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量化评分标准及细则三篇
中学教师职称评定积分细则(三篇)

中学教师职称评定积分细则一、总则中学教师职称评定是对中学教师在教学、科研、教研、社会服务等方面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表现进行全面评价的过程。
为了更公正、更科学地评定中学教师职称,制定本评定积分细则,根据学科特点和教师岗位职责进行规定。
二、评定要求1. 教学业绩(占比40%)(1)授课情况(占比10%):包括教学计划和过程的完备性、教学方法的灵活性、教学内容的科学性等方面的评价。
(2)教学质量(占比20%):学生学业成绩、学生评价、教师评价等。
(3)教学创新(占比10%):包括教案设计的创新性、教学方法的创新性,以及对学生学习、思维能力等方面的培养的创新性。
2. 科研成果(占比30%)(1)科研项目(占比10%):包括主持或参与的科研项目的数量和质量。
(2)科研论文(占比10%):包括发表的科研论文的数量和质量。
(3)科研成果(占比10%):包括科研成果的价值、影响力等。
3. 教研工作(占比10%)(1)教研情况(占比5%):包括教研项目的参与情况、教研成果的质量和价值等。
(2)教研能力(占比5%):包括教研活动组织和推动能力、教研经验总结和分享能力等。
4. 社会服务(占比20%)(1)社会服务项目(占比10%):包括参与或组织的各类社会服务项目的数量和质量。
(2)社会声誉(占比10%):包括对学校和学科的声誉提升和贡献,以及对社会的贡献等。
三、积分计算方法1. 教学业绩积分计算方法教学业绩积分=授课情况得分×0.1+教学质量得分×0.2+教学创新得分×0.12. 科研成果积分计算方法科研成果积分=科研项目得分×0.1+科研论文得分×0.1+科研成果得分×0.13. 教研工作积分计算方法教研工作积分=教研情况得分×0.05+教研能力得分×0.054. 社会服务积分计算方法社会服务积分=社会服务项目得分×0.1+社会声誉得分×0.1四、评定程序1. 申报材料的准备教师需在规定时间内准备相关申报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工作证明、教学业绩、科研成果、教研工作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材料。
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量化评分标准及细则三篇

篇二:XX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指导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引导广大中小学教师进一步提高专业水平,积极投身教育教学实践,全面履行教师职责,造就一支数量充足、师德高尚、业务优良、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根据人社部、教育部《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和我省教育改革发展需要及中小学教师工作岗位特点与要求,特制定本指导标准。
第二条中小学教师职称分为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助理级、员级五个等级,名称依次为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
第三条本标准用于指导全省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及教科研机构和校外教育机构的在职在岗教师职称评价,民办中小学可参照执行。
根据XX省深化中小学职称制度改革要求,全面实行评聘结合,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应严格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
第四条各设区市应按照本指导标准的要求,根据本地普通中学、职业中学、小学、幼儿园的教育教学特点和教育部《中学教师专业标准》、《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标准》、《小学教师专业标准》、《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等要求,按不同学段,分类细化制定具体评价条件。
综合运用业务考试、民主测评、说课公开课、盲审鉴定、专家评议等方式,建立科学、量化、精准的评价体系。
各地应及时将细化的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评价条件和评价办法,报省人力社保和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实施。
正高级教师评价条件和评价办法,由省教育厅细化制定。
第二章总体要求第五条坚持以德为先导向。
把践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作为教师职称晋升的首要条件,强化对教师职业道德的考察,对教师违反师德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制”。
第六条坚持教学中心地位。
要适应实施素质教育和课程改革的新要求,充分体现教师职业特点,注重教育教学工作实绩,注重教学改革,积极探索“轻负高质”教学模式,努力推行素质教育。
切实改变片面强调论文的倾向,引导教师立德树人,爱岗敬业,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教学水平。
中学教师职称评定积分细则范文(三篇)

