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招标肢解发包主要原因分析及对策措施
施工完的工程肢解分包(3篇)

第1篇一、肢解分包的定义及特点1. 定义:肢解分包是指建设单位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整体承建的建设工程,通过人为方式分解成若干部分,分别发包给不同的承包单位。
2. 特点:肢解分包具有以下特点:(1)建设单位将工程分解成多个部分,分别发包;(2)不同承包单位分别承担不同部分工程的施工;(3)各承包单位之间可能存在责任划分不清、管理难度大等问题。
二、肢解分包的危害1. 质量问题:肢解分包可能导致工程质量下降,因为各承包单位之间缺乏有效沟通和协调,容易产生施工工艺、材料使用等方面的不一致,影响工程质量。
2. 安全隐患:肢解分包可能导致施工现场安全隐患增加,由于各承包单位之间责任划分不明确,可能导致施工过程中出现安全事故。
3. 责任不清:肢解分包可能导致责任不清,各承包单位之间可能互相推诿责任,给建设单位带来维权困难。
4. 施工进度延误:肢解分包可能导致施工进度延误,由于各承包单位之间缺乏有效协调,可能导致施工过程中出现窝工、返工等问题。
5. 市场秩序混乱:肢解分包可能导致建设工程市场秩序混乱,不利于行业健康发展。
三、肢解分包的法律法规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
2. 《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第五条第(六)项规定:建设单位将施工合同范围内的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又另行发包的,属于肢解分包。
3.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的,责令改正,处合同价款0.5%以上1%以下的罚款;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并可以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
四、结论施工完的工程肢解分包是一种违法行为,对工程质量、安全、责任等方面带来诸多危害。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杜绝肢解分包行为,确保建设工程质量,促进建筑行业健康发展。
第2篇一、肢解分包的表现形式1. 建设单位将工程分解为多个分项工程,分别发包给不同的承包单位。
肢解发包的情形和合规建议

肢解发包是指将一个完整的工程项目或项目的一部分,分解成若干个较小的发包单位,然后分别发包给不同的承包商。
这种做法在某些情况下可能是必要的,但也可能带来一些合规问题。
以下是对肢解发包情形和合规建议的详细分析:一、肢解发包的情形规模较小或技术复杂的项目:对于规模较小或技术复杂的项目,可能无法找到一个具备足够技术能力和经验的承包商来承担整个项目的建设。
此时,可以将项目分解成若干个较小的发包单位,分别发包给不同的承包商,以便更好地利用各自的专业技术和经验。
地理分布较广的项目:对于地理分布较广的项目,如果只有一个承包商承担整个项目的建设,可能会面临较大的物流和运输成本。
此时,可以将项目分解成若干个较小的发包单位,分别发包给不同的承包商,以便更好地利用各自的地理位置优势。
需要多个专业领域的承包商共同完成的项目:对于需要多个专业领域的承包商共同完成的项目,如大型综合体项目或复杂的工业项目,可能无法找到一个承包商具备所有所需的专业技术和经验。
此时,可以将项目分解成若干个较小的发包单位,分别发包给不同的承包商,以便更好地利用各自的专业领域优势。
二、肢解发包的合规问题违反招标法规:肢解发包可能导致违反招标法规。
在某些情况下,肢解发包可能被视为规避招标或变相规避招标的行为。
因此,在进行肢解发包时,必须确保遵守相关的招标法规和规定。
合同管理风险:肢解发包可能导致合同管理风险增加。
由于涉及到多个承包商和多个合同,因此需要更加严格和细致的合同管理。
如果合同管理不善,可能导致合同纠纷和损失。
技术和管理难题:肢解发包可能导致技术和管理难题增加。
由于涉及到多个专业领域和多个承包商,因此需要更加复杂的技术和管理协调。
如果协调不当,可能导致项目延误和质量问题。
三、合规建议遵守招标法规:在进行肢解发包时,必须遵守相关的招标法规和规定。
确保肢解后的发包单位符合招标法规的要求,避免规避招标或变相规避招标的行为。
加强合同管理:对于肢解发包项目,必须加强合同管理。
工程项目肢解招标(3篇)

第1篇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工程项目招标制度在工程建设领域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工程项目肢解招标的现象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工程建设的质量和效率。
