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职称评价标准条件
内蒙古职称评定条件及流程

内蒙古职称评定条件及流程
一、基本条件
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 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履行岗位职责。
3. 学历要求:申报相应职称的最低学历要求为中专或以上。
4. 年龄要求:不同职称级别有不同的年龄限制,具体要求参照内蒙古当地的人事政策。
二、学术成果
1. 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领域发表过论文、研究报告或学术著作。
2. 论文、著作应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并符合内蒙古当地的学术评价标准。
三、专业技能
1. 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掌握本专业的最新发展动态和趋势。
2. 在实际工作中能够熟练运用所学知识,完成工作任务。
3. 具备一定的技术创新能力,能够解决复杂的技术问题。
四、工作业绩
1. 工作成绩突出,取得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2. 在本单位或行业内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3. 获得过市级以上表彰或奖励者优先考虑。
五、流程
1. 个人申请:申报人员根据职称评定条件,准备相关材料,填写申报表格,提交至所在单位。
2. 单位审核:所在单位对申报人员的材料进行审核,确保符合评定条件,并在申报表上签署意见。
3. 评审机构评审:申报材料经审核通过后,将由评审机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评审内容包括学术成果、专业技能、工作业绩等方面。
4. 评审结果公示:评审结果将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如有异议,可向评审机构提出申诉。
5. 颁发证书:经过公示无异议后,评审机构将颁发相应的职称证书。
通辽市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量化评审细则

通辽市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量化评审细则
说明:1.凡已参加一次职称评审,但未聘上者,必须经过三年后才能重新参加评审;
2.凡已通过低职高聘的教师,五年内不得申报市级中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
3.凡已享受低职高聘待遇的教师,若五年后再次申报市级中学高级职称评审,必须首先申请并取消低职高聘的所有待遇;
4.以上相关项目的时限,除明确说明的以外,均指任现职以来的情况。
若最终积分相同,教龄长者优先;
5.从事学校行管工作的人员或非考科目按同期参评人员的平均分记入个人教学质量和教学能力。
内蒙古职称评审条件

内蒙古职称评审条件一、概述内蒙古自治区是我国的一个省级行政区,拥有丰富的自然资源和广阔的发展空间。
为了促进内蒙古职称制度的健康发展,内蒙古自治区制定了一系列的职称评审条件,以确保职称评审的公正、科学和规范。
本文将介绍内蒙古自治区职称评审的一般要求和各个级别的具体条件。
二、一般要求内蒙古自治区的职称评审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秉持职称评审的科学性和权威性。
评审工作由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组织实施。
在进行职称评审时,应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确保评审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三、各级职称评审条件1. 初级职称初级职称是内蒙古自治区对从事相关职业的人员进行职业能力的初步评价。
初级职称评审的条件包括: - 具有中级专业职务或高级技术职务; - 从事相关职业工作满3年; - 参加职称评审研讨或培训,并通过相关考试; - 具备较高职业素质和工作质量。
2. 中级职称中级职称是内蒙古自治区对具备一定工作经验和专业背景的人员进行职业能力的较高评价。
中级职称评审的条件包括: - 具有副高级专业职务或正高级技术职务;- 从事相关职业工作满7年; - 参加职称评审研讨或培训,并通过相关考试; - 具备较高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
3. 高级职称高级职称是内蒙古自治区对在相关职业领域有较高造诣的人员进行职业能力的高度评价。
高级职称评审的条件包括: - 具有正高级专业职务或具有一定权威地位的行业骨干; - 从事相关职业工作满10年; - 参加职称评审研讨或培训,并通过相关考试; - 在专业领域有一定的学术研究成果或业绩; - 具备较高的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
四、职称评审程序内蒙古自治区职称评审的程序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1. 提交申请:申请人按规定填写职称评审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
2. 材料审核:评审机构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并确认是否符合职称评审条件。
3. 考试或答辩:申请人参加相应的考试或答辩环节。
内蒙古教师职称评审条件2023年

内蒙古教师职称评审条件2023年
内蒙古自治区 2023 年教师职称评审条件将继续按照总量控制、盟市评审、自治区核准备案的原则进行。
其中,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总数控制在 200 人以内,各盟市要严格按照核定分配人数组织开展评审工作。
评审结果核准后,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要求,及时补充设岗,并按职称资格起算时间进行岗位聘用。
此外,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评审也将继续坚持总量控制、盟市评审、自治区核准备案的原则,按照各盟市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