中学教师职称评定积分细则范文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中学教师职称评定工作,公正、客观、科学地评价中学教师的职业能力和水平,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积分计算方法1. 教育背景积分1) 学士学位:20分2) 硕士学位:40分3) 博士学位:60分2. 教学工作积分1) 本校工作年限:每年2分,最多20分2) 参与教学科研项目:每项5分,最多10分3) 参与教材编写:每本3分,最多9分4) 获得教学比赛或奖项:每项3分,最多9分5) 教学成果奖励:根据奖项等级评定,最多20分3. 研究成果积分1) 发表教育论文:每篇4分,最多20分2) 主持教育科研项目:每项10分,最多20分3) 著作出版:每本8分,最多16分4) 教育研究成果奖励:根据奖项等级评定,最多20分4. 学术活动积分1) 参加学术会议:每次2分,最多10分2) 主持学术讲座:每次3分,最多12分3) 参与学术研讨或工作坊:每次2分,最多8分5. 教务管理积分1) 任教务主任:10分2) 任年级主任:5分3) 参与教师培训和管理工作:每次2分,最多10分第三章积分细则1. 积分统计周期为每三年一次。
2. 积分细则的具体计算方法由学校教务处负责统计和核算。
3. 积分细则的评定结果以学校教务处的评定报告为准。
4. 中学教师职称评定委员会根据积分评定结果,进行评定,最终确定教师的职称评定等级。
第四章附则1. 本细则从公布之日起实施,同时废止以前的相关细则。
2. 对于评定过程中的争议和异议,中学教师职称评定委员会有权进行调查和裁决。
3. 其他未尽事宜,由学校教务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处理。
以上即为《中学教师职称评定积分细则》的范文,仅供参考。
实际的细则可根据学校具体情况和要求进行修改和调整。
请广大教师们按照学校的要求积极参与教师职称评定工作,提高自身的专业能力和水平。
中学教师职称评定积分细则范文(二)第一章:绪论第一节:引言中学教师职称评定积分细则的制定是为了规范中学教师职称评定工作,公正、客观地评价教师的业绩和能力,提高中学教师职称评定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中、小学教师高、中级职务聘任量化评分细则

排上镇中、小学教师高、中级职务聘任量化评分细则中小学教师职称的聘任工作必须严格按省、市、区有关政策规定进行聘任。
为了更客观地反映符合基本聘任条件的教师在教育教学等方面的情况,决定对以下几项内容进行量化加分。
每人加分累计后,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按指标的多少进行聘任。
其量化项目如下:1、教龄加分。
每周年加1分。
2、年龄加分。
每岁(实岁)加0.5分。
3、评优选模加分。
推荐前五年内获国、省、市、区党政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的各项先进分别加12、9、6、3分(五年内不重复加分,选最高分)。
4、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加分,被评为区级骨干教师或区级学科带头人可加4分(不重复加分)。
5、承担示范课加分。
推荐前五年内承担省、市、区示范课并获得肯定者分别加10、5、2分(五年内不重复加分,选最高分)。
6、学生获奖加分。
推荐前五年内辅导的学生参加国、省、市、区学科竞赛获奖者分别加4、3、2、1分(五年内不重复加分,选最高分)。
7、教育教学论文加分。
推荐前五年内所写教育教学论文获国、省、市、区奖并发表,分别加6、4、2、1分(五年内不重复加分,选最高分)。
8、班主任工作加分。
推荐前五年内所带教学班能正常完成班主任工作任务并无其他严重失误,班主任每学年加1分。
9、管理人员加分。
推荐前五年内,中心校、初级中学校长、书记每学年加2分;中心校、初级中学副校长(副书记)、完小校长每学年加 1.5分;其它各中小学行政人员每学年加1 分。
10、评职年限加分。
从其高、中级职称已评时间算起,到参加竞聘截止时间为止,每周年加1分。
11、其他情况:当年有重大安全事故的第一责任人扣5分;当年统考为倒数一、二名,分别扣3、2分。
12、解释权归中心校。
排上镇中心校2006年11月8日2006年度排上镇高、中级职务聘任对象量化评分统计表。
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量化评分标准

无锡市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量化评分标准(试行)项目内容和评分说明(A )知识水平与业务进修(满分20分)得分A= (1) +(2 )(1)基本分:硕士研究生毕业 18分双本科毕业15分本科毕业 13分(含高中专业合格)双专科毕业 11分大专毕业 9分(含初中专业合格)高中(中专)毕业 7分(含小学专业合格)(2)加分:完成继续教育规定的学时,实际知识水平确实很高,业务进修成绩突出(加1-5分)。
①完成继续教育规定的学时加2分;②在职进修中,高一级加1分;③研究生课程班结业,加2分;④参加国家级骨干教师培训加4分;⑤参加省级骨干教师培训加3分;⑥参加无锡市级骨干教师培训加2分;⑦参加宜兴市级骨干教师(班主任)或省级网上班主任培训加1分;⑧被评为优秀学员加1分。
以上④-⑦四项取最高分,不累计。
其余加分可累计,但不超过5分。
(B)教育教学工作(满分60分)得分B =(1) +(2 )其中(2) =①+②+③+④基本分(1)(满分40分)a.教育工作:教书育人,能做好班主任工作和学生思想工作,在学生德育和学校管理工作中取得较好成绩(10-15分)。
①基本分10分。
②现任年级组副组长2分,组长3分,中层干部4分,副校长以上5分。
③符合班主任工作任期内三年或任教以来五年的得5分,任期内担任副班主任工作三年或任教以来担任副班主任工作五年的得3分,不符合以上条件的得0分。
④任小学一级或中学二级教师以来,获校级先进,一次加1分。
以上②-④加分可累计,但最高不超过5分。
b.教学工作:能胜任教学工作,达到规定周课时数,工作量饱满,教学效果较好(20-25分)。
①基本分20分。
②现任备课组组长1分,教研组副组长2分,教研组长3分,教务正副主任4分。
③任小学一级教师或中学二级教师以来,上校级公开课、研究课一次加1分,市级2分,无锡市级3分,省级4分(要提供证明材料)。
以上②③加分可累计,但不超过5分。
教育教学工作加分(2)(满分20分)①个人或所带班级、处室,在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中获得显著成绩,在年度以上评比中受到表彰。
小学职称晋升评分细则范文(4篇)

