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增减挂钩工作实施方案

合集下载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引导和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引导和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引导和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7.07•【字号】新政办发〔2021〕60号•【施行日期】2021.07.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引导和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发〔2021〕60号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关于进一步引导和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实施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7月7日关于进一步引导和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做好农村承包地管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激活农村资源要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业农村部印发的《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及《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实施意见》,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九届十次、十一次、十二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落实新发展理念,以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为核心,以依法维护农民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强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服务管理,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着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壮大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为提升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保障能力、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实保障。

浅谈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存在的问题及解决的措施

浅谈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存在的问题及解决的措施

浅谈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存在的问题及解决的措施摘要:本论文深入研究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

论文首先介绍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的背景和目的,强调了该政策的重要性。

接着,论文分析了政策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包括土地供需不平衡和土地购置费用高等。

为解决这些问题,论文提出了建立合理的城乡用地增减指标体系和改革土地利用制度等具体措施。

关键词: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问题;措施引言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作为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重要手段,对于实现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优化配置具有重要意义。

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是指在城市扩张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增减建设用地的过程中,通过建立相应的补偿机制,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同时引导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

1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概述1.1增减挂钩工作概念增减挂钩是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方案,提前把复垦耕地的农村建设用地与拟用为城镇建设用地的地块进行组合处理,简称为拆旧地块与建新地块,保持2类地块的面积等同状态。

随后,综合采取建新拆旧、土地整理复垦等多项措施,在始终保持项目区内各类土地面积平衡情况下,满足城乡发展需要,持续优化城乡用地布局结构。

如此,既可以妥善解决农村建设用地零散分布、城市发展缺乏足够建设用地的问题,同时,也可以实现土地资源集约利用目标,切实改善农牧民生产条件与深挖土地资源潜力。

1.2增减挂钩工作模式现阶段,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模式主要分为政府主导型、市场导向型和自主型3类,各类工作模式的思路方法存在明显差异。

第一类,政府主导型模式强调由政府部门来颁布增减挂钩政策、制定工作计划与开展各项工作,利用政府财政资金来回收经营性或非经营性用地,再根据周转指标与调研结果来制定土地整理计划。

由政府部门承担全部费用与项目风险,对地方政府的治理能力、财政状况有着严格要求,具有执行效率高、可取得理想社会效益的优点。

滨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沾化区2021年度第一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拆旧安置实施方案的批复

滨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沾化区2021年度第一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拆旧安置实施方案的批复

滨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沾化区2021年度第一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拆旧安置实施方案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滨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02.03•【字号】滨政字〔2021〕19号•【施行日期】2021.02.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滨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沾化区2021年度第一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拆旧安置实施方案的批复沾化区人民政府:《沾化区人民政府关于沾化区利国乡曹坨村、吴庙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拆旧安置实施方案的请示》(沾政字〔2021〕4号)《沾化区人民政府关于沾化区利国乡利国一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拆旧安置实施方案的请示》(沾政字〔2021〕6号)《沾化区人民政府关于沾化区利国乡利国二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拆旧安置实施方案的请示》(沾政字〔2021〕7号)《沾化区人民政府关于沾化区利国乡利国三村、利国四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拆旧安置实施方案的请示》(沾政字〔2021〕8号)《沾化区人民政府关于沾化区利国乡利国五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拆旧安置实施方案的请示》(沾政字〔2021〕9号)《沾化区人民政府关于沾化区利国乡马营二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拆旧安置实施方案的请示》(沾政字〔2021〕10号)《沾化区人民政府关于沾化区利国乡马营七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拆旧安置实施方案的请示》(沾政字〔2021〕11号)《沾化区人民政府关于沾化区利国乡新立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拆旧安置实施方案的请示》(沾政字〔2021〕12号)《沾化区人民政府关于沾化区利国乡马营一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拆旧安置实施方案的请示》(沾政字〔2021〕13号)《沾化区人民政府关于沾化区利国乡马营十一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拆旧安置实施方案的请示》(沾政字〔2021〕14号)《沾化区人民政府关于沾化区利国乡东马营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拆旧安置实施方案的请示》(沾政字〔2021〕15号)《沾化区人民政府关于沾化区利国乡西马营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拆旧安置实施方案的请示》(沾政字〔2021〕16号)《沾化区人民政府关于沾化区利国乡马营三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拆旧安置实施方案的请示》(沾政字〔2021〕17号)收悉。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2021年湖北省自然资源工作要点的通知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2021年湖北省自然资源工作要点的通知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2021年湖北省自然资源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公布日期】2021.03.09•【字号】鄂自然资发〔2021〕1号•【施行日期】2021.03.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资源其他规定正文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2021年湖北省自然资源工作要点的通知鄂自然资发〔2021〕1号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2021年湖北省自然资源工作要点》已经厅领导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2021年3月9日2021年湖北省自然资源工作要点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和自然资源部部署安排,践行新发展理念,以严守底线红线之“稳”为前提基础,以服务高质量发展之“进”为方向目标,以思想破冰、担当善为开拓自然资源新局面,助力全省经济发展加快补回来、追回来,助推“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

