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事故警示通报制度

安全事故警示通报制度
安全事故警示通报制度

安全事故警示通报制度

为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一步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保障驾校的财产和员工的安全,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驾校的稳定和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出严格要求,并制定驾校安全事故警示的通报机制。

第一条安全生产管理要求

1、驾校全体干部及员工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一定要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

2、各级管理人员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制定和完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定期组织职工学习,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3、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组织管理网络,设置落实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安全生产工作实行层级管理,各级责任人要对所管辖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定期的监督检查,杜绝事故隐患。

第二条突发事故通报机制

为了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做到及时反映问题,在发生突发事故时能迅速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控制和处理,把事故的影响和损失减至最低。通过对有关情况的通报使各岗位及全体员工吸取事故教训,对事故的发生做到防患于未燃。特制定突发事故通报制度如下:

1、一般事故(指无人员受伤)。负责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处理,并在处理完成后第一个工作日内向驾校办公室汇报有关情况。

2、伤人事故(指有人员轻伤或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事故发生后各岗位在做好紧急处理工作后应第一时间向驾校办公室汇报。

3、较严重的事故(指有人员伤亡或经济损失10000元以上)。事故发生后各级领导在做好人员拯救和上报工作后应第一时间向驾校办公室和负责安全生产的校长报告。

4、报告突发事故时应先以电话向驾校办公室报告情况,由办公室向校长报告。此后在事故发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事故单位应以书面形式把事故的原因、发生经过、处理情况、责任划分等汇报驾校校长。事故处理工作结束后,事故单位应填报《突发事故报告表》交驾校办公室存档。

5、任何单位或个人对突发事故不得瞒报、迟报、谎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如发现有隐瞒事故不报的情况,将根据事故的大小,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并要对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负全部责任。

安全事故通报

安全事故通报 安全事故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中突然发生的,导致原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活动)暂时中止或永远终止的意外事件。下面学习啦小编给大家带来安全事故通报,供大家参考!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企业,中央、省驻青单位,各有关单位: 今年以来,尤其是三月下旬至四月上旬期间全市发生多起生产安全事故,导致多人伤亡,造成严重经济损失,产生不良社会影响,为举一反三吸取教训,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频发的态势,进一步加强全市生产安全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主要事故情况及原因 月30日,城阳区马士基集装箱工业有限公司喷锌车间发生一起火灾事故,因企业未告知从业人员作业场所危险因素和事故应急措施,致使事故发生时从业人员应对不及,导致8人受重伤,人轻伤。 月1日,胶南市“鲁黄登10701”号轮船航行至董家口港西防波堤二期工程水域时撞到沉箱,快速翻扣沉没。船上两人获救,两人失踪。 月8日,在李沧区“春和景明”小区电梯安装过程中,

青岛怡高设备配套有限公司8名电梯安装工违章乘坐尚在安装调试过程中的电梯由20楼下行至4楼时,电梯失控坠落,造成1人死亡7人受伤。 月8日,胶州市里岔镇青岛邦尼蜡业有限公司在车间开天窗施工中,施工人员违章使用电动金属切割机,在切割作业过程中因产生的火花引发保温材料起火,火势迅速蔓延,引燃周边存储原料蜡的仓库,过火面积约为1000 m2。 月9日,胶州市阜安街道青岛鹏晖化工有限公司工人从集装箱运输车向存储罐加注丁酮时,因电线短路引发火灾,部分危险化学品泄漏,导致附近居民6800余人紧急转移。 上述事故充分暴露出当前一些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有章不循、违章作业,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的现象仍然十分严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不重视安全工作,安全管理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不深入、不细致等问题依然存在。 (一)有章不循、违章作业现象突出。青岛怡高设备配套有限公司“4.8”电梯坠落事故、青岛邦尼蜡业有限公司火灾事故都是有章不循,违章作业的情况下导致事故发生。 (二)现场安全措施不落实。青岛马士基集装箱工业有限公司“3.30”火灾事故是因现场应急措施缺失导致事故伤害加大。 (三)非法违法生产现象时有发生。青岛西海岸钰林物流

