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托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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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有关问题的说明

报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有关问题的说明

关于报送2010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有关问题的说明2010-09-03 10:40一、申报、呈报的程序(一)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公布申报评议方案;(二)专业技术人员提出申请,并提供有关证件;(三)单位组织成立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组成的专家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7人以上),对申报人的学术、技术水平进行评价,提出推荐意见。

单位根据专家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提出的推荐意见,综合考虑申报人的品德、业绩、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等情况,确定推荐人选,进行民主评议,公示评议推荐结果;(四)单位组织整理填报有关申报材料;(五)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核实,重点审查其申报材料、证书和证明等是否真实、齐全,内容格式等方面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六)公示申报人的申报材料及有关情况。

将填好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职称情况一览表》在单位明显位置张贴公示。

公示无异议后,单位要在该申报人的《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简表》的“推荐意见”栏中明确填写“本单位已对提供的申报材料逐一审核,真实准确,同意上报”的推荐意见,并由申报人、审核人、单位负责人分别签字后方可推荐上报;(七)组织填写《“六公开”监督卡》;(八)报经主管部门审查,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主管部门必须签署“经审核,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同意推荐。

”的意见,由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印鉴后,及时送呈报部门;(九)申报材料经呈报部门审核同意并签署呈报意见后,按规定时限报各级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十)全日制高校毕业生确职申报材料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后,务于10月30日前报报送至山东加工制造业人才市场(市交警支队对面)7楼723职称材料审核办公室。

二、应呈报的有关材料和要求(一)申报评审人员须提供的评审材料类别、数量1.《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1份(A4型纸正反面打印,左侧粘贴,不允许用订书机装订,申报高级职称的必须手写)。

2.《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简表》一式3份(A4型纸正反面打印,申报高级职称的必须手写)。

职称评审委托函范文3篇_委托书_

职称评审委托函范文3篇_委托书_

职称评审委托函范文3篇
职称评审需要程序的公正,而程序正义的本质要求也正是职称评审的内在要求。

本文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职称评审的委托函范文,仅供参考。

职称评审委托函范文一:
民航局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民航主体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相关规定,我集团公司(单位)201 年度有人申报民航主体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特委托民航局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代为评审。

申报材料已按要求报送,请予以评审。

申报专业:人;
申报专业:人;
……
(特级飞行员和教授级高工申报《委托评审函》需另单独出具,格式与本函相同,明细注明如下:申报民航特级飞行员人;
申报民航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人,其中申报专业人,申报专业人……)
此次申报人员共人,花名册附后。

单位名称(公章) 年月日
联系人:联系方式:
职称评审委托函范文二:
委托人:
性别:
身份证号码:
被委托人:
性别:
身份证号码:
本人工作繁忙,不能亲自办理的相关手续,特委托:作为我的合法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办理相关事项,对被托人在办理上述事项过程中
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我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委托期限:自签字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办完为止.
委托人:
委托日期:
职称评审委托函范文三:
泰州市职称改革办公室:
我单位无系列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权限,特委托泰州市系列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代为评审同志专业技术资格(名单附后)。

望予支持为谢。

委托单位盖章:
年月日。

申报人员应报送的材料及有关要求

申报人员应报送的材料及有关要求

附件1申报人员应报送的材料及有关要求一、申报人员应报送的材料1.委托评审函一份。

由省直有关厅(局)、总公司或所在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职改办出具。

在同一份委托评审函委托多名人员的,申报者须每人复印一份,县属单位的参评人员须注明。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由网上申报系统生成打印)一式三份,一律用A4纸双面打印,复印件无效。

3.〘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由网上申报系统生成打印)一式五十份,一律用A3型纸打印(不要装订、不要折叠)。

4.学历、学位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凡在职参加学习取得学历的,要提供前臵学历所有原件及复印件;并在简明表学历栏目中,按毕业时间顺序从低到高学历依次注明。

5.工程师职务资格证书、单位聘任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6.任工程师职称以来近5个年度〘工程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各一份(2011至2015年度)。