一、全力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一)规划引领推动区域发展布局破题开篇。

研究制定自然资源服务“一主引领、两翼驱动、全域协同”区域发展布局政策措施,增强国土空间规划引领、服务和基础性功能。

深入开展武汉城市圈同城化、宜荆荆恩和襄十随神一体化区域空间格局研究,支持中心城市、都市圈、城市群等优势地区拓展发展空间,引领和辐射带动全域高质量协同发展。

(二)加快提升自然资源要素保障能力。

围绕保持经济合理增长和熨平经济周期,坚持“要素跟着项目走”“要素引着项目落”。

统筹新增计划、增减挂钩、增存挂钩指标使用,资源要素配置向实体经济倾斜,新增用地计划优先向开发区、自贸区配置,优先保障稳链、补链、强链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用地。

开展“全链条跟进、全流程提速、全方位服务”用地保障。

重大项目确实难以落实耕地占补的,实行省级统筹。

推动不同产业用地类型合理转换,探索增加混合产业用地供给。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下的土地复垦问题分析彭鸣震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下的土地复垦问题分析彭鸣震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下的土地复垦问题分析彭鸣震发布时间:2021-11-06T02:43:02.324Z 来源:基层建设2021年第24期作者:彭鸣震[导读]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土地复垦过程中,由于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使其存在很多问题,因此为了由于推进土地复垦工作的有序开展,本文概述了土地增减挂钩,简述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实施的重要意义,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下的土地复垦问题及其策略进行了探讨分析南丹县自然资源局摘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土地复垦过程中,由于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使其存在很多问题,因此为了由于推进土地复垦工作的有序开展,本文概述了土地增减挂钩,简述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实施的重要意义,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下的土地复垦问题及其策略进行了探讨分析。

关键词:土地增减挂钩;城乡建设用地;意义;土地复垦;问题;策略城市化建设的不断推进,使得城市建设用地需求不断增加,土地资源变得日趋紧张,而农村建设用地则出现土地需求迅速下滑,土地资源大量闲置。

所以为了协调城市建设土地资源紧张以及农村建设土地资源浪费问题,需要加强城镇建设用地规划,对土地资源进行增减挂钩,从而保证土地资源得到合理利用。

一、土地增减挂钩的概述土地增减挂钩从城镇及农村建设用地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出发,将农村规划中的建设用地以增减挂钩的方式整理用于城镇发展建设用地,通过拆旧盖新及农村复垦用地间的增减挂钩,以最终达到增加农村耕地面积的同时,整合城镇建设用地,以达到农村及城市间的平衡用地情况。

土地增减挂钩有利于促使我国土地资源得到充分利用,避免资源浪费。

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实施的重要意义1、推进城乡土地统筹及新农村建设协调发展。

