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承发包模式的案例及其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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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承包法律制度案例分析(3篇)

发承包法律制度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近年来,随着我国建筑行业的快速发展,发承包法律制度在建筑领域的应用越来越广泛。

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发承包法律制度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如合同签订不规范、工程款拖欠、质量纠纷等。

本案例以某建筑工程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与某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公司”)签订的一份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为切入点,分析发承包法律制度在实际操作中的问题及解决方法。

二、案例分析(一)案件事实甲公司拟建设一栋住宅楼,经招标,乙公司中标。

双方于2018年10月1日签订了一份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约定乙公司承建该住宅楼工程,合同总价为1000万元。

合同签订后,乙公司按照约定进行了施工。

2019年6月,住宅楼主体工程完工,甲公司对乙公司的施工质量进行了验收,认为工程质量合格。

然而,在工程结算过程中,甲公司发现乙公司存在虚报工程量、提高材料价格等问题,导致工程款总额超出合同约定。

甲公司遂要求乙公司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乙公司拒绝。

于是,甲公司将乙公司诉至法院。

(二)争议焦点1. 乙公司是否存在虚报工程量、提高材料价格等违法行为?2. 甲公司是否可以要求乙公司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法院判决1. 关于乙公司是否存在违法行为的问题,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当事人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依法履行合同义务。

乙公司在施工过程中虚报工程量、提高材料价格,违反了合同约定,构成违约行为。

2. 关于甲公司是否可以要求乙公司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问题,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当事人一方违约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甲公司可以要求乙公司返还超出合同约定的工程款,并承担相应的违约金。

(四)案例分析1. 发承包法律制度在实际操作中的问题本案中,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存在以下问题:(1)合同签订不规范。

合同中对工程量、材料价格等关键条款约定不明确,导致争议产生。

(2)工程款支付不及时。

建设工程项目的承发包模式

建设工程项目的承发包模式
建设工程项目的承发包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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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推进工程总承包,实现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
通过公开招标投标,确定了奥运场馆及相关基础设施的总承包单位。如北京城建集团为国家体育场——“鸟巢”的总承包单位,中建一局建设发展公司为国家游泳中心——“水立方”的总承包单位,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为北京射击馆的总承包单位,五棵松体育馆建设项目的总承包单位则为中关村建设集团-北京城建集团承包联合体。
02
意为管理型承包
03
第一种类型
04
第二种类型
05
MC单位与分包单位签约型
06
MC
07
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的合同结构
08
业 主
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
设计单位
分 包 商
分 包 商 1
分 包 商 2
分 包 商 m
分供货商1
分 供货商2
分 供货商n
供货商
*注:此为业主自行发包的部分
第一种类型MC的合同结构
1.3.1 平行承发包模式
平行承发包模式是指业主将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和设备材料采购的任务分解后分别发包给若干个设计、施工单位和材料设备供应商,并分别和各个承包商签订合同。
平行承发包模式的概念:
将任务分解后发包,在设计和施工阶段有可能形成搭接关系,可以缩短工期。 任务细分可以减少工作的不确定性,从而减少风险补偿和管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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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 建设管理模式(CM模式)
CM单位
CM模式与MC模式有一个很大的区别:
对设计的技术、经济方面提供咨询意见。最终向业主收取管理费。
工程承发包的概念



建筑法禁止非法转包、肢解发包和违法分包。 转包是指建设工程的承包人不行使承包者的管理职能,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倒手转让给第三人,使该第三人实际上成为该建设工程新的承包人的行为。 非法转包可以分为两种形式,即: (一)全部工程转给他人施工; (二)分包工程发包人将工程分包后,未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管理机构和派驻相应人员,并未对该工程的施工活动进行组织管理。 肢解发包,是指建设工程发包人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分别发包给几个承包人或建设工程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的行为。 《建筑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工程项目管理承发包模式课件

