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巨灾风险管理及对我国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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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城市防洪应急管理基本经验及对中国的启示

国外城市防洪应急管理基本经验及对中国的启示
摘 要: 我 国洪涝灾害 频发 , 城市 化发 展迅猛 , 城 市洪涝 灾害威胁 日益严峻 。 目前 , 提 高我 国城 市防洪减 灾应 急能力是 当务之急 。
总结 了美国、 日 本、 英国 、 墨西哥等 国家在城市防洪应急管理和应对措施上 的一些做法 , 提炼 了公众参 与洪涝 灾害管理机制研 究中值 得 中国学 习的经验, 为相关部门科学制定公众参与防洪应急管理提供理论和方法 , 从而推动我 国公众参 与城 市洪涝 灾害应对工作 。
镇化快 速推 进 , 城 市社 会经济 高速发展 , 保障城 市 防洪安 害 暴发 前后需 要开 展 的工作分 为 4 个阶 段 : ( 1 ) 灾前预 防
全、 消除城市 内涝灾害 , 任重道远 。
( p r e v e n t i o n ) 。 对城 市内的政治 、 社会 、 经济 、 自然等条件进
1 引 言
要是指城市洪水风险管理 , 是指一个国家各级政府和相关组
在理性规范 中国是 洪涝灾 害频发 的国家 , 全国6 5 0 多座建制 市以 织为缓解突发洪水事件对城市带来威胁和损害 ,
有计划 、 有组织 1 / 5 的 国土面 积 , 居住 了全 国一半 以上 的人 口, 拥有全 国 洪水调控行为与增强 自适应能 力的原则下 ,
近年 来 , 中 国一 些城市 发生较 严重 的暴雨 内涝 , 突显 行 评估 , 找 出可 能致灾 的诱 因 , 尽可能 提早 解决 。 ( 2 ) 灾前
出很 多城市 防 洪排 涝能 力不 足 , 难 以适 应社 会发 展 的要 准 备 ( p r e p a r a t i o n ) 。 制定 应急计 划 , 设 想灾害 可能暴 发 的
在城 市洪涝灾害暴发 之前 , 从工程措施 和非工程措施

