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职称评定量化评分细则
教师职称申报量化打分细则-仅供参考

教师职称申报量化打分细则
说明
1、此细则是在参照《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实施办法》、《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实施办法》(试行)基础上修订。
2、荣誉称号、专业能力和专业业绩计分只考虑任现职期限内。
3、代两个班及以上班级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按学科完成情况相加,累计完成任务情况加分,未完成的不加分。
4、男满55岁、女满50岁,仍坚持在教学第一线,年度考核三年称职以上者,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实行一票否决:
①受党纪政纪处分且在惩戒期内的。
②自己所负责的工作出现了重大责任事故的。
③参与教育“三乱”(乱补课、乱办班、乱收费)的。
④离岗、病休3月以上(工伤例外)、内休、失联及外借人员。
⑤“一师一优课”、优质示范课、优秀课件三者无一项达到县优申报一级职称、无一项达到市优申报高级职称(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例外)、无一项达到省优申报正高的。
⑥上年度已向市职改办申报的。
⑦任现职期限内不服从学校和处室、年级部安排工作的。
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量化评分标准及细则三篇

篇二:XX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指导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引导广大中小学教师进一步提高专业水平,积极投身教育教学实践,全面履行教师职责,造就一支数量充足、师德高尚、业务优良、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根据人社部、教育部《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和我省教育改革发展需要及中小学教师工作岗位特点与要求,特制定本指导标准。
第二条中小学教师职称分为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助理级、员级五个等级,名称依次为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
第三条本标准用于指导全省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及教科研机构和校外教育机构的在职在岗教师职称评价,民办中小学可参照执行。
根据XX省深化中小学职称制度改革要求,全面实行评聘结合,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应严格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
第四条各设区市应按照本指导标准的要求,根据本地普通中学、职业中学、小学、幼儿园的教育教学特点和教育部《中学教师专业标准》、《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标准》、《小学教师专业标准》、《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等要求,按不同学段,分类细化制定具体评价条件。
综合运用业务考试、民主测评、说课公开课、盲审鉴定、专家评议等方式,建立科学、量化、精准的评价体系。
各地应及时将细化的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评价条件和评价办法,报省人力社保和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实施。
正高级教师评价条件和评价办法,由省教育厅细化制定。
第二章总体要求第五条坚持以德为先导向。
把践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作为教师职称晋升的首要条件,强化对教师职业道德的考察,对教师违反师德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制”。
第六条坚持教学中心地位。
要适应实施素质教育和课程改革的新要求,充分体现教师职业特点,注重教育教学工作实绩,注重教学改革,积极探索“轻负高质”教学模式,努力推行素质教育。
切实改变片面强调论文的倾向,引导教师立德树人,爱岗敬业,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教学水平。
学校教师系列职称晋级量化评分细则

学校教师系列职称晋级量化评分细则量化评分指标:教学工作指标:包括课堂教学质量和教学成果的评价。
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可以从课程设置、教学设计、教学方法和教学效果等方面进行评价,以学生学习效果为主要依据;教学成果评价可以从教材编写、教学论文和教育教学研究成果等方面来评价。
科研工作指标:包括科学研究项目和科研成果的评价。
科研项目评价可以从科研项目的规模、研究内容的独创性和科学性等方面进行评价;科研成果评价可以从论文发表、专利申请和科研成果应用情况等方面来评价。
教务工作指标:包括教学管理和教学的评价。
教学管理评价可以从教学计划制定、教材选用和考试管理等方面进行评价;教学评价可以从教学方法创新、教学内容更新和教学手段改进等方面来评价。
师德师风指标:包括教师的师德和师风的评价。
师德评价可以从教师的职业道德、教学态度和师生关系等方面来评价;师风评价可以从教师的形象、仪容仪表和工作作风等方面来评价。
评分标准:每个指标都会根据不同的等级来进行评分,评分等级一般分为4级,分别是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
通过对上述指标进行评分,然后综合计算得出教师的总评分。
评审委员会根据教师的评分情况,将教师的职称晋级分为不同的级别。
根据评分的特点和结果,可以将教师的晋级分为以下几个级别:初级职称、副高级职称、正高级职称。
不同级别的晋级要求和评审标准会随着教师的职称等级的提高而有所变化。
总体来说,学校教师系列职称晋级量化评分细则可以客观地对教师的各项工作进行评价,并通过评分指标和标准来确定教师的职称晋级。
这种评分方法能够体现教师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有助于激励教师的进步和提高教师教学质量。
同时,评分细则也需要与学校实际情况相结合,根据不同学科和专业的特点进行相应调整,以确保评分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教师职称评聘量化考核细则