在城镇用地与农村用地的协调发展中,须有一条能平衡双方实际用地需求的路径才能实现科学合理的土地整治,而增减挂钩形式为城乡土地治理工作提供了一条具有战略意义的途径。

在经过多年的土地增减挂钩体系实践与机制改革中,我国土地整治工作取得了巨大成就,证明了土地增减挂钩工作能够有效促进城市及农村经济化与产业化发展。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1.31•【文号】•【施行日期】2021.01.31•【效力等级】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综合规定正文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2021年1月31日)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是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对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具有重要意义。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构建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一步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现就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制定以下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牢牢把握扩大内需这个战略基点,坚持平等准入、公正监管、开放有序、诚信守法,畅通市场循环,疏通政策堵点,打通流通大动脉,推进市场提质增效,通过5年左右的努力,基本建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制度完备、治理完善的高标准市场体系,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打下坚实基础。

二、夯实市场体系基础制度(一)全面完善产权保护制度1.完善平等保护产权的法律法规体系。

推进实施刑法修正案(十一),落实打击非公有制企业工作人员侵害企业财产权益等相关犯罪的规定,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财产权的刑法保护。

出台实施关于审理专利授权确权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完善专利法、著作权法相关配套法规。

进一步细化完善国有产权交易各项制度。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监督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监督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监督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翔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8.15•【字号】厦翔政办〔2021〕33号•【施行日期】2021.08.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监督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镇(街),区直各办、局: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监督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8月15日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监督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格耕地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4号)、《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监督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20〕58号)及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监督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厦府办〔2021〕39号),进一步加强我区耕地保护监督工作,强化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耕地保护监督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多措并举加大耕地保护工作力度,实现耕地数量基本稳定、质量有所提升、生态逐步改善,确保完成省里下达的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等各项耕地保护目标任务。

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2020年至2022年,开展三年行动,细化明确分年度目标任务,进一步完善耕地保护制度体系,建立健全严保严管、动态监管、责任追究的耕地保护监督机制,加快构建保护有力、执行顺畅、管理高效的耕地保护监督新格局,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

增减挂实施方案范文

增减挂实施方案范文

增减挂实施方案范文
一、减挂方案
1、建立健全山地森林特有植物种质资源保护制度。

主要包括:实行
专职技术人员、制定及执行保护规划、实行空间林分布管理、推行保护种
类专项规划、建立种质资源区、种质资源保护费用支持体系等。

2、建立限裁利用的制度。

禁止砍伐森林里的山地植物,严格实施多
部门领导管理,对违反法律的行为要严厉惩治。

3、开展种质资源实地考察和标定,对现有的山地森林特有植物种质
资源进行全面地考察,根据种质资源的分布区域和生态功能,进行精细化
管理,有效保护山地种质资源,并建立数据库,为今后山地森林的科学管
理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撑。

4、积极开展促进种质资源利用环境的科技研究。

积极开展促进种质
资源利用的基础性科技研究,改进山地森林特有植物种质资源的利用效率,增加其功能应用价值,从而发挥其有效的保护功能。

二、增挂方案
1、实施山林课程,提高山林环境的爱护意识,在实践活动中加强利
用山林特有植物资源的保护意识。

2、落实山林植物保护条例,对于收购和出售山林植物及其根系、花粉、叶片、果实等。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增减挂钩工作实施方案欧阳光明(2021.03.07)方案一:增减挂钩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根据《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XX】47)及国土资源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精神,为搞好我市城乡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缓解建设用地供需矛盾,推进节约集约用地,促进城乡统筹发展,提高土地集约利用程度,根据国土资源部和省厅有关规定,结合我市的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增减挂钩指导思想、目的和任务(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为中心,从缓解全市城乡建设用地供需矛盾、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出发,以满足全市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的需要为目标,按照科学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盘活利用农村存量建设用地,促进城乡用地的布局和结构调整、优化用地结构,服务于城乡统筹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大局,逐步建立和谐发展的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的良性循环体制。