同时,为了提高教师职称评审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内蒙古自治区还将建立职称评审监督机制,加强对评审过程的监督,确保评审工作的公正性和廉洁性。
本次评审条件还对教师的学历、工作经历、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要求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其中,申报正高级教师职称需要具备博士学位,5 年以上中小学教学经验,并且取得高级教师职称 5 年以上。
此外,申报人员还需要具备较强的教学水平和管理能力,在教学、科研、团队建设等方面做出显著贡献。
本次评审条件还加强了对教师师德师风的要求。
强调教师要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质量。
同时,加强对教师思想政治方面的考核,确保教师职称评审的真实性和公正性。
总结起来,内蒙古自治区 2023 年教师职称评审条件的出台,将进一步提高教师职称评审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加强对教师师德师风的
要求,推动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内蒙古2022年职称评审条件

内蒙古2022年职称评审条件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于2022年4月1日正式公布了本地区职称评审的条件。
根据这一新规定,从2022年4月1日起,所担任的职务、继续教育、工作经历和成果等将会成为内蒙古职称评审的重要依据。
首先,在担任职务方面,参评者必须具有至少5年以上正规从业经历,无民族类别限制,可以在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营组织等任职。
另外,参评者需要出示有效的执业证书,或者其他能证明工作能力的合法文件。
其次,在继续教育方面,参评者必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有良好的学习成绩。
申请者在参加继续教育的过程中,需要获得政府规定的明确的学习目标,完成其学习计划,并在此过程中取得良好的学习成绩。
此外,在继续教育方面,参评者可以获得国家或省级资格证书,或获得高等学历证书。
再次,在工作经历方面,参评者必须提供有关个人的相关工作经历,如在政府实施的政策、计划和项目的实施进程中取得的成绩,以及工作期间参加的会议、培训或社会实践活动等。
最后,在成果方面,参评者必须提供一定数量(不低于3篇)发表于国内外正式期刊上的论文,或发表于受国家科技部重点支持的期刊上的论文,或以参评者名义成果,或在工作期间参与制定的政策规范、技术标准等。
通过上述条例,可以看出,内蒙古职称评审的条件非常细化和要求严格,旨在提高职业水平,建立公平、公正的职业结构,为提高内蒙古职业人才的素质及影响力作出贡献。
未来,内蒙古职称评审将会不断完善其条件,并且鼓励职业人才针对不同领域和行业的发展适应企业和社会的需要,切实提高其社会认可度。
综上所述,内蒙古职称评审的条件是非常严格的,要求有关参评者在担任职务、继续教育、工作经历和成果等方面均必须满足规定的要求,从而促进内蒙古职业人才的素质和影响力的发展。
内蒙古自治区职称评审条件

内蒙古自治区职称评审条件1. 想知道在内蒙古自治区评职称需要啥条件不?就好比你要爬上一座高峰,得有合适的装备和足够的体力呀!比如说,学历就是你的登山杖,工作经验就是你的鞋子,没有这些可不行呢!比如你是本科毕业,那工作年限得达到要求才行呀!2. 内蒙古自治区职称评审条件里,业绩成果就像你手里的王牌呀!这可不是随便就能有的哦。
就像参加比赛,你得有拿得出手的成绩才行!比如说你在工作中有突出的项目成果,那就是很有力的证明呀!3. 职称评审条件中的专业能力要求,那可真是关键呀!这就好像是你驾驭马车的技术,得熟练精湛才行。
好比你是个工程师,那专业知识和技能得过硬呀,不然怎么能通过评审呢?4. 内蒙古自治区职称评审对继续教育也有要求呢,这就好比给你的知识充电呀!你想想,手机没电了还能工作吗?同理,不持续学习怎么行呢!比如每年得完成一定学时的继续教育课程呢。
5. 品德条件在职称评审中也很重要哦,这就像人的品德是立足之本一样。
如果一个人品德不好,就算其他方面再优秀,能行吗?比如说要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呀!6. 论文发表也是职称评审的一条呢,这就好像是你展示才华的舞台呀!你得在这个舞台上精彩表演才行。
就像你写了一篇很有深度的论文,那就是你的亮点呀!7. 内蒙古自治区职称评审还有对工作年限的规定呢,这可不是随便说说的呀!这就像酿酒,时间越久越香醇。
比如规定要工作多少年才能评某个职称,达不到可不行哦!8. 实践能力在职称评审中也占一席之地呀,这就像战士上战场,得真刀真枪干才行。
你要是只会理论,没有实践经验,能通过评审吗?9. 职称评审条件中的创新能力就像给你插上翅膀呀,让你能飞得更高更远。
比如你在工作中有独特的创新点,那多牛呀!10. 最后说呀,内蒙古自治区职称评审条件是很明确的,就看你能不能达到啦!这就像一场考试,你准备好了就能通过呀!所以大家可得努力啦!我的观点结论:内蒙古自治区职称评审条件有明确规定,大家要对照条件,努力提升自己,争取顺利通过评审。
呼伦贝尔市职称评审条件

呼伦贝尔市职称评审条件
呼伦贝尔市是内蒙古自治区辖市之一,职称评审作为一项重要的人员评定制度,在呼伦贝尔市也得到了广泛的实施。
职称评审条件是指职称评审申请人必须满足的相关条件,下面我们就来看看呼伦贝尔市职称评审条件都有哪些。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没有违法违纪记录。
3.具有正常的劳动关系,按时足额缴纳税费和社会保险。
4.具备相应的学历、学位或职业资格等条件。
二、学历要求
1.高级职称评审:硕士及以上学位。
2.副高级职称评审:本科及以上学位。
3.中级职称评审:大专及以上学位。
4.初级职称评审:中专及以上学历。
三、工作年限
1.高级职称评审:在相关领域工作满10年。
2.副高级职称评审:在相关领域工作满6年。
3.中级职称评审:在相关领域工作满4年。
4.初级职称评审:在相关领域工作满2年。
四、业绩要求
1.高级职称评审:在相关领域取得突出贡献,并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或职业技能水平。
2.副高级职称评审:在相关领域有较好的业绩表现,并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或职业技能水平。
3.中级职称评审:在相关领域有一定的业绩表现,并有一定的学术水平或职业技能水平。
