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4_T 3712-2020跨座式单轨交通运营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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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发布《跨座式单轨交通防雷技术规范》的通知-渝建发[2009]78号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发布《跨座式单轨交通防雷技术规范》的通知-渝建发[2009]78号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发布《跨座式单轨交通防雷技术规范》的通知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
2009.04.23
施行日期
2009.06.01
文号
渝建发[2009]78号
主题类别
城乡建设综合规定
效力等级
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正文:
----------------------------------------------------------------------------------------------------------------------------------------------------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三日
——结束——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发布《跨座式单轨交通防雷技术规范》的通知
(渝建发〔2009〕78号)
各区县(自治县)建委,有关单位:
现批准《跨座式单轨交通防雷技术规范》为我市工程建设推荐性标准,编号为:。
本规范由重庆市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重庆市防雷中心负责具体解释。

地铁适用标准规范目录

地铁适用标准规范目录

地铁适用标准规范目录1.《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编制标准》(GB/T 50546-2009)2.《城市轨道交通技术规范》(GB50490-2009)3.《地铁设计规范》(GB50157-2013)(建设工程)(54条)4.《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管理规范》(GB50722-2011)5.《城市轨道交通地下工程建设风险管理规范》(GB50652-2011)6.《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GB50656-2011)7.《地铁工程施工安全评价标准》(GB50715―2011)8.《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9.《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12)10.《建筑施工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11.《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测量规范》(GB 50308-2008)12.《建筑拆除工程技术规范》(JGJ147-2004)13.《城市轨道交通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307-2012)14.《盾构隧道管片质量检测技术标准》(CJJ/T 164-2011)15.《预防混凝土碱骨料反应技术规范》(GB/T 50733-2011)16.《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建筑技术规程》(JGJ_T 14-2011)17.《高处作业分级》(GB/T 3608--1993)18.《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19.《建筑施工起重吊装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 276-2012)20.《龙门架、井字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1992)21.《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_130-2011)22.《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28-2010)23.《建筑门窗及幕墙用玻璃术语》(JG/T354-2012)24.《钢筋锚固板应用技术规程》(JGJ 256—2011)25.《冷轧带肋钢筋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95-2011)26.《预制带肋底板混凝土叠合楼板技术规程》(JGJ/T 258-2011)27.《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2012)28.《机械喷涂抹灰施工规程》(JGJ/T 105-2011)29.《建材工程术语标准》(GB/T 50731-2011)30.《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31.《工业设备及管道防腐蚀工程施工规范》(GB 50726-2011)32.《城市轨道交通综合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 50636-2010)33.《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198-2011)34.《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规范》(GB50738-2011)35.《钢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755-2012)36.《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2012)37.《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2008)38.《给水排水用滗水器通用技术条件》(CJ/T 388-2012)39.《轨道交通工程人民防空设计规范》(RFJ02-2009)40.《城市轨道交通站台屏蔽门系统技术规程》(CJJ183-2012)41.《地铁限界标准》(CJJ96—2003)42.《地铁与轻轨车辆转向架技术条件》(CJ/T365—2011)43.《城市轨道交通设备房标识》(CJ/T 387-2012)44.《城市轨道交通直流牵引供电系统》(GB/T 10411-2005)45.《城市轨道交通直线电机牵引系统设计规范》(CJJ167-2012)46.《城市轨道交通直流牵引供电整流机组技术条件》(CJ/T 370-2011)47.《城市轨道交通信号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B/T 12758-2004)48.《城市轨道交通自动售检票系统检测技术规程》(CJJ/T162-2011)49.《城市轨道交通车辆空调、采暖及通风装置技术条件》(CJ/T354-2010)50.《城市轨道交通车辆贯通道技术条件》(CJ/T 353-2010)51.《城市轨道交通直线感应牵引电机技术条件》(CJ/T 311-2009)52.《城市轨道交通直线电机车辆通用技术条件》(CJ/T310-2009)53.《城市轨道交通浮置板橡胶隔振器》(CJ/T285-2008)54.《城市轨道交通轨道橡胶减震器》(CJT 286-2008)55.《城市轨道交通站台屏蔽门》(CJJ 183-2012)56.《地铁杂散电流腐蚀防护技术规程》(CJJ49-1992)57.《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指南》(试行)(质量验收)(18条)58.《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99-1999)59.《盾构法隧道施工与验收规范》(GB50446-2008)60.《混凝土结构试验方法标准》(GB/T 50152-2012)61.《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11)62.《工业设备及管道防腐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727-2011)63.《城市轨道交通自动售检票系统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81-2010)64.《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2006)65.《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2001)66.《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10-2002)67.《城市轨道交通信号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578-2010)68.《城市轨道交通通信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82-2006)69.《城市轨道交通综合监控系统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GB/T50732-2011)70.《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及验收规范》(GB50243-2002)71.《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工程检测技术规程》(JGJ/T 260-2011)72.《城市轨道交通引起建筑物振动与二次辐射噪声限值及其测量方法标准》(JGJ/T 170-2009)73.《城市轨道交通安全预评价细则》(AQ8004--2007)74.《城市轨道交通安全验收评价细则》(AQ8005--2007)75.《地铁运营安全评价标准》(GB/T 50438-2007)(运营管理)(5条)76.《地铁与轻轨系统运营管理规范》(CJJ/T 170—2011,2012年4月1日起施行)77.《关于切实加强城市公共交通安保工作的通知》(公通字[2014]28号)78.《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公安部令129号,2014年5月1日起施行)79.《成都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2010年9月30日起施行)8 0.《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的意见》(交运发[2014]201号)。

