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的生死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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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超出个人生活层次,摆脱 死亡恐惧
如果人们超出个体生活的限宥,立于生命存在普遍性的基点,那么,面 对死亡,就不会有那么多的遗憾和恐惧。在儒家看来,除了生活层面 的物质性生命,人还有精神生命文化生命。中国古代的士大夫们,则 在面对必死的人生结局时,刻意于追求“杀生成仁””舍身取义”, 或者去求得“立德、立功、立言”之“三不朽”。认为崇高之道德 品格、伟大之功业、完美之诗文可以传之后世,个人之生活虽然中止 了,而生命却借助于立德立功立言的中介永恒且不朽了。由此,他们 便在精神上超越了死亡,可以在临终前消解死亡的恐惧与痛苦,如文 天祥就义前留下的衣带铭:“孔曰成仁,孟曰取义,惟其义尽,所以仁至; 读圣贤书,所学何事,从今而后,庶几无愧。”这是精神超越死亡的真 实写照。
中国人的生死观
生死人生大事
活着要庆祝生日,死了要过期数, 头七、三期、五期、百天、周年、 三年、五年、十年等。
研究对象
主要通过研究儒释道教统对中国人生死观产生的影响,来说明中国 人的生死观念。
儒家Βιβλιοθήκη Baidu死观
孔子的“未知生,焉知死”,道出了儒家对生死问题的基 本态度。在人活着的时候,最重要的就是弄清如何活着的 道理,懂了活着的道理,死的道理也自然会清晰。
从表面上看甚至对这个问题采取回避的态度。但 实际上,儒家学说作为在整个中华民族漫长发展 的历史中最主要的一种思想形式,对国人产生的 影响是毋庸置疑的。儒家对社会生活对人伦的广 泛关注恰恰是对生死问题理性感悟的结果。这种 感悟使得儒家学说在漫长的封建社会中成为促进 中国社会稳定发展,教化百姓、影响人心的重要 思想。儒家的这种理性的生死观,既让人积极进 取有所作为,又使人保持精神上的宁静、平和,不 为死亡的降临所烦扰。而这些恰恰是浮躁、喧嚣 的现代社会中人们所缺失的。
儒家最注重的就是人伦关系,重视个体在世间为家庭家族尽了多少 义务。每个人的死亡过程如果都在亲人尤其是后代的陪伴下经历, 对当事人将是个极其大的安慰。因为在临终前,如果是亲人在旁边, 对自己在人生曾经的生命轨迹是个直接的彰显。情感的表达能醒目 地传达给将逝之人。亲人的悲痛尽管引发对生命的留恋,但也是对 内心世界的无声慰藉。表明自我在人生旅程中存在的情感收获。这 种感受实际上来自人类最原始的目标和动力———通过宗族的延续 、精神的不死,让子孙代替自己“活”下去。既然有后代子孙替自 己活下去,那么我目前的死亡状态只是暂时的离开。生命还将通过 血脉的传承继续下去,永无止息。生命通过血缘的绵延其实一直都 在进行,由子孙后代的延续而感知自己的血脉流传,自己并没有真正 的完全消失,还在人间继续自己的生命。因此,在这样的思想影响下 ,死亡的痛苦获得了某种缓和。
(一)对必死命运的平静接受
孔子说:“朝闻道,夕死可矣。”(《论语· 里仁》)生命的长 度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生命的质量。人生在世,只要懂得 了做人的道理,则生事已毕,虽死无憾,这实际上是以闻道 的人文精神消除了对死亡的焦虑。
(二)家庭亲情的陪伴可以弱 化死亡的痛苦
儒家对死亡超越的途径有三:生理性生命的传承;三不朽的理想追求; 还有对乐生安死的理解。在对死亡的理解上可以有不同的选择,最 基本的大众选择就是通过生命的传递,可以把后代的成长看成自己生 命的延续,视为生活的继续,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化解对死亡的恐惧。
(四)生死为徒
所谓生死为徒也就是生死相转,它们是生命体在其运动流逝过程中 所经历的不同阶段,生为生命之始,死为生命之终。但生死物化是 一个“始卒若环”的无限循环过程,死既是整个生命现象之某一段 行程的终点,又是其下一段行程的起点,生转化为死,死又转化为 生,生死总是相互转化、互为邻徒的。
庄子的生死随顺观
庄子力图透过生死的现象之异而揭示其本质之同,力图超越一般人 乐生恶死的生死情怀,在老子高扬“生”的价值之后,转而深究 “死”的价值,并通过对死亡价值的挖掘而使人生死通达、生死释 然,从而启示人们以一种随顺的态度对待生死问题。
(一)生死物化。
庄子将人的生命现象看作宇宙自然中的一种物质现象,生命现象中 的生死之变也仅仅被视作一种物质之变。在他看来,生命形态从生 到死或从死到生,都不过是物质形态的转化而已,这就像活人的形 体有健全者、也有残疾者一样,生死之异与形体之异一样,在本质 上都只是物质形态之异。《天道》篇说:“其生也天行,其死也物 化。”宗师》说:“(道)特犯人之形而犹善之。若人之形者,万化而 未始有极也,其为乐可胜计邪?故圣人将游于物之所不得遁而皆存。 善天善老,善始善终,人犹效之。又况万物之所系,而一化之所待 乎!”这是说,宇宙万物都是“道”的不同表现形态,人是其表现形 态之一。
(四)复归天地,死而不亡
死亡只是个人的生活的中止,而非生命的终结。儒家讲:“太虚无形,气 之本体;其聚其散,变化之客形尔”,“气之为物,散入无形,适得吾体;聚 为有象,不失吾常。太虚不能无气,气不能不聚而为万物,万物不能不 散而为太”,“聚亦吾体,散亦吾体,知死之不亡者,可与言性矣”(《正 蒙· 太和篇》)。从这个意义上说,人和万物一样,生死只不过是气的变 化形态,人的生命是宇宙这个大生命中的一个组成部分,个人之亡,意 味着着复归于气,人的生命回归于宇宙的生命洪流之中,参与到整个 宇宙大生命的创生过程中去了,从而趋于永恒,并没有真正的消亡。
(二)生死命定。
庄子认为,生死作为一种物化现象,究竟什么时候化而为生,什么 时候化而为死,生与死之间的距离有多长,生死大限是多少,这一 切都不是人自己所能决定得了的,而是有一种客观必然性在起作 用.所谓“生之来不能却,其去不能止”
(三)生死一体
所谓生死一体,其一是指生死不可分割,有生则有死,有死则有生, 生死相互依存,首尾相连,构成生命的完整过程,任何一个生命都 不可能只有生没有死或只有死没有生。《知北游》:“死生有待邪, 皆有所一体。”“有待”即是相互依存,生依赖于死,死依赖于生, 生死因此而结成一体。其二是说生死具有相同的物质基础,这就是 “气”;又有相同的终极根源,这就是“道”。相对于。道”或 “气”来说,生与死只有形态之异,没有本质区别,所谓“万物一 府,死生同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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