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统筹层次
基本养老保险的统筹层次

社会保险是社
会化大生产条 件下较为理想 的养老形式
4.1 养老模式的分类
由国家建立并实
享受对象必须是因
施,其中基本养
年老而丧失劳动能
老保险具有法律
力的劳动者
强制性
1
2
在老年风险发生之前,
3
社会保险机构预先储
存一部分基金,这笔
基金及其增值部分用
于支付退休金
4
对老年人提供稳定
的基本生活保障,
不受物价波动的影
❖ 养老金问题 ❖ 养老服务问题 ❖ 养老机构问题
我们后面的重点 是养老金问题.
先讨论一下 养老观念和服务问题
❖ 与养老保险、老年保障的区别 请看天价征子记引发的思考
4.1 养老模式的分类
❖ 养老模式的分类与社会养老保险的特点
自我储蓄养老
家庭养老
社会保险养老
社会福利机构养老
4.1 养老模式的分类
灵活就业人员 很容易受到来 自劳动力市场 排斥、经济衰 退和就业形势 恶化等经济环 境的影响
❖ 缴费基数一般是指当月的工资,社保缴费基数是 社会平均工资的60%--300%为缴纳基数,比 如社会平均工资是1000元,缴纳的基数可以是 600元--3000元
❖ 缴费年限是指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规定缴纳养老 、医疗、失业等有关社会保险费的累计年限,是 计发社会保险待遇的依据之一。它不同于连续工 龄,但二者在时间上有一定的承袭关系。
响并分享社会经济
发展的成果
国家法定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一般同时具备的条件
4.2 养老保险的覆盖面
基本养老保险的保障对象和实施范围有机 结合
从完善制度结构的角度看
•应当建立一体化的,包括各类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 军队转业官兵、个体劳动者、灵活就业者以及农村劳 动者在内的基本养老保险体系,在运行机制上使各个 类别、各个层次的养老保险具有内在的结构性、功能 性联系。
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层次提升的收入再分配研究

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层次提升的收入再分配研究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为劳动者提供基本的养老保障。
在实践中,基本养老保险面临着不少挑战,其中之一便是统筹层次不足造成的收入再分配不均。
因此,本文旨在对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层次提升的收入再分配问题进行研究。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什么是基本养老保险的统筹层次。
简单地说,统筹层次指的是在养老保险制度中,参保人员所缴纳的各级缴费基数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由哪个层次(国家、省、市、县等)进行统筹划分。
目前,在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中,统筹水平存在较大不同,这就导致了各地区的收入再分配不平衡。
其次,我们需要解释一下为什么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层次不足会导致收入再分配不均。
基本养老保险的统筹层次越高,意味着参保人员所缴纳的费用将会更多地纳入到国家或省市的统筹基金中,由此获得更大的保障和福利。
然而,当统筹层次较低时,由于各地区的财政条件不同,导致不同地区间基本养老保险福利水平存在较大差异。
特别是在东部地区相对富裕的情况下,常常存在缴纳高额养老保险费用,但获得的福利却有限的情况。
因此,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层次不足会导致收入再分配不均,严重危害参保人员的权益。
基于以上理论基础,我们可以分析如何提升基本养老保险的统筹层次,进而实现收入再分配平均化。
针对此问题,我们提出以下建议:首先,应该进一步加强和地方领导的协调配合,统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划分。
领导可以设立统筹基金,为不同地区提供适当的资金补贴,缓解地区之间福利水平差异。
同时,地方领导应该制定更加灵活的,根据各地区实际情况,设计符合当地实际的缴费方案和福利标准。
其次,应该适当提高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比例,以保证统筹基金有足够的资金支持。
通过提高个人缴费比例,可以增加养老保险基金的收入,为后续的福利分配提供足够的资金保障。
同时,也可以促进参保人员更加自觉地对养老保险进行缴费,增强养老保险制度的可持续性。
最后,应该在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中引入灵活就业形式的社会群体,包括自由职业者、劳务派遣人员等,缩小福利差异。
《养老保险》练习题答案4-8章--121207

《养老保险》练习题答案养老保险分章节练习题(全国版教材)第四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一、单项选择题1.D2.B3.B二、判断题1.P81×干部离休条件的基本构成有参加革命工作的时间和年龄。
