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协议]企业内部承包合同的法律适用
施工单位内部承包合同的法律效力分析及建议(带)

施工单位内部承包合同的法律效力分析及建议目录一、引言二、施工单位内部承包合同的法律效力分析1. 内部承包合同的定义2. 内部承包合同的法律效力3. 内部承包合同的有效条件三、施工单位内部承包合同的建议1. 合同的签订2. 合同的内容3. 合同的履行4.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四、结论附件:相关法律法规一、引言随着我国建筑行业的快速发展,施工单位内部承包合同的法律效力问题日益受到关注。
内部承包合同是施工单位与内部承包人之间的一种合同关系,涉及合同的法律效力问题,对于保障双方的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对施工单位内部承包合同的法律效力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二、施工单位内部承包合同的法律效力分析1. 内部承包合同的定义内部承包合同是指施工单位与其内部人员(包括员工、管理人员等)之间签订的,约定内部人员按照一定的条件和标准,完成施工单位的某项工程或工作任务的合同。
2. 内部承包合同的法律效力内部承包合同具有法律效力,是一种合法有效的合同形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是指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内部承包合同符合合同的定义,具有法律效力。
3. 内部承包合同的有效条件内部承包合同的有效条件包括:(1)合同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合同内容真实、合法、完整;(3)合同形式符合法律规定,可以是书面形式或口头形式;(4)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自由、一致。
三、施工单位内部承包合同的建议1. 合同的签订(1)工程名称、地点、规模、质量标准等;(2)内部承包人的工作内容、工作量、质量要求等;(3)合同价款、支付方式、支付期限等;(4)工期、开工日期、竣工日期等;(5)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
2. 合同的内容合同内容应明确具体,避免模糊不清或产生歧义。
合同中的条款应详细列明双方的权利义务,包括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等方面的要求。
同时,合同中应明确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以保障双方的权益。
内部承包合同的效力

内部承包合同的效力内部承包合同是企业内部员工或部门之间达成的一种合作协议,用于明确各方责任、权利和义务,规范内部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本文将探讨内部承包合同的效力,并分析其在企业管理中的作用。
首先,内部承包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虽然内部承包合同是企业内部的协议,但其内容同样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受到法律保护。
一旦内部承包合同中涉及到违法行为,被视为无效。
因此,企业在订立内部承包合同时,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确保合同的有效性。
其次,内部承包合同具有约束力。
内部承包合同是企业内部各方之间的约定,具有约束力,参与方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各自的责任。
如果一方未能履行合同约定,另一方可以要求其承担相应责任,甚至诉诸法律途径。
因此,内部承包合同有助于规范内部员工行为,维护企业内部秩序。
再次,内部承包合同有助于明晰责任。
在内部承包合同中,各方的责任和义务通常都会被详细列出,包括工作内容、完成时间、产出目标等。
这有助于员工清晰了解自己的工作任务,提高工作效率,降低工作风险。
同时,也可以便于企业对员工绩效进行评估,以达到有效管理的目的。
最后,内部承包合同有助于提升工作效率。
通过制定内部承包合同,企业可以明确工作流程、分工合作,有效分配资源,提高工作效率。
各方清楚自己的责任范围,减少沟通成本,避免工作重复和冲突,使工作更加顺畅高效。
因此,内部承包合同在企业管理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综上所述,内部承包合同具有法律效力、约束力、有助于明晰责任、提升工作效率等作用。
企业在管理过程中应当重视内部承包合同的签订和执行,以确保内部协作顺利进行,工作高效完成。
只有充分利用内部承包合同的优势,才能更好地实现企业内部协作与管理的目标。
企业内部承包的法律适用(2篇)

第1篇一、引言企业内部承包作为一种经营管理制度,在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市场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然而,由于企业内部承包涉及的法律关系复杂,涉及的法律问题较多,因此,了解企业内部承包的法律适用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企业内部承包的概念、法律适用原则、具体法律问题等方面进行探讨。
二、企业内部承包的概念企业内部承包是指企业内部将一定范围的经营管理权、使用权、收益权等权利下放给企业内部某个部门或个人,由其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管理方式。
企业内部承包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形式:1. 部门承包:企业将某个部门的管理权、使用权、收益权等权利下放给该部门,由部门负责人负责经营管理。
2. 项目承包:企业将某个项目的经营管理权、使用权、收益权等权利下放给项目负责人,由项目负责人负责项目经营管理。
3. 个人承包:企业将某个岗位的经营管理权、使用权、收益权等权利下放给个人,由个人负责岗位经营管理。
三、企业内部承包的法律适用原则1. 合法原则:企业内部承包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2. 公平原则:企业内部承包应当公平、公正,确保各方利益得到合理保障。
