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预防方法—火灾、爆炸事故的预防示范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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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预防方法—火灾、爆炸事故的预防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事故预防方法—火灾、爆炸事故的预防

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解决方案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物质燃烧、爆炸过程中会释放出物质内部潜藏的能

量,这些能量通常是人们生产、生活所需能量的主要来

源。但是,当人们对燃烧爆炸失去控制,就要酿成灾害,

造成火灾或爆炸事故。所以,防止火灾、爆炸事故必须控

制燃烧、爆炸发生的条件,限定燃烧、爆炸发生的空间范

围。

火灾、爆炸事故的形成和发展,有其自身的规律和特

点。当火灾发生后,火要向四周各个方向蔓延,而且会随

着时间的延长,火势向外蔓延的速度加快,着火的范围急

剧扩大,失的程度也就越发严重。所以,火灾发生后需要

及时迅速地进行扑救。爆炸事故是突然发生的,所以一旦

发生爆炸就无法控制和制止。为了防爆,只能在爆炸事故出现之前,采取安全防范措施,防止爆炸条件的形成。火灾和爆炸,除了各自单独发生外,有时还互为因果,扩大事故的规模,造成更加严重的损失。

1.燃烧和爆炸的形成机理

(1)燃烧及其必要条件燃烧是一种放热、发光的化学反应,在反应过程中,物质会改变原有的性质变成新的物质,所以放热、发光、生成新物质是燃烧反应的三个特征。下列反应均为燃烧反应:

燃烧反应在本质上属于氧化—还原反应,参加反应的物质必须包含有氧化剂和还原剂,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助燃物和可燃物。助燃物主要是氧、氟、氯、一些含氧酸及其盐也可作助燃物(如HNO3、NHNO3、KCO3)。许多金属(如铁、铝、镁等)和非金属单质(如氢、碳、硫等)可作可燃物,有机化合物(如甲烷、汽油、合成高分子材料等)几乎都

是可燃物。

要使可燃物和助燃物发生化学反应,还必须具有点火能源,明火、电火花、摩擦和撞击火花、静电火花、化学反应热、高温表面、雷电火花、光和射线、压缩升温等均可作为点火能源。

综上所述,可燃物、助燃物和点火能源是燃烧得以发生的3个必要条件,也就是通常说的燃烧三要素。但是,有时即使上述3个要素都具备,燃烧也并不一定发生,这是因为燃烧对可燃物和助燃物有一定的浓度和数量要求,对点火能源有一定的强度和能量要求。例如甲烷的浓度小于5%或空气中氧气含量小于12%时甲烷不能燃烧。当空气中氧气含量小于14%时,木材也不会燃烧。若用热能引燃甲烷—空气混合气体,当温度低于甲烷的自燃点时,燃烧不会发生。电焊火星的温度高达1200℃,可以点燃爆炸性混合气体。但如果落在木板上,通常不会引起燃烧。因

为木板所需的点火能量远大于爆炸性混合气体,火星的温度虽高,但热量不足,故不能引燃木材。由此可见,具备一定数量和浓度的可燃物和助燃物以及具备一定强度和数量的点火能源同时存在,并且发生相互作用,才是引起燃烧的必要条件。

一切防火和灭火措施,都是根据物质的特性和生产现场的条件,控制和消灭燃烧条件中的任何一个。

(2)燃烧的形式和种类

①燃烧过程大多数可燃物质的燃烧是在蒸气或气态下进行的。由于可燃物质的聚集状态不同,其受热所发生的燃烧过程也不同。气体最容易燃烧,其燃烧所需的热量只用于本身的氧化分解,并使其达到自燃点而燃烧。液体在热源作用下,首先蒸发成蒸气,然后蒸气被氧化、分解,然后在气相中着火燃烧。固体的燃烧,如果呈硫、磷、萘等单质,它们首先受热熔化或升华,然后蒸发生蒸气,氧

化分解后着火燃烧。如果是复杂的化合物,在受热时首先分解,然后气态产物和液态产物的蒸气发生氧化后着火燃烧。燃烧时放出的热量又会使可燃物继续溶化,分解、蒸发、氧化、着火、燃烧,只有助燃物源源不断地供给,燃烧就一直进行到燃物烧完为止。各种状态可燃物质的燃烧过程如图20—8所示。

②燃烧形式可燃物质由于其聚集状态有气态、液体和固态,它们在空气中燃烧时,一般有5种燃烧形式:a.扩散燃烧。当可燃气体(如氢、丙烷、汽油蒸气等)从管口、管道或容器的裂缝等处流向空气时,由于可燃气体和空气互相扩散混合,其混合浓度达到爆炸范围的部分遇火源即能着火燃烧。它们形成的火焰叫扩散焰。扩散焰的结构见图20—9所示。

b.蒸发燃烧。可燃液体(如酒精、苯等)的燃烧,是由于液体受热蒸发,产生的蒸气和空气互相混合后,被点燃

产生火焰,它放出的热量进一步加热液体表面,使液体持续蒸发,燃烧持续进行下去。

c.分解燃烧。固体可燃物(如木材、煤、橡胶等)、高沸点液体和低熔点的固体物质-(如重油、蜡、沥青等)燃烧时,首先受热分解,放出可燃气体,这种气体被点燃产生火焰,放出的热量使可燃物不断地分解,燃烧不断地进行下去。

d.表面燃烧。一些不挥发也不分解的固体可燃物(如焦炭、铝、铁、钛)在空气中点燃后,燃烧反应发生在固体可燃物的表面,它能产生红热的表面,而不产生火焰。

e.混合燃烧。可燃气体或可燃粉尘与助燃气体在容器内或空气中扩散混合,其浓度在爆炸范围内,遇火源即会发生燃烧,产生一个小火球,此火球在混合气所分布的空间中快速扩大,直到把混合气全部烧尽。但是,在某种条件下,也可能转化为爆炸。很多火灾、爆炸事故是由混合

燃烧引起的,失去控制的混合燃烧往往会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

在上述5种燃烧形式中,某种燃烧形式一经发生,就有可能转化为其他形式,或者导致几种形式同时发生。一旦发生这种情况,往往会带来重大灾难和后果。

③燃烧种类燃烧现象按其形成的条件和瞬间发生的特点,分为着火、闪燃、自燃3种。

乙着火。可燃物受到外界火源直接作用而开始的持续燃烧现象叫作着火。这是日常生产、生活中最常见的燃烧现象。例如,用火柴点燃柴草、煤油、液化气等。可燃物开始着火所需的最低温度叫做燃点,也称着火点。可燃物质的燃点越低,越容易着火。

气体、液体、固体可燃物都有燃点。但是,燃点对可燃气体和易燃液体没有多大实际意义。因为可燃气体除氨外,其燃点都大大低于零度;而易燃液体的燃点仅比闪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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