量三分之一左右,30~40岁年龄段最多,男女比例接近[1,2,3]。
二、病因学分析(一)病因急性咳嗽的常见病因为普通感冒和急性气管-支气管炎,其次为哮喘、慢性支气管炎和支气管扩张等原有疾病的加重,或者为环境因素或职业因素暴露。
亚急性咳嗽最常见的原因是感染后咳嗽(PIC),其次为慢性咳嗽的亚急性阶段,少部分为迁延性感染性咳嗽。
慢性咳嗽常见病因包括咳嗽变异性哮喘(CVA)、上气道咳嗽综合征(UACS)、嗜酸粒细胞性支气管炎(EB)、胃食管反流性咳嗽(GERC)和变应性咳嗽(AC),共占慢性咳嗽病因的70%~95%。
国内以CVA最常见,占慢性咳嗽病因的32.6%,其次为UACS和EB,而GERC近年有增多趋势[4,5,6]。
其他病因有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症、气管-支气管结核、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ACEI)等药物性咳嗽、支气管肺癌和心理性咳嗽等。
少见和罕见咳嗽病因所占比例很少,但涉及病因繁多。
少部分慢性咳嗽患者即使经全面检查和治疗,病因仍无法明确,称为不明原因慢性咳嗽或特发性咳嗽,近年来亦称之为"咳嗽高敏综合征"[7]。
(二)病理生理机制咳嗽反射弧中咳嗽感受器、传入神经以及咳嗽中枢的任一环节受到影响,都可能导致咳嗽的发生。
由于咳嗽反射传入神经分布较广,因此除呼吸系统疾病外,消化、心血管、耳鼻喉等系统的疾患也可引起慢性咳嗽。
《咳嗽基层诊疗指南》要点

《咳嗽基层诊疗指南》要点咳嗽是机体清除呼吸道异物和保持通气的一种生理性反射动作,也是最常见的症状之一、针对咳嗽的诊疗,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编制了《咳嗽基层诊疗指南》。
以下是该指南的主要要点:一、分类与鉴别诊断:1.咳嗽可分为急性咳嗽、亚急性咳嗽和慢性咳嗽。
急性咳嗽指咳嗽持续不超过3周,亚急性咳嗽指咳嗽持续3~8周,慢性咳嗽指咳嗽持续超过8周。
2.根据咳嗽特征和伴随症状,将咳嗽分为分泌物性咳嗽、干性咳嗽和嗽痰困难的咳嗽。
3.通过咳嗽的临床表现、咳痰特征、胸片和肺功能检查等,进行鉴别诊断,以排除潜在的疾病。
二、病因与诱因:1.急性咳嗽主要原因包括感冒病毒感染、细菌感染、支气管炎、过敏等。
慢性咳嗽常见原因包括支气管哮喘、慢性阻塞性肺疾病、鼻炎、鼻窦炎等。
2.诱发和加重咳嗽的因素包括冷空气、烟雾、化学物质、气体刺激、尘螨、气候变化等。
三、治疗原则:1.针对咳嗽的病因进行治疗,对症治疗。
2.急性咳嗽可采取非药物治疗,如饮水保持充足、室内保持适宜湿度、避免刺激性物质等。
若症状严重,可采用咳嗽抑制药或祛痰药治疗。
3.对于慢性咳嗽患者,需详细评估疾病情况,积极治疗基础疾病。
四、合理用药:1.常用的咳嗽抑制药物包括右美沙芬、扑尔敏、可待因等。
应根据病因及病情选择合适的药物。
2.常用的祛痰药物包括溴己新、氨溴马胆碱、氨溴索等。
对于带有细菌感染征象的患者,可应用抗生素。
3.对于特定病因引起的咳嗽,如支气管哮喘、鼻窦炎等,需进行针对性的治疗。
五、咳嗽治疗中的注意事项:1.对于孕妇、哺乳期妇女、老年患者和儿童,应慎用药物,尽量选择非药物治疗和中成药治疗。
2.对于咳嗽症状持续时间超过3周的患者,应及时就医明确病因。
3.应避免滥用抗生素和催咳药物,避免长期使用。
以上是《咳嗽基层诊疗指南》的主要要点,旨在指导临床医生对咳嗽患者的病因诊断和治疗,提高咳嗽的诊疗质量,增强患者的生活质量。
