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企业公司章程(完整版)
外资企业公司章程(完整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章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由___________国___________有限公司兴建独资企业“______________________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公司章程。
第二条公司的名称中文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公司住所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临时公司住所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三条投资者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资者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第四条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股东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五条公司为中国企业法人,受中国法律的管辖和保护,其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规定。
第二章宗旨、经营范围第六条公司宗旨:本着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愿望,采用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提高产品质量,开发新产品,并在质量、价格方面具有国际市场的竞争能力。
获得满意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七条公司经营范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公司生产规模:_______________万元/年。
外商企业公司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适用于本公司的组织和活动。
第二条本公司名称为:[公司全称](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机关登记注册的外商投资企业。
第三条公司住所位于:[详细地址]。
第四条公司的经营宗旨:[公司经营宗旨,如:致力于[行业名称]领域的研究、开发、生产和销售,为客户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
]第五条公司的经营范围:[具体经营业务,如:生产、销售[产品名称或产品类别],提供相关技术咨询和服务等。
]第二章股东第六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注册资本金额]元。
第七条公司的股东包括[股东名称],其中:- [股东名称]出资人民币[出资金额]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比例]%;- [股东名称]出资人民币[出资金额]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比例]%;- 以此类推。
第八条股东出资方式:[出资方式,如:货币出资、实物出资、知识产权出资等。
]第九条股东的权利:- 参加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 分取红利;- 股东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持有异议的,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条股东的义务:- 按时足额缴纳出资;- 公司设立后,不得抽逃出资;- 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 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股东会第十一条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二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修改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外资有限公司章程

外资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二条本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1)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资和合营(2)与所持有的资本相关的产品和服务的开发、生产、销售和运营;(3)其他与本公司的关联企业有关的经营范围。
第三条本章程适用于本公司的股东、董事、监事和其他相关党员的权益和义务。
第四条本公司的注册地为(详细地址)。
第二章股东第五条本公司的股东包括国内股东和外国股东。
第六条国内股东应当具备国内法律和法规规定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相应的资本、许可证和许可证等。
第七条外国股东应当符合当地相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并提供有效的外国投资许可证和企业证书等文件。
第八条股东应当按照其出资比例享有相应的股权。
第九条股东在公司运作中应当遵守公司法律和章程,并积极参与公司事务。
第三章董事和监事第十条本公司设立董事会,由股东共同选举产生。
董事会由不少于3名董事组成,其中必须有至少1名外方董事。
第十一条董事会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制定重要决策,并向股东报告公司的经营状况。
第十二条董事的任期为(具体期限),到期后可连任。
第十三条董事会任命具备相关经验和知识的高级管理人员担任公司的高级职位。
第十四条监事会由不少于3名监事组成,其中至少1名监事为外方监事。
第十五条监事会负责监督公司的财务状况,审计和监督公司决策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第四章公司治理第十六条公司设立总经理,由董事会任命。
第十七条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管理和决策执行,需要向董事会汇报工作。
第十八条公司设立财务部、市场部、人事部、研发部等职能部门,由总经理任命。
第十九条公司财务状况的定期审计由独立审计机构负责执行,并向董事会和监事会报告审计结果。
第二十条公司的重大决策需要经过董事会和股东会的批准并作出书面记录。
第二十一条公司应当按时报送年度财务报告和其他相关文件给相关政府部门。
第五章股权转让第二十二条股东可以根据章程规定的程序和条件转让其股权。
第二十三条股东进行股权转让时,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并获得董事会的批准。
外资公司的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第二条本公司名称为:[公司全称],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公司住所:[公司住所地址]。
第四条公司经营范围:[公司经营范围,具体列举公司主营业务和许可经营的行业]。
第五条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中外合作或外商独资),由[中方股东名称]和[外方股东名称]共同投资设立。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注册资本金额]元,其中[中方股东名称]出资[出资比例]%,[外方股东名称]出资[出资比例]%。
第七条公司自登记机关颁发营业执照之日起成立,至公司章程规定的终止事由出现时终止。
第二章股东第八条公司股东为[中方股东名称]和[外方股东名称]。