小学职称晋升评分细则范文1. 教学能力评分细则:1.1 基本知识储备(满分10分):- 掌握教学所需的学科基础知识,能够准确无误地传授给学生。
- 熟悉国家课程标准和教材内容,能够将其融入到教学实践中。
1.2 教学设计和组织能力(满分15分):- 能够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和授课内容进行教学设计,制定合适的教学目标和教学计划。
- 能够运用多种教学方法和手段,提高教学效果,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积极性。
- 能够合理安排教学时间,准确掌握教学节奏,确保教学内容的完成。
1.3 教学实施和教学效果评估(满分15分):- 能够巧妙运用不同的教学技巧和教学策略,让学生理解掌握知识,并能够运用到实际生活中。
- 能够观察和评估学生的学习情况,及时调整教学进度和教学方法,确保教学效果。
- 能够采用多种形式的评估,对学生的学习成果进行准确评价,为学生的进一步学习提供指导。
2. 教研能力评分细则:2.1 教研动力和主动性(满分10分):- 能够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类教研活动,热爱教育事业,关注教学领域的新发展。
- 能够积极主动地主持或参与教研课题的研究,不断提高自己的教育教学能力。
2.2 教研成果和教育理论运用(满分15分):- 能够在教学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形成教育教学研究成果,对学科教学提出创新性建议。
- 能够熟悉教育教学理论和方法,能够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2.3 教研能力与团队合作(满分15分):- 能够积极参与学科团队的合作研究,能够与同事们互相交流、分享教学经验。
- 能够有效沟通和协调教研工作,提高团队整体的教学水平。
3. 业务能力评分细则:3.1 班级管理能力(满分10分):- 能够建立良好的班级管理制度,确保学生的学习安全和班级秩序的良好。
- 能够积极与学生家长沟通,解决学生学习和生活中的问题,关心学生全面发展。
3.2 学科知识普及和辅导能力(满分15分):- 能够针对学生的不同程度和学习需求,提供个性化的学科辅导,帮助学生取得进步。
中小学教师系列中高级职称评审评分实施细则(2021年起)

中小学教师系列中高级职称评审实施细则中小学教师系列中、高级职称评审分两阶段进行,一是评定是否符合申报条件,二是审核业绩成果,具体情况如下。
一、评必备条件必备条件,缺一不可,乡村城市分开评审。
二、审业绩成果业绩成果,积分累加,乡村城市分开评审。
(一)学历(上限5分)(二)教龄(10分)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每年0.5分,满分为10分,按周年计算。
(三)任现职年限(6分)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限,每年0.5分,满分为6分,按周年计算。
(四)班主任(10分):每年得1分,满分为10分,按周年计算。
(五)论文著作(高级,5分)申报者最多可以提交2篇(部)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以独著或第一作者公开发表的论文或公开出版的教育教学著作。
论文和教育教学著作应符合桂职办〔2020〕47号评审条件中的有关界定;也可根据相应评审条件要求,提交3份能反映本人教育教学能力水平的教案、教学反思、案例分析、教学设计等教学总结材料。
本项最高不超过5分,计分办法如下:1.符合论文条件得分(3分):根据申报人身份类别(教研员、城区教师、乡村教师)提供符合高级教师论文条件的材料,可计2.5分。
2.论文奖励加分(2分):论文奖励加分只计算排在最前面代表作的1篇(部)。
在国家级核心专业期刊上公开发表的每篇加2分;在省级核心专业期刊上公开发表的每篇加1分。
公开出版的教育教学著作参照以上评分办法加分。
3.或其他项目加分(2分):按规定提交的学术讲座,教学设计等。
(六)课题研究(6分)对取得现职称以来的中小学教师参加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研部门组织立项的科研课题,或其它行政部门组织立项的与教育教学有关的科研课题,注:1.最多可累计三个课题的得分,最高不超6分,其中:未结题课题只计算1个,仅负责人得1分。
另有说明的除外。
2.国家级、省级重点课题(A类)的单独立项的子课题按市级课题算分(应有主课题和相关子课题的立项证书、结题证书)。
3.每个课题组的成员前15人有效,其后不给分。
2023年中小学教师职称量化评审方案范文5篇

中小学教师职称量化评审方案范文5篇教师职务分为初级职务、中级职务和高级职务。
原中学教师职务系列与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并入新设置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
下面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中小学教师职称量化评审方案范文5篇,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
中小学教师职称量化评审方案范文篇1一、评审依据:紧紧围绕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对人才工作的要求,以优化教师队伍岗位结构、建设高素质人才队伍为目标,坚持“师德为先导、实绩为主导、教研为向导”的原则,依据省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苏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通知》,扬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6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乡村教师职称评审政策若干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做好职称评审工作。