本文将针对工程项目肢解招标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一、工程项目肢解招标的定义及表现1. 定义工程项目肢解招标是指将一个完整的工程项目分割成若干个部分,分别进行招标的行为。
这种招标方式可能导致工程项目无法实现最优资源配置,影响工程质量和进度。
2. 表现(1)将一个工程项目分割成多个小项目,分别招标。
如将一个道路工程项目分割成路基、路面、桥梁、绿化等若干个部分,分别进行招标。
(2)在招标文件中对工程项目的规模、技术指标等进行不合理划分,迫使投标人不得不进行肢解招标。
(3)故意延长招标周期,迫使投标人进行多次招标。
二、工程项目肢解招标的危害1. 影响工程质量和安全肢解招标可能导致工程项目设计、施工、监理等环节分离,增加协调难度,降低工程质量。
同时,部分施工企业为了降低成本,可能会采用劣质材料或降低施工标准,从而影响工程安全。
2. 增加建设成本肢解招标可能导致工程项目招标文件编制、招标过程、合同签订等环节重复,增加不必要的费用。
此外,肢解招标还可能导致施工企业为了获得工程,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进一步推高建设成本。
3. 延长建设周期肢解招标可能导致工程项目各个部分之间协调难度加大,影响工程进度。
同时,肢解招标还可能导致施工企业为了获得工程,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延长建设周期。
4. 降低招标透明度肢解招标可能导致工程项目招标过程复杂,增加腐败风险。
同时,肢解招标还可能导致部分企业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降低招标透明度。
三、对策与建议1. 完善招标制度(1)建立健全招标投标法律法规,明确工程项目肢解招标的界定标准。
(2)加强对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管,严厉打击肢解招标行为。
2. 优化招标流程(1)简化招标程序,缩短招标周期。
(2)加强对招标文件的审查,确保招标文件合理、公正。
最新-工程建设招标肢解发包问题分析 精品

工程建设招标肢解发包问题分析摘要建筑市场肢解发包工程现象,主要表现为招标前期对分部分项专业工程单独发包、对大宗材料由建设单位单独采购;开工后本应由一个总承包单位签订总包合同的项目,却由建设单位从中分包签订分包合同。
解决对策是把防止和制止肢解发包作为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的主要突破口。
方法是建立招标组织监管机构,完善招标监督机制,工程建设主管部门要把好招标项目审批关,建设单位要依法科学合理划分工程标段,工程主管部门应建立并落实工程项目管理责任追究制度。
关键词肢解发包;标段;规避招标;招标监管我国工程建设领域自从推行招标投标制度以来,建筑市场秩序逐步规范完善,但是近年来肢解发包工程的问题屡有发生,这种现象严重违反了工程建设管理规定,扰乱了建筑市场秩序,给工程施工管理带来了许多难题,也造成了建筑领域腐败现象的发生。
一、问题表现肢解发包工程主要表现为对分部分项等多项专业工程单独发包、对大宗材料由甲方单独采购等。
例如,某单位办公楼工程,建设单位在招标划分标段时,有意将基础土方开挖与支护、土建主体与水电安装、地下室和屋面防水、外墙干挂石材与玻璃幕墙装饰、铝合金门窗制安、防护安全门制安、室内高级装饰、弱电与办公智能化、中央空调、电梯、消防等分部分项工程,分别单独招标发包或与总承包单位一起单独招标发包、签订施工承包合同总承包单位收取配合管理费;把钢材、管材、水泥、大理石、地面砖、墙面砖、铝塑板、密度板、照明灯具、卫生器具等价格相对偏高的建筑材之间条款考虑不周全,各方经济利益不均衡,造成职责不清,削弱了施工单位的积极性,时常使工程停工、质量问题频繁出现;因建设单位分包项目较多,合同管理混乱,协调工作难度大,造成竣工资料难收集、工程质量评定难、竣工验收组织不得力、竣工结算时间长,等等。
二、主要原因据笔者调查了解,从表面看来,建设单位大量采用甲方供材,对乙方供材设定限定价格,理由是为了节省工程经费,防止施工单位在采购材料时以次充好、偷工减料,以保证原材料质量;建设单位把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工程项目,划分为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施工,理由是为了发挥专业化施工队伍的技术力量优势,保证施工质量,等等。
建筑工程招标肢解分包

一、建筑工程招标肢解分包的概念建筑工程招标肢解分包是指建筑工程的招标单位将本应整体招标的项目拆分为若干个子项目,分别进行招标,然后将各个子项目分包给不同的施工单位。