工程项目管理承发包模式课件
矛盾。
联合承包模式案例
要点一
总结词
联合承包模式是指由两个或多个承包商组成联合体,共同 承担工程项目的勘
某大型桥梁项目,由多家承包商组成联合体,共同承担项 目的规划、设计、施工和采购等工作。这种模式有利于发 挥各承包商的专业优势,提高项目的整体效益。同时,联 合体成员之间可以共同承担风险和责任,降低经营风险。
业主的风险承受能力影响其对承发包模式 的选择,风险承受能力较低的业主可能倾 向于选择风险较低的承发包模式。
资金来源和融资需求
市场环境
资金来源和融资需求也是选择承发包模式 的重要考虑因素,不同的承发包模式对资 金来源和融资需求有不同的影响。
市场环境的变化也会影响承发包模式的选 择,例如市场竞争程度、法律法规的变化 等。
缺点
选择承包商的范围小;设计和材料采购均由总承包商负责,其责任心没有平行承发包强。
承发包模式的适用范围
平行承发包模式
适用于建设单位有较强项目管理 能力或设计力量,且监理单位能 够进行较好的现场协调工作的情
况。
总承包模式
适用于建设单位管理能力较弱,或 监理单位能够进行较好的现场协调 工作的情况。
联合体总承包模式
风险应对策略
01
02
03
预防策略
采取预防措施降低风险发 生的概率和影响,例如制 定详细的项目计划、加强 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等。
缓解策略
采取措施减轻风险发生后 对项目的影响,例如制定 应急预案、建立风险储备 金等。
转移策略
通过保险、外包等方式将 风险转移给第三方,以降 低自身风险承担。
风险监控与调整
工程项目管理承发包模式课件
目录
• 工程项目管理承发包模式概述 • 常见承发包模式介绍 • 承发包模式的选择与决策 • 承发包模式的风险与应对措施 • 承发包模式的实践案例分析

建筑发包与承包案例分析

建筑发包与承包案例分析
在本案中,被告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终止 协议》时尚未依法注册登记。根据《公事登记管理条例》 第四十条的规定
因此,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是公司分支机构取得民事主体资 格的必要条件;未注册登记的分司分支机构,不具有合法 的民事主体资格,即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及民事行为能力, 其签订的仲裁条款当属无效。 此外,尽管某建筑集团曾为乙方出具授权委托书,但由于 当时被告并未注册登记,不具有民事主体资格,因此这种 代理行为不具有法律效力。
建筑法律法规 案例分析
建筑发包和承包 A 建筑施工合同 1
建筑工程发包和承包案例
A
2
案例叙述:
甲电讯公司因建办公楼与乙建筑承包公司签订了工程总 承包合同。其后,经甲同意,乙分别与丙建筑设计院和 丁建筑公司签订了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和工程施工合同。 勘察设计合同约定由丙对甲的办公楼及其附属工程提供 的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工程竣工时依据国家有关验收规 定及设计图纸进行质量验收。合同签订后,丙按时将设 计文件和有关资料交付给丁,丁依据设计图纸进行质量 验收。工程竣工后,甲会同有关质量监督部门对工程进 行验收,发现工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是由于设计不符 合规范所致。原来丙未对现场进行仔细勘察即自行进行 设计导致设计不合理,给甲带来了重大损失。丙以与甲 没有合同关系为由拒绝承担责任,乙又以自己不是设计 人为由推卸责任,甲遂以丙为被告向法院起诉。
A
7
涉及法律:
《仲裁法》第17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 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订立的仲裁协议无 效。
《公事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 “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向分公司所 在地的市、县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核准登记的,发给营业执照。”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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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分析:
本案争议的焦点为,未依法注册登记的公司分支机构签 订的仲裁条款是否产生法律效力。

案例分析(一)承发包

案例分析(一)承发包

建设工程招投标及合同管理案例分析(一)[案例1]2011年10月,建筑商刘某通过招投标承建了某单位家属楼,后经这家发包单位同意,刘某又将该家属楼的一些附属工程分包给杨某,并就工程质量要求、交付时间等内容分别签订了承包、分包书面合同。

