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Q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19).docx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 AQ1029—2019)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发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的装备、设计和安装、传感器设置、使用与维护、系统及联网信息处理、管理制度与技术资料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井工煤矿,包括生产、新建和改、扩建矿井。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AQ6201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MT/T423 空气中甲烷校准气体技术条件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coal mine safety monitoring system 具有模拟量、开关量、累计量采集、传输、存储、处理、显示、打印、声光报警、控制等功能,用于监测甲烷浓度、一氧化碳浓度、风速、风压、温度、烟雾、馈电状态、风门状态、风筒状态、局部通风机开停、主要通风机开停等,并实现甲烷超限声光报警、断电和甲烷风电闭锁控制等,由主机、传输接口、分站、传感器、断电控制器、声光报警器、电源箱、避雷器等设备组成的系统。
3.2传感器transducer 将被测物理量转换为电信号输出的装置。
3.3 甲烷传感器methane transducer 连续监测矿井环境气体中及抽放管道内甲烷浓度的装置,一般具有显示及声光报警功能。
3.4 风速传感器air velocity transducer 连续监测矿井通风巷道中风速大小的装置。
3.5风压传感器wind pressure transducer 连续监测矿井通风机、风门、密闭巷道、通风巷道等地点通风压力的装置。
3.6 一氧化碳传感器carbon monoxide transducer 连续监测矿井中煤层自然发火及胶带输送机胶带等着火时产生的一氧化碳浓度的装置。
3.7 温度传感器temperature transducer 连续监测矿井环境温度高低的装置。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该规范的背景是为了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的管理,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
煤矿是高风险行业,需要强制性的管理规范来确保矿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该规范的出台旨在规范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的使用,确保其有效运行,从而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
该规范适用于我国所有煤矿企业,包括国有煤矿、民营煤矿、合资煤矿等。
针对不同类型的煤矿,该规范根据实际情况提出了相应的管理要求,以确保不同煤矿的安全管理达到规范要求。
该规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的基本要求。
规范了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的建设标准,包括系统的功能、技术要求、监控设备的配置等内容。
二是煤矿检测仪器的基本要求。
规定了煤矿检测仪器的品种、功能、技术指标、使用条件等,确保矿井内各种有害气体和温度、湿度等监测指标得到及时准确地监控。
三是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的日常维护和管理要求。
包括设备的定期巡检、维修保养、记录管理等内容,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使用寿命。
四是对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的使用人员的素质要求和培训要求。
要求使用人员具备一定的技术素质和基本的安全技术知识,同时要进行定期培训,提高使用人员的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理能力。
该规范的出台对于加强煤矿安全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一方面,规范了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的使用,确保系统的有效运行,提供可靠的安全预警。
另一方面,规范了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的维护和管理,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降低管理成本。
此外,要求使用人员具备一定的技术素质和基本的安全知识,能够正确操作设备,并能够熟练处理突发事件,提高了煤矿安全生产的整体水平。
总之,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是我国煤矿安全管理的重要文件,对于加强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的使用管理具有积极作用。
(完整版)AQ1029-2007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

具有甲烷浓度超限报警功能的携带式照明灯具。
3.22甲烷检测报警矿灯methanedetect andalarm head lamp
具有甲烷浓度数字显示及超限报警功能的携带式照明灯具。
4 一般要求
4.1瓦斯矿井必须装备煤矿安全监控系统。
4.2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必须24h连续运行。