巨灾风险管理的国际比较及借鉴

巨灾风险管理的国际比较及借鉴
国际经贸

巨灾风管理的国际比较研究及借鉴
刘延军 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国际收支处
摘 要】 本文首先对巨灾对国民经济的冲击进行简要说明 , 指 出 应 对 巨 灾 对 各 国 而 言 意 义 重 大。 通 过 对 各 国 在 应 对 巨 灾 风 险 方 面 的 经 验 剖 【 析, 结合我国当前灾难频发而巨灾风险管理薄弱的现状 , 提出了建立我国巨灾风险管理与分担机制的建议 。 【 关键词 】 巨灾风险 国际比较 风险证券化
巨灾风险管理的历史与现状 一 、 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巨灾 风 险 管 理 现 状 。 对 于 巨 灾 风 险 损 失 1.
有灾前融资机制 和 灾 后 融 资 机 制 , 从 历 史 发 展 过 程 来 看, 国家 的分担 , 在经济 发 展 水 平 较 低 时 , 主要采用被动的应对巨灾损失措施, 即在巨灾 通过财政预算 重 新 分 配 、 税 收 调 整, 以及获取国际援助等方 发生以后 , 这是灾后融资机制, 即巨灾风险基本 式来获 得 灾 后 重 建 所 需 要 的 资 金 , 上自留 。 随着国家经济发 展 水 平 的 提 高 , 国家会逐渐采用积极的应对 通过保险 、 再保 险、 发行巨灾债券等措施建立灾前融资机 巨灾的措施 , 制, 将巨灾风险转移到 保 险 市 场 和 资 本 市 场 。 而 灾 前 融 资 机 制 由 于 其 在灾后得到资金的可靠 性 和 迅 速 性 被 多 数 发 达 国 家 所 采 用 , 但大多发 展中国家由于种种原因 , 主要依靠灾后融资机制来应对巨灾风险 。 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在巨灾 风 险 管 理 方 面 的 差 距 是 巨 大 的 。 这 在 可以通过比较巨灾发生 后 保 险 损 失 占 全 部 经 济 损 失 的 比 例 来 衡 量 , 发达国家这一比例可达 4 而发展中国家的这一比例 一 般 不 超 0-1 0 0% , 过1 由于发展中国家的经济规模较小 , 这样 , 在发 展 中 国 家 , 0% 。 同时 , 巨灾造成的未保险损失占 G 从而巨灾 D P 和政 府 财 政 收 入 的 比 例 很 高 , 损失对国家经济的破坏也就很大 。 各国中央银行应对巨灾风险对策 。 2. 保持支付结算系统 的 畅 通 。 灾 2. 1 确保市场资金有充足的流动性 , 难发生后的最初一段时 间 内 , 中央银行及分支机构的首要任务就是确 保市场资金有充足的流动性 , 并且保持支付结算系统的畅通 。 货币政策调整因时而异 。 各 国 灾 后 的 2. 2 密切监测宏观经济走势 , 央行制定的货币 政 策 通 常 是 在 综 合 各 项 经 济 指 标 表 现 和 预 测 的 基 础 权衡把握 , 力求稳健 。 上, 2. 3 央行货币政策应据宏 观 经 济 走 势 及 巨 灾 对 其 影 响 程 度 进 行 调 整 。 各国央行跟据宏观经 济 走 势 及 巨 灾 对 其 影 响 程 度 进 行 调 整 , 同时 考虑到灾区重建的巨大资金需求 , 金融政策可适度倾斜 。 2. 4 央行应指导 协 调 金 融 机 构 与 其 他 各 种 救 援 组 织 的 积 极 合 作 。 央行指导协调金融机构 和 各 种 救 援 组 织 通 力 协 作 , 可以极大发挥金融 扶持 救 灾 和 灾 后 重 建 的 效 果 , 将财政救灾款及时划转到各级政府部门, 将国家补助资金及时 、 安全 地 发 放 到 受 灾 居 民 和 公 司, 高 速、 有效地受 理居民和企业提交的各种贷款申请 , 防止灾情的进一步扩散 。 各国银行类金融机构应对巨灾风险对策 。 3. 尤 3. 1 维持原有债权债务关系的有效性 。 对于涉灾债券债 务 关 系 , 其是房屋抵押贷款 , 不同地区政府大都选择了尊重商业合同 。 3. 2 按揭贷款采取优惠 还 款 方 案 特 别 处 理 。 由 于 信 贷 文 化 和 保 险 体系的差异 , 不同国家 ( 地区 ) 的按揭风险 、 应对方案也存在较大差异 。 商业银行对 高 收 入 和 3. 3 银行业积极参与灾后重建工作 。 在日本 , 中低收入的家庭实行差 别 房 贷 政 策 , 对受灾严重的中低收入家庭视情 联邦存款 保 险 公 司 授 意 旗 下 金 融 机 构 , 一旦 况给予减免利息 。 在美国 , 发生重大自然灾害 , 可对 受 灾 客 户 的 还 款 期 限 适 当 展 期。 金 融 机 构 还 以中小企业信贷为抓手 , 支持受灾地区居民就业 。 我国巨灾风险管理现状 。 目前我 国 巨 灾 风 险 管 理 以 灾 后 救 助 为 4. 主, 灾后救助大致有三个 层 次 : 一 是 以 国 家 财 政 为 背 景 的 救 助 体 系, 它 是我国现有灾害救助机 制 的 主 要 形 式 ; 二是以保险公司为主的商业保 然而我国商业保险市场发展尚处于初级阶段, 商业保险公 险补偿 体 系 , 司的补偿作用非常有限 ; 三 是 民 政 系 统 和 慈 善 机 构 的 援 助。 我 国 灾 害 管理体系已部分形成 , 对于主要的自然灾害都有相应的政府部门进行 管理 , 所涉及的国家管理 部 门 包 括 : 我 国 气 象 局、 水 利 部、 农 业 部、 国家

