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地率计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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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计算方法

绿地率计算方法

绿地率计算方法
绿地率计算方法是指在城市规划和建设中,用于计算某一地区绿地面积与总用地面积(或总建筑面积)的比例的方法。

一般而言,绿地率计算方法包括以下几种:
1. 调查法:通过实地调查,测量绿地面积与总用地面积之间的比例,然后进行计算。

2. GIS(地理信息系统)法:利用GIS技术,通过对绿地和用地的空间分布进行叠加分析,计算绿地率。

3. 遥感法:利用遥感卫星图像,通过图像解译和分类,计算绿地和用地的面积,并计算绿地率。

4. 空间统计法:根据绿地和用地的分布特征,利用统计学模型和方法,进行绿地率的估算和预测。

绿地率的计算一般以百分比的形式表示,可以用于评估城市绿化水平和环境质量,指导城市规划和绿化建设工作。

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对绿地率的要求和计算方法可能会有所不同。

绿地率计算方式

绿地率计算方式

上海市绿化条例
第二章规划和建设
第十五条—建设项目绿地面积占建设项目用地总面积的配套绿化比例,应当达到下列标准: (一)新建居住区内绿地面积占居住区用地总面积的比例不得低于百分之三十五,其中用于建设集中绿地的 面积不得低于居住区用地总面积的百分之十;按照规划成片改建、扩建居住区的绿地面积不得低于居住区用地总 面积的百分之二十五。 (二)新建学校、医院、疗休养院所、公共文化设施,其附属绿地面积不得低于单位用地总面积的百分之三 十五;其中,传染病医院还应当建设宽度不少于五十米的防护绿地。 (三)新建工业园区附属绿地总面积不得低于工业园区用地总面积的百分之二十,工业园区内各项目的具体 绿地比例,由工业园区管理机构确定;工业园区外新建工业项目以及交通枢纽、仓储等项目的附属绿地,不得低 于项目用地总面积的百分之二十;新建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项目的附属绿地面积不得低于工业项目用地总面积的 百分之三十,并应当建设宽度不少于五十米的防护绿地。 (四)新建地面主干道路红线内的绿地面积不得低于道路用地总面积的百分之二十;新建其他地面道路红线 内的绿地面积不得低于道路用地总面积的百分之十五。 (五)新建铁路两侧防护绿地宽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建设项目绿地面积占建设项目用地总面积的最低比例,由市绿化管理部门参照上述规定另行制定 。 在历史文化风貌保护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范围内进行建设活动,不得减少原有的绿地面积。 本市有关管理部门在审批建设项目的计划、设计方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应当按照本条前两款的规定 执行。确因条件限制而绿地面积达不到前两款规定的建设项目,规划管理部门在审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应 当征求绿化管理部门的意见;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所缺的绿地面积向绿化管理部门缴纳绿化补建费。绿化补建费应 当上缴同级财政,专款专用,由绿化管理部门在建设项目所在区、县范围内安排绿化建设。

绿地率计算

绿地率计算

绿地率计算绿地率计算法则第一条:为加强建设项目绿地率审核验收管理,根据有关规范规定,结合市区实际,制定本计算规则。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的绿地率是指一定城市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化用地总面积占该城市用地面积的百分比。

(《园林基本术语标准》)绿地应包括:公共绿地,宅旁绿地、公共服务设施所属绿地和道路绿地(即道路红线内的绿地),其中包括满足当地植树绿化覆土要求、方便居民出入的地下或半地下建筑的屋顶绿地,不应包括其他屋顶、晒台的人工绿地。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第三条:绿地面积是指水平投影面积,不得按山坡地的表面积计算。

在绿化植物重叠的,不得重复计算面积。

(《园林基本术语标准》、《镇(乡)村绿地分类标准》)第四条:本规定所指的建设项目用地与范围,是指建设项目总用地中扣除有建设项目方代征的区外道路、公共对外道路用地(即净用地面积)。