5.设计和安装
5.1煤矿编制采区设计、采掘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时,必须对安全监控设备的种类、数量和位置,信号电缆和电源电缆的敷设,断电区域等做出明确规定,并绘制布置图和断电控制图。
5.2安全监控设备之间必须使用专用阻燃电缆连接,严禁与调度电话电线和动力电缆等共用。
5.3 井下分站应设置在便于人员观察、调试、检验及支护良好、无滴水、无杂物的进风巷道或硐室中,安设时应垫支架,或吊挂在巷道中,使其距巷道底板不小于300mm。
4.7矿长、矿技术负责人、爆破工、采掘区队长、通风区队长、工程技术人员、班长、流动电钳工、安全监测工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或甲烷检测报警矿灯。瓦斯检查工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和光学甲烷检测仪。
4.8煤矿采掘工、打眼工、在回风流工作的工人下井时宜携带甲烷检测报警矿灯或甲烷报警矿灯。
前 言
为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煤矿正确使用管理安全监控系统和检测仪器,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替代原煤炭工业部《矿井通风安全监测装置使用管理规定》(煤安字[1995]第562号),与其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增加了安全监控系统的装备和联网等要求(见4.一般要求);
1.0%CH4
专用排瓦斯巷
T7
≥2.5%CH4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整理正本)word资料20页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2007年1月4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的装备、设计和安装、传感器设置、使用与维护、系统及联网信息处理、管理制度与技术资料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井工煤矿,包括新建和改、扩建矿井。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煤矿安全规程AQ6201—2006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AQ6203—2006 煤矿用低浓度载体催化式甲烷传感器技术条件MT423—1995 空气中甲烷校准气体技术条件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煤矿安全监控系统 coal mine safety monitoring system具有模拟量、开关量、累计量采集、传输、存储、处理、显示、打印、声光报警、控制等功能,用于监测甲烷浓度、一氧化碳浓度、风速、风压、温度、烟雾、馈电状态、风门状态、风筒状态、局部通风机开停、主通风机开停,并实现甲烷超限声光报警、断电和甲烷风电闭锁控制,由主机、传输接口、分站、传感器、断电控制器、声光报警器、电源箱、避雷器等设备组成的系统。
3.2传感器 transducer将被测物理量转换为电信号输出的装置。
3.3甲烷传感器 methane transducer连续监测矿井环境气体中及抽放管道内甲烷浓度的装置,一般具有显示及声光报警功能。
3.4风速传感器 air velocity transducer连续监测矿井通风巷道中风速大小的装置。
3.5风压传感器 wind pressure transducer连续监测矿井通风机、风门、密闭巷道、通风巷道等地点通风压力的装置。
AQ 1029-2019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19)2019年8月12日发布2020年2月1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发布前言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条款。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AQ 1029-2007《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
与AQ 1029-2007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增加了风向传感器、粉尘传感器、线缆、光学甲烷检测仪、甲烷断电仪的术语和定义(见3.20、3.21、3.23、3.25、3.26);——增加了支持多网、多系统融合,伪数据标注及异常数据分析,瓦斯涌出、火灾等的预测预警,瓦斯超限、断电等需立即撤人的紧急情况下,可自动与应急广播、通信、人员位置监测等系统应急联动的功能(见4.6、4.9、4.10);——增加了煤矿安全监控系统主干线缆应当分设两条(见5. 2 ) ;——删除了有专用排瓦斯巷的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的设置(见2007年版的6.3.3) ;——增加了掘锚一体机、连续采煤机、梭车、锚杆钻车、钻机应设置机载式甲烷断电仪或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见6.3.4);——删除了设在回风流中的机电硐室进风侧必须设置甲烷传感器( 见2007年版的6.6);——增加了风向传感器的设置(见7.4);——增加了压风机应设置温度传感器(见7.7.4);——增加了煤矿粉尘传感器、设备开停传感器、风门开关传感器、风筒传感器、馈电传感器的设置(见7.8、7.9、7.10、7.11、7.12);——删除了2007年版的附录A。