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RF资料
亥姆霍兹矢量

亥姆霍兹矢量是一个数学术语,它表示的是在三维空间中某点的矢量场,可以由三个互相垂直的矢量组成。
在物理学中,亥姆霍兹矢量通常用于描述电磁场、引力场等矢量场。
在这些场中,亥姆霍兹矢量可以表示场的散度、旋度和边界条件。
根据亥姆霍兹定理,如果一个矢量场的散度、旋度和边界条件确定的话,那么就可以通过散度、旋度和边界条件来求解出该矢量场,而且该解唯一。
在数学中,亥姆霍兹矢量也被用于描述一些几何性质和物理现象,例如在流体力学中可以表示速度场、在电磁学中可以表示磁场等。
总之,亥姆霍兹矢量是数学和物理学中描述矢量场的重要工具之一,可以用于描述各种不同的物理现象和几何性质。
HIRF(高强度辐射场)

HIRF(高强度辐射场)高强度辐射场是指在单位面积的辐射能量比较高的一种电磁辐射,它是由电磁波的电场强度和磁场强度共同决定的。
这种电磁辐射环境除了对人身会造成影响外,对各种飞行器的电气和电子系统的正常运行会产生极大的危害,对飞机来讲,HIRF环境是由雷达、无线电、电视台,和其它地面、水面,或者空中的射频(RF)发射机发射的能量造成的。
在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民用飞机机载设备的设计中首次提到了这一特殊现象,包括了与飞行相关的关键性电子控制、电子显示,和电子控制引擎等。
这些设备在工作时对HIRF环境中的有害影响非常敏感。
飞机为何重视HIRF防护近些年来,HIRF防护逐渐受到重视,并成为飞机设计和机载设备装机的必要条件,主要缘于下面几个因素:1)飞机的连续安全飞行和着陆等功能更加依赖于电气和电子系统来执行2)飞机设计中大量采用复合材料,减轻了重量,但降低了机体的电磁屏蔽性能3)数据总线和程序运行速度的增加、大规模集成电路的使用、电子设备灵敏度的提高,都造成了飞机的电气和电子系统对HIRF环境更加敏感4)频率资源的扩展使用,使得1GHz以上频段干扰更大5)各种射频(RF)发射机的功率不断增大6)一些飞机已经遭受过HIRF危害相关法规2007年8月6日,FAA发布了14CFR Parts23、Parts25、Parts27和Parts29,也称为“HIRF法规”。
2007年9月5日开始生效,替代了作为过渡性措施所采用的“特殊条款”(SC)。
2007年7月30日,FAA发布了咨询通告AC20-158,对“高强度辐射场(HIRF)环境中工作的飞机电气和电子系统的认证”提供了相关资料和指南。
新的咨询通告替代了以前的FAA咨询通告/JAA联合咨询资料(AC/AMJ20-HIRF)。
其中Parts23.1308&附录J适用于常规、多功能、表演和勤务类飞机的认证;Parts25.1317&附录X适用于运输类飞机的认证;Parts27.1317&附录D适用于常规类直升机的认证;Parts29.1317&附录E适用于运输类直升机的认证。
吉布斯---亥姆霍兹方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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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布斯—亥姆霍兹方程
• 知道一个温度下的△rGm • 求其他温度下的△rGm? • 求助于Gibbs-Helmh
olz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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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亥姆霍兹方程18391903美国物理学家1839年2月生于纽黑文1903年卒于同一地19岁毕业于耶鲁大学186318661869去欧洲进修就学于亥姆霍兹等他是美国学院美国艺术和科学研究院以及欧洲个科学机构的院士或通信院士并接受一些荣誉学衔和奖章
吉布斯—亥姆霍兹方程
• 吉布斯(1839—1903) 美国物理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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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布斯—亥姆霍兹方程
吉布斯—亥姆霍兹方程来由
1876年,Gibbs提出一个把焓和熵归并在一起的状态函 数被称为吉布斯(Gibbs)自由能,用符号G表示,其 定义式为:G=H-TS。据此定义,等温过程的吉布斯 自由能变化△G :
△G =G2-G1=(H2-TS2)-(H1-TS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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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布斯—亥姆霍兹方程
• 耶鲁大学(Yale University),旧译“耶劳大书院”,是一 所坐落于美国康涅狄格州纽黑文市的私立大学,创于1701 年,初名“大学学院”(Collegiate School)。耶鲁大学 是美国历史上建立的第三所大学, 世界大学排名,仅次 于剑桥大学和哈佛大学。
△G=△H-T△S
该式是由吉布斯(Gibbs)和亥姆霍兹(Helmholtz) 各自独立证明的,故此式叫吉布斯—亥姆霍兹 (Gibbs--- Helmholtz)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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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类飞机适航标准(2016)

