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施工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及经济奖惩办法
安全事故经济处罚和安全生产表彰奖励实施细则

安全事故经济处罚和安全生产表彰奖励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牢固树立“零事故”理念,坚守安全生产“红线”,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激励约束机制,促进全公司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好转,根据《关于印发〈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经济处罚办法〉的通知》(中铁股份安全〔2018〕164 号)、《关于印发〈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安全质量奖惩办法〉的通知》(中铁三局安质〔2019〕159 号),制定本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第二条安全生产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生产必须安全、安全才能生产”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预防事故发生。
第三条公司充分发挥激励约束的积极作用,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规章制度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经济处罚。
第四条安全生产激励约束坚持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
第五条本办法对责任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实施的经济处罚,不免除地方政府部门按规定给予的罚款处罚和处理,不替代公司按有关规定进行的责任追究。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安全事故经济处罚第七条对有人员死亡安全事故的经济处罚1.发生一起死亡 1 人的安全一般事故,公司对主体责任单位给予 200万元经济处罚。
公司对主体责任单位的主要领导给予 1 万元经济处罚,对该项目主要负责人给予 0.8 万元经济处罚。
2.发生一起死亡 2 人的安全一般责任事故,公司对主体责任单位给予300 万元经济处罚。
公司对主体责任单位的主要领导给予 2 万元经济处罚,对该项目主要负责人给予 1.6 万元经济处罚。
3.发生重大险情或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包含但不限于实际死亡人数尚未构成较大及以上事故的;严重不良影响是指事故被党和国家领导同志批示、被中央主流媒体中央电视台、新华社等播报或刊登、被政府或行业管理部门列入“黑名单”并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等,具体由股份公司安委会负责认定)的事故(事件),公司对主体责任单位给予 400 万元经济处罚。
施工企业安全风险抵压金制度(5篇)

施工企业安全风险抵压金制度为进一步落实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充分调动全员安全生产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强化安全管理,控制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在公司所属单位实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
第四十七条交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人员范围:公司管理层及机关所有人员、施工分公司机关和项目全体人员、子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和安全负责人。
子公司安全负责人应由子公司下文并报公司安全监察局批准。
第四十八条公司依据制度制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
分(子)公司及项目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以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的方式明确交纳额度和返还条件。
公司与分(子)公司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分公司与施工项目签订项目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
公司管理层及机关交纳安全风险抵押金与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和公司月安全生产管理成果挂钩。
第四十九条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上交。
公司管理层及机关所有人员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交纳额度:由公司安监局提出方案、总经理审核、董事长批准。
公司管理层及机关人员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按季度交纳,每季度第一个月____日前交纳,不按规定上交安全风险抵押金的不予考核兑现。
分公司经理按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确定的数额交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并在签订年度目标责任书后____日内一次性交纳到公司财务部。
分公司书记、副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科长(主持安全科工作的副科长)和其他班子成员分别按分公司经理的0.5倍比例交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分公司机关其他人员为0.1~0.4倍。
生产类控股子公司经理按上年度公司完成产值的万分之1.5交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并在签订年度目标责任书后____日内一次性交纳到公司财务部。
非生产类控股子公司经理交纳____元不等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具体交纳数额由安全监察局制定,董事长批准后执行,并在签订年度目标责任书后____日内一次性交纳到公司财务部。
项目实行全员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
项目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交纳额=项目安全风险抵押金基数____难度风险系数。