安全防护和警示标志管理制度

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使公司各类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的设置和管理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使之起到安全安全警示和安全防护的作用,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全公司范围内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及用品的管理。 3 、职责 3.1 各部门负责对各自职责区域内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及用品进行规范管理。 3.2 安全办公室负责对各部门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及用品管理情况进行综合监督检查。 4 、工作程序 4.1 警示标志的管理 4.1.1 各部门应根据作业场所的实际情况,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作业场所或有关设备上,设置符合《安全标志》(GB2894)和《安全色》(GB2893)规定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色。 4.1.2 各部门应在下列设备设施、作业场所和环境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1)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2)可能产生严重职业危害的作业岗位; (3)在设备设施检维修、施工、吊装等作业现场设置警戒区域和警示标志,在检维修现场的坑、井、洼、沟、陡坡等场所设置围栏和警示标志; (4)设备裸露的运转部分,应设有防护罩、防护栏杆或防护挡板; (5)吊装孔应设置防护盖板或栏杆,并应设警示标志。 4.1.3 各部门要建立责任区域内的安全标志台账,并载明每个安全标志的使用场所。 4.1.4 各部门要对安全标示进行经常性安全维护,保证安全标志的整洁醒目。 4.2 安全防护设施及用品的管理 4.2.1安全防护设施定义:是指安全网、孔洞盖板、防护围栏、防护栏杆及机械防护装置等。包括在施工作业中,根据施工工序、作业安全需要搭设的临时安全防护设施(如:采用挂设安全防护网、搭设钢脚手管安全防护栏杆、隔离层、安全通道等)。 4.2.2 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和维护 4.2.2.1设置

在典型案件通报会上的讲话

在典型案件通报会上的讲话 在典型案件通报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召开20xx年典型案件通报会,通报08年集团公司纪委查处的典型案件,目的是充分运用这些反面教材,开展警示教育,进一步增强广大党员干部自警、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上述通报的案件中,有的是受党组织教育培养多年的老同志,即将退休;也有的是入党2、3年的新党员,正值青春年华,他们在市场经济新的历史条件下,不讲党性修养,个人私欲作祟,为金钱所困,在人生的道路上栽了跟头。他们的所作所为,既让人痛恨,也让人惋惜,值得深思。 (一)要提升思想境界,把握好人生的正确方向 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干部只有具备坚强的党性修养和良好的道德品质,才能正确对待和行使权力,正确对待和处理利益问题。”事实一再表明,一名党员干部如果丢掉崇高理想和追求,就会导致世界观蜕变、人生观扭曲、价值观错位,最终必然误入歧途。有人认为讲理想信念是大道理,是虚的,结果是放弃党性原则,信奉金钱至上。不同的思想观念,就会有不一样的行为结果。有人淡泊名利,而有人却见钱忘义、不择手段,这就是不同的世界观在现实生活中的反映。这些同志过去在工作岗位上做过不少有益的工作,即将退休,有幸福的家庭,不薄的收入,如果他们能正确处理好利益关系,守住做人用权的原则,应该是人生美满,然而他们没有把握好自己,收取不义之财,受到法律制裁,失去人身自由,饱受牢狱之苦。原长城基础工程公司经理苗培金,年富力强,他没有在组织提供的创业舞台上尽职尽责,有所作为,而是利用手中的权力,胆大妄为,挪用巨额公款,违法犯罪,葬送了自己美好的前程,给党的形象抹黑,给自己的家庭带来不幸。这些惨痛的教训再一次警示我们,党员干部一定要修好为政之德,守住律己之心,弃除非份之想,警惕贪欲之害,在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的条件下,自觉抵御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消极腐朽思想的侵蚀,始终保持平常心,始终保持共产党员本色,奋发有为干事创业,脚踏实地走好人生每一步。 (二)要慎用权用好权,把握好做人的原则 党员干部以及重要管理岗位人员手中都握有一定的权力,一定要牢记权力姓公不姓私,只能用在为企业为职工谋发展谋利益上。一要牢固掌握法纪知识。党纪法规以及企业的规章制度是党员干部行使权力的依据和标尺,如果头脑中无法纪,那么就如同盲人走路,无所适从。郭怀玉在接受调查时才知道自己已经触犯了刑律。还有的案件当事人面对调查人员提供的党纪条规时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悔不该平时放松对法纪知识的学习。二要抵御住各种诱惑。作为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手中有了权,有些别有用心的人千方百计接近、拉拢你,投其所好,说白了就是下“诱饵”。我们党员干部生活在复杂的市场经济社会中,讲情意要讲真情,交朋友要交挚友,千万不能把友情建立在金钱和利益之上。三要坚决克服侥幸心理。世界没有不透风的墙!“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很多人都明白这个道理,但总有人悟不出其中的奥秘,身到其时就糊涂。违法乱纪,败露是迟早的事。今天通报的几起案件当事人,有的贪污公款,有的中饱私囊,通过组织调查,一桩桩、一件件都铁证如山,得到应有的惩处。四要严把初次关。“贪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 为加强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0生产安全事故定义 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在生产经营领域中发生的意外的突发事故,通常会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使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中断的事件。 2.0事故分类 2.1按事故性质分为: 2.1责任事故:由于人的失误、失职及管理原因造成的事故。 2.2自然灾害事故:人力不可抗拒的非人为因素造成的事故。 2.3破环事故:有预谋的人为破坏事故、事件。 2.2按事故内容分为: 2.2.1重大险情事故:发生事故的条件已经具备,或者虽然发生了事故,但因某种原因侥幸或者因处理及时得当而未造成财物损失和人员伤亡的事故。 2.2.2交通事故:所属车辆在因公驾驶过程中所造成的车辆损坏、物资损失及人员伤亡事故。 2.2.3设备事故:机械、工艺、动力、运输等设备、设施及仪器、仪表、工具的非正常性损坏,造成造成财产损失或影响生产的事故。 2.2.4人身伤亡事故: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和生产有关的人身伤亡事故。 3.0事故处理程序 事故处理不论大小均应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和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职工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3.1事故紧急处理 事故发生时,当事人和现场工作人员应认真做好报告、抢救和保护现场等事项。

