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检察机关诉源治理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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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庭诉源治理工作和多元解纷总结(一)

人民法庭诉源治理工作和多元解纷总结(一)

前言:人民法庭诉源治理工作和多元解纷是法治社会建设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对该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其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以期为相关工作提供参考和借鉴。

一、人民法庭诉源治理工作的现状及问题分析1. 诉源治理工作的现状当前,人民法庭诉源治理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取得了一些成绩。

各级法院通过建立完善的案件受理制度和调解机制,有效化解了一些纠纷,减轻了法院工作压力,提高了司法效率。

2. 存在的问题然而,诉源治理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一方面,部分地区和法院对于诉源治理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导致工作效果不佳;另一方面,一些纠纷仍然没有得到有效解决,甚至出现了重复打官司、恶意起诉等现象,影响了司法公正和法院形象。

二、多元解纷的现状及问题分析1. 多元解纷的现状多元解纷作为一种新型纠纷解决方式,已经在一些地区得到了较好的推广和应用。

包括调解、仲裁、调解委员会等多种形式,为当事人提供了更多的选择空间,促进了纠纷的及时解决。

2. 存在的问题然而,多元解纷在实际推行中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些地区和单位对于多元解纷的理念和模式并不清晰,导致工作开展困难,效果不佳。

同时,一些当事人对多元解纷的认识和接受度还不够,导致纠纷解决难度加大。

三、解决方案及建议1. 加强宣传和培训针对诉源治理工作和多元解纷存在的问题,应加强相关宣传和培训工作。

通过举办研讨会、座谈会等形式,提高工作人员和社会公众对于诉源治理和多元解纷的认识和理解,增强工作的推广和应用力度。

2. 建立健全的机制各级法院应建立健全诉源治理和多元解纷的工作机制,包括明确工作责任、建立工作档案、完善工作流程等方面。

通过规范化的管理和操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为纠纷解决提供更有力的保障。

3. 强化监督和评估对于诉源治理工作和多元解纷的推行,应加强相关监督和评估。

通过建立考核机制、定期评估工作成效等方式,激励相关工作人员积极开展工作,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

全市检察机关诉源治理工作情况调研报告-调研报

全市检察机关诉源治理工作情况调研报告-调研报

全市检察机关诉源治理工作情况调研报告-调研报告全市检察机关诉源治理工作情况调研报告一、少捕慎诉(一)工作现状开展“少捕慎诉、权益保障”专项活动,2019年1-8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逮捕案件524件906人,审结517件883人,其中批捕705人,不捕178人,不捕率为20.2%,同比下降5个百分点。

受理审查起诉案件974件1741人,审结892件1594人,起诉1296人,不诉18.4%,同比上升5.7个百分点。

两项数据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二)存在问题1.不诉率还是过于依赖危险驾驶等轻刑案件,一旦此类案件数量减少则不诉率必然下降。

2.公安机关强化慎刑意识,对于罪轻可能不捕的犯罪嫌疑人,不提请逮捕,从案源上减少了不捕人数。

3.外地户籍犯罪人员逮捕率较高。

因不捕不诉前置风险评估程序需前期与犯罪嫌疑人户籍所在地司法局对接进行社会调查,此过程需大量时间成本和司法资源。

二、认罪认罚2019年1-8月,全市认罪认罚案件适用率为50%。

市院会同公安、司法、法院等6家单位联合出台《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细则(试行)》,对值班律师、量刑建议等问题作出具体规定。

由市公安局牵头的《轻微刑事案件适用刑拘直诉快速办理机制的若干意见》也已出台。

(二)存在问题1.认罪认罚操作过程中,侦查机关参与度不足,没有充分发挥认罪认罚在侦查阶段的作用,下一步可以牵头从侦查阶段开始,由嫌疑人签署认罪认罚协议,实现阶梯化、可操作化的量刑幅度,更加体现认罪认罚的效果。

2.认罪认罚案件量刑精准度有待提升,目前我们在量刑过程中仍旧以幅度量刑为主,精准量刑也只是在部分的盗窃案件中,下一步在与法院充分沟通,自身总结提炼的情况下,提高量刑的精准度,以体现认罪认罚的价值。