灾害风险管理的国际经验与启示——基于管理模式视角

灾害风险管理的国际经验与启示——基于管理模式视角

目前 ,有 I 5 g , 保 险公司加入该 组 织 ,其 他未加入 的保 险公司需根据法 律规定 向加州居 民提供地 震保 险。
参 加C E A 的 保 险 公 司 需 根 据 其 所 占 市 场 份 额 支 付 资 本 金 , 并 且 承 诺 在 地 震 发 生 后 无 偿 提 供 一 定 数 量 的 资 金 用 于 赔 付 , 但 是 他 们 可 以 通 过 为 C E A 提 供承 保 ( 1 O % 的 佣 金 ) 、 理 赔
美 国国家洪水计划 ( N F I P ):
赔付 , 巨灾保 险产 品主要 由商 业保 险 公 司开发 、销 售并 负责赔付 ,实行 商
政府并 不对 其进行 资金投入 ,仅提供 税收减免等优惠措施 。 三 、政府 引导、市场参 与型 灾害 风 险管理模式 由 于政 府 完全 主 导 的模 式 不 利
( 3 . 6 5 % 的 营 业 费 用 ) 等 服 务 获 得 一
定 的收 入 ,此 外通 过C E A 他 们 还 可 以
半 强制性实施 ,设计 社会保 险产 品并
进行 强制性 或半强制 性推广 ,设立专
予法律保 护和 政策上 的支持 ,但 不直
接 参 与 保 险 产 品 设 计 、 推 广 、 销 售 和
灾喜与风险
灾害风 险管理是集 灾前预 防 、灾 中救 助与灾后 重建于 一体 的多层次 、 多样化 的完整 体系 ,涉 及政府 、保 险
公司 ( 包 括 再 保 险 ) 、 资 本 市 场 和 潜
水 保险法 》,次年 出台 了 《 国家 洪 水
( C EA) :
保 险计划 》 ( N F I P ),建立 国家 洪水 保 险基金 ,并组建 了联邦 保险管 理局

国外巨灾保险制度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国外巨灾保险制度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摘 要: 当前 , 国的 巨灾保 险 制 度 建 设 正 受到 空前 的关 注 。本 文从 域 外视 角先 后 考 察 了关 国、 国 、 国等 国 外 我 英 法 巨灾保 险制 度 的相 关概 况 , 并在 此基 础 上 , 结 出各 国 巨灾保 险 制度 共 通 性 的 经 验 : 总 巨灾保 险 运 作 模 式 大体 有 三种 ;
收 稿 日期 :0 8 l 一 1 20 一 1 l 作者 简 介 : 均 ( 9 3 ) 男 , 东政 法 大 学硕 士研 究 生 , 供 许 18一 , 华 现 职 于 江 苏省 昆山 农村 商业 银 行 。 ① 损失数据 来 自20 0 8年 4月 2 日在 第 十 一 届 全 国人 民 2 代 表 大会 常 务委 员会 第二 次会 议 上 国 家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会 主 任张平所作的《 国务 院 关 于抗 击 低 温 雨 雪 冰 冻 灾 害及 灾后 重 建
移 。 此 , 了便 于对 美 国 巨灾 保 险 制 度 的 概况 有 整 体 性 在 为
② 资料 来 源 : 华 网 2 0 新 0 8年 4月 2 讯 。 3快 ③ 资料 来源 :财 经 网> 0 8年 9月 2 日报 道 。 《 > 0 2 7
文献 标 识 码 : A
文 章 编 号 :0 3 9 3 (0 90 — 0 6 0 1o — 0 12 o )1 06 — 5


问题 的提 出
二、 国外 巨灾 保 险 制 度 概 况
在 20 0 8这 一 年 里 , 南 至北 , 西 到 东 , 从 从 巨灾 几 乎 不 曾离 开 国人 的视 线 :12 ”南 方 低 温 雨 雪 冰 冻 灾 害 、4 “ ・5 “・ 2 ” 济 铁 路 重 大 事 故 、5 l” 川 大 地 震 、 南 方 九 8胶 “ ・2 汶 6月 省 暴 雨 洪 灾 、83 ”攀 枝 花— — 会理 地震 … …在 这 一 场 “ ・0 场 危 及 人 民 群众 生 命 财 产 的 巨灾 中 ,整个 保 险行 业 一 而 再 再 而 三 地 被 推上 了社 会 舆 论 的风 上 浪 尖 . 中 , 险业 其 保 在 巨灾 面 前 的 保 障 乏力 问题 也 愈 加 凸 显 。以 南方 低 温 雨 雪 冰 冻 灾 害 为 例 , 统 计 , 灾 直 接 经 济 损 失 1 1. 据 因 56 5亿

国外应急管理体系的发展现状及经验启示

国外应急管理体系的发展现状及经验启示

国外应急管理体系的发展现状及经验启示在当今全球化的时代,各种突发事件频繁发生,如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恐怖袭击等,给各国的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严重威胁。

因此,建立健全高效的应急管理体系已成为各国政府面临的重要任务之一。

本文将对国外应急管理体系的发展现状进行分析,并总结其经验启示,以期为我国应急管理体系的完善提供参考。

一、国外应急管理体系的发展现状(一)美国美国的应急管理体系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较为成熟和完善。

其特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法律法规健全美国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如《斯坦福法案》《国土安全法》等,为应急管理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和规范。

2、组织架构清晰设立了联邦紧急事务管理署(FEMA)作为核心机构,负责协调和整合联邦政府各部门的应急资源,并与州和地方政府建立了紧密的合作机制。

3、风险评估与预防重视风险评估和预防工作,通过科学的方法和技术,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预测和评估,并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