3.1.1一旦发生事故,当事人及现场工作人员要立即向事故发生部门、安全管理部门或有关领导报告(发生火灾,应先报火警);同时立即设法控制事故蔓延和抢救伤员。 3.1.2现场保护:事故发生后,要立即封锁保护现场,除抢救需要外,禁止无关人员入内,防止人为或自然因素破坏现场。因抢救急防止事故扩大,必须移动现场物品的,要做出标记,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或进行现场录像拍照。未经安全管理部门或事故调查组现场勘查同意,不得以任何借口、理由擅自清理现场。 3.1.3有关领导及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要立即组织抢救,重大事故要迅速组成临时抢救领导小组,统一指挥。 3.2事故报告 3.2.1当事人或现场人员应向事故单位报告,单位应向安全管理部门报告,重大事故可直接报告给领导。 3.2.2一般事故应在发生事故后当日内报告到有关部门,重、特大事故应立即报告。 3.2.3需要向地方政府部门报告的,按国家有关规定,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报告。 3.2.4严禁谎报、瞒报事故。 3.3事故调查 3.3.1设备事故由技术部门负责调查,人员伤亡及其他事故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 3.3.2一般及较大事故由事故单位组织调查安全管理部门可派人参加调查;重大事故由安全管理部门组织调查;特大事故案国家有关规定进行。 3.3.3事故调查组及调查人员在事故调查中,有权向事故发生单位有关部门、人员了解相关情况和索取有关资料,各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3.3.4调查组职责:负责搜集有关资料,证明材料,查明事故发生的过程、性质、原因、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情况,分析事故责任,确定主要责任者,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编写事故调查报告。 3.3.5事故调查报告的内容:事故经过,基本事实,原因分析,怎人分析,结论,处理意见,改进措施及其他相关附件。 3.3.6调查报告须经全体调查组人员签名,并提交事故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和主

医院关于各类突发事件应急报告制度

医院关于各类突发事件应急报告制度 医院各部门发生下列重大情况时,必须及时向上级部门或院领导或有关部门报告请示,除紧急事项口头请示报告外,重大问题都应写出言简意赅的文字报告,报告程序如下: 一、重大医疗抢救程序、严重工伤、重大交通事故、灾难性事故、烧伤、中毒等情况的院内抢救: 带好通讯工具,立即到现场参与急救协调,并及时通知急诊科做好抢救准备,同时报告医务科或分管副院长,请示处理意见,同时根据院领导指示,进行上报卫生局(若遇有不明原因的创伤,应先向110报警)。 二、重大的医疗抢救(院外): 接到通知后,立即报告医务科、带班院领导或分管副院长,请示处理意见并按院领导的意见处置相关事项,同时根据医务科安排,通知医院救援队人员及时到达集结地点。 三、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报告医务科、感染管理科及带班院领导或分管副院长,请示处理意见并按意见处置相关事项,通知现场人员,做好消毒隔离工作,通知感染管理科负责人到达现场进行相关工作的处理,并按照传染病防治的相关规定,做好转诊、上报等工作。 四、发生医疗事故或严重差错事件: 报告医务科,请示处理意见并按指示办理相关事项,通知科主任或副主任或医疗骨干到达现场抢救、处理,并积极协助相关科室处理有关事项。 五、发生政治性重大问题或触犯法律事件或严重的违纪事件: 报告保卫科、分管副院长,请示处理意见,通知有关人员到达现场处理情况,按照领导指示,进行上报有关部门。 六、损坏或丢失贵重器材或贵重药品: 报告医务科及带班院领导、分管副院长、请示处理意见并按指示办理相关事项,同时向

