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企业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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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范本外商投资企业章程样本

公司章程范本外商投资企业章程样本

公司章程范本外商投资企业章程样本公司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公司名称]第二条公司性质:外商投资企业第三条注册地址:[注册地址]第四条业务范围:[业务范围]第五条公司宗旨:[公司宗旨]第六条注册资本:[注册资本]第七条成立日期:[成立日期]第八条公司期限:[公司期限]第九条公司股东:[公司股东]第二章公司组织结构第十条公司组织形式:[公司组织形式]第十一条公司管理层:[公司管理层]第十二条公司董事会:[公司董事会]第十三条公司监事会:[公司监事会]第十四条公司总经理:[公司总经理]第十五条公司职能部门:[公司职能部门]第三章公司经营管理第十六条公司经营原则:[公司经营原则]第十七条公司决策方式:[公司决策方式]第十八条公司财务管理:[公司财务管理]第十九条公司规章制度:[公司规章制度]第四章公司股东权益第二十条公司股东权益保护:[公司股东权益保护]第二十一条公司股东会议:[公司股东会议]第二十二条公司股权转让:[公司股权转让]第五章公司合并与分立第二十三条公司合并:[公司合并]第二十四条公司分立:[公司分立]第六章公司解散与清算第二十五条公司解散:[公司解散]第二十六条公司清算:[公司清算]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七条公司章程修订:[公司章程修订]第二十八条公司章程生效:[公司章程生效]第二十九条公司章程争议解决:[公司章程争议解决]公司章程范本结束这是一份外商投资企业的公司章程范本。

公司章程是外商投资企业的重要文件,用于规定公司的基本信息、组织结构、经营管理方式以及股东权益等内容。

本章程范本旨在提供一个可供参考的模板,具体内容和格式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改。

在阅读本章程范本时,请注意其中涉及的公司名称、注册地址、业务范围、注册资本、成立日期、公司期限以及公司股东等信息,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填写和调整。

本章程范本按照章节进行了分组,以便于阅读和查找。

每个章节中的条款逐条罗列,以清晰明了的方式呈现相关内容。

外商章程模板

外商章程模板

一、总则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第二条本章程所称外商投资企业,是指在中国境内设立,由外国投资者依照中国法律、法规及本章程的规定,投资设立的企业。

第三条本章程是外商投资企业的组织章程,对本企业的设立、运营、管理和终止具有约束力。

二、企业名称和住所第四条本企业的名称为:(外商投资企业名称)。

第五条本企业的住所:(具体地址)。

三、经营范围第六条本企业的经营范围:(详细列出经营范围,如生产、销售、研发等)。

四、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第七条本企业的投资总额为:(人民币)。

第八条本企业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九条本企业的注册资本分为:(股份数)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五、出资方式第十条外国投资者的出资方式:(如现金、实物、知识产权等)。

第十一条本企业的出资比例:(外国投资者出资比例)。

六、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二条股东享有以下权利:(一)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二)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三)对公司的经营行为提出建议或者质询;(四)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的规定转让其出资;(五)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时,要求公司收购其出资;(六)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法律规定的分配条件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七)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三条股东承担以下义务:(一)按照出资比例向公司缴纳出资;(二)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不得抽逃出资;(三)不得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四)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七、组织机构第十四条本企业设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

第十五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六条董事会由董事组成,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

第十七条监事会由监事组成,负责监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行为。

外资投资公司章程模板

外资投资公司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旨在规范公司组织结构、经营管理、投资者权益保护等事项。

第二条本公司名称为:[公司全称](以下简称“公司”),注册地为[注册地址]。

第三条公司性质为外商投资企业,经营范围为[具体经营范围]。

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注册资本金额]元,由[投资者名称]出资,其中[投资者名称]出资人民币[出资金额]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比例]%。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六条董事会成员人数为[董事会成员人数],由[投资者名称]委派。

第七条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一名,由[董事长姓名]担任董事长,[副董事长姓名]担任副董事长。

第八条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总经理姓名]担任,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

第九条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成员人数为[监事会成员人数],由[投资者名称]委派。

第十条监事会设监事长一名,由[监事长姓名]担任。

第三章股东权益第十一条公司股东享有以下权益:1. 参与公司重大决策;2. 分享公司利润;3. 股东会召开时享有表决权;4. 优先购买权;5. 股权转让权;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益。