211216644_我国中低运量城市轨道交通发展现状分析及可持续发展建议

211216644_我国中低运量城市轨道交通发展现状分析及可持续发展建议

综述述评我国中低运量城市轨道交通发展现状分析及可持续发展建议彭 飞1,杨柳燕2(1. 中铁二院重庆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重庆 401100;2. 重庆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重庆 401100)随着我国城镇化的加快推进,城市人口不断增长,由此带来的交通拥堵问题日益凸显,发展城市轨道交通是解决大城市病的有效途径,也是建设绿色城市、智能城市的必由之路。

自1969年我国第一条城市轨道交通线路——北京地铁1号线建成运营以来,我国城市轨道交通经历了探索发展、快速发展、稳定发展3个阶段。

2018年国办发[2018] 5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52 号文”)发布后,传统大运量城市轨道交通(如地铁、轻轨等)建设门槛进一步提高,与此同时,中低运量城市轨道交通(如有轨电车、单轨等)凭借速度快、舒适度高、智能化、低碳环保等优点在全国(尤其是大城市组团及中小城市)得到了广泛发展。

1 中低运量城市轨道交通概述根据GB/T 50833-2012《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基本术语标准》,低运量城市轨道交通指单向客运能力小于1 万人次/h的城市轨道交通系统,中运量城市轨道交通指单向客运能力为1~3万人次/h的城市轨道交通系统。

由于目前尚无直接定义中低运量城市轨道交通系统的标准或规范,笔者暂将其归纳为单向客运能力为0.5~3.0 万人次/h的城市轨道交通系统。

近年来,为适应不同城市多元化、特色化发展需求,各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制造厂商从轮轨关系、驱动原理、导向方式等方面对传统城市轨道交通系统进行优化创新,从而衍生出多种多样的新型系统制式。

2020年,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结合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发展应用情况,将城市轨道交通按照系统制式划分为地铁、市域快轨、轻轨、跨坐式单轨、悬挂式单轨、中低速磁浮、自动导向轨道系统(如自动旅客捷运系统(APM))、有轨电车、电子导向胶轮系统、导轨式胶轮系统10类。