保卫科及110报警。通知有关人员到达现场处理情况,按照领导指示,上报有关部门。

安全警示标志管理制度

成中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安全警示标志管理制度 1 总则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安全警示标志管理的内容、管理职责、要求等内容。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单位现场安全警示的制作、安装等管理要求。 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原《成中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全警示标志管理制度》QB/CZJT/AQZD 08-2014(B)同时作废作废。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制度引用而成为本制度的条款,凡是未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制度。 GB 13495 消防安全标志 GB 15052 起重机安全标志和危险图形符号总则 GB 15630 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 GB 20178 土方机械安全标志和危险图示通则 GB 2893 安全色 GB 2894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T 15566(所有部分)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置原则与要求 3 术语、定义 3.1 安全色——传递安全信息含义的颜色,包括红、蓝、黄、绿四种颜色。 3.2 安全标志——用以表达特定安全信息的标志,由圆形符号、安全色、几何形状(边框)成文字构成,包括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提示标志四大类,同时也将消防安全标志、危险图形符号等包括在内。 3.3 禁止标志——禁止人们不安全行为的图形标志。

3.4 警告标志——提醒人们对周围环境引起注意,以避免可能发生危险的图形标志。 3.5 指令标志——强制人们必须做出某种动作或采用防范措施的图形标志。 3.6 提示标志——向人们提供某种信息(如标明安全设施或场所等)的图形标志。 3.7 安全标志管理——包括安全标志的采购、验收、使用、检查与维修、更换等全过程的管理。 4 职责 4.1工程部:根据国家相关安全标志管理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要求,适时转化为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负责提出公司安全警示标志管理的总体要求,监督与指导集团公司各单位安全标志的管理工作。 4.2 安全警示标志经营部:严格按照国家相关安全标志管理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本制度的要求,采购规范的安全警示标志。 4.3 安全警示标志行政中心:严格按照国家相关安全标志管理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本制度的要求,制作规范的安全警示标志。 4.4 安全标志使用项目部:严格按照国家相关安全标志管理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本制度的要求,负责本单位所辖区域安全警示标志的悬挂、张贴、检修、维护、更换工作。 5 管理内容与要求 5.1 管理原则 5.1.1 统一规范原则 安全标志的尺寸统一,粘贴、悬挂位置规范,以满足视觉醒目、整齐美观的要求。 5.1.2 按需设置原则 安全标志的设置应满足现场所涉及的危险地点或设备(部件)附近的醒目处的安全需求为原则。

公司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公司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处理 制度(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公司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新版) 1、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2、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向项目部或分公司领导报告,项目部或分公司应在2小时内报告公司安全生产办公室。 3、公司安全生产办公室接到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公司主管领导,由公司主管领导研究采取进一步措施。 4、对于死亡、重大死亡事故,公司主管部门应当立即按系统逐级上报。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 (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5)事故报告单位。 5、发生死亡、重大死亡事故的公司应当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6、轻伤、重伤事故,由项目部或分公司负责人组织成立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死亡事故,由公司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7、事故调查组有权向发生事故的公司和有关单位、有关人员了解有关情况和索取有关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8、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经公司主管领导同意后,由发生事故的项目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处理。 9、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玩忽职守或者发生事故隐患、危害情况而不采取有效措施以致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或者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延迟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由公司主管部门或者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公司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0、在调查、处理伤亡事故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打击报

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公司安全警示标示管理,充分发挥安全警示标示在安全生产中的作用,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弘扬企业安全文化,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确保公司安全警示标志的正常使用,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应于公司生产现场安全警示标志的管理。 3.规范性引用文件 《安全生产法》 《消防安全标志》JY-GB13495 《职业病防治法》 《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GBGB7231-2003 《安全色》(GB2893-2008)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94-2008)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2003)。 《固定式直梯及平台安全要求第1部分:钢直梯》(GB4053.1-2009) 《固定式直梯及平台安全要求第2部分:钢斜梯》(GB4053.2-2009) 《固定式直梯及平台安全要求第3部分:工业护栏及钢平台》(GB4053.3-2009) 《水泥工厂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GB50577-2010)等 4.职责 4.1物资部负责安全警示标志及安全防护设施的采购工作; 4.2安全生产管理部负责各部室安全警示标志安全防护设施的检查、监督、考核工作,并提出整改意见,同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验收; 4.3各部室、工序负责对各自区域内的安全警示标示和安全防护设施及用品进行安装、维护和管理,建立检查维护记录及相关台账。 5.管理要求 5.1警示标示及安全防护设施的管理 5.1.1各部室应根据作业场所的实际情况,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作业场所或有关设备上,设置符合《安全标志》(GB2894)和《安全色》(GB2893)规定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色。 5.1.2各部室应在下列设备设施、作业场所和环境设置安全警示标示。 5.1.2.1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5.1.2.2可能产生严重职业危害的作业岗位。 5.1.2.3在设备设施检维修、施工、吊装等作业现场设置警戒区域和警示标示,在检维修现场的坑、井、沟、陡坡等场所设置围栏和警示标示。 5.1.2.4设备裸露的运转部分,应设有防护罩、防护栏杆或防护挡板。