4.初级职称评审:在相关领域有初步的工作表现,并有相应的学术水平或职业技能水平。
总的来说,呼伦贝尔市职称评审条件是比较严格和细致的,申请者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明材料和满足相应的要求。
只有达到职称评审条件的申请者才有资格参加职称评审。
职称评审是对个人职业能力的权威认定和评价,对于促进个人发展和职称职级晋升具有重要的意义。
内蒙古中小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小特,中高职称评审)

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和自治区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区中小学教师的实际,制定本条件。
第二条坚持以师德、能力、业绩、贡献为主要依据,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引导教师做好教学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为培养高素质人才服务。
特别优秀的教师,可以破格评审高级教师资格。
第三条本条件适用于自治区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包括教育教学研究机构、电化教育机构、少年宫等)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
第四条按照本条件评定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名称为:中学高级教师。
第二章基本条件第五条职业道德要求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
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禁行性规定》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认真履行教师职责,严谨治学,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学风端正,为人师表,团结协作,具有团队精神。
第六条教师资格要求具备相应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第七条学历、资历要求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具有博士学位,受聘中学一级或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岗位满2年。
(二)具有硕士学位、学士学位、大学本科学历,受聘中学一级或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岗位满5年。
(三)初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具有大学专科学历,受聘中学一级或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岗位满5年。
(四)本评审条件中规定的学历(学位),是指国民教育序列中与申报学科相同或相近专业的学历(学位)。
所学专业与申报学科不同的(幼儿园教师除外),须有申报学科累计1年以上的进修经历或结业证书。
中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任教学科与高级教师申报学科不同的,须有高级教师申报学科5年以上教育教学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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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教师水平评价标准条件(试行)一、总则(一)为科学评价我区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水平,保证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关于印发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扩大试点指导意见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 98号)精神和自治区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区中小学教师的实际,制定本条件。
(二)本条件适用于呼和浩特市、包头市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以及其他教育机构(包括教育教学研究机构、电化教育机构、少年宫等)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
二、基本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
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禁行性规定》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认真履行教师职责,严谨治学,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学风端正,为人师表,团结协作,具有团队精神。
(二)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及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
(三)具备相应学历和资历。
1、申报正高级教师: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受聘高级教师岗位满5年以上。
2、申报高级教师:具备博士学位,受聘一级教师岗位满2年以上;或者具备硕士学位、学士学位、大学本科学历,受聘一级教师岗位满5年以上;或者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受聘小学、初中一级教师岗位满5年以上。
城镇中小学教师原则上要有1年以上在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任教经历。