7.任工程师职称以来,近5年接受专业继续教育的有效凭证及复印件各一份。

继续教育每年度72学时,5年可累计。

8.按闽人发〔2004〕145号文规定有职称外语要求的,须提供外语成绩证书复印件一份或免试审批表原件一份。

9.提供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业绩方面的获奖证书、获奖证明和至少两项在任职期间担任过本专业的项目或技术负责人(应体现本人姓名)的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如:申报施工类专业需提供施工管理人员备案情况表、竣工验收证书、质量竣工验收报告等;申报设计类专业需提供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加盖出图章和单位公章的设计图纸、设计方案的批复等)各一份,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10.提供专业技术代表作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其中省属单位和设区市属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应至少提交1篇结合本专业业绩独立撰写并发表的论文;县属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可提交1篇独立撰写的具有相当水平、可以是未发表的论文或专业技术总结作为代表作;破格申报者需提供4篇已发表的论文原件,自选两篇论文作为代表作,不盖公章。

安徽省建设厅关于开展2004年度建设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安徽省建设厅关于开展2004年度建设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安徽省建设厅关于开展2004年度建设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建设厅•【公布日期】2004.08.30•【字号】建人[2004]286号•【施行日期】2004.08.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安徽省建设厅关于开展2004年度建设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建人[2004]286号)各市建委、人事局,省直有关单位,中直驻皖有关单位:根据省人事厅皖人发[2001]61号、皖人发[2002]55号、皖人发[2003]47号、皖人发[2004]5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建设各行业的工作实际,现将2004年度全省建设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和程序(一)申报范围从事建筑学、结构工程、给水排水工程(含水质检验等)、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建筑电气、城镇规划、风景园林、勘察、测绘、岩土工程、城市道路与交通工程、城市燃气工程等建设工程专业及相关专业科研、设计、施工、质量监督、工程监理、技术咨询及管理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条件和程序1、2004年度全省申报建设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人员的学历、资历、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继续教育、任职期间聘用及考核等条件,必须符合省有关规定,具体任职资格评审条件按省建设厅、省人事厅建人[2003]294号印发的《安徽省建设工程系列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执行。

2、继续开展“考评结合”。

今年在全省申报建设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过程中继续开展考评结合。

凡晋升建设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含破格人员),均需参加专业理论的笔试,笔试成绩合格者方可提交高级工程师评委会评审。

笔试内容为申报该专业应掌握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笔试内容包括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

笔试时间定于11月6日。

报名时间为10月15日—10月20日。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

山东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方法〔试行〕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了客观、公正、准确地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是专业技术人员学术技术水平的标志,是用人单位聘任和专业技术人员应聘专业技术职务的重要依据之一。

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应依据以下标准条件:〔一〕国家颁发的专业技术职务条例〔含试行条例〕或等级标准中规定的任职条件;〔二〕国家人事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颁发的工程、农业等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条件;〔三〕省政府人事部门以及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破格申报评审条件;〔四〕国家和省另行规定的有关标准条件。

第三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按人事隶属关系和任职资格等级实行分级管理,管理权限分别为:〔一〕省政府人事部门负责管理全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

〔二〕设区的市政府人事部门、省直部门、省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和经济组织,负责管理所辖范围内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

〔三〕县〔市、区〕政府人事部门、省直部门〔单位〕、设区的市直部门、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和经济组织,分别负责管理所辖范围内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

第四条本方法适用于其人事关系属山东省地方管理的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第五条按照本方法通过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评审获取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由相应核准公布部门颁发任职资格证书,作为用人单位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之一。

第六条各级政府人事部门是综合管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职能部门。

第二章申报第七条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符合规定的申报条件。

第八条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实行个人申报、民主评议推荐、单位审查、主管部门审核的方法,根本程序和要求:〔一〕用人单位公布申报评议方案。