这种做法在实际操作中,容易导致工程质量和安全风险增加,同时也给招标单位带来了诸多不便。
二、建筑工程招标肢解分包的原因1.降低招标成本:招标单位通过肢解分包,可以将工程分解为若干个子项目,从而降低招标成本。
2.规避招标风险:招标单位通过肢解分包,将工程风险分散到各个子项目中,降低了自身承担的风险。
3.满足特定需求:有些招标单位为了满足特定需求,如技术要求、工期要求等,将工程肢解分包。
4.维护既有利益关系:有些招标单位与某些施工单位存在利益关系,通过肢解分包,为这些施工单位提供中标机会。
三、建筑工程招标肢解分包的危害1.影响工程质量和安全:肢解分包容易导致工程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增加安全事故发生的风险。
2.增加工程成本:肢解分包可能导致工程进度延误,增加工程成本。
3.损害建筑市场公平竞争:肢解分包使得某些施工单位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得中标机会,损害了建筑市场的公平竞争。
4.影响行业健康发展:建筑工程招标肢解分包现象严重,可能导致建筑工程行业陷入恶性循环,影响行业健康发展。
四、建筑工程招标肢解分包的对策1.加强法律法规建设: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建筑工程招标肢解分包的界定和处罚措施。
2.规范招标程序:招标单位应严格按照招标程序进行招标,不得肢解分包。
3.加强监管力度:政府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建筑工程招标肢解分包的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4.提高招标单位素质:招标单位应提高自身素质,增强法律意识,自觉遵守招标规定。
5.完善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立健全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对存在肢解分包行为的招标单位进行信用惩戒。
6.加强施工单位自律:施工单位应自觉遵守行业规范,抵制肢解分包行为。
总之,建筑工程招标肢解分包现象严重影响了我国建筑工程领域的发展。
为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维护建筑市场公平竞争,政府、招标单位、施工单位及相关部门应共同努力,采取有效措施,遏制这一现象。
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对策分析

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对策分析1999年8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颁布后,我国相继出台了《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等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众多地方性法规,逐步形成了建设工程招投标法规体系的基本框架,为保证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的规范化奠定了基础。
但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市场经济进程的逐步加快,工程建设领域的竞争日趋激烈,工程建设招投标管理和现行的监管手段也出现了相对滞后的局面,招投标活动中出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新问题。
在巨大利益的驱动下,各种规避、破坏公开招标、不正当竞争的行为和问题时有发生,不仅严重影响了招标投标的严肃性和公信力,也阻碍了市场机制的正常运转,破坏了市场交易秩序。
这些问题的存在,已引起人们的普遍注意,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因此进行工程建设招投标问题及对策的研究有很现实的意义。
一、招投标存在的问题分析(一)在建设单位方面,主要是规避招标的问题。
采取的主要手段有:一是肢解工程,化整为零。
主要表现为钻政策空子,“化整为零”规避招标,将应一次性投资一次性建设的项目,分为多次,分别立项。
一些单位和个人,对在工程建设领域内推行招投标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够,置国家的政策和法规于不顾,以各种借口为由,不办理招投标手续,或将工程项目随意肢解到200万元以下后发包,规避招标,逃避监督管理。
二是排斥竞争,以邀代招,即以邀请招标代替公开招标,在公开性和竞争性方面打折扣。