第十二条股东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

第四章经营管理第十三条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

第十四条公司设立各部门,各部门负责人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任命。

第十五条公司财务制度遵循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

第十六条公司利润分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执行。

第五章章程的修改第十七条本章程的修改,必须经过股东会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

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第十九条本章程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条本章程一式[份数]份,公司留存[份数]份,股东各执[份数]份。

[公司全称][日期]注:以上模板仅供参考,具体内容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024年外商合资企业章程协议书

2024年外商合资企业章程协议书

2024年外商合资企业章程协议书尊敬的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各方友好协商,特制定本章程,以规范我司2024年外商合资企业(以下简称“本公司”)的经营和管理事项。

本章程的签署和生效,将为各方之间的合作打下坚实的基础,共同促进本公司的健康发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公司以中方投资者和外方投资者共同出资的方式设立,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第二条本公司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_,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万元,中方投资者出资人民币_______万元,外方投资者出资人民币_______万元。

第三条本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_。

第四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归本公司的股东会拥有。

第二章股东会第五条本公司设立股东会,由各方共同行使出资者的权益,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六条股东会由所有股东组成,每个股东有权按增资比例选举和罢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决定重大事项和监督公司的运营。

第七条股东会的决议应当经过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并签署协议,方可生效。

第三章公司管理第八条公司设董事会,由股东会选举产生,成员由各方提名。

第九条董事会由董事长、副董事长和若干董事组成,董事长由中方投资者提名,副董事长由外方投资者提名。

第十条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事项应当经过出席会议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为有效。

第十一条公司设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

第十二条公司应做好日常财务管理和税务管理,以确保公司的合规运营。

第四章财务第十三条公司财务以人民币为主要结算货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税务规定自行开展。

第十四条公司应制定详细的财务制度,规范和整理公司财务记录、报表及相关文件。

财务审计将由独立第三方机构进行。

第五章保密与知识产权保护第十五条各方应对本公司所掌握的商业秘密和机密信息予以有效保护。

未经其他股东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非本公司股东泄露相关商业秘密造成损害。

外商企业公司章程模板

外商企业公司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适用于本公司的组织和活动。

第二条本公司名称为:[公司全称](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机关登记注册的外商投资企业。

第三条公司住所位于:[详细地址]。

第四条公司的经营宗旨:[公司经营宗旨,如:致力于[行业名称]领域的研究、开发、生产和销售,为客户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

]第五条公司的经营范围:[具体经营业务,如:生产、销售[产品名称或产品类别],提供相关技术咨询和服务等。

]第二章股东第六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注册资本金额]元。

第七条公司的股东包括[股东名称],其中:- [股东名称]出资人民币[出资金额]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比例]%;- [股东名称]出资人民币[出资金额]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比例]%;- 以此类推。

第八条股东出资方式:[出资方式,如:货币出资、实物出资、知识产权出资等。

]第九条股东的权利:- 参加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 分取红利;- 股东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持有异议的,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条股东的义务:- 按时足额缴纳出资;- 公司设立后,不得抽逃出资;- 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 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股东会第十一条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二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修改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外商投资公司章程模板

外商投资公司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公司全称]第二条公司住所:[公司详细地址]第三条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条注册资本:人民币[金额]万元整,其中外国投资者出资[金额]万元,占注册资本的[百分比]%,境内投资者出资[金额]万元,占注册资本的[百分比]%。

第五条经营范围:[公司具体经营范围,如:进出口贸易、技术研发、咨询服务等]第六条公司宗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坚持诚实信用原则,致力于[公司宗旨描述],实现公司利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

第二章股东第七条股东资格:公司股东为外国投资者和境内投资者。

第八条股东权利:1. 参加股东会,行使表决权;2. 依照章程规定转让股权;3. 依法获取股息、红利;4. 对公司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5. 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第九条股东义务:1. 依照章程规定缴纳出资;2. 不得抽逃出资;3. 不得擅自转让股权;4. 遵守公司章程,维护公司利益;5. 承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股东会第十条股东会性质:公司股东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一条股东会职权:1.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 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3.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4. 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5.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6.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7.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8.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9. 修改公司章程;10.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二条股东会会议:1. 股东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年度会议;2. 董事会认为必要时或者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请求时,可以召开临时股东会;3. 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第四章董事会第十三条董事会性质:董事会是公司的执行机构,对股东会负责。