或改成公务员2.P83√三、简答题1.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应处理好的几个问题。
P93(1)如何确定制度模式问题(2)如何处理好制度衔接问题[一方面处理好纵向机关事业单位内部新老人员关系,处理好新旧制度过渡期间待遇水平衔接问题;另一方面处理好横向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关系,利于人员正常合理流动,在制度上有效衔接。
] (3)研究总体方案和当前有关政策的衔接问题[从建立社会保障体系总体要求看研究制订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总体方案;为解决部分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和移交地方管理面临的养老保险问题,出台配套政策。
](4)关于养老保险基金管理问题[机关事业单位保费来源于国家财政,基金在统一管理基础上,应与企业分开记账,积累基金不相互调剂使用。
利于分清经费来源渠道,明确保障责任和强化基金管理。
]四、论述题1.我国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的退休人员退休待遇差距较大,这是改革和发展道路上存在的问题。
你对当前我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特点有何认识?对我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改革主要应该从何处入手?答:我国当前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特点是:P79(1)基本模式为现收现付制(2)采取政府财政或单位单方筹资机制(3)实行待遇确定型养老金计发办法(4)养老金调整与在职人员工资同步进行。
我国现行的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改革势在必行,但必须处理好制度模式、新老办法衔接等问题,改革的内容主要包括:P94(1)建立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社会统筹机制(2)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3)实行与企业衔接的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4)建立基本养老金调整机制(5)建立公务员职业年金和事业年金(6)建立养老保险社会化体系。
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层次研究

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层次研究随着人口老龄化问题的日益突出,基本养老保险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如何建立健全的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层次,既能满足广大老年人的养老需求,又能保障国家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成为当前亟需解决的问题。
本文将围绕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层次展开研究,通过对国内外相关文献和实践经验的综合分析和比较,提出一些建议和对策。
一、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层次概述基本养老保险是指通过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全民参加、个人缴费、社会共担风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而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层次是指将不同参与主体分为不同层级,并在各级之间建立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
在国内外经验中,常见的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层次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个人账户、集体账户和相关部门账户。
个人账户是指个体缴纳的养老保险金进入个人账户,由个人支配和使用。
集体账户是指企事业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金进入集体账户,由单位和职工共同使用。
相关部门账户是指相关部门缴纳的养老保险金进入相关部门账户,由相关部门用于统筹和调剂。
二、国内外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层次实践经验1.国外经验在国外,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层次实践较为成熟。
以德国为例,德国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是基本养老金制度,由个人缴费并积累资金;第二层是企业年金制度,由企事业单位与职工共同缴费;第三层是私人年金制度,由个人自愿参与并进行投资。