国家档案局关于开展2020年档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通知

国家档案局关于开展2020年档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通知

国家档案局关于开展2020年档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档案局•【公布日期】2020.06.30•【文号】•【施行日期】2020.06.3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档案管理正文国家档案局关于开展2020年档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职改部门)、档案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档案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有关企业集团(公司)人事(职改)部门,中央军委办公厅保密和档案局、政治工作部干部局:根据《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6〕77号)精神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档案局《关于深化档案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2020〕20号)要求,现将2020年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申报档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须为各单位符合申报条件的档案工作人员。

不包括按《公务员法》管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档案工作人员,以及各类院校从事档案教学工作的教师。

二、申报条件(一)正常申报1.研究馆员,须取得档案系列副研究馆员职称满5年。

2.副研究馆员,须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取得档案系列馆员职称满5年;(2)具备博士学位,取得档案系列馆员职称满2年。

(注:任职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二)破格申报申报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适当放宽前述资历、学历、年限等限制。

1.在档案保管与利用工作中作出重大贡献;2.在档案相关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的专家或学术带头人,其主要业绩得到省级以上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认可;3.取得的档案相关专业研究成果在省级范围内得到推广应用;4.主持完成1项或参加完成2项档案工作创新项目或试点项目,经省级以上档案行政管理部门鉴定,达到该领域国内先进水平;5.获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称号;6.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从事基础性工作。

国家档案局关于报送档案系列高级职务任职资格委托评审材料的通知

国家档案局关于报送档案系列高级职务任职资格委托评审材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档案局•【公布日期】2017.06.14•【文号】•【施行日期】2017.06.1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正文国家档案局关于报送档案系列高级职务任职资格委托评审材料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职改部门)、档案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档案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有关企业集团(公司)人事(职改)部门,中央军委办公厅保密和档案局、政治工作部干部局:根据人事部《关于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有关问题的通知》(人职发〔1992〕5号)和《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6〕77号)精神,为做好2017年度档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一)本次申报档案系列高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范围包括各单位从事档案工作,并符合《档案专业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字〔1986〕第39号)任职条件的人员。

(二)不包括《公务员法》管理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档案工作人员,以及各类院校从事档案教学工作的教师。

二、需报送的申报材料(一)资格证书材料1.申报材料目录(见附件1)。

2.省部级人事(职改)部门系委托单位,需出具委托评审函1份。

函中应写明申报者的姓名、是否破格申报、拟申报职务及委托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

3.省级档案部门系牵头单位,中央(国家)级单位人事(职改)部门既是委托单位,也是牵头单位。

牵头单位负责统一填写《申报档案系列高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一览表》(见附件2)1份,需加盖牵头单位及委托单位公章。

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贴小2寸近期免冠照片)。

5.《推荐评审档案系列高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简表》(见附件3)一式3份(一律用A4纸正反两面复印),加盖申报者所在单位公章。

交通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厅人劳字[2006]135号)

交通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管理,完善人才评价机制,充分调动和发挥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部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是对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工作能力、水平和业绩的综合评价。

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受单位职务数额和结构比例限制,通过个人自主申报、所在单位审核推荐,有关评审组织评审的办法,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第三条按照本办法通过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评审获取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由相应核准公布部门颁发任职资格证书,作为用人单位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之一。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不与待遇挂钩。

第四条部直属单位(实行公务员管理的除外,下同)和非部属单位委托我部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均适用本办法。

第五条已到离退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一般不参加评审。

经批准延长离退休年龄的专家,在延聘期间,确实做出突出贡献的,经单位推荐,报部人事劳动司批准,可参加评审;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人员,均不再推荐评审。

第六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实行分级管理。

由经过法定程序组建的具有权威性、公正性的同行专家组成评审组织,按照本办法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和程序对申请人进行评审。

第二章申报条件第七条基本条件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学术修养和敬业精神,并从事相应的专业技术工作。

第八条学历和资历要求(一)申报正高级职务任职资格(不含成绩优异的高级工程师,下同)者,应符合: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或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并且担任副高级职务满5年。