(二)编制目的控制建设用地增量,盘活存量土地,促进节约集约用地,优化城乡用地布局,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所必须的城镇建设用地需求,进一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三)编制任务在全市自然和社会经济条件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镇村布局规划、产业布局规划等对城乡建设、空间布局的总体思路和要求,深入分析项目区农村建设用地基础条件、发展潜力和制约因素,规划方案的主要任务有:分析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潜力,确定规划期间的农村建设用地整理目标和方针;根据项目区划分原则,分期分批合理划定和安排挂钩项目区;根据农村建设用地整理的规划目标测算预期投资成本,提出资金筹措计划;对农村建设用地整理的可行性和效益进行综合评价。

二、增减挂钩工作原则和依据(一)工作原则1、坚持科学规划,集约高效的原则。

加强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建设用地总量和布局的控制与引导,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以挂钩周转指标安排项目区建新拆旧规模,调控实施进度,考核计划目标。

2、认真落实增减平衡的原则。

增减平衡是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一条刚性原则,每个项目区建新地块的总面积一律不得突破拆旧地块的总面积,拆旧地块复垦为耕地的数量不得少于建新地块占用耕地的数量,质量不低于建新占用的耕地,并与基本农田建设和保护相符合。

建新地块占用耕地数量小于拆旧地块复垦耕地数量的剩余部分可作为占补平衡指标使用。

每个项目区的规模不得大于500亩。

3、先易后难的原则。

因地制宜,统筹安排,零拆整建,先易后难,突出重点,分步实施。

优先选择当地群众积极性高的项目区开展工作,通过示范,先易后难,积累经验,以点带面,逐步推进。

4、依法自愿的原则。

尊重群众意愿,维护集体和农户的土地合法权益。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的工作方案和实施工作必须依规依程序报批,项目区选址布局要实行论证、听证,充分吸收当地农民和社会各界意见;项目区实施过程中,涉及农用地和建设用地调整、互换,集体土地征收,以及农民补偿安置的,要实行公示,切实维护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和群众合法权益。

(二)工作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2、《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07〕71号);4、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关于规范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试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发〔2005〕207号);5、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相挂钩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169号);6、国土资源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国土资发〔2008〕138号);7、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试点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的函》(晋国土资发〔2011〕169号);8、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相关规划;9、其他相关标准、技术规范、规定等。

三、增减挂钩实施的基本程序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从宣传动员开始,通过分析研究、专家论证、方案决策、成果报批、竣工验收等一系列过程,最终取得城镇建新区土地的合法使用。

四、增减挂钩实施的工作部署(一)前期准备1、为加强对规划编制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国土资源局局长为副组长,市发改、监察、财政、建设、规划、民政、审计、农业、水利、环保局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增减挂钩试点项目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挂钩试点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

2、成立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国土资源局,负责规划编制的日常工作。

具体任务是:(1)拟定规划编制实施方案,提交领导小组审定;(2)负责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解决有关问题;(3)确定规划基础调查研究,并组织抽查核实;(4)提出规划文本编写大纲,落实规划编制具体事项;(5)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3、旧区涉及乡镇人民政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配合人民政府落实农民安置、拆迁、土地整理复垦等工作。

(二)摸底调查1、准备阶段在成立领导工作小组的基础上,明确分工,落实方案编制及摸底调查协作单位,根据用地单位性质落实项目经费,制定工作计划。

2、调查阶段根据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当前开展的挂钩工作,收集、整理和分析所需要的资料,并逐村进行实地踏勘,并对照有关资料,重点了解项目区所在地的自然条件、土地利用现状、交通区位等,将拟开展的村庄和废弃工矿用地填表、拍照留档。

(相关表格见附件)3、论证阶段在前期准备的相关资料收集与整理基础上,对拆旧区的土地进行复垦潜力、建新区规划条件、筹资渠道进行科学分析,论证项目的实际可操作性。

4、听证阶段项目所在县(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以及项目区所涉及乡镇人民政府、行政村村委会、村民代表参与的听证会,听取各方对项目规划方案、安置方案、补偿方案的意见,取得各方的认可与支持。