教师职称评聘量化考核细则一、考核目的二、考核内容1.教学成果评估:根据教师的教学工作,评估教学成果和效果。
可以包括学生评价、同行评议、教学记录、教学论文等。
2.学术研究评估:根据教师的学术研究工作,评估其科研成果和水平。
可以包括发表论文、出版专著、参与科研项目等。
3.教学评估:评估教师在教学中的贡献和创新。
可以包括制定教学计划、教学方法创新、教学资源开发等。
4.师德师风评估:评估教师的师德师风和职业道德。
可以包括教学态度、师生关系、团队合作等。
5.业务能力评估:评估教师的专业知识和教学能力。
可以包括教学技能、辅导能力、课堂管理等。
三、考核标准1.教学成果评估:根据学生评价、同行评议和教学记录,分为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
2.学术研究评估:根据发表论文、出版专著和参与科研项目,分为A 级、B级、C级。
3.教学评估:根据教学计划、教学方法创新和教学资源开发,分为优秀、良好、一般。
4.师德师风评估:根据教学态度、师生关系和团队合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
5.业务能力评估:根据教学技能、辅导能力和课堂管理,分为优秀、良好、一般。
四、考核程序1.提交申请材料:教师应提交个人简历、教学成果材料、学术研究成果材料、教学材料、师德师风材料等。
2.评审小组评议:根据提交的材料,评审小组进行综合评估和打分,确定每项指标的分值。
3.个人答辩:教师应进行个人答辩,向评审小组介绍自己的教学成果、学术研究、教学和师德师风情况。
4.综合评分:根据评审小组的评议和个人答辩情况,给予教师综合评分,确定是否符合职称评聘要求。
五、考核结果1.优秀:在各项考核指标中,获得优秀评价的教师可以评聘为高级职称。
2.良好:在各项考核指标中,获得良好评价的教师可以评聘为中级职称。
3.及格:在各项考核指标中,获得及格评价的教师可以评聘为初级职称。
4.不及格:在各项考核指标中,获得不及格评价的教师无法评聘为相应职称。
六、考核周期七、考核结果的使用1.教育行政部门可以根据教师的职称评定结果,对教师的岗位安排和职业发展进行指导和支持。
学校教师系列职称晋级量化评分细则

xxx学校教师系列职称晋级量化评分细则为进一步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确保教师的切身利益,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成立学校专业技术职称推荐职务晋升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评议小组成立学校专业技术职称推荐职务晋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审工作的组织审查和推荐。
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成立专家评议小组,负责学校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审,等级晋升的组织、考核和推荐。
以下简称专家评议组。
注:以上两个小组已成立,详见文件。
二、职称评审原则1.坚持公开、展示、考核、评议、监督原则,严格规程操作。
2.突出工作实绩,确保职称评审不留死角。
3.坚持综合考核,择优推荐的原则:综合德、能、勤、绩,运用量化打分方式进行评比,偏重教育教学岗位所获实绩(包括岗位职责履行和获奖)。
4.打造“阳光职称”。
进一步完善职称评审工作程序,从收集材料、民主测评、个人条件量化统计到专家评议组评议推荐等环节,坚决杜绝拉票、找关系等违规行为。
务求做到程序规范、监督到位,让职称评审全过程在阳光下运行。
三、评审程序1.制定《xxx学校教师系列职称晋级量化评分细则》,并征求意见。
民主研究通过后,执行方案。
2.组建领导小组和专家评议组。
3.公布当年职称指标及政策,传达上级职称评审工作会议精神。
4.填写《报名申请》,提交职称晋级材料,自评《量化评分表》。
5.专家评议组进行资格审查,结合自评《量化评分表》,对参评人(个人综合条件、教学实绩、教科研成果、教龄学历)四项考评内容进行基础量化,公示3天,如有异议,专家评议组进一步复核,复核后,再次将结果公示。
6.全体教职工民主测评。
7.专家评议小组综合评审。
结合参评人基础量化结果、民主测评结果和专家评议组民主推荐,计算出个人总得分,按从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人选至领导小组。
8.领导小组研究讨论通过,上报学校办公会。
9.学校办公会最终确定人选。
教师职称评定量化评分细则