典型案件通报制度.doc

典型案件通报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发挥典型案件的警示作用,教育广大党员干部筑牢党纪国法和思想道德防线,增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典型案件通报是指在违法违纪案件查办完结后,各级纪检监察组织以案为鉴,通过对典型案件成因的分析,掌握案件发生的主客观因素,开展的带有剖析、反思、总结性质的通报工作,以此警醒广大党员干部始终保持清醒头脑,防止类似案件的再次发生。 第三条案件通报以事实为依据,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 第二章通报主体和对象、范围 第四条案件通报的实施主体为纪检监察组织。 第五条案件通报的对象为机关干部职工。 第六条案件通报的范围为:党员干部严重违纪、有代表性的案件;案值较大的窝案、串案等经济案件;顶风违纪典型案件;违反效能建设有较大影响的案件;社会关注度高的热点案件;其他具有典型教育意义的案件。 第三章通报层次、方式及内容

第七条根据案情实际和警示教育的需要,案件通报形式分为二种:在案发单位或系统内部通报,向社会公众通报。 第八条在案发单位、系统内部通报的,可分别采用发文或会议通报方式,具体通报内容是案件概要和查处的结果,案发的原因和应汲取的教训,包括被查处人的思想、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案发单位制度与管理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及相应的整改措施等。 在社会公众中通报的,采用新闻媒体通报等方式。具体通报内容是案件概要和查处的结果。 第四章通报的审批程序、时限和要求第九条通报的案件,确定通报方式、层次、时间,形成通报材料,提交党组会议讨论审定后予以通报,最后由办公室负责印发通报文件。 第十条案件通报时限分为定时通报和适时通报两种,原则上一般在案件办结后进行通报,同时根据案件性质和工作需要,择机适时通报。 第十一条案发单位应在案件通报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根据通报意见,将整改计划、措施报告,整改结束后以书面形式报告落实情况。逾期未能落实到位的,应书面说明理由。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为强化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建立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依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一、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度 (一)认真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主体责任。 (二)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三)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的组织协调、督查督办、整改验收、资料汇总和报表填报工作。 (四)明确本单位所属各相关管理各岗位从业人员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职责,并认真落实。 (五)自觉接受、积极配合安全监管部门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督查和指导,不得拒绝和阻挠。 二、事故隐患定期排查分析制度 (一)实施事故隐患排查与安全生产检查相结合,定期排查与经常性排查相结合的原则。 (二)每月组织一次定期排查,排查工作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带领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人员进行。相关管理部门和下属单位每月不少于一次开展定期排查。 (三)每月召开一次事故隐患排查分析会议,会议由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召集,相关管理部门负责人、下属单位负责人及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会议对隐患排查治理 工作进行分析、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并做好会议记录。 三、事故隐患治理和监控制度(一)对排查出的各类事故隐患,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及相关管理部门、下属单位分级建立《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登记台

帐》。 (二)对一般事故隐患,由隐患所在的部门、下属单位负责人组织立即整改。整改难度较大或需一定数量的资金投入,由隐患所在部门、下属单位编制隐患整改方案,经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审核、单位负责人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验收。 (三)在事故隐患整改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四、重大事故隐患管理制度 (一)对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组织本单位技术人员和专家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评估,确定事故隐患的类别和具体等级(一级重大、二级重大、三级重大),并提出整改措施建议。 (二)对评估确定为重大的事故隐患,及时填写《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报告表》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单位盖章后,报当地主管部门(市、县(市、区)直属企业)或市安全生产监管部门(驻扬单位)。 (三)及时组织编制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隐患概况; 2、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3、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4、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管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管理 制度 1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程序,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2范围 公司及公司属各基层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适用于本制度。 3引用文件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2《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 3.3《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1号); 3.4大连港集团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 4管理规定 4.1 公司安全部负责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的综合管理;其他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生产安全事故相关事项的管理;各基层单位负责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的综合管理。 公司各级工会组织依法参与事故调查处理,有权向有关部门提出

处理意见。 4.2 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4.3 事故调查处理应当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坚持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的原则。 4.4 事故发生单位必须全力支持、配合公司、集团和政府有关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并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干涉对事故的依法调查处理。 4.4 事故报告 4.4.1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公司安质部及主管安全经理报告,主管安全经理应立即向总经理报告,并在事故发生30分钟内报告至集团安全安委办。 特别是发生较大人员伤亡或被困、危险化学品泄漏、中毒、着火、爆炸等事故,除按规定向公司报告外,必须在10分钟内向集团安委办和市安监局(电话)口头报告,在拨打110、119报警时,应同时拨打12350或82595958向市安监局应急中心报告。 发生交通、火灾等事故,事故发生单位除按相关规定向公安部门报告外,还应按照以上规定报告公司安质部。 4.4.2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单位全称、隶属关系、行业类型、经济类

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的管理制度(通用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的管理 制度(通用版)

