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例》学习宣传贯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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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学习宣传贯彻方案

条例学习宣传贯彻方案

条例学习宣传贯彻方案随着社会的发展,各种法律法规和行业准则越来越多,为了保障社会的和谐稳定,条例的颁布与执行变得越来越重要。

然而,每个人对于条例的理解和认识程度不同,往往存在认识偏差和误解。

因此,制定一份科学合理、适用性强的《条例学习宣传贯彻方案》,以便更好地推动条例的实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一、方案背景为了更好地推动法律法规和行业准则的实施,加快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步伐,确保企事业单位队伍具有明确的法律意识,促进大家的共同发展,需要我们制定一份《条例学习宣传贯彻方案》。

这份方案旨在明确条例的重要性,引导大家认真学习、深度理解和精准执行相关条例,从而让全体成员都能恪守公序良俗、遵纪守法,提升企事业单位整体形象。

二、方案内容1.明确义务与责任。

制定方案的首要任务是明确各级领导、部门、岗位等相关人员对条例学习、宣传和贯彻的具体义务与责任。

每个单位必须成立条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相关职责,并定期制定工作计划,细化任务要求。

要建立员工绩效考核制度,使员工能够知道具体的工作项目和业绩考核标准,真正践行“依法治企”的理念。

2.宣传与培训。

针对不同部门不同岗位的人员,开设不同形式的宣传与培训活动。

包括“宣讲会”、“讲座”、“CCTV”等各种形式宣传相关条例内容;同时,加强对新员工的培训,引导新员工了解企业的法律法规和企业文化。

特别对经常处理各种类案件、涉及到管理的工作人员,应该进行更加深入专门的培训,引导他们达到对条例的理解衔接,做到准确执行,跟进落地。

3.建立宣传渠道。

方案的另一个重要内容是要建立行之有效的宣传渠道。

可以通过社交媒体、企业内部管理平台、公司内刊等方式,推送相关条例宣传资讯,从多方面渠道推广,提高条例的公众知晓度。

另外,还可以制作一些公益广告、PPT小科普等方式,在员工和社会公众中宣传条例的性质、作用、措施等信息,使其真正理解、领会和内化,更好地喊出“听从法律、文明待人”的口号。

4.启发法治思维。

贯彻《条例》的实施方案

贯彻《条例》的实施方案

贯彻《条例》的实施方案为了全面贯彻落实《条例》,制定并实施相关的方案是非常必要的。

在实施过程中,需要充分考虑各方面的情况,确保方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因此,本文将提出一些贯彻《条例》的实施方案,以期能够更好地推动《条例》的落实和执行。

首先,要加强宣传和培训。

通过举办各类宣传活动,向社会各界广泛宣传《条例》的内容和意义,增强人们对《条例》的认识和理解。

同时,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他们对《条例》的熟悉程度,确保能够正确执行《条例》的各项规定。

其次,要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

制定监督检查计划,加强对《条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执行中的问题和困难。

同时,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条例》规定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形成强有力的震慑效应。

另外,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

《条例》的贯彻执行需要各部门之间的密切配合和协同努力,因此要建立健全的沟通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

此外,要加强对《条例》执行情况的评估和总结。

建立健全的评估机制,定期对《条例》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同时,要总结《条例》执行过程中的好经验和做法,为今后的工作提供借鉴和参考。

最后,要加强社会监督和参与。

广泛开展社会各界的监督和参与,吸纳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形成共同推动《条例》贯彻执行的合力。

同时,要加强对社会各界的宣传教育,增强他们对《条例》的认同感和执行意愿。

总之,贯彻《条例》的实施方案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方共同努力,形成合力。

只有通过全面、细致、深入的工作,才能够更好地推动《条例》的贯彻执行,为社会治理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希望各相关部门和人员能够高度重视,全力以赴地做好《条例》的贯彻执行工作,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推动经济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宣传贯彻条例实施方案

宣传贯彻条例实施方案

宣传贯彻条例实施方案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条例的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特制定本方案,以期提高社会公众对条例的认知和遵守度,推动条例的有效实施。