轨道交通衔接设施规划标准DB4401∕T 97-2020

轨道交通衔接设施规划标准DB4401∕T 97-2020

目次前言 (Ⅲ)1范围 (1)2规范性引用文件 (1)3术语和定义 (1)4总体要求 (2)4.1规划原则 (2)4.2规划阶段 (2)4.3规划范围 (3)4.4规划内容 (3)4.5交通衔接设施组成 (4)4.6轨道交通站点分类 (4)4.7衔接设施配置要求 (4)4.8衔接换乘步行距离 (4)4.9衔接设施规划布局 (5)4.10衔接设施交通组织 (5)5衔接设施需求预测 (5)5.1基本要求 (5)5.2预测方法 (6)5.3设施规模 (7)6步行衔接设施 (7)6.1基本要求 (7)6.2集散广场 (7)6.3步行道 (7)6.4过街设施 (7)7非机动车衔接设施 (7)7.1基本要求 (8)7.2非机动车停车场 (8)8常规公交衔接设施 (8)8.1基本要求 (8)8.2公交停靠站 (8)8.3公交首末站 (8)9临时接送车衔接设施 (9)9.1基本要求 (9)I9.2K+R上落客点 (9)9.3K+R停车场 (9)10机动车停车换乘衔接设施 (9)10.1基本要求 (9)10.2P+R停车场 (10)11衔接导向标识 (10)11.1基本要求 (10)11.2站内衔接导向标识 (10)11.3站外衔接导向标识 (10)附录A(规范性)广州市轨道交通衔接设施规划编制要求 (11)附录B(规范性)广州市轨道交通站点分类 (13)附录C(规范性)广州市轨道交通衔接设施配置要求 (15)附录D(规范性)广州市轨道交通衔接设施用地配套指标 (17)本标准用词说明 (19)参考资料 (20)II轨道交通衔接设施规划标准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轨道交通衔接设施规划的总体要求、衔接设施需求预测,以及步行衔接设施、非机动车衔接设施、常规公交衔接设施、临时接送车衔接设施、机动车停车换乘衔接设施、衔接导向标识的具体规划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广州市域范围内的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快线、普线),国家铁路、城际铁路和有轨电车可参考使用。

芜湖市轨道交通1、2号线工程机电设备系统建设管理

芜湖市轨道交通1、2号线工程机电设备系统建设管理

芜湖市轨道交通1、2号线工程机电设备系统建设管理黄坤林【期刊名称】《《城市轨道交通研究》》【年(卷),期】2019(022)010【总页数】4页(P15-17,21)【关键词】跨坐式单轨; 机电设备; 建设管理; 全自动运行【作者】黄坤林【作者单位】芜湖市运达轨道交通建设运营有限公司 241006 芜湖【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U251.1; U232项目管理体系指南(PMBOK)指出,时间、成本、范围和质量等项目管理测量指标历来被视为确定项目是否成功的最重要因素[1]。

城市轨道交通项目投资大、建设周期长、涉及专业学科众多、社会影响大,其建设的项目管理工作尤为重要。

跨坐式单轨系统与传统的钢轮钢轨系统在列车走行和导向方式上差异较大,车辆、道岔、信号等机电设备系统也存在较大的技术差异。

在我国,目前已建成运营的跨坐式单轨系统主要为重庆的轨道交通2号线和3号线。

这两条线路均不具备全自动运行功能[2]。

已建成运营的全自动运行线路主要有广州的珠江新城线、上海的轨道交通10号线和浦江线、北京的机场线和燕房线。

这些线路主要是地铁、自动导向制式。

全自动运行的单轨系统国内尚无开通运营。

芜湖市轨道交通1、2号线工程采用了全自动运行的跨坐式单轨系统,其机电设备技术新颖、功能多、接口复杂、可靠性要求高,因而对建设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本文主要从芜湖市轨道交通1、2号线标准体系完善、全自动运营场景研究、接口协调管理、关键技术国产化等方面,对工程机电设备系统的建设管理进行探讨和研究。

1 芜湖市轨道交通1、2号线项目特点芜湖市轨道交通1、2号线一期工程均采用跨坐式单轨制式,其中:1号线全长30 km,全线高架敷设,共设车站25座(均为高架站),设车辆基地、停车场各1座;2号线一期工程全长15.8 km,其中地下线长1.4 km,设10座高架站、1座地下站,车辆基地1座。

这两条线路的车辆均采用由中车浦镇庞巴迪运输系统有限公司引进、转化生产的PBTS跨坐式单轨车辆。

山东省中运量跨座式单轨交通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DB37T 5154-2019