4、应急响应迅速建立了完善的应急响应机制,能够在突发事件发生后迅速启动应急预案,调配资源,开展救援和恢复工作。

(二)日本日本是一个自然灾害频发的国家,因此在应急管理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1、灾害教育普及从小就对民众进行灾害教育,提高民众的防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2、应急物资储备充足建立了完善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确保在灾害发生时能够及时提供必要的物资保障。

3、建筑抗震标准高在建筑设计和施工中,严格执行抗震标准,提高建筑物的抗震能力。

4、社区应急组织发挥重要作用社区成立了各种应急组织,如消防团、自卫队等,在灾害发生时能够迅速响应,开展救援工作。

(三)德国德国的应急管理体系注重预防和准备工作。

1、跨部门合作紧密各部门之间建立了良好的协调和沟通机制,能够在应急管理中形成合力。

2、志愿者队伍强大拥有大量的志愿者参与应急救援工作,他们经过专业培训,具备较高的应急救援能力。

3、信息化建设水平高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实现了应急信息的快速收集、传递和共享。

国外巨灾保险发展模式对我国的借鉴及启示

国外巨灾保险发展模式对我国的借鉴及启示

《西部金融》2009年第5期国外巨灾保险发展模式对我国的借鉴及启示中国人民银行定西市中心支行课题组摘要:本文在分析我国巨灾保险现状的情况下,通过总结美国、欧盟主要成员国及日本等国的巨灾保险模式,并从承保主体和范围、巨灾风险控制和制度建设等方面进行几种模式的比较,提出了构建我国巨灾保险体系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巨灾保险;发展模式;借鉴中图分类号:F840.65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4-0017-2009(5)-0036-02收稿日期:2009-4课题组组长:吴金彪(1955-),男,甘肃庆阳人,大学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现供职于中国人民银行定西市中心支行。

一、我国巨灾风险形势严峻我国是世界上自然灾害最严重的少数国家之一,灾害种类多、发生频率高、分布地域广、造成损失大。

据民政部统计,近十年来我国每年因灾难所带来的经济损失在2000亿元左右。

2008年发生的雨雪冰冻灾害直接造成经济损失达1516.5亿元,而保险公司支付赔款仅为47.6亿元,赔偿金额不足损失总额的4%,低于全球平均水平36%。

四川汶川地震发生后,各保险公司虽然高效处理灾区保险理赔事宜,但参与赔付的保险公司多是寿险公司。

由于地震在大多数财险险种中属于除外责任,企业财产保险和家庭财产保险通常不对地震造成的损失进行赔付,即使运用通融赔付原则,赔偿金额相对巨额损失仍十分有限。

由此可见,我国巨灾风险形势严峻,而保险业所承载的损失补偿和社会管理功能尚未充分发挥,进一步凸显了加快发展我国巨灾保险制度的迫切性。

二、国外巨灾保险主要模式(一)美国模式。

政府主导推出巨灾保险计划。

美国政府对巨灾损失的分担就主要自然灾害和人为巨灾推出了各种保险计划。

以洪水保险为例,1956年美国通过《联邦洪水保险法》后,先后又制定实施了《全国洪水保险法》,《国家洪水保险计划》(NFIP)等法律。

为了推动国家洪水保险计划,美国政府还成立了联邦保险管理局,专门从事洪水保险经营和管理。

国外巨灾保险经验对我国的借鉴与启示


ct tp eis ac,n or e e n et et sos it o t tp e ss i rae u li , dug ema ryo a s oh une ecua m t u dr k r p ni ly f a s oh k ,n es bi t a et ji ar nr g t h o a h e e b i c a r i r c p cy n r h ot f
法规 ; 建立 巨灾保险基金 , 并成立相关职能部 门专门管理 ; 对商业保 险公 司承保 巨灾风 险给 予税 收方面优惠政 策 , 鼓励其承担
巨灾 险责任 ; 风 强化宣传, 鼓励广大老百姓投保 巨灾保险。 保险公 司, 加大产 品创新 ; 则要 积极参与 巨灾 险刺度建设 ; 高盈 保 提
第21年第 9 00 期 ( 第 38 ) 总 5期
商 业 经 济
S HANC I J YE JNG I
No9 2 1 .,0 0
I lNo3 8 n .5
[ 文章编号】 10- 0321) —01 0 09 64( 00 00— 2 0 9
国外 巨灾 保 险经验 对我 国 的借 鉴 与启示
赵春红 , 一涌 许
( 江学 院 九 【 商 学 院, 江 西 九江 320 ) 305
要 】 近几年 , 国 自 灾害发生频率较 高、 我 然 损失惨 重。日 美 国、 国、 本、 英 法国等发 达国家在应对 巨灾 险方面已经 保
取得很 多成功经验 。我 国应借鉴 国外成功经验 , 建立和完善 巨灾保险制度。政 府部 门, 应积极、 学的制定 巨灾保 险相关法律 科
利 水 平和 能 力 。
[ 键词】 巨灾保 险; 关 国外经验 ; 借鉴与启示