一、加强宣传工作。

1. 制定宣传计划,结合条例的重点内容和实施要求,制定详细的宣传计划,确定宣传重点和宣传方式,确保宣传工作有针对性、系统性和持续性。

2. 多渠道宣传,利用传统媒体、新媒体和社区宣传等多种渠道,开展条例宣传活动,提高社会公众对条例的知晓度和理解度。

3. 制作宣传资料,设计制作宣传海报、宣传折页、宣传视频等多种形式的宣传资料,便于传播和宣传,增强宣传效果。

二、加强教育培训。

1. 开展培训活动,组织相关部门和社会组织开展条例宣传培训活动,向社会公众传达条例的内容和宣传实施要求,提高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和遵守意识。

2. 制定培训大纲,结合条例的具体内容,制定详细的培训大纲,确定培训重点和培训方式,确保培训工作有针对性和实效性。

3. 聘请专家讲师,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和从业人员担任讲师,进行条例宣传培训,提高培训的专业性和权威性。

三、建立监督机制。

1. 建立举报渠道,建立便捷的举报渠道,鼓励社会公众对违反条例的行为进行举报,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的局面。

2. 加强检查考核,加强对条例实施情况的检查和考核,对宣传贯彻工作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整改。

3. 定期通报情况,定期向社会公众通报条例宣传贯彻的情况和成效,增强社会公众的知晓度和参与度。

四、加强宣传团队建设。

1. 建立宣传团队,组建专门的宣传团队,负责条例宣传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执行落实。

2. 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的宣传工作机制,明确宣传工作的责任分工和工作流程,确保宣传工作有序开展。

3. 提高专业素质,加强宣传团队成员的培训和学习,提高其宣传策划和执行能力,确保宣传工作的专业性和有效性。

通过以上方案的实施,将能够有效提高社会公众对条例的认知和遵守度,推动条例的有效实施,为社会的和谐稳定和法治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条例宣贯方案

条例宣贯方案

条例宣贯方案一、背景介绍为了加强全民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社会人民的法律意识和遵法意识,树立法治化思维,推动社会各界自觉依法办事,各地纷纷制定并执行法律宣传条例。

然而,在宣传条例的实施过程中,往往会遇到宣传对象广泛、宣传方式多样的挑战。

因此,本方案旨在制定一套条例宣贯方案,以便更好地开展条例的宣传教育工作。

二、宣贯目标本方案的宣贯目标是:通过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遵法意识,深入推进法治思维,实现全社会依法办事、依法行事。

三、宣贯内容1.主题宣传活动:从法律宣传的重点领域入手,结合当地实际,开展主题宣传活动。

主题宣传活动可以包括法律知识讲座、法律咨询服务、法制教育讲座等。

2.宣传材料制作:制作宣传册、宣传画、宣传海报等宣传材料,以便在各个场所进行展示和发放。

宣传材料应精简明了,便于群众理解和接受。

3.新媒体宣传:利用互联网和社交媒体平台,开展条例宣传的新媒体宣传工作。

可以通过制作宣传视频、发布宣传文章、组织在线互动等方式,将宣传活动覆盖更广的人群。

4.现场宣传活动:在公共场所或集中场所进行宣传活动,如宣传主题展览、法制知识竞赛、法律咨询服务等。

借助现场互动和面对面的交流,提高群众对条例的认知度和理解度。

四、宣贯策略1.多渠道覆盖:结合各种宣传手段,采取多渠道的方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包括电视、广播、电子屏幕、报纸、杂志等传统媒体,以及互联网、社交媒体等新兴媒体。

2.分级分类宣传:根据社会各群体的特点和需求,制定不同的宣传计划。

例如,对学生群体,可以开展法制教育讲座和法律知识竞赛;对企事业单位,可以组织法律法规培训和现场咨询服务。

3.重点人群关注:重点关注那些在社会生活中具有示范作用的人群,如政府官员、教师、企业家等。

通过组织专题座谈会、命题式考试等方式,加强对重点人群的宣传培训。

4.合作共赢:积极与相关部门、社区组织、学校、企事业单位等建立合作关系,共同开展条例宣传工作。

制定贯彻宣传条例实施方案

制定贯彻宣传条例实施方案

制定贯彻宣传条例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

宣传条例是国家对宣传活动进行管理和规范的重要法规,是宣传工作的基本依据。

贯彻宣传条例,是加强宣传工作、提高宣传效果的必然要求。

因此,制定贯彻宣传条例实施方案,对于推动宣传工作的深入开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总体要求。