2.国内经验在我国,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层次实践也取得了一定成效。
当前我国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主要分为两个层次:第一层是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第二层是农村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这两个层次的统筹机制已初步建立,但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
三、存在的问题与挑战1.统筹层次不够完善当前我国基本养老保险的统筹层次仍不够完善,个人账户、集体账户和相关部门账户之间的利益分配机制不够合理。
个人账户和集体账户之间的利益分配机制需要更加公平和透明,相关部门账户在统筹和调剂方面需要更加灵活和高效。
2.养老保险基金运营风险较高当前我国养老保险基金运营风险较高,主要表现为投资收益率低、资金缺口较大等问题。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市级统筹的通知-豫政[2004]83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市级统筹的通知-豫政[2004]83号](https://img.taocdn.com/s3/m/2b621170a88271fe910ef12d2af90242a895abd0.png)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市级统筹的通知正文:----------------------------------------------------------------------------------------------------------------------------------------------------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市级统筹的通知(豫政[2004]83号)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为进一步提高我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统筹层次,扩大基金调剂范围,加快社会保障体系设,增强社会保障能力,省政府决定,从2005年7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实行以省辖市为单位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市级统筹(以下简称市级统筹)。
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实行市级统筹的重要意义近年来,我省各地、各有关部门切实加大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力度,积极推进企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促进了社会保障体系的不断完善和社会保障能力的进一步增强,确保了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为全省改革、发展、稳定做出了贡献。
在新的形势下,实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市级统筹,是深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重大举措,对于进一步完善我省社会保障体系,提高基本养老保险保障功能,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站在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从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充分认识市级统筹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和组织实施工作。
二、明确实行市级统筹的基本要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市级统筹的基本模式为“五统一”,即在省辖市范围内,对各类城镇企业(不含按国家规定已参加省直统筹的原11个行业单位,下同)及其职工、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个体经济组织及其从业人员,以及灵活就业人员实行统一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统一企业养老保险费率、统一筹集和管理使用基金、统一企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和人员管理、统一实行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
养老金给付视角下统筹层次研究

第 5 期
辽 宁大 学学 报 ( 哲 学社 会科 学版 )
J o u r n a l o f L i a o n i n g U n i v e r s i t y ( P h i l o s o p h y a n d S o c i a l S c i e n c e s )
摘