国外巨灾风险管理及对我国的启示


21 0 0年数据 出 自德 国慕 尼黑再保险公 司( nc e 的报 告。 MuihR )
12 巨灾风险特点 .
无论是 自然 灾害还 是 人 为灾
难, 巨灾风险表现 出的共 同特点 就是 发生 的可 能性 相
做法 , 以期为探索我 国巨灾风险管理方法 提供参 考。
对一般风险来说 比较小 , 然而一旦 发 生则会 带来 超 乎 想象的巨额损失。从保 险学原理 的 角度来 看 , 一个 理 想的可保 风险要具备 的条件有 : 在 大量具 有 同质 风 存
中的数据不难看 出 , 缺乏保 险保障 将使很 多 个人 和政
府, 在遭受 巨灾事 件后处 于艰难 的 境地 。同时也 说 明 了建立 一个完善 的包括灾前 预防和灾后管理的体 系的
重要性 和必要性。
表 1 世界巨灾事件数据及经 济损失统 计
巨大经济损失 的可能性 。巨灾 风险的问题 在许多发 达 国家备受关注 , 他们 不但在 风险 管理 形式上 突破 了
25 3 7 2 .亿元人 民币 ;0 0年上半 年 已达 2 13 9亿元 21 1. 人 民币 。2 1 的舟 曲特大 泥石 流 的损 失 程度 甚 至 0 0年
会 超过汶川地震 。14 9 9~19 9 4年 , 国平 均每 年 出现 我
的旱灾 、 洪涝 、 台风 、 冷冻 等 自然灾 害远 远超过 世界平 均频度 , 以说我 国一直面临 巨大 的潜在 巨灾 风险。 可 巨灾风险就是指 由于重大灾 害 ( 括 自然 的和非 包 自然 的) 造成 的大范 围保 险标 的 同时 受损从 而带来 的
约 7 % 以上城市 、0 0 5 %以上 人 口分布 在 自然灾 害严重
Ca ev e nt将 巨灾风险定 义为 “ l m Sri s i i c u ) 导致 直 接财产 保险损失超过 2 0 美元并 且对 大量保 险人 和被 保 5 0万 险人 产生 消 极 影 响 的事 件 ” 。而 瑞 士 再 保 险 集 团 ( wz R ) 巨灾风险分为 自然 灾害 ( S i e将 z 通常包括 地震 、

巨灾风险管理策略分析及对我国的启示

发展的一项产品。
( 巨灾风险证券化 的优 势。 四)
巨 灾 风 险 证 券 化 的 优 势 在 于 : 弥 补 ①
能的发挥 。
关键词 : 巨灾 风 险 ; 灾 风 险 证 券 化 ; 灾 巨 巨
( ) 灾 事 件 和 巨 额 索 赔 的 连 续 发 资金不足 , 高偿 付能力 。巨灾风 险证券 一 巨 提

力 明显 减 弱 。
( 再保 险交易 内含机会主义倾 向。 二) 第一 , 是信 用风 险 , 即再保险人可能发 生违约 、 能按合 同规定 向保 险人支 付约 不
定 赔 款 的 风 险 。 由于 再 保 险 合化 产 品 优 劣 势 分 析 及 巨灾 债 券 的运 行 机 制
宏 管 理
巨灾 风 险 管理 策 略 分 析 及 对 我 国 的启 示
马丽华



要 : 文从 巨灾风 险 出发 , 析 了 巨 灾 世 纪 8 年 代 末 以来 , 重 的 自然 灾 害 接 连 决于双方能否对特定的保险责任形 成相 似 本 分 O 严
就 风 险 证 券 化 与 再 保 险 的 比较 优 势 , 以及 现 发生 , 使保 险人 和再 保险人 蒙受 了 巨大的 的预期损失分 布 。如果 预期差 别过 大,
债 券 ;P S V
中 图分 类 号 : 13 1 文 献 标 识 码 : F 2.6 A
生, 使得保 险人 、 保 险人 的盈 余 急 剧 减 面向全球投资者 , 再 主要 是 向机 构投 资者提 少, 承保新 业 务 的能 力 、 保 险能 力 明 显 供 高风 险 、 再 高收益证券 , 为新 的风险分散 作
有 巨 灾风 险 证 券 化 产 品 的 种 类 及 各 自的 优 经 济 损 失 。 巨 灾 事 故 的 频频 发 生 使再 保 险 难 以 达 成 通 常 的 再 保 险 交 易 。