运输类飞机适航标准(2016)【发文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19号【发布部门】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16.03.17【实施日期】2016.04.1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部门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19号)《运输类飞机适航标准》已于2016年3月11日经第5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4月17日起施行。
部长杨传堂2016年3月17日目录A分部总则第25.1条适用范围第25.2条[备用]第25.3条ETOPS型号设计批准的专用条款B分部飞行总则第25.21条证明符合性的若干规定第25.23条载重分布限制第25.25条重量限制第25.27条重心限制第25.29条空重和相应的重心第25.31条可卸配重第25.33条螺旋桨转速和桨距限制性能第25.101条总则第25.103条失速速度第25.105条起飞第25.107条起飞速度第25.109条加速-停止距离第25.111条起飞航迹第25.113条起飞距离和起飞滑跑距离第25.115条起飞飞行航迹第25.117条爬升:总则第25.119条着陆爬升:全发工作第25.121条爬升:单发停车第25.123条航路飞行航迹第25.125条着陆操纵性和机动性第25.143条总则第25.145条纵向操纵第25.147条航向和横向操纵第25.149条最小操纵速度配平第25.161条配平稳定性第25.171条总则第25.173条纵向静稳定性第25.175条纵向静稳定性的演示第25.177条横向和航向静稳定性第25.181条动稳定性失速第25.201条失速演示第25.203条失速特性第25.205条[删除]第25.207条失速警告地面和水面操纵特性第25.231条纵向稳定性和操纵性第25.233条航向稳定性和操纵性第25.235条滑行条件第25.237条风速第25.239条水面喷溅特性、操纵性和稳定性其它飞行要求第25.251条振动和抖振第25.253条高速特性第25.255条失配平特性C分部结构总则第25.301条载荷第25.303条安全系数第25.305条强度和变形第25.307条结构符合性的证明飞行载荷第25.321条总则飞行机动和突风情况第25.331条对称机动情况第25.333条飞行机动包线第25.335条设计空速第25.337条限制机动载荷系数第25.341条突风和紊流载荷第25.343条设计燃油和滑油载重第25.345条增升装置第25.349条滚转情况第25.351条偏航机动情况补充情况第25.361条发动机扭矩第25.363条发动机和辅助动力装置支架的侧向载荷第25.365条增压舱载荷第25.367条发动机失效引起的非对称载荷第25.371条陀螺载荷第25.373条速度控制装置操纵面和操纵系统载荷第25.391条操纵面载荷:总则第25.393条平行于铰链线的载荷第25.395条操纵系统第25.397条操纵系统载荷第25.399条双操纵系统第25.405条次操纵系统第25.407条配平调整片的影响第25.409条调整片第25.415条地面突风情况第25.427条非对称载荷第25.445条辅助气动力面第25.457条襟翼第25.459条特殊装置地面载荷第25.471条总则第25.473条着陆载荷情况和假定第25.477条起落架布置第25.479条水平着陆情况第25.481条尾沉着陆情况第25.483条单起落架着陆情况第25.485条侧向载荷情况第25.487条回跳着陆情况第25.489条地面操纵情况第25.491条滑行、起飞和着陆滑跑第25.493条滑行刹车情况第25.495条转弯第25.497条尾轮侧偏第25.499条前轮侧偏与操纵第25.503条回转第25.507条倒行刹车第25.509条牵引载荷第25.511条地面载荷:多轮起落架装置上的非对称载荷第25.519条顶升和系留装置水载荷第25.521条总则第25.523条设计重量和重心位置第25.525条载荷的假定第25.527条船体和主浮筒载荷系数第25.529条船体和主浮筒着水情况第25.531条船体和主浮筒起飞情况第25.533条船体和主浮筒底部压力第25.535条辅助浮筒载荷第25.537条水翼载荷应急着陆情况第25.561条总则第25.562条应急着陆动力要求第25.563条水上迫降的结构要求疲劳评定第25.571条结构的损伤容限和疲劳评定闪电防护第25.581条闪电防护D分部设计与构造总则第25.601条总则第25.603条材料第25.605条制造方法第25.607条紧固件第25.609条结构保护第25.611条可达性措施第25.613条材料的强度性能和材料的设计值第25.615条[删除]第25.619条特殊系数第25.621条铸件系数第25.623条支承系数第25.625条接头系数第25.629条气动弹性稳定性要求第25.631条鸟撞损伤操纵面第25.651条强度符合性的证明第25.655条安装第25.657条铰链操纵系统第25.671条总则第25.672条增稳系统及自动和带动力的操纵系统第25.673条[删除]第25.675条止动器第25.677条配平系统第25.679条操纵系统突风锁第25.681条限制载荷静力试验第25.683条操作试验第25.685条操纵系统的细节设计第25.689条钢索系统第25.693条关节接头第25.697条升力和阻力装置及其操纵器件第25.699条升力和阻力装置指示器第25.701条襟翼与缝翼的交连第25.703条起飞警告系统起落架第25.721条总则第25.723条减震试验第25.725条[删除]第25.727条[删除]第25.729条收放机构第25.731条机轮第25.733条轮胎第25.735条刹车第25.737条滑橇浮筒和船体