要: 养老保 险制度对 于保障退休人 员基本 生活和维护社会稳定起 到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经过不断
的探 索与改革 , 2 0 0 5年底我 国政府对原有养老保险制度做 了新 的修订 , 按照新的制度规 定, 社会统筹部 分基础
养老金 的给付在注重公平基础上又增加 了更 多的激励 因素 :一是 养老金 的计发基 数 中引入 本人 指数化月平均
差异 , 这 体 现 出了效 率原 则 ( 1 0 ] , 然 而 在 区域 分割 [ 1 1 ] 、 实 现省 级 统筹 的 现实 情 况下 , 养 老 金是 否 实 现 了公
平给付 以及统筹层次 的继续提高或达到全 国统筹后 , 如何实现养老金的公平给付等等 , 将是值得探讨 的 重要 问题 。 目 前, 关于统筹层次 的理论研究虽然很多 , 但从养老金给付这一角度进行统筹层次定量研究 的
却很少 , 本文将以此作为研究的主要内容 , 进而为统筹层次的顺利提高和提高后养老金的公平给付提供
合理建议 。
二、 社会 统筹部 分 基础 养老 金 的给付 公平 性研 究
地区经济的非均衡发展 、 区域差距 的存在是经济发展过程 中长期存在的一种普遍现象( 1 2 ] , 由此导致
的地 区间生活成本的不同短期内难以消除[ 1 3 ] [ 1 4 3 , 因此决定一个地区退休职工生活水平的因素不仅有养 老金 的绝对给付额 , 同时还有所在地区的物价水平( 1 5 3 。本文在衡量养老金的公平给付时 , 不仅研究各地 养老金给付的绝对额 , 同时还将用修正后 的实际养老金水平( 即消除物价 因素影响的养老金水平 ) 作为衡
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层次研究
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层次研究摘要: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的重要手段。
本文通过对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层次的研究,探讨了其对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实现社会公平、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的作用。
研究发现,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层次的合理设置可以提高制度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同时,还存在着统筹层次设置不合理、资金缺口等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强研究和改革。
关键词: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层次;社会公平;经济发展一、引言随着人口老龄化问题日益突出,养老问题成为了全球各国关注的焦点。
作为国家社会保障体系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基本养老保险在维护和改善人民生活水平、促进经济稳定与可持续发展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二、基本养老保险的定义与发展基本养老保险是指国家为老年人提供的基本生活保障制度。
它通过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方式,为参保人员提供基本养老金和相关服务。
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简单到复杂的过程,取得了显著成就。
三、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层次的意义1. 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合理设置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层次,可以确保参与人员在退休后能够获得相对稳定和足够高水平的养老金。
通过社会统筹,能够实现跨地区、跨行业之间的风险分担,确保参与人员享有公平公正待遇。
2. 实现社会公平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层次设置合理可以实现社会公平。
在统筹层次设置中,应考虑地区差异、行业差异和个体差异等因素,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各类参与人员能够享受到相对公平待遇。
3. 促进经济发展合理设置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层次可以促进经济发展。
通过社会统筹,可以实现养老金的合理分配,增加老年人的消费能力,拉动内需,促进经济增长。
同时,也能够减轻家庭负担,促进人口流动和劳动力市场的灵活性。
四、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层次的实践与问题1. 统筹层次设置不合理目前我国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层次设置存在不合理之处。
一方面,在地区间存在差异化待遇问题;另一方面,在行业间也存在差异化待遇问题。
关于提高养老保险统筹层次的思考
、