自然灾害、极端天气的巨灾救助国际经验借鉴及对我国的启示

自然灾害、极端天气的巨灾救助国际经验借鉴及对我国的启示摘要:近年来,我国自然灾害和极端天气频发,作者对自然灾害、极端天气的巨灾救助国际经验做法进行了整理,认为我国应从完善国家巨灾保险制度建设、建立完善的自然灾害法律体系、建立救灾资金多元投入体制、加强灾前教育与培训等方面学习借鉴。

关键词:极端天气救助启示一、各国自然灾害、极端天气的巨灾救助做法(一)通过成熟的巨灾保险体系应对巨灾损失并进行有效风险转移。

根据慕尼黑再保险梳理,2020年全球自然灾害损失达2100亿美元,保险损失为820亿美元,全球保险业在减轻巨灾风险方面作用显著。

在保险产品运营方面,各国均根据当地不同情况设计相宜的保险产品。

英国规定将包含洪水在内的各种自然灾害风险捆绑到一个保单中,业主只有购买住宅保险才能获得抵押贷款担保。

新西兰居民在向保险公司及其房屋或房屋内财产投保保险时,则会被要求投保家庭财产强制地震保险,家庭财产强制地震保险不足部分以及其它标的物的地震风险则自愿投保。

美国1956年,美国国会通过了《联邦洪水保险法》,1968又通过了《全国洪水保险法》,建立洪水保险基金。

1969年又制定了《国家洪水保险计划》(简称NFIP),规定全体居民可自愿参加洪水保险计划。

1973年的《洪水灾害防御法》将洪水保险计划由“自愿性”修改为“强制性”。

此外,一些国家还在不同程度上采取了“强引导”措施,以提高投保覆盖面。

如,日本居民在购买住宅火灾保险时,除非投保人特别提出声明不附加地震保险并签字确认,否则保险公司原则上会自动予以附加地震保险。

美国加州则要求经营住宅保险的保险人必须向投保人发出地震保险邀约,否则不得经营住宅保险,以确保居民能够获得地震保险产品。

(二)通过专项贷款、贷款延期还本付息、发行巨灾债券等方式提供金融支持。

一是货币当局专项贷款。

1999年我国台湾地区“9·21”大地震后,台湾货币当局提供专款供银行办理灾民重建家园所需长期低利无息紧急融资,融资办法由台湾“中央银行”予以规定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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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5 加勒比海地区巨灾风险管理 加勒比海地区 平均每年要遭遇 9 次左右热带风暴袭击,其中 5 次达 到飓风级别的强度,同时也遭受地震的威胁。由于加 勒比海地区多数国家的经济欠发达,且负债水平较高, 因此一旦发生自然灾害,这些国家就不得不依靠捐赠 和其他国家的援助来进行灾后恢复重建。但现实是: 捐赠很 难 及 时 获 得,甚 至 有 些 时 候 根 本 没 有 捐 赠。 2007 年加勒比海地区 16 个成员国共同设立的巨灾风 险保险基金 ( Caribbean Catastrophe Risk Insurance Facility,CCRIF) 的设立解决了这个困难。该基金能够 在巨灾一旦发生后 立 即 触 发 赔 付 ,并 迅 速 为 受 灾 国 政 府提供灾后救济资金。CCRIF 的亮点在于,一是这种 跨国的保险合作方式可以使众多小国团结起来解决大 困难,二是它采用了参数保险( Parametric Insurance) 机 制这种新兴的非传统保险形式。2010 年的海地地震 中,CCRIF 成功地发挥了。
2 国外巨灾风险管理
2. 1 美国巨灾风险管理 美国作为一个自然灾害 多发国,建立了各种类型的政府保险项目,包括由联邦 政府 主 导 的 全 国 洪 水 计 划 ( National Flood Insurance Program,NFIP) 以及各州政府保险项目,比如夏威夷 飓风减灾基金( Hawaii Hurricane Relief Fund,HHRF) , 还有州政 府 再 保 险 项 目,如 佛 罗 里 达 飓 风 巨 灾 基 金 ( Florida Hurricane Catastrophe Fund,FHCF) 。其中有 些是政府以直接保 险 人 的 身 份 来 进 行 承 保 ,也 有 些 是 以再保险人的身份来承保。大多数巨灾保险项目实施 再整贴补的费率,同时还享受优惠的税收政策。