(《铜仁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网上下载资料)第五条: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确定的公园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风景林地等各类城市规划绿地,建设用地内的游泳池、消防水池,以及城市规划控制的自然溪河等水体和被保护的古树、城市人行道路上的绿地均不参与计算绿地率。

(《铜仁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第六条项目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地面绿化覆土深度不应低于0.15米,不宜低于0.3米。

且应实行草皮绿化全覆盖;无覆土或只覆土无覆盖的规划验收时不计入绿地面积。

(《绿化种植土壤》CJ/T 340—2011,《铜仁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第七条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的各类绿地包括以下类型绿地:(一)地面绿化用地:覆盖各类生长机质,上部无建筑物、构筑物遮挡,适于栽植各类植物的用地。

覆土无露土部分,按投影面积的100%计算。

(《铜仁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网上下载资料)(二)悬空建筑(阳台、雨棚等)下绿地用地:悬空建筑高度大于或等于 2.2m的,按投影面积的100%计算。

高度小于 2.2米大于1米的,按投影面积的50%计算,高度小于1米的,绿地面积不予计算。

绿地率计算规则(2014版)

绿地率计算规则(2014版)

绿地率计算规则(2014版)绿地率计算规则一、为加强建设项目绿地率审核验收管理,根据有关规范规定,结合市区实际,制定本计算规则。

二、本规定所指的绿地率,是指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地占地面积的总和和占建设项目用地面积的比率。

三、本规定所指的建设项目用地与范围,是指建设项目总用地中扣除有建设项目方代征的区外道路、公共对外道路用地(即净用地面积)。

四、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的各类绿地包括以下类型绿地:(一)地面绿化用地:覆盖各类生长机制,上部无建筑物、构筑物遮挡,适于栽植各类植物的用地。

折算系数;按投影面积的100%计算。

(二)悬空建筑(阳台、雨篷等)下绿地用地。

折算系数:见表一绿化类型要求折算系数悬空建筑(阳台、雨悬空高度?2.2m 100%篷等)下绿化用地 2.2?高度?1m 50%高度<1m 不予计算备注:高度指建筑物底面相对室外地坪的标高(三)在绿地包围的水体,主要有以下类型:1、景观水体;2、跌水;3、景观良好、水质清澈、水岸造型优美的各类水池(不包括游泳池、旱喷池、及各类水体浑浊、景观效果差的生产水池)。

折算系数,见表二:建设项目要求折算系数居住小区 100%各类水体面积之和?绿化用地的30% 100%其它项目各类水体面积之和,绿化用地的30% 超出部分不予计算(四) 屋顶绿化,主要有以下类型:1、地下车库屋顶绿化;2、地下建筑物的屋顶绿化;3、建筑物裙房的屋顶绿化。

折算系数,见表三:绿化类型要求折算系数平均覆土厚度?1m,以乔木为基调, 100% 地下车库、地下建乔、灌、地被配置合理的植物种植筑物的屋顶绿化高度?1m 0.6m?平均覆土厚度,1m,以亚乔木80%为基调,配置灌木、地被的植物种植0.3m?平均覆土厚度,0.6m,以灌木 40%为基调,配置地被的植物种植平均覆土厚度?1m,以乔木为基调, 80%乔、灌、地被配置合理的植物种植2.2m?高度,1m 0.6m?平均覆土厚度,1m,以亚乔木 50%为基调,配置灌木、地被的植物种植0.3m?平均覆土厚度,0.6m,以灌木 30%为基调,配置地被的植物种植裙房屋顶绿化和一0.6,平均覆土厚度?0.3,以灌木为基调,配置的植物种植20% 层屋顶绿化平均覆土厚度?0.6,以亚乔木为基调,配置灌木、地被的植物种植 40%备注:1、高度指地下车库、地下建筑覆土顶面相对于设计室外地坪的标高;2、除上述类型外的屋顶绿化、垂直绿化、阳台绿化不计算绿地面积。

