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评审量化评分标准
职称量化考核评审标准及细则

工程技术系列科研、设计岗位量化考核评审标准工程技术系列非科研、设计岗位量化考核评审标准工程技术系列量化评审评分参考细则一、“学历”项符合申报条件的学历包括普通院校、“五大生”学历(经组织人事部门验证),党校学历只限政工专业。
符合《试行条例》规定的学历要求,学历项得8分,不具备规定学历要求的破格人员得0分。
二、“资历”项1、资历:是指取得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的年限。
达到《试行条例》规定的任职年限要求,资历项得8分,未达到规定资历年限要求的破格人员得0分。
2、聘干人员资历计算方法:(1)先聘为干部并获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取得国家教育部承认的正规学历,其资历从取得学历后算起;(2)先取得国家教育部承认的正规学历,后聘为干部并获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其资历从获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算起。
三、“外语”项符合免试条件或按规定参加职称外语考试成绩在60分及以上或合格者,得8分;按规定参加职称外语考试,成绩符合降分条件当年有效的,得6分。
外语成绩降分标准,以当年度职称评审规定为准。
四、“答辩”项专业答辩是评委对参评人员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的考核。
答辩实行百分制,正常晋升答辩为60分合格,破格晋升答辩为85分合格,达不到规定分数和无故不参加答辩者,取消参评资格。
五、“专业工作经历”项1、工作经历是指专业技术人员从事本专业工作的时间。
2、由工人聘为干部的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经历从聘干后算起。
因工作需要,从事的专业技术岗位发生了变化,其工作经历可以连续计算。
3、科研和非科研单位技术人员从事本专业工作20年及以上计8分,20年以下每年按0.4分计算;参评技术人员现岗位在野外一线队,工作8年及以上计8分,8年以下每年按1分计算。
六、“绩效评价”项1、现岗位已实行绩效考核的参评人员,必须对应“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的绩效考核评价结果量化计分。
2、现岗位未实行绩效考核评价的参评人员,按量化考核评审标准中所列评价内容进行评价并量化计分。
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量化评分标准

②现任年级组副组长2分,组长3分,中层干部4分,副校长以上5分。③符合班主任工作任期内三年或任教以来五年的得5分,任期内担任副班主任工作三年或任教以来担任副班主任工作五年的得3分,不符合以上条件的得0分。
④任小学一级或中学二级教师以来,获校级先进,一次加1分。
以上②-④加分可累计,但最高不超过5分。
②积极参加课题研究,对参加课研成员:省级3—5分、市级2—4分、县级1—3分,校级1-2分。
课题领题人得高分,成员得低分。此项可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5分。
注:①以上表中各项得分不得超过规定的满分;②本量化评分标准解释权归市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③教师个人获得各种学科荣誉称号:教学能手:市级6分、县级4分、校级2分;教学新秀:市级3分、县级2分、校级1分
取最高荣誉称号加分,不累计加分。
④指导学生在各级学科比赛中获一、二、三等奖确有证据的:全国(3—5分)、省级(2—4分)、市级(1—3分)、县级(1—2分)
由学校确认并按获奖等级给分。要求指导学科与申报职称学科一致,否则不予给分。各杂志社组织的作文、阅读大赛不予加分。同类型同年度指导学生取得的获奖成绩取最高分,不同类型或不同年度的可累计加分,但最高不超过5分。
①基本分3分。
②获得教科研先进称号:省级5分,市级4分,县级3分,校级2分。此项取最高荣誉称号加分,不累计加分。
教科研加分(2)
(满分
12分)
①省级以上刊物正式发表的论文:5分/篇(含专著4分/万字或课题研究总结),市级刊物发表论文3分/篇、县级刊物发表论文2分/篇;或省得奖(3—5分),市得奖(1—3分),县一、二等奖(1—2分)。
教育
教学
工作
加分
(2)
(满分
职称评审量化评分标准

职称评审量化评分标准职称评审是评定一个人在特定领域内的专业水平和职业能力的重要手段。
为了能够客观、公正地评定每位申请者的水平,需要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量化评分标准。
本文将从不同职称评审的角度,提出一套量化评分标准,以期能够为职称评审工作提供参考。