一年后,工程按期完成,可经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检验,发现该家属楼附属工程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

发包单位便要求刘某承担责任,刘某却称该附属工程系经发包单位同意后分包给他人,与自己无关。

发包单位于是又找到分包人杨某,杨某亦以种种理由拒绝承担责任。

无奈,发包单位于2013年3月将总承包人刘某、分包人杨某共同告至法庭,要求二被告对质量不合格的附属工程返工,并赔偿损失1万元。

[问题]1.建筑商刘某与杨某签订的分包合同是否有效?2.如果你是法官,你会怎样判决?[案例2]在一次工程招投标活动中,招标文件写明投标不能口头附加材料,也不能附条件投标,但业主却将合同授予了这样一个投标人甲。

业主解释说,如果考虑到该投标人的口头附加材料,则该投标人的报价最低。

另一个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乙起诉业主,请求法院判定业主将该合同授予自己。

[问题]1.业主是否违反了招标投标法?2.乙能否获得中标资格?[案例3]2013年3月3日,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编写了该公司综合楼建筑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并对外发布招标公告。

同月8日,A建筑公司在甲处领取了施工招标文件,并交纳了300元资料费和5000元投标保证金,参加了该工程投标。

4月10日,召开决标大会,经评标委员会评定,A建筑公司以综合得分第一名取得中标资格。

4月15日,A建筑公司与某建材分公司签订购销钢材合同,约定该建材分公司于4月25日至6月25日给A建筑公司提供钢材90吨,A建筑公司预付定金5万元。

同时,又与某木材供应商签订木材购销合同,并交纳了定金5万元。

建材分公司与木材供应商都向A建筑公司出具了收条。

4月20日,A建筑公司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向甲方交纳工程保证金10万元,甲方以不可抗拒的事由作出了停建工程的决定,拒收A建筑公司的保证金。

建设工程承发包模式典型案例评析

建设工程承发包模式典型案例评析

建设工程承发包模式典型案例评析目录一、内容概览 (3)1. 研究背景与意义 (3)2. 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 (5)3. 研究内容与方法 (6)二、建设工程承发包模式概述 (7)1. 建设工程承发包模式的定义与分类 (8)施工总承包模式 (9)专业承包模式 (11)分包模式 (12)混合模式 (14)2. 各模式的特点及适用范围 (15)三、典型案例分析 (16)1. 施工总承包模式典型案例 (18)承发包模式选择与实施 (20)模式优缺点分析 (21)经验教训与启示 (22)2. 专业承包模式典型案例 (24)项目背景与概况 (25)承发包模式选择与实施 (25)模式优缺点分析 (27)经验教训与启示 (28)3. 分包模式典型案例 (29)项目背景与概况 (30)承发包模式选择与实施 (31)模式优缺点分析 (33)经验教训与启示 (34)4. 混合模式典型案例 (35)承发包模式选择与实施 (37)模式优缺点分析 (39)经验教训与启示 (40)四、承发包模式选择的影响因素分析 (41)1. 工程性质与规模 (42)2. 工期要求 (44)3. 资金状况与风险承受能力 (45)4. 技术复杂性 (46)5. 市场竞争状况 (47)五、结论与建议 (49)1. 研究结论总结 (50)2. 对未来研究的展望 (51)3. 对实践的指导意义与建议 (52)一、内容概览本文档旨在对建设工程承发包模式典型案例进行评析,以期为建筑行业的从业者提供一个全面了解和分析承发包模式的途径。

通过对各类案例的剖析,我们将深入探讨承发包模式在实际工程中的应用、优势与不足,以及如何优化承发包模式以提高工程质量、降低成本和缩短工期。

本文档共分为五个部分,分别是:引言、承发包模式概述、承发包模式典型案例分析、案例解析及启示、结论与建议。

我们将介绍承发包模式的基本概念、特点和分类;其次,通过一系列典型的建设工程承发包案例,深入剖析承发包模式在实际工程中的应用情况;然后,针对这些案例进行详细的解析和评价;根据分析结果,提出优化承发包模式的建议和措施。