3. 自愿原则:企业内部承包应当基于自愿原则,不得强迫、欺诈等手段进行。
4. 民事合同原则:企业内部承包应当遵循民事合同原则,即当事人意思自治、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等原则。
四、企业内部承包的具体法律问题1. 合同效力问题企业内部承包合同属于民事合同范畴,其效力问题应遵循民事合同的相关规定。
在合同效力方面,主要涉及以下问题:(1)合同主体资格:承包方和被承包方应具备相应的主体资格,如企业、自然人等。
(2)合同内容:合同内容应明确、具体,包括承包范围、承包期限、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
(3)合同形式:合同形式应符合法律规定,如书面形式、口头形式等。
2. 权利义务问题企业内部承包涉及的权利义务主要包括:(1)承包方权利:承包方有权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享有相应的收益权。
内部承包管理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内部承包管理是指企业或事业单位内部,以一定形式将部分工作任务、业务或项目承包给内部员工或团队,实现工作任务的具体执行和目标达成。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内部承包管理在提高企业效率、激发员工积极性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为了规范内部承包管理行为,保障各方合法权益,我国制定了相关法律规定。
二、内部承包管理的法律规定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合同法》是我国规范合同关系的核心法律,对于内部承包管理合同具有普遍适用性。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内部承包管理合同应当具备以下要素:(1)当事人:内部承包管理合同的当事人包括承包方和被承包方,承包方为内部员工或团队,被承包方为企业或事业单位。
(2)标的:内部承包管理合同的标的为工作任务、业务或项目。
(3)数量:内部承包管理合同应当明确约定承包的工作任务、业务或项目的数量。
(4)质量:内部承包管理合同应当明确约定承包的工作任务、业务或项目的质量标准。
(5)价款或报酬:内部承包管理合同应当明确约定承包方应得的价款或报酬。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内部承包管理合同应当明确约定承包方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7)违约责任:内部承包管理合同应当明确约定当事人违约时应当承担的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法》是我国规范劳动关系的核心法律,对于内部承包管理中涉及劳动关系的部分具有特别规定。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内部承包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劳动合同原则:内部承包管理应当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同工同酬原则:内部承包管理中,承包方与其他员工享有同等的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3)劳动保护原则:内部承包管理中,承包方应当依法保障员工的劳动安全和健康。
(4)民主管理原则:内部承包管理中,应当尊重员工的民主权利,充分听取员工的意见和建议。
3.《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税收征收管理法》是我国规范税收征收管理的核心法律,对于内部承包管理中的税收问题具有指导意义。
最高法院 企业内部承包协议

最高法院企业内部承包协议最高法院企业内部承包协议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企业内部承包协议逐渐成为了企业内部管理的重要工具。
企业内部承包协议是指企业内部不同部门或个体与企业之间就特定项目或业务进行协商、约定和实施的一种合同形式。
最高法院对企业内部承包协议的相关规定与裁判也起到了重要的引导作用,本文将围绕最高法院对企业内部承包协议的相关规定展开阐述。
最高法院明确规定企业内部承包协议的合法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五条的规定,企业内部承包协议是一种合法有效的合同形式。
企业内部承包协议不仅可以规范企业内部各部门之间的业务关系,还可以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为企业的正常运营提供有力保障。
最高法院对企业内部承包协议的效力进行了明确界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八条的规定,企业内部承包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各方应当按照协议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这意味着一旦签订了企业内部承包协议,各方都必须严格遵守协议内容,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最高法院对企业内部承包协议的合同解释提供了一定的指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当企业内部承包协议的条款存在不明确或者不完整的情况时,应当根据协议的性质、交易习惯以及公平原则进行解释。
这一规定为企业内部承包协议的解释提供了一定的灵活性,使得协议在实施过程中更具可操作性。
最高法院对企业内部承包协议的违约责任予以了明确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当一方违反企业内部承包协议的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这意味着在企业内部承包协议中,各方应当诚实守信、履行合同义务,否则将面临违约责任的追究。