、3、申报一级教师:具备博士学位;或者具备硕士学位,受聘二级教师岗位满2年以上;或者具备学士学位或者大学本科学历,受聘二级教师岗位满4年以上;或者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受聘小学、初中二级教师岗位满4年以上;或者具备中等师范学校学历,受聘小学二级教师岗位满5年以上。
4、申报二级教师:具备硕士学位;或者具备学士学位或者大学本科学历,见习期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或者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受聘小学、初中三级教师岗位满2年以上;或者具备中等师范学校学历,受聘小学三级教师岗位满3年以上。
5、申报三级教师: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并在小学、初中教育教学岗位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或者具备中等师范学校学历,并在小学教育教学岗位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
(四)任现职以来学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等次;其中申报正高级教师须有2次以上为优秀等次,申报高级教师须有1次以上为优秀等次。
(五)达到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要求。
(六)达到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
(七)身心健康。
(八)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申报或在本评审条件规定的任职年限基础上延迟申报:1、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视情况,延迟1—2年申报;其中,开展有偿家教、校外补课的,延迟2年申报;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谎报学历、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延迟3年申报。
2、受行政处分未满处分期的,不准申报;3、任期内受行政警告以上处分,处分期已满者,延迟3年申报。
4、任期内年度考核不合格者,延迟2年申报;未定等次者,延迟1年申报。
三、教育教学工作能力条件(一)正高级教师:1、深入系统地掌握所教学科课程体系和专业知识,教育教学业绩卓著,教学艺术精湛,形成了独到的教学风格。
被评为盟市级以上学科带头人、优秀教学能手、名师。
2、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一线,完成自治区规定的年度教学工作量。
其中,中层干部、班主任课时不少于专任教师课时的1/2;校级副职领导至少担任一个教学班的学科教学任务;校级正职领导每年听课不少于100课时;因课程计划、学校规模等原因而课时量较少的学科,任课教师须有其他与教学有关的工作量作为补充。
教研员每年深入学校调查研究、指导教学、听课评课不少于120节,评课不少于20次,且每年至少撰写一篇对改进本学科课堂教学有价值、有指导意义的听课调研报告。
3、为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发挥了指导者和引路人的作用。
学校教师,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或教务主任、政教主任、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少先队辅导员、课外活动小组负责人)工作2年以上。
从教以来,所带班级或活动小组受到盟市级以上表彰。
4、在指导、培养高级、一级、二级、三级教师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在本学科领域享有较高的知名度,是同行公认的教育教学专家。
任现职以来,每年在盟市范围内主讲学术讲座2次以上,或承担教学示范课、观摩课或学科讲座不少于2次,并获得好评。
5、在教育思想、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
任现职以来,作为主要承担人完成1-2项教育教学改革课题,其中一项经过市级以上验收鉴定。
教研员需完成2项经过市级以上验收鉴定的教育教学改革课题。
6、具有主持和指导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教育思想、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并广泛运用于实践,在实施素质教育中,发挥了示范和引领作用。
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二条,其中第一条是必备条件:(1)积极承担教育教学研究或教材建设工作,撰写学术论文、科研报告、教材或专著,任现职以来,在核心期刊公开发表本专业教育教学方面高水平、有创见的学术论文1篇以上(教研人员2篇以上),或专著一部。
(2)获得国务院批准的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国家或自治区的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自治区“321人才工程”一二层次人选、特级教师等荣誉之一者。
(3)获得全国或省部级劳动模范、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称号之一者。
(4)获得自治区劳动模范、自治区优秀教师、自治区优秀教育工作者等称号之一,并获得市级以上学科带头人或优秀教学能手称号。
(5)在教学改革或教材教法研究改革方面做出显著成绩,其教育教学经验在自治区范围以上推广。
(6)从事艺术、体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参加具有广泛代表性的国家级以上业务竞赛获前3名;或作为体育代表队主教练、艺术团体主要指导教师,所带体育代表队、艺术团体在比赛中获前3名。
(二)高级教师1、对所教学科具有系统、坚实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必备的专业技能,胜任本学科教学工作。
2、从教以来,担任过1次以上循环教学工作,或担任过2届毕业班教学工作(音乐、体育、美术、科学、综合实践等学科教师除外)。
完成自治区规定的年度教学工作量。