国务 院 19 9 7年 2 6号 文 件 决 定 ,9 8年 2 19 8号 文件 再 次 明 确 , 要求到 20 0 0年 要 基 本 实 现基 本 养 老 保 险 基金 从 县 级 统 筹 到 省 级统 筹的过渡。即便在时过 8年的今天 , 这个任 务也根 本没有完成 , 目
险基 金 的 管理 机构 造 成 了很 大 的 压 力 , 使 在 投 资 运 营 的 过 程 中 畏 致 首 畏尾 , 响基 金 的 保值 增 值 。 影
2 管理分散 , 、 政府寻租现象严重 就我国 目前的社会保障基金 管理模式来看 , 全国的社会 保障基金 由社会保障基金理 事会进行管
二 、 水 平 的 统 筹 层次 带 来 的 弊 端 低
1养 老保险基金的规模较小 , 、 存在 收支平衡的风险 过低层次 的养老保险统 筹层次使各市县的社会保险机构之间 “ 划疆而治” 随 , 着 社 会 的 发展 和 老 龄 化 程 度 的 不 断 加 深 ,养 老基 金 规 模 的增 长 受 限, 赡养率不断增大 , 收支缺 口日益扩大。 养老基金的现状给社会保
四 、 善 养老 保 险 基 金 统 筹状 况的 措 施 改
摘要:本文从客观的角度理性 的分析 了养老保 险统筹层 次过低所 带来 的弊端 , 出提高养老保险统筹层 次的困难 , 指 最后提 出了改善统 筹现状 的若 干措施并指 出要慎重考虑现实情况来设计养 老保 险的统 筹层 次 ,最终 实现 养老保险的中央统筹。 关键词: 养老保险 省级 统 筹层次 引 言
理, 而地 方上城镇职工基本养老金按 照各级统筹层次 由地方政府分 散管理。 全国范 围内的社会保障管理局多达 2 0 0 0个 , 此分散的管 如 理模式增加了各部 门的管理难度和管理成 本 ,降低 了管理效率 , 不 符合 行 政 经 济 的原 则 。各 个养 老 保 险 基 金管 理 机 构 在人 事管 理 和 薪 酬制 度 上 都从 属于 各 级 地 方 政 府 ,与 其 有着 千丝 万缕 的利 益 联 系 , 因此 , 各地 方政府出于 地方利益或是政绩 方面 的考虑往往会做出影 响养 老基 金 管理 的 行 为 , 府 的信 息 披 露机 制 不 健 全 , 金 管理 透 政 基 明度 低 , 内外 部 监 督 机 制 力度 不 到 位 , 了相 关机 构 “ 空 子 ” 机 给 钻 的 会 , 重危 及 养 老 基 金 的运 作 安 全 。 严 3 养 老保 险 基 金 的地 区 间调 剂 不 畅 , 风 险能 力差 由于 统 筹 、 抗 层次经历着 由县市 向省级统筹转移的过程 , 统筹区域的划分为养老 保险基金圈定 了地域色彩的“ 势利范 围”各地之间在养老保险的转 , 移 、 续 等 方面 存 在着 政 策 性壁 垒 。养 老 保 险 基 金 制 度 是 建 立 在 大 接 数 法则 之上的, 只有参保人数 足够 多 , 老保 险基 金的运作 才能实 养 现动 态 平 衡 , 能 充 分 发 挥 养 老 保 险 金 的统 筹 调 剂 功 能 。 基 金 调 剂 才 的不畅使得各地社会保险机构应对风险的能力不高 , 养老保险基金 的安全性存在很大的隐患。 4 阻碍劳动力流动 , 、 导致养 老保 险的可携带性差 我国实行的 是“ 统账结合” 的部分积累制 , 综合考虑 了“ 向平衡 ” “ 纵向平 横 和 和 衡” 的原则 , 但是我 国的个人账户 已经蜕变为名 义个人账 户, 在人才 流动需要转移养老保险时 , 出现了资金与账户相脱离的现象。统 就 筹层次的高低影响着各地区间人才的 自由流动 , 也决定着 经常流动
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层次研究
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层次研究基本养老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的重要手段。
然而,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的加深和养老金支付压力的增加,基本养老保险体系面临着诸多挑战和问题。
为了更好地解决这些问题,我国需要进行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层次研究。
一、背景介绍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层次研究是指对我国现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深入研究,探索建立更加科学、合理的统筹层次模式。
目前,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主要分为省级统筹和市级统筹两个层次。
然而,在实践中发现,这种分级管理模式存在一些问题。
二、问题分析1. 统筹层次不一致:不同地区对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人口情况存在差异,在省级和市级两个层次上实行同样的统筹模式会导致资源配置不均衡。
2. 经济压力巨大: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加深,养老金支付压力不断增加。
目前,基本养老保险金主要依靠社会统筹和个人缴费,但这种模式在长期运行中会面临严峻挑战。
3. 养老保险基金运行不稳定:目前,养老保险基金主要依靠缴费人口的增长和投资收益来维持运行。
但是,在经济下行周期和资本市场波动的情况下,养老保险基金可能面临亏损的风险。
三、研究目标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层次研究的目标是通过对现有制度进行深入分析和研究,提出一种更加科学、合理的统筹层次模式。