最高法院对企业内部承包协议的争议解决提供了相关指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当企业内部承包协议发生争议时,各方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选择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这一规定为企业内部承包协议的争议解决提供了多样化的途径,使得纠纷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
内部承包_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内部承包制度作为一种企业内部管理方式,近年来在我国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它通过将企业的部分业务或资产承包给内部员工,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然而,内部承包制度在实施过程中也存在着诸多法律问题。
本文将从内部承包的法律规定、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及应对措施等方面进行探讨。
二、内部承包的法律规定1. 内部承包的定义内部承包是指企业将其部分业务或资产承包给内部员工,由员工自行承担经营风险,享受经营成果的一种经营方式。
2. 内部承包的法律依据(1)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六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2)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指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3)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3. 内部承包的法律要求(1)合同合法性:内部承包合同应当符合《合同法》的规定,具备合法性、有效性。
(2)平等自愿:内部承包合同双方应当平等自愿,不得强迫或欺诈。
(3)协商一致:内部承包合同内容应当经过双方协商一致,不得违背法律法规。
(4)公平合理:内部承包合同应当公平合理,确保双方权益。
三、内部承包实施过程中的问题1. 合同签订不规范部分企业内部承包合同签订不规范,存在条款不明确、权利义务不清晰等问题,容易引发纠纷。
2. 风险控制不力内部承包制度实施过程中,企业对承包方的风险控制能力不足,可能导致经营风险扩大。
3. 监督管理不到位部分企业对内部承包业务的监督管理不到位,无法有效约束承包方的经营行为。
4. 税收问题内部承包可能涉及税收问题,如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企业需要合理规避税收风险。
5. 劳动关系问题内部承包可能导致劳动关系发生变化,企业需注意调整劳动关系,确保劳动者权益。
单位内部承包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单位内部承包是指单位内部将一定的经营性资产、业务或工程项目等,在一定期限内由内部员工或团队进行承包经营,实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一种管理模式。
单位内部承包在我国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得到了广泛应用,对于提高单位经济效益、激发员工积极性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由于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定,单位内部承包在实践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
本文旨在探讨单位内部承包的法律规定,以期为我国单位内部承包的规范化发展提供参考。
二、单位内部承包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合同法》是我国调整合同关系的基本法律,其中规定了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解除等方面的法律规范。
单位内部承包实质上是一种合同关系,因此《合同法》的相关规定适用于单位内部承包。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法》是我国调整劳动关系的基本法律,其中规定了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等方面的法律规范。
单位内部承包涉及到劳动关系的调整,因此《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也适用于单位内部承包。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是我国调整公司组织关系的基本法律,其中规定了公司的设立、组织机构、股东权利义务等方面的法律规范。
对于单位内部承包中的公司类型,如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应当遵循《公司法》的相关规定。
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合伙企业法》是我国调整合伙企业关系的基本法律,其中规定了合伙企业的设立、组织机构、合伙人权利义务等方面的法律规范。
对于单位内部承包中的合伙企业类型,应当遵循《合伙企业法》的相关规定。
5.《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税收征收管理法》是我国调整税收征收管理关系的基本法律,其中规定了税收的征收、管理、使用等方面的法律规范。
单位内部承包涉及的税收问题,应当遵循《税收征收管理法》的相关规定。
1.承包合同的订立(1)合同主体:单位内部承包合同应当由承包方和被承包方签订,承包方应当具备相应的经营能力和条件,被承包方应当具备相应的经营管理权。
内部承包协议的法律效力(2篇)

第1篇一、引言内部承包协议是指企业内部部门或者个人之间,为了实现某种特定目的,通过协商一致达成的具有约束力的协议。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企业内部承包现象日益普遍,内部承包协议的法律效力问题也逐渐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本文旨在探讨内部承包协议的法律效力,以期为相关企业提供参考。