第25.751条主浮筒浮力第25.753条主浮筒设计第25.755条船体载人和装货设施第25.771条驾驶舱第25.772条驾驶舱舱门第25.773条驾驶舱视界第25.775条风挡和窗户第25.777条驾驶舱操纵器件第25.779条驾驶舱操纵器件的动作和效果第25.781条驾驶舱操纵手柄形状第25.783条机身舱门第25.785条座椅、卧铺、安全带和肩带第25.787条储存舱第25.789条客舱和机组舱以及厨房中物件的固定第25.791条旅客通告标示和标牌第25.793条地板表面第25.795条保安事项应急设施第25.801条水上迫降第25.803条应急撒离第25.805条[删除]第25.807条应急出口第25.809条应急出口布置第25.810条应急撤离辅助设施与撤离路线第25.811条应急出口的标记第25.812条应急照明第25.813条应急出口通路第25.815条过道宽度第25.817条最大并排座椅数第25.819条下层服务舱(包括厨房)第25.820条厕所门通风和加温第25.831条通风第25.832条座舱臭氧浓度第25.833条燃烧加温系统增压第25.841条增压座舱第25.843条增压座舱的试验防火第25.851条灭火器第25.853条座舱内部设施第25.854条厕所防火第25.855条货舱和行李舱第25.856条隔热/隔音材料第25.857条货舱等级第25.858条货舱或行李舱烟雾或火警探测系统第25.859条燃烧加温器的防火第25.863条可燃液体的防火第25.865条飞行操纵系统、发动机架和其它飞行结构的防火第25.867条其它部件的防火第25.869条系统防火其它第25.871条定飞机水平的设施第25.875条螺旋桨附近区域的加强第25.899条电搭接和防静电保护E分部动力装置总则第25.901条安装第25.903条发动机第25.904条起飞推力自动控制系统(ATTCS)第25.905条螺旋桨第25.907条螺旋桨振动第25.925条螺旋桨间距第25.929条螺旋桨除冰第25.933条反推力系统第25.934条涡轮喷气发动机反推力装置系统试验第25.937条涡轮螺旋桨阻力限制系统第25.939条涡轮发动机工作特性第25.941条进气系统、发动机和排气系统的匹配性第25.943条负加速度第25.945条推力或功率增大系统燃油系统第25.951条总则第25.952条燃油系统分析和试验第25.953条燃油系统的独立性第25.954条燃油系统的闪电防护第25.955条燃油流量第25.957条连通油箱之间的燃油流动第25.959条不可用燃油量第25.961条燃油系统在热气候条件下的工作第25.963条燃油箱:总则第25.965条燃油箱试验第25.967条燃油箱安装第25.969条燃油箱的膨胀空间第25.971条燃油箱沉淀槽第25.973条油箱加油口接头第25.975条燃油箱的通气和汽化器蒸气的排放第25.977条燃油箱出油口第25.979条压力加油系统第25.981条燃油箱点燃防护燃油系统部件第25.991条燃油泵第25.993条燃油系统导管和接头第25.994条燃油系统部件的防护第25.995条燃油阀第25.997条燃油滤网或燃油滤第25.999条燃油系统放液嘴第25.1001条应急放油系统滑油系统第25.1011条总则第25.1013条滑油箱第25.1015条滑油箱试验第25.1017条滑油导管和接头第25.1019条滑油滤网或滑油滤第25.1021条滑油系统放油嘴第25.1023条滑油散热器第25.1025条滑油阀第25.1027条螺旋桨顺桨系统冷却第25.1041条总则第25.1043条冷却试验第25.1045条冷却试验程序进气系统第25.1091条进气第25.1093条进气系统的防冰第25.1101条汽化器空气预热器的设计第25.1103条进气系统管道和空气导管系统第25.1105条进气系统的空气滤第25.1107条中间冷却器和后冷却器排气系统第25.1121条总则第25.1123条排气管第25.1125条排气热交换器第25.1127条排气驱动的涡轮增压器动力装置的操纵器件和附件第25.1141条动力装置的操纵器件:总则第25.1142条辅助动力装置的操纵器件第25.1143条发动机的操纵器件第25.1145条点火开关第25.1147条混合比操纵器件第25.1149条螺旋桨转速和桨距的操纵器件第25.1153条螺旋桨顺桨操纵器件第25.1155条反推力和低于飞行状态的桨距调定第25.1157条汽化器空气温度控制装置第25.1159条增压器操纵器件第25.1161条应急放油系统的操纵器件第25.1163条动力装置附件第25.1165条发动机点火系统第25.1167条附件传动箱动力装置的防火第25.1181条指定火区的范围第25.1182条防火墙后面的短舱区域和包含可燃液体导管的发动机吊舱连接结构第25.1183条输送可燃液体的组件第25.1185条可燃液体第25.1187条火区的排液和通风第25.1189条切断措施第25.1191条防火墙第25.1192条发动机附件部分的隔板第25.1193条发动机罩和短舱蒙皮第25.1195条灭火系统第25.1197条灭火剂第25.1199条灭火瓶第25.1201条灭火系统材料第25.1203条火警探测系统第25.1207条符合性F分部设备总则第25.1301条功能和安装第25.1303条飞行和导航仪表第25.1305条动力装置仪表第25.1307条其它设备第25.1309条设备、系统及安装第25.1310条电源容量和分配第25.1316条系统闪电防护第25.1317条高强辐射场(HIRF)防护仪表:安装第25.1321条布局和可见度第25.1322条警告灯、戒备灯和提示灯第25.1323条空速指示系统第25.1325条静压系统第25.1326条空速管加温指示系统第25.1327条磁航向指示器第25.1329条飞行导引系统第25.1331条使用能源的仪表第25.1333条仪表系统第25.1335条[删除]第25.1337条动力装置仪表电气系统和设备第25.1351条总则第25.1353条电气设备及安装第25.1355条配电系统第25.1357条电路保护装置第25.1359条[删除]第25.1360条预防伤害第25.1362条