绿地率的计算规则

绿地率的计算规则

绿地率计算规则:一、为加强建设项目绿地率审核验收管理,根据有关规范规定,结合市区实际,制定本计算规则。

二、本规定所指的绿地率,是指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地占地面积的总和和占建设项目用地面积的比率。

三、本规定所指的建设项目用地与范围,是指建设项目总用地中扣除有建设项目方代征的区外道路、公共对外道路用地(即净用地面积)。

四、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的各类绿地包括以下类型绿地:(一)地面绿化用地:覆盖各类生长机制,上部无建筑物、构筑物遮挡,适于栽植各类植物的用地。

折算系数;按投影面积的100%计算。

(二)悬空建筑(阳台、雨篷等)下绿地用地。

1、景观水体;2、跌水;3、景观良好、水质清澈、水岸造型优美的各类水池(不包括游泳池、旱喷池、及各类水体浑浊、景观效果差的生产水池)。

1、地下车库屋顶绿化;2、地下建筑物的屋顶绿化;3、建筑物裙房的屋顶绿化。

绿地率是衡量居住区绿化现状的经济技术指标。

绿地率不同于绿化覆盖率。

绿地率描述的是居住区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地的总和和居住区用地的比率(%)。

在计算绿地率时,对绿地的要求非常严格。

绿地率所指的“居住区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地”主要包括公共绿地、宅旁绿地等。

其中,公共绿地,又包括居住区公园、小游园、组团绿地以及其他的一些块状、带状绿地。

即使是最低的零散的块状、带状公共绿地也要求宽度不小于8米,面积不小于400平方米,该用地范围内的绿化面积不少于总面积的70%(含水面),至少要有1/3的绿地面积能常年受到直接的日照,并要增设部分休闲娱乐设施。

而宅旁绿地的庭院绿化的用地面积,在计算是也要求距建筑外墙1.5米和道路边线1米以内的用地,不得计入绿化用地。

此外,还有几种情况也不能计算入绿地面积,如地下车库、化粪池。

这些设施的地表覆土一般不达到3米的深度,在上面种植大型乔木,成活率较低,所以计算绿地率时不能计入“居住区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化”中;而屋顶绿化等装饰性绿化地,按目前国家的技术规范,也算正式绿地。