山东省中运量跨座式单轨交通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DB37T 5154-2019

目次1 总则 (1)2 术语 (2)3 基本规定 (5)4 轨道梁桥工程 (6)4.1 一般规定 (6)4.2 基础与墩柱 (6)4.3 盖梁 (10)4.4 预应力混凝土轨道梁制作 (13)4.5 预应力混凝土轨道梁运输与安装 (24)4.6 现浇混凝土轨道梁 (26)4.7 钢轨道梁制作与安装 (26)4.8 钢-混组合轨道梁 (28)4.9 线形调整 (28)4.10 工程验收 (30)5 车站工程 (34)5.1 一般规定 (34)5.2 钢结构工程 (34)5.3 建筑装饰装修 (38)5.4 工程验收 (41)6 道岔 (47)6.1 一般规定 (47)6.2 控制装置安装 (48)6.3 系统调试 (50)6.4 工程验收 (51)7 系统设备工程 (56)7.1 一般规定 (56)7.2 通信 (57)7.3 信号 (82)7.4 供电 (106)7.5 自动售检票 (117)7.6 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 (120)7.7 安防系统 (124)8 车站设备工程 (126)8.1 一般规定 (126)8.2 通风、空调与采暖 (127)8.3 给水和排水 (137)8.4 站台门 (141)8.5 火灾自动报警 (155)9 车辆基地 (156)9.1 车辆基地工程 (156)59.2 车辆基地设备 (156)9.3 工程及设备验收 (159)10 工程竣工验收 (161)10.1 工程质量验收划分 (161)10.2 工程质量验收 (161)10.3 工程质量验收的程序和组织 (162)附录A 工程验收记录表 (164)本规范用词说明 (169)引用标准名录 (170)附:条文说明 (174)6Contents1 General Provisions (1)2 Terms (2)3 Basic Regulations (5)4 Bridge Engineering (6)4.1 General Regulations (6)4.2 Foundation and Pier (6)4.3 Cap Beam (10)4.4 Fabrication of Precast Concrete Track Beam (13)4.5 Transportation and Installation of Precast Concrete Track Beam (24)4.6 Cast-in-place Concrete Track Beam (26)4.7 Fabrication and Installation of Steel Beam (26)4.8 Steel-Concrete Composite Track Beam (28)4.9 Lin Adjustment (28)4.10 Engineering Acceptance (30)5 Station Engineering (34)5.1 General Regulations (34)5.2 Steel Structure Engineering (34)5.3 Architectural Decoration (38)5.4 Engineering Acceptance (41)6 Turnout (47)6.1 General Regulations (47)6.2 Control Device Installation (48)6.3 System Debugging (50)6.4 Engineering Acceptance (51)7 System Equipment Engineering (56)7.1 General Regulations (56)7.2 Communication System (57)7.3 Signal System (82)7.4 Power Supply System (106)7.5 Automation Fare Collection System (117)7.6 Building Automation System (120)7.7 Security System (124)8 Station Equipment Engineering (126)8.1 General Regulations (126)8.2 Heating ,Ventilation and air-conditioning System (127)8.3 Water Supply and Drainage System (137)8.4 Platform Screen Door System (141)8.5 Fire Alarm System (155)9 Vehicle base (156)9.1 Vehicle base Engineering (156)9.2 Vehicle base Equipment (156)79.3 Engineering Acceptance (159)10 Engineering Completion Acceptance (161)10.1 Division of Engineering Quality Acceptance (161)10.2 Engineering Quality Acceptance (161)10.3 Procedures and Organization of Engineering Quality Acceptance (162)Appendix A Record Forms of Engineering Quality Acceptance (164)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Code (169)List of Quoed Standards (170)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 (172)81 总则1.0.1 为保证中运量跨座式单轨交通工程施工质量,促进施工技术进步,做到经济合理、安全可靠,特制定本规范。

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规定(2020)

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规定(2020)

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2020)发布部门 : 佛山市人民政府发文字号 : 佛府〔2020〕16号发布日期 : 2020.12.31实施日期 : 2021.02.01时效性 : 尚未生效效力级别 : 地方规范性文件法规类别 : 交通运输综合规定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佛府〔2020〕16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机构:《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轨道交通局反映。