建筑发包和承包案例分析

建筑发包和承包案例分析
建筑工程发包和承包案例
案例论述:
甲电讯企业因建办公楼与乙建筑承包企业签订了工程总 承包协议。其后,经甲同意,乙分别与丙建筑设计院和 丁建筑企业签订了工程勘察设计协议和工程施工协议。 勘察设计协议约定由丙对甲旳办公楼及其附属工程提供 旳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工程竣工时根据国家有关验收要 求及设计图纸进行质量验收。协议签订后,丙按时将设 计文件和有关资料交付给丁,丁根据设计图纸进行质量 验收。工程竣工后,甲会同有关质量监督部门对工程进 行验收,发觉工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是因为设计不符 合规范所致。原来丙未对现场进行仔细勘察即自行进行 设计造成设计不合理,给甲带来了重大损失。丙以与甲 没有协议关系为由拒绝承担责任,乙又以自己不是设计 人为由推卸责任,甲遂以丙为被告向法院起诉。
涉及法律:
《仲裁法》第17条要求,无民事行为能力 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签订旳仲裁协议无 效。
《公事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旳要求: “企业设置分企业旳,应该向分企业所 在地旳市、县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核准登记旳,发给营业执照。”
案情分析:
本案争议旳焦点为,未依法注册登记旳企业分支机构签 订旳仲裁条款是否产生法律效力。
案情分析:
涉及法律: (1)、《建筑法》第二十九条要求:“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 能够将承包工程中旳部分工程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旳分包 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协议中约定旳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 认可。施工总承包旳,建筑工程主体构造旳施工必须由总承 包单位自行完毕。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协议旳约定 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协议旳约定对总承包单位 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 责任。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旳单 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旳工程再分包。”

工程项目承发包模式的案例及其分析

工程项目承发包模式的案例及其分析

工程工程承发包模式的案例及其分析一、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宕昌至迭部二级公路改建工程被省交通厅确定为本省第一条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发展建立的公路工程,该工程由路桥建立集团与省交通规划有限责任公司共同中标承建。

1.合同构造图2.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优缺点:〔1〕承包人可以在工程参预初期将施工方法施工组织等知识和经历融入设计中,施工图以更加符合工程实际建立情况〔2〕传统模式的单价合同,造价的不确定因素较大,容易造成工程最后的实际投资往往会超出概算投资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造价的不确定因素减少,能更早确实定和更好的控制工程造价,降低工程本钱〔3〕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有利于进度控制,缩短工期在施工图设计过程中,承包人可以将已完成的局部施工图设计图纸送交上级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即可以发展该局部的施工,要等设计工作全部完成后再发展施工,有利于缩短工期〔4〕施工与设计属于同一责任体,消除了可能因设计和施工职能别离而导致的冲突3. 4 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缺点〔1〕属于新的管理模式,浮现时间较短,没有成熟的管理经历可以借鉴由于机构设置及管理权限等问题不太明确,导致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发包人和承包人之间管理思路和管理理念存在一定的争议,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的管理优势没有充分表达出来.〔2〕对承包人来说风险较大,将以往工程发包人的风险全部转移至承包人。