该模式应该能够解决现有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并能够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四、研究方法1. 文献综述:通过对国内外相关文献进行综述分析,了解国内外在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层次方面的研究现状和成果。
2. 实证分析:通过对我国不同地区现有制度进行实证分析,了解其存在问题,并提出改进方案。
3. 比较研究:通过对国内外不同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层次模式进行比较研究,找出适合我国国情的模式。
五、研究内容1. 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层次的理论基础:通过对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层次理论的研究,明确其内涵和目标,为后续研究提供理论支持。
2. 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层次的实证分析:通过对我国不同地区现有制度进行实证分析,找出其存在问题,并提出改进方案。
我国养老保险统筹层次中政府影响因素分析
第21卷第1期呼伦贝尔学院学报N o.1V01.21 2013年2月Jour na l of H ul unbci er C ol l ege Publ i shed i n Febr uar y.20l3我国养老保险统筹层次中政府影响因素分析杨婧(安徽财经大学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安徽蚌埠233041)摘要: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由五大基:长社会保险组成,其中养老保险是基本保险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在整个社会保障体系中有着举是轻重的地位.这就要求我们逐步提高覆盖面积,全面协调,统筹管理.但是,在实践应用中仍存在较多的问题有待解决,对这些现存的问题展开调查和论证并找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将会有助于养老保险制度在实际运用中取得突破性的成就.政府部门在提升养老保险统筹层次过程中起着主导的作用,-949行的成效会直接影响到既定方针政策的可行性和有效性.所以从有限理性假设的理论视角着手,来剖析其对我国养老保险统筹层次提高的影响,并以此为基础探究我国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层次提高的思路.关键词:统筹层次;养老保险;政府主导;全国统筹中图分类号:C913.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4601(2013)0l—0053.04养老保险的统筹层次在一定方面标志着保险制度社会化的程度,而统筹层次中存在的问题将直接影响着社会保险制度的长远发展。
养老保险的统筹层次分为四个等级:县级统筹、市级统筹、省级统筹和全国统筹。
养老保险的统筹层次实质上讲就是在一定的区域范围内对一定的对象发放一定的补助。
所谓统筹,就是在一定的范围内。
统一筹划养老保险基金的征缴、管理和使用。
不同的统筹区域要各自负责本区域养老保险基金的平衡,结余主要归本统筹区支配和使用,如果有缺口的话,缺口一般都需要本级政府和本级财政填补。
西方的大多数发达国家在社会保障体系建立的同时就建立以国家为范围的统筹层次,但是鉴于我国的国情比较特殊,尚未实行国家级的统筹。
因此,对我国的统筹体系从省级提高到国家级,从根本上讲就是统筹层次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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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统筹层次养老保险的统筹层次问题,关系养老保险的跨地区转移和可持续发展,关系职工养老保障权益的实现和养老基金的安全,关系到全国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和各地区经济公平竞争环境的形成,一直为社会各界所广泛注重。
2007年9月,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提出要在两年内全国实现养老保险省级统筹。
为全面调查了解养老保险统筹的现状,更好地参与当前的社会保险立法,切实推动统筹层次的提升,2008年1~9月,作者所在的全国总工会保障部对浙江、陕西、上海、内蒙、宁夏、福建、广东等7个省市实行了调查研究,形成了关于养老保险统筹层次现状、改革路径和发展方向的系统思考。
一、我国养老保险统筹层次的基本状况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相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733号),明确了省级统筹标准。
截至2008年底,全国已有北京、天津、吉林、黑龙江、上海、福建、重庆、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实现了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其他省份也在制定相关的政策措施,各地养老保险制度趋向统一,经办水平大幅提升,加上已实现省级统筹地区的先进经验,为今年内实现省级统筹创造了有利条件。