3.户籍地在外地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建议适用缓刑的,如何解决当地司法局不能在短时间内提供社会调查函及相关证明的情形,因为这会导致无法在量刑建议中提出缓刑,影响认罪认罚的效果。

4.县区院在具体落实值班律师制度的过程中需要与县区的司法局进一步衔接沟通。

诉源治理调研报告

诉源治理调研报告

诉源治理调研报告
《诉源治理调研报告》
时代变化导致的诉源治理问题,日益严重,严重危害社会财富安全。

因此,我们特制定本调研报告,就目前诉源治理现状及其对社会影响进行探究和研究。

一、诉源治理问题现状
1、诉源治理问题现状
随着时代的发展,人们对法律的认识日趋深刻,诉源治理的问题也凸显出来。

诉源治理问题表现为:权利滥用、以法律要求为名义的违法行为、利己主义行为等,社会财富受到严重威胁,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

2、国家企业诉源治理
国家企业近年来抓住诉源治理这一机会,建立或改革一些制度,加强公司的法律意识,强化法律教育,增加法制宣传,加强法律检查,全面推进法治企业建设,即所谓“抓法抓强”,实行法规和制度的综合性标准,加大打击诉源治理的压力,维护企业的司法权益。

二、诉源治理对社会的影响
1、社会治安
诉源治理问题给社会治安带来了很大的影响。

非法的诉源治理行为,破坏社会治安,侵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破坏了正常的社会秩序,并制造了诽谤说粉的社会隐患,危害了公民的安全,威胁了社会安定。

2、社会文明
社会的文明可以反映社会的发展水平,诉源治理的问题给社会的文明发展带来了不良影响。

一旦有人以法律要求为名义,滥用权力,存在诉源治理问题,将影响社会的文明,损害社会的整体水平,扭曲社会的道德舆论,破坏社会的和谐稳定。

三、结论
根据本报告的调研结果,诉源治理问题严重影响社会治安和社会文明发展,必须加强规范,强化法律教育,制定完善相关制度,加强监督管理,加大打击和惩戒力度,维护社会的公正正义,实现社会的和谐发展。

诉源治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2)

诉源治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2)

诉源治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原因一、问题的背景和重要性诉源治理是指通过一系列措施和方法,解决社会矛盾、预防和减少诉讼纠纷,实现社会和谐稳定的工作。

在现代社会,诉源治理工作的意义更加凸显。

因为快速发展的社会经济,法律法规的健全与完善是社会稳定运行的基础和前提。

然而,当前诉源治理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严重影响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本文将对诉源治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进行深入分析,希望能够引起广大人民群众和政府机关的注意,面对问题寻找合适的解决之道。

二、问题一:诉源治理工作缺乏有效的预防机制1.1 法律宣传教育不到位法律宣传教育是预防社会矛盾发生的重要手段之一。

然而,当前法律的宣传普及工作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宣传渠道单一。

大部分法律宣传主要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进行,这种方式容易造成信息传递不及时、沟通闭塞的问题。

其次,宣传方式过于机械。

法律宣传往往只是简单地宣讲法律条文,缺乏具体案例和实际应用的参考,难以引起公众的兴趣和共鸣。

因此,应当推行多样化、创新性的法律宣传方式,例如通过互联网、社交媒体等新媒体平台宣传法律知识,结合实际情况制作有趣、幽默的法制动画短片,提高法律宣传的效果和吸引力。

1.2 预防机制建设不够完善当前,诉源治理工作在预防机制建设方面存在缺失。

首先,预防机制设计不全面。

针对不同社会矛盾,应当制定具体的预防措施和机制。

然而,在实际工作中,预防机制往往过于简单和笼统,缺乏针对性和实效性。

其次,预防机制实施不到位。

部分地方政府对诉源治理工作缺乏重视,导致相关政策和措施没有落地。

此外,一些预防机制存在法律调整不及时、执行不力的问题,限制了其发挥应有的作用。

因此,应加强对预防机制的研究和完善,注重制度设计和执行的衔接,提升预防机制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三、问题二:诉源治理工作中存在的运行问题2.1 信息共享和协调机制不完善在诉源治理工作中,信息共享和协调是重要的环节。