二、CM 模式〔非代理型〕该工程为一高标准银行办公楼, 总建造面积约32 000 m2; 主楼高1 8 层, 裙房5 层, 地下1 层, 框架剪力墙构造; 钢筋混凝土钻孔灌注桩基; 外墙干挂进口石, 少量玻璃幕墙; 室局部公共部位精装修( 4 工程发展了较广泛的设计方案竞赛( 共有7 个方案) , 业主在专家评审的根抵上选定最优方案, 并委托一富有经历的大型承担该工程的扩初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同时, 业主也委托*工程管理单位( 监理单位) 承担该工程全方位全过程的工程监理任务钢筋混凝土钻孔灌注桩基28 8 根, 土方20 0 00 m3, 钢筋混凝土箱式承台根抵8 200 m3, 外墙干挂石1 3 6 00 02, 玻璃幕墙1 60 0 m2, 电梯9 台, 多孔砖墙4 50 0 m2. 这些估算的实物工程量是安排工程进度. 方案和制定工程投资规划的根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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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承发包模式的案例及其分析一、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甘肃宕昌至迭部二级公路改建工程被甘肃省交通厅确定为本省第一条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进行建设的公路项目,该项目由甘肃路桥建设集团与甘肃省交通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共同中标承建。

1.合同结构图2. 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优缺点:(1)承包人可以在项目参与初期将施工方法施工组织等知识和经验融入设计中,施工图以更加符合项目实际建设情况(2)传统模式的单价合同,造价的不确定因素较大,容易造成项目最后的实际投资往往会超出概算投资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造价的不确定因素减少,能更早的确定和更好的控制工程造价,降低工程成本(3)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有利于进度控制,缩短工期在施工图设计过程中,承包人可以将已完成的部分施工图设计图纸送交上级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即可以进行该部分的施工,要等设计工作全部完成后再进行施工,有利于缩短工期(4)施工与设计属于同一责任体,消除了可能因设计和施工职能分离而导致的冲突3. 4 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缺点(1)属于新的管理模式,出现时间较短,没有成熟的管理经验可以借鉴由于机构设置及管理权限等问题不太明确,导致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发包人和承包人之间管理思路和管理理念存在一定的争议,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的管理优势没有充分体现出来.(2)对承包人来说风险较大,将以往项目发包人的风险全部转移至承包人。

二、CM模式(非代理型)该项目为一高标准银行办公楼, 总建筑面积约32 000 m2; 主楼高1 8 层, 裙房5 层, 地下1 层, 框架剪力墙结构; 钢筋混凝土钻孔灌注桩基; 外墙干挂进口大理石, 少量玻璃幕墙; 室内部分公共部位精装修( 4项目进行了较广泛的设计方案竞赛( 共有7 个方案) , 业主在专家评审的基础上选定最优方案, 并委托上海一富有经验的大型设计院承担该工程的扩初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同时, 业主也委托某工程管理单位( 监理单位) 承担该项目全方位全过程的工程监理任务钢筋混凝土钻孔灌注桩基28 8 根, 土方20 0 00 m3, 钢筋混凝土箱式承台基础8 200 m3, 外墙干挂大理石1 3 6 00 02, 玻璃幕墙 1 60 0 m2, 电梯9 台, 多孔砖墙4 50 0 m2.这些估算的实物工程量是安排工程进度.计划和制定项目投资规划的基础。

由于该项目为启动浦东开发的首期重点项目, 项目进度要求较紧, 整个建设周期必须在36 个月内完成.1.合同结构2.优缺点按照CM 发包模式进行整个工程实施安排, 可考虑桩基招标—结构招标—外装饰招标—内装饰招标分段进行, 每一段设计图纸完成即招标, 充分利用设计与施工的搭接, 实现多工作搭接进行, 这样按照工程实际情况和工作的搭接关系应用网络技术安排工程进度, 整个工程可在32 . 5 个月内完成, 完全满足进度目标要求. 该方案对缩短工程建设周期将是非常有利的, 而且签订合同时也不必( 也不可能) 确定施工总价, 并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优化设计、减少设计变更的可能性. 方案二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两点: 一是CM 模式中确定CM 单位以及确定CM 单位后确定项目的最大保证费用( GM P ) 十分困难[ 3 ], 相应增加了工程招标、投标和评标的难度, 不利于工程的合同管理. 同时在工程实施过程中, 对CM 单位而言, 需经常121 第1 期王广斌, 等: 建设项目承发包模式实际案例分析与设计单位协调, 整个施工组织的工作量明显增加, 增加其成本控制的理论风险. 二是CM 模式的市场供给问题, 虽然CM 模式在国外尤其是在北美应用较为广泛, 但在我国还处在理论研究阶段, 国内能承担CM 任务的施工承包单位很少( 可以说是没有) , 采用该模式可能需要在国际上招标, 相应增加招标管理及行政手续办理上的困难, 国外CM 单位承包可能会因为其成本高导致整个工程投资增加。