当前实现省级统筹的地区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在省级范围内做到基本制度、缴费基数和比例、计发办法的统一。
二是北京、上海、天津和陕西等4个省、直辖市实行统收统支模式,各市县征缴的基金直接归集到省级统一管理,并由省级统一实行社会化发放。
三是新疆、宁夏等一些省区实行预算管理、两级调剂模式。
四是陕西、吉林、黑龙江、上海、天津等5个省、直辖市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实行了垂直管理。
二、提升养老保险统筹层次的问题与障碍(一)实现养老保险省级统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1部分实现省级统筹的省份基金的调剂力度明显不足,省一级的支付压力过大。
一些实现了省级统筹的地方,基金的统筹和调剂主要在省一级,各市县的积极性调动不够,于是形成了企业依赖政府,市县依赖省级的现象,省级支付压力增大。
加之一些市县在处理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保障的关系上,从地方利益出发,执行政策时存有随意性,千方百计协助企业通过办理提前退休来解决下岗职工的安置矛盾,其结果是既破坏了养老政策的统一性,又增加了省级统筹基金的支付压力,影响了全省基金调剂功能的正常发挥。
另外,实现省级统筹的省份仍存有空白点,还未实现全省范围的统筹。
一些省份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没有实行垂直管理,这与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存有矛盾。
2未实现省级统筹地区存有养老保险待遇和基金结余差异较大,统一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难的障碍。
从调研的情况看,因为历史和现实的原因,绝大多数省份各市、县的平均工资不一,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和比例、计发标准差异较大,实现数字上缴费基数和计发标准的统一容易,但要考虑各地的具体情况,真正将差别很大的标准统一起来,势必产生缴费落差、待遇落差等现实问题。
如广东省各市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存有较大的差异。
缴费比例最低的为10%,如深圳、珠海、东莞、中山、佛山等;最高的22%,如湛江市。
内蒙古自治区2006年职工社会平均工资最高的地区是鄂尔多斯市,为27074元,最低的兴安盟则为12351元,两者相差一倍多。
以社会平均工资为基础的养老统筹基金的差别也在两倍以上。
3相当一部分省市对实现省级统筹心存疑虑。
因为同一省内不同市、县之间的经济发展水平、赡养比例存有较大差异,与欠发达市、县相比,发达市、县基金总量大,存量也大,基金确保发放的时间长,发达市、县认为实现省级统筹对本地区职工不利。
发达市、县的积极性不足对省级统筹的改革造成了极大的阻力。
同时,一些省担心在“分灶吃饭”的财政体制下,实行省级统筹会加重省级财政资金的压力,而市、县政府将会甩包袱、责任弱化;市、县政府将缺乏对养老保险扩面、征收和投入的积极性;解决一些市、县存有的应参保未参保问题、企业欠费问题、企业改制中的养老保险问题等大量历史遗留问题将十分棘手等。
(二)实现养老保险省级统筹面临一些深层的制度障碍1改革初期策略选择上统放不分所造成的后遗症影响巨大。
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初期,在具体改革方案设计上,中央赋予地方政府较大的自主权,结果导致全国产生了上百种改革方案,强化了低层次的养老统筹。
虽然在改革进入中期之后,中央政府大力介入并制定相关养老保险方面的改革方针乃至具体实施方案,但不同地区在养老保险历史债务、经济水平、人口结构方面的巨大差别,以及业已形成的中央、地方、企业、个人等不同的利益格局,严重制约了统筹层次的提升。
2养老保险历史债务问题直接影响统筹层次的提升。
1995年开始,我国从传统的现收现付制一步跨入到全新的部分积累制模式,这是在部分退休职工单位养老保障还未转化成社会统筹、中老年职工养老金历史欠账还未找到有效化解办法的条件下过渡的。
由此,制度的转型造成了养老保险的巨额历史债务,不得不采取个人账户空账的方式来维持养老保险基金的当期发放。
截至2007年底,个人账户空账近1万亿元,而且每年以1000多亿元的规模继续扩大。
从当前来看,养老保险的隐性债务应在8万亿元左右。
能够判断的是,在近一二十年内,养老保险的主要支付对象是在过去制度下已经退休的“老人”和在过去制度下已经积累了绝大多数养老金即将退休的“中年人”,对这些人的支付绝大多数是偿还历史债务。
实行省级统筹之后,所有历史债务问题都要上交,市、县政府完全将包袱甩给省级政府,部分省级政府将面临较大的压力。
例如历史包袱比较重的东北三省,还有广东、山东等大省,养老金的历史债务均超过几千亿元。
3分灶吃饭的财政体制及各级政府业已形成的利益格局影响统筹责任的实现。
我国改革开放三十年来,逐步形成“划分收支、分级包干”的财政管理体制。
这种财政管理体制在我国养老保险格局上的反映就是:在一个统筹范围内,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平衡以及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的任务主要由与该统筹范围相对应的某一级地方政府负责。