然而,当前在多部门合作和信息共享方面仍有不足之处。

形成诉源治理调研报告

形成诉源治理调研报告

形成诉源治理调研报告诉源治理调研报告一、引言诉源治理是指通过预防和解决纠纷产生的根源问题,以减少纠纷的数量和影响力。

通过调查研究,本报告旨在分析诉源治理的现状、问题和解决方法,并提出一些建议。

二、诉源治理的现状1. 纠纷数量增多: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法律意识的增强,纠纷数量逐年增加,给社会和个人带来许多困扰。

2. 诉源治理不到位:目前,对于纠纷的诉源治理不够重视,主要集中于案件的处理和解决上,而较少关注纠纷的根源问题。

3. 诉源治理的难度:诉源治理面临一定的困难,因为有些纠纷的产生与复杂的社会和经济因素有关,难以找到有效的解决方法。

三、诉源治理存在的问题1. 缺乏预防机制:目前的诉源治理主要是对纠纷进行解决,而缺乏对纠纷的预防机制,导致问题无法在根源上得到解决。

2. 法律意识不够:部分公众对法律意识的认识不足,导致一些纠纷无法通过合法途径解决,进一步扩大纠纷规模和影响力。

3. 社会矛盾加剧:一些社会矛盾没有得到及时解决,进一步加剧了诉源治理的难度和纠纷的规模。

四、诉源治理的解决方法1. 加强法律教育:通过加强对公众的法律教育,提高公众对法律的认知和了解,从而减少纠纷的发生。

2. 建立预防机制:建立健全的纠纷预防机制,包括加强社会矛盾的化解、提供民众法律咨询等措施,以减少纠纷的根源。

3. 加强社会治理:通过加强社会治理,提高社会的公共服务水平和管理水平,减少社会矛盾的产生。

五、诉源治理的建议1. 加强宣传:加强对诉源治理工作的宣传,提高公众对诉源治理的认识和重视,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氛围。

2. 建立合作机制:建立政府、社会组织和公民之间的合作机制,共同参与诉源治理工作,形成多方共治的格局。

3. 建立监督机制:建立有效的诉源治理监督机制,对诉源治理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

4. 建立奖励机制:建立诉源治理成果奖励机制,鼓励各方参与诉源治理工作,提高治理效果。

六、结论诉源治理是解决纠纷问题的根本途径,通过加强法律教育、建立预防机制和加强社会治理,可以避免纠纷的发生和扩大。

法院诉源治理工作调研报告

法院诉源治理工作调研报告

法院诉源治理工作调研报告法院诉源治理工作调研报告一、调研目的和背景近年来,我国司法改革不断深化,法院诉源治理工作也日益凸显其重要性。

为了了解各地法院诉源治理工作的具体情况,本次调研旨在总结经验、查找问题、提出对策,进一步完善诉源治理机制,提高案件审理效率和司法公信力。

二、调研方法本次调研采用了问卷调查和实地访谈相结合的方法,深入了解各地法院的情况。

三、调研结果1. 意识到诉源治理的重要性绝大多数法院普遍意识到诉源治理的重要性,认识到优化诉源能够有效减少不必要的诉讼纠纷,提高审理效率。

2. 加强对纠纷预防的重视调研发现,各地法院在纠纷预防方面展开了一系列的工作,主要包括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建立调解机构、推行预防性司法制度等。

这种纠纷预防的工作得到了一定的成效,减少了部分案件的产生。

3. 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有待加强在调研中发现,虽然各地法院在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如服务机构不完善、服务内容不够全面等。

建议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提高服务水平。

4. 进一步加强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在实地访谈中了解到,各地法院在纠纷多元化解方面还存在困境,如调解机构资源不足、司法确认力度不够。

建议加大对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支持力度,加强调解师队伍建设,提高调解成功率。