应急状态供电第25.1363条电气系统试验第25.1365条电气设备、马达和变压器灯第25.1381条仪表灯第25.1383条着陆灯第25.1385条航行灯系统的安装第25.1387条航行灯系统二面角第25.1389条航行灯灯光分布和光强第25.1391条前、后航行灯水平平面内的最小光强第25.1393条前、后航行灯任一垂直平面内的最小光强第25.1395条前、后航行灯的最大掺入光强第25.1397条航行灯颜色规格第25.1399条停泊灯第25.1401条防撞灯系统第25.1403条机翼探冰灯安全设备第25.1411条总则第25.1413条[删除]第25.1415条水上迫降设备第25.1416条[删除]第25.1419条防冰第25.1421条扩音器第25.1423条机内广播系统其它设备第25.1431条电子设备第25.1433条真空系统第25.1435条液压系统第25.1438条增压系统和气动系统第25.1439条防护性呼吸设备第25.1441条氧气设备和供氧第25.1443条最小补氧流量第25.1445条氧气分配系统设置的规定第25.1447条分氧装置设置的规定第25.1449条判断供氧的措施第25.1450条化学氧气发生器第25.1451条[删除]第25.1453条防止氧气设备破裂的规定第25.1455条易冻液体的排放第25.1457条驾驶舱录音机第25.1459条飞行记录器第25.1461条含高能转子的设备G分部使用限制和资料第25.1501条总则使用限制第25.1503条空速限制:总则第25.1505条最大使用限制速度第25.1507条机动速度第25.1511条襟翼展态速度第25.1513条最小操纵速度第25.1515条有关起落架的速度第25.1516条其它速度限制第25.1517条颠簸气流速度,VA第25.1519条重量、重心和载重分布第25.1521条动力装置限制第25.1522条辅助动力装置限制第25.1523条最小飞行机组第25.1525条运行类型第25.1527条周围大气温度和使用高度第25.1529条持续适航文件第25.1531条机动飞行载荷系数第25.1533条附加使用限制第25.1535条ETOPS批准标记和标牌第25.1541条总则第25.1543条仪表标记:总则第25.1545条空速限制信息第25.1547条磁航向指示器第25.1549条动力装置和辅助动力装置仪表第25.1551条滑油油量指示器第25.1553条燃油油量表第25.1555条操纵器件标记第25.1557条其它标记和标牌第25.1561条安全设备第25.1563条空速标牌飞机飞行手册第25.1581条总则第25.1583条使用限制第25.1585条使用程序第25.1587条性能资料H分部电气线路互联系统(EWIS)第25.1701条定义第25.1703条功能和安装:EWIS第25.1705条系统和功能:EWIS第25.1707条系统分离:EWIS第25.1709条系统安全:EWIS第25.1711条部件识别:EWIS第25.1713条防火:EWIS第25.1715条电气接地和防静电保护:EWIS第25.1717条电路保护装置:EWIS第25.1719条可达性规定:EWIS第25.1721条EWIS的保护第25.1723条可燃液体防火:EWIS第25.1725条动力装置:EWIS第25.1727条可燃液体切断措施:EWIS第25.1729条持续适航文件:EWIS第25.1731条动力装置和APU火警探测系统:EWIS第25.1733条火警探测系统,总则:EWISI分部附则第25.2001条施行日期附录A附录B附录C第I部分大气结冰条件第II部分用于表明对B分部的符合性的机身冰积聚条件附录D附录E第I部分装有助推动力的飞机重量增量第II部分装有助推动力的运输类飞机性能附录F第I部分表明符合25.853条或25.855条的试验准则和程序第II部分座椅垫的可燃性第Ⅲ部分确定货舱衬垫抗火焰烧穿性的试验方法第IV部分测定热辐射下客舱材料热释放速率的试验方法第V部分测定舱内材料发烟特性的试验方法第VI部分测定隔热/隔音材料的可燃性和火焰传播特性的试验方法第VII部分测定隔热/隔音材料的抗烧穿性的试验方法附录G 连续突风设计准则附录H 持续适航文件H25.1 总则H25.2 格式H25.3 内容H25.4 适航限制部分H25.5 电气线路互联系统(EWIS)的持续适航文件附录I 起飞推力自动控制系统(ATTCS)的安装I25.1 总则I25.2 定义I25.3 性能和系统可靠性要求I25.4 推力调定I25.5 动力装置操纵器件I25.6 动力装置仪表附录J 应急撤离演示附录K 延程运行(ETOPS)K25.1 设计要求K25.2 双发飞机K25.3 多于两发的飞机附录L HIRF环境和HIRF设备测试水平附录M 燃油箱系统降低可燃性的措施M25.1 燃油箱可燃性暴露的要求M25.2 表明符合性M25.3 可靠性指示和维修可达M25.4 适航限制和程序M25.5 可靠性报告附录N 燃油箱可燃性暴露和可靠性分析N25.1 概述N25.2 定义N25.3 燃油箱可燃性暴露分析N25.4 变量和数据表运输类飞机适航标准A分部总则第25.1条适用范围(a)本规定是用于颁发和更改运输类飞机型号合格证的适航标准。
MSG-3中文版

运营人/制造厂家中航商用飞机有限公司译二00四年四月目录预定维修大纲制订文件 (1)译者说明 (1)关于本文件的重要信息 (1)往来信函 (5)主要内容 (7)前言 (1)第一章概论 (10)1-1目的 (10)1-2范围 (10)1-3组织机构 (11)1-3-1工业指导委员会 (11)1-3-2工作组 (11)第二章预定维修大纲的制订 (12)2-1概论 (12)2-1-1 目的 (12)2-1-2 途径 (12)2-2 MSG-3文件的划分 (14)2-3 飞机系统/动力装置分析程序 (18)2-3-1 MSI选择 (18)2-3-2 分析程序 (20)2-3-3 逻辑图 (22)2-3-4 程序 (23)2-3-5故障后果(上层) (24)2-3-6 故障影响类别(上层) (28)2-3-7 任务的确定(下层) (35)2-3-8 系统/动力装置维修间隔确定 (41)2-4飞机结构分析程序 (46)2-4-1 飞机结构的定义 (47)2-4-2 预定结构维修 (48)2-4-3 损伤来源和检查要求 (53)2-4-4 预定结构维修大纲的制订 (55)2-4-5 重要结构项目评级系统 (67)2-5区域分析大纲 (71)2-5-1 程序 (71)2-5-2 区域检查时间间隔 (75)2-6 闪电/高强度辐射场分析程序 (76)2-6-1 闪电/高强度辐射场防护系统的维修 (77)附录 A. 术语表 (82)参考文献 (57)译者说明M SG-3是制订民用运输类飞机维修大纲的指导性文件。
