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超市应当执行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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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是指超市为了保障食品的安全、卫生和质量,确保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

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 供应商管理:超市应建立并严格执行供应商的准入和审查制度,确保供应商具备相关资质和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2. 食品采购和接收管理:超市应有明确的采购程序,确保食品的品质和安全,对进货商品进行验收,确保符合相关标准。

3. 食品储存和保管:超市应建立食品储存和保管制度,包括食品的分类储存、温度控制以及防潮、防虫等措施,以保障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4. 食品加工和烹饪:超市应对食品加工和烹饪过程进行管理,确保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符合卫生要求,并严格控制食品的加工温度、时间等关键环节。

5. 食品卫生检测:超市应建立食品的卫生检测制度,对食品进行定期检测,确保食品无污染,并及时对不合格产品进行处理。

6. 食品销售和追溯管理:超市应建立食品销售和追溯管理制度,确保食品的标签信息准确,能够追溯到供应商和生产环节,以确保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7. 员工培训和意识提升:超市应对员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提高其对食品安全的重视程度,加强食品安全意识。

8. 投诉处理和风险控制:超市应建立完善的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消费者的投诉和意见,对食品安全风险进行及时控制和处理。

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实施可以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和健康,为超市树立良好的信誉和形象。

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版

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版

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超市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人身安全和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风险控制、全程管理、社会共治的原则。

第三条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应包括食品采购、储存、运输、销售、加工、废弃等环节。

第四条超市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和从业人员的职责,落实食品安全管理措施。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度第五条超市应设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第六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每天检查各部门、各岗位的卫生状况和岗位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并做好登记。

第七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每月组织一次卫生检查,单位负责人应每季度组织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工作。

第八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在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应立即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第九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有关法规和知识的培训,培训合格者才允许从事食品流通经营。

第十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执行食品安全标准,协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监测。

第三章食品进货查验制度第十一条超市应建立健全食品进货查验制度,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第十二条食品经营者必须遵守食品进货查验制度。

第十三条超市应查验供货方主体资格合法的有效证件,并按批次向供货方索取证明食品质量符合标准或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并保存原件或者复印件。

第十四条超市应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内容包括: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商标、性能、用途、生产批号、产品标准号、定量包装、限期使用商品的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质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商品损坏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食品的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语。

第十五条超市应建立健全食品进货记录制度,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商信息等内容,并保存相关票证。

超市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

超市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

超市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相关推荐超市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

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超市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超市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1大型超市(卖场)同样存在食品安全隐患,只是在隐患的部位、种类上与小型食杂店有所不同一般来说,大型超市(卖场)管理理念较新,商业经验丰富,较受消费者欢迎,但因此而忽略细节管理的现象也比较普遍。

据统计,近年来工商机关和消费者保护组织接到的大型超市(卖场)类申(投)诉数量有所增加,申(投)诉内容主要集中在食品变质,新鲜果蔬农药残留量超标,销售过期食品(包括赠品过期),食品添加剂超标,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标注及QS标志等不全,进口食品无中文标志等。

从食品类别看,问题最多的是鲜肉及肉制品,问题较多的是休闲食品。

出现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大型超市(卖场)在食品采购时验收不认真,把关不严格,虽有相关制度,但执行不力,形同虚设。

1.重经济利益而忽视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在进货环节,一些地理位置好、知名度高、客流量大的大型超市(卖场)由于竞争优势相对较大,容易利用这种竞争优势,对供货商实施压价,以降低自身经营成本。

另有一些大型超市(卖场)则是过分信任供货商,尤其是对那些合作多年的供货商,在进货时忽视食品质量查验,推卸自身应依法承担的食品检验检测责任,而将食品安全的把关责任完全交给供货商,导致农药残留量超标、食品添加剂超标的农副产品和生鲜食品流入大型超市(卖场)。