佛山市人民政府2020年12月31日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范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工作,保障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顺利推进,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活动。

本规定所称的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包括地铁、轻轨、市(区)域快速轨道、单轨系统、磁浮系统、自动导向轨道系统、轨道交通综合枢纽以及相应的配套工程等。

其中配套工程包括经市人民政府决策纳入城市轨道交通项目范围同步实施的网络运营控制中心、地下空间、过街通道、交通疏解、管线改迁、绿化迁移及恢复等市政项目。

本规定所称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是指新建、改(扩)建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及其配套工程项目的规划、立项、勘察设计、用地手续及规划许可、前期工程、施工许可、招标投标管理、施工管理、工程验收、应急管理等全部建设活动。

第三条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建设管理应当遵循落实主体责任、强化部门职责、流程全面管控、信息充分共享的原则,贯彻落实“安全为本、质量第一”方针。

坚持以人为本,做到安全可靠、功能合理、经济适用、节能环保、集约利用。

第二章管理部门和建设单位职责第四条市轨道交通部门负责组织编制城市轨道交通控制性规划;负责组织开展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和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负责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阶段的管理;负责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许可审批;负责监督各参建单位严格执行有关行业管理规定及标准规范;负责监督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的工程施工、施工安全、工程质量和文明施工等;负责牵头编制城市轨道交通与其他交通方式衔接的规划及实施方案,在城市轨道交通“三产”移交前按照规定向市交通运输部门提出制定配套公交方案的需求;负责全市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的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负责组织统筹协调城市轨道交通线路保护;负责指导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建设过程的交通疏解。

DB34_T 3682-2020-智慧城市 政务信息资源安全管理规范

DB34_T 3682-2020-智慧城市 政务信息资源安全管理规范

ICS 35.240.99L 80 DB34安徽省地方标准DB 34/T 3682—2020智慧城市政务信息资源安全管理规范Smart city-Government information resource Security management specifications文稿版次选择2020 - 08 - 03 发布2020 - 09 - 03 实施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前言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芜湖市数据资源管理局提出。

本标准由安徽省信息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I智慧城市政务信息资源安全管理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政务信息资源安全管理的角色与职责、通用要求、数据生命周期安全。

本标准适用于集中的政务信息资源全生命周期的安全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35274 信息安全技术大数据服务安全能力要求3术语和定义GB/T 35274 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政务部门government department and public institution政府部门及法律法规授权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

3.2政务信息资源government information resource政务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文件、资料、图表和数据等各类信息资源,包括政务部门直接或通过第三方依法采集的、依法授权管理的和因履行职责需要依托政务信息系统形成的信息资源等。

3.3政务信息资源共享government information resource sharing通过数据服务对集中管理的政务信息资源进行使用。

4角色与职责4.1概述政务信息资源安全管理过程应建立与其活动相适应的管理体系,明确各活动过程中的角色与职责划分,有效降低活动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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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ICS 43.040CCS P 51安徽 省 地 方 标 准DB34/T 3712—2020跨座式单轨交通运营管理规范Specification for operation management of straddle monorail transit2020-11-27 发布2020-12-27 实施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前言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

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芜湖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提出。

本文件由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归口。

I跨座式单轨交通运营管理规范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跨座式单轨交通运营管理的总体要求,以及行车组织、客运组织、车辆及车辆基地管理、设施设备管理、土建设施管理、人员管理和安全管理等方面的基本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设计最高运行时速不超过 80 km/h 的跨座式单轨交通运营管理,其他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7588 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T 10060 电梯安装验收规范GB/T 12758 城市轨道交通信号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B/T 16275 城市轨道交通照明GB 16899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T 18574 城市轨道交通客运服务标志GB/T 20907 城市轨道交通自动售检票系统技术条件GB/T 22239 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 30012-2013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范GB 37488 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GB/T 38374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指标体系GB/T 38707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技术规范GB 50157 地铁设计规范GB 50382 城市轨道交通通信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458-2008 跨座式单轨交通设计规范GB 50490 城市轨道交通技术规范WS 394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3术语和定义GB/T 30012-2013、GB 50458-2008 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跨座式单轨交通straddle monorail transit为单轨交通的一种型式,车辆采用橡胶车轮跨行于梁轨合一的轨道梁上。