按照新的咨询通告CAA 的AC-121AA-02R1和FAA的AC121-22A的要求,应将最新MSG逻辑程序应用在新飞机的维修大纲制订中。
为此我们将美国航空运输协会ATA《运营人/制造厂预定维修大纲制订文件—MSG-3》2003.1修改版翻译并内部出版,供制订民用航空器的初始预定维修大纲时使用。
通过对它的深入研究,必将进一步推动我国维修理论的发展,提高民用飞机的适航管理水平。
HIRF资料

民航资源网2010年4月22日消息:4月16日上午,“Lightning/HIRF防护技术培训中心”(闪电/高强度辐射场防护技术培训中心)在中国民航大学成立。
该中心由民航大学与美国EMA公司及其中国独家代理上海昂迪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联合成立。
美国EMA(Electromagnetic Application)公司成立于1978年,主要致力于软件开发。
该公司重点研发领域是闪电防护、电磁脉冲辐射防护等。
为了将最先进的飞机电磁防护仿真技术全面引入中国,中国民航大学经过与美国EMA公司及其中国独家代理上海昂迪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友好协商,决定在该校“Lightning/HIRF 验证及检测实验室”联合成立“Lightning/HIRF防护技术培训中心”。
“Lightning/HIRF防护技术培训中心”的成立将有助于完善我国航空器的闪电防护标准,加强适航审定技术的基础研究,促进产学研有机结合,提高中国民航大学科学研究和航空人才培养水平。
同时,该中心的成立对加快该校适航研究与国际适航研究接轨的步伐将发挥助推作用。
对飞机研制的新要求——高强度辐射场(HIRF)防护Protecting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System from HIRF Effect唐建华导读:与自然界产生的闪电不同,高强度电磁辐射是由人类活动造成的电磁环境问题,其频带宽(10千赫-40吉赫),作用时间长(与闪电的作用时间相比)。
高强度电磁辐射、闪电与电磁兼容等电磁环境问题(统称E3问题),已成为影响飞机安全的重要因素。
因此,在飞机研制中,应采取措施对飞机的电子和电气系统进行保护,以免对飞行安全带来不利影响。
高强度电磁辐射对飞行安全带来的影响日渐显现。
首先,从飞机本身来看,执行关键功能的传统机械或机电控制及机电指示系统,已逐渐被电子式飞行控制系统、电子式显示指示系统和全权数字式发动机控制器等所替代,而这些设备对外部电磁环境的敏感程度显然高于传统的系统。
发布的适航规章及

发布的适航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参考资料适航管理文件单价(元)中国民用航空适航审定规章汇编上下册两本(收集截至2008年6月30日生效的中国民用航空规章中与适航审定相关的16部规章) 8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条例(中英文) 30.00 AA2002153 关于颁发“民用飞机安装TAWS有关问题”的通知 50.00 AC93001 AR93001R2 编制说明 50.00 AR93001R2 民用飞机运行的仪表和设备要求 100.00 AR93002 关于下发初级类航空器适航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50.00 技术标准规定中国民用航空技术标准规定汇编(CTSO合订本) 300.00 飞机厨房手推车,物品箱及相关组件(CTSO-C175)技术标准规定 50.00 颁发的中国民用航空规章及其修订航空·航空器·航空器适航管理 50.00 维修大纲制订文件MSG-3(第二次修改版) 60.00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器国籍登记条例(中英文) 60.00 民用航空器国籍登记规定及程序合订本 80.00 民用航空器国籍登记培训教材 60.00*CCAR-21-R3 民用航空产品和零部件合格审定规定(1990年8月8日发布,2007年3月15日第三次修订实施) 150.00 CCAR-23-R3 正常类、实用类、特技类和通勤类飞机适航标准(2004年10月12日第三次修订) 200.00 CCAR-27R1正常类旋翼航空器适航标准 150.00 CCAR-29R1 运输类旋翼航空器适航标准 150.00 *CCAR—31 载人自由气球适航规定(2007年3月15日发布) 100.00 CCAR-33R1中国民航总局关于修订航空发动机适航标准的决定(2002年3月) 120.00 CCAR-34 涡轮发动机飞机燃油排泄和排气排出物规定(2002年3月) 80.00 CCAR-35 螺旋桨适航标准(相当于至FAR35部第11号修正案) 50.00 *CCAR-36R1 航空器型号和适航合格审定噪声规定(2007年4月) 200.00CCAR-37 民用航空材料、零部件和机载设备技术标准规定 30.00 CCAR-39 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30.00 CCAR-45-R1民用航空器国籍登记规定(1998年6月10日修订重新发布) 50.00 CCAR--53 