一、专业知识与技能(40分)。
专业知识与技能是评定一个人在特定领域内的基本素养和能力的重要指标。
在评定专业知识与技能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评分:1. 学术水平(10分),包括学术背景、发表论文、参与科研项目等方面的表现。
2. 专业技能(10分),包括专业技术能力、实际工作能力等方面的表现。
3. 学术贡献(10分),包括学术成果、专业成就等方面的表现。
4. 创新能力(10分),包括在专业领域内的创新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等方面的表现。
二、教学科研工作(30分)。
教学科研工作是评定一个人在教学和科研方面的工作表现的重要指标。
在评定教学科研工作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评分:1. 教学工作(10分),包括教学质量、教学效果、教学评价等方面的表现。
2. 科研工作(10分),包括科研项目、科研成果、科研能力等方面的表现。
3. 指导学生(10分),包括指导学生科研、学术指导等方面的表现。
三、社会服务与荣誉(20分)。
社会服务与荣誉是评定一个人在社会服务和荣誉获得方面的重要指标。
在评定社会服务与荣誉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评分:1. 社会服务(10分),包括社会服务项目、社会服务成果、社会服务影响等方面的表现。
2. 荣誉获得(10分),包括获奖情况、荣誉称号、社会评价等方面的表现。
四、职业发展与道德修养(10分)。
职业发展与道德修养是评定一个人在职业发展和职业操守方面的重要指标。
在评定职业发展与道德修养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评分:1. 职业发展(5分),包括职称评审后的职业发展规划、职业发展目标等方面的表现。
2. 道德修养(5分),包括职业操守、职业道德、职业操守等方面的表现。
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赋分标准

推荐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量化赋分标准一、量化赋分标准1、专业工作年限赋分专业工作年限按周年计算,每满1年1分,超过半年按1年计算。
最高计20分。
(1(2)后取学历计分,自取得学历起应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不足3年的仍按前学历计分;(3)所学专业与任教学科相近者,降2分;不一致者,降4分;(4)最高计35分。
3、聘任现职期间考核赋分按最近4年度的考核等次(以考绩档案和年度考核表原件为准)计分,年度考核优秀每年5分,合格每年3分,基本合格每年1分。
最高计15分。
4、外语成绩赋分60分以上或具有合格证计10分,符合放宽条件在50-59分之间的记8分,符合免考条件的记6分。
5、任职期间继续教育赋分以市人事局统一下发的继续教育证书中的记载为准,最近2个聘期(4年)内的继续教育学分有效,乘以15%计算,最高计15分。
继续教育学分平均每年应达到20学分以上。
注:①优质课二、三等奖、教学基本功二、三等奖的,依次降2分计分。
②只计任现职以来的成绩,同一业绩获得不同层次的荣誉,只按最高级别计分;③以奖励证书原件为准,一般应附原公布文件;④所在单位评选的以报主管部门备案为准,没有备案的,不予认可。
⑤中专教师获市级以上教师专业技能比赛一、二、三等奖,分别按相应级别的优质课一、二、三等奖赋分。
1⑥各级教育电教部门评选的课件制作奖,按公开课、示范课对应相应级别计分。
⑦学科教学先进个人按优质课对应相应级别计分。
⑧同一类型业绩不能累计赋分,最高计35分。
②以奖励证书原件为准,一般应附原公布文件;③各级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劳动模范、特级教师等荣誉赋分年限评选中、初级职务可放宽掌握。
④所在单位评选的以报主管部门备案为准,没有备案的,不予认可。
⑤同一类型业绩不能累计赋分,最高计30分。
奖计分;②实验课题和科研课题必须有教育主管部门逐级申报审批手续,有立题报告、实验方案、实验纪录和结题报告。
已有结题报告的,根据鉴定结论,按相应分值计分,正在进行中的不记分。
评审专业技术职务量化评分细则

推荐评审专业技术职务量化评分细则(2023年7月6日第七届五次教代会讨论通过)为加强我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旳规范化管理,增强职称评审工作旳透明度,客观公正旳考核和评价每个参评教师,根据川人办[2023]57号文献,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晋升指标划分全体专业技术人员按初中、高中系列划分,只能在对应系列有晋升指标旳前提下提出申报。