并记录会议纪要、会议影像,与涉及农户签定相关协议。

(三)确定项目1、拟定拆旧整治区域,明确整理规模和分布情况;2、依据国家相关标准,确定安置区和建新区的面积、范围;3、提出农村建设用地整理的总体安排和具体实施时序;4、对项目区农村建设用地整理资金进估算,提出经费筹措途径;5、提出实施规划的保障措施、奖惩办法等。

6、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依据第二次土地调查数据库,以项目区规模不超过500亩为限(33.3333公顷),合理确定项目区的范围、位置。

(四)方案编制根据项目分析的结果和规划设计方案的确定,组织并配合编制单位编制项目区实施规划方案和拆旧区整理复垦设计报告,以及相关图件的编制。

(五)项目申报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编制完成的项目区实施规划方案,向市人民政府提出立项申请,经市级人民政府初审同意后,报省国土资源厅审批。

拆旧区整理复垦设计报告由试点县(市、区)国土资源局报市国土资源局初审后,报省国土资源厅审批(项目区实施规划方案和拆旧区整理复垦设计报告必须同时上报)。

方案二:增减挂钩工作实施方案为顺利推进全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38号)及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国土资字[2009]10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为统领,以改善农村生产和生活条件为目标,以优化用地结构和节约集约用地为重点,以保护资源、保障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按照我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整理复垦开发专项规划,通过工程技术的投入和运用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办法,开展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试点,有效整合农村建设用地,解决城市建设用地紧张和农村建设用地粗放利用等问题,推进我县新农村建设和城镇建设,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挂钩试点工作目标以新城镇、池江镇、青龙镇、黄龙镇、南安镇、浮江乡为我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若干拟整理复垦为耕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即拆旧地块)和拟用于城镇建设的地块(即建新地块)共同组成建新拆旧项目区(以下简称项目区),在项目区内对农村居民点用地进行整理、复垦、改造,将新增加的耕地作为挂钩周转指标,用于项目区内建新地块的面积规模控制。

项目区建新地块作为工业项目用地、基础设施用地和城镇建设用地。

经过两年的实施,实现项目区内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用地布局更合理的目标,促进土地资源的高效利用。

并将此次试点项目区与整个增减挂钩专项规划相衔接,为今后全面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积累经验。

三、试点挂钩工作原则(一)坚持科学规划,集约高效的原则。

全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涉及6个乡(镇)18个村,共有15个项目区,这些项目区的选址布局在通过前期广泛听证、论证的基础上,已形成规划设计方案,每个项目区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好的方案认真组织实施,确保项目实施质量和项目区规划控制建新拆旧规模,引导城乡用地布局,优化调整结构。

(二)认真落实增减平衡的原则。

增减平衡是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一条刚性原则,每个项目区建新地块的总面积—律不得突破拆旧地块的总面积,拆旧地块复垦为耕地的数量不得少于建新地块占用耕地的数量,质量不低于建新占用的耕地,并与基本农田建设和保护相符合。

建新地块占用耕地数量小于拆旧地块复垦耕地数量的剩余部分可作为占补平衡指标使用。

(三)先易后难的原则。

因地制宜,统筹安排,零拆整建,先易后难,突出重点,分步实施。

优先选择当地群众积极性高的项目区开展工作,通过示范,先易后难,积累经验,以点带面,逐步推进。

(四)依法自愿的原则。

尊重群众意愿,维护集体和农户的土地合法权益。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的工作方案和实施工作必须依规依程序报批,项目区选址布局要实行论证、听证,充分吸收当地农民和社会各界意见;项目区实施过程中,涉及农用地和建设用地调整、互换,集体土地征收,以及农民补偿安置的,要实行公示,切实维护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和群众合法权益。

四、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全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的领导,协调、解决挂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切实有效推进挂钩工作开展,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有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相关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具体负责挂钩工作的申报、立项、督察项目实施、组织项目验收和落实周转指标的归还计划等工作。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