民用航空用化学产品适航管理规定(2004年12月12日制定) 50.00 CCAR-183 民用航空器适航委任代表和委任单位代表的规定 30.00适航管理程序及其修订AP-00-02 航空器适航部门代号和适航检查员代号及印章与名片的要求 30.00 AP-01-02R1 适航规章及法规性文件的制定和修订程序 50.00 AP-21-01R2 进口民用航空产品和零部件认可审定程序(2006年) 200.00 AP-21-02 关于国产民用航空产品服务通告管理规定 50.00 AP-21-03R3 型号合格审定程序 150.00 AP-21-04R3 生产许可审定和监督程序(2004年12月1日) 150.00 AP-21AA-05R2 民用航空器及其相关产品适航审定程序(2008年) 200.00 AP-21-06R3 民用航空材料、零部件和机载设备的合格审定程序 100.00 AP-21-07 民用航空产品和零件适航证件的编号规则 50.00 AP-21-08 仅依据型号合格证生产的审定和监督程序 50.00 AP-21-09 进口航空产品及其零件的制造符合性检查(中英对照) 50.00 AP-21-10 批准放行证书/适航批准标签的使用程序 50.00 AP-21-11 中国MD-90项目航空器合格审定系统评审大纲(试行) 100.00 AP-21-12 生产制造主管检查员工作程序 80.00 AP-21-13 代表外国适航当局进行生产监督的工作程序 60.00 AP-21-14 补充型号合格审定程序 80.00 AP-21-15 进口民用航空器重要改装设计合格审定程序 50.00 AP-21-AA-2009-17 ARJ21 飞机预投产管理程序 80.00 AP-39-01R1 适航指令的颁发和管理程序 60.00 AP-45-01R2 民用航空器国籍登记程序 50.00 AP-183-04R1 维修人员执照培训、考试委任单位代表的委任和管理程序 80.00 AP-183-05 民用航空测试设备委任单位代表的委任和管理程序 30.00 AP-183-06 维修人员执照主考委任代表的委任和管理程序 30.00已发布的适航咨询通告AC-00-01 双边适航协议及民用航空技术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制定程序和协议汇编 30.00 AC-00-AA-2008-02 适航培训课程目录 50.00AC-21-01 发现和报告未批准的航空零件 30.00 AC-21-02 机载系统和设备合格审定中的软件审查方法 50.00 AC-21-04 供应商的监督 50.00 AC-21-05 初级类航空器适航标准 100.00 AC-21-06 初级类航空器适航标准 100.00 AC-21-07 初级类航空器适航标准 100.00 AC-21-08 载人自由气球适航标准 100.00 AC-21-09 飞艇适航标准 100.00 AC-21-10R6 已获批准的民用航空产品目录第一部分进口民用航空产口上中下册 (2007年7月16日) 900.00 AC— 21— 11R3 民航航空器及航空发动机型号书写指南 80.00 AC-21-12 初教六型军转民用飞机适航检查程序(暂行) 100.00 AC-21-1317 航空器高强辐射(HIRF)保护要求 100.00 AC-21-AA-2008-213 研发试飞和验证试飞特许飞行证颁发程序 80.00 AC-21.25 运输类飞机持续结构完整性大纲 50.00 AC-21-AA-2009-25 轻型运动航空器适航管政策指南 50.00 AC-25-AA-2008-2 运输类飞机炭刹车盘替换件合格审定符合性方法 80.00 AC-25.1191-1 “1301”固定灭火瓶的批准 30.00 AC-25.1301-1 获得CTSOA的航空集装单元在运输类飞机上的安装批准 30.00 AC-25.1529-1 审定维修要求 30.00 AC-25.735-1 刹车磨损限制要求 30 AC—36—AA-2008 航空器型号与适航合格审定噪声规定 300.00 AC-36-AA-2008 航空器型号与适航合格审定噪声规定(附件) 200.00 AC-183-01 生产检验委任代表工作程序手册编写指南 100.00按年度汇编,包括所有机型每年颁发的适航指令适航指令手册(FAA-AIR-M-8040.1 1994年5月) 150.00 运五(B)型飞机使用维修经验汇编 200.00(附件1)《人员执照的颁发》国际民用航空公约 200.00 本次修订于1998年2月25日获得ICAO理事会批准。
CCAR-23部飞机取EASA型号认可证研究

CCAR-23部飞机取EASA型号认可证研究作者:柴郁琳李先哲来源:《航空科学技术》2021年第11期摘要:结合运12F型飞机申请欧洲航空安全局(EASA)型号认可证的适航工作,对CCAR-23部飞机取EASA型号认可证适航工作开展研究,重点对中国民用航空局(CAAC)和EASA的法规体系、适航规章和型号合格审定程序进行对比分析,明确CCAR-23部飞机取EASA型号认可证工作程序,总结运12F型飞机取EASA型号认可证适航工作过程中的经验和教训,为国内CCAR-23部飞机取EASA型号认可证的适航工作提供借鉴和指导,同时为中欧适航双边的技术评估和建立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持。
关键词:CCAR-23部飞机;EASA;CAAC;型号认可证;适航双边中图分类号:V215.5文献标识码:ADOI:10.19452/j.issn1007-5453.2021.11.005為建立中欧适航双边,中国民用航空局(CAAC)与欧洲航空安全局(EASA)规划了技术路线图,运12F型飞机被选作中方23部飞机背景项目申请EASA型号认可证。
运12F型飞机已经获得CAAC和美国联邦航空局(FAA)的型号合格证,成为国内首个申请EASA型号认可证的23部飞机。