第九条股东享有以下权利:1. 参与公司重大决策;2. 分配公司利润;3. 获取公司财务报告;4. 股东大会召开前五日内得到会议通知;5.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条股东承担以下义务:1. 按时缴纳出资;2. 不得抽逃出资;3. 遵守公司章程;4. 不得泄露公司商业秘密;5.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股东大会第十一条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二条股东大会的职权包括:1.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 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3. 审议批准董事会、监事会的报告;4.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5. 决定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6. 决定公司增减注册资本;7. 修改公司章程;8.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三条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必要时可由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第四章董事会第十四条董事会是公司的执行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十五条董事会的职权包括:1. 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2. 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3. 制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4. 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5.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6. 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7. 决定公司的经营机构的设置;8.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9.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外资企业章程范本(最新整理)

外资企业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及中国其它有关法规:---国---公司(下称A公司)拟在市设立独资经营企业: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
为此,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投资公司A公司的法定名称为:系依国法律在国合法注册的独立承担责任的法人(合法注册的公司、企业、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其法定地址为:电话:传真:法定代表人:国籍:职务:第三章本公司第3.1条:本公司法定名称:本公司英文名称为:本公司住所为:第3.2条:本公司依据中国法律及相关法规注册,为具有中国企业法人资格的外资企业,系独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A公司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本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外承担债务。
第3.3条:本公司受中国法律管辖和保护,其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的规定,不得损害中国的社会公共利益。
第3.4条:经董事会同意和中国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合营公司可在境内外设立分支机构。
第四章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第4.1条:本公司的投资总额为万美元;注册资本为万美元。
第4.2条:本公司出资方式为:现金折万美元实物折万美元工业产权折万美元其它折万美元第4.3条:本公司注册资本为A公司认缴出资额,A公司认缴出资额分期缴付,分期缴付期限为:第4.4条:A公司缴付任一期出资额后十五日内,由本公司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
合营公司在收取验资报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出资方出具出资证明书,并报原审批机关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4.5条:注册资本、投资总额的调整应报审批机关批准。
合营期内,合营公司不得减少注册资本。
本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应由董事会一致通过后,报原审批机关批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4.6条:本公司的分立、合并或者由于其他原因导致资本发生重大变动,须经审批机关批准,并应当聘请中国的注册会计师验证和出具验资报告;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外资企业公司章程

外资企业公司章程第一章公司名称及住所第一条本公司名称为 [公司全称],英文名称为 [公司英文名称]。
公司注册地址为 [公司具体地址]。
第二章公司宗旨与经营范围第二条本公司的宗旨为 [宗旨简述],并以此宗旨为指导,开展所有经营活动。
第三条本公司的经营范围为 [经营范围详述],公司可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开展与此相关或有利于实现公司宗旨的所有合法业务。
第三章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第四条本公司的投资总额为 [投资总额数值],注册资本为 [注册资本数值]。
注册资本应在本公司成立之日起 [具体期限] 内全额缴清。
第四章股东出资方式及期限第五条股东应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
股东的出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详细列出出资方式,如现金、实物、知识产权等]。
股东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出资。
第五章公司组织形式第六条本公司采取 [如: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 的组织形式,并按照相应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进行管理和运营。
第六章内部组织机构及职权第七条本公司设立 [如: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等] 等内部组织机构,并明确各自的职权和职责。
第七章法定代表人及高管职责第八条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 [法定代表人姓名],其职责为[法定代表人职责简述]。
公司高管应在公司董事会或其他决策机构的领导下,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八章财务、会计与审计制度第九条本公司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健全财务、会计与审计制度,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第九章劳动人事管理制度第十条本公司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劳动人事管理制度,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司的正常运营秩序。
第十章经营期限、终止与清算第十一条本公司的经营期限为 [具体期限或永久经营],到期后可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续期或终止。
公司终止时,应依法进行清算。
第十一章章程修改程序第十二条本公司章程的修改,应由董事会提出,并经股东大会以法定多数通过。
外资企业人公司章程完整版

外资企业人公司章程完整版一、总则本章程旨在规范外资企业的组织结构、管理制度和运营方式,确保企业的健康发展和合法运营。
所有与本章程相关的事项,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
二、公司名称外资企业的公司名称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经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准。
公司名称应准确反映企业的经营范围和性质。
三、注册资本外资企业的注册资本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经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审核。
注册资本应以人民币形式缴纳,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资本金变更和注销。
四、股东及股权1. 股东的权益应受到法律保护,股东享有按照其持股比例分享企业利润、参与企业决策和管理的权利。
2. 股东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期限缴纳股权出资,并按照其出资比例享有相应的股权。
3. 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经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登记。