三是表明倾向,量身定做,度身招标,即根据事前已经确定的“意向单位”的企业特点、获奖情况、报价及施工组织、技术方案等要素,为其度身设置评标程序及评标办法,使其“方便”“合法”地中标。
四是“梳妆打扮、集体决策”,即以专业性强、场地小、工期紧等为由,不办理招投标手续,而是通过虚假会议等形式集体研究决策。
五是合同管理不规范,造成合同纠纷,即不按备案合同履约,任意压缩合理工期、指定专业分包和主要材料、不及时支付工程款等不规范行为影响施工合同的正常履行,造成工期拖延、引起合同纠纷。
总包肢解发包的法律后果(3篇)

第1篇一、引言在我国建筑市场中,总包肢解发包是指建设单位将原本由一个总承包单位承担的工程项目,分解为多个子项目,分别发包给不同的施工单位。
这种做法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降低工程造价、提高施工效率,但也存在诸多法律风险。
本文将从总包肢解发包的定义、原因、法律风险以及法律后果等方面进行分析。
二、总包肢解发包的定义总包肢解发包,是指建设单位将原本由一个总承包单位承担的工程项目,按照工程结构、功能、部位或者施工阶段等,分解为多个子项目,分别发包给不同的施工单位。
在此过程中,总承包单位不再承担整个工程项目的责任,而仅负责协调、监督各施工单位的工作。
三、总包肢解发包的原因1. 降低工程造价:通过肢解发包,建设单位可以将工程分解为多个子项目,分别招标,从而降低工程造价。
2. 提高施工效率:肢解发包可以加快工程进度,提高施工效率。
3. 避免总承包单位垄断市场:肢解发包可以避免总承包单位在工程中形成垄断地位,有利于市场竞争。
四、总包肢解发包的法律风险1. 违反招标投标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规定,招标投标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总包肢解发包可能导致招标投标不公平,违反招标投标法。
2. 工程质量难以保证:肢解发包可能导致各施工单位之间的技术、质量标准不统一,影响工程质量。
3. 施工进度难以控制:肢解发包可能导致各施工单位之间的施工进度不协调,影响整个工程进度。
4. 争议处理困难:肢解发包可能导致各施工单位之间、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之间的争议增多,处理困难。
五、总包肢解发包的法律后果1. 违反招标投标法:如果总包肢解发包违反招标投标法,建设单位可能面临以下法律后果:(1)被责令改正: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建设单位改正违法行为。
(2)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招标投标违法行为,处招标项目实际中标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3)取消中标资格:在规定期限内,建设单位不得参与招标投标活动。
肢解工程规避招投标

肢解工程规避招投标摘要肢解工程是一种常见的规避招投标制度的非法行为,其通过将一个大型工程项目拆分成多个小项目的方式,分别进行招标和采购,从而规避招投标制度的监督和公平竞争。
本文将针对肢解工程规避招投标进行深入探讨,分析其影响因素和对策措施。
背景近年来,我国建设工程领域存在一定程度的肢解工程现象,这种行为的出现不仅损害了市场竞争的公平性,也增加了建设工程的成本,影响了工程质量。
针对这一问题,建筑业界和监管部门亟待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治。
影响因素1.监管不到位:部分地区或单位缺乏有效监督和管理,导致肢解工程现象屡禁不止。
2.企业自身诚信度不高:一些企业为了谋取暂时的经济利益,违规参与肢解工程。
3.招投标制度存在漏洞:现行的招投标制度对于肢解工程的监管手段不够完善。
对策措施1.加强监管力度:建立健全监管机制,提高监管效率和精准度,及时发现和查处肢解工程行为。
2.强化惩戒措施:对肢解工程行为的参与者严惩不贷,提高违规成本,增加违规风险。
3.完善招投标制度:修订和完善招投标法规,加大对肢解工程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规范性和约束力。
4.加强信息公开:通过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增加透明度和监督度,减少肢解工程的空间。
结论肢解工程现象对建设工程市场和产业发展造成了严重危害,防范和规避肢解工程行为是当前建设行业亟需解决的问题。
只有通过加强监管、规范招投标制度等多方面措施的综合施行,才能有效规避肢解工程的风险,保障公平竞争环境,促进建设工程的持续健康发展。