对于患者来说,如遇到持续咳嗽,请及时就医,遵循医生的建议进行治疗。
2024咳嗽基层诊疗与管理指南(完整版)

2024咳嗽基层诊疗与管理指南(完整版)咳嗽是门诊患者最常见的症状。
在国内专科门诊中,慢性咳嗽患者占1/3以上[1]。
咳嗽病因复杂且涉及面广,明确诊断需结合多项检查。
很多患者常因诊断不明确,反复进行各种检查或者长期使用抗菌药物和镇咳药物,收效甚微并产生诸多不良反应,对患者的工作、学习和生活质量造成严重影响,同时也带来了严重的卫生经济负担[2,3, 4]。
2018年,中华医学会受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基层卫生健康司委托组织制定了«咳嗽基层诊疗指南(2018年)〉〉并刊千«中华全科医师杂志〉〉[5,6], 是国内第一部由全科医学专家参与制定的面向基层的咳嗽诊治指南,获得了广大基层及全科医生的关注,为基层咳嗽诊治提供了很好的指导。
6年来,关千咳嗽诊治的内容有了进一步的循证医学证据,«咳嗽的诊断与治疗指南(2021)〉〉[7]已进行更新与发布。
为进一步规范我国基层咳嗽的诊断和治疗,及时反馈相关研究进展,在中华医学会、中华医学会杂志社的组织领导下,来自中华医学会全科医学分会、中华医学会呼吸病学分会哮喘学组、中华医学会«中华全科医师杂志>〉编辑委员会等的专家开展了指南的修订工作,形成«中国咳嗽基层诊疗与管理指南(2024年)〉〉。
本次修订基本保持原有的架构,同时充分结合基层诊疗的实际环境、条件及基层诊疗的关注点,强化咳嗽的经验性治疗及药物的合理应用,关注诊治误区,是一部更贴近基层诊疗需求的实用性指南。
本指南目标人群为成人咳嗽患者。
使用者为基层全科、内科、中医科医师及其他相关科室医务人员。
指南制订工作组由呼吸病学、全科医学、指南制定方法学专家和医学编辑组成。
指南的证据质量和推荐强度:以贴合基层诊疗实际、基层临床适用性强为目标,对部分主要的诊疗意见进行了推荐,推荐意见的证据主要基千«咳嗽的诊断与治疗指南(2021)〉〉[7],同时新增了部分新近发表的高质量文献证据。
咳嗽基层诊疗指南(实践版)完整版word

咳嗽基层诊疗指南(实践版)完整版咳嗽基层诊疗指南(实践版)完整版一、概述在内科门诊,咳嗽是最常见的求诊症状,对患者工作、生活和社会活动有负面影响,需要规范诊治。
按病程咳嗽可分为急性咳嗽(3周)、亚急性咳嗽(3~8周)和慢性咳嗽(8周),按性质又可分为干咳与湿咳(每天痰量10ml)。
根据X线胸片检查结果可将慢性咳嗽分为两类:一类为X线胸片有明确病变者,如肺结核、支气管肺癌等;另一类为X线胸片无明显异常,以咳嗽为主要或唯一症状,即传统概念的慢性咳嗽。
慢性咳嗽在社区人群中患病率约10%,可占国内呼吸专科门诊量三分之一左右,30~40岁年龄段最多,男女比例接近[1,2,3]。
二、病因学分析(一)病因急性咳嗽的常见病因为普通感冒和急性气管-支气管炎,其次为哮喘、慢性支气管炎和支气管扩张等原有疾病的加重,或者为环境因素或职业因素暴露。
亚急性咳嗽最常见的原因是感染后咳嗽(PIC),其次为慢性咳嗽的亚急性阶段,少部分为迁延性感染性咳嗽。
慢性咳嗽常见病因包括咳嗽变异性哮喘(CVA)、上气道咳嗽综合征(UACS)、嗜酸粒细胞性支气管炎(EB)、胃食管反流性咳嗽(GERC)和变应性咳嗽(AC),共占慢性咳嗽病因的70%~95%。
国内以CVA最常见,占慢性咳嗽病因的32.6%,其次为UACS和EB,而GERC近年有增多趋势[4,5,6]。