绿化相关计算公式

绿化相关计算公式

附件一:1相关计算公式1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建成区面积()投影面积(建成区所有植被的垂直22km km X100% 评价要求:1)所有植被的垂直投影面积应包括乔木、灌木、草坪等所有植被的垂直投影面积,还应包括屋顶绿化植物的垂直投影面积以及零星树木的垂直投影面积;2)乔木树冠下的灌木和草本植物不能重复计算2建成区绿地率应按下式计算:建成区绿地率(%)=)建成区面积()积(建成区各类城市绿地面22km km X100% 评价要求:1)历史文化街区面积超过建成区面积50%以上的城市,评价时绿地率评价标准可下调2个百分点;2)纳入绿地率统计的“其他绿地”应在城市建成区内并且与城市建设用地毗邻;3)纳入绿地率统计的“其他绿地”的面积不应超过建设用地内各类城市绿地总面积的20%4)建设用地外的河流、湖泊等水体面积不应计入绿地面积3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应按下式计算: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m 2/人)=量(人)建成区内的城区人口数公园绿地面积)m (2 评价要求:1)建成区内历史文化街区面积占建成区面积50%以上的城市,评价时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可下调0.5m 2/人;2)公园绿地中被纳入建设用地的水面面积应计入公园绿地面积统计;3)建设用地外的河流、湖泊不应计入公园绿地面积4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中乔、灌木所占比率(%) =)投影面积(建成区所有植被的垂直)投影面积(建成区乔、灌木的垂直22h hm m X100% 评价要求:1)所有植被的垂直投影面积应包括乔木、灌木、草坪等所有植被的垂直投影面积,还应包括屋顶绿化植物的垂直投影面积以及零星树木的垂直投影面积;2)乔木树冠下的灌木和草本植物不能重复计算3)对于处于高原高寒植被区域的城市,本项评价无论数值多少均可视为满足评价要求5城市各城区绿地率最低值中城市各城区绿地率应按下式计算:城市各城区绿地率(%)=)积(城市各城区的建成区面)类城市绿地面积(城市各城区的建成区各22m km k X100% 1) 未设区城市应按建成区绿地率进行评价;2) 历史文化街区可不计入各城区面积和各城区绿地面积统计范围;3) 历史文化街区面积超过所在城区面积50%以上的城区可不纳入城市各城区绿地率最低值评价6城市各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最低值中城市各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应按下式计算城市各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m 2/人) =城区人口数量(人)城市各城区建成区内的)积(城市各城区公园绿地面2m 评价要求:1)未设区城市应按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评价;2)历史文化街区面积超过所在城区面积50%以上的城区可不纳入城市各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最低值评价7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 =)居住用地总面积()的居住用地面积(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22hm hm X100% 评价要求:1)公园绿地服务半径应以公园各边界起算;2)建成区内的非历史文化街区范围应采用大于或等于5000m 2的城市公园绿地按照500m 的服务半径覆盖居住用地面积的百分比进行评价;3)建成区内的历史文化街区范围应采用大于或等于1000m 2的城市公园绿地按照300m 的服务半径覆盖居住用地面积的百分比进行评价8万人拥有综合公园指数=量(万人)建成区内的城区人口数综合公园总数(个) 评价要求:1)纳入统计的综合公园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02中的2.0.4的规定;2)人口的数量统计应与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的人口数量统计一致9城市道路绿化普及率(%)=)城市道路总长度()的城市道路长度(道路两旁种植有行道树km km X100% 评价要求:1)道路红线外的行道树不应计入统计;2)历史文化街区内的道路可不计入统计10城市防护绿地实施率(%)=)积(城市防护绿地规划总面)面积(已建成的城市防护绿地22hm hm X100% 评价要求:1)防护绿地规划总面积应包括《城市绿地系统规划》规划的现状建成区内防护绿地面积;2)已建成防护绿地面积应以现状建成区内的防护绿地面积为准11生产绿地占建成区面积比率(%)=)建成区面积()生产绿地面积(22hm hm X100% 评价要求:1)在建成区之外但在城市规划区之内的生产绿地可纳入生产绿地的面积统计12城市道路绿地达标率(%)=)城市道路总长度()度(绿地达标的城市道路长km km X100% 评价要求:1)纳入绿地达标统计的城市道路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CJJ75-97中3.1.2道路绿地率的规定;2)道路红线宽度小于12m 的城市道路(支路)和历史文化街区的道路可不计入评价统计13林荫停车场推广率(%)=)停车场总面积()林荫停车场面积(22m m X100% 评价要求:1)纳入统计的停车场应包括社会停车场库用地内的机动车公共停车场2)室内停车场、地下停车场、机械式停车场不应计入统计14受损弃置地生态与景观恢复率(%) =)受损弃置地总面积()受损弃置地面积(经过生态与景观恢复的22hm hm X100% 评价要求:1)纳入统计的受损弃置地范围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中的E 类的范围规定15节约型绿地建设率(%)=)面积(公园绿地和道路绿地总)积之和(公园绿地和道路绿地面应用节约型园林技术的22hm hmX100%评价要求:公园绿地、道路绿地中采用以下技术之一,井达到相关标准的均可成为应用节约型园林技术;①采用微喷、滴灌、渗灌和其他节水技术的灌溉面积大于等于总灌溉面积的80%;②采用透水材料和透水结构铺装面积超过铺装总面积的80%③设置有雨洪利用措施;④采用再生水或自然水等非传统水源进行灌溉和造景,其年用水量大于等于总灌溉和造景年用水量的805⑤对植物因自然生长或养护要求而产生的枝、叶等废弃物单独或区域性集中处理,生产肥料或作为生物质进行材料利用或能源利用⑥利用风能、太阳能、水能、浅层地热能、生物质能等非化石能源,其能源消耗量大于或等于能源消耗总量的25%;⑦保护并合理利用了被相关专业部门认定为具有较高景观、生态、历史、文化价值的建构筑物、地形、水体、植被以及其他自然、历史文化遗址等基址资源。