工程项目精细化管理文件干部学习教育测(B卷)

中国中铁五局集团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工程项目精细化管理文件干部学习教育测试(B卷)(本试卷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单位:姓名:一、单项选择题(共30题,每题1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最符合题意)1.根据《中国中铁关于加强作业层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中铁股份劳社〔2014〕182号),作业层队伍组织管理体系分为:()A.核心层、紧密层、半紧密层B.核心层、紧密层、普通层C.核心层、松散层、半松散层D.核心层、半核心层、紧密层2. 工程项目业绩考核永久否决指标是()。
A.安全或质量责任事故B.目标利润C.营业收入D.形象进度3.《中国中铁关于重申若干财经纪律的通知》禁止()以外部门牵头办理担保业务。
A.法律B.经营C.成本D.财务4.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强制性贯彻〈隧道施工安全九条规定〉实施细则》(中铁股份安全﹝2014﹞188号)主要适用于()项目。
A.地铁施工B.隧道施工C.盾构施工D.深基坑施工5.凡需进行分包的工程项目,原则上要实行公开竞标选择劳务企业,做到公平竞争、择优录用。
原则上( )以上的分包项目由三级公司负责组织集中招标或议标。
A.100万元 B.200万元 C.300万元 D.500万元6.《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精细化管理办法(试行)》适用于股份公司、二级公司和三级公司(统称公司)在建的国内外( )项目。
A.铁路工程B.各类工程C.直管工程D.公路工程7.中国中铁全面深化改革包括()项改革工程。
A.8B.16C.24D.328.为从源头上规范投标行为,提高订单质量,《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加强国内施工项目投标评审管理的指导意见》要求各级公司对拟投标项目要编制()。
A.《项目投标可行性报告》B.《项目投资可行性报告》C.《项目招标文件》D.《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9.建筑企业“营改增”后,建筑企业需严格按照增值税的()计算确认销项税额,同时按照已取得并认证通过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相关进项税额,以销项税减去进项税计算缴纳增值税。
关于印发《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经济奖惩办法(试行)》的通知

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文件中铁三安〔2014〕424号关于印发《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经济奖惩办法(试行)》的通知集团公司各单位:为深入贯彻国家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国资委《中央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实施细则》,进一步完善企业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履行和奖惩机制,调动各系统、各单位、各片区和各部门相关负责人全面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企业健康平稳发展,根据《关于印发〈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经济奖惩办法(试行)〉的通知》(中铁股份安全〔2014〕170号),集团公司研究制定了《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经济奖惩办法(试行)》,经2014年11月7日第6次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2014年11月26日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经济奖惩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企业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履行和奖惩机制,调动各系统、各单位、各片区和各部门相关负责人全面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企业健康平稳发展,根据《关于印发〈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经济奖惩办法(试行)〉的通知》(中铁股份安全〔2014〕170号),制定《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机关本部安全生产经济奖惩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经济奖惩坚持重奖重罚和公平公正的原则,促进各系统、各单位、各片区和各部门负责人积极履行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第二章适用范围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主要领导以外的其他领导班子成员、集团公司安委会成员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相关责任人员;从事基建业务施工的各子分公司(二、三、四、五、六公司、西南公司、西北公司、线桥公司、建安公司、运输公司、电务公司、广东公司、华东公司、天津公司)主要负责人(包括执行董事、党委书记、总经理)和集团公司直属指挥(经理)部班子成员(本办法中统称为“安全生产责任人员”)。
施工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奖惩制度(3篇)

施工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奖惩制度是指对施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后,根据其表现给予相应的奖励或惩罚措施的制度。
下面是一个可能的施工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奖惩制度的示例:一、奖励制度:1. 完成施工任务并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给予表彰和奖金;2. 严格按照施工方案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的,给予表扬和奖金;3. 勤勉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及时发现并解决安全隐患的,给予奖励;4. 积极参与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的,给予奖金;5. 对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或团队,给予嘉奖和奖金。