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的管理制度(通用 版) 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为规范安全设施的管理,营造安全作业环境,确保在生产活动、管理活动过程中的安全装置及安全标志有效、可靠,保护现场作业人员生命安全及设备财产安全,降低安全风险,结合生产实际,现对厂部所有安全警示标识及安全防护设施的使用、运行、维护等控制管理予以规定。 一、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厂部所属生产作业区域的安全警示、安全防护设施的管理。 二、职责 1、设备科负责安全警示标识、安全防护设施(装置)的现场配置标准制定及监督。 2、各使用单位负责安全防护设施、安全警示标识的现场安装和验收。办理相关出库手续。负责对所辖生产现场区域现有安全防护设施、

安全警示标识的运行、维护和保养,并对需新增、更新安全防护、安全警示标识的统计和申报工作。 3、各车间责任范围按照《厂部5S管理制度》”各单位职责进行划分 三、术语 1、安全防护设施:是指生产作业(含施工作业)过程中,对容易造成人员伤害或危及人身及财产安全的机电设备危险部位、危险作业区域、地段设置的安全防护设施(装置)的统称。包括各类防护板、防护罩、护栏、防护平台、各类安全监测、报警仪器、机电设备的安全防护设施(不含本体固有装置)。 2、安全警示标识:是用以表达特定安全信息的标志,由图形符号、安全色、几何图形(边框)或文字构成。安全警示标识分为禁止、警告、指令、提示等四类。 四、工作程序 (一)申报/领用流程 1、各使用单位负责所辖现场安全设施、安全警示标识的检查、维护,对需要新增或破损失效需更新的,按正常工作程序提出申报计划。 2、设备科根据单位的申报计划申请,进行现场确认,提出核实意

事故报告制度

事故报告制度

安全质量事故报告制度 一、事故报告法规要求 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发生伤亡事故必须严格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01号)、《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1号)及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进行报告、调查和处理。 (一)发生员工死亡事故、3人以上重伤事故后,事故现场负责人必须立即向项目负责人报告;项目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二)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三)迟报、漏报、谎报、瞒报事故行为依规按下列情形认定: 1.报告事故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属于迟报; 2.因过失对应当上报的事故或者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类别、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等内容遗漏未报的,属于漏报; 3.故意不如实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初步原因、性质、伤亡人数和涉险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等有关内容的,属于谎报;

4.隐瞒已经发生的事故,超过规定时限未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并经查证属实的,属于瞒报。 二、企业内部报告要求 (一)事故单位和项目主要负责人依法对事故报告负总责。 (二)发生一般事故,项目主要负责人应向上级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逐级报至股份公司安委会办公室(安质监督部)。 (三)发生一般(初步核实情况不明)及较大(含)以上事故时,须由发生事故的集团公司安质部门、主管领导、主要领导核实事故信息后分别立即报告股份公司安委会办公室(安质监督部)和主管领导、主要领导。 (四)发生员工死亡事故、3人以上重伤事故后,各级安质部门负责人在履行事故上报程序中,应在依法依规履行事故上报的同时,第一时间通过电话和格式规范的手机短信方式尽快上报事故简要情况(短信格式见附件1);安质部门要按照股份公司内部快报要求,在事故发生后以生产安全事故快报表格式(书面报告见附件2,报告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承建单位、标段、协作队伍及相关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资质号,单位工程名称、事故里程、结构形式、支撑体系、隧道断面、设备型号、墩身截面和高度、梁型和粱重、事发作业环节、高处坠落位置与高度等,其他工况均应细致清晰描述;人员伤亡类别(职工、劳务工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范文最新推荐------------------------------------------------------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有效处置安全生产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根据《安全生产法》,结合本州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应急预案,系指安全生产事故预案。应急预案管理应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监督、指导应急预案的制定、培训、演练和宣传教育等工作,协调相关应急预案的衔接关系,对应急预案所涉及的资源和保障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第三条应急预案必须经制定单位组织论证和审查,并经实施应急预案有关单位认可,由制定单位发布,印送与应急预案实施有关的单位。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应急预案的适用范围;(2)事故可能发生的地点和可能造成的后果;(3)事故应急救援的组织机构及其组成单位、组成人员、职责分工;(本文来源:文秘114 http://***4)事故报告的程序、方式和内容;(5)发现事故征兆或事故发生后应当采取的行动和措施;(6)事故应急救援(包括事故伤员救治)资源信息,包括队伍、装备、物资、专家等有关信息的情况;(7)事故报告及应急救援有关的具体通信联系方式;(8)相关的保障措施;(9)与相关应急预案的衔接关系;(10)应急预案管理的措施和要求。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报送上一级政府及其安监部门备案;政府各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报送同级人民政府及其安监部门备案。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所 1 / 3