1. 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加强宣传思想引导,提高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2. 加强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的宣传工作机制,确保宣传工作的有序进行;3. 加强宣传队伍建设,提高宣传人员的素质和能力,为宣传工作提供坚强的保障;4. 加强宣传资源整合和利用,提高宣传工作的效益和影响力;5. 加强宣传工作的监督和评估,确保宣传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三、重点任务。

1. 宣传内容的策划和制作。

根据宣传条例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宣传内容的策划方案,确保宣传内容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前瞻性。

同时,加强宣传内容的制作,提高宣传作品的质量和水平,增强宣传效果。

2. 宣传渠道的拓展和整合。

针对不同的宣传对象和宣传内容,拓展多种宣传渠道,如新闻媒体、网络平台、社交媒体等,整合各种宣传资源,提高宣传覆盖面和传播效果。

3. 宣传活动的组织和实施。

根据宣传内容和宣传对象的特点,精心策划各类宣传活动,如宣传展览、宣传讲座、宣传赛事等,确保宣传活动的丰富多样,吸引受众的注意,提高宣传效果。

4. 宣传效果的评估和总结。

对各类宣传活动和宣传作品进行及时的评估和总结,分析宣传效果,发现问题,及时调整宣传策略,提高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保障措施。

1. 加强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的宣传工作机制,明确各级宣传部门的职责和任务,确保宣传工作的有序进行。

2. 加强宣传队伍建设,加强宣传人员的培训和学习,提高宣传人员的素质和能力,为宣传工作提供坚强的保障。

3. 加强宣传资源整合和利用,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资源,提高宣传工作的效益和影响力。

4. 加强宣传工作的监督和评估,建立健全的宣传工作监督和评估机制,确保宣传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条例》学习宣传贯彻方案

《条例》学习宣传贯彻方案

《内蒙古自治区法制宣传教育条例》学习宣传贯彻方案《内蒙古自治区法制宣传教育条例》(以下称《条例》),已于20 12年11月29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并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这是自治区法制宣传教育的大事,必将进一步推动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人民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为引导我街道全体干部以高度的热情和扎实的行动学习、贯彻《条例》,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的要求,紧密结合本乡工作实际,将《条例》贯穿落实在今后全乡各项工作中。

二、领导小组组长:贾根小(乡党委书记)副组长:云月清(政府乡长)成员:贾志勇(人大主席)云龙(乡党委副书记)孟东升(乡党委副书记)张明官(司法所所长)张毅(舍必崖派出所所长)赵建平(董家营派出所所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治办,主任由张明官兼任。

三、具体要求(一)充分认识《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法制宣传教育是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实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进一步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需要;是普及以宪法为统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法律,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需要;是深入推进依法治理,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需要。

《条例》的出台,使得法制宣传教育有了刚性的要求,上升到了法的高度。

按照法律规定把法律宣传教育工作做好。

要以《条例》颁布实施为契机,充分认识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性、长期性和紧迫性,认真学习、广泛宣传、深入贯彻《条例》,扎实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掀起一轮法制宣传教育的高潮,加快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尊法的社会氛围,为建设法治达拉特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认真学习《条例》,深刻领会精神实质《条例》明确了法制宣传教育的主要任务、工作原则以及教育对象,确定了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的职责,明确了法制宣传教育的考试考核制度,确定了法制宣传教育的监督保障机制,明确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奖惩制度,为我辖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深入持久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制保障。

学习宣传条例实施方案

学习宣传条例实施方案

学习宣传条例实施方案一、背景分析。

学习宣传是指通过各种形式和渠道,宣传和推广学习相关的政策、法规、制度、经验和典型,引导和激励广大干部群众自觉学习、提高素质、不断进步。

学习宣传工作是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内容,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保障。

学习宣传条例的实施方案的制定,对于加强学习宣传工作,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二、实施目标。