其他病因有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症、气管-支气管结核、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ACEI)等药物性咳嗽、支气管肺癌和心理性咳嗽等。
少见和罕见咳嗽病因所占比例很少,但涉及病因繁多。
少部分慢性咳嗽患者即使经全面检查和治疗,病因仍无法明确,称为不明原因慢性咳嗽或特发性咳嗽,近年来亦称之为咳嗽高敏综合征[7]。
(二)病理生理机制咳嗽反射弧中咳嗽感受器、传入神经以及咳嗽中枢的任一环节受到影响,都可能导致咳嗽的发生。
由于咳嗽反射传入神经分布较广,因此除呼吸系统疾病外,消化、心血管、耳鼻喉等系统的疾患也可引起慢性咳嗽。
最新《咳嗽基层诊合理用药南(2020年版)》

咳嗽基层合理用药指南(2020年版)一、疾病概述[1-4](一)定义咳嗽是一种呼吸道常见症状,是机体的重要防御性反射,有利于清除呼吸道分泌物和有害因子,但频繁剧烈的咳嗽会对患者的工作、生活和社会活动造成严重影响。
不论是在呼吸专科门诊还是在社区门诊,咳嗽均是最常见的就诊症状。
(二)诊断和鉴别诊断咳嗽并不是一个疾病,可根据病史、症状(如咳嗽的持续时间、时相、性质、音色以及诱发或加重因素、体位影响、伴随症状等)、体格检查、辅助检查等,综合分析确定咳嗽的分类及其发病原因。
(三)疾病严重程度分层咳嗽按病程划分,可分为急性咳嗽、亚急性咳嗽和慢性咳嗽,急性咳嗽《3周,亚急性咳嗽为3~8周,慢性咳嗽》8周。
咳嗽按性质又可分为干咳与湿咳,建议以每天痰量》10ml 作为湿咳的标准。
临床常根据胸部X线检查有无异常将慢性咳嗽分为两类:一类为X线胸片有明确病变者,如肺炎、肺结核、支气管肺癌等;另一类为X线胸片无明显异常,以咳嗽为主要或唯一症状者,即通常所说的慢性咳嗽。
咳嗽可由多种原因所致,治疗关键在于病因治疗。
二、药物治疗原则(一)急性咳嗽的药物治疗感冒、急性气管-支气管炎、哮喘等可引起急性咳嗽,往往以对症治疗为主。
首先,镇咳药使用须谨慎,在必要时可用于咳嗽剧烈者。
其次,对于有痰且不易咳出者应使用祛痰药。
第三,抗菌药物不作为常规使用[5, 若有明确感染征象,可考虑给予口服抗菌药物。
(二)亚急性咳嗽的药物治疗[6]感染后咳嗽(PIC) 、咳嗽变异性哮喘(CVA) 、嗜酸粒细胞性支气管炎(EB) 、上气道咳嗽综合征(UACS) [7] 等可引起亚急性咳嗽。
PIC常为自限性,多能自行缓解,但部分患者咳嗽顽固,甚至发展为慢性咳嗽。
病毒感染后咳嗽不必使用抗菌药物,少部分细菌感染导致亚急性咳嗽,感染因素依旧存在,可能需要抗菌药物治疗。
CVA、EB、UACS的药物治疗可参考慢性咳嗽部分。
(三)慢性咳嗽的药物治疗CVA、UACS、EB、胃食管反流性咳嗽(GERC)和变应性咳嗽(AC) 可引起慢性咳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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咳嗽基层合理用药指南一、概述(一)定义咳嗽是一种呼吸道常见症状,是机体的重要防御性反射,有利于清除呼吸道分泌物和有害因子,但频繁剧烈的咳嗽会对患者的工作、生活和社会活动造成严重影响。
不论是在呼吸专科门诊还是在社区门诊,咳嗽均是最常见的就诊症状。
(二)诊断和鉴别诊断咳嗽并不是一个疾病,可根据病史、症状(如咳嗽的持续时间、时相、性质、音色以及诱发或加重因素、体位影响、伴随症状等)、体格检查、辅助检查等,综合分析确定咳嗽的分类及其发病原因。
(三)疾病严重程度分层咳嗽按病程划分,可分为急性咳嗽、亚急性咳嗽和慢性咳嗽,急性咳嗽<3周,亚急性咳嗽为3~8周,慢性咳嗽>8周。