二、评审组织机构(一)领导小组:组长:__成员:__等(二)评审小组:组长:__成员:__等(三)材料验核评分小组:组长:__成员:__等材料员:__三、推荐程序及时序进度安排:1、9月5日:召开今年符合申报中、高级职称条件的全体老师会议。
学习文件,公布指标,了解材料评分细则。
2、9月6日--9日:申报人员上交实绩展示材料,材料验核评分小组对照评分细则打分。
3、9月12日: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申报人员公开述职,并进行民主测评。
4、9月13日:召开全体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先民主评议,按1:1.5的比例,确定推荐人选;评审小组进行无记名投票;领导小组对投票结果再次评议,确定今年正式申报人员名单;校内公示;申报人员准备具体材料。
5、9月19日:公示期满,学校正式上报申报人员名单。
6、9月22日:申报材料上报教育局人事科。
中小学教师职称量化评审方案范文篇2一、评审小组1.领导小组成员为:__职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_。
评定小组成员为:__二、评审程序公开述职、材料打分、公开展示教育教学和教科研成果、民主测评、择优推荐、公示等程序三、评分细则(一)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规范及其它工作方面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规范 (15分) 其他工作 (10分)年度考核 (10分) 综合表彰(任现职以来) (5分) 教龄进档学历农村任教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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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XX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指导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引导广大中小学教师进一步提高专业水平,积极投身教育教学实践,全面履行教师职责,造就一支数量充足、师德高尚、业务优良、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根据人社部、教育部《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和我省教育改革发展需要及中小学教师工作岗位特点与要求,特制定本指导标准。
第二条中小学教师职称分为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助理级、员级五个等级,名称依次为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
第三条本标准用于指导全省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及教科研机构和校外教育机构的在职在岗教师职称评价,民办中小学可参照执行。
根据XX省深化中小学职称制度改革要求,全面实行评聘结合,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应严格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
第四条各设区市应按照本指导标准的要求,根据本地普通中学、职业中学、小学、幼儿园的教育教学特点和教育部《中学教师专业标准》、《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标准》、《小学教师专业标准》、《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等要求,按不同学段,分类细化制定具体评价条件。
综合运用业务考试、民主测评、说课公开课、盲审鉴定、专家评议等方式,建立科学、量化、精准的评价体系。
各地应及时将细化的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评价条件和评价办法,报省人力社保和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实施。
正高级教师评价条件和评价办法,由省教育厅细化制定。
第二章总体要求第五条坚持以德为先导向。
把践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作为教师职称晋升的首要条件,强化对教师职业道德的考察,对教师违反师德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制”。
第六条坚持教学中心地位。
要适应实施素质教育和课程改革的新要求,充分体现教师职业特点,注重教育教学工作实绩,注重教学改革,积极探索“轻负高质”教学模式,努力推行素质教育。
切实改变片面强调论文的倾向,引导教师立德树人,爱岗敬业,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教学水平。
第七条坚持实施分类评价。
中学教师要注重考核其学科专业能力,是否掌握进行教学、研究性学习以及课程资源开发与校本课程开发的主要方法与策略。
职业中学专业课教师要注重专业技术技能和参与社会培训的考核。
小学教师要注重考核其实际教学水平和实践经历,是否掌握小学生的认知规律以及小学生品行养成的特点和规律。
幼儿园教师要注重考核其教学实效,是否具有根据幼儿实际制定教学活动方案的能力,以及在教学活动中根据幼儿的表现和需要适时调整活动并给予指导的能力。
第三章申报条件第八条基本条件(一)拥护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牢固树立爱与责任的意识,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二)自觉履行教育教学职责,尊重学生的人格和合法权益,不得从事有偿补课,近5年内未出现过歧视学生、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等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