居住区绿地率计算规则

居住区绿地率计算规则

居住区绿地率计算规则居住区绿地率计算规则(一)绿地率定义绿地率是指在建设用地内各类绿地面积的总和与建设用地面积的比例(%)。

(二)绿地率计算规则1、宅旁(宅间)绿地、院落式组团绿地、开敞型院落组团绿地、其他块状、带状公共绿地面积起止界的计算:(1)宅旁(宅间)绿地面积计算的起止界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第A.0.2条的规定:绿地边界对宅间路、组团路和小区路算到路边,当小区路设有人行便道时算到便道边,沿居住区路、城市道路则算到红线;距房屋墙脚1.5m;对其它围墙、院墙算到墙脚;(2)道路绿地面积计算,以道路红线内规划的绿地面积为准进行计算;(3)院落式组团绿地面积计算起止界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第A.0.3条的规定:绿地边界距宅间路、组团路和小区路路边1m;当小区路有人行便道时,算到人行便道边;临城市道路、居住区级道路时算到道路红线;距房屋墙脚1.5m;(4)开敞型院落组团绿地,应符合本规范表7.0.4—2要求;至少有一个面面向小区路,或向建筑控制线宽度不小于10m的组团级主路敞开,并向其开设绿地的主要出入口和满足本规范附录A第A.0.4条的规定;(5)其它块状、带状公共绿地面积计算的起止界同院落式组团绿地。

沿居住区(级)道路、城市道路的公共绿地算到红线。

2、消防登高面(包括消防隐形通道)绿地面积计算,全部为植草砖铺地的可按植草砖面积的20%折算后计入绿地面积计算。

3、屋顶绿化(不包括整体地下室满足平均覆土大于1米及乔灌木种植面积大于70%要求的屋顶绿地,该绿地按100%计入绿地面积)绿地面积计算,屋顶绿化作为绿地的按下表折算系数折算后计入绿地面积计算。

标高(米) ≤1.5 >1.5覆土厚度(米)0.5~1 >1 0.5~1 >1每平方米折算系数(%)60 80 40 60备注(1)确实达不到国家规定绿地率指标的建设项目,允许在绿地率指标的五个百分点之内,按折算后的面积抵冲。

(2)标高指建筑物顶的相对标高(相对于设计室外地坪)。

最新绿地率的计算规则(最新版)

最新绿地率的计算规则(最新版)

绿地率计算规则一、为加强建设项目绿地率审核验收管理,根据有关规范规定,结合市区实际,制定本计算规则。

二、本规定所指的绿地率,是指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地占地面积的总和和占建设项目用地面积的比率。

三、本规定所指的建设项目用地与范围,是指建设项目总用地中扣除有建设项目方代征的区外道路、公共对外道路用地(即净用地面积)。

四、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的各类绿地包括以下类型绿地:(一)地面绿化用地:覆盖各类生长机制,上部无建筑物、构筑物遮挡,适于栽植各类植物的用地。

折算系数;按投影面积的100%计算。

(二)悬空建筑(阳台、雨篷等)下绿地用地。

(三)折算系数:见表一(三)在绿地包围的水体,主要有以下类型:1、景观水体;2、跌水;3、景观良好、水质清澈、水岸造型优美的各类水池(不包括游泳池、旱喷池、及各类水体浑浊、景观效果差的生产水池)。

折算系数,见表二:(四) 屋顶绿化,主要有以下类型:1、地下车库屋顶绿化;2、地下建筑物的屋顶绿化;3、建筑物裙房的屋顶绿化。

折算系数,见表三:(五)草坪砖绿化,仅指建设项目总平面图中确定的地面停车场地。

折算系数,见表四:绿化率是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绿地面积与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之比。