车辆除走行轮外,在转向架的两侧尚有导向轮和稳定轮,夹行于轨道梁的两侧,保证车辆沿轨道安全平稳地行驶。

[来源:GB 50458-2008,2.0.2]1DB34/T 3712—20203.2运营单位operation company经营跨座式单轨交通运营业务的企业。

[来源:GB/T 30012-2013,3.2,有修改]3.3运营管理operation management运营单位实施的行车组织、客运组织与服务、设施设备运行与维护、车站与车辆基地管理、土建设施运行与维护、安全管理等工作。

[来源:GB/T 30012-2013,3.3]3.4行车组织train operation利用跨座式单轨交通设施设备,根据列车运行图组织列车运行的活动。

[来源:GB/T 30012-2013,3.4,有修改]3.5非正常情况degraded condition因列车晚点、区间短时间阻塞、大客流以及设备故障等原因,造成列车不能按列车运行图正常运营但又不危及乘客生命安全和严重损坏车辆等设备,整个系统能够维持降低标准运行的状态。

[来源:GB/T 30012-2013,3.5]3.6应急情况emergency condition因发生自然灾害以及公共卫生、社会安全、运营突发事件等,已经导致或可能导致事故发生或设施设备严重损坏,不能维持跨座式单轨交通系统全部或局部运行的状态。

[来源:GB/T 30012-2013,3.6,有修改]3.7全自动运行系统fully automatic operation system运行在有人值守的全自动运行或无人值守的全自动运行下的跨座式单轨交通系统。

3.8自动化等级grade of automation根据运营工作人员和系统所承担的列车运行基本功能的责任划分确定的列车运行的自动化分级,划分为 GoA0、GoA1、GoA2、GoA3 和 GoA4。

3.9有人值守的全自动运行driverless train operation列车在配置车上值守人员的条件(正常运行所有功能均由系统负责实现)下的运行。

车上值守人员仅在故障和应急情况下介入列车运行。

3.10无人值守的全自动运行unattended train operation列车在不配置车上值守人员的条件(所有功能均由系统负责实现)下的运行。

4总体要求4.1运营单位应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开展运营管理工作,符合 GB/T 30012 和GB/T 38707 的相关管理规定。

2DB34/T 3712—20204.2运营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满足必备的条件,取得相应的经营许可,并依法合规办理初期运营、正式运营手续。

项目初期运营前,应通过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方可依法办理初期运营手续;初期运营期满1 年,应通过正式运营前安全评估,方可依法办理正式运营手续;运营期间,应接受运营期间安全评估监督检查。

4.3运营单位应保障跨座式单轨交通安全、有序、高效地运营,为乘客提供安全、可靠、便捷、高效、经济的服务。

4.4运营单位应具有与运营管理模式和管理任务相适应的组织架构,设置行车组织、客运服务、设施设备维护和安全管理等部门,具有受理和处理乘客投诉的部门,制定切实可行的运营组织管理程序。

4.5运营单位应配置符合上岗条件和岗位任职能力的生产、技术、管理等工作人员,按运营需求配齐人员,建立岗位责任制,鼓励岗位复合,保障定员合理、责任落实。

4.6运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行车组织、客运组织与服务、设施设备运行维护、车站与车辆基地管理、应急预案等规章制度和操作办法,鼓励开展标准化工作。

运营单位宜每 3 年至 5 年对各类操作规程、制度、标准进行 1 次全面复查、修订。

4.7运营单位应注重环境和生态保护,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减少列车等设施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污染、光污染等,并在运营活动中宜积极采用节能环保措施。

4.8运营单位宜采用大数据分析、移动互联网等先进技术及有关设施设备,提升服务品质。

4.9运营单位应保证乘客个人信息的采集和使用符合国家网络和信息安全有关规定。

4.10运营单位应建立资产管理体系,加强资产管理,控制风险和降低成本。

4.11运营单位应建立运营信息统计分析制度,按照 GB/T 38374 的相关规定进行运营指标统计,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报送相关信息。