二、晋升条件凡在有对应指标旳前提下,符合当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旳,均可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三、评分细则对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旳人员,予以量化打分,并按分数由高到低予以推荐。
(一)个人基本状况得分1、工龄满一年计1分(工龄=目前年份-参工年份+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满一年计1分。
2、最终学历:硕士硕士计10分、本科计8分、专科计5分、中专(含高中、中职)计3分。
3、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优秀一次计0.5分。
(年度考核优秀最多计3次)4、一般话、计算机:超过申报职称规定旳等级每项加0.5分。
5、任现职以来,担任学校校长、副校级领导、中层正职、中层副职(专业部负责人)、班主任、教研组长每学年分别计1、0.9、0.8、0.7、0.8、0.3分。
(身兼数职,只按最高原则计分)(未满一学年,当年减半计分)(二)师德考核得分(任现职以来,同步以文献为准)1、担任班主任旳所带班级被评为优秀班集体,校、市、省、国家级每次加1、2、3、5分。
(按每年度最高原则计分一次)(最高分不超过5分)2、获学校、区、市、省、国家级政府(含教育主管部门)优秀教师、优秀党员(含其他党派)、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等荣誉称号旳,每次分别加1、2、3、4、6分。
(最高分不超过6分)(三)教学考核(由教务处制定细则并负责考核)1、教学工作量教师旳教学工作包括备课、上课(含课间操、眼保健操等)、组织考核(学校组织旳多种考试、承接或参与旳高考等)、布置和批改作业、辅导、课外活动外,还包括学校临时性教学任务以及与教学有关旳其他任务。
职称评审量化赋分办法

学历以毕业证和学位证书为准,双学历以上者,按最高学历赋分。
(二)年限赋分。
包括专业工作年限、聘现职年限和考核三项分值,合计不超过30分。
专业工作年限:指从事本专业的工作年限,每满1年且考核称职的计1分,超过半年按1年计算;聘现职年限:指聘任现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限,每满1年且考核称职的计1分,超过半年按1年计算。
聘现职期间,年度考核优秀的每次加1分,累计最高不超过5分。
(三)任现职以来获奖成果、论文、奖励赋分1.获奖成果、论文赋分(1)各级获奖成果包括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2)获国家级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申报职称时可不受综合得分最低分限制。
(3)论文(一般不少于2000汉字)须以原发表刊物为准。
如重复发表,只按其发表在高一级刊物计分。
(4)刊物级别的确定,由市人事局会同各评委会办事机构按各专业标准界定。
对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论文赋分要由专家从严审核。
注:奖励是指专业工作奖励,计算由省、市、县(市)区政府或同级行政主管部门和人事部门联合表彰的专业工作奖励分值,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单独表彰的按降低一个档次计分。
任现职以来同一成果多次获奖的、论文重复发表的、同年同类业绩多次获奖的,只按此项最高分计分。
获奖成果、论文、奖励赋分三项合计不超过20分。
二、几点要求(一)本办法只在任满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所规定的聘任年限基础上实行,凡未满规定聘任年限的,不适用本办法。
(二)本办法仅限推荐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时使用。
(三)专业技术职务推荐评审过程中,各单位、各级评委会对申报人员的量化赋分须严格审核,并将赋分作为申报的基本条件,达不到赋分标准的,一律不得推荐申报。
(四)推荐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综合得分须满33分;推荐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综合得分须满45分;推荐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综合得分须满52分。
(五)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原《济南市推荐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量化赋分办法》(济职改字〔1997〕32号)即行废止。