日本 1948 年颁布了《农业灾害补偿法》,开辟了 依法强制参加农业保险和以合作组织为基本组织形式 的农业保险制度的先河。日本通过法律明确规定: 凡
对国计民生有重要意义的粮食作物、牲畜,且具有一定 经营规模的农民实行强制保险; 对达不到规模的农户, 实行自愿保险。并采取了民间非盈利团体经营、政府 补贴和再保险相扶持的模式[5]。
巨灾风险就是指由于重大灾害( 包括自然的和非 自然的) 造成的大范围保险标的同时受损从而带来的 巨大经济损失的可能性[1]。巨灾风险的问题在许多发 达国家备受关注,他们不但在风险管理形式上突破了 商业保险公司没有 独 立 承 保 巨 灾 风 险 能 力 的 困 境 ,明 确了政府在巨灾风 险 管 理 过 程 中 的 角 色 ,同 时 也 不 断 创新出形形色色和资本金融市场紧密结合的风险转移 工具,为巨灾风险管理开拓了新的思路,提供了更多创 新性途径。我国政府过去一直比较重视的是救灾和赈 灾,但对如何降低巨灾风险,建立巨灾风险管理体系重 视不够。直到“5. 12”汶川地震以及随后频频出现的 巨大灾害,我国学术 界 才 开 始 重 视 巨 灾 风 险 这 一 领 域 的研究。本文梳理了国外巨灾风险的研究成果和经验 做法,以期为探索我国巨灾风险管理方法提供参考。
规定承保上限这一方法虽然限制了保险公司的损 失程度,但是会减少业务量和向客户提供的保障范围, 不能充分发挥保险的保障功能。业务多元化可以通过 业务之间的平衡,用低风险的盈利业务来弥补高风险 的亏损业务,但是对 于 小 国 家 的 保 险 公 司 或 小 规 模 的 保险公司来说实现起来有一定的困难。持有超额资本 是比较保守的一种方法,会带来较高的持有成本。
3 国外主要巨灾风险转移方法
随着国际金融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对保险业的
·104·
情报杂志
第 30 卷
发展产生重要影响,20 世纪 90 年代起各种将巨灾风 险转移到资本市场 的 巨 灾 保 险 衍 生 品 应 运 而 生 ,并 不 断被创新,欧美国家通过利用保险和再保险、巨灾衍生 工具等手段将巨灾风险向保险市场、资本市场转移。
2. 3 英国巨灾风险管理 英国的巨灾主要是洪水 和冬季暴 风。英 国 的 巨 灾 保 险 是 纯 粹 的 商 业 运 作 模 式,政府完全不参与巨灾保险,也没有任何的政府巨灾 保险项目。巨灾全部包含在标准财产保险条款当中由 私人保险公司承保经营。同时英国的再保险市场也相 当发达和完善,商业保险公司可以直接把所承保的巨 灾风险责任在再保险市场上通过分保进行风险转移。 虽然政府对巨灾保险和再保险计划没有任何的支持行 为,但是政府对防洪防灾的财政投入力度很大,这其实 可以被看作是在整个巨灾风险管理体系的灾前预防工 作,通过兴建洪水防御设施来降低洪水风险,使洪水具 有了一定的可保性,这样私人保险公司就有承担洪水 风险的意愿。
表 1 世界巨灾事009 2010( 上半年)
自然灾 人为灾 害事件 害事件 ( 起) ( 起)
137
174
133
155
440
整体经 济损失 ( 亿美元)
2690
620 700
财产保 险损失 ( 亿美元)
525
360 220
注: 表 1 中 2008 年和 2009 年数据出自瑞士再保险集团的报告; 2010 年数据出自德国慕尼黑再保险公司( Munich Re) 的报告。
2011 年 6 月
程悠旸: 国外巨灾风险管理及对我国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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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的保险标的; 损失的发生必须是意外的; 损失是可以 确定和测量的; 损失不能同时发生; 损失具有确定的概 率分布; 保费金额必须合理可被接受。这些条件对于 保险定价来说具有重要意义。但是由于巨灾风险的自 身特点,往往很难准确估算风险发生的概率,或者对巨 灾保险的定价过 高 而 不 切 实 可 行 。 另 外,它 也 不 能 很 好地符合大数法则,巨灾往往使大范围保险标的同时 受损,因此理论上普遍认为巨灾风险不具有可保性,属 于商业保险公司不应该去主动承担的风险[4]。