二、惩罚制度:1. 发生一般事故的,责令限期整改,并处以经济处罚;2. 发生较大事故的,责令停工整改,并处以较大金额的经济处罚;3. 发生重大事故的,责令停工整改,并处以较高金额的经济处罚;4. 故意瞒报事故或虚报事故的,给予严厉警告,并处以较高金额的经济处罚;5. 严重违反安全规程或法律法规,导致重大事故的,取消相关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证书,并追究法律责任。
以上只是一个示例,具体的施工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奖惩制度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进行制定。
施工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奖惩制度(2)是为了确保施工工地安全生产,保障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促进施工工作的有序进行而制定的一套考核奖惩制度。
以下是对施工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奖惩制度的详细介绍。
一、考核目的和原则1. 考核目的:通过对施工工地安全生产的考核,评估各责任主体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程度,发现问题并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有效提升施工工地的安全生产水平。
2. 考核原则:科学公正、客观准确、激励与惩戒相结合、责任明确、奖惩有序。
二、考核内容和权重1. 工地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权重30%):包括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岗位操作规程、应急救援预案等的是否建立并严格执行。
2. 安全培训与教育情况(权重20%):包括安全操作培训、安全教育、应急演练等的开展情况和工人参与情况。
3. 安全生产设施的配备和维护情况(权重15%):包括消防设施、防护设备、安全标识等的配备是否齐全,并定期进行维护检查。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施工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及经济奖惩办法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施工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及经济奖惩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牢固树立“零事故”理念,坚守安全生产“红线”,强化层级管理,狠抓责任落实,夯基础,保安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总要求,进一步调动企业各级负责人全面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切实保障员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坚持分级管理、促进岗位履责、践行重奖重罚、秉持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
第二章适用范围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股份公司主要从事基建业务的施工单位(中铁一至十局、大桥、隧道、建工、电气化局、中铁武汉电气化局、航空港、港航、上海局)领导班子成员、三级子分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及项目班子成员。
不包括安全生产总监及主要生产部门管理人员(包含但不限于安质部门、工程管理部门、施工技术管理部门、物资设备管理部门、项目管理部门、成本管理部门)。
第四条本办法在基建业务板块试行后,待条件成熟时,在其它业务板块逐步实施。
第三章安全生产风险抵押标准第五条二级施工企业领导班子成员的个人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统一缴纳至中国中铁财务部,按照下表基数及比例缴纳。
- 1 -第六条三级施工型子分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的个人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统一缴纳至二级施工企业财务部门,原则上按照下表第七条二级施工企业直属项目班子成员、三级子分公司所属项目班子成员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上级考核单位依据年度施工计划产值确定,年度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额原则上不低于1万元、且不高于15万元。
- 2 -第四章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扣减标准第八条二级施工企业年度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死亡、事故起数或死亡人数达到下列条件之一的,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质量或生产的领导、对应分管项目或片区的领导、其他领导(工会、纪委)的个人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按照下表比例对领导班子成员个人缴纳的风险抵押金进行扣减。
8.1一般事故考核:- 3 -8.2较大及以上事故考核:- 4 -8.3扣减说明8.3.1表中规定的风险抵押扣减标准为发生1起生产安全事故的扣减比例,年度内发生1起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按照相应比例叠加进行扣减。
中铁股份安全 关于印发中国中铁股份 公司施工企业安全产经济奖惩办法 试行 的通知

中铁股份安全﹝2014﹞170号关于印发《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施工企业 安全生产经济奖惩办法(试行)》的通知股份公司各子、分公司,各直属项目部、指挥部:根据国家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按照国资委《中央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实施细则》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体系,改进企业安全生产管控长期以来罚多奖少的状况,运用激励机制原理,加大奖罚力度,强化层级管理,调动企业负责人全面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切实保障员工生命安全,股份公司制定了《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经济奖惩办法(试行)》,并经10月27日第19次总裁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 1 —真贯彻落实。