在运输环节,一些大型超市(卖场)的运输设备、临时储存设施不过关,不能满足生鲜食品储存、消毒的基本要求,导致食品变质或过期。

在销售环节,一些大型超市(卖场)的设备不能完全满足食品安全需求。

当有些食品保鲜期因设备原因缩短时,有的大型超市(卖场)人为涂改生产日期,欺瞒消费者。

在存储环节,一些大型超市(卖场)对相关设施投入不足。

超市食品安全规章制度

超市食品安全规章制度

超市食品安全规章制度现在越来越多人选择在超市购买食品,因此超市也要做好食品的卫生安全工作。

那么超市食品安全规章制度是怎么拟定的?下面作者给大家带来超市食品安全规章制度5篇,希望大家喜欢!超市食品安全规章制度11、超市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并按许可项目的内容亮证经营。

学校超市的法定代表人是食品卫生责任人,负责超市的食品卫生工作。

超市若出售变质,过期食品,发生学生食物中毒,超市负责人负完全责任。

2、建立健全的卫生管理制度和详细的台帐制度,并有具体措施保证落实。

3、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卫生法律法规,不采购、不销售、不制售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品。

随时检查每批上架食品的标签标识,保证内容规范完整。

及时清理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4、上岗前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培训合格证明后方能上岗。

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

5、直接接触散装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操作时带口罩、手套和帽子,不准佩带戒指、手镯、手表等饰物,不得留长指甲、染指甲,工作服应盖住外衣,头发不得露于帽外,手部有外伤应临时调离岗位。

6、从业人员工作时不准吸烟、吃食物或从事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活动,不准穿工作服上厕所或远离工作场所。

7、个人的衣物、药品、化妆品等不得存放在食品加工区及经营区内。

8、定型包装食品的产品标签内容应符合《食品标签通用标准》(GB7718)要求,食品标签不得与包装容器分开,不得模糊或脱落,生产日期与保质期在同一包装上。

有中文标识,标出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批号或代号、规格、配方或主要成分、保质期限、食用方法并符合“GB7718”的有关规定。

产品标签、说明书不得有夸大或虚假的宣传内容。

9、散装食品必须符合卫生部《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的规定:有防尘材料遮盖,并设有禁止消费者触摸的标志。

设专人负责销售,并为消费者提供分拣及包装服务。

10、散装食品在适当的显著位置上标有食品名称、配料表、生产者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食用方法等。

商场超市应当执行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商场超市应当执行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商场超市应当执行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食品安全管理概述食品安全是人们日常生活中非常重要的一个方面。

商场超市作为食品的供应、销售和储存的场所,应当制定并执行严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提供给消费者的食品安全可靠。

本文档将详细介绍商场超市应当执行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

二、食品采购管理商场超市在选择供应商时应当充分了解供应商的信誉和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其提供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商场超市应当建立食品供应商核查制度,对新的食品供应商进行评估,并定期进行供应商的复查。

同时,商场超市应当与供应商签订食品安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责义务,以确保从供应环节上保证食品安全。

三、食品安全质量控制商场超市应当建立食品安全质量控制体系,对食品进行质检,并确保食品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

商场超市应当进行食品的验收检验,要求供应商提供食品的质量检验报告,并对食品进行抽检。

四、食品储存和陈列管理商场超市应当建立合理的食品储存和陈列管理制度,确保食品的保存期限和储存环境符合要求。

商场超市应当定期检查食品的保质期,并对即将过期的食品进行处理,以免对消费者造成食品安全隐患。

五、食品包装管理商场超市应当对食品的包装进行严格管理,确保食品包装的完整性和卫生性。

商场超市应当对食品包装进行检查,发现破损或变质的包装应立即处理,避免对食品质量造成影响。

六、食品安全培训与执法检查商场超市应当开展食品安全培训,确保员工具备食品安全意识和知识。

商场超市应当配备专业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制定和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且接受执法部门的食品安全检查。