绿地率是衡量居住区绿化现状的经济技术指标。

绿地率不同于绿化覆盖率。

绿地率描述的是居住区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地的总和和居住区用地的比率(%)。

在计算绿地率时,对绿地的要求非常严格。

绿地率所指的“居住区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地”主要包括公共绿地、宅旁绿地等。

其中,公共绿地,又包括居住区公园、小游园、组团绿地以及其他的一些块状、带状绿地。

即使是最低的零散的块状、带状公共绿地也要求宽度不小于8米,面积不小于400平方米,该用地范围内的绿化面积不少于总面积的70%(含水面),至少要有1/3的绿地面积能常年受到直接的日照,并要增设部分休闲娱乐设施。

而宅旁绿地的庭院绿化的用地面积,在计算是也要求距建筑外墙1.5米和道路边线1米以内的用地,不得计入绿化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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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建筑基地的绿地
绿地率计算规则(2014)
绿地率计算规则(2014)
一、为加强建设项目绿地率审核验收管理,根据有关规范规定,结合市区实际,制定本计算规则。
二、本规定所指的绿地率,是指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地占地面积的总和和占建设项目用地面积的比率。
三、本规定所指的建设项目用地与范围,是指建设项目总用地中扣除有建设项目方代征的区外道路、公共对外道路用地(即净用 地面积)。
三、折算结果应用 全市范围内新建商业、办公、学校等项目确因客观条件难以达到规定绿化指标,配套绿地率达到《上海市绿化条 例》及相关规定指标80%以上的,审核配套绿地率时,可按照规定以屋顶绿化折算后,抵算配套绿地的不足部分 。控制性详细规划对于是否抵算有明确规定的按照控制性详细规划执行。 达到配套绿地率的项目增加建设屋顶绿化,也可折算绿地面积,折算后的绿地面积作为配套绿地的补充,合并计 算项目的绿地总量。
0.6m≤平均覆土厚度<1m,以亚乔木 为基调,配置灌木、地被的植物种植
0.3m≤平均覆土厚度<0.6m,以灌木 为基调,配置地被的植物种植
0.6>平均覆土厚度≥0.3,以灌木为基调,配置的植物种植
平均覆土厚度≥0.6,以亚乔木为基调,配置灌木、地被的植物种植
备注:1、高度指地下车库、地下建筑覆土顶面相对于设计室外地坪的标高; 2、除上述类型外的屋顶绿化、垂直绿化、阳台绿化不计算绿地面积。
2.2≥高度≥1m
高度<1m
备注:高度指建筑物底面相对室外地坪的标高
折算系数 100% 50%
不予计算
3.在绿地包围的水体,主要有以下类型: 1、景观水体; 2、跌水; 3、景观良好、水质清澈、水岸造型优美的各类水池(不包括游泳池、旱喷池、及各类水体浑浊、景观效果差的生产水池)。
折算系数,见表二:
裙房屋顶绿化和一层层顶 绿化
高度≤1m
要求
平均覆土厚度≥1m,以乔木为基调, 乔、灌、地被配置合理的植物种植
0.6m≤平均覆土厚度<1m,以亚乔木 为基调,配置灌木、地被的植物种植
0.3m≤平均覆土厚度<0.6m,以灌木 为基调,配置地被的植物种植
2.2m≥高度﹥1m
平均覆土厚度≥1m,以乔木为基调, 乔、灌、地被配置合理的植物种植
建设项目 居住小区
其它项目
要求
各类水体面积之和≤绿化用地的30% 各类水体面积之和>绿化用地的30%
折算系数 100% 100%
超出部分不予计算
4.屋顶绿化,主要有以下类型: 1、地下车库屋顶绿化; 2、地下建筑物的屋顶绿化; 3、建筑物裙房的屋顶绿化。
折算系数,见表三:
绿化类型 地下车库 、地下建筑物的屋顶绿化0%
5.草坪砖绿化,仅指建设项目总平面图中确定的地面停车场地。 这算系数,见表四:
绿化类型 草坪砖停车场
林荫式草坪砖停车场
要求
停车位采用植草砖铺装
停车位采用草砖铺装,且每个车位种植一 棵以上遮阴效果良好的高大乔木