重庆市秀山高级中学校教师职称评定量化评分细则(修订稿)根据上级职称评定有关精神和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为了加快教师队伍建设,选拔符合职称申报条件的教师申报职称评审,调动教师积极性, 提高教学质量,经学校职称评审委员会研究,特制定本细则。
编号 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总分 ____________________教学8研究任现职以来,在我校任教期间:(1)优质课比赛中获奖的国家级一等奖加5分,二等奖加4分,三等奖加3分。
市级一等奖加3分,二等奖加分,三等奖加2分。
县、校级一等奖加2分,二等奖加1分,三等奖加分。
校赛课能手2分。
(2)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教研机构、学科专委会、科委、科协组织的教育教学比赛中获得荣誉称号者,国家级一等奖加4分,二等奖加3分,三等奖加2分。
省市级一等奖加2分,二等奖加分,三等奖加1分;县、校级一等奖加1分,二等奖加分。
(3)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教研机构、学科专委会、科委、科协组织学生竞赛指导教师奖国家级一等奖加2分,二等奖加1分,三等奖加分。
市级一等奖加分,二等奖加分,三等奖加分。
(4)在省市级及以上与本专业相关刊物上每发表论文一篇加1分。
(5)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教研机构、学科专委会、科委、科协组织的教育教学论文评选中获奖的国家级一等奖加2分,二等奖加分,三等奖加1分。
市级一等奖加1分,二等奖加分,三等奖加分。
(6 )任现职以来承担省国家、市、县、校级课题结题的主研分别加4、3、2、1分,参与人员减半。
(7)承担传帮带指导教师(含指导年轻班主任)的工作,被评为先进个人师徒加分。
注:(1)、(2)、(3)、(6)项同一次活动同一课题以最高分数计,不累计加分;总分不超过8分。
注:1. 指标最后一名积分并列的:(1)班主任优先;(2)教龄长的优先;(3)年龄大的优先;2.勤、绩两个项目最后得分的计算方法为:本人在任职时间内在本校工作实际年限,以每学年为单位求平均数。
(新)中小学职称评聘高级职称量化评分细则方案

XXX县中小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考核推荐量化评分细则(试行)“量化评分”分基本素质、教学常规、教学水平、学术水平、业绩评价五个方面13项内容;另设特别加分和扣分6项内容。
一、基本素质1.资历教龄:按实际任教时间(按虚年,不在岗的年限不算)每年计1分,任现职每年计1分。
2.学历(4分)合格学历计2分,现有学历高于相应合格学历每提高一个层次加计1分,取得学士学位加计1分,硕士学位加计2分。
(不超过4分)任职分)任职必须是现任职务并以正式文件和有效证件(或证明材料)为准;任多职者,只取最高的一项职务计分,其余职务不计分;任职不满2年者,折半计分。
4.班主任工作(5分)近5年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按每年1分计(总分不超过5分);二、教学常规(18分)1.教学工作量(10分)近三年内教师周工作量达到标准(或平均)工作量计7分,超多少标准工作量加多少分,少多少标准工作量减多少分,最高计10分。
2.教学常规(3分)由设岗单位根据常规检查记录制定相应的量化评分方案。
3.继续教育(5分)近五年(20XX-20XX)继续教育学分达到360分记4分;参加培训获得优秀学员的:县、市级加0∙5分,省、国家级加1分。
继续教育是指近5年参加由教育行政或业务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不含职称评审所必须的公需科目、普通话、计算机等培训项目。
凭培训结业证进行计分,同一年度参加多次培训的取最高一项计分。
(以教师发展网上已登记的为准)。
三、教学水平(共48分)中心学校管理人员(不含校本部)、高中学校校长或支书关于教学竞赛和辅导竞赛的计分:计学校参评人员的平均分。
1.教学业务比赛获奖(8分)各类教学业务比赛、公开课是指任现职以来由教育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
同一年度同一项目在不同级别比赛中获奖的只取最高级别计分,"一师一优课”"网络备课大赛(含视频课)”按优质课评比一等奖降低一个级别计分,送教下乡每年只计一次最高等级的分,教案、案例设计等公开发表按同级单项类比赛一等奖计分指导学生获奖(个人三等奖以上,其中体育类限个人前3名,团体前6名)必须是任现职以来获得,且是由教育行政部门、教育业务主管部门主办或承办的,辅导教师必须以正式文件和有效证明材料为准,非教育系统和非本学科不计分(德育类、文艺类内容可计算,小学教师不受学科专业限制)。
教师职称评审量化评分细则