职称评选量化评价标准说明

职称评选量化评价标准说明根据参评系列(专业)岗位实际,将量化标准分为科研开发、生产岗位、行政管理等类别。
量化评价指标分为基本指标和评价指标两部分。
各评价要素基本分值最高10分,每项评价要素最终分值为基本分值乘以权重。
各评价要素具体量化要求如下:一、学历学位。
对参评学历学位进行审核,根据学历学位层次量化评价。
按参评人员具有的符合评审条件规定的学历学位打分,若多个学历学位同时符合要求,择高打分。
二、专业工作经历。
对参评人员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的经历进行审核,根据具体时间进行量化打分。
评价标准中的专业工作年限对应学历为大学本科,大学专科破格参评高级职称或中专破格参评中级职称时,每档专业工作年限须加两年。
三、外语水平考试成绩。
根据参评人员参加集团公司职称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含托福成绩)除以10直接量化打分。
参加托福考试,成绩500分以上和俄语80分以上的人员可视为成绩合格。
参加新托福考试成绩按标准折算后量化打分。
— 1 —四、专业技术水平考试成绩。
根据参评人员参加专业技术水平考试成绩除以10(保留一位小数)直接量化打分。
五、能力水平。
主要对参评人员学术技术水平和相关能力素质进行评价。
包括论文论著(代表性作品)和实践能力、创新创效能力、技术支持能力等内容。
对参评人员学术技术水平进行评价,主要审核其现职称以来已发表论文论著(代表性作品),根据发行级别、学术价值、影响范围做出相应评价。
(一)论文论著(代表性作品)分类原则1. 国际权威检索学术刊物是指被SCI、SSCI、EI、ISTP四大国际索引所收录的国外期刊;2. 专业核心期刊是指依据中国科技信息研究所、北京大学图书馆与北京高校图书馆期刊工作研究会提供的检索报告确定的本专业领域刊物,具体见核心期刊目录。
3. 国家学术会议上交流的专业技术论文是指被《石油学会论文集》、《IADC承包商协会论文集》收录的论文,具体由专家确定。
4. 省部级学术会议上交流的专业技术论文是指被《钻井承包商协会论文集》、《井下作业承包商协会论文集》、集团公司级论文集收录的论文,具体由专家确定。
(新)中小学职称评聘高级职称量化评分细则方案

XXX县中小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考核推荐量化评分细则(试行)“量化评分”分基本素质、教学常规、教学水平、学术水平、业绩评价五个方面13项内容;另设特别加分和扣分6项内容。
一、基本素质1.资历教龄:按实际任教时间(按虚年,不在岗的年限不算)每年计1分,任现职每年计1分。
2.学历(4分)合格学历计2分,现有学历高于相应合格学历每提高一个层次加计1分,取得学士学位加计1分,硕士学位加计2分。
(不超过4分)任职分)任职必须是现任职务并以正式文件和有效证件(或证明材料)为准;任多职者,只取最高的一项职务计分,其余职务不计分;任职不满2年者,折半计分。
4.班主任工作(5分)近5年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按每年1分计(总分不超过5分);二、教学常规(18分)1.教学工作量(10分)近三年内教师周工作量达到标准(或平均)工作量计7分,超多少标准工作量加多少分,少多少标准工作量减多少分,最高计10分。
2.教学常规(3分)由设岗单位根据常规检查记录制定相应的量化评分方案。
3.继续教育(5分)近五年(20XX-20XX)继续教育学分达到360分记4分;参加培训获得优秀学员的:县、市级加0∙5分,省、国家级加1分。
继续教育是指近5年参加由教育行政或业务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不含职称评审所必须的公需科目、普通话、计算机等培训项目。
凭培训结业证进行计分,同一年度参加多次培训的取最高一项计分。
(以教师发展网上已登记的为准)。
三、教学水平(共48分)中心学校管理人员(不含校本部)、高中学校校长或支书关于教学竞赛和辅导竞赛的计分:计学校参评人员的平均分。
1.教学业务比赛获奖(8分)各类教学业务比赛、公开课是指任现职以来由教育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
同一年度同一项目在不同级别比赛中获奖的只取最高级别计分,"一师一优课”"网络备课大赛(含视频课)”按优质课评比一等奖降低一个级别计分,送教下乡每年只计一次最高等级的分,教案、案例设计等公开发表按同级单项类比赛一等奖计分指导学生获奖(个人三等奖以上,其中体育类限个人前3名,团体前6名)必须是任现职以来获得,且是由教育行政部门、教育业务主管部门主办或承办的,辅导教师必须以正式文件和有效证明材料为准,非教育系统和非本学科不计分(德育类、文艺类内容可计算,小学教师不受学科专业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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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分/项 100分/项 50分/项 20分/项 15分/项 10分/项 7分/项 3分/项