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煤矿安全分技术委员会(SAC/TC 288/SC 1)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江苏三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煤炭科工集团常州研究院有限公司、兖矿集团有限公司、山西煤炭运销集团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19)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19)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发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的装备、设计和安装、传感器设置、使用与维护、系统及联网信息处理、管理制度与技术资料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井工煤矿,包括生产、新建和改、扩建矿井。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AQ6201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MT/T423 空气中甲烷校准气体技术条件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煤矿安全监控系统 coal mine safety monitoring system具有模拟量、开关量、累计量采集、传输、存储、处理、显示、打印、声光报警、控制等功能,用于监测甲烷浓度、一氧化碳浓度、风速、风压、温度、烟雾、馈电状态、风门状态、风筒状态、局部通风机开停、主要通风机开停等,并实现甲烷超限声光报警、断电和甲烷风电闭锁控制等,由主机、传输接口、分站、传感器、断电控制器、声光报警器、电源箱、避雷器等设备组成的系统。
3.2传感器 transducer将被测物理量转换为电信号输出的装置。
3.3甲烷传感器 methane transducer连续监测矿井环境气体中及抽放管道内甲烷浓度的装置,一般具有显示及声光报警功能。
3.4风速传感器 air velocity transducer连续监测矿井通风巷道中风速大小的装置。
3.5风压传感器 wind pressure transducer连续监测矿井通风机、风门、密闭巷道、通风巷道等地点通风压力的装置。
3.6一氧化碳传感器 carbon monoxide transducer连续监测矿井中煤层自然发火及胶带输送机胶带等着火时产生的一氧化碳浓度的装置。
3.7温度传感器 temperature transducer连续监测矿井环境温度高低的装置。
煤矿安全监控标准AQ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2007年1月4日2007年1月4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的装备、设计和安装、传感器设置、使用与维护、系统及联网信息处理、管理制度与技术资料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井工煤矿,包括新建和改、扩建矿井。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煤矿安全规程AQ6201—2006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AQ6203—2006 煤矿用低浓度载体催化式甲烷传感器技术条件MT423—1995 空气中甲烷校准气体技术条件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 coal mine safety monitoring system具有模拟量、开关量、累计量采集、传输、存储、处理、显示、打印、声光报警、控制等功能,用于监测甲烷浓度、一氧化碳浓度、风速、风压、温度、烟雾、馈电状态、风门状态、风筒状态、局部通风机开停、主通风机开停,并实现甲烷超限声光报警、断电和甲烷风电闭锁控制,由主机、传输接口、分站、传感器、断电控制器、声光报警器、电源箱、避雷器等设备组成的系统。
3.2 传感器 transducer将被测物理量转换为电信号输出的装置。
3.3 甲烷传感器 methane transducer连续监测矿井环境气体中及抽放管道内甲烷浓度的装置,一般具有显示及声光报警功能。
3.4 风速传感器 air velocity transducer连续监测矿井通风巷道中风速大小的装置。
3.5 风压传感器 wind pressure transducer连续监测矿井通风机、风门、密闭巷道、通风巷道等地点通风压力的装置。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
• 3.17 主机
• 一般选用工控微型计算机或普通微型计 算机、双机或多机备份。主机主要用来接 收监测信号、校正、报警判别、数据统计、 磁盘存储、显示、声光报警、人机对话、 输出控制、控制打印输出、与管理网络联 接等。
• 3.18 馈电异常
• 被控设备的馈电状态与系统发出的断电 命令或复电命令不一致。
• 5 设计和安装
• 5.1 煤矿的采区设计、采掘作业规程和安全 技术措施,必须对安全测控仪器的种类、 数量和位置,信号电缆和电源电缆的敷设, 断电区域等做出明确规定,并绘制布置图 和断电控制图。
• 5.2 安全监控设备之间必须使用专用阻燃电 缆连接,严禁与调度电话电线和动力电缆 等共用。
• 5.3 井下分站应设置在便于人员观察、调试、 检验及支护良好、无滴水、无杂物的进风 巷道或硐室中,安设时应垫支架,使其距 巷道底板不小于300mm。
• 3.2 传感器 • 将被测物理量转换为电信号输出的装置。 • 3.3 甲烷传感器 • 连续监测矿井环境气体中及抽放管道内
甲烷浓度的装置,一般具有显示及声光报 警功能。
• 3.4 风速传感器 • 连续监测矿井通风巷道中风速大小的装
置。
• 3.5 风压传感器 • 连续监测矿井通风机、风门、密闭巷道、
AQ 1029-2007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
用管理规范
• 前言 • 1.范围 • 2.规范性引用文件 • 3.术语和定义 • 4.装备要求 • 5.设计和安装 • 6.甲烷传感器的设置 • 7.其它传感器的设置 • 8.使用与维护 • 9.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联网信息处理 • 10.管理制度与技术资料 • 附录A(资料性附件)矿用开关瓦斯电闭锁接线 • 附录B(规范性附件)低浓度载体催化式甲烷传感器调校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煤矿是我国的重要能源产业,煤矿的安全问题一直备受关注。