其中,中层干部、班主任课时不少于专任教师课时的1/2;校级副职领导至少担任一个教学班的学科教学任务;校级正职领导每年听课不少于80课时;因课程计划、学校规模等原因而课时量较少的学科,任课教师须有其他与教学有关的工作量作为补充。
3、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或教务主任、政教主任、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少先队辅导员、课外活动小组负责人)工作2年以上,并胜任工作。
4、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校本培训或校本教研活动,每学期听课及参与研讨次数不少于15节(次),每学年至少承担1次校级以上示范课,同学科教师反映良好。
5、积极参加学科研究活动,承担过校级以上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研究工作。
围绕贯彻素质教育思想,结合本学科教学改革实践,撰写有一定理论水平和实践意义的研究报告或经验总结1篇,字数应不少于2000字。
6、体现课程改革思想,掌握现代化教学手段,采用科学的教学方法,注重学生全面素质和综合能力培养,特别是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
所教班级学生巩固率、成绩合格率、优良率、提高率较好,学生对其课堂教学评价的满意度较高,是学校公认的教学骨干教师。
7、教育教学工作业绩突出,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条:(1)盟市所在地城市学校教师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本学科教育教学论文2篇以上;旗县所在地城镇学校教师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本学科教育教学论文1篇以上;苏木(乡)以下学校教师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本学科教育教学论文1篇以上或承担盟市级以上示范课1次以上。
(2)旗县级以上学校教师,获得盟市级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师德先进个人、学科带头人、优秀教学能手、教学名师等称号之一;苏木(乡)以下学校教师,获得旗县级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师德先进个人、学科带头人、优秀教学能手、教学名师等称号之一。
(3)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班主任工作方面,有比较突出的专长和丰富的经验,并做出显著成绩。
旗县级以上学校教师,获得盟市级以上优秀班主任称号,或所带班级被评为盟市级以上优秀班集体;苏木(乡)以下学校教师,获得旗县级以上优秀班主任称号,或所带班级被评为旗县级以上优秀班集体。
(4)在教改或教材教法研究方面做出突出成绩,其教育教学经验在旗县以上地区推广。
(5)参加经全国或自治区中小学教材审查委员会审定的地方教材的编写工作,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一章或三节。
(6)从事艺术教学工作的教师,本人在教育、文化行政部门主办的旗县级以上汇演、汇展或比赛中获二等奖以上奖励2次以上;或所带班级的学生在参加旗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批准的中小学汇演、汇展比赛等活动中,获二等奖以上奖励2次以上。
或本人获得旗县级以上优秀指导教师2次以上。
从事体育教学工作的教师,所训练的学生在教育或体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比赛中,获得旗县级比赛团体或个人前3名,或地市级比赛团体或个人前6名,或自治区级比赛团体或个人前8名,或国家级以上比赛团体或个人前10名;或本人获旗县级优秀教练员奖2次以上。
(三)一级教师1、具有正确教育学生的能力,能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进行思想道德教育,任教以来担任班主任、年级组长工作2年以上,有比较丰富的班主任、辅导员工作经验,并较好地完成任务。
2、对所教学科具有比较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学大纲)、教材、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教学经验比较丰富,有较好的专业知识技能,能够完成规定的教学课时量,并结合教学开展课外活动,开发学生的智力和能力,教学效果好。
3、具有一定的组织和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并承担一定的教学研究、教改实验任务,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积累了一定经验。
在旗县或本校能进行观摩课教学;指导二、三级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或承担培养教师的任务。
4、教育教学工作业绩比较突出,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二条:(1)任现职以来,作为第一作者或主要承担人,其教学经验总结、制作的教具、作品、论文、著作、教研成果在盟市以上刊物上发表或专业会议上获奖;(2)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少先队辅导员工作或学生思想教育工作成绩显著,所带班级中队被评为旗县(含旗县)以上先进集体、优秀中队,或本人被评为旗县以上德育先进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优秀少先队辅导员,或由本人撰写的班主任工作总结在旗县以上刊物上发表或专业会议上获奖;(3)任现职以来被评为旗县以上优秀教师(含优秀青年教师、优秀体育老师)、或教学能手、教学新秀、拔尖人才;(4)任现职以来教研论文在旗县以上教研部门组织的教研活动中进行书面交流1次并获得好评,或参加旗县以上教研部门组织的示范、观摩教学课1次以上获得好评;(5)任现职以来受聘参加旗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乡土教材、进修教材、活动课教材、教学参考书的编写工作,编写的教材在县范围内推广使用或正式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