5行车组织5.1一般要求5.1.1行车组织应坚持安全导向,贯彻集中指挥、逐级负责的原则。

5.1.2跨座式单轨列车正常情况下应按双线、右侧单方向组织运行。

5.1.3行车组织工作应实行 24 h 工作制。

行车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从零时起计算,实行 24 h 制;行车日期划分以零时为界,零时以前办妥的行车手续,零时以后仍视为有效。

5.1.4运营单位应制定正常情况、非正常情况和应急情况下的行车组织方案。

5.1.5运营单位应制定行车组织规则,并应根据行车线路的封闭方式、范围、线路条件、设备条件等,制定相应的细则。

运营单位应按照行车组织规则及其细则做好行车组织工作。

5.1.6运营单位应对列车运行速度进行规定,并按规定的速度组织列车运行,列车运行速度不应超过允许的最高运行速度。

5.1.7运营单位应合理制定行车计划,内容包括列车运行图、车辆运用计划、施工作业计划等,并严格按照计划组织行车。

5.2列车运行图5.2.1运营单位应根据跨座式单轨交通沿线乘客出行规律及网络化运输组织要求,合理编制列车运行图,明确开行列车数、首末班车时间、区间运行时间、列车停站时间、列车折返时间等参数,以及运行限速、列车运行交路等技术要求,并报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备案。

5.2.2运营单位应根据跨座式单轨交通沿线乘客出行规律及变化,以及路网其他相关线路的列车运行情况,及时调整和优化列车运行图。

运营单位调整列车运行图严重影响服务质量的,应向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说明理由。

3DB34/T 3712—20205.2.3运营单位应将列车运行图作为行车组织工作的基础,组织内部各专业部门严格根据列车运行图的要求开展运营生产工作,保证按图行车。

5.2.4列车运行图应至少保存 2 年。

5.3列车运行调度5.31运营单位应根据运营线路路网规模,设 1 个或多个运营控制中心,承担日常运营调度指挥工作。

5.32运营单位应根据运营业务实际需要,合理设置运营控制中心岗位,明确岗位工作职责和技能要求,制定各岗位工作计划和流程。

5.3运营单位应采用运营控制中心集中调度指挥模式,建立权责清晰的调度指挥管理体系,行车指挥层级自上而下分为线网监控级、线路控制级和现场执行级,下级服从上级指挥。

5.34行车调度命令是指挥列车运行的命令(运行揭示调度命令除外)和口头指示,只能由行车调度员发布。

行车各相关岗位人员应服从指挥,严格执行行车调度命令。

5.3线路按照最高自动化等级(GoA4)建设运营时:a)正常情况下以全自动运行为主,非正常情况或应急情况下可转为非全自动运行调度指挥模式;b)在转为非全自动运行的调度指挥模式前,调度员应详细了解现场情况,核实启动条件;c)在故障或灾情远程确认以及复位前,调度员应与车上值守人员、现场运营人员核实现场情况。

5.4车站行车组织5.41车站行车组织工作应包括:监督行车设备运转状态,收集信息并上报运营控制中心,执行行车调度员命令调整列车运行,与列车驾驶员或车上值守人员执行联控措施。

5.42运营单位应制定车站行车工作细则,并按专业岗位摘录分发;车站行车工作相关人员,应遵守车站行车工作细则规定。

5.43信号系统出现故障情况下,车站应根据行车调度员的命令,准备列车进路,办理接发列车手续。

5.4线路按照最高自动化等级(GoA4)建设运营时:a)车站行车相关工作人员应加强对全自动运行的新增风险点和车站行车相关设备进行监控,及时处理发现的故障或异常;b)全自动运行系统由控制中心控改为车站控时,车站行车值班员应加强监控列车运行情况,并根据行车调度员命令及时开展相关行车组织工作。

5.5车辆基地行车组织5.1车辆基地行车由车辆基地调度员统一指挥,并由其负责车辆基地日常运营和设备维修组织等工作。

车辆基地的其他工作人员应服从车辆基地调度员的指挥,按照各自职责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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