本文以运12F型飞机申请EASA型号认可证为例,针对CAAC和EASA的23部飞机适航规章、型号合格审定程序进行对比研究,重点介绍CAAC和EASA在取证阶段要求和相关工作差异,通过对运12F型飞机取EASA型号认可证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总结可供参考的23部飞机申请EASA型号认可证的经验和教训。
1 CAAC和EASA型号合格审定对比1.1适航法规体系由于国情不同,世界各国民用航空适航管理机构规模不一,管理方式各异。
国际上影响力最大的两大机构是FAA和EASA。
FAA和EASA具有不同的组织体系及适航法规体系,适航规章也不尽相同。
CAAC的适航法规体系是以FAA的适航法规体系为参考建立起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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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资源网2010年4月22日消息:4月16日上午,“Lightning/HIRF防护技术培训中心”(闪电/高强度辐射场防护技术培训中心)在中国民航大学成立。
该中心由民航大学与美国EMA公司及其中国独家代理上海昂迪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联合成立。
美国EMA(Electromagnetic Application)公司成立于1978年,主要致力于软件开发。
该公司重点研发领域是闪电防护、电磁脉冲辐射防护等。
为了将最先进的飞机电磁防护仿真技术全面引入中国,中国民航大学经过与美国EMA公司及其中国独家代理上海昂迪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友好协商,决定在该校“Lightning/HIRF 验证及检测实验室”联合成立“Lightning/HIRF防护技术培训中心”。
“Lightning/HIRF防护技术培训中心”的成立将有助于完善我国航空器的闪电防护标准,加强适航审定技术的基础研究,促进产学研有机结合,提高中国民航大学科学研究和航空人才培养水平。
同时,该中心的成立对加快该校适航研究与国际适航研究接轨的步伐将发挥助推作用。
对飞机研制的新要求——高强度辐射场(HIRF)防护Protecting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System from HIRF Effect唐建华导读:与自然界产生的闪电不同,高强度电磁辐射是由人类活动造成的电磁环境问题,其频带宽(10千赫-40吉赫),作用时间长(与闪电的作用时间相比)。
高强度电磁辐射、闪电与电磁兼容等电磁环境问题(统称E3问题),已成为影响飞机安全的重要因素。
因此,在飞机研制中,应采取措施对飞机的电子和电气系统进行保护,以免对飞行安全带来不利影响。
高强度电磁辐射对飞行安全带来的影响日渐显现。
首先,从飞机本身来看,执行关键功能的传统机械或机电控制及机电指示系统,已逐渐被电子式飞行控制系统、电子式显示指示系统和全权数字式发动机控制器等所替代,而这些设备对外部电磁环境的敏感程度显然高于传统的系统。
其次,随着导电性低的复合材料越来越多地出现在新型飞机上,使得飞机对外部电磁环境的屏蔽效能大大降低。
另外,从外部环境来看,现在射频发射机的数量和功率增加,工作方式增多(如地面雷达、通信和广播电视发射台、舰载和机载射频发射机等),使得空间电磁频谱变宽,电磁场强度增大。
以上三种情况使近年来由于外部电磁环境引起的飞行事故时有发生。
如在外部高强度电磁辐射环境的影响下,飞行操纵系统不稳定、控制舵面错误运动、发动机转速突然变化、导航指示器的航向、高度等参数显示错误等,从而导致飞机坠毁等严重事故的发生。
HIRF要求的形成和现状目前,高强度辐射场防护被称之为“新”要求主要是基于两点:第一,欧美等国至今还没有将HIRF防护要求作为适航规章的正式条款颁布(仍在完善中);第二,中国民航适航当局参考欧美等国的做法,已经开始将HIRF防护要求首次列入某型号合格审定之中。
国外HIRF技术研究的现状美国和欧洲都有专门机构,进行了多年HIRF环境研究。
虽然直到目前,美国联邦航空局/欧洲联合航空局(FAA/JAA)还没有颁布正式的HIRF的适航条款。
但HIRF的适航条款制定工作一直在酝酿和讨论之中。
例如,1987年发布有FAA 报告DOT/FAA/CT 87/19“航空电子系统的HIRF防护设计”;1997年7月,FAA和JAA联合发布了建议的咨询通报“飞机电子电气系统高强度辐射场环境符合性验证”(草案6.0);FAA于1999年3月发布的AC/AMJ20.1317用户指南;1998年4月,FAA通告N8110.71“飞机高强度辐射场环境的符合性验证指南”;2006年2月份发布了关于咨询通报AC20-HIRF的建议公告(NPRM):AC20-HIRF飞机电子电气系统高强度辐射场环境符合性验证等。
多年来,在缺少HIRF适航条款的情况下,FAA/JAA针对不同的飞机研制项目,制定了关于HIRF防护的专用条件和问题纪要,从而保证了近年所研制的民用飞机,如波音777、A320/A340、ERJ-170、CRJ200/700等均按照FAA/JAA的HIRF防护要求进行设计、分析和适航符合性验证。
通过多年的工作,他们在HIRF防护设计技术、预测分析技术、适航符合性验证技术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这也为今后HIRF适航条款的出台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我国HIRF技术研究的现状在2003年以前,中国民航适航等部门未曾提出过HIRF的防护问题,国内在HIRF防护设计、预测分析、试验验证技术方面基本处于空白状态。
随着新型支线客机项目的启动,中国民用航空局(CAAC)适航司依据FAA N8110.71通告及AC/AMJ20.1317咨询通报,颁布了针对该机的HIRF专用条件和问题纪要。