中国中铁2014年10月28日 — 2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经济奖惩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牢固树立“零事故”理念,坚守安全生产“红线”,强化层级管理,狠抓责任落实,夯基础,保安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总要求,进一步调动企业负责人全面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切实保障员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坚持分级管理、促进岗位履责、践行重奖重罚、秉持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
第二章 适用范围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股份公司下列从事基建业务施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中铁一至十局、大桥、隧道、建工、电气化局、航空港、港航、上海、中铁武汉电气化局。
企业主要负责人指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职务兼任时,不重复奖励或处罚。
第四条 本办法在基建业务板块有关施工企业试行后,条件成熟时,逐步在其它业务板块实施。
第三章 安全生产预奖励标准第五条 每个考核年度对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按照以下标准进行安全生产预奖励。
— 3 —1.施工企业上年度基建营业收入≤100亿元,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预奖励15万元/人(税后)。
2.施工企业上年度基建营业收入>100亿元,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预奖励额(税后)按以下公式计算:安全生产预奖励额(万元/人,保留至小数点后1位)=15万元+(上年度基建营业收入(亿元)-100亿元)*5万元/(100亿元)3.当企业主要负责人职务发生变动不再适应本办法时,其实际考核计算天数以考核年度日历天数为基准(以任职令时间为准),核算其年度已任职时间的预奖励金额,剩余额度扣回。
施工单位安全风险抵押金考核管理办法

安全风险抵押金考核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树立“零事故”理念,坚守安全生产“红线”,强化层级管理,狠抓责任落实,夯基础,保安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总体要求,进一步调动各级管理人员全面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切实保障员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坚持分级管理、促进岗位履责、践行重奖重罚、秉承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二章适用范围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项目部、代局指、区域指挥部领导班子正职。
第四条兼任职务人员按就高原则办理,不重复奖励或处罚。
第三章安全风险抵押金交纳标准第五条考核期内相关人员安全风险抵押金交纳标准,由公司分管领导组织工程管理部、安质部根据各单位承担施工任务的施工产值、施工难度和风险大小等因素提出风险抵押金缴纳额度建议,报公司安委会研究确定。
1.承担危险性较大、年度施工产值较高、施工技术含量较大难度较高的铁路营业线和隧道地铁施工任务的单位,党政正职交纳安全风险金4万元,生产副职交纳安全风险金2.8万元。
2.承担其他施工任务的单位,党政正职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3万元,生产副职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2.1万元。
第四章安全风险抵押金考核奖励标准第六条安全风险抵押金实行年度考核,半年预兑现。
第七条考核期内,按照以下标准对责任单位相关人员进行处罚。
1.发生一般及以上责任死亡事故和铁路交通一般C类及以上事故,扣除责任单位相关人员全部风险抵押金;2.发生铁路交通一般D类事故,每发生一次,扣除责任单位相关人员全部风险抵押金的50%;3.发生给企业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铁路行车及其他事件,发生交通责任事故、火灾、爆炸、机械设备等事故(无人员伤亡),每发生一次,扣除责任单位相关人员全部风险抵押金的30%;4.发生重伤责任事故,每重伤一人,扣除责任单位相关人员全部风险抵押金的20%;5.发生轻伤事故,每轻伤一人次,扣除责任单位相关人员全部风险抵押金的10%;6.因发生安全问题,导致在地市级及以上范围内被限制招投标的,扣除责任单位相关人员全部风险抵押金的60%;7.因安全管理方面存在问题被地方政府、行业主管部门、业主和中国中铁内部各级指挥部通报、发函、约谈公司主要领导等,根据问题严重程度扣除责任单位相关人员全部风险抵押金的20%-40%;8.被地市级及以上电视、电台、报纸、政府官方网站等新闻媒体曝光并造成恶劣影响的,扣除责任单位相关人员全部风险抵押金的30%;9.集团公司、集团公司片区安全生产督导组和公司在各类检查过程中每下发一份一般安全隐患通知书、较大安全隐患通知书、重大安全隐患指令书,分别扣除责任单位相关人员全部风险抵押金的3%、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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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施工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及经济奖惩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牢固树立“零事故”理念,坚守安全生产“红线”,强化层级管理,狠抓责任落实,夯基础,保安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总要求,进一步调动企业各级负责人全面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切实保障员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坚持分级管理、促进岗位履责、践行重奖重罚、秉持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
