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建设工程监理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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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建设工程监理招标文件

示范文本

项目名称:

招标人: (盖章)公告编号:

日期:年月日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监制

1、工程概况

招标人

项目名称

工程地点

招标代理

机构

资格等级

项目法人规划许可证号

资金来源建设规模工程等级预计造价计划工期质量目标层数层高总高度结构形式跨度基础形式

施工现场

准备情况

建设项目

功能使用

要求

招标方式投标人资质等级

项目总监资质要求各专业负责人要求

发标时间地点

勘察现场

时间

地址答疑时间地点标书送达

时间

地点投标截止

时间

图纸押金开标时间地点

招标人所

提供的设

备、设施

情况

监理内容

及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三)《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

(四)《山东省建设工程建设监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五)其它有关法律、法规。

三、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的组成:

1、本标书一份页;

2、图纸一份张;

3、总平面布置图份;

4、地质勘测参考资料份;

5、

(二)招标文件的修改及答疑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部分,均以书面方式及时发给投标人,任何口头答复、通知无效。

四、招标要求

(一)招标工程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所要求的监理企业资质及项目总监资质,并提供证书原件。

(二)投标人提供的有关证明(获奖证书、监理业务手册、监理合同、工程建设项目委托社会监理登记表等)必须是原件且真实可靠。

(三)投标人必须具备与资质等级相应数量的工程技术人员,

以及建设监理所必须的工具装备等。

(四)投标人中标后,严禁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转包,并不得肢解施工监理服务工作内容。

(五)建设工程监理是指监理人接受发包人的委托,提供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协调管理服务。

(六)中标单位必须做到严格按照青岛市建委有关规定执行。

五、投标须知

(一)投标人的答疑文件均以书面形式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按照本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递交。

(二)投标人所编标书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标书一式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份。

(四)标书形式及内容:

投标书分为技术标书和商务标书两部分。技术标书不分正本、副本,必须单独密封,使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统一提供的封面,目录及正文统一使用3号仿宋体A4复印纸打印,每页28行,每行28字。图表中的文字使用5号宋体打印,网络进度计划表等使用A3复印纸。页码从正文编起,使用5号宋体标注于页面底端居中位置,页码不在28行内。目录不编制页码,目录每页28行,目录格式详见封皮内侧。标书按标志点使用白细线绳装订。所有字体不得加粗、加黑,不得使用彩色字体。标书中

不得出现任何有关投标人的资料及可以识别的记号。否则,技术标部分不得分。

A、各监理阶段技术标书一般应包括下列内容:

1、建设前期:

(1)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

(2)设计任务书;

(3)监理组织机构。

2、设计阶段:

(1)针对工程特点,提出勘察设计与设计要求;

(2)限额设计、优化设计内容及措施;

(3)设计审查的内容及要求;

(4)监理组织机构。

3、施工阶段:

(1)监理目标及质量、进度、投资控制措施;

(2)合同管理、组织协调的内容及措施;

(3)施工各阶段的监理措施;

(4)施工过程的安全措施;

(5)监理组织机构及工作制度。

B、商务标书主要内容:

1、标书综合说明,企业简介及资信证明等;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

3、企业业绩及获奖情况;

4、监理费用报价;

5、项目总监简历、资质证书复印件及主要监理人员简介;

6、企业技术装备等情况;

7、其它说明。

(五)监理机构组成人员均须提供《青岛市建设监理人员执业手册》,否则相应分项不得分。专业以执业手册第一专业为准,造价专业人员为经济专业或具有《山东省工程造价专业人员资格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其他专业监理人员。

(六)属下列情况之一的,标书无效:

1、标书未密封,或密封处未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印鉴的;

2、投标文件未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印鉴的;

3、逾期送达的;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未按时参加开标会议的;

5、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6、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函或者投标保证金的;

7、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8、未按国家规定取费的;

9、所提供有关证书、证明原件涂改、转让或提供虚假材料的;

10、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其它情况的。

(七)报价

1、工程监理企业在投标时,按照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报价,该报价作为不可竞争投标条件,不得另行报价,否则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2、招标人应据实填报工程概算投资额(见附表1,2,3),严禁漏报、瞒报。工程概算投资额及其它相关内容作为招标文件重要内容,必须经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并作为施工监理服务招投标依据。

3、同一工程包含不同工程复杂程度等级时,按复杂程度高的系数套用。

4、施工监理服务费施行"专用银行结算账户"制度。施工监理服务费的缴纳、支取必须严格执行《青岛市建设委员会关于规范工程建设监理费管理的通知》(青建管字〔2007〕13号)文件要求。

5、投标单位报价需按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明细表(附表4)填报。

(八)标书中如有与招标文件要求不相符的内容,招标人不予接受。

(九)投标截止时间后提供的证明材料及对标书的更改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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