为了确保煤矿的安全生产,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的使用管理非常重要。
本文将从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和检测仪器的基本概念、使用规范和管理措施等方面进行阐述。
一、煤矿安全监控系统(一)使用规范1.安全监控系统应按照煤矿安全标准要求进行选择和布置,确保监控范围全面且布局合理。
2.安全监控系统的传感器和设备应按照相关技术要求进行安装和调试,保证监测数据的准确和可靠。
3.安全监控系统应定期进行巡检和维护,确保系统的稳定运行,如发现故障应及时处理。
4.监控中心应设立专人负责安全监控系统的运行管理,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转。
(二)管理措施1.加强人员培训,提高操作员的技术素质和安全意识,确保操作规范和正确使用监控系统。
2.安全监控系统应与其他生产管理系统实现数据互联互通,提高系统的综合应用能力。
3.对于重大事故和异常情况,监控系统应及时报警,并采取相应措施,保护职工的生命安全。
二、煤矿检测仪器煤矿检测仪器是指用于定量测量和监测煤矿地质勘探、瓦斯抽放、矿井通风、环境污染等相关参数的仪器设备。
(一)使用规范1.检测仪器的选择应符合国家的相关技术标准和煤矿安全标准,确保设备的质量和功能满足要求。
2.准确校准仪器设备,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测量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检测仪器的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操作的准确和安全。
4.对于检测仪器的故障和失效,应及时维修或更换,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二)管理措施1.检测仪器应按照领导、专业技术人员和操作工的层次进行管理,明确各个层次的责任和职责。
2.建立完善的档案和台账,记录仪器的购买、维护和检修情况,确保对仪器设备的管理可追溯。
3.对于仪器的维护和检修,应建立相应的计划和预警机制,提前预防和排除潜在风险。
结语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和检测仪器的使用管理规范,是保障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之一、通过严格遵守使用规范和管理措施,可以提高监控系统和检测仪器的使用效率和安全性,保障煤矿生产的安全和稳定。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19
2019年1月4日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
前言
煤矿应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 AQ1029——2019《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 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定》安装、使用维
护和管理系统。 部分煤矿传感器装备数量和地点不满足 上述规程和标准的要求,更没有按照规 程和标准调校和维护,甚至将传感器报 警浓度调高,不适用断电控制功能等。
河南平顶山市新华四矿“9.8” 特别 重大瓦斯爆炸事故,事故矿均没有 按照规程和标准要求安装、维护和 使用系统。例如:发生“9.8” 特别 重大瓦斯爆炸事故的河南平顶山市 新华四矿,为躲避监测,将甲烷传 感器设置在新鲜风流中;当瓦斯超 限报警时,将甲烷传感器电缆拔脱。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 测仪器的装备、设计和安装、传感器 设置、使用与维护、系统及联网信息 处理、管理制度与技术资料等要求。
6.3.4 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采煤工作 面的回风巷长度大于1000m时,必须在回风 巷中部增设甲烷传感器。
6.3.5 采煤机必须设置机载式甲烷断电仪或 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
6.3.6 非长壁式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的设置参照上述规 定执行,即在上隅角设置甲烷传感器T0或便携式瓦斯检测 报警仪,在工作面及其回风巷各设置1个甲烷传感器。
的信号,并按预先约定的复用方式远距离 传送给传输接口,同时,接收来自传输接 口多路复用信号的装置。
分站还具有线性校正、超限判别、逻辑运 算等简单的数据处理、对传感器输入的信 号和传输接口传输来的信号进行处理的能 力,控制执行器工作。
3.17 主机 host 一般选用工控微型计算机或普通微型计算
由主机、传输接口、分站、传感器、断电 控制器、声光报警器、电源箱、避雷器等 设备组成的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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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Q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IMB standardization office【IMB 5AB- IMBK 08- IMB 2C】AQ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行业标准AQ1029-2007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pplicationandmanagementstandardfor coalminesafetymonitoringsystemanddetector2007-01-01发布2007-04-01实施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目次前言 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一般要求 5.设计和安装 6.甲烷传感器的设置 7.其它传感器的设置 8.使用与维护9.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联网信息处理 10.管理制度与技术资料附录A 矿用开关瓦斯电闭锁接线(资料性附录) 附录B 低浓度甲烷传感器调校方法(规范性附录)前言为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煤矿正确使用管理安全监控系统和检测仪器,特制定本标准。