七、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商场超市应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定期组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以确保在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置,保护消费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八、食品安全记录管理商场超市应当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记录管理制度,对食品的采购、储存、陈列、包装等环节进行记录,并保留一定期限的记录。

大中型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大中型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大中型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大中型超市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成立食品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处理食品安全事故。

2. 设立食品安全管理部门,负责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工作,包括进货查验、储存、销售、退市、废弃等环节。

3. 各相关部门应配合食品安全管理部门的工作,确保食品安全。

三、进货查验与索证索票1. 采购人员应具备食品安全知识,了解所采购食品的生产工艺、质量标准等。

2. 采购人员应审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验明食品合格证明和食品标识。

3. 采购人员应索取以下资料:(1)营业执照;(2)食品生产许可证;(3)食品质量检验报告;(4)食品卫生许可证;(5)食品标签标识;(6)进口食品的报关单和检疫证明;(7)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4. 进货查验记录应真实、完整、可追溯,保存期限不少于两年。

四、储存与运输1. 食品储存场所应具备以下条件:(1)干燥、通风、清洁;(2)温度、湿度适宜;(3)防虫、防鼠、防污染;(4)设有明显的食品标识和分类分区。

2. 食品运输工具应保持清洁,避免食品污染。

3. 储存和运输过程中,应严格按照食品标签标识的要求进行。

五、销售与售后服务1. 销售人员应具备食品安全知识,了解所销售食品的特性。

2. 销售人员应定期检查食品质量,发现变质、过期等不合格食品,应立即下架、退市。

3. 销售人员应向消费者提供食品质量、营养成分等相关信息,解答消费者疑问。

4. 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保障消费者权益。

六、废弃与处理1. 废弃食品应分类存放,避免交叉污染。

2. 废弃食品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3. 废弃食品处理记录应真实、完整、可追溯,保存期限不少于两年。

七、培训与教育1. 定期对员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员工食品安全意识。

超市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超市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条总则为了保障超市销售的食品安全,维护消费者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食品安全管理组织1. 超市应设立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明确负责人,负责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2. 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应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培训、教育及宣传活动。

第三条食品安全管理职责1. 超市应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并按照许可项目内容亮证经营。

2. 超市应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和详细的台帐制度,保证食品卫生法律法规的落实。

3. 超市不得采购、销售、制售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品,及时清理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4. 超市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培训合格证明后方能上岗。

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

5. 超市应严格执行食品操作规范,保证食品加工、销售过程的卫生。

6. 超市应建立健全食品进销台帐制度,记录食品的进货时间、来源、名称、规格、数量等内容,以及销售的食品名称、流向、时间、规格、数量等内容。

7. 超市应实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审验食品生产者或者供货者的经营资格,验明食品合格证明和食品标识。

8. 超市应实行质量承诺制度,对其经营的食品的质量保证进行承诺,采取质量先行负责、质量三包等方式,落实质量承诺责任和违反质量的责任。

9. 超市应严格执行食品下架退市制度,对自行检查出有质量问题的食品、超过保质期、保存期的食品和行政监管机关公布的不合格食品,及时采取停止销售,退回供货方、销毁等有效措施。

10. 超市应建立健全食品召回制度,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食品进行召回,并立即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

11. 超市应建立健全消费者投诉处理制度,及时处理消费者的投诉,保障消费者权益。

第四条从业人员管理1. 超市从业人员应具备食品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2. 从业人员在上岗前应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

3. 从业人员应接受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

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旨在提高超市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目的是为了保障消费者的安全和利益。

适用对象为超市与其合作的所有食品生产商、食品销售商、食品检测机构和质量检验机构,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一、食品安全监管1、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妥善处理有关食品安全事宜;2、按照国家规定组织定期对超市食品进行检测,及时发现问题及及时处理;3、制定有关检测和检验标准,定期调整检测和检验标准,保证食品安全;4、定期邀请食品检测机构和质量检验机构进行回访,保证食品安全;5、设立专门部门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和监督;6、及时调整超市的食品安全管理系统,以适应社会发展和食品技术变化。