参与第1名按50%计分,参与第2名按40 %计分,参与第3名按30%计分,参与第4名按20%计分,参与第5名按15%计分,参与
二等奖 三等奖 一等奖 市厅级 二等奖
200分/项 150分/项 100分/项 40分/项 30分/项 20分/项 10分/项 8分/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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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厅级 三等奖 一等奖 校级 二等奖 备注 第6名按10%计分,参与第7名按5%计分。 质量 工程
(教授限 前3)
6分/项 5分/项 3分/项
参与第1名按50%计分,参与第2名按40%计分,参与第3名按30%计分,参与第4名按20%计分,参与第5名按15%计分,参与
职称评审量化评分标准
基本资格(系数0.2) 任职年限 辅导员 近五年 年度 考核 以学生工作部的认定为准(2分/年,最高不超过12分) 合格 优秀 国家级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 优秀教师奖励 (每年以最高级别积 分,不重复计分) 奖励 国家级 其他综合性奖励 (每年以最高级别积 分,不重复计分) 省部级 市级 校级 教学(系数0.3) 课时量 近五年教学评估 优秀 在教育、教学技能竞赛中获得国家级奖励 在教育、教学技能竞赛中获得省级奖励 教学 奖励 在教育、教学技能竞赛中获得市厅级奖励 在教育、教学技能竞赛中获得校级奖励 指导学生获得国家级奖励 其他奖励 指导学生获得省级奖励 指导学生获得市厅级奖励 科研成果(系数0.5) SCI一区论文收录 SCI二区、SSCI、A&HCI论文收录、 新华文摘全文转载 SCI三区、EI 学术 论文 SCI四区、SCIE论文收录、 CSSCI收录、CSCD收录、新华文摘摘要刊登、人民日报理论版、光明日报理论版、 人大复印报刊资料全文复印、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全文转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全文转摘 全国中文核心期刊 5分/次 3分/次 5分/次 3分/次 1分/次 分值 100分/篇 50分/篇 30分/篇 20分/篇 15分/篇 10分/篇 5分/次 10分/次 7分/次 完成基本课时量 良好 10分/次 7分/次 5分/次 2分/次 分值 10分 3分/次 省级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 市级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 校级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 分值 1分/年 2分/年 3分/次 5分/次 10分/次 7分/次 5分/次 2分/次
6分/篇 4分/篇
30分/部 15分/部 15分/部 12分/部 10分/部 8分/部
15分/项 6分/项
参与第1名按50%计分,参与第2名按40 %计分,参与第3名按30%计分,参与第4名按20%计分,参与第5名按15%计分,参与
重大项目 国家级 重点项目 一般项目 科研 项目 重大项目 省部级 重点项目 一般项目 市厅级 校级 备注 第6名按10%计分,参与第7名按5%计分。
国家级 省级 校级
50分/项 15分/项 5分/项
备注 第6名按10%计分,参与第7名按5%计分。
参与第1名按50%计分,参与第2名按40%计分,参与第3名按30%计分,参与第4名按20%计分,参与第5名按15%计分,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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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会议论文收录(EI、ISTP、ISSHP) CN期刊 备注 申报文章允许第二作者的学科,第二作者的文章按90%计分。 一级出版社 学术专著 其他出版社 学术 著作 国家级规划 教材(主编且达到评审 条件字数要求的教材) 省级规划 一般教材 编著、译著 备注 参编者(达到评审条件字数要求)按80%计分。 发明专利(授权) 专利 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授权) 备注 第6名按10%计分,参与第7名按5%计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