ICS1 D备案号本标准替代原煤炭工业部《矿井通风安全监测装置使用管理规定》(煤安字[1995]第562号),与其相比,主要变化如下:—增加了安全监控系统的装备和联网等要求(见4.一般要求);—增加甲烷传感器的设置数量并补充了设置图(见6.甲烷传感器的设置);—增加了其他传感器的设置要求(见7.其它传感器的设置);—增加了安全监控系统联网信息处理和管理要求(见9.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联网信息处理);—结合当前煤矿安全生产的实际,对设计、安装、使用、维护和管理进行了细化;—删除了质量标准及评定办法。
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煤矿安全生产分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中国矿业大学(北京)、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涛、孙继平、赵青云、彭霞。
本标准从发布之日起实施。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的装备、设计和安装、传感器设置、使用与维护、系统及联网信息处理、管理制度与技术资料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井工煤矿,包括新建和改、扩建矿井。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煤矿安全规程》AQ6201-2006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MT423-1995空气中甲烷校准气体技术条件AQXXXX-2006煤矿用低浓度载体催化式甲烷传感器技术条件3术语和定义3.1煤矿安全监控系统coalminesafetymonitoringsystem具有模拟量、开关量、累计量采集、传输、存储、处理、显示、打印、声光报警、控制等功能,用于监测甲烷浓度、一氧化碳浓度、风速、风压、温度、烟雾、馈电状态、风门状态、风筒状态、局部通风机开停、主通风机开停,并实现甲烷超限声光报警、断电和甲烷风电闭锁控制,由主机、传输接口、分站、传感器、断电控制器、声光报警器、电源箱、避雷器等设备组成的系统。
3.2传感器transducer将被测物理量转换为电信号输出的装置。
甲烷传感器methanetransducer连续监测矿井环境气体中及抽放管道内甲烷浓度的装置,一般具有显示及声光报警功能。
风速传感器airvelocitytransducer连续监测矿井通风巷道中风速大小的装置。
风压传感器windpressuretransducer连续监测矿井通风机、风门、密闭巷道、通风巷道等地点通风压力的装置。
一氧化碳传感器carbonmonoxidetransducer连续监测矿井中煤层自然发火及胶带输送机胶带等着火时产生的一氧化碳浓度的装置。
温度传感器temperaturetransducer连续监测矿井环境温度高低的装置。
烟雾传感器smoketransducer连续监测矿井中胶带输送机胶带等着火时产生的烟雾浓度的装置。
设备开停传感器onoff StatusSensorfor electromechanical equipment连续监矿井中机电设备“开”或“停”工作状态的装置。
风筒传感器airpipetransducer连续监测局部通风机风筒“有风”或“无风”状态的装置。
风门开关传感器Open/CloseSensorforAirDoor连续监测矿井中风门“开”或“关”状态的装置。
馈电传感器feedtransducer连续监测矿井中馈电开关或电磁启动器负荷侧有无电压的装置。
执行器(含声光报警器及断电器)将控制信号转换为被控物理量的装置。
声光报警器acousto-opticalarm能发出声光报警的装置。
断电控制器switchingoffcontroller控制馈电开关或电磁启动器等的装置。
分站substation煤矿安全监控系统中用于接收来自传感器的信号,并按预先约定的复用方式远距离传送给传输接口,同时,接收来自传输接口多路复用信号的装置。
分站还具有线性校正、超限判别、逻辑运算等简单的数据处理能力、对传感器输入的信号和传输接口传输来的信号进行处理,控制执行器工作。
主机host一般选用工控微型计算机或普通微型计算机、双机或多机备份。
主机主要用来接收监测信号、校正、报警判别、数据统计、磁盘存储、显示、声光报警、人机对话、输出控制、控制打印输出、与管理网络联接等。
馈电异常abnormalfeed被控设备的馈电状态与系统发出的断电命令或复电命令不一致。
瓦斯矿井gassycolliery只要有一个煤(岩)层发现瓦斯,该矿井即为瓦斯矿井。
瓦斯矿井依照矿井瓦斯等级进行管理,分为低瓦斯矿井,高瓦斯矿井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
3.20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portablemethanealarmdetector具有甲烷浓度数字显示及超限报警功能的携带式仪器。
3.21甲烷报警矿灯methanealarmheadlamp具有甲烷浓度超限报警功能的携带式照明灯具。
3.22甲烷检测报警矿灯methanedetectandalarmheadlamp具有甲烷浓度数字显示及超限报警功能的携带式照明灯具。
4一般要求4.1瓦斯矿井必须装备煤矿安全监控系统。
4.2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必须24h连续运行。