教师职称评审量化评分细则一、基本分1、学历:研究生10分,本科8分,专科6分,中专(含高中)4分。
2、教龄:每年记1分,任现职以来每年加记1分。
3、工龄:每年记1分。
4、系数分按实际测算记分。
5、任现职以来担任各级兼职教研员、各学科或学术专业委员会委员、学术团体理事以上职务的分别给予加分,县级记2分,市级记3分,省级记4分,国家级记5分。
(本项取最高记分,不重复)二、荣誉分6、任现职以来获得“劳动模范、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十佳教师、优秀校长、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优秀少先队辅导员、教坛新秀、教改之星、师德标兵、优秀工会会员、优秀共产党员、信息宣传先进个人”等荣誉。
按下列标准计分:国家级10分,省部级8分,地厅级6分,县级4分,县级部门2分。
其中宋庆龄基金会、中国青基会、儿基会按地厅级,或按发证单位的行政级别计分;蚁刘若英基金会按县级部门计算。
7、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优秀”加记2分。
8、在国家、省、市、县级报刊杂志上发表正面宣传学校的文章或报道,每条(或篇)按分别记4分、3分、2分、1分。
三、学识水平分9、在国家、省、市级专业刊物(不含增刊、副刊)公开发表论文第一作者分别计3分、2分、1分。
合作论文第二作者按50%记分,第三及以后作者不计分。
说明:国家级刊物指国家有关出版社、全国性学术组织(不含以盈利为目的学术团体)出版的刊物;省级含国家承认的大专院校出版机构出版的刊物(不含为学生编制的习题、故事及其他读物。
)发行的教育期刊须有邮发代号和国内、国际统一刊号(即CN和ISSN)。
文章字数应达2000字以上。
10、任现职以来专业学会获奖论文(限教育行政部门及各专业对口的学会组织的活动)的第一作者: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2、1.5、1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1.5、1、0.6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1、0.6、0.3分;县级一、二等奖分别记0.6、0.3分;合作论文第二作者按50%记分,第三及以后作者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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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职称评定量化评分
细则
集团文件版本号:(M928-T898-M248-WU2669-I2896-DQ586-M1988)
重庆市秀山高级中学校教师职称评定量化评分细则(修订稿)
根据上级职称评定有关精神和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为了加快教师队伍建设,选拔符合职称申报条件的教师申报职称评审,调动教师积极性,提高教学质量,经学校职称评审委员会研究,特制定本细则。
编号姓名总分
注:
1.指标最后一名积分并列的:(1)班主任优先;(2)教龄长的优先;(3)年龄大的优先;
2.勤、绩两个项目最后得分的计算方法为:本人在任职时间内在本校工作实际年限,以每学年为单位求平均数。
3.触犯法律法规,出现安全事故及其他被处理的取消当年评审资格。
4.符合破格申报条件的按照当年职称评审文件执行。
5.班主任任职年限由德育处出具证明。
6.年级组长、中层干部由办公室出具证明。
7.竞赛类获奖、成绩分由教务处出具证明。
8.教研组长、备课组长教研类获奖由教科室出具证明。
9.勤、评先评优类由办公室出具证明。
10.未涉及的项目是否加分,由学校职称评审委员会研究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