三、MPC模式南海乙烯工程20 01 年6 月5 日, BSF ( Be chtel , S FI 和Fosterw he el er 3 家公司的联合体)与南海乙烯工程项目师。

业主正式签署了PM C 合同。

按照合同要求, BS F联合体应注册2 个实体, 即在香港组建的BS F 中国有限责任公司和在英国注册的BS F 全球有限责任公司。

这2 个实体将与南海签署4 个单独的合同: ①国内定义阶段合同; ②国外定义阶段合同; ③国内执行阶段合同; ④国外执行阶段合同。

它们是按照PM C 的绩效并依据奖罚条款进行偿付的合同。

南海P M C 项目定义阶段中, 工艺装置部分基础工程设计工作中方占设计工作量的37 % , 公用工程部分的基础工程设计工作中方占设计工作量的60 %; 全厂一体化设施部分的基础工程设计工作中方占设计工作量的90 % 左右。

2.3 PMC项目管理模式的优点(1) 采用PMC 模式的项目,通过PMC 对环节的科学管理,可大规模节约项目投资。

①通过项目设计优化以实现项目寿命期成本最低。

PMC会根据项目所在地的实际条件,运用自身的技术优势,对整个项目进行全方位的技术经济分析与比较,本着功能完善、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原则对整个设计进行优化。

②在完成基础设计之后通过一定的合同策略,选用合适的合同方式进行招标。

PMC 会根据不同工作包括设计深度、技术复杂程度、工期长短、工程量大小等因素综合考虑采取哪种合同形式,从而从整体上给业主节约投资。

③通过PMC 的多项目采购协议及统一的项目采购策略,降低投资。

多项目采购协议是业主就一种商品(设备及材料) 与制造商签订的供货协议。

与业主签订该协议的制造商是该项目这种商品(设备及材料) 的唯一供应商。

业主通过此协议获得价格、日常运行维护等方面的优惠。

④PMC 的现金管理及现金流量优化。

PMC 可通过其丰富的项目融资和财务管理经验,并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对整个项目的现金流进行优化。

而且,业主同PMC 之间的合同形式基本是一种成本加奖励的形式,如果通过PMC 的有效管理使投资节约,PMC 将会得到节约部分的一定比例作为奖励。

(2) 与国内传统的基建指挥部建设管理模式相比,PMC主要具有的优势。

①有助于提高建设期整个项目管理的水平,确保项目成功建成。

业主所选用承担PMC 的公司大都是国内外知名的工程公司,他们有着丰富的项目管理经验和多年从事PMC的背景,因其专业从事工程建设管理,其技术实力和管理水平均强于附属于业主的基建指挥部。

②有利于帮助业主节约项目投资。

业主在和PMC 签订的合同中大都有节约投资给予相应比例奖励的规定,PMC 一般会在确保项目质量工期等目标的完成下,尽量为业主节约投资。

PMC 一般从设计开始到试车为止全面介入进行项目管理,从基础设计开始,他们就可以本着节约的方针进行控制,从而降低项目采购、施工等阶段的投资,以达到节约费用的目的。

③有利于业主取得融资。

除了日常的项目管理工作外,PMC 还会在项目融资、出口信贷等方面对业主提供全面的支持。

由于从事PMC 的公司对国际融资机构及出口信贷机构较为熟悉,往往在协助业主融资和出口信贷机构的选择上发挥重要作用,而融资机构为确保其投资成功,愿意由这些从事PMC 的工程公司来对项目建设进行管理以确保项目的成功建成,为其投资收益的实现提供保障。

