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中央城市工作会议2019原文_附件
中央城市工作会议2019原文

中央城市工作会议2019原文会议指出,中国的城市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历了世界历史上最大,最快的城市化进程。
在城市的壮观发展中取得了显著成就。
城市发展带动了整个经济社会的发展,城市建设成为现代化的重要引擎。
城市是中国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活动的中心,在党和国家的总体工作中占有重要地位。
我们应该深刻理解城市在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和改善民生中的重要作用。
会议强调,当前和今后时期中国城市工作的指导原则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三,四,五次全体会议精神,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行创新,协调,发展,绿色,开放,共享的理念,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改革创新,按照规律,转型的城市发展模式,完善城市管理体系,提高城市治理能力,努力解决城市疾病,改善城市环境质量,人民生活质量,城市竞争力等突出问题,构建和谐宜居,朝气蓬勃的城市。
拥有自己的现代城市特色,提高新型城市化水平,我们将与中国一起走上城市发展之路这些特征。
会议指出,城市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
做好城市工作,要顺应城市工作新形势、改革发展新要求、人民群众新期待,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城市为人民。
这是我们做好城市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同时,要坚持集约发展,框定总量、限定容量、盘活存量、做优增量、提高质量,立足国情,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在统筹上下功夫,在重点上求突破,着力提高城市发展持续性、宜居性。
第一,尊重城市发展规律。
城市发展是一个自然历史过程,有其自身规律。
城市和经济发展两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城市发展是农村人口向城市集聚、农业用地按相应规模转化为城市建设用地的过程,人口和用地要匹配,城市规模要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
必须认识、尊重、顺应城市发展规律,端正城市发展指导思想,切实做好城市工作。
第二,统筹空间、规模、产业三大结构,提高城市工作全局性。
要在《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的基础上,结合实施“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建设等战略,明确我国城市发展空间布局、功能定位。
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内容

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内容会议指出,我国城市发展已经进入新的发展时期。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历了世界历史上规模最大、速度最快的城镇化进程,城市发展波澜壮阔,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
城市发展带动了整个经济社会发展,城市建设成为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引擎。
城市是我国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方面活动的中心,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我们要深刻认识城市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民生改善中的重要作用。
会议强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城市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改革创新、依法治市,转变城市发展方式,完善城市治理体系,提高城市治理能力,着力解决城市病等突出问题,不断提升城市环境质量、人民生活质量、城市竞争力,建设和谐宜居、富有活力、各具特色的现代化城市,提高新型城镇化水平,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城市发展道路。
会议指出,城市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
做好城市工作,要顺应城市工作新形势、改革发展新要求、人民群众新期待,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城市为人民。
这是我们做好城市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同时,要坚持集约发展,框定总量、限定容量、盘活存量、做优增量、提高质量,立足国情,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在统筹上下功夫,在重点上求突破,着力提高城市发展持续性、宜居性。
第一,尊重城市发展规律。
城市发展是一个自然历史过程,有其自身规律。
城市和经济发展两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城市发展是农村人口向城市集聚、农业用地按相应规模转化为城市建设用地的过程,人口和用地要匹配,城市规模要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
必须认识、尊重、顺应城市发展规律,端正城市发展指导思想,切实做好城市工作。
第二,统筹空间、规模、产业三大结构,提高城市工作全局性。
要在《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的基础上,结合实施“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建设等战略,明确我国城市发展空间布局、功能定位。
中央城市工作会议要点会议纪要

中央城市工作会议要点会议纪要加强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支持棚户区改造。