二、内部承包协议的法律性质1. 合同性质内部承包协议实质上是一种合同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条的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内部承包协议符合合同的要素,即主体、客体和内容。
因此,内部承包协议具有合同性质。
2. 民事法律行为性质内部承包协议作为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民事法律行为是指民事主体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合法行为。
内部承包协议在主体、内容、形式等方面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的要求。
三、内部承包协议的法律效力1. 内部效力内部承包协议对企业内部部门或个人具有约束力。
一旦签订,双方应按照协议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若一方违反协议,另一方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2. 对外效力内部承包协议对外效力取决于协议的性质和签订的目的。
以下几种情况下,内部承包协议对外具有效力:(1)内部承包协议涉及企业资产、技术等核心利益,且已取得企业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
此时,内部承包协议对外具有约束力。
(2)内部承包协议在履行过程中,涉及与其他企业、个人进行交易,且已取得相关交易对方的认可。
此时,内部承包协议对外具有效力。
(3)内部承包协议在履行过程中,产生对第三方的债务或权利义务关系,且已取得第三方认可。
此时,内部承包协议对外具有效力。
3. 约束力内部承包协议的约束力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主体约束力:内部承包协议的各方当事人应当遵守协议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2)内容约束力:内部承包协议的约定应当具体、明确,各方当事人应按照约定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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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协议]企业内部承包合同的法律适用
企业内部承包合同的法律适用
企业内部承包合同,顾名思义,就是企业与内部职工之间签订的为完成一定生产(销售)任务而约定的权利,义务的协议,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企业内部常见的生产经营方式之一,长期以来,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将企业内部承包合同纠纷作为经济合同案件,适应《经济合同法》来处理,但笔者认为,经济合同和企业内部承包合同的法律特征有着明显的区别,二者的法律性质迥然不同。
经济合同和企业内部承包合同在法律特征上的差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一)主体范围不同。
经济合同的主体是作为平等主体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国家机关和社会组织成为经济合同的主体时,必须具有法人资格或者是取得营业执照的非法人组织。
企业内部承包合同的主体是作为用人单位的企业和与之具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二者之间具有管理与被管理、支配与被支配的关系,属于不平等主体。
(二)客体范围不同。
经济合同的共同客体是社会经济秩序,企业内部承包合同的共同客体是企业生产经营秩序。
(三)内容范围不同。
经济合同的内容主要有购销、建筑工程承包、加工承
揽、货物运输、供用电、仓储保管、财产租赁、借款和财产保险等。
企业内部承包合同的内容只是该企业生产、经营环节和与之有关的内容。
(四)担保方式不同。
经济合同的担保方式有定金、保证、抵押、质押和留置。
企业内部承包合同目前尚无合法的担保方式,保证金、抵押金和风险金等均被劳动法明文禁止。
(五)履行方式不同。
由于经济合同主体之间相互没有隶属关系,双方只是按照合同的约定以自己的意志独立履行义务,除受合同的约束外,不受对方意志的约束,而且可以委托他人履行义务。
企业内部承包合同主体之间相互有隶属关系,劳动者一般是使用企业提供的生产资料和劳动工具,按照企业的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亲自履行义务,劳动者除受合同的约束外,还要受企业意志的约束。
(六)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不同。
违反经济合同的责任承担方式主要有:支付违约金、支付赔偿金、解除合同、价格制裁、定金制裁和给付逾期保管费等。
违反企业内部承包合同的责任承担方式主要有支付违约金和支付赔偿金,以及接受用人单位的行政处分。
具体表现形式往往是扣发工资、奖金和行
政处分。
而且由于劳动者一方支付能力的限制,支付赔偿金在大多数情况下只是按损失大小酌情赔偿。
通过对经济合同和企业内部承包合同法律特征性的对比分析可以认识到,企业内部承包合同是作为用人单位的企业一方和与之具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一方,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为完成一定生产任务而订立的协议。
作为劳动者,劳动是谋
生的手段,劳动者履行企业内部承包合同的过程即是劳动者完成生产任务的过程;劳动者履行企业内部承包合同义务所获得的报酬,是等量劳动领取的等量报酬,体现了多劳多得、少劳少得、奖勤罚懒、奖优罚劣,是社会主义按劳分配原则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具体表现。
因此,笔者认为:企业内部承包合同是劳动者在与企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履行劳动合同义务的具体途径和方式,与经济合同有着本质的区别,而与劳动合同的性质最为接近。
所以,企业内部承包合同理应受劳动法调整,而不能适应经济合同法。
劳动合同与企业承包合同有什么不同,
在企业法中,承包合同分为企业外部承包合同和企业内部承包合同,其中企业外部承包合同,也可称企业承包经营合同。