5. 建立信息化管理系统调研中发现,部分法院在信息化管理系统的建设方面滞后,导致诉源治理工作效率较低。

建议加强对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的投入,提高工作效率和数据分析能力。

四、调研总结通过本次调研,我们对各地法院的诉源治理工作进行了全面了解,发现了一些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总体来说,各地法院对诉源治理工作的重视程度有所提高,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需要加强建设。

只有不断完善诉源治理机制,加强预防和多元化解纠纷的工作,才能更好地提高审理效率和司法公信力。

五、展望未来在未来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关注法院诉源治理工作,推动各地法院进一步加强预防和多元化解纠纷的工作,加强对纠纷的预判能力,优化诉案质量,提高司法公信力。

人民法院诉源治理工作报告

人民法院诉源治理工作报告

人民法院诉源治理工作报告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矛盾和纠纷逐渐增多,诉源的来源和性质也日益复杂化。

人民法院作为国家的司法机关,面临着日益繁重的案件压力。

针对这一现状,人民法院对诉源治理工作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和改革,以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

1.诉源概况近年来,人民法院共接收各类案件500万件,与去年相比增长了20%。

其中,民间纠纷、经济合同纠纷、知识产权纠纷、环境污染纠纷等均有大幅增长。

这一现象显示,社会矛盾日益加剧,诉讼成为解决问题的主要途径。

2.诉源治理主要措施1.增强预防与调解功能:法院积极推进矛盾纠纷的前置化、非诉化解决,加大对社区调解、行业调解、商事调解等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支持力度,有效减少纠纷进入司法程序。

2.优化审判流程:针对案件的特点和复杂度,制定差异化的审判程序,简化流程、提高效率,确保诉讼能够快速、公正地解决。

3.完善立法与司法解释:根据案件的反映,针对性地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明确权责,减少法律适用中的争议。

4.诉源治理成果1.案件数量逐年稳定:经过各种治理措施的实施,案件的增长率已经从20%下降到10%o2.提高了案件的解决效率:通过优化审判流程和增强非诉讼解决机制,平均审理时长从原来的6个月缩短到4个月。

3.增强了社会和谐稳定:通过前置调解和非诉讼解决机制,有效化解了大量的社会矛盾,增强了人民对司法的信任度。

4.未来的诉源治理策略1.强化与社区、企业、行业协会等的合作:通过多方合作,积极寻找和预防潜在的纠纷,确保问题在发生之前得到妥善处理。

2.进一步简化审判流程:针对一些简单案件,尝试推进网上审理、快速审判等新型审判模式。

3.完善法律教育和普及:帮助公众了解法律,提高法律意识,减少因为不了解法律而产生的纠纷。

总之,人民法院诉源治理工人民法院诉源治理工作报告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和法治建设的深入推进,我们的司法体系面临的挑战也日益增加。

其中,案件的大量涌入成为了人民法院的一个重要问题。

诉源治理工作报告

诉源治理工作报告

诉源治理工作报告一、引言随着社会的发展,各种纠纷和矛盾也越来越复杂和多样化,因此,诉源治理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本报告将详细介绍我单位在诉源治理方面所做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效。

二、工作概况1. 工作目标我单位的诉源治理工作目标是:通过加强宣传教育、完善法律服务、推进调解机制建设等措施,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提高群众满意度和社会稳定性。

2. 工作内容(1)加强宣传教育:通过组织宣传活动、发布通知公告等方式,向广大群众普及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2)完善法律服务:建立健全法律援助体系,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3)推进调解机制建设:加强调解员培训和队伍建设,推广居民调解委员会等基层调解机构,在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

3. 工作成果我单位在诉源治理工作中取得了以下成果:(1)宣传教育覆盖面广:通过开展法律知识讲座、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使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得到了提高。

(2)法律服务质量提升:建立健全的法律援助体系,为群众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3)调解纠纷成功率高:通过加强调解员培训和队伍建设,以及推广基层调解机构等措施,成功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