(关键看后面住房部的配套措施,以及国土资源部给多少用地指标,不然就是空话)会议强调,201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改革任务重大而艰巨。
明年进入到“十二五”规划第四年,对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至关重要。
做好明年经济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把改革创新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各个领域各个环节,保持宏观经济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着力激发市场活力,加快转方式调结构,加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着力改善民生,切实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
时隔37年,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再度在北京召开,正如公报背景所阐述的,我国在经历了大规模扩张、快速度建设的城镇化进程以后,取得了举世瞩目成就的同时,也带来了一些问题,如城市病,水系污染、城市安全等问题。
就是在这样的发展背景下,城市发展的模式,需要适应新的形势,做出相应的改变。
我们对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公报做了解读,梳理出其中的七大要点。
一是强调城市工作要尊重城市发展的系统性和规律性。
城市是一个系统工程,这意味着以后的城市工作,不仅仅是住建局、规划部门或国土部门一家的事,需要财政、产业、管理等多个部门的协作协同。
而城市领域的改革,也需要多部门协同,以人口市民化为例,不仅需要进行户籍改革,还需要推进土地、财政、教育、就业、医疗、养老、住房保障等多个领域的配套改革。
除了系统性之外,城市的发展自有其规律,人口的流向、空间的布局、产业的选择,并不是能纸上画画能够规划出来的东西,而是由市场选择规律决定。
由此,未来的城市规划,是融合了经济、产业、空间、社会学等多个学科领域的综合规划,需要更加的客观科学,才能一张蓝图干到底。
二是更加尊重人本和自然。
“以人为本”、“以人民为中心”、“人民城市为人民”、“公众参与”等字眼,不断出现在行文中,也意味着未来的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都需更加的人性化。
中央工作会议关于减少城镇人口和压缩城镇粮食销量的九条办法

中央工作会议关于减少城镇人口和压缩城镇粮食销量的九条办法来源:人民网(一九六一年六月十六日经中央批准)为了进一步巩固工农联盟、调整城乡关系、贯彻国民经济按照农轻重发展次序,增加农村劳动力、发展农村经济的方针,争取在三年内恢复农业生产,提出关于减少城镇人口和压缩城镇粮食销量的九条办法:一、城镇减人,必须迅速造成声势。
各级党委首先是各中央局,各省、市、自治区党委必须亲自领导,进行充分政治动员,有计划、有步骤地分批分期进行。
只许办好,不许搞乱。
二、全国城镇只许减人,不许加人,特殊需要加人的必须得到中央和中央局的批准。
减少城镇人口,必须同压缩粮食销量结合进行。
中央要求:(1)在一九六O年底一点二九亿城镇人口的基数上,三年内减少城镇人口二千万以上。
今年争取至少减一千万人,应该大部分在六、七、八、九四个月内减下去(包括一九六一年一月起已减的不带工资下乡人数),并且应该妥善地安排他们在秋收前的口粮,一九六二年至少减八百万人;一九六三年上半年扫尾。
(2)一九六一至一九六二年度,城镇粮食销量争取压缩到四百八十至四百九十亿斤,比上年度减少三十至四十亿斤。
压缩粮食销量的计划,由各省、市、自治区自己安排。
三、中央和地方共同核实城镇首先是大中城市的人口,清查黑人黑户,做到人、粮相符。
严禁虚报冒领和营私舞弊。
具体规定,由中央另行通知。
四、为解决粮食问题并且使国家和社、队都有粮食储备,今后三、五年内,全国口粮一般地仍应实行低标准、瓜菜代的方针。
一九六一至一九六二年度,城镇口粮标准不许提高,只许适当降低。
停工、半停工的企业、事业口粮标准要降低一些,降低多少,由各省、市、自治区自己决定。
全开工的企业、事业口粮标准不减;其中重体力劳动者,经核实后,仍按各省、市、自治区今年第一、二季度规定的口粮标准发给。
各机关、学校、企业、事业单位,应该组织必须保留的老职工、老技术人员和尚待处理的编外人员利用空隙土地进行农副业生产,但不准占用农民土地。
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时隔37年后重开_会议纪要_

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时隔37年后重开时隔37年,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再次召开。
这是改革开放后最高层首次为城市建设进行顶层设计,并首次提出了“紧凑城市”的理念。
关于本次会议,其要点有:1 上一次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的时间是1978年,彼时百废待兴,重点是加强城市建设,提出“控制大城市规模,合理发展中等城市,积极发展小城市”的理念,那时的重点仍然在于发展。
如今中国的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55%,7亿人生活在城镇,但雾霾污染、交通拥堵、垃圾围城、城市“摊大饼”、文化缺失等城市病也普遍发作,到了该调整思路的时候。
2 12月20日既是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结束的时间,也是城市工作会议开始的时间,两者套开。
早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加快农民工市民化以化解房地产库存”,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上提出城镇化的首要任务是常住人口市民化,两个会议“套开”的安排,有助于城市工作为经济战略提供支撑。
3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首次“套开”其他会议,是在XX年,套开的是全国城镇化会议,那是共和国首次就城镇化举行的全国性专题会议。
对比XX年的全国城镇化会议和今年的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存在两个显著差异点:第一,XX年大幅论述城市建设资金保障工作,今年只字未提,有观察者注意到,XX年城镇化会议提出的资金措施,最近两年中大多已经得到了落实,且阶段性扩大财政赤字提供了进一步资金保障,因此目前资金问题已经不是重点,这可能是XX年不再提资金保障的原因;第二,九州证券首席经济学家邓海清认为,对于基础设施建设,XX年会议强调“水平复制”,即将东部城镇化向中西部扩展,而XX 年强调对原有基础设施建设的“垂直升级”,在城市治理智能化的趋势下,东西部都需要升级版的基础设施建设。