2024年外商投资企业章程模板

2024年外商投资企业章程模板本章程模板是根据我国《公司法》和《外商投资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适用于外商投资企业。

企业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对本章程进行修改和完善。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企业名称企业全称:____外商投资企业第二条企业类型企业类型:____(如: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第三条企业住所企业住所:____(具体地址)第四条经营范围企业经营范围:____(根据营业执照记载的内容填写)第五条注册资本企业注册资本:____(金额)第六条投资总额企业投资总额:____(金额)第七条营业期限企业营业期限:____(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计算)第二章股东第八条股东名称及出资股东名称:____出资额:____出资方式:____(如:货币、实物、知识产权等)第九条股东权益股东享有:____(如:利润分配、参与决策、选举董事等)第三章董事会第十条董事会组成董事会成员:____(人数)第十一条董事会职责董事会负责:____(如:制定经营策略、监督经理层、决定重大事项等)第十二条董事选举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____年。

第四章经理层第十三条经理层组成经理层成员:____(人数)第十四条经理层职责经理层负责:____(如: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经营管理、报告工作等)第五章财务与会计第十五条财务制度企业应建立健全财务制度,保证财务报表真实、完整。

第十六条会计准则企业应遵循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进行会计核算。

第六章企业终止与清算第十七条企业终止企业终止原因:____(如:经营期限届满、破产等)第十八条清算组成立企业终止后,应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十九条清算事项清算组负责:____(如:清理企业财产、了结债务、分配剩余财产等)第七章附则第二十条章程修订本章程的修订,应经股东大会通过。

第二十一条章程的解释权本章程的解释权归:____(如:董事会、股东等)第二十二条章程生效本章程自:____(如: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股东大会通过之日等)起生效。

外商投资企业章程

外商投资企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吸引外商投资,促进经济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为外商投资企业(以下简称“公司”),英文名称Foreign Invested Enterprise(简称“FIE”)。

第四条公司的宗旨是为中国的经济发展做出贡献,推动本地区和国家的发展。

第五条公司的经营范围为___________________(详细描述经营范围)。

第六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具体金额),分_____________(具体金额)股,并在全体股东间按照其出资比例享有相应权益。

第七条公司的办公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___(具体地址)。

第二章股权和出资第八条公司的股东必须是合法注册的外国投资者或外商投资企业。

第九条股东按照其出资比例共享公司经营所产生的利润,并承担公司产生的债务和风险。

第十条股东在公司经营中享有投票权,每个股东根据其出资比例拥有相应票数。

第十一条公司股权的转让须经过股东会的批准,并按照公司章程和法律的规定进行。

第十二条股东应按时按额缴纳其出资款项。

若股东逾期未付,应缴纳逾期付款的利息。

第三章组织结构和管理第十三条公司设有董事会和监事会。

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关,监事会对董事会进行监督。

第十四条董事会成员包括董事长、执行董事和非执行董事,他们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第十五条监事会成员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包括监事长和监事。

第十六条董事会负责公司的日常管理和决策,监事会对董事会的决策进行监督。

第十七条公司设有总经理和其他管理人员,由董事会委派或选聘产生。

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

第十八条公司设立监察部门,负责对公司的财务、经营情况进行监督,保障公司利益的实现。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二十条公司应按照法律规定的期限,提交年度财务报表和企业所得税申报表。

第二十一条公司应按照国家的税收政策,及时缴纳各项税费。

第五章盈余分配与对外支付第二十二条公司的净利润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的规定进行分配。

外商投资法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积极促进外商投资,保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规范外商投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以下简称“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

第三条公司遵循国家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坚持平等互利、市场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致力于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第二章投资主体与投资方式第四条公司投资主体包括外国的自然人、企业或其他组织,以及中国境内的企业或其他组织。

第五条公司投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1. 在中国境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2. 取得中国境内企业的股份、股权、财产份额或其他类似权益;3. 在中国境内投资新建项目;4. 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的投资。

第三章公司设立与登记第六条公司设立应经中国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并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

第七条公司设立时,投资者应按照法定程序缴纳注册资本,并按照出资比例享有权益。

第八条公司设立后,应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领取营业执照,并依法进行公告。

第四章公司组织机构第九条公司设立董事会,负责公司的决策和管理。

第十条董事会由董事组成,董事由投资者提名,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第十一条公司设立监事会,负责监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活动。