以上就是关于肢解工程规避招投标的讨论,希望对相关人士有所启发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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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招标肢解发包主要原因分析及对策措施
发表时间:2016-06-12T15:52:11.533Z 来源:《基层建设》2016年4期作者:祝天才
[导读] 招标作为我国建筑市场的重要制度,完善其存在的问题尤为重要。
云浮市云安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广东云浮 527300
摘要:招标作为我国建筑市场的重要制度,完善其存在的问题尤为重要。
本文通过对肢解发包问题作了详细阐述,分析了问题的主要原因,并给出了一系列相应的对策,以期能为有关方面的需要提供参考借鉴。
关键词:招标;问题;原因;对策
招标是一种国际上普遍运用的、有组织的市场交易行为,是贸易中的一种工程、货物、服务的买卖方式。
随着招标制度的推行,我国建筑市场逐渐得到完善,但是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其中肢解发包便为其一。
为了进一步推动建筑市场的发展,我们就需要采取有效的对策做好问题的解决。
1 问题表现
建设单位在招标划分标段时,有意将基础土方开挖与支护、土建主体与水电安装、地下室和屋面防水、外墙干挂石材与玻璃幕墙装饰、铝合金门窗制安、防护安全门制安、室内高级装饰、弱电与办公智能化、中央空调、电梯、消防等分部分项工程,分别单独招标发包或与总承包单位一起单独招标发包、签订施工承包合同;把钢材、管材、水泥、大理石、地面砖、墙面砖、铝塑板、密度板、照明灯具、卫生器具等价格相对偏高的建筑材料,在拟制发放招标文件时明确由甲方采购供应;把照明电线、电缆、楼梯栏杆、开关、插座等价格相对低廉且利润较少的建筑材料,明确由甲方限定价格,乙方购买。
据有关人员反映,本工程竣工后,包括发生的所有工程项目,结算价为3000元/m2,其中总承包单位实际施工的项目仅包括土建主体和水电安装项目,结算价为1500元/m2左右。
这种情况在许多建设单位不同程度地存在。
特别是建设单位过多地将专业工程分包、过多地采取甲供材和限定乙供材价格,且把这些“不平等条约”作为霸王条款写入招标文件,给中标后的工程管理带来许多问题。
对于肢解发包工程,建设单位在施工管理过程中,时常因甲方供应材料不及时、或因提前采购与后期设计变更不配套、原材料送检不合格等,造成工期延误,时常与施工单位发生争执;因“八国联军式”的“多国部队”交叉施工,造成施工现场管理混乱,成品保护不到位,质量责任纠缠不清,时常相互推诿扯皮;因建设单位与各分包单位、总承包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相互之间条款考虑不周全,各方经济利益不均衡,造成职责不清,削弱了施工单位的积极性,时常使工程停工、质量问题频繁出现;因建设单位分包项目较多,合同管理混乱,协调工作难度大,造成竣工资料难收集、工程质量评定难、竣工验收组织不得力、竣工结算时间长,等等。
2 主要原因
据笔者调查了解,从表面看来,建设单位大量采用甲方供材,对乙方供材设定限定价格,理由是为了节省工程经费,防止施工单位在采购材料时以次充好、偷工减料,以保证原材料质量;建设单位把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工程项目,划分为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施工,理由是为了发挥专业化施工队伍的技术力量优势,保证施工质量,等等。
这些只是表面的客观理由。
而实际上,针对当前建筑市场施工企业饱和、施工队伍“僧多粥少”的现状,“买方市场”占主导因素是一个不可回避的现实。
笔者经过深层次地调查了解得知,建设单位肢解工程发包不能排除个别建设单位在主观上受人之托推荐施工队伍、推销建筑材料、处理多方关系,从而分解工程合同价款额度,实行“多餐分羹”,规避上级招标监管的情形,而且这类问题的表现非常突出和普遍。
建设单位没有严格执行国家工程建设管理规定、没有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办事是造成以上问题的主要原因。
由此产生的负面影响,令人担忧。
3 解决对策
招标投标是工程建设管理的龙头,防止和制止肢解工程招标发包也是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的主要突破口。
(1)建设单位在招标前期,应建立招标组织机构,完善招标监督机制。
建设单位组织工程项目招标前,应成立招标工作领导小组或基建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招标工作的组织实施。
领导小组应由单位分管领导任组长,基建、财务、纪检、审计等部门人员和群众代表参加,形成基建工作的每一步骤始终在集体监督下运行的良好机制。