1. 加强学习宣传工作,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政治觉悟和思想素质;2. 推动学习宣传工作与时俱进,创新方式方法,提高工作实效;3. 健全学习宣传工作机制,形成长效机制。

三、实施方案。

1. 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合力。

加强学习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形成统一合力。

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学习宣传工作,将其纳入党的工作大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合力,确保学习宣传工作的深入开展。

2. 创新宣传方式,提高工作实效。

创新宣传方式,结合实际情况,采取多种形式和渠道进行宣传,提高工作实效。

可以通过举办讲座、座谈会、展览等形式,加强学习宣传工作,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政治觉悟和思想素质。

3. 加强宣传内容建设,提高宣传质量。

加强宣传内容建设,提高宣传质量,确保宣传内容的准确性和权威性。

要注重宣传内容的深度和广度,提高宣传质量,使广大干部群众能够真正受益。

4. 健全考核评估机制,形成长效机制。

健全学习宣传工作的考核评估机制,形成长效机制,推动学习宣传工作与时俱进。

要建立健全学习宣传工作的考核评估机制,对学习宣传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及时发现问题,推动工作不断改进。

四、实施保障。

1. 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合力。

加强学习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形成统一合力。

2. 创新宣传方式,提高工作实效。

创新宣传方式,结合实际情况,采取多种形式和渠道进行宣传,提高工作实效。

3. 加强宣传内容建设,提高宣传质量。

加强宣传内容建设,提高宣传质量,确保宣传内容的准确性和权威性。

4. 健全考核评估机制,形成长效机制。

学习贯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法制宣传教育条例活动实施方案

学习贯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法制宣传教育条例活动实施方案

全文共计1543字
为了加强《条例》的学习宣传,确保《条例》的贯彻落实,根据XX地区XX局和XX县有关学习宣传和贯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法制宣传教育条例》通知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条例》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
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培养法治观念、引导法治行为的重要职责,是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的基础工程。

《条例》的颁布实施,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走上了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这将为不断提高各族干部群众的国家意识、公民意识和法律意识,确保宪法、法律法规在全社会的遵守和执行,进一步保障“六五”普法工作顺利实施,奠定坚实的法治基础。

各科室队所要从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学习宣传和贯彻《条例》的重大意义,不断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作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实现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促进新疆法治工商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抓紧抓好,确保《条例》在本单位顺利实施。

二、宣传主题
学习宣传和贯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法制宣传教育条例》,弘扬法治精神。

三、活动时间:从现在开始贯穿于全年。

四、宣传内容及任务
(一)认真组织学习。

《条例》就法制宣传教育的目的、定义、原则、任务,对象等作了概括阐述,对法制宣传的组织领导,对法制传教育工作的义务和责任等提出了明确要求,对法制宣传教育的方法、途径以及措施制度等进行了严格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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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法制宣传教育条例》学习宣传贯彻方案《内蒙古自治区法制宣传教育条例》(以下称《条例》),已于20 12年11月29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并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这是自治区法制宣传教育的大事,必将进一步推动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人民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为引导我街道全体干部以高度的热情和扎实的行动学习、贯彻《条例》,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的要求,紧密结合本乡工作实际,将《条例》贯穿落实在今后全乡各项工作中。

二、领导小组
组长:贾根小(乡党委书记)
副组长:云月清(政府乡长)
成员:贾志勇(人大主席)
云龙(乡党委副书记)
孟东升(乡党委副书记)
张明官(司法所所长)
张毅(舍必崖派出所所长)
赵建平(董家营派出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治办,主任由张明官兼任。

三、具体要求
(一)充分认识《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
法制宣传教育是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实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进一步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需要;是普及以宪法为统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法律,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需要;是深入推进依法治理,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需要。

《条例》的出台,使得法制宣传教育有了刚性的要求,上升到了法的高度。

按照法律规定把法律宣传教育工作做好。

要以《条例》颁布实施为契机,充分认识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性、长期性和紧迫性,认真学习、广泛宣传、深入贯彻《条例》,扎实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掀起一轮法制宣传教育的高潮,加快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尊法的社会氛围,为建设法治达拉特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认真学习《条例》,深刻领会精神实质
《条例》明确了法制宣传教育的主要任务、工作原则以及教育对象,确定了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的职责,明确了法制宣传教育的考试考核制度,确定了法制宣传教育的监督保障机制,明确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奖惩制度,为我辖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深入持久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制保障。