第十二条监事会由监事组成,监事由投资者提名,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第五章公司经营管理第十三条公司的经营宗旨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市场规律,追求经济效益,实现可持续发展。

第十四条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药品生产、批发、零售和进出口;2. 高新技术研发与生产;3. 服务业及其他相关业务。

第十五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六章股东权益第十六条公司股东享有以下权益:1. 参与公司重大决策;2. 分享公司利润;3. 获得公司分红;4. 依法转让股权。

外商独资公司章程范本

外商独资公司章程范本外商独资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公司名称为[公司名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商投资企业,简称为外商独资公司。

第二条本公司注册地为[注册地]。

第三条本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经营范围]。

第四条本公司的经营期限为[经营期限]。

第五条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注册资本],币种为人民币。

第六条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法定代表人姓名]。

第七条本公司的章程是公司的基本组织制度,是规范人员行为和管理公司工作的基本准则,具有约束力。

第八条本公司的章程适用于本公司的全体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公司职员。

第二章股东与股权第九条本公司的股东包括外国自然人、外国法人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个人及法人等。

第十条本公司的股权份额可以以货币形式或实物形式计价,并以双方协商一致的方式进行认购和转让。

第十一条本公司股东对应当年度的经营收益享有分红权,分红比例和分红时间由董事会决定。

第十二条本公司股东享有转让股权的权利,但必须经过董事会的同意,不得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

第十三条本公司的股东会议是公司股东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

第十四条本公司股东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会负责召集并主持。

第十五条股东会的议案由董事会主席提出,经过半数以上股东的同意方可通过。

第十六条股东会议决议必须经过全体股东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才能生效。

第三章董事会与高级管理人员第十七条本公司设立董事会,由包括本公司股东和外部专业人士组成。

董事会成员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第十八条董事会的职权包括:制定公司经营方针、决策公司重大事项、监督并指导公司管理层的工作等。

第十九条本公司的董事会由董事长领导,董事长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第二十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每年至少召开四次。

在紧急情况下,董事长可以随时召开特别会议。

第二十一条董事会会议的决议,需要经过半数以上董事的同意方可通过。

第二十二条本公司设有总经理或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负责公司日常运营和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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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企业章程、合同文本2010-04-01 10:00 文章来源:灵璧县商务局文章类型:原创内容分类:政策有限公司章程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指导独资公司的经营和管理活动,制订本章程。

第一章独资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二条独资公司名称:第三条独资公司住所:第四条独资公司依法取得中国法人资格,为有限责任公司。

独资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

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五条独资公司受中国法律管辖和保护。

独资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二章独资公司宗旨、经营范围、经营期限第六条独资公司宗旨:第七条独资公司经营范围:第八条独资公司的营业期限为年,自《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如股东同意延长营业期限,经股东作出决议,应在期限届满前六个月向原审批机构提交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能延长,并向原登记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三章独资公司股东第九条独资公司股东:名称(或姓名):注册国家:法定地址:联系电话:第四章独资公司投资总额、注册资本第十条独资公司投资总额:万元。

币种为。

第十一条独资公司注册资本:万元。

币种为。

(注:须与第十条的币种相同)其中:货币万元机器设备(作价)万元工业产权(作价)万元专有技术(作价)万元第十二条独资公司的注册资本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六个月内一次性全部缴付。

{或:独资公司的注册资本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分期缴付。

各期出资}(注:分期缴付的,首次出资额须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三个月内缴付,且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十五,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投资方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第十三条股东以工业产权、专有技术作价出资的,该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应当为股东所有。

第十四条独资公司在经营期内不得减少其注册资本。

但是,因投资总额和生产经营规模等发生变化,确需减少的,须经审批机关批准。

独资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由股东作出决定。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第十五条股东有权查阅、复制独资公司章程、董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第五章独资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一节股东第十六条独资公司设股东会或不设股东会,股东为一人。

第十七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委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4、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9、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10、修改公司章程;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股东作出上述所列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字后置备于公司。

第二节董事会第十八条独资公司设董事会,成员人(注:其成员为三到十三人),由股东委派。

董事任期为三年,经股东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名,由股东委派。

第十九条董事会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1、向股东报告工作;2、执行股东的决议;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7、制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9、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第二十一条董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三节监事(会)第二十二条独资公司设监事会,由人组成,或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人(注:可为1-2人),监事由股东委派。