2. 2 日本巨灾风险管理 众所周知,地震是日本最 主要的自然灾害。早在 1966 年日本就创建了《日本地 震 再 保 险 计 划 》( Japanese Earthquake Reinsurance scheme,JER) 并颁布了相关的《地震保险法》。日本 的地震保险具有较 强 的 公 益 性,所 有 的 保 费 都 用 来 作 为地震损失赔款的准备。居民以住宅和家庭财产作为 保险标的向财产保 险 公 司 进 行 投 保 以 后 ,保 险 公 司 再 将全部风险责任转移给日本的地震再保险公司。日本 地震再保险公司除了自留小部分风险外继续向政府进 行再次分保。当地震 发 生 后,根 据 损 失 严 重 程 度 按 规 则进行责任分配,损 失 越 严 重,政 府 承 担 的 赔 偿 越 多 , 但政府在一年之内赔偿的最高限额不超过 4. 5 万亿日 元( 约合 526 亿美元) 。
3. 1 保险与再保险 由于巨灾风险具有其特殊性, 如果采用传统的运 作 方 式,那 么 保 险 人 会 面 临 损 失 超 过承保能力的问题,因此保险公司内部设计了应对各 种巨灾风险及损失控制的途径和方法,主要包括: a. 通 过规定承保上限来控制累计损失额; b. 通过业务多元 化和地区范围扩大化来降低损失影响; c. 通过持有超 额资本进行损失赔付; d. 向再保险公司分保; e. 巨灾风 险证券化。
1. 2 巨灾风险特点 无论是自然灾害还是人为灾 难,巨灾风险表现出的共同特点就是发生的可能性相 对一般风险来说比较小,然而一旦发生则会带来超乎 想象的巨额损失。从保险学原理的角度来看,一个理 想的可保风险要具备的条件有: 存在大量具有同质风
收稿日期: 2011-04-26 作者简介: 程悠旸( 1990-) ,女,本科生,研究方向: 金融学、保险学。
合我国保险行业进行巨灾风险管理的有效途径,通过对国外先进巨灾风险管理模式和管理技术的比较分析,并结合
对我国目前巨灾风险管理模式现状,提出了一些适合我国国情的巨灾风险管理的方法,以期为建立并完善我国巨灾
风险管理制度提供参考。
关键词 巨灾风险管理 巨灾保险 再保险 风险证券化
中图分类号 F840. 64
第 30 卷 2011 年 6 月
情报杂志
JOURNAL OF INTELLIGENCE
Vol. 30 June 2011
国外巨灾风险管理及对我国的启示
程悠旸
( 西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西安 710127)
摘 要 近几年来我国自然灾害频频发生,但直到现在也没有一个完整的巨灾风险管理体系。为了探索出一条适
1. 1 巨灾风险现状 目前保险界对于巨灾风险事 件并没有一个统一的定义。美国保险服务局 ( Insurance Service Office,ISO ) 财 产 理 赔 服 务 部 ( Property Claim Services unit) 将巨灾风险定义为“导致直接财产 保险损失超过 2500 万美元并且对大量保险人和被保 险人产 生 消 极 影 响 的 事 件 ”[2]。而 瑞 士 再 保 险 集 团 ( Swizz Re) 将巨灾风险分为自然灾害( 通常包括地震、 洪水、飓风、海啸等) 和人为灾难事件( 主要指恐怖袭 击事件或其他类似的灾难性的人为事故) 。 [3] 从表 1 中的数据不难看出,缺乏保险保障将使很多个人和政 府,在遭受巨灾事件后处于艰难的境地。同时也说明 了建立一个完善的包括灾前预防和灾后管理的体系的 重要性和必要性。
美国政府为了降 低 农 业 巨 灾 风 险 ,实 行 农 作 物 巨 灾风险强制保险制度,并 1938 年建立了联邦农作物保 险公司( FCIC ) 。农场主必须购买巨灾保险,政府对 巨灾保险补贴全部保费。如《1994 年农作物保险改革 法》中建立 了 巨 灾 风 险 保 障 计 划,政 府 将 自 然 灾 害 风 险损失的保险与其他一些福利性农业保险计划( 价格 支持与生产调节计划、农民家庭紧急贷款计划、互助储 备计划等) 联系起来进行强制,规定只有参加建立巨 灾风险保障制度,才能参加这些福利性计划[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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