4 高层在今年的会上首次提出“紧凑城市”的理念,值得关注。
“紧凑城市”是一个高密度土地混合利用的城市空间增长模式,这个城市规划理念凸显空间功能的紧凑,注重高效率和高质量,其最终追求的是有效发挥城市经济的积聚效益。
2016年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全文

2016年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全文本文是有关2015年12月20-21日召开的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的相关内容,欢迎阅读,聘才网小编整理。
中共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杨伟民日前在智库重庆论坛上解读“十三五”规划建议时表示,中国出现世界上少有的特大型城市原因之一就是面向全国的服务性功能过度集中在一两个城市。
而解决大城市病的就是再拓展类似北京这样的中心城市,形成城市群连片发展。
7年之后,中央城市工作会议重启。
12月22日,新华社发布消息称,12月20日-12月21日,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
会议称,我国城市发展已经进入新的发展时期。
城市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坚持人民城市为人民是做好城市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会议强调,城市规划要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城市人口要与用地匹配,要防止出现换一届领导、改一次规划的现象,要防止城市“摊大饼”式扩张。
此次以中央名义召开的城市工作会议,也是历史上最高规格的城市工作会议,亦被认为中国城市建设迎来拐点的标志性会议。
12月21日,全国政协副主席,国家民委党组书记、主任王正伟主持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时表述,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时隔37年后召开。
会议由“全国城市工作会议”升格为“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体现了中央对城市工作的高度重视。
这次会议从中央层面为城市建设搭建顶层设计,对城市规划、住房政策、人口规模、基础设施建设、公共事务管理等重大问题作了明确,为今后一段时期的城市工作指明了方向、画好了蓝图、提供了遵循,意义十分重大。
搭建城市建设顶层建设在重启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之前,本届政府在2013年便首度召开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且都套开于中央经济工作会议。
谈及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和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的不同,北京荣邦瑞明投资管理公司创始合伙人李伟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城镇化工作会议核心是“化”,而城市工作会议更多聚焦城市管理的问题,一个强调动态,一个强调静态,此前召开的两次城镇化工作会议,明确了新型城镇化的模式,但城市发展的理念和管理还延续老路子,这也是重启城市工作会议的原因。
中国共产党历史上召开的历次城市工作会议

中国共产党历史上召开的历次城市工作会议作者:王黎锋来源:《党史博采·纪实(上)》 2016年第7期王黎锋“二中全会是城市工作会议”城市解放后,如何去接收和管理城市,是长期以农村工作为重心的中国共产党面临的新问题新挑战。
1949年3月5日至13日,党的七届二中全会在西柏坡召开。
全会着重讨论了党的工作重心的战略转移,即工作重心由乡村转移到城市的问题。
毛泽东在报告中指出:“二中全会是城市工作会议,是历史转变点。
”林伯渠在讲话中也指出:“这次会议是历史上转变点,也可以说是‘城市工作会议’。
”全会指出,“党着重在乡村聚集力量,用乡村包围城市这样一种时期已经完结,从现在起,开始了由城市到乡村并由城市领导乡村的时期。
当然城乡必须兼顾,绝不可以丢掉乡村,仅顾城市。
但是工作重心必须放在城市,必须用极大的努力去学会管理城市和建设城市。
”“党要立即开始着手建设事业,一步一步地学会管理城市,并将恢复和发展城市中的生产作为中心任务。
城市中的其他工作,都必须围绕着生产建设这个中心工作并为这个中心工作服务。
”七届二中全会解决了党的工作重心从乡村转移到城市后的思路和发展途径,即:开展城市工作的中心任务是恢复和发展生产;恢复和发展生产主要依靠工人阶级来完成;完成恢复和发展生产的途径是城乡统筹;恢复发展生产的资金来源主要靠利润、税收、农业增产、举债和节约等,有效指导了中国共产党进入城市后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为发展城市经济起到了重要作用,为实现党的工作重心的顺利转移,保障中国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转变,从政治上、思想上和理论上为建立和建设新中国作了充分的准备。
1951年2月1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决议要点》指出,要加强党委对城市工作的领导,实行七届二中全会决议,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恢复和发展生产,改善城市人民生活,在城市建设计划中要贯彻为生产服务、为工人服务。
第一次城市工作会议始于1953年的大规模工业化建设使大批农民流入城市,1957年至1960年间,全国城镇人口从9950万增长至13070万,城市化率由15.39%增长至19.75% ,一定程度上出现了“过度城市化”现象。
中央城市工作会议2019原文

中央城市工作会议2019原文会议指出,中国的城市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历了世界历史上最大,最快的城市化进程。
城市发展宏伟,成就斐然。
城市发展带动了整个经济社会的发展,城市建设已成为现代化的重要引擎。
城市是中国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活动的中心,在党和国家的总体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我们应该深刻理解城市在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和改善民生中的重要作用。