监事任期每届三年,任期届满,经股东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第二十三条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1、检查独资公司财务;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独资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独资公司章程或者董事会议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3、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独资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4、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5、独资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监事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第二十四条独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独资公司监事。

第四节经理第二十五条独资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1、主持独资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2、组织实施独资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3、拟定独资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4、拟定独资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5、制定独资公司的具体规章;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独资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7、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有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8、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六章独资公司法定代表人第二十六条独资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或:经理}担任。

法定代表人无法履行其职权时,应当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其行使职权。

第七章财务会计第二十七条独资公司应当依照中国法律、法规和财政机关的规定,建立财务会计制度并报其所在地财政、税务机关备案。

第二十八条独资公司的会计年度自公历年的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二十九条独资公司的自制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应当用中文书写;用外文书写的,应当加注中文。

第三十条独资公司的年度会计报表和清算会计报表,应当依照中国财政、税务机关的规定编制。

以外币编报会计报表的,应当同时编报外币折合为人民币的会计报表。

第三十一条独资公司必须在企业所在地设置会计帐簿,并接受财政税务机关的监督。

独资公司应当向财政、税务机关报送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并报审批机关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

独资公司的年度会计报表和清算会计报表,应当聘请中国的注册会计师进行验证并出具报告。

第三十二条股东有权查阅、复制财务会计报告。

独资公司股东可以聘请中国或者外国的会计人员查阅独资公司账簿。

第三十三条独资公司的外汇事宜,应当依照中国有关外汇管理的法规办理。

第三十四条独资公司凭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的营业执照,在中国境内可以经营外汇业务的银行开立账户,由开户银行监督收付。

独资公司因生产和经营需要在中国境外的银行开立外汇账户,须经中国外汇管理机关批准,并依照中国外汇管理机关的规定定期报告外汇收付情况和提供银行对账单。

第三十五条独资公司的各项保险,应当向中国境内的保险公司投保。

第八章劳动管理第三十六条独资公司职工的招聘、解聘、辞退、工资、福利、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和劳动纪律等事项,均按照中国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的规定办理。

在充分考虑独资公司财务条件的基础上,由董事会决定具体方案。

第九章工会第三十七条独资公司职工有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以下简称《中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建立基层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

第三十八条独资公司工会是职工利益的代表,有权代表职工同独资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监督劳动合同的执行。

第三十九条独资公司研究决定有关职工奖惩、工资制度、生活福利、劳动保护和保险问题时,工会代表有权列席会议。

独资公司应当听取工会的意见,取得工会的合作。

第十章终止和清算第四十条独资公司因下列原因终止:1、独资公司营业期限届满(独资公司股东通过修改独资公司章程而存续的除外);2、股东决议解散;3、因独资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4、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遭受严重损失,无法继续经营;5、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6、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7、独资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8、企业章程所规定的其他解散原因已经出现。

第四十一条独资公司依照本章程前条第1、2、3、4、6项的规定终止的,应当在终止之日起15天内对外公告并通知债权人,并在终止公告发出之日起15天内,提出清算程序、原则和清算委员会人选,报审批机关审核后进行清算。

清算委员会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委员会成员、清算委员会负责人名单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第四十二条清算委员会应当由独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债权人代表以及有关主管机关的代表组成,并聘请中国的注册会计师、律师等参加。

清算费用从独资公司现存财产中优先支付。

第四十三条清算委员会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1、召集债权人会议;2、接管并清理企业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目录;3、提出财产作价和计算依据;4、制定清算方案;5、收回债权和清偿债务;6、追回股东应缴而未缴的款项;7、分配剩余财产;8、代表独资公司起诉和应诉。

第四十四条独资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独资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由投资方分配。

清算期间,独资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独资公司财产在未按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在清算完结前,除为了执行清算外,外国投资者对企业财产不得处理。

独资公司在清算结束之前,外国投资者不得将该企业的资金汇出或者携出中国境外,不得自行处理企业的财产。

第四十五条清算委员会在清理独资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独资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独资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委员会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独资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依照有关企业破产的法律实施破产清算。

第四十六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委员会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九章附则第四十七条独资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为准。

第四十八条本章程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国法律的管辖。

独资公司章程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在某一具体问题上如果没有业已颁布的中国法律可适用,则可参考国际惯例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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