(二)申报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者,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大学本科毕业(含1969年底及以前大学专科毕业和1966年底及以前中专毕业),担任中级职务满5年。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获得硕士学位,担任中级职务满4年。

职称评定申报材料要求

毕节市中专、中小学(幼儿园)系列社会化评审职称申报材料要求第一类:不装订材料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三份(双面打印胶装,不然不予受理)。

破格申报或转评的必需在本表上注明“破格”或“转评”字样。

二、《毕节市申报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审核信息表》各一份并附电子文档。

3、论文、论著原件(用书签标出申报人姓名、单位、发表论文的题目及页码),需提交“万方数据资源系统”、“中国知网”、“维普资讯网”三大数据库之一的检索情形,或相关检索机构出具的检索证明。

4、委托评审函原件。

第二类:装订材料一(政策性审查材料)一、贵州省中小学事业单位教师按岗推荐评聘职称审核情形表。

二、单位公示材料及公示情形说明原件各一份。

3、《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诚信许诺书》和《单位报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诚信许诺书》。

4、已有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一份。

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含审核页)。

六、《专业技术职务聘用证书》复印件(聘用证书需含有效续聘页),需一并提供经本地人社部门鉴证过的聘用合同书等相关聘用依据作为佐证。

7、任现职以来各年度考核表复印件(表内所有页均须提供)各一份。

八、《贵州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记录证》复印件(含姓名页和各学时记录、验印页),学时须经人社部门验证的方能认可。

须有申报昔时全省开展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九、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

10、无违背毕节市中小学教师(校长)“十个不”许诺规定的证明材料。

第三类:装订材料二(大体任职条件材料)一、中专系列按黔人社厅通〔2014〕757号、中小学系列按黔人社厅通〔2014〕374号文对各级别评审条件的大体任职条件要求逐条逐款预备。

二、教学质量评估表,满意度测评表。

3、任现职以来本人教学通知书、课程表、教案(选择任现职期间2—3个教案)原件。

第四类:装订材料三(业绩材料及论文论著)一、任现职以来本专业工作总结一份。

关于报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有关问题的说明

关于报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有关问题的说明一、申报程序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继续实行个人申报、民主评议推荐、单位审查、主管部门审核的办法,按有关规定要求进行。

(一)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公布申报评议方案。

(二)专业技术人员提出申请,并提供有关证件。

(三)单位公开进行民主评议,张榜公布评议推荐结果。

(四)单位组织整理填报有关申报材料。

(五)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核实,重点审查其申报材料、证书和证明等是否真实、齐全,内容格式等方面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六)公示申报人的申报材料及有关情况。

将填好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职称情况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在单位明显位置张贴公示。

公示无异议后,单位要在该申报人的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简表》的 “ 单位意见 ”栏中填写推荐意见(本单位已对提供的申报材料逐一审核,真实准确,同意推荐)。

并由审核人、单位负责人分别签字后方可推荐上报。

(七)组织填写《推荐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六公开”监督卡》(附后)。

(八)报经主管部门审查,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主管部门签署意见(本单位已对提供的申报材料逐一审核,真实准确,同意推荐),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印鉴后,及时送呈报部门。

二、申报材料及要求(一)申报人须提供的评审材料类别、数量1.《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1份(原件)。

2.《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简表》,评审高级的一式3份,评审中级的一式2 份(原件)。

3.《一览表》一式25 份(A3 纸型打印,其中原件3 份,其余可为复印件。

使用《青岛市职称申报系统》的系列按第四条第一款要求办理)。

4.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业务工作总结1份(3000 字以内,A4 纸打印)。

代表性著作、论文、作品,成果及奖励证书等(原件、复印件各1 份)。

报省高评会的只需原件1份。

其中:《一览表》中“任现职以来取得的成果及受奖情况” (以下简称“成果及受奖 ”)栏填报数量不超过3件;“任现职以来发表、出版的论文、著作、作品等”(以下简称“论文、著作、作品”)栏填报数量不超过3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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