事故报告管理制度

事故报告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严格事故管理,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处理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范围内各类事故的管理。 3 引用法规 《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特别重大事故调查处理暂行规定》、《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1991 年、《工伤保险管理条例》、《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等。 4 事故分类 4.1 火灾事故:在生产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火灾,并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 4.2 爆炸事故:在生产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爆炸,并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 4.3 设备事故:由于设计、制造、安装、施工、使用、检修、管理等原因造成机械、动力、电讯、仪器(表)、容器、运输设备、管道等设备及建(构)筑物等损坏,造成损失或影响生产的事故。 4.4 生产事故:由于指挥错误、违反工艺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造成停产、减产以及跑油、跑料、串料的事故。 4.5 交通事故:车辆、船舶在行驶、航运过程中,由于违反交通、航运规则或因机械故障等造成车辆、船舶损坏、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事故。 4.6 质量事故:指产品质量(包括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达不到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的事故。 4.7 人身事故:除上述事故外,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与工作有关的人身伤亡和急性中毒事故。 5 事故等级划分 为了使于事故管理,按事故的性质划分为:小事故、一般事故、大事故、特大事故、恶性未遂事故。 5.1 小事故(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下同) (1)一次轻伤1-2 人; (2)直接经济损失1 万元以下/次;

(3)严重违章作业,违反操作规程,引起超温、超压、超负荷,误送水、电、汽及严重的跑料,经及时处理不使事故扩大的。 (4)由于操作处理不当,造成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或液体泄漏,已达到火灾、爆炸和中毒的危险,经及时处理未造成事故的。 5.2 一般事故 (1)一次轻伤3-5 人; (2)直接经济损失1-3 万元以下; (3)一次事故造成一个生产装置停产、影响日产量50%以上,或二个生产装置停产、影响日产量25%以上。 (4)一次操作失误造成合格产品受污染在50 吨以上者。 5.3 大事故 (1)一次轻伤在6-10 人; (2)重伤1-2 人; (3)直接经济损失3-5 万元以下; (4)一次事故造成生产装置停产,影响日产量1 天以上,或2 个装置停产、影响日产量均在50%以上。 5.4 重大事故 (1)一次轻伤10 人以上; (2)重伤3-10 人; (3)死亡1-2 人; (4)直接经济损失10-50 万元。 5.5 特大事故 (1)一次重伤10 人以上; (2)死亡3 人以上; (3)直接经济损失50 万元以上。 5.6 未遂事故 (1)由于偶然的情况没有发生死亡或重伤事故; (2)由于违章作业或误操作,或偶然的原因未引起事故,亦未造成任何经济损失,但是事故发生了,则后果不堪设想。 6 事故管理职能部门及职责分工 6.1 生产(工艺)事故由生产部门负责管理: 6.2 产品质量事故品管科负责管理。 6.3 基建工程质量事故由基建部门负责管理。

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1 目的 规范本公司安全警示标志管理,充分发挥安全警示标志在安全生产中的作用,避免事故的发生,依据《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94 -2008)、《安全色》(GB2893-2008)《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标识》(GBZ158-2003)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所有生产、办公场所。 3 职责 3.1 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所需安全警示标志由本公司安全员根据风险评价结果向安全领导提交使用计划,由总经理负责审批,由本公司安全员负责发放实施。 3.2 安全警示标志的维护与管理。安全管理员建立安全警示标志档案,做好安全警示标志档案,做好安全警示标志使用、维护、和管理,并列入日常检查内容;如发现有变形、破损、褪色等不符合要求的标志应及时修整或更换。 4 安全警示标志的分类 4.1 在不准或制止人们的某种行为的场所必须设置禁止标志。其含义是禁止 人们 安全行为的图形标志。禁止标志的基本形式是带斜杠的圆边框,白底红字。 4.2 在提示注意可能发生危险的场所必须设置警告标志。其含义是提醒人们对周围环境引起注意,以避免可能发生危险的标志。其基本形状为正三角形边框,黄底黑字。 4.3 在必须遵守的场所必须设置指令标志。其含义是强制人们必须作出某种动作或采取防范措施的图形标志。其基本形状为圆形边框。兰底白字。 4.4 在示意目标方向的场所必须设置提示标志。其含义是向人们提供某种信息(如表明安全设施或场所)的图形标志。基本形状为正方形边框,绿底白字。 5 安全警示标志设置原则 5.1 安全警示标志应按照能够起到提示、提醒的目的,安全警示标识应设置在醒目的地方和它所指示的目标物附近(如易燃、易爆、有毒、高压等危险场所),使进入现场人员易于识别,引起警惕,预防事故的发生。 5.2在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同时,根据公共场所和生产环境的不同,设置相应的公共信息标志,如紧急出口、注意安全等。 5.3 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要与环境相谐调,应设置在醒目的地方,并保证标志有足够的亮度和照明;有灯光的,其照明不应是有色光。