这些作用是国内基建指挥部在项目建设中所起不到的。

四、承包联营模式南海石化项目BSF联营体。

南海石化项目是由中海壳牌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中国海洋石油公司与壳牌公司合资组建)在广东惠州投资兴建的大型石化项目,项目总投资43亿美元,建设周期60 个月。

项目采用国际通行的项目管理承包PMC(Project Management Contract)模式进行建设,由美国柏克德公司(BECHTEL)、中国石化工程建设公司(SEI)、英国福斯特惠勒公司(FW)组成的联营体(BSF)作为PMC承包商,代表业主对工程建设的全过程进行管理1.施工联合体2.施工合作体3.优点⑴多家联合承包工程项目,可以互相取长补短,合理地分配和使用资源,可以使多家资质互补。

提高联营体在工程招投标时的竞争力。

2. 通过工程联营体,承包商可以冲破地区、行业、国界的封锁,进行合作⑵承包项目。

此中突破国界的封锁往往伴随着联营体中外国企业会获得工程所在国的一些特别优惠政策,如世行和亚行的贷款项目都有在评标中享受7.5%的国内优惠政策。

(3)同时也是承包商避免相互间过度竞争、市场占有率、利益分配、增加整体抵御风险的一种选择。

(4)针对中小型企业和单位,或是资质达不到工程要求的企业和单位,可以与其它具有完整资质的大型企业联营承包工程项目,通过这种方式,得到发展的机会。

(5)工程联营给了技术单位和施工单位及其它单位之间提供了一种合作的新模式,可以在工程进行中进行技术创新,提高效率。

4.缺点---风险较大(1) 联营体内部的风险。

这是联营体所特有的风险,是因联营体内部各成员公司间发生矛盾而产生的,如选择了错误的合作伙伴,内部管理混乱,权、责、利界定不明确等因素引起,项目复杂造成工期延误或成本超支或所完成工程未达到设计要求,较高的融资成本和较长的工期使施工费用被拖欠或者成本超支等;(2) 项目特定的风险。

这是由项目本身的特点所造成的,如项目过于复杂造成工期延误或成本超支,或较高的融资成本导致施工费用拖欠,以及已完工程未达到设计要求等;(3)联营体外部的风险,是指联营体所处的外部环境所产生的风险,主要受政治及司法环境、经济和行业条件、社会条件及特殊自然条件的影响.五、平行承发包模式南京国际博览中心一期工程采用平行承发包模式,在此模式下,业主承担了几乎所有合同界面管理的责任。

1.合同结构2.优点(1)有利于缩短工期。

设计阶段与施工阶段有可能形成搭接关系,从而缩短整个建设工程工期。

(2)有利于质量控制。

整个工程经过分解分别发包给各承建单位,合同约束与相互制约使每一部分能够较好地实现质量要求。

(3)有利于业主选择承建单位。

大多数国家的建筑市场中,专业性强、规模小的承建单位一般占较大的比例。

这种模式的合同内容比较单一、合同价值小、风险小,使它们有可能参与竞争。

因此,无论大型承建单位还是中小型承建单位都有机会竞争。

业主可在很大范围内选择承建单位,提高择优性。

(4)费用控制方面,发包以施工图设计为基础,工程的不确定性低,通过招标选择施工单位,对降低工程造价有利。

3.缺点(1)合同数量多,会造成合同管理困难。

合同关系复杂,使建设工程系统内结合部位数量增加,组织协调工作量大。

加强合同管理的力度,加强各承建单位之间的横向协调工作。

(2)投资控制难度大。

这主要表现在:一是总合同价不易确定,影响投资控制实施;二是工程招标任务量大,需控制多项合同价格,增加了投资控制难度;三是在施工过程中设计变更和修改较多,导致投资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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