咳嗽按性质又可分为干咳与湿咳,建议以每天痰量>10 ml作为湿咳的标准。
临床常根据胸部X线检查有无异常将慢性咳嗽分为两类:一类为X线胸片有明确病变者,如肺炎、肺结核、支气管肺癌等;另一类为X线胸片无明显异常,以咳嗽为主要或唯一症状者,即通常所说的慢性咳嗽。
咳嗽可由多种原因所致,治疗关键在于病因治疗。
二、药物治疗原则(一)急性咳嗽的药物治疗感冒、急性气管-支气管炎、哮喘等可引起急性咳嗽,往往以对症治疗为主。
首先,镇咳药使用须谨慎,在必要时可用于咳嗽剧烈者。
其次,对于有痰且不易咳出者应使用祛痰药。
第三,抗菌药物不作为常规使用[5],若有明确感染征象,可考虑给予口服抗菌药物。
(二)亚急性咳嗽的药物治疗[6]感染后咳嗽(PIC)、咳嗽变异性哮喘(CVA)、嗜酸粒细胞性支气管炎(EB)、上气道咳嗽综合征(UACS)[7]等可引起亚急性咳嗽。
PIC常为自限性,多能自行缓解,但部分患者咳嗽顽固,甚至发展为慢性咳嗽。
病毒感染后咳嗽不必使用抗菌药物,少部分细菌感染导致亚急性咳嗽,感染因素依旧存在,可能需要抗菌药物治疗。
CVA、EB、UACS的药物治疗可参考慢性咳嗽部分。
(三)慢性咳嗽的药物治疗CVA、UACS、EB、胃食管反流性咳嗽(GERC)和变应性咳嗽(AC)可引起慢性咳嗽。
1.CVA是哮喘的一种特殊类型,治疗原则与哮喘相同,推荐使用吸入性糖皮质激素(ICS)或ICS联合长效β2受体激动剂的复方制剂(如布地奈德/福莫特罗、氟替卡松/沙美特罗等)[8]。
也可选用白三烯受体拮抗剂。
治疗时间8周以上,部分需要长期治疗。
如症状较重或对上述药物治疗反应不佳时,可短期口服糖皮质激素治疗。
具体药物治疗方案见《支气管哮喘基层合理用药指南》[9]。
2.UACS/鼻后滴流综合征(PNDS)治疗应依据导致UACS/PNDS的基础疾病而定[10]。
对于非变应性鼻炎或普通感冒患者,治疗首选第一代抗组胺药和减充血剂(多数为复方制剂药物);变应性鼻炎患者首选鼻吸入糖皮质激素和口服第二代抗组胺药或白三烯受体拮抗剂;慢性鼻窦炎常由细菌感染引起,往往需要抗菌治疗,可联合鼻吸入糖皮质激素,也可局部应用减充血剂减轻鼻黏膜充血水肿,或生理盐水鼻腔冲洗、祛痰剂及黏液溶解剂等辅助治疗。
内科治疗效果不佳时建议转诊至专科医师,必要时手术治疗。
3.EB对糖皮质激素治疗反应良好,首选ICS治疗,持续应用8周以上,初始治疗的开始3~5 d可联合口服泼尼松。
4.GERC首先需调整生活方式[11]。
治疗上可采用抑酸药(如质子泵抑制剂、H2受体拮抗剂等)和促胃动力药(如莫沙必利),抑酸药疗程通常需要8周以上,建议餐前服用。
5.AC可予以糖皮质激素或抗组胺药治疗[8]。
如ICS治疗4周以上,初期可短期口服糖皮质激素(泼尼松,3~5 d)。
咳嗽的药物治疗推荐见表1。
三、治疗药物[12-15](一)喷托维林1.药品分类:镇咳药。
2.用药目的:用于各种原因引起的干咳。
3.禁忌证:对喷托维林或其制剂辅料过敏者禁用。
4.不良反应:偶有便秘、轻度头痛、头晕、嗜睡、口干、恶心、腹泻。
5.剂型和规格:片剂,25 mg/片。
6.用法和用量:(1)成人:口服,25 mg/次、3~4次/d。
(2)5岁以上儿童:口服,6.25~12.5 mg/次、2~3次/d。
(3)特殊人群用药:妊娠和哺乳期妇女用药经验不足,必须使用时,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7.药物代谢动力学:药动学参数不详。
8.药物相互作用:相互作用药物不详。