案件警示教育活动情况报告.docx

********** 关于对中共****纪委《关于认真组织学习<关于***原局长***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通报>集中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的通知》的学习情况报告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纪委《关于认真组织学习<关于***原局长***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通报>集中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的通知》(**纪发[****]**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我委于11月30日召开专题会议学习文件精神,班子成员、各站各股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首先纪检书记*****传达了********纪委《关于认真组织学习<关于***原局长***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通报>集中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的通知》(**纪发[****]**号)文件精神,要求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廉洁自律意识,严格遵守省、市、县纪委的规定和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做好学习笔记,尤其是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写出书面的对照检查。 会上*****主任强调,我们要以案明纪、引以为戒,认真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 一、要严格按照***纪发[***]****号文件要求,集中精力,认真开展好警示教育。用郝鹏俊这一反面典型,教育和警示全体干部职工,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要时时刻刻用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谢谢你的观赏用政策法规约束自己,用道德规范衡量自己,查找差距与不足,认真整改。在思想上筑牢信念大厦的根基,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抵御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永远立于不败之地。 二、各党支部负责人要对教育活动负起责任,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带头学习理论和接受教育,认真抓好落实,保证教育活动不走过场。 三、全体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有关资料。通过郝鹏俊反面警示教育的学习讨论,使全委党员干部职工不断强化作风建设,做到警钟常鸣,时刻不忘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同时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形成“不能为”的防范机制;培养以廉洁为荣、腐败为耻的风气和氛围,形成“不愿为”的自律机制。 党支部****书记荣进一步指出我们开展警示教育,对于党员领导干部加强党风廉建设,改进工作作风,切实做好当前的作风整顿以及各项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教育意义。通过警示教育活动要进一步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切实发挥领导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坚持警钟常鸣,时刻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切实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成效取信于民。要不断用反面典型警示自己,不断改造世界观,增强防腐拒变的能力,正确对待和行使手中的权利,堂堂正正做人,勤勤恳恳工作,清清白白做官。 谢谢你的观赏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 为了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安全生产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预防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之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事故分类 1.生产(工艺)事故:指生产过程中,由于违犯工艺规程作法或操作不当等造成原料、 半成品或成品损失的事故。 2.设备事故:指设备因非正常损坏,造成停机时间产量损失或修复费用达到规定数额 的事故。 3.品质故事:指产品质量(包括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达不到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的故 事 4.交通事故:指工作期间或因公外出由于违反交通运输规则或由于其它原因,造成车 辆损坏,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 5.火灾事故:指凡失去控制并对财物和人身造成损害的燃烧现象,都为火灾事故。 6.爆炸事故:指由于爆炸,造成国家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事故。 7.凡蓄意制造的事故,称为破坏事故。 8.伤亡事故:指企业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或因此导致 死亡的事故。 9.环境污染事故:由于生产、使用贮运或其它因素造成有毒、有害气体、液体或固体 废弃物超标排放,使大气、水体、土壤、人及其它植物等自然环境受到损害,为环境污染事故。 第二章.事故管理 生产(工艺)事故由各部门负责管理,产品质量事故由质管部负责管理,交通事故、伤亡事故由行政人事部、安全科负责管理;设备事故由维修组负责管理;火灾事故、爆

炸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由安全科负责管理。各部门应按分类管理的要求,调查、统计存档。 工业安全小组安全科负责全公司各类事故的综合统计,各部门应按时将事故情况报送安全科。 第三章.事故报告 1.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车间、部门、班组和个人事故不得迟报、漏报、慌报 或者瞒报。 2.发生一般安全事故发生,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尽快报告班组长,班组长应于当天上报部门负责人 及安全科。夜班发生事故,则在次日由当班班长委托接班班长上报部门负责人及安全科。 3.发生工伤事故事故伤者三日必须内填写“员工工伤事故登记表”交安全科,如伤者因伤不能填 写,应由所在班组班长代为填写。 4.外派出差人员发生重大工伤事故或重大无工伤事故应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实时电话报告所在部 门相关人员或部门负责人,所在部门相关人员随即告知安全科、行政人事部,安全科上报公司工业安全小组组长,由工业安全小组组长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决定是否召开临时安全会议。临时安全会议由工业安全小组组长主持,行政人事部经理、部门经理、安全主任参加,讨论是否安排事故调查人员前往事发地调查,将讨论结果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5.发生重伤、死亡事故,现场其它人员应现场人员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自救或互救。立即 6.逐级或直接报告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立即上报公司工业安全小组组长,并赶赴现场, 组织救护,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7.发生重伤、死亡事故,公司相关负责人应及时如实向南湾街道安监办报告。 第四章.事故调查 1.重大事故发生后,由公司工业安全小组组织相关人员成立事故调查组,配合政府事故调查机构 对事故进行调查。 2.事故调查组履行下列职责: (1)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 (2)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 (3)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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