二、食品安全管理1、超市管理部门应根据国家有关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生产经营过程,及时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广泛宣传,做到知晓食品安全管理,知晓食品安全法律法规。

2、超市要严格按照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组织定期检查食品安全,确保食品在生产、检测、运输、储存和销售中的安全性。

3、超市要及时更新食品安全管理系统,制定病虫害防治措施,加强货物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食品质量和安全。

4、超市对进货单位(供应商)要求严格,制定出厂检验报告,加强对进货食品的抽样检验,保证食品安全和质量。

5、超市应当设置食品安全投诉处理系统,及时处理食品安全投诉,确保消费者权益得到保障。

三、培训和检查1、超市需要将食品安全知识和管理经验纳入培训计划,保证每位职工都有必要的食品安全知识和管理经验;2、超市要定期检查食品安全系统,确保食品安全管理系统按照规定运行;3、超市要定期检查进货物流程,确保进货合格率,以确保食品安全;4、超市要及时处理食品安全事件,并进行案情调查分析,并及时反馈。

以上是本制度的主要内容,希望每一家超市都能严格执行,以确保食品安全,为消费者提供质量优质的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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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超市应当执行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近几年来,我国媒体披露食品方面的问题特别多,如:工业酒精勾兑的白酒、工业醋酸兑制食醋、工业盐酸加工酱油,加三聚氰胺的奶制品、加苏丹红的辣椒油等调味品、含“瘦内精”的猪肉、硫化物超标的笋干等等,这些问题的发生说明了食品经营者在食品安全管理方面存在漏洞。

为服务商场超市守法经营,规范经营,根据《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商场超市建立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应当包括以下制度:
一、食品经营企业应完善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职工培训并建立培训档案,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加强食品检验。

《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二条和《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

二、食品经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和健康档案制度。

食品经营从业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要及时将其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

食品经营者安排患有上述疾病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工商机关按《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七条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食品经营者聘用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食品经营的,工商机关依据《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

三、食品经营管理人员从业限制制度。

《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二条规定:被吊销食品生产、流通或者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单位,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5年内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食品经营者如果聘用上述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人员从事食品经营管理工作的,吊销许可证。

四、食品进货查验制度和食品经营企业进货查验记录批发销售记录制度。

(一所有的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都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1、查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应当按食品品种和批次查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质量检验合格报告、进口食品的商检证明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文件。

2、要留存供货商的相关证照复印件、食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备查,以便证明自己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证明自己进货来源合法,万一出现食品安全问题,既能请求工商机关依法从轻、减轻乃至免予处罚,还有助于向厂家和供货商索赔。

3、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可将有关资料复印件留存分店备查,或者采用信息化技术联网备查。

但并非由总部统一配送的食品,仍然由分店自己查验。

4、食品经营者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的,由工商机关依《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七条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
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二食品经营企业要认真履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或批发销售记录义务。

1、食品经营企业要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相关信息的进货票据,并按照
供货商或进货时间等标准,将载有记录内容的票据统一规范装订或者粘贴成册。

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2、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可将有关资料复印件留存分店备查,或者采用信息化技术联网备查。

3、食品经营企业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由工商机关依《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七条查处。

包括:无记录、记录不真实、记录未保存2年。

五、食品贮存、销售和库存清理管理制度。

(一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

A、按照《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七条第(六项的要求,贮存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毒,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

如:冷鲜肉适宜保存温度是0至4度;各种散装散装要分离存放;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要有清洁的外罩或覆盖物。

B、贮存散装食品,应当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如此标记散装食品,一是便于区分识别;二是及时清理变质或超保质期食品;三是便于发现问题食品时及时与厂家取得联系,通知厂家召回,尽早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四是便于政府监管。