(三)具备相应有效的教师资格及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注重教育教学方法。
职业中学专业课教师应取得相应专业(工种)技术等级证书,同时,每两年必须到企业挂职研修2个月。
(四)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具备从事教育教学的身心条件。
(五)申报高、中级的教师,近5年、3年年度考核需在合格及以上等次。
第九条学历(学位)、任教资历条件(一)正高级教师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在高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及以上。
(二)高级教师具备博士学位,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及以上;或者具备硕士学位、学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及以上;或者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初中、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及以上。
45周岁以下小学、幼儿园教师,申报高级教师应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从2020年开始,城镇义务教育教师应具备在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3年的经历(原参加的全职支教时间可累计计算)。
(三)一级教师具备博士学位;或者具备硕士学位,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及以上;或者具备学士学位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及以上;或者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初中、小学(幼儿园)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及以上;或者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幼儿园)二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及以上。
(四)二级教师具备硕士学位;或者具备学士学位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或者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初中、小学(幼儿园)三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及以上;或者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幼儿园)三级教师岗位任教3年及以上。
(五)三级教师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初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岗位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或者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岗位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
第十条继续教育要求根据《XX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办法(试行)》(浙人社发〔20XX〕63号),结合教育行业特点,20XX年9月1日前,继续教育学时要求按照《XX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若干规定(试行)》(浙教师〔20XX〕175号)执行;20XX 年9月1日后,继续教育学分按照《XX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学分制管理办法(试行)》(浙教师〔20XX〕71号)执行。
第十一条普通话能力要求申报对象普通话要求按原省教委、省语委《关于在教师中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的通知》(浙语〔1999〕5号)的规定执行。
第四章正高级教师评价条件第十二条业务精湛(一)深入系统地掌握所教学科课程体系和专业知识,教学理念先进,教学艺术精湛,教学风格独特,受到学生普遍欢迎,得到同行普遍认可。
(二)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具有较强的教学本学科及课程的能力和很强的开发及开设选修课能力。
(三)任现职以来,在地市级及以上范围开设教学示范课、观摩课或学科讲座,效果良好。
第十三条业绩卓著(一)任现职以来,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
普通高中教师每学年需承担学校规定的选修课工作量,职业中学教师每学年需承担学校规定的社会培训任务。
义务教育教师每学年需承担学校规定的拓展性课程工作量。
(二)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对所在学校的发展或当地的教育事业做出突出贡献。
专职从事教科研工作的人员,在一线从事教学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10年。
(三)从教以来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等学生管理工作任务,为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发挥了指导者和引路人的作用。