4.3接入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的各类传感器稳定性应不小于15d。
4.4煤矿安全监控系统传感器的数据或状态应传输到地面主机。
4.5煤矿必须按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规定的型号选择监控系统的传感器、断电控制器等关联设备,严禁对不同系统间的设备进行置换。
4.6原国有重点煤矿必须实现矿务局(公司)所属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安全监控系统联网;国有地方和乡镇煤矿必须实现县(市)范围内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安全监控系统联网。
4.7矿长、矿技术负责人、爆破工、采掘区队长、通风区队长、工程技术人员、班长、流动电钳工、安全监测工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或甲烷检测报警矿灯。
瓦斯检查工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和光学甲烷检测仪。
4.8煤矿采掘工、打眼工、在回风流工作的工人下井时宜携带甲烷检测报警矿灯或甲烷报警矿灯。
5.设计和安装5.1煤矿编制采区设计、采掘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时,必须对安全监控设备的种类、数量和位置,信号电缆和电源电缆的敷设,断电区域等做出明确规定,并绘制布置图和断电控制图。
5.2安全监控设备之间必须使用专用阻燃电缆连接,严禁与调度电话电线和动力电缆等共用。
5.3井下分站应设置在便于人员观察、调试、检验及支护良好、无滴水、无杂物的进风巷道或硐室中,安设时应垫支架,或吊挂在巷道中,使其距巷道底板不小于300mm。
5.4隔爆兼本质安全型防爆电源宜设置在采区变电所,严禁设置在下列区域:(1)断电范围内;(2)低瓦斯和高瓦斯矿井的采煤工作面和回风巷内;(3)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采煤工作面、进风巷和回风巷;(4)掘进工作面内;(5)采用串联通风的被串采煤工作面、进风巷和回风巷;(6)采用串联通风的被串掘进巷道内。
5.5安全监控设备的供电电源必须取自被控开关的电源侧,严禁接在被控开关的负荷侧。
宜为井下安全监控设备提供专用供电电源。
5.6安装断电控制时,必须根据断电范围要求,提供断电条件,并接通井下电源及控制线。
断电控制器与被控开关之间必须正确接线,具体方法由煤矿主要技术负责人审定(接线方法参见附录A)。
5.7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电源线和控制线在改线或拆除时,必须与安全监控管理部门共同处理。
检修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需要监控设备停止运行时,必须经矿主要负责人或主要技术负责人同意,并制定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
5.8模拟量传感器应设置在能正确反映被测物理量的位置。
开关量传感器应设置在能正确反映被监测状态的位置。
声光报警器应设置在经常有人工作便于观察的地点。
6甲烷传感器的设置6.1甲烷传感器应垂直悬挂,距顶板(顶梁、屋顶)不得大于300mm,距巷道侧壁(墙壁)不得小于200mm,并应安装维护方便,不影响行人和行车。
6.2甲烷传感器的报警浓度、断电浓度、复电浓度和断电范围及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的报警浓度必须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甲烷传感器的报警浓度、断电浓度、复电浓度和断电范围及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的报警浓度6.3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的设置6.3.1长壁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必须按图1设置。
U 型通风方式在上隅角设置甲烷传感器T 0或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工作面设置甲烷传感器T 1,工作面回风巷设置甲烷传感器T 2;若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甲烷传感器T 1不能控制采煤工作面进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则在进风巷设置甲烷传感器T 3;低瓦斯和高瓦斯矿井采煤工作面采用串联通风时,被串工作面的进风巷设置甲烷传感器T 4,如图1a 所示。
Z 型、Y 型、H 型和W 型通风方式的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的设置参照上述规定执行,如图1b-e 所示。
图1aU 型通风方式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的设置图1bZ 型通风方式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的设置图1cY型通风方式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的设置图1dH型通风方式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的设置图1eW型通风方式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的设置6.3.2采用两条巷道回风的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必须按图2设置:甲烷传感器T 0、T1和T2的设置同图1a;在第二条回风巷设置甲烷传感器T5、T6。
采用三条巷道回风的采煤工作面,第三条回风巷甲烷传感器的设置与第二条回风巷甲烷传感器T 5、T6的设置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