三、存在问题及对策1. 存在问题(1)宣传教育力度不够:尽管我单位已经开展了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但是仍然存在一些群众对于法律知识的认识不足。

(2)部分调解员素质有待提高:由于部分调解员素质不够高,导致在处理矛盾纠纷时出现一些问题。

2. 对策(1)加强宣传教育力度:增加宣传教育活动频次和形式,让更多的群众受到法律知识的启蒙。

(2)加强调解员培训和队伍建设:加强对调解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其素质和能力,确保调解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结语通过我单位的诉源治理工作,社会矛盾得到了有效预防和化解,群众满意度得到了提高。

但是,在未来的工作中,我们仍然需要不断完善和改进工作措施,以更好地服务于广大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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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检察机关诉源治理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一、少捕慎诉
开展“少捕慎诉、权益保障”专项活动,2019年1-8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逮捕案件524件906人,审结517件883人,其中批捕705人,不捕178人,不捕率为20.2%,同比下降5个百分点。

受理审查起诉案件974件1741人,审结892件1594人,起诉1296人,不诉18.4%,同比上升5.7个百分点。

两项数据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1.不诉率还是过于依赖危险驾驶等轻刑案件,一旦此类案件数量减少则不诉率必然下降。

2.公安机关强化慎刑意识,对于罪轻可能不捕的犯罪嫌疑人,不提请逮捕,从案源上减少了不捕人数。

3.外地户籍犯罪人员逮捕率较高。

因不捕不诉前置风险评估程序需前期与犯罪嫌疑人户籍所在地司法局对接进行社会调查,此过程需大量时间成本和司法资源。

二、认罪认罚
2019年1-8月,全市认罪认罚案件适用率为50%。

市院会同公安、司法、法院等6家单位联合出台《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实施细则(试行)》,对值班律师、量刑建议等问题作出具体规定。

由市公安局牵头的《轻微刑事案件适用刑拘直诉快速办理机制的若干意见》也已出台。

1.认罪认罚操作过程中,侦查机关参与度不足,没有充分发挥认罪认罚在侦查阶段的作用,下一步可以牵头从侦查阶段开始,由嫌疑
人签署认罪认罚协议,实现阶梯化、可操作化的量刑幅度,更加体现认罪认罚的效果。

2.认罪认罚案件量刑精准度有待提升,目前我们在量刑过程中仍旧以幅度量刑为主,精准量刑也只是在部分的盗窃案件中,下一步在与法院充分沟通,自身总结提炼的情况下,提高量刑的精准度,以体现认罪认罚的价值。

3.户籍地在外地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建议适用缓刑的,如何解决当地司法局不能在短时间内提供社会调查函及相关证明的情形,因为这会导致无法在量刑建议中提出缓刑,影响认罪认罚的效果。

4.县区院在具体落实值班律师制度的过程中需要与县区的司法局进一步衔接沟通。

三、刑事和解
2019年1-8月,检察环节刑事和解后作出不起诉的有28人,占全部不起诉人数的9.1%。

在法院审理阶段因刑事和解而提出从宽量刑建议的有22人,占比为1.1%。

1.由于诉讼进程的客观规律,对于有意愿进行刑事和解的犯罪嫌疑人,往往在公安侦查阶段就已经刑事和解,剩余有条件进行刑事和解的案件,一般是由于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之间难以达成赔偿协议,而犯罪嫌疑人对于刑事和解后与其密切相关的具体刑期不确定,故相比于检察阶段,更愿意在量刑情况更为明确的法院审理阶段进行刑事和解。

2.加害人认罪悔罪,愿意赔偿被害人的损失,但因经济条件所限,无法实现对被害人的全部赔偿,当事双方可能因此而丧失和解机会。

如果过分地追求和解,通过一方高额赔偿或一方降低受偿数额来达到和解,造成“拿钱买刑”“赔钱免刑”,一定程度影响司法公信力。

如何达成双方自愿和解,需要检察官提升群众工作能力。

四、司法救助
2019年1-8月,全市办理国家司法救助10件10人,发放救助金共11.2万元。

定海区院与区扶贫办、司法局、局、慈善总会联合签署《关于建立三助融合绿色通道支持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