五、董事会1. 外资企业应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是企业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企业的发展战略和重大决策。
2. 董事会由股东选举产生,董事的任期为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3. 董事会应定期召开会议,会议决议应以多数董事的同意为依据。
董事应履行职责,维护企业的利益和股东的权益。
六、监事会1. 外资企业应设立监事会,监事会是企业的监督机构,负责监督企业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2. 监事会由股东选举产生,监事的任期为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3. 监事会应定期召开会议,会议决议应以多数监事的同意为依据。
监事应履行职责,保护股东的利益和企业的合法权益。
七、经营管理1. 外资企业应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税务登记和社会保险登记等相关手续。
2. 外资企业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和实施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确保企业的正常运营和合规经营。
3. 外资企业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并按时缴纳各项税费。
八、财务管理1. 外资企业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财务会计核算和报告,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外资企业公司章程(模板)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章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国(地区)公司(与国(地区)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投资举办外资企业,订立本章程。
第二条投资各方为:甲方:乙方:丙方:第三条外资企业名称为:。
(以下简称公司)公司法定地址:。
第四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__________________担任,并依照中国有关规定进行登记。
第五条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
投资方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六条公司为中国企业法人,受中国法律管辖和保护,其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条例规定,不得损害中国的社会公共利益。
第二章经营范围第七条公司宗旨:经营范围:。
第八条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第九条公司投资总额为第十条公司注册资本为其中:甲方认缴出资额为,占注册资本的 %,以方式出资。
乙方认缴出资额为,占注册资本的 %,以方式出资。
外汇与人民币折算汇率按缴款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汇率折算。
第十一条公司注册资本缴付期限:。
(投资者一次性缴付全部出资的,应当在公司成立之日起六个月内缴足;分期缴付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其认缴出资额的百分之十五,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并应当在公司成立之日起三个月内缴足,其余部分的出资时间应符合《公司法》、有关外商投资的法律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要求股东应当在公司成立时缴付全部出资的,从其规定。
)第十二条公司在经营期内一般不减少注册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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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章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由___________国___________有限公司兴建独资企业“______________________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公司章程。
第二条公司的名称中文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公司住所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临时公司住所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三条投资者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资者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第四条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股东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五条公司为中国企业法人,受中国法律的管辖和保护,其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规定。
第二章宗旨、经营范围第六条公司宗旨:本着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愿望,采用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提高产品质量,开发新产品,并在质量、价格方面具有国际市场的竞争能力。
获得满意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七条公司经营范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公司生产规模:_______________万元/年。
第九条公司生产的产品在国内外市场销售。
第三章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第十条公司的投资总额为_______________万韩元,公司注册资本为_______________万韩元。
由韩国红城不锈钢有限公司以韩元现汇出资,第一期出资_______________万韩元,于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前出资到位,余款于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前到位。
第十一条缴付出资后,公司应聘请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资,出具验资报告,并报审批机关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
第十二条在经营期限内,公司不得随意减少注册资本数额,因投资总额和生产经营规模等发生变化,确需要减少的,须经原审批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股权的转让须经原审批机关批准,并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组织机构第十四条公司的股东为投资人,投资人决定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务,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委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五条独资企业不设董事会。
设执行董事一名,由股东委派。
执行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由股东决定是否继续委派或撤换。
执行董事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执行董事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执行股东会决议;(二)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五)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六)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八)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九)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六条独资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名。