(四)积极参与社会教育活动,与社区和学生家长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能够针对学生的教育成长、学校教育工作和社区教育发展等提出指导性意见或方案。
第十四条示范引领作用显著(一)任现职以来,在教育思想、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在核心刊物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论文、著作至少2篇(部),专职从事教科研工作的人员至少4篇(部)。
主持完成至少1项教育部或省教育厅的教育教学科研课题。
论文内容应与所教学科对口,能反映本人学术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并在实际应用中发挥了较好的示范和引领作用。
(二)具有很强的团队精神,在教学团队的成长和发展中发挥关键性作用,在指导培养一级、二级、三级教师方面,特别是在培养指导中青年骨干教师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在本学科教学领域享有较高的知名度,是同行公认的教育教学专家。
第五章高级教师评价条件第十五条业务精通(一)具有所教学科坚实的理论基础、丰富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专业技能,教学经验丰富,能够自如驾驭课堂教学,并形成一定的教学特色,得到学生普遍认可。
(二)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具有较好的教学本学科课程的能力和较强的开发及开设选修课的能力。
(三)任现职以来,在县级及以上范围开设教学示范课、观摩课或学科讲座,效果良好。
(四)职业中学专业课教师应具有高级工及以上技术等级证书。
第十六条业绩显著(一)任现职以来,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
普通高中教师每学年需承担学校规定的选修课工作量,职业中学教师每学年需承担一定工作量的社会培训任务。
义务教育教师每学年需承担学校规定的拓展性课程工作量。
(二)任现职以来,比较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教书育人成果比较突出。
(三)能与学生家长进行良好沟通,并对学生的教育成长提出指导性意见和建议。
第十七条教学科研成果显著(一)具有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课程改革、教学改革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果,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取得比较突出的成绩,发挥一定的示范和引领作用。
具体由各地根据实际选定下列部分指标进行考核:1.任现职以来,在公开刊物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本学科研究论文,或获县级一等奖、市地级二等奖、省级三等奖及以上优秀论文,至少2篇。
2.任现职以来,主持过选修课开发且主编过选修课教材。
3.正式出版过与本学科教育教学相关的专著或译著,或参编过与本学科相关的教材。
4.任现职以来,职业中学专业课教师在省级以上教师技能大赛中获二等奖以上或者取得发明、专利证书,或指导学生在国家级技能大赛中获奖。
5.任现职以来,参加经由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或备案、组织的以现场上课为主要形式的课堂教学大赛获县级一等奖、市级二等奖、省级三等奖及以上。
(二)能胜任教育教学带头人工作,具有良好的团队精神,在指导培养二级、三级教师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并取得了明显成效。
在当地本学科教学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第六章一级、二级、三级教师评价条件第十八条一级教师(一)具有良好的教书育人能力。
能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进行思想道德教育,有比较丰富的班主任、辅导员工作经验,并较好地完成任务。
(二)教学业务良好。
对所教学科具有比较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教学经验比较丰富,有较好的专业知识技能,并结合教学开展课外活动,开发学生的智力和能力,教学效果好。
(三)具有一定的研究能力。
具体由各地根据实际选定下列部分指标进行考核:1.具有一定的组织和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并承担一定的教学研究任务。
2.具有开发及开设选修课的能力,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积累了一定经验,其经验在本校或一定范围内交流。
3.具有讲授镇级或片区公开课、示范课、优质课的经历。
4.任现职以来,有公开发表的论文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及以上或省级学会三等奖及以上的论文、课题总结,至少1篇。
(四)具有良好的团队精神,在培养、指导三级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做出一定成绩。
第十九条二级教师(一)比较熟练地掌握教育学生的原则和方法,能够胜任班主任、辅导员工作,教育效果较好。
(二)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和教材教法的基础理论知识,具有所教学科必备的专业知识,能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正确传授知识和技能,胜任选修课开设要求,教学效果较好。
(三)掌握教育教学研究方法,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创新实践。