(二)可待因1.药品分类:镇咳药(本品按麻醉药品管理)。
2.用药目的:用于较剧烈的频繁干咳时镇咳,如果痰量多并用祛痰药。
3.禁忌证:对可待因或其制剂辅料过敏者禁用;妊娠期和哺乳期妇女禁用;18岁以下青少年、儿童禁用;多痰患者、已知为细胞色素P450 2D6酶(CYP2D6)超快代谢者禁用。
4.不良反应:多见心理变态或幻想、呼吸微弱、缓慢或不规则、心率异常等;少见呼吸抑制、惊厥、耳鸣、震颤、荨麻疹过敏反应、精神抑郁和肌肉僵直等;长期使用可引起依赖性:鸡皮疙瘩、食欲缺乏、腹泻等;逾量时可出现头晕、嗜睡、不平静、精神错乱等。
5.剂型和规格:磷酸可待因片,15 mg/片、30 mg/片。
6.用法和用量:(1)18岁以上成人:口服,15~30 mg/次、30~90 mg/d;极量为90 mg/次、240 mg/d。
(2)特殊人群用药:老年患者及肝肾功能不全者用药尚不明确。
7.药物代谢动力学:本药口服后易经胃肠道吸收,镇痛起效时间为30~45 min,60~120 min之间作用最强。
镇痛作用持续时间为4 h,镇咳作用持续时间为4~6 h。
血浆蛋白结合率约为25%,主要分布于肺、肝、肾和胰,易透过血-脑脊液屏障。
经肾排泄,主要以葡萄糖醛酸结合物形式。
半衰期为2.5~4.0 h。
8.药物相互作用:与抗胆碱药合用可加重便秘或尿潴留;与其他吗啡类药(如美沙酮)合用可增强中枢性呼吸抑制作用;与肌松药合用可增强呼吸抑制作用。
(三)右美沙芬1.药品分类:镇咳药。
2.用药目的:用于各种原因引起的干咳。
3.禁忌证:对氢溴酸右美沙芬及其辅料成分过敏者;妊娠3个月内妇女;哺乳期妇女;有精神病史、使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停药未满2周的患者。
4.不良反应:偶有头晕、轻度嗜睡、口干、食欲不振、恶心、便秘。
5.剂型和规格:(1)氢溴酸右美沙芬片:15 mg/片。
(2)氢溴酸右美沙芬缓释片:15 mg/片、30 mg/片。
(3)氢溴酸右美沙芬颗粒(按右美沙芬计):7.5 mg/包、15 mg/包。
(4)氢溴酸右美沙芬糖浆:100 ml∶150 mg。
6.用法和用量:(1)成人:片剂、糖浆剂、颗粒剂,15~30 mg/次、3~4次/d;缓释片剂,30 mg/次、2次/d,不可掰碎服用。
(2)2岁以上儿童:宜选用儿童剂型,如颗粒剂、糖浆剂、口服溶液,不同剂型的用法用量有差异,建议参照具体说明书给药。
一般推荐剂量为:2~6岁儿童2.5~5.0 mg/次,6~12岁儿童5~10 mg/次,3~4次/d。
2岁以下小儿不宜使用。
(3)特殊人群用药:妊娠3个月内和哺乳期间的妇女禁用;哮喘患者、多痰患者、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7.药物代谢动力学:服药后30 min起效,作用持续6 h。
经肝脏代谢,经肾脏排泄。
8.药物相互作用:不得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及抗抑郁药并用;不宜与乙醇及其他中枢神经系统抑制药物并用,因可增强对中枢的抑制作用。
(四)福尔可定1.药品分类:镇咳药。
2.用药目的:用于各种原因引起的剧烈干咳。
3.禁忌证:对福尔可定或其辅料成分过敏者、多痰患者禁用。
4.不良反应:偶见恶心、嗜睡,可产生依赖性。
5.剂型和规格:福尔可定片,5 mg/片、10 mg/片、15 mg/片。
复方福尔可定口服溶液,每1 ml含福尔可定1 mg。