会议强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城市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改革创新、依法治市,转变城市发展方式,完善城市治理体系,提高城市治理能力,着力解决城市病等突出问题,不断提升城市环境质量、人民生活质量、城市竞争力,建设和谐宜居、富有活力、各具特色的现代化城市,提高新型城镇化水平,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城市发展道路。
会议指出,城市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
做好城市工作,要顺应城市工作新形势、改革发展新要求、人民群众新期待,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城市为人民。
这是我们做好城市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同时,要坚持集约发展,框定总量、限定容量、盘活存量、做优增量、提高质量,立足国情,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在统筹上下功夫,在重点上求突破,着力提高城市发展持续性、宜居性。
第一,尊重城市发展规律。
城市发展是一个自然历史过程,有其自身规律。
城市和经济发展两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城市发展是农村人口向城市集聚、农业用地按相应规模转化为城市建设用地的过程,人口和用地要匹配,城市规模要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
必须认识、尊重、顺应城市发展规律,端正城市发展指导思想,切实做好城市工作。
第二,统筹空间、规模、产业三大结构,提高城市工作全局性。
要在《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的基础上,结合实施“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建设等战略,明确我国城市发展空间布局、功能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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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建筑设计管理等有关工作进展情况统计表(一)填报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部门填报人:联系电话: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建筑设计管理等有关工作进展情况统计表(二)填报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部门填报人:联系电话: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建筑设计管理等有关工作进展情况统计表(三)填报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部门备注:工程总承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按照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对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实行全过程的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的承包方式,包括设计—采购—施工和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
填报人:联系电话:附件1:国务院关于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国函〔2016〕11号山东省人民政府:你省关于报请审批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请示收悉。
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青岛是我国沿海重要中心城市和滨海度假旅游城市、国际性港口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总体规划》实施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识、尊重、顺应城市发展规律,端正城市发展指导思想,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和水平,统筹做好青岛市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各项工作,逐步把青岛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和谐宜居、生态良好、富有活力、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城市。
二、重视城乡区域统筹发展。
在《总体规划》确定的6143平方公里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
加强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地区的规划建设管理,城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应当统筹考虑为周边农村提供服务。
根据市域内不同地区的条件,重点发展县城和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重点镇,优化村镇布局,加强对村镇建设的指导,促进农业产业化和农村现代化。
三、合理控制城市规模。
到2020年,中心城区常住人口控制在610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660平方公里以内。
要贯彻城乡规划法关于“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禁止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之外设立各类开发区和新城新区。
要根据青岛市资源、环境的实际条件以及《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空间布局,划定城市开发边界,加强边界管控,促进城市紧凑布局。