1 、在承包经营合同中,合同当事人双方分别为企业财产的所有者和经营者,合同内容以企业财产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为核心;而在劳动合同中,当事人双方则分别为企业和职工,合同内容是以劳动力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为核心。
2 、企业内部承包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1)合同目的不同。
企业内部承包合同的目的是为了采用责任制的方式,完成生产工作任务,创造企业效益,而劳动合同目的主要是确立劳动关系。
(2)合同内容不同。
企业内部承包合同以经营管理责任制为主要内容,而劳动合同则以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为内容。
(3)合同当事人一方的劳动者在合同中的身份不同。
在企业内部承包合同中,承包人作为劳动者在其承包经营范围内是生产经营的组织者和管理者。
而在劳动合同
)当事人一方的中,劳动者作为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只是劳动者和被管理者。
(4劳动者在合同中的责任不同。
在企业内部承包合同中,劳动者作为承包人要对所承包的生产经营成果负责。
而在劳动合同中,劳动者作为职工,只对本人所担负的生产经营任务负责。
(5)当事人一方的劳动者在合同中的劳动报酬收入性质不同。
在企业内部承包合同中,劳动者作为承包人,其劳动报酬收入兼有生产经营收入和劳动报酬性质。
而在劳动合同中,劳动者作为职工,其所获得的收入只具有劳动报酬的性质。
在企业内部承包合同纠纷的受理问题上,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的态度比较暧昧,劳动部的态度反而比较积极。
从劳动部的有关复函中也可透视对企业内部承包合同的性质认定。
劳动部劳险字,1992,27号《关于企业内部个人承包中保险待遇问题的复函》指出:“企业与职工个人签订承包合同,是企业内部经营管理的一种方式。
企业经营机制的
转变,并未改变企业和职工的劳动关系,也未改变承包者的职工身份,因此企业应按照国家现行政策保障职工的社会保障权益。
”
劳动部劳办发[1993]224号《关于履行企业内部承包责任合同的争议是否受理的复函》指出:“企业实行内部责任制后与职工签订的承包合同与劳动合同有很大差别,一般不属于劳动合同,因此在工作中应防止用承包合同代替劳动合同的倾向。
但是,如果承包合同中包含有工资福利等应在劳动合同中规定的劳动权利义务方面的内容,则该合同带有劳动合同的某些属性。
职工与企业因执行承包合同中有关劳动权利义务方面的规定发生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
对企业内部承包经营合同纠纷应如何适用法律,
某商业企业法人与内部经营门市部(不具有法人资格)签订了承包经营合同,后发生纠纷诉讼至法院。
对该案如何适用法律,有两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该案应适用经济合同法;另一种意见认为,该案属企业内部经营管理问题,应适用《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暂行条例》、《全民所有制小型工业企业租赁经营暂行条例》,由企业和企业上级主管部门处理。
请问对企业内部承包经营合同纠纷应如何适用法律,
我们认为来信中第二种意见是正确的。
企业法人与其内部的经营部门之间签订承包经营合同,是该企业经营管理的一种方式,由此发生的纠纷,属企业内部的经营管理问题,应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企业规章处理,而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
依据经济合同法第二条之规定,该法仅适用于平等民事主体之间为实现一定的经济目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合同。
劳动部关于企业内部个人承包中保险待遇问题的复函
劳险字[1992]27号
四川省劳动厅:
你厅在《关于职工与单位签订承包合同发生伤亡后保险待遇如何处理问题的请示》(川社险[1992]6号)中反映:长江航道局宜宾地区办事处与其职工(司机)签订“汽车承包合同”,并经当地公证处公证。
该合同规定,职工每年向单位上交一部分利润,并负担“本人及他人伤残亡及后遗症等项费用”。
在承包期内,发生了翻车事故,由此引发了伤残职工保险待遇如何保障的问题。
对此问题的处理意见,我们征得中华全国总工会、最高人民法院的同意,现答复如下:企业与职工个人签订承包合同,是企业内部经营管理的一种方式。
企业经营机制的转变,并未改变企业与职工的劳动关系,也未改变承包者的职工身份,因此企业应按照国家现行政策保障职工的社会保险权益。
企业单位在“承包合同”中将伤
残风险推给职工个人,这种做法不符合我国宪法和职工社会保险的政策规定。
一九八八年,由于有的企业在招工登记表中注明“工伤概不负责”,发生了职工上诉案件,最高人民法院以(88)民他字第1号批复:“这种行为既不符合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也严重违反社会主义公德,应属于无效的民事行为”。
尽管长江航道局的“承包合同”经过公证,但其中关于“伤残亡由个人负责”的条款不具有合法性。
你们反映的问题属于“生死合同”性质。
因此,我们同意你们的意见,即:“企业与职工签订的经营承包合同不是‘生死合同’,必须符合宪法的规定和劳动保险政策的规定。
至于合同中关于承包金的交纳明显不公的条款,可作适当调整。
请你们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1992-10-7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履行企业内部承包责任合同
的争议是否受理的复函
宁波市劳动局:
你局《关于履行企业内部承包责任合同的争议是否受理的请示》(甬劳仲函字〔,,,,〕第,,,号)收悉。
经研究,函复如下:
企业实行内部责任制后与职工签订的承包合同与劳动合同有很大差别,一般不属于劳动合同,因此在工作中应防止用承包合同代替劳动合同的倾向。
但是,如果承包合同中包含有工资福利等应在劳动合同中规定的劳动权利义务方面的内容,则该合同带有劳动合同的某些属性。
职工与企业因执行承包合同中有关劳动权利义务方面的规定发生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
当地仲裁委员会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规定的受案范围予以受理。
1993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