1.案件线索较少。

本地刑事案件数量较少,案件以轻刑案件为主,很多案件被害人获得赔偿或达成谅解,可供开展国家司法救助的案件线索少。

2.尚未建立国家司法救助支持扶贫攻坚机制。

前期虽已开展国家司法救助支持扶贫攻坚工作,但未与扶贫办等建立书面协作机制,工作主要围绕个案开展,需要在下步工作中改进完善,建立常态化机制。

五、信访矛盾化解及风险排查
1-8月份,控申部门共受理群众信访150件,受理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举报线索287条,成案18件,有效线索率2.7%。

1.线索质量不高。

全市举报中心工作总体开展平稳有序,但接收线索渠道有限,接收线索质量不高,移送线索成案率低。

2.各部门之间不对称。

实践中,由于各个单位、部门之间信息壁垒尚未完全消除,对于涉及多单位、多部门,以及信访人多头信访的
动态、诉求等情况,存在了解掌握不全面、不及时的现象,一定程度上会影响矛盾化解的时机和效果。

3.有重复访和缠访现象,其中少数为涉检的老信访户,息诉罢访
的难度很大。

六、未成年人刑事犯罪
1.建立不起诉观护帮教工作机制,对接相关企业、社会组织,进
一步落实专业化的帮教力量和帮教基地。

全市现已设立普陀志愿者之家等社会帮教基地4个,今年以来开展不捕不诉观护帮教8人次。

2.推动“法治进校园”活动常态化,检察长担任法治副校长,联
合市局推进菜单式法治宣讲进校园、编纂全省首例未成年人法治教材,深化全市未检法治教育品牌建设,从源头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1.涉罪未成年人“少捕慎诉”工作推进缓慢,不捕不诉率偏低。

2.虽然近年来检察机关与教育部门、专业机构建立了心理帮助协
作机制,但专业力量仍显不足,又因被害人家属不愿配合等原因,对未成年被害人心理帮扶工作进展较慢。

3.涉罪未成年人刑满释放后就学、就业及回归社会难度大,易面
临经济困境,引发再犯风险,案后救助保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七、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起草《关于共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办法(试行)》(暂定名),拟于下半年与市中院联合发布该办法。

目前该办法已完成草拟,正征求市中院意见中。

对于涉及生态环境、资源等领域的行政争议案件,相关部门基本上不会主动邀请检察机关派员参与,无机制推动该项工作。

八、下步工作
以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为抓手,全面履行“四大检察”职能,探索完善诉源治理工作的有效路径,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风险控制在当地,实现诉讼案件逐年下降,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增强。

(二)具体举措
1.进一步细化“少捕慎诉”适用标准,认真分析研究危险驾驶、盗窃、轻伤害、普通诈骗等多发易发轻微刑事犯罪案件的不捕不诉具体标准,促进源头控案。

2.全面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确保该项制度全面落地落实。

3.进一步健全完善刑事和解制度,最大限度地提高刑事和解适用率,修复社会关系。

4.加强对民营企业、未成年人、外来人员等特殊群体的利益保障,加强对被害人的心理疏导、结对帮扶和司法救助等工作,促进社会善治。

5.深化检务公开,充分运用释法说理和公开听证制度,增强不捕不诉案件办理的透明度,提升检察机关加强诉源治理工作的司法公信力。

6.深入推进检调对接,坚持“在调解中监督、在监督中调解”,加强对不支持监督案件的矛盾化解,落实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7.深入开展风险预警防控,及时预判可能出现的涉检涉诉上访、群体性事件等不稳定因素,抓早抓实源头防控。

8.对案件办理中发现的领域、行业共性问题,特别是扫黑除恶、P2P金融、劳资纠纷、食药医环等社会关注的热点领域问题,及时分析研判,为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提供决策参考,有效参与社会治理。

9.积极争取党委政法委的支持,加强与公安、法院、司法、律协以及相关行政机关、调解组织的协调配合,实现诉源共治、效果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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