第二章适用范围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股份公司主要从事基建业务的施工单位(中铁一至十局、大桥、隧道、建工、电气化局、中铁武汉电气化局、航空港、港航、上海局)领导班子成员、三级子分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及项目班子成员。
不包括安全生产总监及主要生产部门管理人员(包含但不限于安质部门、工程管理部门、施工技术管理部门、物资设备管理部门、项目管理部门、成本管理部门)。
第四条本办法在基建业务板块试行后,待条件成熟时,在其它业务板块逐步实施。
第三章安全生产风险抵押标准第五条二级施工企业领导班子成员的个人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统一缴纳至中国中铁财务部,按照下表基数及比例缴纳。
- 1 -第六条三级施工型子分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的个人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统一缴纳至二级施工企业财务部门,原则上按照下表第七条二级施工企业直属项目班子成员、三级子分公司所属项目班子成员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上级考核单位依据年度施工计划产值确定,年度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额原则上不低于1万元、且不高于15万元。
- 2 -第四章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扣减标准第八条二级施工企业年度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死亡、事故起数或死亡人数达到下列条件之一的,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质量或生产的领导、对应分管项目或片区的领导、其他领导(工会、纪委)的个人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按照下表比例对领导班子成员个人缴纳的风险抵押金进行扣减。
8.1一般事故考核:- 3 -8.2较大及以上事故考核:- 4 -8.3扣减说明8.3.1表中规定的风险抵押扣减标准为发生1起生产安全事故的扣减比例,年度内发生1起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按照相应比例叠加进行扣减。
8.3.2若事故发生在同一项目或片区,则扣减同一项目或片区的领导;若事故发生在不同项目片区或不同系统业务,则按事故发生项目片区或系统业务的起数分别对不同分管项目片区或业务的领导进行扣减或叠加扣减。
8.3.3施工企业迟报生产安全事故的按1.5倍扣减扣完为止。
第九条三级施工型子分公司年度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死亡、事故起数或死亡人数达到下列条件之一的,对三级公司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质量或生产的领导、对应分管项目或片区的领导、其他领导(工会、纪委)的个人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按照下表比例对领导班子成员个人缴纳的风险抵押金进行扣减。
9.1事故考核:- 5 -9.2扣减说明9.2.1表中规定的风险抵押扣减标准为发生1起生产安全事故的扣减比例,年度内发生1起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按照相应比例叠加进行扣减。
9.2.2若事故发生在同一项目或片区,则扣减同一项目或片区的领导;若事故发生在不同项目片区或不同系统业务,则按事- 6 -故发生项目片区或系统业务的起数分别对不同分管项目片区或业务的领导进行扣减或叠加扣减。
9.2.3施工企业迟报生产安全事故的按1.5倍扣减。
第十条二级施工企业直属项目班子成员、三级子分公司所属项目班子成员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扣减标准由上级考核单位依据项目风险等级动态确定,原则上发生生产安全一般事故每起扣减比例不低于50%、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全额扣减。
第十一条事故考核中不包含地震、台风、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及其它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事故。
第五章安全生产风险返还标准第十二条二级施工企业、三级施工型子分公司领导班子成第六章安全生产经济处罚第十三条二级施工企业考核年度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 7 -人员死亡的,除执行本办法第五章第八条规定外,中国中铁同时按照下列标准对主要负责人和相关分管负责人分别进行经济处罚。
1. 发生较大事故(死亡3-4人)扣罚:3万元/起。
2. 发生重大险情或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含实际死亡人数尚未构成较大及以上事故的)扣罚:3万元/起;3. 发生较大事故(死亡5-7人)扣罚:4万元/起;4. 发生较大事故(死亡8-9人)扣罚:5万元/起;5. 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扣罚:10万元/起;6. 迟报生产安全事故另外扣罚3万元/起,瞒报生产安全事故另外扣罚10万元/起。
7. 发生1起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按照本条1-6款相应额度叠加进行扣罚,累计罚款上限为15万元。
第十四条三级施工型子分公司考核年度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死亡的,除执行本办法第五章第九条规定外,由二级施工企业同时按照下列标准对主要负责人和相关分管负责人分别进行经济处罚。
1.发生一般事故扣罚:3万元/起;2.发生重大险情或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含实际死亡人数尚未构成较大及以上事故的)扣罚:3万元/起;3.发生较大事故(死亡3-4人)扣罚:5万元/起;4.发生较大事故(死亡5-7人)扣罚:7万元/起;5.发生较大事故(死亡8-9人)扣罚:10万元/起;6.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扣罚:15万元/起;- 8 -7. 施工企业迟报生产安全事故另外扣罚5万元/起,瞒报生产安全事故另外扣罚20万元/起。
8. 发生1起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按照本条1-7款相应额度叠加进行扣罚,累计扣罚上限为30万元。