(三)宣传《条例》,努力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影响力
面向社会,不断创新宣传形式,发动各种宣传力量,借助各种宣传平台,积极开展《条例》的宣传活动。

利用各种传统宣传方式,通过飞信、QQ平台以及小区张贴标语、悬挂横幅设立板报、墙报、专栏等形式,积极营造浓厚的法制宣传氛围。

要利用综治宣传月、“12.4”法制宣传日等重要节点,深入辖区广场、学校等人口密集所,通过散发宣传材料、举办文艺演出等形式,开展集中宣传活动。

要结合“法律六进”(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和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开展《条例》的宣传活动,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感染力和吸引力。

(四)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取得实效
学习宣传贯彻《条例》是进一步深化法制宣传教育的一项重要任务。

各社区要高度重视,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积极安排部署,狠抓任务落实。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法制宣传教育条例
舍必崖乡党委会
2013年4月27日
附件
内蒙古自治区法制宣传教育条例
(2012年11月29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为了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公民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全面推进法治内蒙古建设,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法制宣传教育的主要任务是学习宣传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培养公民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和行为习惯,促进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依法办事、诚信守法,增强国家机关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能力,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第三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应当将法制宣传教育列入工作计划,确定相应机构和人员组织实施本部门、本单位以及面向社会的法制宣传工作。

鼓励社会组织和法律专业人员以多种形式支持和参与法制宣传教育。

第四条法制宣传教育应当统一规划,分类实施,实行经常教育与集中教育相结合、普及教育与重点教育相结合、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重点是公务员、青少年、企业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和居民委员会、嘎查村民委员会成员。

法制宣传教育应当根据不同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现实需要,确定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

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应当使用当地通用的语言文字。

第六条法制宣传教育应当通过多种载体、形式和方法,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以及法律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等主题活动。

第七条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普法规划,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府公共服务体系,并组织实施。

第八条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法制宣传教育经费列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专款专用,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增长逐步提高。

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应当统筹安排必要的经费,保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正常开展。

第九条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组织、指导、协调、检查和考核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第十条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应当结合司法和行政执法活动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第十一条政府法制机构应当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严格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规
范行政执法行为。

第十二条公务员主管部门应当将基本法律知识和与业务相关的法律知识列入公务员录用考试、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和在职培训内容。

第十三条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应当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做好法制题材文学艺术作品的创作、演出、出版和播映工作,加强蒙古语言文字法制宣传教育作品的制作、编译工作。

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大众传播媒体应当开办法制节目、栏目,开展公益性法制宣传教育。

第十四条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法制宣传教育列入各级各类学校教学内容并组织实施。

各级各类学校应当落实计划、教材、课时、师资,根据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接受能力,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活动。

第十五条经济管理部门、行业社团组织应当对其管理或者联系的各类主体的主要经营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指导督促用人单位对其从业人员开展法制教育。

第十六条公安、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流动人员、进城务工人员、失业人员、上访人员等管理和服务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引导其学法守法,提高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的能力。

第十七条监狱、劳教所、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将法制宣传教育列入服刑人员、劳动教养人员、社区矫正人员、行政拘留人员、吸毒人员的教育改造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十八条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等组织应当根据各自工作范围和工作特点,普及相关法律知识,维护职工、青少年、妇女儿童、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九条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宣传与基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群众依法维护权益、表达诉求、化解纠纷,提高群众参与基层自治和社会管理活动的意识和能力。

第二十条对公务员和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分级分类进行法律知识考试。

考试工作由司法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第二十一条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应当将学习和遵守法律情况作为其工作人员考核、考察的重要内容。

第二十二条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应当通过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以及代表视察、专题调研等形式,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三条对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四条国家机关及政府有关部门、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履行本条例规定职责或者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考核不合格的,由有关部门给予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第二十五条本条例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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