折算系数 20%
一般讲,新建小区的绿地率不低于30%,旧区改建绿地率不低于25%(参见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建筑周边1.5米不算入绿地,道路周边1米不算入绿地,覆土深度不足的部分不算绿地——由此可见屋顶绿化是不算绿地 的),嵌草停车位种植乔木间距小于等于4米且非单排种植的可算做绿地。也就是说一个车位4角都种树才算绿地面积。 地下车库顶板覆土深度够种植大乔木,且至少有一个侧开口的算作绿地。水体算作绿地。计算绿地率时,校园路不用扣 除。
一、折算范围 全市范围内新建项目实施屋顶绿化,符合相关技术规范,可按照规定的方法进行屋顶绿化与地面绿化的折算。
二、折算方法 屋顶绿化折算绿地面积主要根据屋顶绿化的面积、类型以及屋面标高与基地地面标高的高差等因素决定,具体按照以 下公式计算: WS= WZS×GX×LX 式中:WS为屋顶绿化折算的绿地面积,WZS为屋顶绿化总面积,GX为建筑屋面高差折算系数,LX为屋顶绿化类型折算 系数。其中屋面高差折算系数(GX)、屋顶绿化类型折算系数(LX)设定口径见下表:
上海市绿化计算新规
本市新建屋顶绿化折算抵算配套绿地实施意见(试行)
为鼓励社会各方充分利用空间资源,有效增加绿量,提高绿视率,促进节能减排,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根据《上海市城乡 规划条例》、《上海市绿化条例》、《屋顶绿化技术规范》(DB31/T493-2010)等法律规范,制定《本市新建屋顶绿化折算抵 算配套绿地实施意见(试行)》。
四、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的各类绿地包括以下类型绿地: 1.地面绿化用地:覆盖各类生长机制,上部无建筑物、构筑物遮挡,适于栽植各类植物的用地。折算系数;按投影面积的 100%计算。 2.悬空建筑(阳台、雨篷等)下绿地用地。 折算系数:见表一
绿化类型
要求
悬空建筑(阳台、雨篷等)下绿化用地
悬空高度≥2.2m
50%
绿化率是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绿地面积与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之比。
绿地率是衡量居住区绿化现状的经济技术指标。绿地率不同于绿化覆盖率。绿地率描述的是居住区用地范围内各类 绿地的总和和居住区用地的比率(%)。
在计算绿地率时,对绿地的要求非常严格。绿地率所指的“居住区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地”主要包括公共绿地、宅旁 绿地等。其中,公共绿地,又包括居住区公园、小游园、组团绿地以及其他的一些块状、带状绿地。即使是最低的零散 的块状、带状公共绿地也要求宽度不小于8米,面积不小于400平方米,该用地范围内的绿化面积不少于总面积的70%(含 水面),至少要有1/3的绿地面积能常年受到直接的日照,并要增设部分休闲娱乐设施。而宅旁绿地的庭院绿化的用地面 积,在计算是也要求距建筑外墙1.5米和道路边线1米以内的用地,不得计入绿化用地。此外,还有几种情况也不能计算 入绿地面积,如地下车库、化粪池。这些设施的地表覆土一般不达到3米的深度,在上面种植大型乔木,成活率较低,所 以计算绿地率时不能计入“居住区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化”中;而屋顶绿化等装饰性绿化地,按目前国家的技术规范,也 算正式绿地。在房产开发过程中,政府有关的就是绿地率这一指标。根据北京的地方规定,凡符合规划的新建区,居住 小区绿地率不得低于30%,且要保证居住区内人均2平方米,居住小区人均1平方米的规模。 国家要求的指标是绿地率,绿地率不同地区多少有区别,且要求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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