增强城市内部布局的合理性,提升城市的通透性和微循环能力。
坚持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加大存量用地挖潜力度,合理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切实保护好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
四、做好青岛西海岸新区规划建设。
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青岛西海岸新区的批复》(国函〔2014〕71号)要求,统筹海洋经济与陆域经济、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资源开发与生态保护、新型工业化与新型城镇化,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动力,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水平管理,推进创新驱动和体制机制创新,大力发展海洋经济和海洋新兴产业,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深化对外对内开放,努力发展成为海洋科技自主创新领航区、深远海开发战略保障基地、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海洋经济国际合作先导区、陆海统筹发展试验区,为探索全国海洋经济科学发展新路径发挥示范作用。
五、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体系。
要按照绿色循环低碳的理念规划建设城市基础设施。
进一步完善公路、水运、铁路、机场等交通基础设施,改善城市与周边地区交通运输条件,加强城市内外交通衔接。
加强轨道交通的规划建设,做好环胶州湾道路系统的衔接,建立以公共交通为主体,各种交通方式相结合的多层次、多类型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方便不同交通方式的换乘。
做好停车场规划布局,推动城市停车场建设。
坚持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统筹规划建设城市供水水源和给排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在保护和利用好既有给排水等基础设施的基础上,稳妥开展地下综合管廊建设。
划定基础设施黄线保护范围,加强对各类设施用地的规划控制和预留。
高度重视城市防灾减灾工作,加强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和重点防灾设施的建设,建立健全包括消防、人防、防洪、防风暴潮、防震和防地质灾害等在内的城市综合防灾体系。
六、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
要按照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总体要求,形成合理的城市空间结构,促进经济建设、城乡建设和环境建设同步发展。
要切实做好节能减排工作,明确责任主体,落实工作措施,淘汰落后产能,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支持发展绿色建筑。
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治理,提高污水处理率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率,限期达到《总体规划》提出的各类环境保护目标。
划定城市蓝线保护范围,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结合水域自然形态进行保护和整治,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建设节水型城市。
积极推行低影响开发模式,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加强绿化工作,划定城市绿地系统的绿线保护范围,依托水系形成生态隔离廊道。
要加强对崂山等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海洋生态保护区以及湿地、水源地等特殊生态功能区的保护,制定并严格实施有关保护措施。
七、创造优良的人居环境。
要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安排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布局和建设。
将城市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目标纳入近期建设规划,确保保障性住房用地的分期供给规模、区位布局和相关资金投入。
加快棚户区、城中村、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城市的实际需要与可能,稳步推进城市有机更新。
努力把城市建设成为人与人、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美丽家园,不断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提高城市发展的宜居性。
八、重视历史文化和风貌特色保护。
要统筹协调发展与保护的关系,按照整体保护的原则,切实保护好城市传统风貌和格局。
要编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规划,落实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紫线管理要求,重点保护好齐长城遗址、琅琊台遗址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其周围环境,做好工业遗产保护和再利用。
保护好城市天际线和景观视廊,加强对建筑高度、体量和样式的规划引导和控制,延续城市文脉,形成集山、海、城于一体的空间格局和红瓦、绿树、碧海、蓝天有机交融的风貌特色。
九、严格实施《总体规划》。
城市建设要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共同进步。
城市管理要健全民主法制,坚持依法治市,构建和谐社会。
《总体规划》是青岛市城市发展、建设和管理的基本依据,城市规划区内的一切建设活动都必须符合《总体规划》的要求。
要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明确实施《总体规划》的重点和建设时序。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包括各类开发区)的一切建设用地与建设活动实行统一、严格的规划管理,市级城市规划管理权不得下放,切实保障规划的实施。