当统筹范围内基金出现入不敷出时,由当地财政负责兜底。
实行省级统筹后,势必出现省财政与市、县财政责任难以划分,省级统筹水平不强的问题,也会出现名统实分的状况。
这种“分灶吃饭”的财政体制极易产生地方利益主义和依赖思想,部分市、县政府不愿意增大财政投入,省级财政被迫应对养老金的当期发放,压力倍增,从而对省级统筹态度消极。
三、提升养老保险统筹层次的基本思路及对策建议(一)基本思路首先,借鉴国外经验,明确提升养老保险统筹层次的方向是实行全国统筹,并将其写入正在制定之中的《社会保险法》。
世界上建立现代社会保障的国家基本上都是中央统筹,无论是三方共同负担型养老保障模式(德、美、日等),国家负担型养老保障模式(瑞典等),企业、个人负担型养老保障模式(新加坡等),还是个人负担型养老保障模式(智利),均不存有养老保险统筹层次问题,均由中央政府或其授权管理的机构来统一、集中管理和运营。
绝大多数养老金或退休金业务都由各种半独立性的机构负责,但均受政府的监督,养老保障支出依法由政府集中安排。
在这些国家,即使具体管理养老保障项目的机构很多,既有政府机构(中央的和地方的),也有民间团体和私人企业,但从总的倾向上看,养老保险是由中央政府集中管理的。
以法国为例。
在养老保险的制度上,中国与法国有很大的相似之处,都存有着大量的有不同覆盖对象、不同缴费水平、不同待遇水平的多样性的养老保险制度,而没有建立起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
但即使如此,法国依然建立了中央统一的基金征缴、管理机构。
在基金征收上,全国高度集中,强制实施。
在基金管理上,由独立于国家之外的带有私营性质的公益部门养老保险全国基金会实行经营,实行收支两个机构、两条线管理,各司其职,互相监督和制约。
基金会采取理事会的管理形式,工会和雇主委员会联合组成理事会共同管理。
这对中国有很大的借鉴意义。
可见不论养老保险由私营机构还是公立机构来实行管理,实行全国统筹是养老保险的最终选择。
我国建国之初实行的劳动保险制度也是实行全国统筹。
全国统筹的主要涵义是: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统一,缴费基数和比例统一,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和统筹项目统一,基金全国统一调度使用,统一编制和实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预算并明确各级政府的责任,业务规程统一。
其中,基金统收统支是核心内容。
它要求在全国范围内统一调度和使用基金,统一编制基金收支预算,明确各级政府的责任,各级政府严格按照批准的基金收支预算执行。
从客观条件看,我国的财政收入每年以1万亿元左右的规模增长,今年有望突破6万亿元,以我国当前的财力完全有水平通过对某些地区的补贴来实现全国统筹,并不像人们想象的那么艰难。
当前,我国的养老保险名义上是地方政府分散决策,各自对本地区的养老保险计划负全责,但事实上1998年实行确保养老金发放后,地方养老保险在资金出现缺口时就要求上级政府予以补助,将地方负责制演变成为中央政府财政兜底制,这个问题早就显性化了。
从1998年算起,预计到今年年底,中央财政支付养老保险专项补助金将超过5700亿元,而地方不足千亿。
实行全国统筹后,就能够充分明确中央政府承担养老保险的最后“兜底”责任,进而增强人们在养老保险上的预期和信心,增强人们对于政府的信任和支持。
在即将出台的《社会保险法(草案)》中,明确了养老保险实行省级统筹,并逐步向全国统筹过渡,这就从立法上积极稳妥地保证了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的实现。
其次,要明确提出实行全国统筹的时间表,实施“三步走”战略。
实现全国统筹不能一蹴而就,存有很多现实的障碍。
本着积极稳妥的考虑,国家必须下决心于2009年底前基本实现省级统筹。
省级统筹的实现不但为全国统筹打下基础,而且将提供必要的经验。
在此基础上,再用3年的时间即本届政府届满之时,到2012年底前全面实现全国统筹。
据测算,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能够使全国企业和职工个人总和平均费率比现行实际费率低1个百分点。
在由省级统筹向全国统筹迈进的过程中,如果消极等待“条件成熟”,实现全国统筹将遥遥无期。
所以,应按照三步走的战略来实现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第一步应实现省级统筹采用统收统支的完全统筹模式,在全省范围内统一调度和使用基金,统一编制基金收支预算,明确各级政府的责任,各级政府严格按照批准的基金收支预算执行。
第二步应建立全国统一预算和全国养老保险调剂金制度,采用分省征收、发放,余缺调剂的方式,建立科学规范的养老保险转移支付体系,科学划分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财权、事权。
第三步过渡到全国统收统支的模式,在全国范围内统一调度和使用基金,统一编制基金收支预算,明确各级政府的责任,真正实现全国统筹。
最后,由两种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运作模式逐步规范为统一的统收统支模式。
上文已经提到,实施“三步走”战略的第一步是实现省级统筹采用统收统支的完全统筹模式,在全省范围内统一调度和使用基金,统一编制基金收支预算,明确各级政府的责任,各级政府严格按照批准的基金收支预算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