6.用法和用量:(1)成人剧烈干咳:5~15 mg/次、3~4次/d,极量为60 mg/d。
(2)儿童剧烈干咳:可选用复方福尔可定口服溶液,2岁以下儿童,2.5 ml/次、3~4次/d;2~6岁儿童,5.0 ml/次、3~4次/d;6岁以上儿童及青少年,10.0 ml/次、3~4次/d。
7.药物代谢动力学:福尔可定口服吸收生物利用度约为40%,仅10%与血浆蛋白结合,代谢及消除缓慢,半衰期约为37 h。
8.药物相互作用:与中枢神经系统抑制药合用可增强本药对中枢神经系统的作用。
(五)那可丁1.药品分类:镇咳药。
2.用药目的:用于各种原因引起的干咳。
3.禁忌证:对那可丁或其制剂辅料过敏者;不建议痰多患者使用。
4.不良反应:有时可见轻微头痛、嗜睡、恶心。
5.剂型和规格:那可丁片,10 mg/片;那可丁糖浆,0.3%。
6.用法和用量:(1)成人:片剂:10~20 mg/次、3次/d。
糖浆:4~10 ml/次、3~4次/d。
(2)特殊人群用药: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推荐使用;老年人用药尚不明确。
7.药物相互作用:不宜与其他中枢兴奋药同用。
(六)氨溴索1.药品分类:祛痰药。
2.用药目的:用于痰液分泌不正常及排痰功能不良者。
3.禁忌证:对盐酸氨溴索或其他配方成分过敏者禁用;妊娠3个月内妇女禁用。
4.不良反应及处理:可能出现皮疹、恶心、胃部不适、食欲缺乏、腹痛、腹泻,均不常见。
如果发生,一般无需停药,给予对症处理。
5.剂型和规格:该药物有多种制剂,如片剂、胶囊、分散片,30 mg/片或30 mg/粒;口服溶液剂,0.3 g(100 ml)、0.6 g(100 ml)。
6.用法和用量:(1)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30~60 mg/次、3次/d,饭后口服。
(2)儿童宜选用口服溶液剂,并根据不同年龄选择相应剂量。
(3)特殊人群用药:老年患者可按推荐剂量服用;肝肾功能受损者应咨询医生后才可使用;妊娠(3个月后)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7.药物代谢动力学:口服后迅速被吸收,约1 h血药浓度达峰值;组织分布较广,以肺、肝、肾分布较多;血浆蛋白结合率90%;血清半衰期约7 h,主要从尿中排泄。
8.药物相互作用:避免同服强力镇咳药;有研究显示与抗菌药物(如阿莫西林、头孢呋辛、红霉素、强力霉素)同时服用,可使抗菌药物在肺组织浓度升高。
(七)乙酰半胱氨酸1.药品分类:祛痰药。
2.用药目的:用于痰液分泌不正常及排痰功能不良者。
3.禁忌证:对乙酰半胱氨酸及其制剂辅料过敏者禁用;支气管哮喘或有支气管痉挛史的患者应慎用,只有在非常必要时方可于医生指导及密切监护下使用。
4.不良反应:偶有过敏反应,如荨麻疹和罕见的支气管痉挛;可出现胃肠道刺激,如恶心、呕吐等。
雾化吸入乙酰半胱氨酸溶液有可能造成支气管痉挛不良反应。
水溶液中有硫化氢的臭味,部分患者可引起恶心、呕吐、流涕、胃炎等。
5.剂型和规格:该药物有多种制剂。
片剂,0.2 g/片、0.6 g/片;胶囊,0.2 g/粒;颗粒剂,0.1 g/包、0.2 g/包;泡腾片,0.6 g/片;雾化吸入溶液,3 ml∶0.3 g/支。
6.用法和用量:(1)成人:0.2 g/次、2~3次/d;若为泡腾片,0.6 g/次、1~2次/d,用半杯温开水(≤40 ℃)溶解后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