要加强公众和社会监督,提高全社会遵守城市规划的意识。
驻青岛市各单位都要遵守有关法规及《总体规划》,支持青岛市人民政府的工作,共同努力,把青岛市规划好、建设好、管理好。
青岛市人民政府要根据本批复精神,认真组织实施《总体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
你省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要加强对《总体规划》实施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国务院2016年1月8日(此件公开发布)关于《白山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草案)》的说明现对《白山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草案)》作如下说明:市政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是城市建设发展的基础,对城市基本功能的实现起着基础性作用,与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以及城市的生态文明建设息息相关,它体现着一个城市的发展状况是否与时俱进,反映了一个城市的总体精神面貌。
因此,市政设施的管理维护工作对现代化城市的建设和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近些年来,随着城市的增容扩容和居住环境的改善,我市的市政建设和管理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也存在着诸多不尽人意的问题。
与发达地区相比较,我市市政设施规划设计滞后,财政投入不足,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手段缺乏,与现代化的管理理念、管理措施差距较大,导致我市市政设施建设和管理与“六城联创”不相适应,亟待通过地方性立法加以引导和保障。
因此,出台一部市政设施建设和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势在必行。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市人大常委会已将制定有关市政设施管理的地方性法规纳入了五年立法规划中。
2017年,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受常委会主任会议的委托,组织政府相关部门就制定市政设施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进行了专项调研论证,并组织有关方面的专业人员起草了《白山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草案)》。
该条例草案形成后,我们多次召开各有关方面参加的座谈会,并向市政府有关部门征求意见,多次进行讨论研究,反复修改。
市八届人大法制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对《白山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草案)》进行了审议,根据法制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和各方面的意见,对《白山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草案)》进一步作了修改完善。
一、有关制定《白山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草案)》的立法依据制定《白山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草案)》的立法依据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国务院《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和《吉林省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条例》,同时参照了住建部《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城市照明管理规定》,参考了长春市、吉林市等地的相关地方性法规。
为使该条例草案具有时代性和科学性,适应白山绿色转型全面振兴的要求,我们组织有关部门的专业人员赴重庆市渝中区、宁波市进行考察学习,结合我市实际将外地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实到我们的条例草案中。
二、《白山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草案)》的主要内容在制定条例草案过程中,我们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结合实际,精准立法,注重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白山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草案)》共分五章三十八条。
第一章总则,主要规定立法的目的、立法依据、适用范围、实施主体等内容;第二章综合管理,主要对管理、监查的原则、内容进行了规定;第三章城市道路、桥涵、排水、照明设施管理,主要对各类设施的分类、管理范围、管理内容及禁止项等内容作了规定;第四章法律责任,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进行处罚作了规定;第五章附则。
在内容上,我们主要是围绕通过深入细致的调研所发现的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或遇到的困难,以及解决这些实际问题或遇到的困难所采取的行之有效措施来确定的。
我们强调了除需要保持地方性法规体例完整外,不照抄照搬上位法。
在涉及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处罚上,我们严格遵照上位法,没有突破上位法的规定。
三、需要说明的几个问题(一)有关市政设施范围的确定。
广义上的市政设施涵盖范围非常广泛,即包含了由政府投资管理的公用设施,也包含了由企业和个人自建自管的公用设施。
为了规范政府监管职能,我们在条例草案中仅就政府直接管理的市政设施作出了明确规定。
作出这样的制度设计,主要是规避行政行为介入民事活动,保持政府的行政行为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