目前,中国民机HIRF防护技术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在HIRF设计防护技术、预测分析技术、适航符合性验证等方面有待进行深入研究。
与国际上日趋成熟的HIRF防护技术存在很大的差距,还未颁布过飞机HIRF防护的标准、规范;未进行过设备级、系统级、飞机级符合性验证试验;也尚未开展过HIRF的仿真分析等。
适航规章要求FAA/JAA对HIRF的适航要求表现在“飞机电子电气系统工作在高强度辐射场环境的验证”咨询通报(AC/AMJ20.1317)中,它对不同类型的飞机规定了四类不同的HIRF环境,即:固定翼飞机的严酷HIRF环境、审定HIRF环境、正常HIRF环境和旋翼飞机的严酷HIRF环境。
这四类HIRF环境都是以表格的形式给出的,给出了频率和它所对应的电场强度。
对于民用固定翼客机来说,适用于HIRF审定环境和正常HIRF环境,其设计和安装必须满足下列要求:1.对于完成关键功能的每个系统,当飞机暴露于正常HIRF环境时,每个系统不会受到不利影响。
2.当飞机暴露于审定(Certification)HIRF环境时,所有关键功能都不得受到不利影响。
3.在飞机暴露于审定HIRF环境之后,每个受到影响的执行关键功能的系统,系统应能够自动恢复正常工作,除非与该系统的其他工作要求或功能要求有冲突。
目前,中国民航的CCAR 25部中尚没有HIRF的条款,但曾在2005年8月31日颁布了GSC-001“高能电磁辐射场”专用条件(草案),以保护飞机的电子电气系统免受高强度辐射场的不利影响。
针对ARJ21飞机,CAAC审查组制定了SE001“高能电磁辐射场”问题纪要。
其具体要求与FAA/JAA的要求相同。
飞机HIRF合格审定的工作内容(二标)贯彻落实HIRF的适航要求,不仅要在飞机设计阶段进行,而且要贯穿飞机的全寿命周期。
也就是说,从飞机研制初期,到投入使用运行的整个过程,都要贯彻落实“系统闪电防护”这一条款。
这些工作是互相交错在一起的,是一个迭代的过程,没有严格的先后之分。
HIRF合格审定的主要工作包括:确定要评估的系统;选择适用的外部HIRF环境;选择适用的HIRF符合性验证方法;选定系统的试验环境;验证对HIRF合格审定要求的符合性。
确定要评估的系统对完成不同功能等级的系统,HIRF的防护要求是不同的。
因此,要对飞机上安装的电子电气系统进行功能危害性评估工作(FHA)。
按功能危害性的不同,适航文件要求将危害性分为A、B、C、D、E 五类,A类是指会妨碍继续安全飞行和着陆的失效状态;B类是指会严重的降低飞机性能或降低机组人员应付不利的运行条件能力的失效状态;C类则是会降低飞机性能或降低机组人员应付不利的运行条件能力的失效状态,如安全裕度或操作能力降低,机组工作负荷显著增加等;D类对飞行安全影响很小的失效状态;E类对飞行安全无影响。
选择适用的飞机外部HIRF环境对于民用固定翼客机,适用的外部HIRF环境为审定HIRF环境和正常HIRF环境。
HIRF环境的场强是用均方根值(rms)表示的。
选择适用的HIRF符合性验证方法 HIRF符合性验证的适用方法包括:验证试验(飞机级试验、系统级试验、设备级试验)、仿真分析(一般用于飞机设计前期,用来发现不足之处,以减少风险。
美国的EMA3D仿真分析软件,已被广泛应用于美、欧的军、民用飞机、航天飞机等飞行器的HIRF仿真分析中)以及相似性分析(一般用于改进、改型的飞机,用原型机的数据来进行类比分析)。
选定系统的试验环境选定系统的试验环境即建立内部HIRF环境,内部HIRF环境是外部电磁场、飞机和装在飞机上的系统间的复杂电磁相互作用的结果。
外部HIRF环境将穿透飞机,在电子电气系统安装处产生内部的HIRF环境。
主要的内部HIRF环境是多种因素综合的结果。
如飞机的材料,结构的搭接,缝隙和开口的位置和尺寸,飞机内部的再辐射,以及飞机的共振特性等。
对失效状态为灾难性的系统(A类),要求进行设备级、系统级和飞机级的符合性验证;对失效状态为危害性的系统(B类),要求进行设备级、系统级的符合性验证;对失效状态为较大的系统(C类),仅要求进行设备级的符合性验证。
关于维修应按适航条例25.1529的要求,在持续适航文件中,给出支持HIRF合格审定所需的最低维修。
当要求使用HIRF专用防护设备或专门技术对设备或系统提供防护时,则应确定定期维修的周期、专用试验和检查措施,以确保HIRF的整体防护作用不会降低。
应避免使用那些易于被腐蚀、磨损或其他原因的影响,而在某段时间后性能会降低的元器件。
如不可避免地使用了这些元器件,则应确定这些元器件的专用替换时间间隔。
若要对飞机或系统进行更改,则应将更改对HIRF防护等级的影响进行评估。
这一评估应建立在分析和/或测量的基础上。
应确定评估或监督设备/系统HIRF防护完整性的技术和时间间隔。
为保证系统的完整性,可使用内置试验设备、阻抗测量、对整个系统进行电气连续性检查,或其它有效的方法。
目前,中国民机HIRF防护技术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在HIRF设计防护技术、预测分析技术、适航符合性验证等方面有待进行深入研究。
我国正在启动大型飞机项目,未来它在适航符合性验证过程中也必然会遇到HIRF的防护问题,即必须满足CAAC的HIRF防护要求。
在新支线飞机的研制中,我们已针对适航当局提出的HIRF专用适航要求,开展了飞机HIRF 的防护设计、适航符合性验证和试验等工作。
尤其是飞机级适航符合性验证试验技术等方面的研究工作,为飞机的HIRF防护技术研究积累经验。
可以预见,国产大型飞机将会更多的采用复合材料,HIRF的防护问题将更为严峻,应及早启动预研攻关工作。
RTCA/DO-160G已于2010年12月8日发布,取代之前的版本DO-160F。
DO-160G中设立的试验和试验电平/限值(也被称为“设备类别”)适用于现在所应用的几乎每一种类型飞机,包括小型通用飞机,商用喷气式飞机,直升机,支线喷气式飞机,和“大型喷气式飞机”,如来自空客(A350XWB)和波音(747-8)的最新客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