监事由股东委派,任期三年,任期届满,由股东决定是否继续委派或撤换。
第十七条监事职责如下:(一)检查公司财务;(二)对执行董事、经理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行为进行监督,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执行董事、经理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三)当执行董事、经理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经理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四)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执行董事、经理以及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五)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五章经营管理机构第十八条公司的经营管理机构,下设经理办公室、财务部、生产技术部、销售部。
第十九条公司设经理1人,经理由执行董事聘请,公司经营管理实行经理经营管理制。
第二十条经理直接对执行董事负责,组织领导独资企业的日常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工作。
第二十一条公司日常工作中重要问题的决定,应由经理签署方能生效,需要联合签署的事项由执行董事具体指定。
第二十二条经理任期为三年。
经执行董事聘请,可以连任。
第二十三条执行董事可兼任公司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职务。
第二十四条经理不得兼任其它经济组织的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不得参与其他经济组织对本公司的商业竞争行为。
第二十五条经营管理机构的职责:生产技术部:负责企业的生产、计划、调度、设备、技术、质量、物资等方面的工作。
财务部:负责企业整个资金收支计划、成本核算、资金控制与使用,财务、账务的处理和经济分析报告方面的管理工作。
销售部:负责原材料供应、产品销售、包装、运输等方面的工作。
经理办公室:负责公司的公共关系,对外联络等方面的工作。
第二十六条经理及其他高级职员请求辞职时,应提前十天向执行董事提出书面报告。
以上人员如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行为的,经执行董事决定,可随时解聘。
第六章财务会计第二十七条公司的财务会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制定的独资企业财务会计规章办理。
第二十八条公司会计年度采用日历年制,从公历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为一个会计年度。
第二十九条公司的自制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用中文书写。
第三十条条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人民币同其它货币折算,按实际发生之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牌价计算。
第三十一条公司在中国外汇管理机构允许经营外汇业务的银行或金融机构开立人民币及外币帐户。
第三十二条公司采用国际通用的权责发生制和借贷记帐法记帐。
第三十三条公司在会计帐册上应记载如下内容:l、公司所有的现金收入、支出数量;2、公司所有的物资收售及购入情况;3、公司注册资本的缴纳时间,增加及转让情况。
第三十四条公司财务部门应在每一个会计年度头三个月编制上一个会计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经审计或会计师审核签字后提交执行董事通过。
第三十五条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有关规定,由执行董事决定其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
第三十六条公司的一切外汇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和有关条例规定办理。
第七章劳动管理第三十七条公司职工的雇佣、解聘、辞退、工资、福利、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劳动纪律等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外资企业劳动管理的规定办理。
第三十八条公司所需要的职工,可以由当地劳动部门推荐,或者由公司招收,但一律通过考试,择优录取。
第三十九条公司有权对违反公司的规定和劳动纪律的职工给予警告、记过、降薪的处分,情节严重,可予以开除,对开除、处分的职工应报当地劳动部门备案。
第四十条职工的工资待遇,参照中国有关规定,根据公司情况由执行董事确定;并在劳动合同中具体规定。
公司随着生产发展,职工业务能力和技术水平提高,应适当提高职工的工资。
第四十一条职工的福利、奖金、劳动保护和劳动保险等事宜,公司将分别在各项制度中加以规定,确保职工在正常条件下从事生产和工作。
第八章工会组织第四十二条公司的职工有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规定,建立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
第四十三条公司工会是职工利益的代表。
它的任务是:依法维护职工的民主权力和物质利益,协助公司安排和合理使用福利、奖励基金,组织职工学习政治、业务、科学、技术知识,开展文艺、体育活动。
教育职工遵守劳动纪律,努力完成公司的各项经济任务。
第四十四条公司工会代表职工和公司签定劳动合同,并监督合同的执行。
第四十五条公司工会负责人有权列席有关讨论企业的发展规划、生产经营活动等问题的公司会议,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
第四十六条公司工会参加调解职员和公司之间发生的争议。
第四十七条公司每月按公司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拨交工会经费,公司工会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的《工会经费管理办法》使用工会经费。
第九章期限、终止、清算第四十八条公司经营期限为三十年,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四十九条公司如延长经营期限,经股东作出决定。
应在合营期满前六个月向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提交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能延长,并在30天内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五十条如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终止经营。
1、公司章程规定的经营期限届满;2、股东决定解散;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5、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第183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第五十一条公司经营期满或提前终止经营时,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
第五十二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2、通知、公告债权人;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解的业务;4.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5、清理债权、债务;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7、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五十三条清算结算前,投资者不得将原公司的资金汇出或者携出境外,不得自行处理财产。
第五十四条清算费用和清算组成员的酬劳应从外资企业现存财产中优先支付。
第五十五条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的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再按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公司财产未按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公司的债务全部清偿后,其剩余财产超过注册资本的部分视同利润,应当依照中国税法缴纳所得税。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