小组成员不能因平时各自在原岗位工作而形同虚设,要经常集中起来组织学习,熟悉基本建设程序规定,把国家关于工程建设的政策法规弄懂。
在任何一项决策前都要主动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必要的工作必须请技术专家参与调查论证,主管领导不可盲目决策或受外界干扰在执行政策规定方面“打擦边球”,搞“例外”,个人说了算。
(2)各级工程建设主管部门要把好招标项目审批关。
建设单位在办理招标项目审批前,招标领导小组组长要先行把关,严格按照上级批准下达的建筑面积和投资规模上报招标计划。
各级招标管理机构或建设单位上级业务部门要发挥好“二传手”的监督职能作用,在审核建设单位上报的招标材料时,要严格进行二次把关,对于肢解项目内容、过多划分标段招标的,要把利弊得失和政策规定向建设单位解释清楚,提出科学合理划分标段的意见和建议,坚决杜绝“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带病”提交报批的问题,确保招标报审工作的质量。
对按审批权限需报上级工程主管部门审批的,主管人员要严查细审,把住最后一道关口,禁止下级将多项专业工程单独发包或以分包名义变相肢解招标项目。
建设单位编制的工程标底,必须经过上级财务或审计部门审核,防止过多采取甲供材和暂定材料价格。
(3)建设单位应依法科学合理划分招标标段。
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肢解发包是指建设单位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设工程,分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不同的承包单位的行为。
”《建筑法》规定“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
”《合同法》规定“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
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人。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不得利用标段划分实现非法目的。
通过划分标段,将项目化整为零,使标段合同金额低于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而规避招标;或者按照潜在投标人数量划分标段,使每一潜在投标人均有可能中标,导致招标失去意义。
这些规避招标的行为大多数为了实现非法交易,必须严格禁止。
”因此,建设单位在划分标段时,既要避免规模过小,固定成本上升,导致大型施工企业失去参与投标的积极性;又要避免规模过大,导致符合条件的低资质施工企业失去竞争机会,以维护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实现建筑市场公平竞争。
(4)建立和落实责任追究制度,适时组织开展工程检查和培训活动。
按照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责任制的规定,落实建设项目负责人登
记签字制度和终身负责制度,做到依法按程序组织工程项目管理。
工程主管部门要结合当前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的建设工程领域专项治理活动,适时组织在建工程管理大检查,与纪检监督部门配合,加大执法查处力度。
对发现建设单位肢解工程、投标单位借用资质挂靠、违法分包工程的要坚决予以处罚,施工质量低劣或造成质量事故的,要结合前期的招标工作进行调查处理。
对屡查不改,视法律于不顾、违法肢解工程的建设单位,要进行通报批评或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针对基层单位工程技术力量薄弱和业务人员更换频繁的现状,工程主管部门应每年组织有基建任务的建设单位参加技术培训,学会依法组织招标投标,依法管理工程,把工程建设管理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4 结束语
综上所述,招标制度对于我国的建筑市场有着重要的意义,因此,对于其存在的主要问题,我们需要及时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并采取有效的对策做好解决,以推动工程建设招标的顺利开展,从而不但断完善我国的建筑市场。
参考文献:
[1]朱敏.当前招投标活动中常见问题成因及对策[J].中国招标.2014(33)。
[2]程永靖.工程招投标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J].内江科技.201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