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监理规划(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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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监理规划(细则)

建筑节能工程监理方案

1、工程概况

一、工程基本情况:

1.工程名称:山西五台山国有林管理局林馨苑小区

2.建设地点:繁峙县滨河北路30米

3.建设单位:山西五台山国有林管理局

4. 施工单位:山西陆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5.设计单位:大同市二院建筑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6、监理单位:山西五台山建筑监理有限公司

7.1工程概况:本工程为五台山国有林管理局危旧房改造工程,建筑面积:5228.㎡,其中不采暖地下室建筑面积:711.42㎡,居住建筑面积:3794.95㎡,商店建筑面积:721.68㎡。建筑屋数:本工程地下一层,地上六层。建筑总高:18.90m。层高:地下一层2.4m 地上一层3.3m 二至六屋3.0m。

2.本工程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

3、能耗方式:冬季采暖

4、本工程设计范围,建筑设计,结构设计,室内给排水设计,暖通设计,电气设计。

5.不采暖部位:地下室住宅楼梯间阳台

2、节能措施外墙做法:

1.1 6mm厚聚合物抗裂砂浆内嵌埋耐碱涂塑玻纤网格布,饰面基层(外墙涂料及柔性耐水腻子)

2.4 370mm(240mm)厚粘土实心砖墙(基层墙体应平整坚实,清洁干净,不能有突同物)

2.5 20mm厚白灰砂浆。

2、编制目的

在监理规划的基础上,将监理内容具体化、详细化、深入化,使之成为可实际操作的实施细则,进而按计划全面有效地对各分项工程质量、进度、投资进行控制。

3、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林馨苑小区1——9#住宅楼工程”中建筑节能分部工程的墙体节能、门窗节能、屋面节能、地面节能、采暖节能、通风与配电与照明节能、监测与控制节能子分部施工质量的监理检查验收。

4、管理职责

专业监理工程师主持本方案的编制,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工程监理机构组织实施,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具体执行。

5、质量安全执行标准

5. 1 GB50300—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5. 2 GB50411—2007《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5. 3 GB50210—200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5. 4 GB50242—2002《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5. 5 GB50303—2002《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5 .

6 2002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5. 7 《山西省民用建筑工程节能质量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5. 8 《民用建筑工程节能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建质【2006】192号)

5. 9 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5. 10 本工程设计施工图。

5.11 现行有关质量安全验收规范、标准

5.12 本工程的《监理规划》

5. 1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6、施工准备阶段监理主要内容

6.1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前:由专监审查、总监审批建筑节能专项施工方案,签署A2《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监理参加施工单位对从事建筑节能施工作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的旁听;检查施工单位在工程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是否具备施工条件。进行建筑节能监理细则的交底等。

6.2对于采用相同材料和工艺制作样板间或样板件组织甲方和施工单位进行验收确认;

6.3建筑节能工程使用的材料、设备等,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与淘汰的材料和设备。

6.4检查建筑节能工程的承担施工企业的资质;以及现场建立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控制和检验制度,应具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

6.5建筑节能工程应按照经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和经审查批准的施工方案施工。6.6熟悉合同文件、图纸、质量标准和有关技术资料。

6.7对材料和设备的品种、规格、包装、外观和尺寸等进行检查验收,形成相应的记录。

6.8对进场材料、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进行核查,应具有出厂合格证、中文说明书及相关性能检测报告,并按照规定见证取样送检,审批A8《建筑材料报审表》。

6.9现场配制的材料如保温砂浆、聚合物砂浆等,应按设计要求或试验室给出的配合比配制。当未给出要求时,应按照施工方案和产品说明书配制。

6.10节能保温材料在施工使用时的含水率应符合设计要求、工艺要求及施工技术方案要求。

6.11检查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质量管理体系及技术管理体系。

7、建筑节能工程施工阶段质量控制

7.1 墙体节能工程

1)、一般规定

7.1.1 主体结构完成后进行施工的墙体节能工程,应在基层质量验收合格后施工,施工过程中监理应及时进行质量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和检验批验收,施工完成后应进行墙体节能分项工程验收。

7.1.2 墙体节能工程应按照节能规范第4.1.4的要求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并应有详细的文字记录和必要的图像资料:

2)、监理要点

7.1.3根据施工图纸,按GB50411—2007《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第4节的要求进行监理。

7.1.4严格核查用于墙体节能工程的材料、构件等,其品种、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规定。

7.1.5核查用于墙体节能工程使用的保温隔热材料,其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燃烧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7.1.6要求对墙体节能采用的保温材料和粘结材料,进场时应进行见证取样送检。

7.1.7检查墙体节能工程施工前的基层是否符合设计和施工方案要求,办理隐蔽验收

记录。

7.1.8检查墙体节能工程各层构造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并按照经过审批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办理隐蔽验收记录。

7.1.9检查内容:见GB50411--2007,第4节的4.1.4条内容。

7.1.10检查方法:直观鉴别或随机抽样送检,核查复验报告,核查质量证明文件,核查隐蔽验收记录,用2M靠尺、塞尺、观察、拉线尺量检查。

7.1.11检查数量:见GB50411—2007《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第4.2.1条至4.2.15条和GB50300—2001系相关规范规定。

7.1.12验收程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填写《墙体节能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和A7《工程报验单》报监理,监理工程师组织有关各方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签署相关文件;验收不合格,签返相关文件。

7.3、门窗节能工程

1)、一般规定

7.3.1建筑门窗进场后,应对其外观、品种、规格及附件等进行检查验收,对质量证明文件进行核查。

7.3.2建筑外门窗工程施工中,应对门窗框与墙体接缝处的保温填充做法进行隐蔽验收,并形成隐蔽验收记录和必要的图像资料。

2)、监理要点

7.3.3核查建筑门窗的品种、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的规定。

7.3.4检查建筑外窗的气密性、保温性能、中空玻璃露点、玻璃遮阳系数、可见光透射比性应符合设计要求。

7.3.5建筑外门窗应按照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进行“三性”检测;玻璃应按照规定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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