(二食品经营者销售食品要符合安全要求。

A、销售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

B、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

C、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D、销售生鲜食品和熟食制品,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所需要的温度、空间隔离等特殊要求,防止交叉污染。

要将食品与非食品分别陈列,要避开有毒、有害物质。

E、销售预包装食品,应当按照标签标示的警示要求和注意事项上架销售。

如食品上架陈列的温度、温度、通风等要求,对儿童、老人、孕妇、产妇、病人等特殊人群适宜和禁忌食品应当分开上架陈列或销售时销售分别提示。

(三食品经营者应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以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一是凡食品生产者召回的食品,食品经营者应如实记录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和超过保质期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或生产日期、退货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退货单据,并建档留存备查。

二是食品经营者销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和超过保质期食品,应将外包装一并销毁,并如实记录该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或生产日期、销毁时间和地点、销毁方式方法、承销人、监销人等内容。

鼓励有条件的经营者一并保留可供追踪的影像资料等。

(四食品经营者未按规定要求贮存、销售食品或者清理库存食品的,由工商机关依《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七条查处。

七、预包装食品标签管理制度。

(一预包装食品的标签,应当如实标明法定事项。

预包装食品标签应当标明10类法定事项:1、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2、成分或者配料表;3、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4、保质期;5、产品标准代号;6、贮存条件;7、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8、生产许可证编号;9、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其标签还应当标明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10、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必须标明的其他事项。

(二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应当清楚、明显,容易辨识。

(三
食品的标签、
说明书,
不得含有虚假、
夸大的内容,
不得涉及疾病预防、
治疗功能。

食品和食品添加剂与其标签、
说明书所载明的内容不符的,不得上市销售。

(四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上述规定的食品的,由工商机关依《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六条查处。

八、严格落实食品广告管理制度。

食品广告的内容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对虚假违法食品广告,由工商机关依照广告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进行处罚。

九、食品经营者接受、配合监督检查制度。

食品经营者有义务接受、配合执法机关的监督检查,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食品经营者拒绝工商机关依法开展监督检查的,也由工
商机关依《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
1
万元以下罚款。

十、欺诈食品消费者十倍赔偿制度。

食品安全法》
第九十六条第二款则进一步规定了十倍赔
偿制度:“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明知,包括应当知道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于根据查验供货商证照、查验食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查验食品外观等途径,就能发现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如,无生产许可证生产的食品、伪造厂名厂址的食品、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未经检疫检验的肉类等,应当认定食品经营者明知。

一旦接到消费者投诉、执法机关通知、媒体反映以及自
己检查等途径,发现自己经销的食品存在质量问题的,要及时启动退市制度,立即停止销售相关食品,及时报告工商所并作好相关记录。

商场超市销售散装、裸装食品的规定
一、对拆解包装后需要称重销售的散装、裸装食品,首先要求经营者在该食品摆放区明显位置标贴标明该食品生产日期、保质期及检验合格的标签;其次,对部分
需要防尘、防蝇的食品做好防护设施;再者,要求经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确保卫生合格。

二、对拆解包装后按份定价销售的散装、裸装食品,首先要求经营单位保存该食品的有效合格证明(包括生产日期、保质期、合格证以及质量检验报告等
;其次,要求经营者
必须在分装的食品包装袋上加贴标签,注明该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质量、重量、价格、产地等内容。

三、要求各大型超市、商场必须设立食品安全监督员,各食品安全监督员每日要对销售的食品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自纠。

并且按照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退市制度做好食品进货、
销货台帐登记和索证、
索票以及不合格食品退市、
下柜工作。

四、工商局执法人员不定期对全区各大型超市、商场、食品店的散装、裸装食品销售情况进行检查,及时掌握此类食品的进货、销售情况,并对食品备案情况、索证索票存档情况进行检查。

发现不规范、不合格的食品,责令经营单位及时改正,如果涉及违法经营行为严格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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