第十五条二级施工企业直属项目、三级子分公司所属项目考核年度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死亡的,除执行本办法第六章第十条规定外,由上级考核单位同时对主要负责人和相关分管负责人分别进行经济处罚。
原则上发生生产安全一般事故每起处罚不低于3万元/人、发生重大事故每起处罚不高于20万元/人。
第六章安全生产经济奖励第十六条股份公司对安全生产管理先进的二级施工企业进行专项经济奖励。
(按2014年计算,中铁二512.2、三318.3、六214.4、八200.9、九150.4、大桥245.7、建工288.9、武汉78.5、港航97.2、航空港135.9、上海局126.0共11家单位(基建营业收入合计2368.4亿元)获奖,奖金总计7105.2万元)16.1奖励条件16.1.1企业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地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规定和股份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16.1.2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健全,保证体系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位,安全生产自检自控体系有效运行。
16.1.3企业完成年度计划基建营业额(含中期调整)。
16.1.4考核年度内未发生一般及以上事故和铁路交通一般B类及以上事故。
- 9 -16.1.5考核年度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年度内百亿元基建营业额死亡人数低于0.5人,且一般事故总量不大于2起。
16.2 奖励标准奖励金额(万元)=α*β*基建营业额(亿元)*3万元/亿元。
α—难度调整系数。
中铁隧道集团为1.2;中铁建工、电气化、武汉电气化为0.9;其他单位难度调整系数为1.0。
β—事故调整系数。
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为1.0,年度内发生事故但百亿元基建营业额死亡人数低于0.5人为0.9。
第十七条股份公司对安全生产管理先进的三级施工型子分公司进行专项经济奖励,总数不超过50家,按照年度完成的基建营业收入分配名额。
(预计每家平均产值40-50亿,奖励金额合计4000-5000万元)17.1奖励条件17.1.1企业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地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规定和股份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17.1.2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健全,保证体系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位,安全生产自检自控体系有效运行。
17.1.3企业完成年度计划基建营业额(含中期调整)。
17.1.4考核年度内未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和铁路交通一般事故。
17.2 奖励标准奖励金额(万元)=基建营业收入(亿元)*2万元/亿元。
第十八条二级施工企业对三级子分公司和直属项目部、三级子分公司对所属项目的安全生产经济奖励参照本规定自行制- 10 -定,原则上不高于股份公司的奖励标准,且表彰总数量(个)比例不大于20%。
第十九条股份公司党政工团开展年度安全生产“一先两优”评比表彰活动,即评比表彰一批“安全生产先进个人、优秀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优秀青年安全监督岗”,并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1万元。
评比表彰数量为:“安全生产先进个人”70名;“优秀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15名;“优秀青年安全监督岗”15名。
(奖励金额合计100万元)19.1评选表彰对象19.1.1“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称号授予在安全生产(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管理人员、安质检人员、技术人员。
19.1.2“优秀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称号授予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成绩突出的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
19.1.3“优秀青年安全监督岗”称号授予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青年安全监督岗岗员。
评比表彰活动重点倾斜施工一线(车间)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评比表彰人员不包含股份公司机关、各集团公司(工厂、设计院、投资公司、直属指挥部)机关等机构管理人员。
在投资公司和直属指挥部属施工的项目经理部人员由投资公司、直属指挥部直接推荐,各集团公司不再另行推荐此类项目人员参加评选活动。
19.2 评选条件19.2.1“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应达到的条件:19.2.1.1年度个人所在的单位(三级子、分公司)或项目(车间等)未发生任何安全质量事故;个人所在的建筑施工单位或项目2年内须获得过股份公司或省级以上安全文明标准工地(车间)或优质工程奖等荣誉。
19.2.1.2个人重视安全质量工作,在单位或项目机构设置、人员配备、规章制度建立与落实、隐患排查整改、确保安全投入、反“三违”、培训教育等工作方面成绩显著。
19.2.1.3个人在单位或项目(车间等)施工方案编制过程中认真负责,所编方案科学合理,其所在项目专项方案(操作规程等)覆盖全面,安全技术交底详细且检查落实到位。
19.2.1.4个人熟悉并组织本单位或项目(车间等)严格执行安全质量法律法规、规范规定和规章制度,完善和创新了安全质量管理制度和办法,在推进安全质量管理科学化、信息化、规范化、标准化方面有突出贡献。
19.2.1.5个人在单位或项目(车间等)安全质量大检查(稽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认真细致、大胆负责,促进和推动了安全质量自检自控体系有效运行,隐患整改到位,有效防范事故发生。
19.2.1.6热爱本岗工作,解决现场安全质量问题能力强,在日常工作中认真履行岗位安全质量职责,业绩突出。
从事本职岗位工作满3年及以上。
19.2.2“优秀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应达到的条件:19.2.2.1了解、掌握部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规定和规章制度,并应用于监督他人严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